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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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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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迪瑞奇电子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东莞市迪瑞奇电子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东莞市横沥镇振兴西路振兴市场旁;

邮政编码:52346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五金工具、其它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规定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的项目险外)。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伍拾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2个,分别是:

1、张毅。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220108X,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平街161号明悦花园5座3楼1号,

邮政编码:523460。

2、何佳。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万寿路横巷2座2号4楼,

邮政编码:523460。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张毅。

以货币出资40万元,总认缴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2、何佳。

以货币出资10万元,总认缴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认缴出资;

(八)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和抵押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对公司为除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6月份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张毅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张毅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人,由何佳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四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六条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权。

第十一章公司的通知和通知方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通知: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

(二)股东或者股东委托公司对股权转让事项予以通知。

第二十八条公司通知可采用以下方式:

1、前条第(一)项情形可以采用口头通知方式。若口头通知方式未能通知全体股东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方式。

2、采用书面直接送达方式。由被通知股东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用挂号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为章程中记录的股东通信地址,自挂号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后视为送达。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于年月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变更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

有限公司 章 ! 程 年月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 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 住所: |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注: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无需填写)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永续经营(注:有营业期限的,表述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2、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公司住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金融服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设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网络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XXXXXX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XXXXXX 出资额:XXXXX万元 出资方式:认缴 出资时间:XXXXX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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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简单版) 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比较通用简单的版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2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3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4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5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 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6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7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8条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9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人民币元 第10条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比例、持股比例 转出出转/出资数出资/资资受让额(比例股东姓名或名称受持股比例方时 比例万元)(%)让式间(%)方 其受让货他 % 股币有限公司东货转让 % 币 货转让% 有限公司币货转让 % 币有限公司 /转00% 100 合计 1 受让 第11条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公司增加或减少注 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

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12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2.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12.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2.3 选举(委派)和被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12.4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权并转让; 12.5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12.6 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行使股东权利、分取红利; 12.7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继续认缴出资; 12.8 公司终止后,依法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12.9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12.10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的行使,以认缴的出资比例进行。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13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3.1 遵守公司章程; 13.2 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13.3 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3.4 股东不得抽离出资; 13.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 第14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1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16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另新入股东不得参与公司管理。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XXX 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原出资比例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根据公司拟减少的数额,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做

相应减少,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于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 第四章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额(万元) 及所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如下: 上述股东不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

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 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如皋正翔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在陵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登记名称为:如皋正翔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秀希 公司住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西路1号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依法管理,业主至上,服务第一。 第四条公司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是:主营房地产物业管理、维修、养护, 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清洁卫生,庭园绿化及辖区内车辆停放管理。兼营与住宅(含大厦)相配套的商业、饮食业、便民服务业。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公司由晋城市鸿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壹个股东,股东住所为陵川县崇文镇开云街116号。

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公司股东采取货币形式一次性交足。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晋城市鸿生房地产开发有限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为伍拾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 优先认缴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 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 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三)公司一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有限公司注册流程及材料

有限公司注册流程及材料 前2天有个朋友突然问我,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我突然愣了下,今天【公司宝】小编就跟大家聊聊有限公司的问题。 第一部分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的区别 开头【公司宝】小编就说了,有朋友问小编: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相信会有很多朋友会有这样的疑问,别急,下面就由【公司宝】小编跟大家说下:其实呢,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同样有限责任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也是一样的,只不过责任有限公司是一种不太正规的叫法而已对于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部分有限公司的特点 在这里【公司宝】小编跟大家说下有限公司的特点,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

第三部分有限公司通常应具备哪些组织机构 下面【公司宝】小编跟大家说下有限公司通常应具备的组织机构: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通常应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作为主要的组织机构。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设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不设董事会,仅设一名执行董事即可。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除此之外,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还应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有限公司注册条件 在这一部分【公司宝】小编告诉大家:依法成立有限公司,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一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 2、有公司名称;

山西省成立有限公司企业章程(1)

公司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公司住所:市(县镇) 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的% 出资方式:(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年月日 2.…………………………………… 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有限公司章程简洁版

有限公司 章 … 程 年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各方共同出资设立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 股东姓名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 第十四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金融服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设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网络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XXXXXX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XXXXXX 出资额:XXXXX万元 出资方式:认缴 出资时间:XXXXX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新成立公司的注册流程

步骤一: 企业名称查询 (三个工作日)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 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例:东莞+某某(字数二个、企业名)+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备注:行业名要规范。 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后,由萃智知识产权注册公司网统一提交到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其内部网查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册公司步骤一,即查名,通过东莞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册官进行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步骤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提供证件材料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以及相应要求的材料。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开发区和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2、报送审批特许项目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防、治安、环保、科委等) 3、****并编写“公司章程”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建议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公司章程”的样本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根据自己拟办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并由所有股东签名后交送开发区。 步骤三: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由会计审计部门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若干工作日)表格可以参考注册公司网 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会计审计部门已盖章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帐户,各股东按自己出资比例向此帐户中缴足相应的钱款。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投资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相关注册资金的证明,通过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以货币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步骤四:申领公司营业执照 (三个工作日) 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由开发区连同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doc

糕糕在上食品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公司名称:糕糕在上食品有限公司 二、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朝阳路109号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各式面点加工与销售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20万元人民币,余下的注册资本80万元人民币由王云涛、王云勇两位股东分别在2011年8月20日前按比例缴足。 第五条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遵守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的职权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完整版)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 一、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二、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 ××市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市有限公司。 住所:××市区路号楼层室。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 甲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企业管理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章公司经营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金融服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设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网络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XXXXXX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名称):XXXXXX 出资额:XXXXX万元 出资方式:认缴 出资时间:XXXXX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

公司注册流程及名称

愚公公科普:公司注册流程及名称 准备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注册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公司名称 常见的公司名称一般有3种形式,不同形式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注册时任选其一即可。 1、地区+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例:山东安德优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字号+(地区)+行业+组织形式 3、字号+行业+(地区)+组织形式

小型有限公司章程

湖南省XXX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和XXX共同出资设立XXX有限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湖南省XXX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湖南省XXXX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服装、床上用品的加工及销售。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按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

公司章程简单版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年月 第 1 页共11 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等方共同出资(法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条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以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的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七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 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 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它登记事项,应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1: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 股东2: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 股东3: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以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版责任公司章程注册专用

版责任公司章程注册专用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注册用)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四条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股东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由股东自行约定,记载于章程中。上述事项发生变化的,载入公司《章程》,提交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第三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数额及出资时间出资比例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以不可分割实物缴付出资的,不得分期缴付。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及行使规定 第十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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