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履约期的市场特征与政策启示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履约期的市场特征与政策启示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履约期的市场特征与政策启示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3CFX095)?湖南省科普计划项目(2014KP008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重大项目(CDJKXB14002)?收稿日期:2014-09-22

作者简介:李奇伟(1978-)?男?湖南衡南人?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南华大学文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经济学二环境法学?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履约期的

市场特征与政策启示

李奇伟1?2

(1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一400045?2 南华大学文法学院?湖南一衡阳一421001)

摘一要:本文以北京二天津二上海二广东二深圳五个已完成首次履约的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为研究样本?选取履约窗口期为观察时段?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对履约期试点市场运行特征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①现阶段试点碳市场呈现出清晰的履约驱动型市场特征:履约期内市场成交量环比大幅增长?成交价格波动加剧?协议交易的增幅超过线上交易?政府配额拍卖成为控排企业完成履约的补充方式?②同时?试点碳市场存在诸多结构性缺陷?如?碳市场整体流通性较弱?交投不活跃?不同类型市场参与主体结构性失衡?履约成本与惩罚水平不对称等?亟需通过政策改进予以完善?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履约期?市场特征?政策启示中图分类号:F832 5一文献标识码:A

MarketCharacteristicsintheFirstCompliancePeriodandPolicySuggestionsforCarbonEmissionsTradingSchemeinChina

LiQiwei1?2

(1 SchoolofLaw?ChongqingUniversity?Chongqing400045?China?2 SchoolofLaw?UniversityofSouthChina?Hengyang421001?China)

Abstract:ThispaperexaminesmarketcharacteristicsofemissiontradesysteminChinabasedonthedataof5pilotsinthefirstcompli ̄anceperiod Thecarbonmarketinthefirstcomplianceperiodpresentsafewkeycharacteristics:asteepmonth ̄to ̄monthgrowthinvol ̄ume?aviolentpricefluctuation?thefastergrowthrateofblocktransactionthanonlinetransactionandauctionasanadditionalmeanstoeasethemarketliquidity Therearesomeseriousstructuraldefectsinpilotmarkets Firstly?themarketisnotliquidandactive Secondly?differenttypesofmarketparticipationareimbalance Finally?punishmentsofsomepilotmarketsarestillfairlylow Keywords:Emissionstradingpilot?Complianceperiod?Marketcharacteristics?Policysuggestions

1一引言

在应对温室气体排放与环境污染的政策选择

上?依据作用机理二实施方法与主体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命令控制型的管制手段和基于市场的政

策工具两大类?命令控制型的管制手段能够对环境质量形成迅速二可测量的改善?但其缺陷在于?模糊了不同类型企业边际整治成本的差异?从而丧失了在企业之间合理分配环境质量改善任务的可能[1]?因此?从世界范围的环境政策演变趋势来看?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凭借着成本二信息优势以及正向激励效应逐渐的获得认可?成为扭转外部不经济性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另一重要途径?在市场型政策工具建设方面?我国于2008年起?分别在北京二天津二上海设立环境交易所?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二天津二上海二重庆二湖北二广东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迄今为止?七个试点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部启动?试点地区中已有五个:北京市二天津市二上海市二广东省及深圳市?经历了一个完整周期的履约年度?并在2014年6月~7月间形成了集中履约的窗口期?

围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国内外学者从设计原理与交易机制方面展开了诸多的研究?郑爽二韩鑫韬二汪文隽等[2-4]通过介绍美国二欧盟等国外碳市场的形成条件二制度体系与交易规则?提出了在我国建设碳交易市场的政策建议?陈波[5]二段茂盛二庞韬[6]等则从理论上分析了我国碳市场体系设计的目标二基本框架与结构?进而提出了碳市场设计的基本原则?总体而言?这些研究都沿袭着 由外而内 的研究进路?冀图通过吸收二引进国外市场经验来规划和设计中国碳市场的蓝图?然而?随着我国试点碳市场的推进?立足于 本土化 的研究思路?不断总结试点市场的经验教训?将更加有利于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碳市场交易体系?

2一数据来源及总体履约情况

2 1一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各试点地区交易所的公开信息?同时?也参考了主管机关及交易所相关工作人员就有关事项的说明?需要特别指出几点:首先?在试点市场选择上?仅以北京二天津二上海二广东及深圳五个已完成履约的市场为研究样本?排除了2015年才进入履约周期的湖北和重庆两地市场?其次?在统计履约期市场运行数据时未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数据?虽然各试点地区都允许控排单位使用一定比例的CCER履行配额清缴义务?但截止此次履约期结束?相关部门并未最终签发可以用于抵扣的CCER?最后?履约期时间段的计算?起点从履约月份的起始日2014年6月1日开始?终点为各个试点地区规定的最后截止日?上海二深圳从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北京二广东从

2014年6月1日至7月15日?天津从2014年6月1日至7月25日?

2 2一总体履约情况

从首次履约的结果看?虽然多个试点地区不同程度地推迟了最后履约时间?但试点地区的最终履约率都超过了95%?一般而言?违约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因此?国外碳市场的履约率普遍较高?如?在欧盟体系内?2005 2009年受管制的排放源遵约率均保持在98%以上[2]?而具体到我国试点的情况?由于一些地区存在履约成本与惩罚水平不对称的情况?因此?能够实现如此高的履约率主要在于政府的推动?为了帮助控排企业履约?各地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在时间上?延长交易时间二周末临时开市二推迟履约期二设置责令改正期等?在流动性上?进行碳配额拍卖?在业务上?进行履约培训和重点单位座谈?安排专人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在惩戒上?公开未履约名单?建立执法机构?充分利用 失信惩戒机制 和行政执法等方式推动企业履约?从最后的结果看?这些举措确实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对控排企业形成了较强的履约压力?

3一实证结果及分析

3 1一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履约期市场最显著的特征是市场成交量的激增?从相对数量看?上海二深圳两地市场履约月份(2014年6月)的成交量?环比增长672%和516%?成交金额环比增长690%和488%?从绝对数量看(见表1)?五个试点地区累计成交5959737吨?成交金额为285652410元?其中?北京二深圳二上海市场的成交量超过100万吨?日均成交量超过5万吨?日均成交金额超过200万元?深圳市场在2014年6月27日累计成交金额突破

10373万元?成为中国首个二级市场成交额过亿元大关的碳交易市场?

表1一履约期的市场成交情况

试点地区成交量(吨)日均成交量(吨)

成交金额(元)日均成交金额(元)

北京177060557116862253342781462天津8975202301317198035440975上海110699755350440886782204434广东99823328521568567851624480深圳118638253926

812835783694708

合计

5959737

285652410

一一注:履约期的市场成交包括了线上交易二协议交易和拍卖三个部分?但不包括初始分配意义上的拍卖?

一一履约期市场的价格特征主要表现为波动幅度的加剧(见图1)?在履约期价格上涨的阶段?北京二上海两地市场碳价创下了履约年度的新高?天津价格峰值相对于启动点的价格涨幅超过37%?北京则达到44%?在价格回落阶段?广东二天津两地市场碳价均创下了历史新低?广东于7月4日开始快速下跌?两周跌幅超过34%?天津从6月

23日开始连续下跌?五周跌幅超过50%?如果将履约期与非履约期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进行比较?

可以发现?北京二广东市场履约期内的波动幅度是整个履约年度里最大的?而上海和天津市场履约期内的波动幅度则仅次于其开市之初的价格波动?显然?在履约因素的刺激之下?市场成交价格对新的供求关系作出了较为激烈的反应?

图1一试点地区配额价格走势(元/吨)

注:图1对履约期配额价格用数据标签做了突出设计?

一一从成交量在不同时段的分布看?试点碳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履约期与非履约期市场交易的不均匀分布?数据显示?各试点地区履约期的成交量远远超过了履约年度其他月份市场成交的总和?履约期与非履约期成交量的比值?上海是

2 57?深圳是3 06?天津是5 62?广东是7 90?北京是9 08?履约期成交量占整个履约年度成交量的比重?上海是72%?深圳是75%?天津是

85%?广东是89%?北京是90%?这些数据清晰的表明?试点市场配额交易基本上都集中于履约期?非履约期的成交则非常稀少?

此外?如果进一步对碳市场换手率进行分析?亦可以发现?我国碳市场整体流通性较弱?交投不活跃?第一个履约年度?广东换手率不足

0 4%?天津不到0 7%?上海不到1%?北京和深圳换手率相对较高?也只有3 9%和5 1%?这些数据比我国A股的市场换手率低很多?与欧盟碳市场建立之初(2005年)14 6%的换手率相比[7]?也有很大差距?显然?流动性不足将降低市场的效率和有效性?削弱市场价格发现功能?进而影响试点政策的实施效果?

3 2一市场交易方式分析

在交易方式上?履约期的一大特点是协议成交量的迅速增长?各交易所数据显示?在履约期到来之前?上海二广东二深圳等试点市场没有协议转让成交?北京和天津协议成交量也都小于50000吨?但这一情况在履约期得以改变?履约期内协议成交量达到2638637吨?增幅超过3000%?履约期内线上交易成交3238906吨?协议交易成交2638637吨?分别占总成交量的55%和45%?从各地协议交易成交情况看?天津二北京二上海的协议交易成交量已经超过了线上交易成交量?北京协议成交量是线上成交量的1 25倍?上海是1 31倍?天津则是6 34倍?而对交易数据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协议交易笔数并不多?但单笔均量和金额却非常高?如?在履约期内?上海总计发生四笔协议交易?单笔均量达到156112吨?单笔平均成交金额达到6133740元?天津在履约期内总计发生五笔协议交易?单笔均量达到155036吨?单笔平均成交金额达到2704638元?如此大而又相对集中的成交如果采用线上交易机制进行处理?不仅会引发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也会使交易主体承受较大的市场冲击成本?而协议交易方式正好弥补了线上交易之不足?

除了线上交易和协议交易?出于对市场流动性的担忧?上海二深圳两地市场制定了相应的配额拍卖政策?上海二深圳两地市场碳配额拍卖政策的共性在于?竞买人资格都限定于有配额缺口的控排企业?拍卖所得碳配额直接用于清缴?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两地市场的差异则在于?深圳将拍卖时间安排在履约期的前半段(2014年6月6日)?而上海将时间定在履约期的最后一天(2014年6月30日)?深圳将拍卖底价定为每吨35 43元人民币?即以截至5月27日的市场平均价格的一半为基准?而上海将拍卖底价定为竞买日前30个交易日市场加权平均价的1 2倍?且不低于46元/吨?最后确定为48元/吨?由于深圳的拍卖底价规定过低?虽然其限定只能通过拍卖购买配额缺口数量的15%?但以折价的方式进行拍卖会对市场交易心理产生重要影响?并弱化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反观上海?以高于市场加权平均价1 2倍的价格在履约期最后一天进行拍卖?既以兜底的形式保障了履约需求?又以高价拍卖向市场发出了明确的价格信号?因此?对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从最终拍卖结果看?上海拍卖成交7220吨?占拍卖供应量的1 2%?深圳拍卖成交74974吨?占拍卖供应量的37 49%?比较表

1列举的履约期成交总量?上海拍卖成交量占履约期市场成交总量的0 65%?深圳则是6 3%?这表明?虽然配额拍卖已成为企业购得配额以实现履约的补充方式?但它对于市场交易的影响并不大?3 3一市场参与主体分析

从市场参与主体来看?试点碳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主体结构的失衡?控排单位在碳市场主体构成中占据绝对多数?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所占的比重较小?从各地的情况来看?北京和上海市场参与者较为单一?迄今为止没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进入?天津二广东二深圳三个试点市场虽然对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开放?但实际的参与者数量仍不多?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6月19日?在广东碳市场主体构成中?控排单位202家占市场参与者总数的86%?个人投资者26人占11%?机构投资者7家占3%?截止2014年2月12日?在深圳碳市场主体构成中?控排单位832家占市场参与者总数的61%?公益会员170家占12%?个人投资者363人占26%?机构投资者9家(包括经纪会员3家)占不到1%?

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缺失直接影响了市场的活跃度?经统计发现?北京市场自2013年11月28日启动到2014年7月15日履约期结束?有效交易日共计154天?其中无交易的天数为25天?占16%?成交量低于500吨的天数为59天?占38%?显然?碳排放权交易需要足够多的交易主体二频繁的交易次数以及充分的市场信息才能较好地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8]?国外市场数据亦显示?碳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而不是控排企业?所以?引入各种类型的交易主体?以促使参与者的范围从需要履行减排责任

的企业扩展到各类投资主体之上应是提升市场运行效率的一个政策考量方向?

在主体结构失衡以外?控排企业的参与意愿二交易意识与减排行为选择也会对市场氛围产生较大影响?数据显示?控排企业对待碳排放权交易的态度并不积极?如?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开的信息显示?2013 2014履约年度只有82家试点企业参与配额交易?相较于其191家的试点企业总数而言?参与交易的企业数量只占到

43%?换言之?接近六成的试点企业没有进入市场交易?如果进一步推算?亦可以发现?这82家企业年平均交易量为18762吨?而实际发放的平均配额量达到837696吨?也就是说?即使是参与交易的试点企业也只是拿出大约2 2%的配额进行交易?

除了交易意识淡薄以外?很多企业对强制性履约义务也漠不关心?一些企业认为配额富余就自动履约了?而另一些企业即使配额存在缺口也仍然抱着观望态度?以深圳市场履约进展为例?深圳市场635家需履约企业中284家企业配额存在缺口?351家企业配额富余?截止2014年6月17日?只有248家履约?其中?包括43家配额存在缺口的企业?这就意味着?还有146家配额富余的企业和241家配额存在缺口的企业在当时并未履约?另外?深圳市场在2014年6月6日举行了配额拍卖?拍卖底价仅为市场平均价的一半?即每吨35 43元?但这样低的价格也只有94家配额有缺口的企业参与了实际投标?约占有配额缺口企业数量的33%?最终?配额投标量与拍卖量比例仅为37 49%?这些信息都清晰地表明?面对新兴的碳排放权交易?控排企业普遍认识不足?碳交易意识有待增强?

3 4一履约成本分析

履约成本主要由初始分配的支出二交易成本和购入配额的成本等构成?从试点市场履约成本看?采用配额拍卖方式进行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试点地区履约成本显著高于其他地区?试点市场只有广东实行免费与有偿发放相结合的制度?其

2013 2014年免费和有偿发放的比例为97%和3%?并且规定?累计购买的有偿配额量没有达到3%的?剩余97%配额不能交易且不能用于配额清缴?因此?对于广东的控排企业而言?通过拍卖获得至少3%的配额是实现履约的前提?表2列举了广东省2013 2014年度有偿发放配额的情况?其中?参与2013年12月16日拍卖的28家企业平均支付了6428571元?是各次拍卖中最高的?而参与2014年5月5日拍卖的39家企业平均支付了813532元?是各次拍卖中最低的?总体上?238家控排企业在碳配额拍卖中共支付了667400340元?平均每家企业支付2804203元?据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不完全统计?深圳总计280家企业(4家企业违约)购入了130万吨左右的碳配额?在此期间?碳配额市场价格最高达到78元/吨?最低为65元/吨?以72元/吨的平均价格计算?这些企业在碳排放上所耗费的成本约为9360万元[9]?换言之?平均每一家配额有缺口的企业因此耗费的成本大约只有33万元左右?

表2一广东配额拍卖情况

时间有偿发放总量(吨)价格(元)竞买总量(吨)竞拍企业数量(家)成交额(元)2013年12月16日3000000603000000281800000002014年1月6日5000000603892761462335656602014年2月28日200000060113055724678334202014年4月3日36000006052888419317330402014年4月17日30711166067947122407682602014年5月5日23916456052879639317277602014年6月25日18650006013628706081772200合计2092776111123339238667400340一一交易成本也是影响履约成本的一个重要方面? 交易成本对初期的排放权交易有重要影响?约

32%的排放权交易因为交易成本过高而破裂 [10]?而碳排放权交易成本主要由监测二报告和核查(MRV)成本二减排成本和交易费用组成?有研究显示?欧盟碳交易成本中?MRV成本占81%?交易费用占11%?减排成本占7%?其他成本占1%[11]?就试点地区而言?较为清晰可以量化的交易成本是交易费用?在这方面?各试点地区交易平台费率并不一致?在平台交易入场成本上?除了深圳排放权交易所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控排单位每年需缴纳15000元会员年费外?其余都暂免了控排单位的会籍费和年费?在交易手续费用上?各地市场收取的标准不同?上海为双向收费0 8??广东为5??深圳为6??天津为7??北京为7 5??除了上海较低以外?这样的费用标准与国内A股市场的交易费率相差不大?与欧盟碳排放交易平台的现货交易手续费相比还略低?因此?就降低交易成本而言?削减单一试点市场平台费率的空间并不大?未来交易成本的削减更应注重全国市场的整合?

3 5一违约处罚措施分析

就制度规范层面而言?试点碳市场的缺陷在于未能制定较严格的违约惩罚措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制度外动员的成本?试点地区除了北京二深圳惩罚力度较大以外?其他地区履约成本与惩罚水平并不对称?控排企业存在故意违约的风险?从软约束来看?企业社会信誉受损和财政资助削减是主要的形式?不过这些措施对于国有企业的影响要大于中小民营企业?从履约结果来看?也确实印证了这一点?从硬约束来看?罚款和下一年度配额扣减是违约处罚的主要形式?由于试点地区中只有北京和深圳规定了以市场均价为标准的罚款?上海二广东虽规定了罚款但其罚款金额相对于履约成本偏低?天津则对罚款未作规定?因此?上海二广东二天津对于违约企业的制度约束是较弱的?从博弈论角度来看? 在成本高于边际罚金情况下会出现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导致市场失灵 [12]?实际履约结果也表明?较严厉的处罚措施迫使深圳4家违约企业在履约期后不得不在市场上购入配额以完成履约?而广东2家违约企业则出现了实质违约的情况?

4一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选取履约窗口期作为观察时段?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对试点碳市场运行特征进行了分析?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①现阶段试点碳市场呈现出清晰的履约驱动型市场特征:履约期内市场成交量环比大幅增长?成交价格波动加剧?协议交易的增幅超过线上交易?政府配额拍卖成为控排企业完成履约的补充方式?②同时?试点碳市场存在诸多结构性缺陷?如碳市场整体流通性较弱?交投不活跃?不同类型市场参与主体结构性失衡?控排企业交易意识淡薄?市场准入限制二折价拍卖等非市场化措施减损了市场运行效率?履约成本与惩罚水平不对称等?为了推动我国碳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在上述研究结论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1)扩大交易系统覆盖范围?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创造更多的市场需求?试点碳市场的结构性问题在于?市场需求由控排企业的履约需求决定?并在履约期集中释放?这造成了需求的刚性与时间分布的不均衡?并容易引发碳价的剧烈波动?可以从两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逐步扩大交易系统覆盖范围?从欧盟的经验来看?欧盟碳交易体系(EUETS)未覆盖的部门其减排速度只相当于ETS覆盖部门的一半?如果能够将更多的行业二部门逐步纳入碳交易体系中?将扩大交易基数从而产生更多的市场需求?也更有利于温控目标的实现?二是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积极参与?以增加控排企业以外的市场需求?

(2)在坚持适度偏紧总量控制目标前提下?通过有条件的增发配额二建立配额储备机制二提升配额持有成本等措施?增进市场流动性?一是创造稳定的市场减排预期?通过有条件的增发配额让有意愿参与交易的投资者进入?可以在一级市场拍卖过程中引入机构投资者?通过一级市场的开放来推动二级市场流动性的增进?二是建立配额储备机制?适时引入价格管理?在碳价波动加剧达到预设的触发价格时?为市场释放流动性以防范市场风险?应当指出的是?增发配额和建立配额储备需要在CAP设定时提前预留配额?而且预留的比例原则上应低于5%?此外?提升控排企业配额持有成本也是可供选择的方案之一?在配额免费分配情况下?碳配额常常被企业用来对冲未来风险以致形成市场供给不足的局面?改进

这一状况?应对配额储蓄附加一定的条件限制以提升配额持有成本?如?在配额跨期使用时设置一定程度的折旧?或者借鉴湖北试点的做法?作出类似于未参与过交易的配额在履约时进行注销的规定?从而敦促控排企业积极参与交易?产生合理的市场供给?

(3)降低交易成本?合理规划惩罚水平?提升制度约束力?合理的惩罚水平应对控排企业产生成本上的压力?但又不能过高以致失去意义?例如?在欧盟现行碳交易体系中?对于违约的排放源?其处罚措施主要是100欧元的罚款和在下一年度补缴所拖欠的配额[6]?我国试点地区也可以借鉴欧盟的经验?在对市场整体供需情况和价格趋势作出预测和分析的前提下?以罚款和下一年度配额扣减为主要形式拟定自身的惩罚水平?此外?就降低交易成本而言?值得期待的改进方向在于:通过提升试点市场的信息透明度以降低市场搜寻成本二谈判成本?通过降低监测二报告和核查(MRV)成本以减少监督二执行成本?通过建构全国性碳市场信息平台?并尽可能地与国际市场对接?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4)减少非市场化干预?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非市场化的干预将减损碳市场的运行效率?如?北京二上海对于市场准入的严格限制导致了不同类型市场参与主体结构性失衡?深圳市场的配额折价拍卖弱化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广东市场配额有偿发放?以事实上的固定价格和强制交易消解了市场主体的选择功能?从而牺牲了市场的定价效率和交易效率?因此?对于我国碳市场建设而言?合理地把握宏观调控与市场资源配置二政府监管与市场法则的界限?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将是碳市场有效性实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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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一刘传忠)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未来展望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未来展望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可知,由于制度不完善、基础数据不规范等原因,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呈现从局部到整体,纳入行业单一等特点。以湖北碳交易试点市场为典型案例,发现其在配额分配、交易注册等方面对我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根据碳交易数据,对比分析中国7 大试点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发现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最后对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前景进行展望。 1 研究背景 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发展低碳经济,抑制温室气体的过度排放是全世界需要面对的共同挑战。我国目前虽然不承担强制减排任务,但已将降低碳排放列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深入发展。 关于碳交易市场分析,欧盟对碳信息披露、搜集、整理与报告起步较早,Kolk A、Levy D(2008)研究碳信息披露项目(CDP)数据,发现其通过反应二氧化碳排放对企业产生的碳成本、碳风险等信息,有助于增进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任度。张彩平、谭德明(2013)回顾了2003年至2012年CDP在推动碳信息披露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研究国际碳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演进历程,发现企业利益相关者主要通过碳信息披露报告的方式了解掌握企业碳成本控制及碳资产管理情况。崔也光、周畅(2017)搜集中国七大碳交易试点的年度报告,整理总结出截止2016年末,七大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额25亿元,成交量1.16亿吨等关键碳排放数据,其团队对除重庆市场外的六大试点市场调研考察,收集了代表性高排放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会计信息披露等相关数据,发现全国碳交易市场仍缺少统一的会计处理办法,急需制定相应准则规范碳交易,且市场活跃度与碳交易信息披露状况有着紧密联系。本文将对中国碳交易市场进行数据分析,并以湖北碳交易试点市场为典型,提出促进中国碳交易市场完善的对策和建议。 2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概述

?专题综述?当代石油石化 PETROLEUM&PETROCHEMICALTODAYV01.17No.12Dec.2009 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概述 孟宪玲安福何祚云 (中国石化咨询公司,北京100029) 摘要:介绍了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背景和分类,以及世界主要的碳交易体系,分析了全球碳交易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了有关建议。 关键词:碳排放交易体系发展趋势建议世界 近年来,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在全球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联合国于1992年5月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UNFCCC),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将200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到1990年水平;而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则标志着人们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人类活动的时代已经开始。 鉴于不同国家的减排任务、实现减排目标难易程度等的差异,《京都议定书》在对发达国家减排义务作出规定的同时,也规定了3种非常灵活的履行义务机制。即:在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实施的联合履约(JI);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基于市场的国际排放贸易(IET)。这些灵活履行排放义务的机制就促成了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 1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及分类 1.1碳交易的基本概念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其实现对《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对本国企业实行CO:排放额度控制的同时允许其进行交易。一个公司如果排放了少于预期的CO:,那么就可以出售剩余的额度;而那些排放量超出限额的公司,则必须购买额外的许可额度,以避免政府的罚款和制裁,从而实现国家对CO,排放的总量控制。 1.2碳交易市场分类 全球碳交易市场可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市场为那些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国家或企业提供碳交易平台以实现减排目标。自愿交易市场则是从其他目标(如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社会效益等)出发自愿进行碳交易以实现减排。 配额碳交易又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即在“碳总量与贸易机制”下由管理者确定和分配(或拍卖)的。例如:《京都议定书》下发达国家相互转让的分配数量单位,或在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机制下各成员国所拥有的欧盟配额。二是基于项目的典型交易,即以《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机制为基础的交易形式。全球碳交易市场分类见图1。 2国外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目前,在欧洲、美国等金融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形成了一些大型的碳排放交易中心。发展比较成熟的有欧盟CO,排放量交易体系、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等。 2.1欧洲CO: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 为帮助其成员国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欧盟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交易体系范围涵盖27个欧盟成员国,其概况如下:①欧盟现行的碳排放贸易体系可以概括为“配额一贸易”体系。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制定了国家分配方案,明确规定成员国每年的CO,许可排放量(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一致),各国政府根据总排放量向各企业分发配额。如果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没有用完配额,则可以出售;若企业排放量 收稿日期:2009—11—26。 作者简介:孟宪玲,高级工程师,1998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化工专业,主要从事石油化工规划、咨询、项目评估等工作。

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8版

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8 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 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任何机构及个人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深度解读浙江省商品 交易市场基本情况核心指标从商品交易市场总数量,商品交易市场总摊位数,交易市场营业面积,交易市场成交额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价值信息,帮助机构和个人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量占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量比重统计.3 四、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量同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量 (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摊位数指标分析 (7) 一、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摊位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摊位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摊位数占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摊位数比重统 计分析 (7) 四、浙江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摊位数(2015-2017)统计分析 (8)

浅谈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盈利模式

浅谈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盈利模式 随着市场的发展,我国现货市场以及各类要素市场不断壮大,他们的生存状态如何,他们又是如何盈利的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显得很神秘。其实交易市场本身也是一种企业。那么如何去寻找一种良性的发展模式就显的更加的重要了。不管出于那个出发点来考虑,要盈利是必然的。笔者认为现货市场要想做到盈利,成熟而又可复制的盈利模式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一个行业的创新发展必然也是从其他行业中不断的衍生和吸取经验的。现货市场本身要发展,必然要给自身做一个“定性”。下面就现货电子交易本身,罗列出目前和未来可能的盈利模式探究。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大致归类以下概括: 一. 目前交易市场的主流模式 交易手续盈利模式 这个也是最基本的了,盘面的交易费用,佣金的收取。这种方式貌似已经成为了天经地义的盈利模式,也是最主流的模式之一。 年费收入模式 据资料显示,目前期货的代理准入门槛已经提高到了5千万甚至上亿。而现货的代理门槛很低,甚至可以说是零。各市场甚至为抢占客户,降低了审核要求,就可以成为二代。进入者的良莠不齐也导致了行业的混乱,从而使得行业发展遇到很大的危机。所以在这一模式中,如何规范会员单位成为行业课题之一。 广告支持盈利模式 主体网站开辟广告版块,针对行业内有广告需求的企业推出。盈利方式为收取广告费,扩大业内知名度,此业内不光是现货界,也包括广义上的业内,可以引入更多资源和渠道合作。广告费的增加也良性循环了交易所的自身发展。 二.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盈利模式 信贷利息收入模式

此类模式好似股市中的融资融券,简单的说就是公开的配资。当然需要配合配资方式和信用等级,不然本金难保,何谈盈利。企业盈利方式可以为收取配资利息,但这块盈利方式需要配套有风控措施。 上市融资模式 这一条捷径或许是很多现货市场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无数企业的奋斗目标。但是理想很丰满,事实很骨感。茫茫上市路,多少市场愁。 订阅盈利模式 采用注册会员制,该模式走的是精品化路线,遵循的理念是:20%的客户创造80%的公司盈利。也可以采用会员分级模式,适当提高准入门槛,同时也可以扩大客户面,为更多高端客户提供“温床”。盈利方式为会员收费服务。 固然,现货市场的盈利模式还有很多种,短文无法全盘概括,笔者只是给大家做一个抛砖引玉。其实任何一个行业创新都是必须的,创新的本质也就意味着行业可能没有“前车之鉴”,能不能成为“后车之师”的典范,也是未来现货行业发展的行业人所思考。

2016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达4.7万亿元

2016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达4.7万亿元 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日前发布的抽样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同比增长8.8%,交易量同比增长5.1%。电子结算交易额同比增长8.4%。 据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数据库显示:2016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经销商数明显提升,销售额超亿元的经销商数同比增长15.3%;0.5亿元至1亿元的经销商数同比增长22.9%; 0.1亿元至0.5亿元的经销商数同比增长24.2%。2016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达4.7万亿元,交易量达8.5亿吨。 被调查市场中,18.5%的市场交易额下降,平均下降幅度为13.2%;20.4%的市场交易量下降,平均下降幅度为11.8%。 “2016年部分市场交易额、交易量出现下滑,主要受城市功能产业疏解、城市总体经济放缓、市场间不正当竞争以及恶劣天气等因素影响。”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说。 报告指出,2016年以来,国家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建设的政策密集出台,“互联网+农批”方兴未艾,农批市场行业迎来新一轮转型升级热潮。但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一些地区由于缺乏政府的调控和主导,出现了盲目新建市场,无序发展,局部地区甚至出现非正常竞争的现象。业内希望尽快通过立法保障批发市场发展规划的落地,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报告同时认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压力加大,市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意识不断增强。2016年《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广东、山东等多个省份也出台了关于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相关报告推荐:《2017-2021年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出品)

碳排放权交易的中国现状及湖北现状

碳排放权交易 1.引言 严重依赖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以及重工业在经济结构中占主导地位,导致中国目前面临诸多严峻的环境问题,包括空气质量急剧下降,近期极易遭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水污染和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无一例外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健康损失。比如,据世界银行2012年估计,污染导致的死亡率和发病率上升造成的全年经济损失估计在1000亿美元到3000亿美元之间。 中国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方面正发挥着领导作用。过去十年,中国在能源节约、能源安全、清洁空气和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设立了一系列目标。在发展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中国也处于主导地位。“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性纲领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肯定了通过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这个手段来整合多项国家政策目标,如能源效率、低碳能源以及PM2.5浓度等。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为一部分企业设置了碳排放上限,允许企业选择最经济的方法实现排放量目标,并允许通过碳排放配额交易实现强制性的碳排放目标。 2.中国碳排放交易现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1 年 10 月 29 日发布了第2601号文,宣布实施碳交易试点项目,以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 截至2015年7月31日,五个试点地区的首个完整履约期结束。78 结果显示,深圳和上海100%履约,而天津、北京和广东的履约率从96.5%至98.9% 不等。79 第二年的初步履约情况是:深圳(99.7%),上海(100%),北京(100%),广东(99.5%)和湖北(100%)。

3.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趋势 中国准备在试点后推出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虽然最终形式尚未确定,但官方的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会具备以下趋势: (1)重点放在八大行业,即电力和供暖、冶金,有色、化工、造纸、建材,国内航空及交通。 (2)排放上限为30-40亿吨。 (3)市场规模为每年96-640亿元人民币。 (4)政府表示项目可能在2017年之前启动,第一次履约可能定于2017年或2018年,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 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现状 2011年10月,湖北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包括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其中,纳入碳排放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趋势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趋势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CO2)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所谓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或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 碳交易的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在六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计算单位,所以通称为碳交易,其交易市场称为碳市场(Carbon Market)。 在碳市场的构成要素中,规则是最初、也是最重要的核心要素。有的规则具有强制性,如《京都议定书》便是碳市场的最重要强制性规则之一,其规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量化减排指标,即在2008—2012年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其他规则从《京都议定书》中衍生,如规定欧盟的集体减排目标为到2012年,比1990年排放水平降低8%,欧盟从中再分配给各成员国,并于2005年设立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确立交易规则。当然有的规则是自愿性的,没有国际、国家政策或法律强制约束,由区域、企业或个人自愿发起,以履行环保责任。 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全球碳交易市场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2007年碳交易量从2006年的16亿吨跃升到27亿吨,上升68.75%。成交额的增长更为迅速。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上升了81.8%,2008年上半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总值甚至与2007年全年持平。全球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达到1500亿美元,超越石油交易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英国新能源财务公司发布的预测报告显示,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 碳交易机制就是规范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一种制度。碳资产,原本并非商品,也没有显著的开发价值。然而,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订改变了这一切。 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排放的包括二氧化碳、甲烷等在内的六种温室气体的数量,要比1990年减少5.2%。但由于发达国家的能源利用效率高,能源结构优化,新的能源技术被大量采用,因此进一步减排的成本高,难度较大。而发展中国家能源效率低,减排空间大,成本也低。这导致了同一减排量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成本,形成了价格差。发达国家有需求,发展中国家有供应能力,碳交易市场由此产生。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策划方案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策划方案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项 目 企 划 书

目录 序言 ------------------------------------------------ -------------------------------------3 ------------------------------------------------------------------------ ----4 二、安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作用 ------------------------------------------------------------------------ -----------------6 三、安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盈利模式 ------------------------------------------------------------------------ ------ -----7 ------------------------------------------------------------------------ ------------7

序言: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中国的实体经济从2008年10月以来,不断地显现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伤害。中央政府为了应对这场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造的影响,出台各项金融政策和振兴经济计划。在国内消费逐渐萎缩的大背景下,如何保证我们安徽农民增加收益呢?本地商品怎么扩大销售量呢?我们就得要创新销售思路,充分发挥金融的媒介,充分安徽本地商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从而扩大销售量。品牌效应出去了,我们还可以推出商品远期销售市场,意思就是在商品还没有上市之前,我们把商品以远期合约的形式提前向南瓜贸易商、加工企业、全国各大经销商销售商品,我们以一定保证金的方式签订远期合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说明介绍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简介 一、中国“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要求及目标 国务院于2011年12月1日,印发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该方案中确立了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绿色,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推进新的产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综合运用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碳汇等多种手段,开展低碳实验试点,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大幅度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控制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通过低碳试验试点,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低碳省区和城

市,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其中该方案关于“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有以下描述:①建立自愿减排交易体制。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确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管理框架、交易流程和监管办法,建立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自愿减排交易活动。②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根据形势发展并结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制定相应法规和管理办法,研究提出温室气体排放权分配方案,逐步形成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③加强碳排放交易支撑体系建设。制定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总体方案。研究制定减排量核算方法,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认证准则。加强碳排放交易机构和第三方核查认证机构资质审核,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在试点地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登记注册系统、交易平台和监管核证制度。充实管理机构,培养专业人才。逐步建立统一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系统。 二、中国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简介 基于以上要求,中国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10月29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发改委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通知中要求各试点地区抓紧组织编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在世界碳交易市场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也逐步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各试点地区的碳排放交易所数据为基础分析了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研究认为,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尚未成熟,存在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分割问题,据此提出积极培育碳金融市场主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中国碳排放;碳交易市场 [中图分类号]F752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 号]2095-3283(2015)02-0064-03 [作者简介]冯志远(1987-),男,河北承德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管理与创新;李磊阳(1986-),男,河南洛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金融和货币政策。一、引言 碳交易市场,是指由各种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活动和金融活动所组成的市场。碳交易市场的形成来源于温室气体国际减排公约《京都议定书》的相关规定。《京都议定书》主要规定了三种市场机制来控制世界的碳排放总量,从而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控制碳排放的总体标准。这三

种市场机制是联合实施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国际排放权交易(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IET)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交易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其中,在中国得到广泛运用的是清洁发展机制,即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直接进行节能减排项目投资,或者通过购买碳排放权份额的方式,获得核证减排单位(Certificat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s)。这三种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的实际运用,使碳排放权量化为无形商品,构成了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基础。《京都议定书》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各缔约国在一定时期内的节能减排进度、碳排放权的配额,缔约国政府再向参与碳交易的企业分配年度碳排放权配额,若企业的碳排放权配额不足或者多余,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二级市场上购入或者卖出相关的配额,从而形成了碳交易排放体系的微观基础。据汉能集团最新发布的《全球新能源报告2014年》显示,2013年全球碳市场交易总量1042亿吨,交易总额约为5498亿美元,其中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是全球碳金融市场的引领者,占全球碳信用交易的65%;其次是清洁发展机制,约占33%。据世界银行预测,到2020年,全球碳交易总额有可能达到35万亿美元,并将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交易市场。 二、中国碳排放与碳交易市场现状 (一)中国碳排放总体状况

国内商品交易市场、中心列表完整版(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现货交易、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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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分析 学校:中国地质大学 学院:数理学院 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 班级:123072 姓名:张乐 指导老师:杨逑

【摘要】清洁发展机制简称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互利共赢的减排机制,为中国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本文着重探索了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碳减排交易的现状以及中国企业在参与国际碳排放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清洁发展机制;减排核证单位;碳金融;碳排放权交易 引言: 全球气候变暖对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为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150多个国家经过长达七年的谈判,于2005年正式实施了《京都议定书》,截止到2008年5月,已有18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这项协议。《京》规定了各国所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如果协议国家超过所规定的排放量,则需要购买超过的部分,如果低于所规定的排放量,则可以出售剩余的部分。因此刺激了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和碳排放交易的产生。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中间机构参与其中,碳金融由此发展起来。 碳金融是指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金融活动和交易的总称。温室气体主要包括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这六种,由于碳交易体系中,其他五种温室气体必须换算成CO2,由此碳金融主要是指与CO2相关的排放权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金融活动和交易,如直接投融资、碳交易中介服务、碳指标交易、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等。 一、碳金融在中国的机遇 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规定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互利共赢的减排机制。发达国家能源利用效率高,新能源和新技术被大量采用,进一步减排成本大;而发展中国家减排技术落后、能源粗放开采、利用效率低,存在巨大的减排空间。同一减排单位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成本,因此CDM市场得以迅速发展。简言之,就是发达国家用“资金+技术”换取自身很难再减下来的温室气体排放权;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则可以通过CDM项目获取的减排核证单位(CERs)换取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 近年来,我国CO2排放量大,占发展中国家排放总量的50%,全球排放总量的15%。与此同时,进一步研究表明,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每年减排1亿到2亿CO2当量温室气体的潜力,拥有巨大的减排储备,可为全球提供一半以上的CDM项目。因此中国将会成为碳排放交易的巨大市场。越来越多的政治家和商人也已经将目光投向了中国。碳排放权越来越成为一种“战略资源”,将为中国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 二、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碳减排交易的现状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没有被《京》纳入强制减排计划中,但却一直通过CDM 项目参与碳排放市场交易。我国的CDM项目很早就进入了实施阶段,如2003年开工的小孤山水电站、 2004年开工的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等。近两年来中国在CDM项目及核证减排量(CER)供应量方面已领先全球。截至2010年3月17日,中国已累计批准2443个CDM项目,国内已获得签发的减排量占全球的48.35%,减排量和项目数均居世界第一位。中国成为CDM市场的主体。 在北京环境交易所可以看到,中国企业参与CDM项目成功的案例很多,如浙江南派服饰有限公司应用纳利斯蒸汽节能器和“一汽三用”技术对原蒸汽系统进行了改造,有效地解决了

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 版

序言 本报告全面、客观、深度分析当下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脉络,通过专业、科学的研究方法及手段,剖析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重要指标即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摊位数,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营业面积,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亿元以上商品批发市场成交额,亿元以上商品零售市场成交额等,把握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 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处理。无数据不客观,借助严谨的数据分析给与大众更深入的洞察及更精准的分析,体现完整、真实的客观事实,为公众了解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机构和个体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目录 第一节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占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同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2017-2018)变 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摊位数指标分析 (7) 一、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摊位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摊位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摊位数占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摊位数比重统计分 析 (7) 四、北京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摊位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研究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问题;对策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利用市场机制解决气候问题的 环境治理措施,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了广泛的肯定和应用。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一直在为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缓解气候变化做着不懈的努力。 目前,我国七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运行平稳效应初显。但是,相比于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还处于探索阶段,很多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阻碍了我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目标的实现。所以,分析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对策建议,逐步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我国当前的主要任务。 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前,各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以一级市场为主,二级市场交易少,企业间交易参与度低,成交价

格偏低。当前,我国各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是以政府确定控排企业,控排企业之外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不允许参与碳排放交易,虽然,包括深圳、广州等试点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允许投资机构等不属于控排范围的企业、个人投资者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但许多企业以及个人担心如果现在减少排放,等实施总量控制的时候,自己所能分配到的排放量可能会很少,所以,目前仍没有出现控排企业之外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活跃,碳排放交易市场存在“有市场无交易”问题。我国碳交易市场没有自己的定价机制,交易价格一般是依据国外的定价机制来定价,成交价格偏低,不能反映出交易标的的真实价值。 (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法律体系不健全。虽然各试点以及全国范围内制定了政策法规,然而这些规章政策大部分都没实施,有的甚至都没有运用过,缺乏实用性,经常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具体工作分离开,再加上统计、报告以及监测系统不完备,并且管理者习惯运用行政手段,进而忽视了市场的作用,一些政策缺乏实用性和连续性,并且制定的激励措施也起不到激励的效果等,造成很多的政策都是摆设,无法发挥作用。并且,随着我国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之前制定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要求。因此,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同

2018年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Architectural&Functional Glass No12019 落实一至两个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做好示范引领。(二)完善标准化体系,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结合天津市气候区特点,编制相关的技术标准、导则及图集,形成完善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应用标准体系。(三)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增强自主保障能力。鼓励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开展一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研究项目,通过资源整合、开放共享,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主保障能力,降低建设成本,逐渐形成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全产业链体系。 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明确了三点措施:(一)在资金支持上,明确将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政策另行制定。(二)在建筑面积核定方面,对于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外墙外保温层厚度超过7公分的.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房产计算领域均按照厚度7公分计算建筑面积。外墙外保温层厚度超过7公分所增加的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三)鼓励尚未开工建筑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已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福建新政:新建住宅二楼以上禁用玻璃幕墙 乐居财经记者元月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福建省出台玻璃幕墙新政,要求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并要求建设单位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规定将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至指定专户。 此外,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从源头上减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新规明确了幕墙玻璃的安全维护责任人。据悉,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要共同协商确定安全维护责任人,牵头负责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幕墙安全维护责任。 据介绍,建设单位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规定将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至指定专户;玻璃幕墙建筑的业主,按规定逐年从物业维修经费中提取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直至达到规定缴存比例。既有玻璃幕墙保修期满后的安全性鉴定、维护与检修,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新规规定,玻璃幕墙竣工验收1年后,施工单位应对幕墙的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竣工验收3年内,施T?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玻璃幕墙实施保修。 2018年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现状 及发展前景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初步估计,从长期来看,300元/吨的碳价是真正能够发挥低碳绿色引导作用的价格标准,而目前我国主要的几个碳交易所的平均成交价仅为22元/吨,按照发改委所估计的标准去衡量,我国碳交易市场规模还有超过10倍的发展空间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以能源的清洁开发和高效利用为基础,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在践行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中,近年来我国不仅大力推进火电减排、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资源回收、环保设备和节能材料等低碳经济产业体系的发展,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市场调节机制,也是近年来的一个工作重点:2010年,我国正式提出实行碳排放交易制度;2011年11月确认了7个试点省市;2013年6月.国内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在深圳启动;2017年12月,正式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全国统一碳排放交易市场成立。 经过5年试点以及1年全国性交易,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截止2018年底,我国碳排放交易量累计接近8亿吨,其中交易量最多的是湖北碳排放交 -36-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2.10 【实施日期】2015.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7号)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要求,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委组织起草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4年12月10日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温室气体排放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碳排放权交易,是指交易主体按照本办法开展的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碳排放权交易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并对其运行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碳排放权交易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应适时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纳入的温室气体种类、行业范围和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标准。 第二章配额管理 第七条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定

中国商品交易所存在问题

一些地区为推进权益(如股权、产权等)和商品市场发展,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 证券和期货交易更是具有特殊的金融属性和风险属性 建立由证监会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对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其他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监管 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清整联办〔2015〕7号) 中央宣传部、国家网信办、高法院、高检院、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银监会、保监会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秘书行政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的规定,做好贵金属类交易场所(包括专营和兼营贵金属交易的场所)整顿规范工作,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商定,联合开展贵金属类交易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贵金属类交易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予以印发,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代章) 2015年8月20日 贵金属类交易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统一部署,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7至9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经过清理整顿,多数交易场所能够依法合规经营,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但一些商品类交易场所存在违规行为死灰复燃问题,其中贵金属类交易场所(包括专营和兼营贵金属交易的场所)违规情形尤为严重。2015年以来,针对贵金属等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信访投诉剧增,反映出贵金属类交易场所的整改规范进展迟缓。为有效遏制贵金属类交易场所违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商定,联合开展贵金属类交易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与职责分工如下: 一、指导和督促媒体加强自我管理,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信力,不为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提供任何信息服务。切实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环境。(中央宣传部) 二、协调从事广告联盟业务的互联网企业以及主要网站、论坛停止为贵金属类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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