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采购制度对我国经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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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改善政府采购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摘要】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事业单位及其授权的组织为了公共

利益或自身机构的运转或职能的需要而使用公共资金进行的对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在长期的政府采购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和规章。政府采购制度在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缺陷。本文就其缺陷及分析和完善方向进行论述,并从中归纳总结出改善采购制度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政府采购;经济发展;政府采购制度;

前言

1995年12月在日本大阪举行的APEC部长级会议和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当时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阪行动议程》中承诺:我国不迟于2020年向APEC成员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本世纪初,中国代表向WTO工作组承诺有意成为政府采购协议(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简称GPA)的参加方,中国加入世界性政府采购协议已成必然。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内容。由于政府采购的数额巨大,对经济增长有一定的影响。在其他经济政策的配合下,可以通过扩大或缩小政府采购范围,实现宏观调控,影响经济增长速度,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政府采购在一般意义上是指公共采购,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监管下,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或属于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外资金,从国内外市场上购买商品、工程或服务的消费行为。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了公共支出的使用过程中,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普遍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经济生活的影响作用越来越显著。

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概述

(一)政府采购制度概念

政府采购制度是在长期的政府采购实践中形成的旨在管理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则,其表现形式是一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和规章。[1]

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讲,一国政府采购制度内容主要包括:(1)采购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采购目标和原则,它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灵魂。(2)采购方法和程序。它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内容。(3)采购组织和管理。它是政府采购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4)

救济制度。它是政府采购制度规章受到损害时,强有力的保护者。

政府采购的特点:一、规范性。现代政府采购制度通过一系列法律、规章和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相应的专门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部门,在政府采购主体、代理人、资金攻击方等政府采购的当事人之间形成制约关系。二、集中性。集中的政府采购更能体现效益优势,节省交易成本,还便于监督。三、计划性。政府采购物品的范围和数量受预算制度的约束,一般来讲,政府采购清单要严格按照每年的政府预算开列。四、透明性。政府采购过程要公开,受相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二)我国政府采购的基本情况

1.采购规模

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5年的292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422亿元,年均增长23.5%。政府采购实施范围从传统的货物类采购向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扩展。货物类采购从通用类货物向专用类延伸,服务类采购从传统的专业服务快速扩展到公共服务、服务外包等新型服务领域,工程类采购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政府采购资金构成从财政性资金逐步向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BOT项目市场融资等方面扩展。采购活动逐步涵盖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如农村具购置、中小学免费教材、医疗器械及药品、安居工程、文化下乡等。

2.采购方式

我国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等,其中公开招标仍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采购方式。例如,2009年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规模为5576.4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75.2%,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规模分别为317.1亿元、637.7亿元、549.9亿元和331.0亿元,分别占采购总规模的4.3%、8.6%、7.4%和4.5%。

数据来源:《2007年、2009年政府采购基本情况表》

2009年全国政府采购方式比重图单位:亿元

3.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化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直把法律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推动采购活动更加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在“十一五”期间,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部门法规为依托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大多数地方都制定了专项管理办法和具体操作规程,增加了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的格局进一步得到巩固。公开招标采购资金由2005年的191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6482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由65.5%提高到77%。信息公开度不断加大,基本实现了中国政府采购网主网站与地方分网站的互联互通,推动了招标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集中发布。内蒙、天津等地开始预公示招标项目,重庆、辽宁及贵州等地开始网上直播招标过程,有的地方还对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进行公示,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加“阳关”,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步伐加快,促进了政府采购操作业务的规范统一[2]。

4.政府采购中心监督政府采购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密切加强与监管、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在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全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操作机构分离工作基本完成,“管理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采购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及原因分析

政府采购制度在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方式,增强了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减少了暗箱操作、索要回扣等弊端,有助于从制度上堵住产生腐败的漏洞;二是加强了资金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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