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教学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经管教学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经管教学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经管教学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职工的业务素质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整体教学和管理水平,保证经管教学部的长远发展,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全面检查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为教职工薪酬、职务的晋升及培训和潜能开发提供重要依据;

(二)充分挖掘教职工潜力,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教学部年度目标的完成;

(三)通过考核,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实行人员优化,提升教学部竞争能力。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发展考核的原则。

(三)坚持责、权、利三者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考核定期化、定量化、制度化的原则。

三、考核工作小组

(一)组成

由部主任任组长,副主任或支部书记任副主任,综合干事、教学干事和教研室主任为成员。

(二)职责

1、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依据学校的考核管理和教师的工作量管理办法,制定部门考核管理办法。包括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操作等。

2、定期进行工作考核。依据教学部的考核管理办法和分工,每周、每月、学期末和学年对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反馈信息和整改。随时收集考核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分工

1、考核小组成员商讨经管教学部的考核管理原则意见。

2、教学干事依据学校和教学部的考核原则意见,初步拟定教学部考核管理办法,供考核工作小组讨论。

3、考核小组成员收集信息,并反馈。

4、考核小组组长完成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包括考核管理、指标体系、质量标准等。

5、考核工作分工。见下表

项目内容责任人时间备注

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包括:考核管理办法、

指标体系、质量标准等

考核组全体成员

重点项目考核专业及课程教学改革、

资源建设、案例库建

设、重点活动、科研等部主任、副主任

或支部书记及专

全期考核意见

周考核出勤、周工作计划综合干事、教学

干事每周材料:出勤表、

周工作考核表

月考核网上教学、月工作计划考核组全体成员每月考核情况表学期考核学期工作计划,专业、

课程管理

考核组全体成员7月考核分值

不定期考核工作计划、网上教学、

重点项目部主任、副主任

或支部书记及专

不定期考核意见

学年考核学年工作计划、工作量

核算、评优考核组全体成员12月评定考核等次、

团体与单项奖,

发放绩效

四、考核对象及分类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教职工。绩效考核共分四类,即:(一)“双肩挑”人员;

(二)专任教师绩效考核;

(三)综合干事绩效考核;

(四)教学干事绩效考核。

五、考核时间

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终结性考核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定期考核分为周、月、学期和年度考核,其中,周、月考核以考勤、常规教学及教学管理为主;学期、年度考核以工作业绩、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协作为主。不定期考核主要针对临时和重大事情进行考核,不定期考核根据事情的具体内容,另行确定考核标准。

六、考核内容

考核整体上是针对专任教师、教学干事、综合干事、教研室主任和“双肩挑”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特点,从“教学工作目标、教改与科研、团队合作与创新”等几方面进行,考核的具体内容和侧重点不同,专任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量400课时,“双肩挑”人员每学年完成80标准课时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量,教学干事每学年完成120标准课时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量。考核内容与标准详见附件1-4。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考核主要采用自我测评和考核小组打分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汇总得出总成绩,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每周、每月、每学期,各位教师将工作完成情况上报教学部,教学部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核工作职责和分工,填写个人《工作绩效考核表》,完成具体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存档;

2、学期末,教学部考核小组根据个人的《工作绩效考核表》统计数据,对每个教职工进行综合绩效考核,确定初步考核等级;

3、将初步考核结果和等次反馈到个人,交由本人核实、认可;

4、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予以公示,听取全体教职工对每人考核结果和考核等级的意见,有意见的由考核小组组织复议;

5、最终考核结果和等次在教学部通过后,报学校审核后执行。

八、考核等次的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年终,根据各考核情况评比专业教学团队奖、教学创新奖、科研贡献奖。个人考核等次分为优秀(A等)、称职(B等)、基本称职(C等)、不称职(D

等)四个等次。其具体评价标准和分值是:

专任教师总分值为500分。达到目标要求并取得显著成效、有创新突破的为优秀,分值标准为430分及以上;

达到目标要求的为称职,分值标准为370—429分;

基本达到目标要求的为基本称职,分值标准为300—369分;

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分值为30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的事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为不称职。

其他教职工为加权平均后的100分。考核等次同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的分值依次为优秀(A等)85及以上;称职(B等)75分及以上;基本称职(C等)60分及以上;不称职(D等)60分以下。

聘用教师的考核依据专任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的奖励20%,不称职的扣20%。

属于一票否决的事项包括:被考核对象工作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学校带来严重影响;网上教学资源有误,被上级通报批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发生一级教学事故(如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命题出现严重错误,导致学生无法答题;评卷中徇私舞弊、试卷丢失;专业实时交互发生遗漏;擅自变更教学计划或教学计划制定有误,致使教学计划不能执行)。受到一票否决的教师,年度考核只能评为合格以下等次,并与职称评聘挂钩,甚至降等降级。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直接与教职员工的年终奖金及薪酬、职务的晋升、留用等挂钩。

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考核小组应对其提出限期改进。视其具体情况,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职务;考核为不称职的,教学部有权解聘。

按照考核结果进行考核绩效工资分配。每月按C等次预发放绩效工资的80%;另外绩效工资的20%作为考核绩效工资,根据期末考核结果发放。发放方法如下:

实际发放考核绩效工资=(个人考核等级分配系数×个人考核分数×所属职称平均考核绩效工资)×总考核绩效工资/(∑个人考核等级分配系数×个人考核分数×所属职称平均考核绩效工资)

其中:

1、考核等级分配系数:A等(优秀)为1.2,B等(称职)为1,C等(基

本称职)为0.8,D等(不称职)为0.5;

2、职称平均考核绩效工资为:某类职称教师考核绩效工资总和/该类职称教师总人数。

3、其他教职工的个人考核分值根据其工作性质,在实际考核分的基础上进行换算。

九、其他

(一)考核结果一式二份,一份进入个人业务档案,一份留教学部备档。

(二)本办法由教学部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经管教学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经管教学部专任教师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表;

附件二:经管教学部综合干事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表;

附件三:经管教学部教学干事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表;

附件四:经管教学部教研室主任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表;

附件五:经管教学部“双肩挑”人员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表;

附件六:经管教学部岗位职责;

附件七:经管教学部专业教学工作考核表;

附件八:经管教学部课程资源评审标准;

附件九:经管教学部课程教学一体化设计标准;

附件十:经管教学部实时交互教学工作规程;

附件十一:经管教学部导学课教学规程;

附件十二:经管教学部实践教学规程;

附件十三:经管教学部绩效考核工资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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