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技巧

一.推命之步骤

一.依命式表分男命(乾造)、女命(坤造),填注出生之年月日时。

二.四柱干支排列:

1.年柱、日柱:参阅万年历取之。

2.月柱:依“五虎遁年起月表”,由年干、生月对照取之。或参阅万年历。

3.时柱:依“五鼠遁日起时表”,由日干、生时对照取之。

三.参阅“日主天干及地支十神表”以日干对照四柱天干及地支取配十神。

四.依生月、日、时,对照该月之节入,计算相隔日时数,决定藏干深浅,以知其藏干含气:正气、或中气、或余气。再以日干对照藏干,而取配藏干十神。

五.空亡:

以年柱、日柱干支,分别对照旬中所属空亡之支字,再观四柱地支是否逢之。

六.日干十二运:

以日干对照四柱地支取配。参阅“日干十二运表”。以知各住运势兴替旺衰。

七.命带神煞:

以日干、年支、月支、日支,或其他神煞表,分别取配神煞,以为论命佐证。

八.小儿关煞:

分别以年干、月支、日干取之,以为幼童养育之注意事项。

九.干支生克:

依四柱天干、地支之阴阳、五行,分别论干合、干生、干克,及支三会、三合、半三合、六合、六冲、相刑、相破、相害、自刑等,合会成化与否亦一并以含气数注明,以为推判日主强弱旺衰、吉凶祸福之佐。

十.流年干支:

以生年干支为一岁,依序顺位排列,于“六甲空亡及流年干支对照表”内分别注记,以利查阅。

十一.辩格局:

依命局五行、十神配置,先从变格(外格,或特殊格局)斟酌,是否入格?入格则取变格为格局。不入格,则以日干对照月支:

1.以透月支藏干取格。

2.以月支藏干深浅取格。

十二.日主强弱旺衰:

以四柱干支阴阳五行之含气数增减,配合月支加权计算,以论日主强弱旺衰。

十三.取用神,明喜忌:参酌

1.正格格局及用神对照表。

2.外格格局表

3.正格格局用神及善恶运表。

以格局、日主强弱、十神配置及含气数多寡,择取命中一最有利之十神为用神,并明辨喜、忌、闲神,以为岁运吉凶祸福之据。

十四.命宫、胎元、息元:命理推论佐辅之环,勿以等闲视之。

1.胎元:受胎之月,以月柱干支为基准。月干进一位,月支进三位,所组之干支即是。

2.息元:以日柱干支为基准,取与日柱干支相合者(天干五合,地支六合)之干支,即为息元。

3.命宫:以生月、生时取之。

以命局、胎元之支,与命局四支共论含气数,是否成三会、三合之局?

十五.立行运:分男女、年干阴阳,而定顺逆行运。

1.阳男阴女:顺行运,以出生日后之下一个节入时间扣减出生之月、日、时。

2.阴男阳女:逆行运,以出生之月、日、时,扣减出生日前之上一个节入时间。

3.出生之月、日、时,与节入时间相同者,不论男女,不分年干阴阳,一律以一岁立行运。

十六.大运排列:以月柱干支为基准。

1.顺行:阳男阴女,以月柱干支之次一位干支为第一柱,再依序顺行排至第七柱止。

2.逆行:阴男阳女,以月柱干支之上一位干支为第一柱,再依序逆行排至第七柱止。

十七.小运排列:幼童未交大运前,则推其小运。

1.以时柱干支为基准:

阳男阴女:顺行,以时柱干支之次一位干支为一岁小运干支,依次顺排至大运前止。

阴男阳女:逆行,以时柱干支之上位干支为一岁小运干支,依次逆排至大运前止。

2.以年柱干支为一岁小运干支。再依:

阳男阴女,顺排,以年柱干支之次一位干支为二岁。

阴男阳女,逆排,以年柱干支之上一位干支为二岁。

3.以流年干支排列,不分男女、年干阴阳,一律以流年干支为小运之论判基准。

十八.岁运十二宫位神煞论:

1.依命宫所属支位,逆布十二宫。(择年支所属之十二宫位神煞图)

2.以日干对照十二支,填列十二运,及地支十神。

以日干对照各宫位之天干,填列天干十神。

3.以年柱干支为1岁基准,依流年干支顺排所属年岁,直至60岁止。

4.参酌大运干支所辖年龄,与流年干支,和命局四柱干支,及神煞,共论吉凶祸福。

二.推命之要领

一.论性情及形貌:

依命局五行中和、强弱、过弱(参酌五行含气数)而观性情及形貌。另可以日干阴阳,五行及用神推论性情。

二.论适合之事业:

以喜用之五行及用神为断。

三.论疾病:

参酌命局五行含气数,以知过旺及偏枯之五行,除引致该行之疾,其相克之行亦易罹疾。日干、日支受克、冲、刑,其干支代表之部位亦易染疾。

另四柱干支不良组合,有克冲刑或坐弱运,亦易罹疾。

四.论有利之方位、四时等:以喜用神之五行推论。

五.论小心年限:

岁运克冲用神,或行用神之岁运,坐死墓绝沐浴者;或命宫宫支冲岁运之支、冲月支;或大运冲月支,日主死绝无气,用神无力休囚,均为小心年限,应谨慎处事。

六.论学历

1.升学应考期间,岁运为喜用神,但男忌妻星,女忌夫星管事。

2.命带文昌、学堂、学馆、华盖学术之神及印绶遇禄。正官或正印于命局旺而有力,透干或干合日干或支合、支会日支成喜用神。

3.升学应考期间,流年为喜用神,逢三台、八座值事。或科甲星,坐吉神贵人,居旺地。

4.命局用神有力,近日主,无破损,五行中庸,不杂者。以上条件愈多

者,获取高学历之机会愈多。

七.论姻缘:

早婚者,夫妻星透干且合。大运现夫妻星,或岁运干支字与日柱干支合者,尤其合成夫妻星者,更属结婚之运。岁运干支与原命式之夫妻星有合会者均为姻缘来到之时。

八.论财富:

日主强旺,岁运逢财星耗,尤其三会、或三合、半三合、六合、天干五合成财局,或财星坐强运,均能致富。财星愈旺愈富。日主弱,岁运逢比劫助,比劫愈旺则愈富。

九.论六亲:

以代表六亲之十神、四柱坐下之神煞、十二运及干支生克,十神之喜忌、配置、旺衰析论六亲。

十.论命吉凶:依命局五行、十神之旺衰、配置、用神之有力、团结、有情与否论判。

凡本篇各单元,务必能融会贯通后,方能得心应手。初学者,可从本身推起,进而论及亲友,从已知的过去经验,相互印证命理,逐渐培养信心。

一般江湖术士,大都以营利为生,谈论命理因陋就简,不若自己推论来得详实,所谓“名医非良医”正是此理。

如想进一步钻研,则可从古籍命学之著,着手探研,并有系统从各行各业调查统计,使命理与实务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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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柱

年是以“立春”节气为分界线。在“立春”之后者,算

当年;在“立春”之前者,算去年。如公元2006年交“立

春”的时间是阳历2月4日7时25分,即阴历正月初

七日辰时。

例1:2006年2月4日7时25分(正月初七日辰时)

出生,属于“立春”之前出生。

算是去年2005年的人,其年柱为:乙酉;其月柱为(去

年年十二月):已丑。

例2:2006年2月4日7时26分(正月初七日辰时)出生,属于“立春”之后出生。要算是今年2006年的人,其年柱为:丙戍;其月柱为(当年正月):庚寅。

二、月柱

命理月份之交界,是以节为准的。不管是否有闰月,皆以“节”为月之始,以“气”的最后一日为月之终。一般所说的节气,实际上是节气与中气之简称。一年共有十二月建,每月各有一节一气;上半月为节,下半月为气。

确定月支之后,再是求月干。月干是根据“年干”而来,可由“五虎遁年起月诀”去推算:甲已之年丙作首。乙庚之岁戊为头。丙辛之岁寻庚上。丁壬壬位顺成流。若言戊癸何方发。甲寅之上好追求。

例1:2006年阴历五月十一日卯时,属“立夏”节令所管,算是四月,月支为巳,其月干则查前面“五虎遁年起月表”,2006年为丙戍,由年干丙查表得知巳月之月干为癸。月柱为:癸巳。

例2:2006年阴历五月十一日辰时,属“芒种”节令所管,算是五月,月支为午,其月干则查前面“五虎遁年起月表”,2006年为丙戍,由年干丙查表得知午月之月干为甲。月柱为:甲午。

三、日柱

日柱干支,必须查万年历。一日之分界是以晚上十一时为子时开始。

四、时柱

命理是每天有十二时辰,一时辰等于现在两小时。确定时支之后,再是求时干。

时干是根据日干而来,可由“五鼠遁日起时诀”去推算:甲已还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从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发。壬子是真途。

一个完整的命局包括:年柱、月柱、日柱和时柱。

第二节、运程的走势

一、论大运

如果将命局比喻为一个人,大运就是一个自然环境。由此,命理学实际上就是研究人与环境相处的一门学科。如果说命运可以改变,除了训练自身的素质(命局)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在大运上下功夫,改造或利用环境大运,人的命运就会出现另一方景象。

人的周期与自然界的周期,存在着比例关系,自然界一年12个月(4个季节/每季3个月);人一生(天年)120年(4个季节/每季30年)。如果人1年等于自然界3天,那么,自然界3天等于人1年的历程。三天折算一年的起运规则源于此。

自然界一年有春、夏、秋、冬,寒暖交替;人一生也

有春、夏、秋、冬,也呈现寒暖交替。自然界各种生命对一年四季的适应有所不同,不同的人对命运的季节的适应也不同,这就是时运。

二、排大运

大运的排法,是以人的生年干为基准,以月为中心,进行顺排或逆排。阳年生男、阴年生女为顺行运。阴年生男、阳年生女为逆行运。阳年者:甲、丙、戊、庚、壬。阴年者:乙、丁、已、辛、癸。

计算上运的岁数,精确算法是:顺排者,从出生顺推到未来节令(逆排者,逆推到上一个节令)共得天数,除以3,所得商数为大运初始之岁数。所余之数,一天折算4个月,一个时辰折算10天,1小时折算5天;12分钟折算1天;1分钟折算2小时。以出生时辰对应交节时辰,顺推者,差(少)一时辰者,需减10天,多出一时辰者则需加多10天;逆推者相反。

第三节、十神

十神(又称十星)是古人为了更好地描述阴阳五行在人体及其命运上的作用原理,采用拟人的手法,将阴阳五行代入人事之中,丰富了命理学的内涵。在四柱中,日干是核心。十神是根据日干与四柱其它干支间相生相克的关系而确立的。

一、十神与六亲

日干为我,日干与它干阴阳相配为正、同性者为偏。食神、比肩为偏,伤官、劫财为正。

生我者为正印、偏印(生母、继母);我生者为伤官、食神(子孙);克我者为正官、偏官(上司);我克者为正财、偏财(妻子、情妇、父亲);同我者为劫财、比肩(兄弟、姐妹)。

十神:比肩(比)、劫财(劫)、正印(印)、偏印(枭)、食神(食)、伤官(伤)、正财(才)、偏财(财)、正官(官)、偏官(杀)。

六亲(古时专指):财、官、印、食、伤、杀。

六亲:父(财)、母(印)、兄弟(比)姐妹(劫)、夫妻(才官)、子女(官杀食伤)。

二、十神生克关系

十神相生:比劫生食伤、食伤生财星、财星生官杀、官杀生印枭、印枭生比劫。

十神相克:比劫克财星、财星克印枭、印枭克食伤、食伤克官杀、官杀克比劫。

三、配十神

四柱“天干”配十神,是干与干对应关系,“地支”十神是以地支藏干配对十神(地支本气为主),除了四柱可配十神外,大运、流年、小运、命宫、胎元、小限也可配十神,另外地支中藏有杂气(余气)也可配十

神。

四、十神功用

(待续--------)

五、十神特性

(待续--------)

第四节、定格局

八字的格局,种类甚多,大致区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正格,又名普通格局、内格。第二类为变格,又名特殊格局、外格、偏格。第三类为杂格,杂格种类非常多,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现代命学家批命时,取杂格者较少,多半以正格及变格来定格局。

(待续--------)

第五节、定日主强弱

旺:凡是当令或受月令之生的某行称为旺。——月令为比劫、印绶,处旺相之地。

衰:凡既不当令,又不得令生的某行皆为衰。——月令为财、官、食伤。

强:五行力量强大。当令而势众,或不得令但自党(印比)众多。——衰但力势众。

弱:五行力量弱小。不当令,自党不得力;当令但异党(财官食伤)众多。——旺但势单力薄。

中和:旺强弱适中。

自党:支持、生我的五行(印、枭、比、劫)。

异党:消耗、克泄我的五行(食、伤、财、才)。

中间力量:当印枭贴近日主时,官杀为自党;当无印枭时,官杀为异党。

1、日干得令是判断身旺最重要的方面;

2、在得令的前提下,得生或得助再占其一,可以肯定是身旺。占其二为偏旺偏强。

3、在不得令的情况下,得生、得助而多,为身旺或偏旺。

4、在不得令的情况下,得四柱中三合局或三会局为身之印局、比局,为身旺。

5、在不得令的情况下,有干支合化之印比助身,亦为身旺。

6、日干得令,但异党群结,亦为身弱。

第六节、取用神

用神在命理中起到抑强扶弱的作用,使命中过旺的五行得到抑制、耗泄;过弱过偏枯的五行得到相生相扶。使整个命局的五行的强弱旺衰和寒暖燥湿趋于中和、平衡。

生旺、扶助日主为扶;克、泄、耗日主为抑。

用神:八字中有用(所用)之神。为八字中最适当最需要之物,谓整个命造之精神。具有补弊救偏,或调

整中和,或扶助抑制之功用。

喜神:生(救护)用神之神。喜神在命局之作用次于用神,若命局没用神可取,只有退其次取喜神。

忌神:克破害用神喜神之神。

取用神之法,依命局五行生克制化之理,凡是有利于命局平衡或流通的五行皆为用神或喜神;凡是不利于命局平衡或流通的五行皆为忌神。

取用标准:

一、身旺,当令或繁为强。喜财分力、官杀制、食伤吐秀;忌印生、比劫助。

二、身弱,失令或頹少为弱。喜印生、比劫助;忌财耗力、官杀制、食伤泄气。

三、印多无根而不受生(反生为克),喜财制印、比劫助身;忌官杀助印。

四、食伤众多(泄多为克),喜印制食伤;财泄食伤,忌比劫助患。

五、财重身轻(反克),喜比劫助身、印生身,忌食伤生财。

六、官杀众旺,喜食伤制、印泄官杀生身,忌财助官杀。

七、从旺、从弱,以旺神为核心,取旺神、生旺神为用;忌克泄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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