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中小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中小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建备表1-1 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竣工备案日期:

竣工备案编号:

备案机关盖章: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制

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

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 各市(区)经信委(局)(中小企业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微企业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国家、省和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扶持政策,现将做好中小微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企业申请享受专项资金等政策扶持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 2、企业参与有关招投标活动等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 3、企业申请享受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 4、其他需要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情况。 二、认定条件 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在苏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工信部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等数据以上年度年末数据为准。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企业向所在地经信(中小企业)部门递交《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等认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苏州市经信委网站上自行下载) 2、各市、区经信(中小企业)部门进行审核,对申请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类型进行认定并出具认定函; 3、需向外省、市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向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递交已经各市、区认定的材料,市经信委经审核后并出具认定函。 四、申请材料 1、《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关企业所属行业和规模大小的证明材料(营业收入可以由税务或统计部门证明或者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从业人员数以上年度末的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提供上年度末的社会保险结算单其他证明材料。(当年新设立企业的从业人员数以上月末社会保险结算单参保人数及其他证明材料为准。) 五、工作要求 根据企业需求,各市、区经信(中小企业)部门应在受理认定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 六、认定时效 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当年度有效,下一年需重新认定。

小微企业证明

小微企业证明的作用 在不少招标文件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中,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导向已有体现。比如,某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不但预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表格,而且还明确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部分省市已经取消中小微企业认定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办事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部分省市不再为中小企业提供类型划分的证明材料或认定材料,取消公共服务事项“中小微企业认定”。不过仍然有大部分省市在沿用小微企业证明,现为中小微企业汇总部分申请所需资料。 一、申请流程 网上提交申请——受理申请——材料审查——公示结果——验原件取证 二、申请对象 为参加政府投标享受优惠的中小企业 三、享受优惠 (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应占政府年度采购预算总

金额30%以上,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比例不低于60%;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享受6%-10%的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在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四、申请条件 1、在深圳注册的企业; 2、经常参加政府招投标; 3、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检验为中小企业的企业; 4、企业有为员工购买社保; 5、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ISO9001); 6、其他资质证书; 五、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有模板); 2、中小微企业证明信息表(系统填写打印); 3、营业执照; 4、上月购买社保清单; 5、反应质量管理制度的文件(ISO9001);

最新中小微企业划型认定程序及模板

中小微企业划型认定程序 一、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认定程序 1、企业自愿申请 2、材料核实 3、出具证明 三、企业申请应提交资料 1、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必须带验证码)原件、复印件; 2、企业上一个月社保缴费明细表(注:必须加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需成立1年以上)、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申请报告。具体内容应包括企业成立日期、从事专业、所属行业类型、职工人数说明(缴纳社保人数)、取得的资质荣誉,经营情况等;申请要求事项、企业联系人等信息(见附件1); 6、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上述材料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并验看原件。 报送地点:航海路151号(航海路与人和路西南角二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417房间,咨询电话:68186084) 附件1 企业申请报告 二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公司成立于X年X月X日,主营业务范围为XX,所属行业类型为XX业、职工人数X人(其中缴纳社保人数X人),已取得的资质荣誉包括X(没有则此项不填),20XX年度营业收入为X(万元),现因(X原因)需申请办理中小企业划型证明,望予以办理为盼! 企业联系人: 电话: 手机: 公司名称(公章) 20XX年X月X日

附件2 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申请承诺书 我公司 (公司全称)谨就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申请,做出以下承诺: 1.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隐瞒和虚假,如有隐瞒或虚假,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同意有关部门对外公开本单位的违规信息; 2.保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按期提供企业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 单位(公章): 20XX年X月X日

国家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国家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编号: 组织机构企业名称代码 企业地址行业类别 法人代表办公电话手机 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上一纳税年度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业收入(万元) (万元) 兹郑重声明本企业属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并保证申报的数据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本企业不再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将主动申明。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责任。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初审意见: 初审人员: 年月日核准意见: (盖章) 审核人: 年月日 注:申请企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上一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须经税务机关盖章确认)或上一年度有效统计报表(统计机关出具); (3)上一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位)》(税务机关打印盖章); (4)最近年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一份(加盖公盖)。 本认定申请表仅于认定当年有效。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填报说明 1、从业人数:是指期末从业人数[上一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单位)》中的12月份社保缴费人数],没有期末从业人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

附件4 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连续经营三年以上、规模以上的工业中小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二、申报条件 1.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在10%以上; 2.企业至少具备“专、精、特、新”中的一项特征,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三十名或全省前二十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3.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着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4. 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 5.未发生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019年度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名额分配表 2019年度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填报说明 一、“专精特新”定义 “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精细化: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新颖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2017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2017年最新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目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5〕34号、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一、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实行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51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已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自1月1日起施行。 小型微利企业税率(1)属于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属于其他企业的,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以上标准的企业,适用20%所得税优惠税率。 (3)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所得额在6万元(含6万元)以下,按减除50%后的余额作为应税所得额,并适用20%所得税优惠税率。 (4)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且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符合相关标准,按实际利润额预交所得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可享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政策。 新误区系列:一般纳税人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22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

小微企业申请表模板

郑州市小微企业申报入库信息表企业法人代码: 企业名称 (盖章)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辖区)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从业人员 自我认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个人 简历 财务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按销售收入 从大小排序) 产品名称产品用途产品所属行业及市场描述 股本结构 (按持股比例 从大小排序) 股东名称持股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合计 财务状况等(万元) 上一个年度会计报表填报当期会计报表总资产

总负债净资产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净收入 是否符合优先条件□是 ■否 □被纳入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牵头建立的千家“小巨人“企业库和发债企业库。 □纳入驻郑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的企业库并被评为AA级及以上。 □纳入市金融办牵头建立的市级及以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新三板”及 “四板”后备企业库。 □纳入市科技局牵头建立的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库。 □经市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纳入有关单位、 部门牵头建立的企业库。(请具体说明) 核心技术、行业优势、市场前景、拥有的专利数和名称、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请详细填写) 拟筹资项目(项目贷款填写)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万元) 效益评估 融资需求■银行贷款(请注明借款用途):扩大规模,更新技术□区域集优集合票据(请注明资金用途): □引进私募(创业风险)投资(请注明借款用途):□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请注明借款用途):□其他方式(请注明具体方式及资金用途): 破解小微企业面临 的抵押难、担保难、 融资难、融资贵“三 难一贵”问题的意 见及建议 填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填表日期:年月日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 件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申报基本条件: (1)有二年以上企业营运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在职从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3)企业的专利产品、市级以上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服务收入之和占全企业销售总额的50%以上; (4)“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申报所需材料: 申请书一式5份;并附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4份,包括:企业年度负债表、损益表、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环保证明等,属专利权受让的,应提交专利权受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公告副本。 3、申报、受理程序: (1)填写《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2)镇、乡、街道科委受理,上报高新科,统一送上级科技部门; (3)省科技厅评审; (4)、省科技厅发文公告。 4、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定期审批。 5、优惠政策:

按其当年上缴增值税、所得税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30%予以补助,自认定当年起连续享受三年。 6、办理及咨询科室: 填表说明 ⒈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本表,其内容一律打印,涂改无效。 ⒉申请表中各栏数据,均指申报企业上一年度数据,并应以年报数据为准。除第一季度申报 的企业之外,其余各季度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申报当年第一季度至申报前一季度止的经 济指标及其中专利、新产品经济指标完成数的统计资料。 ⒊申请书一式3份;并附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包括:企业年度负债表、损 益表、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环保证明等,属专利权受让的,应提交专利权受让合同、 专利权转让公告副本。 4.经济强县(市、区)不必填写“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意见”一栏。

小型微型企业证明书

小型微型企业证明书 篇一:小微企业证明所需材料 一、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企业成立日期,从事专业,所属行业类型、职工人数说明(缴纳社保人数、未缴纳社保人数说明),经营情况等,申请要求事项、企业联系人等信息。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工资表; 四、法人身份证 五、资产负债表(XX年) 六、利润表(XX年) 七、纳税申报表。 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篇二: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 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各市(区)经信委(局)(中小企业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微企业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国家、省和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扶持政策,现将做好中小微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企业申请享受专项资金等政策扶持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

2、企业参与有关招投标活动等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 3、企业申请享受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 4、其他需要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情况。 二、认定条件 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在苏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工信部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工信部联企业〔XX〕300号)。有关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等数据以上年度年末数据为准。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企业向所在地经信(中小企业)部门递交《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等认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苏州市经信委网站上自行下载) 2、各市、区经信(中小企业)部门进行审核,对申请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类型进行认定并出具认定函; 3、需向外省、市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向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递交已经各市、区认定的材料,市经信委经审核后并出具认定函。 四、申请材料 1、《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书

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书(精选多篇) 正文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书格式 小微企业贷款是当下银行或贷款公司最热衷的项目,尽管小微贷产品众多,也帮助了不少的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然而,申请小微企业贷款并不是很简单,提供贷款的公司或银行依旧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考核,加上申请贷款的企业比较多。所以,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书就在所难免了。那么,如何填写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书?下面就是关于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书的相关格式及必要的附属材料进行说明。 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书格式: xxx贷款公司或银行: 本公司因xxx之需要,拟向贵公司

申请小微企业贷款,申请金额xxx万元,期限xxx,用于xxx,还款资金来源为xxx。随同本申请一并提交的相关资料供贵单位贷款决策时参考,请审核,并随时欢迎贵单位派员前来进行调查。 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 ①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所提供的资料失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②如尚需其它资料,本公司将在协助贵单位项目经理贷款调查时提供; ③无论贵中心是否同意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我公司均同意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留存贵中心存档,不必退回。 此致! 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 xxx年xx月xx日 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书附属材料一览: 1、企业文字版简介材料一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代码证复印

件一份; 3、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登记复印件一份; 4、小微企业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 5、贷款申请小微企业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一份; 6、中小企业贷款卡、进三年审计报告及上月银行流水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8、用于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的土地或其他财产证明; 9、申请贷款的公司相关管理人同意贷款的说明书; 1、其他由银行认定需要提交的申请书附属材料。 除了上述贷款申请材料之外,还需要填写相关的信息,比如,企业的基本情况、组织架构、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指标、贷款卡情况等。这些材料在提交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书的时候,提供贷款的公司或银行将会要求企业必填,只有

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附件1 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申请认定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工商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技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定类型:申请认定□备案认定□ 申请认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写说明 1.申请企业应符合《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的条件。 2.滇中产业新区、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分别在企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正式行文报送省科技厅。 3.申请认定企业需编写《申请书》及附全部附件,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申请备案认定的编写《申请书》,不提供附件。 4.《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通过网络系统填报,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此表,打印后装订在申请书首页,盖企业公章、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查盖章。 一、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年度:

备注:网络系统填报,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此表,打印后装订在申请书首页,盖企业公章、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查盖章。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包括法人代表和企业负责人情况、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企业资质、获奖情况及银行信用等级,企业经营范围,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 (二)企业经营情况 近3年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的增长情况,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投入情况,企业经由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先进知识收入情况。

(三)主要产品情况 包括名称、投产时间、技术来源、生产工艺或技术的优势、生产规模、销售收入。 三、企业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一)研究开发所具备的基本条件 包括研发部门、研发平台、产学研结合、科研管理、仪器设备等。 (二)科技人力资源情况 包括研究开发带头人主要情况,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结构组成及人才使用、激励机制等。 (三)研究开发情况 企业进行的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合作与交流情况等。 (四)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拥有情况 四、企业发展规划 (一)企业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 (二)近期拟重点开展的科技项目及创新水平分析 五、附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申报当年工商年检备案公示表,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二)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 企业科技人员名单表(格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申报基本条件: (1)有二年以上企业营运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在职从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3)企业的专利产品、市级以上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服务收入之和占全企业销售总额的50%以上; (4)“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申报所需材料: 申请书一式5份;并附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4份,包括:企业年度负债表、损益表、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环保证明等,属专利权受让的,应提交专利权受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公告副本。 3、申报、受理程序: (1)填写《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2)镇、乡、街道科委受理,上报高新科,统一送上级科技部门; (3)省科技厅评审; (4)、省科技厅发文公告。 4、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定期审批。 5、优惠政策: 按其当年上缴增值税、所得税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30%予以补助,自认定当年起连续享受三年。 6、办理及咨询科室: 填表说明 ⒈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本表,其内容一律打印,涂改无效。

⒉申请表中各栏数据,均指申报企业上一年度数据,并应以年报数据为准。除第一季度申报 的企业之外,其余各季度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申报当年第一季度至申报前一季度止的经 济指标及其中专利、新产品经济指标完成数的统计资料。 ⒊申请书一式3份;并附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包括:企业年度负债表、损 益表、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环保证明等,属专利权受让的,应提交专利权受让合同、 专利权转让公告副本。 4.经济强县(市、区)不必填写“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意见”一栏。5.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清单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清单 1、中小微型企业认定表(附件一)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近三个月财务状况表 4、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年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5、员工社保清单 6、企业基本情况表(101-1表)(附件二) 备注:1.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请勿使用订书针,请用拉杆夹装订。 2.联网直报企业仅需提供第1、2项。

附件一 中小微型企业认定表 企业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行业类别法定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企业声明从业人员(人): 近三年度营业收入 (万元):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企业资产总额(万 元): 主营业务: 兹郑重声明本企业所提交的材料及数据真实有效。 (公章) 年月日 初审意见 根据企业提供材料,认定该企业为行业型企业, 有效期为一年。 初审人员:年月日 核准意见 复审核人:年月日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MLK101-1表 制定机关:湖南省统计局 文号:湘统(2017)52号 有效期至:201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01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2 单位详细名称: 0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04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区划代码(统计机构填写)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单位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15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区划代码(统计机构填写)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注册地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05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网址 06 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2;3 统计机构填写:行业代码(GB/T 4754-2011) □□□□行业代码(GB/T 4754-2017) □□□□ 07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机关级别:1国家 2省(自治区、直辖市) 3地(区、市、州、盟) 4县(区、市、旗)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 2.编制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 3.民政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 4.国家税务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 5.地方税务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 9.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 08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09 企业控股情况□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小微企业证明

1、企业申请报告,内含企业情况简介,出具小微证明用途等,并由属地街道经济办或软件园招商处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2、上年度末的国税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营业收入)与社保局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表或明细表(从业人数)以及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5、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小微企业证明的作用 在不少招标文件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中,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导向已有体现。比如,某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不但预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表格,而且还明确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部分省市已经取消中小微企业认定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办事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部分省市不再为

中小企业提供类型划分的证明材料或认定材料,取消公共服务事项“中小微企业认定”。不过仍然有大部分省市在沿用小微企业证明,故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本着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目的,汇总了部分申请资料。 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划bai型标准规定》(工信部du联企业[2011]300号)需要开具小微证zhi明的企业必须注册在本辖dao 区内,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内含企业情况简介,出具小微证明用途等,并由属地街道经济办或软件园招商处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2、上年度末的国税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营业收入)与社保局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表或明细表(从业人数)以及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5、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3-5项需携带原件,已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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