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站设计说明

消防站设计说明
消防站设计说明

建筑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三门县消防站

地理位置:滨海新城E02-2404地块,滨经五路与滨纬一路的交叉口的东北角

总用地面积:4606平方米(约合6.909亩)

用地性质: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建筑层数和高度:建筑层数5层,建筑总高度21.45米。

二、设计依据

(1)规划局规划红线图。

(2)规划局提供的设计要求。

(3)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省市相关建设法规。

三、设计理念

1. 耐久性——使建筑风格趋向简洁大方稳重,美观而又经得起时间考验;

2. 识别性——具有个性领域特征,易识别,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树立地标形象;

3. 快捷性——建筑形体的设计突出时间与效率,与消防站的性质相协调;

四、总图布局

本项目地块位于三门县滨海新城滨经五路与滨纬一路的交叉口的

东北角,南面与滨纬一路有20米宽的城市绿带相隔。地块建筑整体上呈“L”形布置,开敞空间朝向滨经五路,按规划要求在西面的滨经五路上靠近地块的北侧布置车行主出入口。

在平行滨经五路的辅楼设置消防车库及战士营房,使消防车可以直冲主出入口,以提高消防出勤的效率。沿滨纬一路方向布置办公用房、干部营房以及消防站的一些配套用房,使这些用房有良好的南北朝向及景观视野,同时也为滨海新城树立地标形象。

另外,在出入口处布置有门卫兼接警用房,在内广场布置有运动场地,在地块的东北角设有消防训练塔,在消防车库的东面设有晒衣场及内勤通道。

五、建筑单体设计

本地块的主体建筑整体上由“L”形的5层主楼和3层辅楼组成。

1.平面功能:一层平面,沿滨纬一路布置的主楼中间有个8米宽的架空通道,由通道将平面分为东西两部分,在架空通道处设置人行出入口,西侧为办公入口门厅、公众消防宣传教育室、被装营具库、医务室、办公室等;东侧为食堂餐厅及车库的配套用房,辅楼为消防车库及配套用房。二层三层平面,主楼西侧为办公室、会议室及荣誉室,在三层开始主楼东西两侧有空中连廊相连。东侧为干部营房,主楼的内走道与辅楼相连,辅楼为战士营房。四层平面,主楼的西侧为办公室,东侧为战士空中健身平台。主楼的五层平面连为一体,为大会议室兼多功能室、阅览室、灭火救援研讨电脑室、资料室等用房组成。

2.交通组织及竖向:在主楼的架空通道处设置人行出入口,既避开了在建筑北面的内场地设置建筑人行主出入口与运动场地及消防车行出勤路线的冲突,又在充分利用架空通道这个灰空间来突出了入口的形象。整个建筑共布有三部楼梯和一台电梯,通道西侧即为办公区的主入口门厅及楼楼电梯,主楼的东端有一部疏散楼梯,辅楼有一部楼梯直通消防车库,为消防战士出勤提供最便捷的通道。主楼自三层起东西两侧有空中连廊相通,辅楼的内走道也与主楼相通,各功能单元分区明确又相互联系,同时也满足消防疏散要求。竖向层高设计,一层层高为5.4米;二层三层四层层高均为

3.5米;五层层高为

4.2米。

3.建筑外观设计:本方案建筑主体为合理高效的“L”形布置。在主楼在中间部位设架空通道,避免了“L”形建筑内阴角的不良影响,增加了通风效果和建筑对环境的交流,丰富了建筑的空间层次。

在建筑立面及体型的处理上,注重体块的穿插处理,虚实结合,既端庄大方,又灵巧而精致,建筑立面采用玻璃、石材、面砖等现代建筑材料,通过对现代建筑的深刻理解与体验。通过设计构件的比例尺度,配合玻璃幕墙创造出稳健、抽出的鲜明形象,从而体现消防站建筑的随时待命、高效出击力量感和速度感。

建筑以简洁现代的风格为基调,局部加以处理,使建筑更显精致,色彩采用暖灰色调结合,具有一种亲切的归属感。建筑形体通过架空通道、空中连廊、空中健身平台等空间处理,使整个建筑风格趋向大方,稳重,又独具个性。在设计中非常注重建筑与环境的交流,使建筑的形象与三门滨海新城的城市空间协调,打造出新城市空间里的地标性建筑。

六、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消防站建设设计规范

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1-8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消防站布局 第三章镇、县城、工矿区消防站的设置 第四章消防站的选址 第五章消防站的规模和技术装备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消防站是城镇的重要公共设施。为了使消防站的设置适应迅速扑救火灾的需要,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着合理、经济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城镇消防站的布局,必须纳入城镇规划。消防站用地和建筑面积,按照(80)建发城字492号文《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和《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GNJ1-81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城镇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从接警起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一般原则。 第1.0.4条消防站应根据责任区类别和扑救火灾的需要,确定站级,配备消防车(艇)、通讯设备和其它技术装备。 第1.0.5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市、镇及县城、工矿区。各地应结合当地情况,贯彻实施。 第二章城市消防站布局 第2.0.1条城市消防站应从责任区的火灾危险性出发,根据重点单位、工商企业、人口密度、建筑状况以及交通道路、水源、地形等情况设置。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宜为四至七平方公里,分类要求见表2.0.1。 第2.0.2条在市区范围内,受地形限制,被河流、铁路干线分隔,其消防站责任区面积宜小于表2.0.1的要求。 第2.0.3条年平均风力在三级以上或相对湿度在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城市,其消防站责任区的面积,应按表2.0.1的规定适当缩小。 第2.0.4条物资集中,运输量大、火灾危险性大的沿海、内河城市,应设置水上消防站。

消防站建设项目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

1 X X 市公安消防支队 XXX区消防站建设项目 xx市工程咨询公司二○一二年四月 2 目录第一章总论........................................... 4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 7 第三章项目选 址 ...................................... 10 第四章工程设计方案 . (13) 第五章节能分 析 ...................................... 22 第七章环境保护与安全防护 . (27) 第八章工程实施计 划 .................................. 29 第九章招标方案 ...................................... 32 第十章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 35 第十一章结论.......................................... 38 3 附表附表1总投资估算表附表2建筑安装工程估算表附图附图1地理位置图附图2总平面布置图 4 第一章总论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市公安消防支队天河区消防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xx市公安消防支队 3.项目负责人 4.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xx天河区xx大学西北角北至xx大学内部规划路、南至规划派出所、西至一号路、东至规划研究

所。 5.建设性质新建一级消防站 6.占地面积7000㎡10.5亩 7.净用地面积5266㎡7.9亩 8.人员配备数量45人 9.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380㎡。 10.建设内容新建一栋3层综合执勤楼、训练场、训练塔、绿化工程、硬化场地以及相关配套工程。 11.总投资1016.00万元 12.资金来源全部申请政府投资。 13.工程实施进度一年二、可研报告内容及范围 xx天河区一级消防站的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图布局、建筑工程、公用工程、招标方案及总投资估算。消防站车辆和各类器材设备不在本可研投资范围内。 5 三、编制依据 1.《xx市城市消防专业规划20062020》 2.《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3.《xx省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03 4.《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5.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四、研究结论 1.该项目是服务于xx天河区大学城是提高该园区消防水平增强园区内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保障城市居民生 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项目符合《xx市城市消防专业规划20062020》在政策上是可行的。 2.天河区内各院校相对集中目前该区域内尚无普通消防站而且周边的消防 站距离该区域也较远在事故发生时不能及时赶到出事现场。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应尽快实施。 3.本项目选址为xx市天河区附近暂无大型公共场所人流车流量相对较少且公用设施齐全交通状况优良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快

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初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根据公安部印发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总体目标 依托公司保安队,以后勤主管为站长,建设公司微型消防站。通过规范性的管理和针对性的训练,达到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的目标,切实提升公司面对初期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工作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4月15日前) 成立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小组,由行政后勤部主管任组长全权负责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行政后勤部其他员工任组员,负责完成组长交代的任务,推动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 2、深入开展阶段(4月25日前) 编制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明确微型消防站的作用和微型消防站的岗位设置,并明确各岗位的岗位职责。 编制微型消防站训练方案和训练计划。 配置站内灭火救援物资。 组织保安队成员召开微型消防站建设会议,学习微型消防站所承担的职能和消防站的岗位分工,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职责。 设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室和站内器材存放室,(值班室设于消防控制室内,器材存放室与应急物资存放处共用)。 制作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人员组织机构图等的喷绘图,并将其张贴于微型消防站值班室。 按训练方案和计划对站内队员进行训练。 页脚内容1

3、验收总结阶段(4月30日前) 检查站内物资是否齐备有效。 检查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是否符合需求。 考核站内队员消防技能是否达标。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规范标准 微型消防站是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执行单位,担负着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初期火灾的扑救的重任,因此,必须提高认识,重视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同时必须按照《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等文件的要求,规范微型消防站的建设,配备齐全站内物资,建立完善各岗位职责,规范队伍的管理和训练。 2、加强落实,按期完成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公司4月份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建设小组应加强各环节进度的落实工作,按期完成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使微型消防站能及时投入使用,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有效。、 四、附件 《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页脚内容2

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 X X 市公安消防支队XXX区消防站建设项目xx 市工程咨询公司二○一二年四月 2 目录第一章总论........................................... 4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 7 第三章项目选 址 ...................................... 10 第四章工程设计方 案 .................................. 13 第五章节能分 析 ...................................... 22 第七章环境保护与安全防 护 ............................ 27 第八章工程实施计 划 .................................. 29 第九章招标方 案 ...................................... 32 第十章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 35 第十一章结论.......................................... 38 3 附表附表1总投资估算表附表2建筑安装工程估算表附图附图1地理位置图附图2总平面布置图4 第一章总论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xx市公安消防支队天河区消防站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xx市公安消防支队3.项目负责人4.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xx天河区xx大学西北角北至xx大学内部规划路、南至规划派出所、西至一号路、东至规划研究所。5.建设性质新建一级消防站6.占地面积7000㎡10.5亩7.净用地面积5266㎡7.9亩8.人员配备数量45人9.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380㎡。10.建设内容新建一栋3层综合执勤楼、训练场、训练塔、绿化工程、硬化场地以及相关配套工程。11.总投资1016.00万

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方案

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消防站初步设计说明

****消防站新建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 ****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2020年06月

项目名称:****消防站新建工程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总说明 (6) 第二章总平面 (18) 第三章建筑 (26) 第四章结构 (37) 第五章建筑电气 (60) 第六章给水排水 (77) 第七章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86) 第八章热能动力 (92) 第九章消防 (94) 第十章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 (119) 第十一章岩土工程 (150) 第十二章建筑幕墙 (152) 第十三章建筑智能化 (152) 第十四章轨道保护 (152) 第十五章工程投资总概算 (152)

第一章总说明 1.1 项目效果表现图 总平面图 鸟瞰图 透视图 1.2工程概况 1.2.1.工程的基本情况 项目背景情况: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中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娱乐场所等大型公共建筑和各类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不断增多.由于建筑本身及内部可燃物的存在再加上用电设备的不断增加,随之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也大大提高,火灾对于城市的发展已造成很大的威胁。 消防站开放是新时期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开展群防群治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又是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实践“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行动。 本项目的建设能保证****区配套设施的完善,加快本地开发建设进程,进而促进****区城市经济带的城市建设。 本次实施为****区****消防站项目设计,建设用地面积为4854.39㎡。总建筑面积为6942.6㎡,拟建层数:执勤楼,3F,拟建高度:13.6m;训练塔,层数10F,高度35.0m;门卫。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 (报批稿)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编制组 二〇一七年二月

前 言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 273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修订编制的。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修订编制组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建设和消防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我国当前消防工作任务和消防站的实际需要,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消防站建设资料,分析、总结了国内外消防站建设经验,充分论证了有关技术指标。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选址、面积指标、装备配备、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与2011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相比,此次重点补充了小型消防站建设要求,对小型消防站的设置原则,辖区面积,面积指标,灭火救援车辆器材装备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等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将原标准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表述方式调整为容积率,并对其他类型消防站的相关器材装备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政编码:1000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公安部消防局 参 编 单 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主要起草人: 薛林 毕赢 王刚 何宁 王丽晶 刘激扬 沈纹 张磊 杨国宏 王治安 曹永强 熊伟 陈永胜 王士军 江平 施巍 常辉 郭利 阮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年××月××日

社区村消防站建设方案

社区(村)消防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社区(村)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社区(村)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印发〈加强城市社区(村)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5]10号)精神,坚持“分步推进、整体提高”为原则,全面推进社区(村)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努力构筑“政府统一领导、社区(村)全面管理、单位安全自负、消防依法监督”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______长任组长,________任副组长,各社区(村)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升镇社区(村)消防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社区(村)消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建设任务 (一)加强社区(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在各社区(村)成立由社区(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社区(村)民警、治保员、义务消防队队长等为成员的社区(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不低于8名青壮年组成的义务(志愿)消防队伍,成立由老干部、老教师、

老退伍军人为成员的志愿消防宣传巡防队伍,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建立健全社区(村)消防工作制度 要结合实际,在各社区(村)制定完善居民防火公约、社区(村)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社区(村)消防宣传教育制度、社区(村)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等社区(村)消防工作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全面落实社区(村)消防工作任务 要指导督促各社区(村)按照《广东省城市社区(村)消防建设标准》要求,对辖区企业单位、居民住宅楼及居民住户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指定专人管理维护辖区消防设施、器材;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对辖区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受理群众消防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建立辖区消防基本情况档案、消防检查巡查档案、消防设施器材档案、消防会议记录等。 (四)完善社区(村)消防器材设施 要在各社区(村)建立专(兼)用公共消防器材室(悬挂社区(村)义务站标牌),配备消防战斗服(含头盔、消防靴、腰带)5套、消防水带(卡式接口)5盘、消防水枪1支、消火栓扳手1把、救生绳2根、4KG干粉灭火器10具、照明手电5把、扬声喊话器1个、消防斧1把。设

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规范标准

[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它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筹措资金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六条消防站分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普通消防站分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二种。 第七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所有城市均应设立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且设置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可设立小型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是普通消防站的特例。

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人口在50万上(含50万)的其他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 第八条消防站的消防车配备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消防车库的车位数备表1 第九条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消防站的场地是指室外训练场。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通信器材、训练器材、营具等组成。责任区内有水上重点保护对象的消防站还应配备消防艇。 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 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7km2 。 小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4km2 。 二、特勤消防站兼有责任区消防任务的,其责任区面积同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第十二条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设在责任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1(建标152-2011)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国家建设部、发改委2011年10月批准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城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统一控制标准;是编制消防规划和评估、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他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对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消防站建设,可单独报批。 第四条消防站的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消防专项规划,由各级政府负责,并按规划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站的建设,应遵循利于执勤战备、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 第六条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 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第八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普通消防站。 三、地级以上城市(含)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 四、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 第九条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 1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1101310481374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条文说明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3) 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 (6) 第四章建筑标准 (9) 第五章建设用地 (14) 第六章装备标准 (15) 第七章人员配备 (17) 第八章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阐述制定《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目的。 城市消防站担负着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重要任务,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城市消防安全,制定符合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消防站规划与建设方面的法规,提高消防站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和立项审批的水平,加强对消防站建设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2006年5月由公安部修订,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以下简称“原《标准》”)正式颁布实施。原《标准》实施以来,在推动城市消防站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部队装备建设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致灾因素日益增加,消防队伍职能不断拓展,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日趋繁重。2009年5月1日,新修订颁布的《消防法》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200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进一步提出了“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求,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随着应急救援职能的不断拓展,原《标准》在一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消防站建设水平以及车辆装备配备也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有必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原《标准》进行了部分修改,增设了战勤保障消防站,增加了车辆配备数量,拓展了灭火、抢险救援和防护装备的选配范围,适度调整了消防站个别用房的使用面积,提高了建设投资水

消防站设计规范

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GNJ1-81(试行) (1981年3月公安部发布1981年10月1日起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总平面设计 第三章房间设计 第四章建筑构造 第五章建筑设备及其它设施 第六章训练塔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公安消防站的建筑设计有利于执勤战备、业务训练、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灭火战斗力,以适应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本着适用、经济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市、县新建、扩建的公安消防站的建筑设计。改建的公安消防站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站,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试行。 第1.0.3条消防站的布局,应纳入城镇规划。其布局要求、人员编制、装备设置应按有关的专门规定执行。 第1.0.4条消防站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并应符合现行的其它有关建筑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总平面设计 第2.0.1条消防站应设在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地点,其边界距医院、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和场所不应小于50米。 注:老城区执行上述规定确有困难时,其距离可适当减小。 第2.0.2条消防站车库正门,距城镇规划道路红线不宜小于10米,门前地面应用混凝土或沥青等材料铺筑,并向道路边线做1-2%的坡度。 第2.0.3条消防站内应设置车库、值勤宿舍、训练塔、油库以及其它必要的建、构筑物,并合理布局。 第2.0.4条消防站内应设置训练场地,其面积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训练场地面积 注:①训练场地内宜设置长度为100米的跑道。 ②在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置能够进行全套基本功训练的宽度不小于15米、长度宜为150米的训练场地。 ③在执行表2.0.4的规定确有困难时,其面积可适当减小,但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并应根据需要在若干此类消防站的适中地点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长度宜为150米训练场地的消防站。 第三章房间设计 第3.0.1条消防站车库应布置在建筑物正面一层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部位。车库的基本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库内消防车外缘之间的净距不小于2.0米; 二、消防车外缘至边墙、柱子表面的距离不小于1.0米; 三、消防车外缘至后墙表面的距离不小于2.5米; 四、消防车外缘至前门垛的距离不小于1.0米; 五、车库的净高(地面至顶板突出部分)不小于车高加0.6米。 第3.0.2条消防车库应设置修理间和检修坑,其位置不宜靠近通讯室。超过三辆消防车的车库,应设置一个有前后门的隔间,并在其车位下面设置上述检修坑。 2-3辆的消防站车库应设一个备用车位。 第3.0.3条消防车库每个车位都应设有独立的大门并宜设自动开启装置,门的宽度应不小于车宽加1.0米,高度应不小于车高加0.3米。靠近通讯室的车库大门上,应设置一个供人通行的小门。 第3.0.4条通讯室应设在靠近车库出口的一侧,通讯室与车库之间的墙上应设有传递窗。 第3.0.5条蓄电池室应与通讯室、车库毗连。其出入口处宜设有套间或门斗,门均应向外开。蓄电池室应设有酸类或碱类的贮存间。 第3.0.6条队长办公室(兼值勤宿舍)应布置在建筑物一层并宜与通讯室相邻。 指导员办公室,可布置在建筑物二层(值勤宿舍宜与队长合用)。 第3.0.7条战斗员值勤宿舍应每班一个房间,宜布置在建筑物一层并靠近车库,如必须布置在车库后侧时,应在车库与宿舍之间设置2.0米宽的走廓。 战斗员值勤宿舍布置在二层时,必须设置直通车库直径宜为7-8厘米的滑杆,杆的数量宜按一个值勤战斗班设一根,在滑杆的底部应设置直径不小于0.8米的弹性垫,楼板上入孔直径宜为0.9米-1.0米,其周围应设置防护设施。

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分类: 消防站可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普通消防站可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表1 注: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 规划布局与选址 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 2。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 消防站一般不应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特殊情况下,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普通消防站2300~3400m2,二级普通消防站1600~2300m2,特勤消防站3500~4900m2; 各类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普通消防站3300~4800 2。 二、二级普通消防站2000~3200 2。 三、特勤消防站4900~6300

2。 装备标准 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表3 二、消防站配备的常用消防车辆品种,宜符合表4的规定。 各类消防站常用消防车辆品种配备标准表4 注:①表中带“△”车种由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选配; ②考虑到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各地区在配备规定消防车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配消防摩托车。 三、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表5 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不应低于表6的规定。 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标准表6 人员配备 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配备,可按所配消防车每台平均定员6人确定,其他人员配备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消防站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 消防站人员配备数量(人)表7 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消防站投资估算,应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按照消防站的分类所规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人员、装备配备标准确定。

消防站设计方案招标文件修订稿

消防站设计方案招标文 件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版本号:2015年12月版深圳市建设工程 设计类招标文件 (建筑方案设计类除外) 工程名称: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臣田等20座消防站建设工程Ⅰ标(设计)招标人: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张道才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王俊

招标文件使用说明 为规范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需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对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类招标投标文件的示范文本,进行编制及修订。本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主要适用于采用“定性评审+评定分离”进行评标、定标,并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的设计类工程(除建筑方案设计外)的项目设计招投标。 2、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令[2003]第2号); (5)《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建市[2007]86号); (6)《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 (7)《关于深圳市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的通知》(深建设计[2010]23号); (8)《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电子招投标系统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是利用先进计算机技术,以电子标书编制系统和招标文件备案系统为基础,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金建工程”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为安全保障工具,依托“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实现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最新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1版)

2011年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建设部、发改委2011年10月批准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城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统一控制标准;是编制消防规划和评估、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他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对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消防站建设,可单独报批。 第四条消防站的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消防专项规划,由各级政府负责,并按规划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站的建设,应遵循利于执勤战备、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 第六条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 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第八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普通消防站。 三、地级以上城市(含)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 - 1 -

站。 四、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 第九条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表1 注: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 第十条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装备等部分构成。 消防站的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地、自装卸模块堆放场。 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 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码头、停机坪)、通信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执勤器材库、训练器材库、被装营具库、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器材修理间、灭火救援研讨和电脑室。 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业务附属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会议室、俱乐部、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财务室等。 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家属探亲用房、浴室、医务室、心理辅导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理发室、设备用房、油料库等。 战勤保障消防站的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器材储备库、灭火药剂储备库、机修物资储备库、军需物资储备库、医疗药械储备库、车辆检修车间、器材检修车间、呼吸器检修充气室、灭火救援研讨和电脑室、卫勤保障室。

消防站CFG设计方案

目录 1.设计依据 (2) 2.工程概况 (2) 3.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3) 4.CFG桩复合地基设计 (3) (1).CFG桩设计 (3) (2)设计结果参数统计 (6) 5.沉降计算 (7)

1.设计依据 1.1岩土勘察报告及设计图纸 1.1.1新建MFA(奔驰前驱动车型)项目能源中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号2013技046)(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提供) 1.1.2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焊装车间基础平面布置图》及处理要求。 1.2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及规程 1.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1.2.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2.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2.4《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DBJ01-501-2009(2009年新版) 1.2.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3.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工程概况 2.1场地位置概况 拟建工程位于本项目的建设场地位于(亦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博兴南路与亦庄南区三街交叉口东南)本次地基处理范围基础底标高-2.0m,建筑物±0.000=26.800m基础埋深为-2.0m,基础垫层底标高-2.1m,基础为柱下独立基础。 要求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250Kpa最大沉降量不大于40mm。 2.2建筑物概况 消防站(464)无地下室,基础为独立基础。 基础持力层为②层粘质粉土、砂质粉土,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00Kpa,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上部结构物载荷要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250Kpa(未修正),最终沉降量不大于40mm,所以需对地基

消防站设计方案招标文件1

版本号:2015年12月版 深圳市建设工程 设计类招标文件 (建筑方案设计类除外) 工程名称: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臣田等20座消防站建设工程Ⅰ标(设计)招标人: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张道才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王俊

招标文件使用说明 为规范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需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对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类招标投标文件的示范文本,进行编制及修订。本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主要适用于采用“定性评审+评定分离”进行评标、定标,并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的设计类工程(除建筑方案设计外)的项目设计招投标。 2、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令[2003]第2号); (5)《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建市[2007]86号); (6)《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 (7)《关于深圳市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的通知》(深建设计[2010]23号); (8)《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电子招投标系统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是利用先进计算机技术,以电子标书编制系统和招标文件备案系统为基础,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金建工程”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为安全保障工具,依托“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实现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1)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获取方式 须登录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中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获取电子标书编制系统。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20.doc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合理确定城市消防站项目建设规模及水平的国家标准,是编制消防规划和评估、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他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对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消防站建设,可单独报批。 第四条消防站的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消防专项规划,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站的建设应遵循利于执勤战备、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 第六条消防站的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以下简称普通站、特勤站和战勤保障站)。 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以下简称一级站、二级站、小型站)。 第八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必须设立一级站。 二、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站。 三、城市建成区内因土地资源紧缺设置二级站确有困难的下列地区,经论证可设小型站,但小型站的辖区至少应与一个一级站、二级站或特勤站辖区相邻:1.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老城区、历史地段;

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建设标准 一、消防站分类: 消防站可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普通消防站可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表1 注: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 二、规划布局与选址 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 消防站一般不应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特殊情况下,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三、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普通消防站 2300~3400m2,二级普通消防站 1600~2300m2,特勤消防站 3500~4900m2; 各类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普通消防站 3300~4800m2。 二、二级普通消防站 2000~3200m2。 三、特勤消防站 4900~6300m2。

四、装备标准 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表3 二、消防站配备的常用消防车辆品种,宜符合表4的规定。 各类消防站常用消防车辆品种配备标准表4

注:①表中带“△”车种由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选配; ②考虑到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各地区在配备规定消防车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配消防摩托车。 三、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表5 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不应低于表6的规定。 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标准表6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现行的标准如下: 消防车外缘至前门垛的距离不小于1.0米; 车库的净高(地面至顶板突出部分)不小于车高加0.6米。 消防车库应设置修理间和检修坑,其位置不宜靠近通讯室。超过三辆消防车的车库,应设置一个有前后门的隔间,并在其车位下面设置上述检修坑。 3辆的消防站车库应设一个备用车位。 消防车库每个车位都应设有独立的大门并宜设自动开启装置,门的宽度应不小于车宽加1.0米,高度应不小于车高加0.3米。靠近通讯室的车库大门上,应设置一个供人通行的小门。 通讯室应设在靠近车库出口的一侧,通讯室与车库之间的墙上应设有传递窗。 蓄电池室应与通讯室、车库毗连。其出入口处宜设有套间或门斗,门均应向外开。蓄电池室应设有酸类或碱类的贮存间。 队长办公室(兼值勤宿舍)应布置在建筑物一层并宜与通讯室相邻。 指导员办公室,可布置在建筑物二层(值勤宿舍宜与队长合用)。 战斗员值勤宿舍应每班一个房间,宜布置在建筑物一层并靠近车库,如必须布置在车库后侧时,应在车库与宿舍之间设置2.0米宽的走廊。战斗员值勤宿舍布置在二层时,必须设置直通车库直径宜为8厘米的滑杆,杆的数量宜按一个值勤战斗班设一根,在滑杆的底部应设置直径不小于0.8米的弹性垫,楼板上入孔直径为1.0米,其周围应设置防护设施。

消防站应设个人用固定衣柜,其位置,尺寸可按其使用情况决定。在寒冷和多雨地区,可设置训练室,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0平方米。消防站应设置器材库,并宜布置在车库附近。 消防站应设置家属探亲用房,并宜布置在不影响执勤备战和业务训练的部位。 消防站应设置晾水带架(可附设在训练塔上)。在寒冷或多雨地区,应设置烘干室,并应与清洗室布置在一起。 在采暖地区的消防站应设置锅炉房。消防站应根据需要设置燃料贮存间。 消防站消防装备要求: 1、准确预测装备费用,编制科学的采购计划 首先祥泰电气认为应用目前推行的全寿命理论进行准确预测,对装备的后期费用进行预测并加以保障,战斗力自然得到提升。 2、努力实现人与装备最佳结合 先进的装备只有在高素质的人才手中才能充分发挥其战斗力。在加强装备建设的同时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才能保证在火场中立于不败之地。随着先进的设备不断进入消防部队,必须要有懂技术的专业人员来管理和使用这些设备,努力使先进的消防装备与熟练掌握装备技术的人员达到“人机结合”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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