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人员绩效考核与提成奖励制度

公司销售人员绩效考核与提成奖励制度
公司销售人员绩效考核与提成奖励制度

公司销售人员绩效考核与提成奖励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1、直接目的:为确定销售人员的提成与奖金提供依据与标准。

2、间接目的:促进员工成长与公司的发展。

3、最终目的: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帮助公司完成既定目标。

第二条:原则

1、责任原则:谁执行,考核谁;谁负责,谁考核。

2、有效原则:能有效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升员工自我能力,同时有效提高公司业绩。

3、实用原则: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4、科学原则:有科学依据,形成体系。

5、"三公"原则:自我公平、内部公平、外部公平(有竞争性)。

6、目标导向原则:以公司下达的目标/指标为考量依据,而不是依某人的偏好为依据。

7、全面原则: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以权重对绩效进行导向。

8、共赢原则:通过考核与激励,使客户、公司与员工几方面达到共赢。

9、反馈原则:考核是绩效管理循环中的一个环节,而不是终点,考评者要及时向被考评者反馈。找出销售上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

10、延续原则:此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到2004年及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考核与奖励政策,不能完全推倒重来,特别是销售人员的收入结构与水平不能有太大的变动,以免引起人心不稳或士气低落,轻者影响业绩,重者会导致大量人才流失。

第三条:对象

本政策涉及的考核对象:销售业务人员、销售主管、分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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