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

第一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一级: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级: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 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2人以上,安装工长12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级: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项;

2.110千伏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线路400公里;

3.11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0千伏电缆线路10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1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2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8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2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6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四级: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

(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级: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2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一级: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级: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5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级:取得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7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四级:取得四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2人以上,特种电工4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级:取得五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4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十三条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一级: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5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3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级:取得二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8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级:取得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5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人以上,特种电工6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四级: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级:取得五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施工承装合同

电力工程承装(施工)合同 依据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开工条件及期限: 根据电力部门要求,符合开工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工。 五、工程组织形式: 1、本工程所需材料(包括消耗性材料)由乙方组织供应,且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该工程涉及的政策处理事宜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1、乙方根据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装施工,如需变更,必须取得设计部门书面许可方可变更。 2、乙方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工程运至现场材料由甲方负责保管。 3、乙方必须根据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组织施工,乙方人员在安装设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必须具备安全可靠,且协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管理,由于外来因素及非乙方人员进入施工区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4、乙方应提供竣工图和施工记录,并代甲方收集相关的报验资料。 5、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工程竣工后参加验收。 七、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圆整。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计:元用于订购设备。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送电后,甲方一次付清余下全部工程款。

2、双方核定,工程结算取费标准为:设备安装预(决)算按《电力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相关费率编制;配电房及以下电气安装按10《浙江省安装工程单估表》及10《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对应工程类别费率编制;电气土建按10《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10《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对应工程类别费率编制。装置性材料价格按《浙江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两步执行。 八、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乙方代甲方向供电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且负责向供电部门提出送电申请。 九、本工程合同一式 4 份,甲方 2 份,乙方 2 份,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付清价款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20 年月日

电力施工资质种类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9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5、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50万千瓦以上;

光伏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光伏电站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期准备: 1、在住建委领取建筑工程许可证申请表、安全报监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2、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原件各一份; 4、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5、办理安全报监手续; 二、许可证申报材料准备: 1、已填写好的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施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4、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含各专业审查意见及建筑节能备案表)、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县气象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5、中标通知书、招标备案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 7、勘察、设计合同,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8、施工安全、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审查核准手续; 9、有拆迁的,提供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0、建设单位网上申报(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网),受理后、审核、发证; 三、安全报监审查需准备的材料: 1、《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审查表》; 2、施工项目部组成文件原件(公司发文形式);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C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4、项目总监注册书、监理员岗位证书及总监代表任命书复印件; 5、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公司发文形式); 6、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其中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须分别单独审批,并附签字盖章审批表); 7、安全报监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8、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缴费发票复印件。 注:除安全报监审查表外,其它资料需用A4纸装订成册,并有封面和目录,施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其余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 第一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一级: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 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 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 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级: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 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 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 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2人以上,安装工长12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 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级: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 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项; 2.110千伏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线路400公里; 3.11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0千伏电缆线路100公里;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

电力设施承装类资质标准 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条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式二(官方版)

编号:QJ-HT-0426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式 二(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式二(官方 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

电力承装承试资质要求

第一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一级: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得,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得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与完善得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得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得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得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得安全生产组织与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得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级: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得,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得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与完善得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得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得人员3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2人以上,安装工长12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得安全生产组织与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得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级: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得,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得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与完善得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项; 2、110千伏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线路400公里;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业务办理说明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业务办理说明 来源:南京电监办时间:2006-5-9 14:55:10 一、业务类别和申报材料要求 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单位办理如下业务,需向电力监管机构提出申请。 1.新申领许可证业务,即申请单位未曾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者持有的许可证已过期,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取得许可证。 2.换发许可证业务,即申请单位持有其他主管部门(如地方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换发许可证。 3.许可证延续业务,即申请单位持有由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有效期将届满,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4.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即申请单位持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类别或者许可证等级。 5、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业务,即已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 办理第一至四类业务的单位,提交本文第三部分列出的申请材料。办理第五类业务的单位,提交本文第四部分列出的申请材料。 二、关于同时办理的规定 1.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在申报时,可同时申请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申请多项类别的,每一类别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2.办理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的单位在申报时,可同时申请变更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类别、等级。申请变更多项业务类别、等级的,每一类别、等级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3. 办理换发许可证、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在申报时,如果原许可证中载明的许可作业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多项的,申请时,每一类别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三、办理第一至四类业务的单位需填报的申请材料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 2.附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附件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复印件

28号令及标准、承装承修承试资质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安全,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电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除电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第五条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分类与分级 第六条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七条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第三章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 第八条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 第九条申请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任

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合同(标准版)

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质量,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保障客户委托管理变电站设备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企业有关安全文明身产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工程项目概况:____________ 1.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项目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无人身轻伤事故。 3.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发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和考核事件。 3.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发生社会治安事件。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执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3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4.4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4.5____市安全生产条例。 4.6____市电力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4.7甲方单位有关安全文明的规章制度。 5.协议内容 5.1.1甲方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专业施工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5.1.2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协调、监督、管理责任。施工前,根据工作项目内容特点,组织乙方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阐明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乙方如对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存在疑问,甲方需联系客户

电力安装工程公司需要资质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330KV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220KV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2)33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22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3)220KV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个。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220KV以上送电线路400公里或110KV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2)22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11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3)220KV以上电缆线路40公里或110KV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7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5KV以上送电线路200公里及2座相同电压等级的新建变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第一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 第一条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所有电压等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5年内承担过下列工程2项以上,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2.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个。(四)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六)具有不少于16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七)具有不少于15人的电力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一级资质项目经理; (八)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6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30人;(九)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5人、安装工长不少于20人、专职质检员不少于3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3人;(十)具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3人; (十一)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十二)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22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第一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第一条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 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2人以上,安装工长12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381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官 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编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

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电力工程(进场施工协议书)

进场施工协议书 甲方:广东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承装单位) 乙方:中山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电气工程承装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业主(中山市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甲方签订协议细则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山利和公寓工程实际情况经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一、双方责任 1. 甲乙双方须独立办理报建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2. 甲乙双方独立承担各自承包工程的施工、竣工、保修等责任,在施工过程 中出现的一切质量、安全及经济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3. 乙方进场前须持有业主单位(中山市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的“通知进场施工工作联系单”交原件给甲方;甲乙双方“施工进度计划”,应交一份 给对方。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打凿等原建筑物(图纸规定位置除外)时, 必须经监理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施工质量、安全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5.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对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 任和经济责任,相关非责任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6. 如乙方施工需要涉及拆除或破坏现有结构及安全防护,根据设计院及发展 商同时批准的变更方可施工。 7.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将自己的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工地内堆放的位置后统 一由甲方运离现场工地,做到活完脚下清。 8. 甲乙双方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双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或冒险作 业,否则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于现场交叉作业、高空作业多,双方或多方应相互配合及服从甲方或监理方指挥,避免发生(特别是塔吊吊运作业、吊装作业)事故。

电力承装修资质及承包范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管理,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市场秩序,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称许可机关)负责辖区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 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第五条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第二章分类与分级 第六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取得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取得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第七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第三章申请 第八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提出。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单位,在取得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营业范围。 第九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管理,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安全,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称国家电监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下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除国家电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第五条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分类与分级 第六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承装类、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可以分为线路专业与变电专业。 第七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和六级。 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

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不详点击数: 768 更新时间:2006-5-18 文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 (第6号) 颁布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日期:2004-12-27 生效日期:2005-3-1 失效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管理,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市场秩序,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称许可机关)负责辖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五条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第二章分类与分级第六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取得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取得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取得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第七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取得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取得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第三章申请第八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提出。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单位,在取得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营业围。第九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和相关资源;(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职称,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规定年限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本办法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第十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许可证申请表;(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五)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明文件;(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供规定年限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一条合并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合并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方中同类许可证的最高等级。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合并的证明材料;(二)合并前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第十二条分立后新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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