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应急预案(中小学维稳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应急预案(中小学维稳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应急预案(中小学维稳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县教体局的文件要求,深入做好我校维护稳定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教体局要求的“属地管理” 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有效防范和处置校内重大治安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重大事故发生后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处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责任归属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中心学校和各学校主管领导是学校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维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职责权限范围内校园维稳工作的责任。

二、领导机构

为了强化校园维稳工作领导,确保校园各项维稳工作的落实,成立XX中心学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某某某(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中心学校信息员。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上级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贯彻落实省、市、县、乡党委和政府,以及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

维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布署;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开展校园维稳工作;及时掌握、深入研判、协调解决影响校园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组织指挥相关各学校开展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维稳工作,确保学校校园和谐稳定。

2、组长及各成员职责:组长要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负责整个事故的处置工作。副组长及各成员,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救援、事故原因调查及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并研究成立事故现场,抢险指挥组、应急分队事故调查组、事故善后工作组等临时工作机构,协调各方面关系,迅速开展工作。

三、组织机构

各学校都要成立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学校校长兼任的校园维稳信息“联络员”,负责校园维稳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动态收集、汇总、报告工作。

四、信息报告

严格执行学校维稳信息报告制度,报告信息做到:要素完整、报告及时、重点突出、表达准确、客观翔实、文字精炼、简明扼要。

(一)报告的范围及内容

1、涉及师生利益等问题而引发的校园群体性事端萌芽的信息动态;

2、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引发校园政治性群体性事端萌芽的信息动态;

3、校园网络出现影响校园稳定的各种有害信息动态;

4、非法宗教组织、境内外敌对等势力对校园渗透和破坏活动的信息动态;

5、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等因素而影响校园稳定的信息动态;

6、其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二)报告时限要求

1、电话报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立即电话告知当地政府和中心学校维稳办公室。中心学校维稳办公室接报告后,根据领导指示的意见,立即上报党委、政府、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

2、紧急文件报告。紧急信息执行电话报告后,事发学校维稳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政府和中心学校维稳办公室,并电话确认接收情况,中心学校及时上报县教体局维稳办公室。

五、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学校维稳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对事件处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

(一)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一旦发生重大事件,事发学校要在乡党委、政府和中心学校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根据职责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维稳领导小组要在当地党委和中心学校维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建立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上级维稳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

3、靠前指挥,依法处置。一旦发生重大事件,事发学校及中心学校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分析掌握事态信息,指挥、指导事件处置,依法、妥当处置事件,并及时上报县教体局维稳办公室。

4、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校园应对稳定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民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稳定事件控制在校园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和社会秩序失控的混乱。

(二)应急处置等级划分

特别重大事件(I级):校园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烧等引发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

件;非法集团进入学校进行恐吓爆炸、蛊惑、邪教渗透师生事件;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I级)对待的影响社会稳定类事件。

重大事件(II级):校园内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园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园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请愿等行为,以及集体性罢餐、罢课、罢考、绝食、静坐等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社会闲杂人等进入校园针对师生的暴力、恐怖、挟持师生等各类事件;视情需要作为重大(II级)对待的影响社会稳定类事件。

较大事件(III级):校园内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以及手机短信息;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实施打、砸、抢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较大(III级)对待的影响社会稳定类事件。

一般事件(IV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人员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校园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视情需要作为一般(IV级)对待的社会稳定类事件。

(三)应急响应

1、一般事件(IV级):学校要加强校园的日常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立即向校园维稳领导小组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事发

学校维稳领导小组启动相应预案,指导开展处置工作。发现大小字报、传单,及时清除防止扩散,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并确定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时,事发学校及时组织人员现场解决,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消除引发校园稳定事件的苗头和问题,并向教育局维稳办公室报告。

2、较大事件(III级):事发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IV级响应程序外,学校校园维稳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达现场,控制事态,保存证据,迅速报警并立即报告教育局维稳领导小组。中心学校维稳领导小组启动预案,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和学校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对原因清楚、能立即处理的,依法、及时、妥善予以处理;对原因不祥,需要一定时间调查处理的,组织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对聚集的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3、重大事件(II级):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III级响应程序外,中心学校维稳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组成应急小组及时深入事发学校指导、督促和调查,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化解矛盾,有效处置。学校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外出集会、游行以及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4、特大事件(I级):事件超出学校所能处置的范围,除按II

级响应程序外,学校维稳领导小组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并立即向中心学校维稳领导小组报告。中心学校维稳领导小组立即向党委、政府和县教体局维稳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成立现场指挥部,深入学校靠前指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指导下,做好控制局面、掌握重点人员的活动、搜集固定证据、避免冲突和伤亡、促进事件尽快平息,做好师生心理辅导等工作。

六、长效机制

各学校维稳领导小组,要建立每月定期组织开展校园维稳情况排查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排查重点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项隐患和涉及师生利益的敏感、热点问题,敌对势力破坏和网络与信息安全;

2、学校办学条件、饮食卫生、校园治安和周边环境,特别是招生、学籍等一系列问题;

3、对各种敏感、热点问题特别关注的师生,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人员,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人员,以及有心理障碍人员、对历史遗留问题心存不满人员等。

4、学校大门、围墙、三室等重点部位“三防”措施是否到位。

(二)排查调处

1、各学校维稳领导小组,要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对维稳排查出的问题,要定责任领导、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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