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境内律师视角剖析中资美元债境外发行

从境内律师视角剖析中资美元债境外发行
从境内律师视角剖析中资美元债境外发行

从境内律师视角剖析美元债发行问题

近年,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以及“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境内诸多企业纷纷赴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等境外证券交易场所发行美元债券,发行的目的各不相同,抑或融资,抑或对外展示自我等等。境内企业远赴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火爆热潮已经持续近两年,同时,2018年部分限制性行业如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境内融资将继续受阻,因此境外美元债发行的热潮仍可能继续保持。笔者结合承办的美元债券发行的案例,欲从境内律师角度剖析境内企业美元债发行的一些重大关注点。

一、境外债券发行的前置程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管理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外债是指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同时,根据《通知》第一条第三项之规定,企业发行外债,须事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每期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

2016年6月,根据国家发改委《2016年外债管理改革试点省市规模安排的批复》(发改外资【2016】1139号),将内资企业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和境外发行债券的管控权限,下放给天津、上海、广东、福建、厦门和深圳等六个省市发改委,在国家发改委核定外债

控制规模内,其辖区内注册的地方企业境外发行债券和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由其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出具《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同年6月,国家发改委选择了国开行、进出口银行、五大国有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华融资产、信达资产、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工银租赁等、中信集团、中国石化、招商局集团、中国建筑、中国铁建、四川发展、华为投资控股和海航集团等21家企业开展2016年度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21家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内,可自主选择发行窗口,分期分批发行,不再进行事前登记,待发行完成后,及时报送发行信息。

根据上述规定,除外债管理改革试点地区所辖企业和21家试点企业外,若境内企业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间接举债或境内母公司直接举借外债,且期限超过1年期,该债务性质属于《通知》中所指的外债,则该举债行为必须事前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备案登记手续。

若境内企业1年期以上的境外举债未在国家发改委事先备案所产生的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及法律责任,笔者已在过往的《关于境外举债事前备案之法律思考》一文中进行过详细分析,此处不再赘述。二、境外美元债发行要素分析

(一)发行主体

笔者在作为境内律师承办美元债发行业务时,通过材料整理及和境内外投行机构沟通,发现2017年共发行美元债2157只,规模达到3139亿美元,债券数目和发行量分别是2016年的2.43倍和6.23倍,整体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均创历史新高,(彭博数据Bloomberg显示)。

同时,根据“华尔街交易员”网站显示,在2018年1月份,共有37家境内企业发行/增发50笔美元债券,发行金额共计218.35亿美元;其中,泰禾集团、上银国际、豫资控股、广西金投、协合新能源、舜宇光学科技、山东三星、厦门象屿、协鑫新能源是首次发行人。房地产板块再次引领发行,富力地产、龙湖地产、碧桂园、泰禾集团等15家房企皆顺利融资,

通过以上材料分析,不难发现境外美元债的发行主体一般集中在境内排名前100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大型国有企业(含市场化运作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中大型民营企业(境内A股上市公司或境外主板上市公司),若上述美元债券发行主体在中国境内发行过债券类产品更易得到境外投资人的青睐。

(二)债券评级

一般而言,在境内发行债券需要资信评级,同样,在境外公开发行美元债券同样需要资信评级,且采用委托至少两家国际评级公司进行评级。若采用私募发行方式,可以不进行债券的国际资信评级。但是,境内评级机构所给出的资信评级结果在发行境外债券时不能被直接采用。国际上普遍公认的三大评级机构穆迪、标普和惠誉在评定一个中国企业和评定一个美国企业时,采用的是相同的方法论和模型,这样就使得评级结果能够被境外投资人所认可。而国内的评级刻度代表发行主体在中国国内信用状况的排序,参考的必然是中国境内宏观行业的风险因素,因此国内评级与国际评级之间会出现差异。例如: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亿美元3年期美元债券境外

评级为BBB-,票息为3%/年,而其境内资信评级为AAA;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2亿美元3年期美元债券境外评级为BB,票息为5.35% /年,而其在发行美元债券时的境内资信评级为AA;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9亿美元3年期美元债券境外评级为A,票息2.375%/年,其境内资信评级为AAA。

国际评级达到BBB-以上(穆迪评级则为Baa3)的投资级债券更加被境外投资人所青睐,利率水平也会普遍低于境内同期债券利率,而投机级债券的利率是高于境内同期债券利率水平的。

(三)发行方式

境外美元债券发行方式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言下之意主要看到底是由融资主体直接发行,还是通过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发行,并由母公司提供跨境担保。如果采取直接行,那就是由境内主体来发,不需要做增信,其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相等。如果采取间接发行,是通过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作为发行人,境内母公司提供增信。该增信还将区分是跨境担保还是维好协议(Keepwell Agreement)+股权回购承诺函(Equity Interest Purchase Undertaking, EIPU)。

从法律角度而言,维好协议并非担保协议,该协议是境内母公司与境外子公司的合同义务。按照协议规定,母公司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支持,向国际投资者保证美元债发行主体会保持适当的权益及流动资金,不会出现破产等情况。EIPU是对维好协议的补充。在EIPU中,母公司将承诺购买境外子公司在境内的资产。这就增加了境外发行主

体从境内母公司取得资金的渠道。一旦债券违约,母公司将从境外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中购买资产,从而向海外发行人支付足够涵盖发行人所有债务责任的资金。这也就减少了国际投资者就无法向发行人求偿境内资产的担忧。

间接发行中的增信方式若采用内保外贷,由境内母公司对设立在境外的特殊目的公司(SPV)提供跨境担保,由SPV作为美元债券发行主体。2018年2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其中第四条第六项规定,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为限制境外投资的企业。笔者结合曾经承办的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美元债的案例,发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多采用在中国香港设立壳公司,再有中国香港的壳公司在开曼群岛或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离岸公司发行美元债券。根据《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相关规定,如果发行美元债券继续通过设立境外壳公司的方式进行,在报境内商务部门境内核准时,是否可以通过,笔者持怀疑态度。若商务部门严控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投资平台,那么,2018年发行美元债券可能比较倾向于采用直接发行的方式。

(四)资金回流

无论是直接发行还是间接发行,一年期以上的境外举债均需通过国家发改委的事前备案(上文提及的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除外)。直接发行情形下,根据《通知》第二条第六项规定,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与国际产能和装备

制造合作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领域投资。若采用间接发行,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

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第二条之规定,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债务人可通过向境内进行放贷、股权投资等方式将担保项下资金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使用。因此,自2017年开始,间接发行中多采用境内母公司提供跨境担保发行,通过境外发行人对境内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将境外债券募集的资金调回境内适用。而美元债券发行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境内担保人即境内母公司所在地外汇局备案即可。

虽然,外汇管理部门规定美元债券发行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备案即可,但是,笔者在实际案例操作中曾经遇到某些客户在采用跨境担保方式发行美元债券成功后,在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受阻,这可能将导致美元债券到期后,无法将境内资金调到境外偿还外债,因此,笔者建议,发行方在发行美元债券之前应当事先与当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充分沟通,避免日后陷入资金难以出境偿还外债的而导致债券违约的困境。

(五)发行期限

从美元债券发行期限看,2008年到2012年发行期限主要是5

年期以上评级比较高的为主。2013年到2015年1-5年期债券增长比较快。2016年到2017年1年期甚至1年期以下债券增幅比较快。发行期限365天以下的美元债券,从2016年的1只上升到2017年的58只。

1年期以下的美元债券的出现,应当与《通知》的规定有关。境内企业1年期以上的境外举债必须取得国家发改委事前备案,而对1年期以内的境外举债尚未作出备案要求。

三、境外债券发行的律师工作

笔者作为承办美元债的境内律师,在业务实操工作过程中,通过和境外律师进行工作交流,发现境外美元债券发行工作中对于境内律师的要求与在境内发行债券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律师职责分工而言,在境外公开发行美元债券时,负责债券发行的主要有4家律所,境内和境外各2家,分别作为发行人境外律师、发行人境内律师、承销商境内律师和承销商境外律师。若采用私募发行方式,可以聘请境内和境外各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即可。

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全英文版发行说明书由境外承销商律师负责撰写,境外主承销商不负责此项工作,其只负责作为全球协调人协调各中介机构及发行人各自的工作,以及债券的销售工作。而境内律师服务的重点在于审阅法律文件及发行说明书,包括债券发行条款和条件;对发行人或境内担保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依据中国境内法律规定对发行涉及的事项作出判断,并出具英文版法律意见书,发表明确法律意见。境外承销商律师律师依据境内律师的法律意见编写发行说明书中涉及境内法律规定的内容。

其次,从境内律师中国法律意见书提交时间来看,境内发行债券时,在债券申报材料报送监管部门时必须提交法律意见书,而境外美

元债券发行中,根据美元债券发行流程,境内律师的法律意见书是在债券宣布交易之后第7个工作日即债券交割日向债券投资人提交英

文版法律意见书。

最后,在境内律师开展工作时,根据债券境外投资人的特点,在出具法律意见书时,除了关注境内债券发行的一些要点,还需特别关注以下内容:

1、对发行人或境内担保人及其重要子公司的合法存续性及正当

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判断,而重要子公司的限定则需要根据发行人或境内担保人的具体情况,由境内外律所共同圈定,并非像发行境内债券时,对债券发行人合并报表项下的全部子公司开展调查,即使是存在大量的空壳子公司,而这类子公司对于发行人或境内担保人的业务缺少实质性的财务指标贡献;

2、美元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分析判断,美元债券在发

行之后是否用于发行说明书所描述的使用地域和使用项目,如涉及到资金的使用涉及国际公认的敏感高危地域和项目,需审慎对待;

3、发改委事先备案与否(一年期以下境外举债除外),如债券募

集资金需调回至境内使用,是否履行了外汇管理部门的正当程序;

4、发行人或境内担保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境内环保合法情况的分

析判断;是否存在涉及人权的重大劳资纠纷;重要资产是否在境内购买相关商业保险,是否符合境内商业保险政策等;

5、发行人或境内担保人及其重要子公司融资合同是否存在发行

债券或对外担保的限制性条款,若存在相应限制性条款,是否需要征得贷款方的书面同意,是否构成融资合同中的交叉违约情况的分析判断;

6、境外债券的发行说明书是否与境内法律规定是否冲突的情况

分析判断;

7、因美元债券在中国境外进行发行、交付和支付,债券持有人取

得的投资收益(利息)为在境外取得的收入的纳税情况是否适用境内相关规定。若美元债券的发行主体为中国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其通过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回流到中国境内使用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分析,对于债券持有人要区分是否为居民企业,从而判断其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以及债券持有人转让债券后所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依据境内规定进行纳税。

8、境外债券发行的法律适用及出现债券违约时是否可以获得境

内司

法协助情形的分析判断。

四、总结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境内企业赴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要求与在境内发行债券截然不同,而律师展开工作的关注点也不同于境内债券的发行,境内律师在开展工作时则需从发行的前置备案、发行主体,

债券评级,发行期限,资金回流,发行方式等发行要素进行分析,从而反射到境内律师的工作中,将关注要点体现到境外债券发行的最终的法律意见书中,助推境内企业在境外的美元债券成功发行。

浅析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浅析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摘要:律师职业道德是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在执行律师职务、履行工作职责时,所信奉的道德规范和行动上所遵守的行为准则。与现代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建设起步较晚且相对滞后,并存在诸多实际问题。本文首先探讨了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然后分析了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就完善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提出了一些拙见。 关键词:职业道德、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 在探讨律师执业道德的涵义之前,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涵义。职业,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从事的专门业务和对社会承担的一定职责。职业具有悠久的历史,它是社会分工的产物。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的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的工作和劳动中所应当遵循的职业范围内的道德要求和道德规范。[1]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是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 每一个职业都有特定的职业道德,律师职业道德是随着律师职业的形成而产生的,它对律师的业务活动起着指导、规范、约束和惩戒

的作用。具体而言,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2]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和风度等的综合反映。也是纯洁律师队伍、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推动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保证。 二、我国律师执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律师制度得到迅猛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执业律师只有3000余人,然而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16.6万人,律师事务所1.5万多家。当前,我国律师队伍中,绝大部分律师能恪守职业道德,本质和主流是好的。但律师队伍中也确实存在一些值得高度重视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缺乏诚信,唯利是图。 诚实守信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它要求律师本着公平、真诚与守信用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贯穿于提供服务的全过程。而有些律师却一味贪图经济利益,甚至不惜弄虚作假,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不管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与自己的专业水平是否对路,一旦抓住就不放手,仓促上阵,服务质量低劣,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还有的律师对当事人虚假承诺一律“包打赢”,为招揽案源多收代理费,把简单的官司说成复杂难打,胜诉希望渺茫的官司说成胜券在握,将索赔数额有限的案件故意曲解成巨额赔偿案件,明明一审判决公正却仍要当事人上诉;更有甚者,为推脱责任,弄虚作假,篡

浅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杨晓红)

目录 一、论文提纲 (1) 二、论文摘要、关键词 (2) 三、正文 (2) (一)律师的职业道德 (2) 1、律师执业必须以服务为中心 (2) 2、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 3、忠于职守,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正义 (4) 4、廉洁自律,维护职业形象 (4) 5、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服务 (5) 6、保守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5) (二)律师的执业纪律 (6) 1、律师工作机构的纪律 (6) 2、律师在诉讼和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6) 3、接受委托、诚实服务 (7) 4、律师同行的纪律 (8)

论文提纲 一、律师的职业道德 1、律师执业必须以服务为中心 2、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忠于职守,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正义 4、廉洁自律,维护职业形象 5、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服务 6、保守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二、律师的执业纪律 1、律师工作机构的纪律 2、律师诉讼和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3、接受委托,诚实服务 4、律师同行的纪律

浅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09 春法本杨晓红学号:091060132 内容摘要: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是指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行为规则。本文就多方面对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了论述,指出律师在业务活动中,应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规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切实履行,这对国家法制建设以及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均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行为规范 律师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群体,其性质、任务和特点要求律师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在执业过程中也应当遵循严格的纪律规范。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与律师对社会所负的特殊责任联系在一起的。它既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体现,也是洁律师队伍,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推动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保证。 (一)律师的职业道德 律师的职业道德与律师的职业特点及对社会所负的特殊的责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是影响律师职业的最重要的规则,反映了律师职业的精髓和实质,也是法政发展状况的体现。 1、律师执业必须坚持以服务为中心 应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由于我国的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在制定宪法和各种法律法规上都是体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建设,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所以,我国的律师职业道德上首先应当是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

律师职业道德

执业道德学习会议记录 时间:2012年1月7日 地点:会议室 主持:翁凡 参加人员:全体律师 主题:讨论律师执业道德 翁:律师制度在我国是“舶来品”,律师职业可谓是在没有深厚社会基础的环境下“建构”起来的,至于“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对我国一般民众来说更是缺乏了解,感到非常陌生。通常理解律师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律师职业道德不过是社会道德在律师职业领域的具体化,是以社会道德为基础的。这样的说法笼统地讲并没有错,但掩盖了二者关系的复杂性,只看到了其一致的一面。实际上二者有时是相互矛盾、冲突的。 吴:律师的执业活动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并不“以社会道德为准绳”。一般社会的道德观念与法律的规定往往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人们的行为也相应的多有与法律不一致的地方,尤其是在日常生活方面。这种对立本身并不一定是一件坏事。道德与法律保持一定的距离,一方面有利于人们以道德的标准来评价法律,批评法律,作为法律发展的动力,促使法律进步;另一方面人们也可以以法律为标准来衡量道德,促进传统道德观念的转变。然而,律师的职业道德却必须与法律的规定,至少是与法律的原则无条件地保持高度的一致。这种职业道德的要求当然要高于法律的要求,但绝不可以与法律

有抵触。尽管合乎社会道德的行为有些可能是违法行为,但合乎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却绝不可能是违法行为。如果把拥有良好的社会道德说成是具有社会正义感的话,那么无疑律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律师的这种正义感。 陈:为了更好地理解律师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的问题,我们先来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这一法理学的永恒问题——予以简单的梳理。法律与道德在内容上具有相当程度的一致性,要想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划出一条毫不含糊的分界线是不可能的。任何资深的律师都知道,法律表面字眼下的根本基础是对宗教、道义、情感和习惯思想等等,这些来自于基本上属于人性的一般人类经验的思想的继承,决定法规援用的也是这一基础。一般认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道德中有法律的某些因素,法律中也有道德的某些因素。如果说“法律是社会秩序的骨架”的话,那么它还必需用道德的血和肉来填充,二者相互影响。道德对法律的影响在我国封建社会“引经入律”和西欧中世纪的“宗教裁判”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同时法律也影响道德,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社会道德的养成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一般说来,律师在执业中严格遵守法律,也就同时维护了社会的良好的道德秩序;一名优秀的律师常常就是一名道德高尚的人,相反一个道德败坏的律师也不可能成为一名严守法律的律师。“要做一名好律师,首先要做一个好人。”这种说法是非常有道理的。

浅谈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

浅谈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 摘要律师作为为各种社会主体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具有维护当事人 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增进社会和谐以及促进经济繁荣等社会功能。律师职 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甚至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发展与建设。当前我国律师行业从业人员稳步增长,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呈现逐 步上升趋势,但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却逐渐弱化。本文以律师职业道德的内涵为基础,分析当前律师职业道德弱化的现状,对完善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提 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律师职业道德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 我国的律师从业队伍不断增多,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也越来越高,但律师的 职业道德水平并没有随着律师队伍壮大和整体素质水平的提高而提升,而是存在 着部分律师职业素质偏低、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律师行业内不正当竞争 等问题。律师从业者肩负着维护法律正义和维护委托人利益的双重任务,全心全 意服务于委托人利益就有可能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产生冲突,当前实际工作中律 师的违规操作和违背职业道德底线的行为层出不穷,导致公众对律师的职业道德 状况看法是充满悲观色彩的。笔者对目前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着什么问题,如何 完善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建设进行探讨,以期为实际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提供参考。 1.律师职业道德的内涵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开展本职工作的职业活动过程中,应 当遵循的符合自身职业特点的特殊道德要求和道德准则。出现社会分工后有了不 同的职业,社会对不同职业要求不尽相同,如医生有“医德”、艺人有“艺德”、教 师有“师德”等。作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行业,本身需要高度自治的精神,肩负维护委托人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双层任务,因此必然形成不同于其它行业的,符合自身职业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具体地来说,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 师职业的人,在履行律师工作职责时,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它是律 师道德素质的综合反映,是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保障。 2.当前律师职业道德弱化的现状分析 2.1 部分律师职业素质偏低,代理不尽责 律师作为需要以专业法律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服务的群体,需要较高的职业素 质水平,当前人存在部分律师职业素质偏低,代理不尽责,不能很好地为当事人 辩护。有些律师没有经过法律院校专业训练没有任何执业技巧,甚至在考取律师 资格后,没有认真学习职业技能,所撰写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答辩词等 言不达意、错漏百出、前后矛盾、不堪忍睹。此外,很多律师平日里疏于提高自 身专业知识和职业修养,把大量的时间花在找案源和跑关系上,不能尽职尽责地 为当事人进行代理辩护,导致了公众对律师缺乏信任。 2.2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代理费的收取应统一由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不 得单独从当事人处收取费用。但目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比较松散,存在着律师 私自接案、漫天要价、见案就接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律师行业的声誉。有些律师 唯利是图,以用包打赢的虚假承诺争取案源,把简单的案子说复杂来多收取代理 人的费用。还有律师不顾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是否与自身专业条件,见案就接,只要案子够大,就抓住绝不放手,甚至不顾规定额外收取各种活动费用,自己无

律师职业道德

基于法治社会建设背景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研究 摘要:在分析法治社会建设的定义和律师职业特点的基础上,结合二者的特点,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法治社会背景下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关键字:法治社会建设;律师职业道德。 一、引言 社会主义法治通常指社会主义的法律和制度,或者指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法治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飞出旧的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的。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它包括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基本原则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律有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国律师是公众心目中“正义的使者”[1],在社会各职业道德规范中,律师与教师、医师的职业道德伦理一样属于道德的最高层面,这是由其职业要求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到现在已有20多年的历史,全国目前已有11.8万执业律师。广大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通过自己的业务活动,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也出现过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如个别律师在咨询时,不耐心听取咨询人的陈述,不认真分析案情,敷衍了事;代书时,不细致分析案情和有关证据,把“代书”变成“代笔”;辩护或代理时,不搜索调查证据,庭审无笔录,出庭无发言提纲,仓促上阵,不据理力争等,在群众中造成不好影响。目前,律师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广泛参与到社会经济事务、政治实务、社会事务和公共管理之中2005年我国非诉讼业务已占律师业务总量的80%。如果律师自身缺乏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就会使公众对律师失去信心。 加强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建设,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北京举行的首届法律职业高层论坛上,来自全国各地的一百余名法学专家发出了“大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的呼吁,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更给我们提出了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李雪萍[2](2008)认为律师职业道德是指律师在执行律师职务、履行律师职责的过程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的总称。律师职业道德是司法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律师各项工作行为的准则,是判断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律师职业要求的标准,是对违规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追究职业责任的重要依据,也是律师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纪律作风以及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 二、法治社会建设对律师职业道德要求 律师作为一种职业,所要求的专业化水平较高。不仅需要精通有关法律,还要经过法定的严格考核。随着我国律师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律师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将会日益提高。律师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首先,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3]。律师的法律服务适应了社会对法律的需要。由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从事不同的工作,所涉及的事务十分广泛和复杂,他们各自很难做到熟悉相关的法律,在各自从事的工作和活动中,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有时还会发生一些纠纷,这就给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或损害。要想避免这些不利的影响或损害,就可以委托熟悉法的律师帮助处理。律师就是面对这样广泛、多样的社会对法律的求,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

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国内及国外企业的名单

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国内及国外企业的名单 公司名稱行業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機械裝備及器材 國元証券(香港)有限公司證券 烏鎮旅遊股份有限公司旅遊 Jayden Resources 貴金屬 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 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保險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煤炭 天津市物資集團倉儲物流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航空服務 銀河資源公司採礦 中國環保環保 寧夏銀行銀行 中國鐵路物資股份有限公司綜合企業 Lukoil 石油及天然氣Goldrich Mining 貴金屬 LontohCoal 煤炭 綠龍煤氣石油及天然氣EuroSibEnergo 電力供應 依生藥業藥品 陽光100置業集團地產—內地 巴西石油石油天然氣設備及服務中國中信集團公司綜合企業

中糧置業地產 中漁集團有限公司農畜漁產品 廣東發展銀行銀行 中國壽光農畜漁產品 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汽車及零部件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銀行 新華人壽保險 南方基金投資及資產管理 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機械裝備及器材 恒勝控股有限公司其他紡織或皮革 大新華航空航空服務 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航運及港務 實惠家居有限公司辦公室及家居用品Sun Holdings Greater China Ltd. 超市/百貨/商城 天福茗茶飲品(非酒精類) 中國新世紀造船造船及其他 科諾威德軟體及資訊科技顧問巴羅克服飾專營 雨潤地華地產 樂扣樂扣辦公室及家居用品華電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新能源 中南創發控股原材料 擎天科技資訊科技器材Tavan Tolgoi 煤炭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 小南國集團餐飲 太平洋制罐金屬—有色Ferragamo 服飾專營 信義玻璃控股太陽能玻璃業務新能源材料 複星醫藥藥品 北京同仁堂國藥有限公司藥品 金錢豹集團餐飲 嗒嘀嗒服飾專營 利苑飲食集團餐飲 Piquadro 其他紡織或皮革長甲地產控股有限公司地產—內地 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電訊及網路器材陽光油砂採礦 皮切諾辦公室及家居用品正大集團鞋類 天安(00028.HK)之水泥業務建築材料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 嘉德商用產業超市/百貨/商城FMG(Fortescue Metals Group Ltd)採礦 鑫橋聯合融資租賃其他金融 周大福鐘錶珠寶Majestic GoldCorporation 貴金屬 長春長生醫藥藥品

浅析律师职业道德重要性

浅析律师职业道德重要性 浅析律师职业道德重要性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换言之,律师就是向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

法律知识,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术作为服务产品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职业人员。律师一方面可以说是当事人和国家机关之间的桥梁,另一方面又可以说是治疗社会顽疾的医师,推动着社会民主化法治化的进程。 律师恪守司法职业道德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使得我国的经济有发展速度令世人惊叹。但是伴随着社会经济大发展的同时,一些不和谐的因素也在增加: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拜金主义”思潮弥漫;集体主义无私奉献的精神越来越少;职业道德越来越松散,律师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也不会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还有一些律师意志不坚定,经不住诱惑,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目前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 另外,纵观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有许多不足和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律师是社会的主治医师,承担着民主化法治化的历史使命,代表着整个社会的利益,所以提高律师的司法职业道德必要且紧迫。 综上所述,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者,体现着法律的精神,代表着当事人的权益,承担着社会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使命,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不可缺少的一员。司法职业道德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影响律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它的作用已经引起司法界的广泛关注,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同律师队伍建设的实践相比,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理论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这种状态如果长期持续下去,必将引起立法和政策层面上的不确定性问题,影响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由于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政策性很强,值得司法界高度重视。本文只是抛砖引玉,以期引发争鸣,促进科学结论的产生,为今后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进一步研究服务。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流程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流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在香港上市的模式 H股模式红筹模式境外非国有企业 H股公司是指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并由内地政府机构或个人控制的公司。红筹公司是指在中 国内地以外地区注 册成立,并由中国 政府机构控制的公 指在中国内地以外 地区注册成立,并 由内地个人控制的 公司。通常通过返 程投资的方式将境 一、主板上市的主要条件

豁免:如申请人符合[市值/收入测试],能证明1)董事及管理层在申请人所属业务及行业拥有足够(至少三年)的令人满意的经营;2)最近一个经审计财年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则交易所会考虑接受短于三年的营业记录 3、最低市值及公众持股量 ?市值≥2亿港元 ?不得低于5000万港元或发行股本总额的25%(以较高者为准) ?公众股东须至少300人 ?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持有股数不得超过上市时公众持股量50% 注意:就上市时的预期市值超过一百亿港元的发行人而言,交易所在确信相关情况和条件下,可接受15%至25%的最低公众持股量 4、中国内地关于H股上市的规定(摘要) 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证监会1997年7月颁布《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创业板上市的主要条件 1、盈利/财务要求 ?无盈利或其他财务标准要求 ?上市时市值≥1亿港元 ?上市文件刊发之前两个财年经营业务现金流入≥2000万港元 2、营运记录和管理层 ?必须有二十四个月的活跃业务记录 ?管理层需要在近两年内维持不变;而拥有权和控制权则需要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 ?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于上市时必须最少合共持有申请人已发行股本的35% 豁免:如申请人符合某些要求(开采天然资源公司或新成立的工程项目公司),交易所会考虑接受十二个月的活跃业务记录 3、最低市值及公众持股量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律师职业道德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律师职业道德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律师职业道德 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 区。 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 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 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资料仅供参考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经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问题: 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4.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5.a市检察院经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 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标准答案:法律教育网 1.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因为李某是原告,应该向被告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其也不符合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条件。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

学号 201093110224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 论律师恪守司法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系别名称:法律系 专业名称:法学专业 学生名称:万玉虎 指导教师:薛小花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论律师恪守司法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摘要: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换言之,律师就是向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知识,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术作为服务产品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职业人员。律师一方面可以说是当事人和国家机关之间的桥梁,另一方面又可以说是治疗社会顽疾的医师,推动着社会民主化法治化的进程。本文作者试着从律师的性质和行业特点、律师对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所起的作用以及司法职业道德的内容等角度,阐述了作为律师恪守司法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对如何更好地恪守司法职业道德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律师司法职业道德法治 引言 律师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其权利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授权,所以我们可以说律师一方面代表了法律,另一方面代表了每一个急需法律为之维权的当事人。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和其他任何一种职业一样,有着其必须遵守的职业规章和条例,但是律师与其他职业所不同的也可以说是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行业自律性。下面两部分,作者分析了律师的性质和行业的特点以及律师存在的价值和使命,从而为下文的司法职业道德的阐述做好了铺垫。 一、律师的性质及其行业的特点 根据我国的《律师法》第二条的规定,作为一名律师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律师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核,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法律工作者,俗称“公民代理”、“黑律师”,而不能称作律师。第二、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就还不能被称为律师。第三、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律事务。第四、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第五、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单位、党派、个人的干预。

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收稿日期:2012-06-15 作者简介:刘金凌(1970-),女,辽宁辽阳人,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及法学研究。 2012年第4期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NO.42012 (总82期) JOURNAL OF LIAONING TEACHERS COLLEGE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 General No.82 浅议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刘金凌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辽阳111004) 摘 要: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前提。应从注重教育,夯实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基础;强化自律,培育律 师职业道德建设内在机制;优化环境,营造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适宜氛围;完善法律,构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制度保障;深化改革,理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管理体制五个方面同时入手, 才能有效提高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效性。关键词: 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898(2012)04—0139—0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和依法治国进程的逐步深入,我国律师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律师的执业环境和社会地位 均有明显改善和提高, 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然而,在律师队伍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律师作用的不断加强的背景下,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也开始显现,并且个别律师职业道德弱化已经对律师行业的整体声誉造成严重冲 击。为有效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 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一、注重教育,夯实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基础教育是提高律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基础条件,因此,律师职业道德素质培育应以加强教育为切入点,积极创新载体,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素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一要提高律师从业人员的政治 理论水平。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引导执业律师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将维护委托人的正当权益与维护法律尊严有机结合,坚决抵制实用主义、拜 金主义价值观, 自觉将捍卫公平正义作为律师从业宗旨。二要抓好执业律师的业务培训。保持精湛的 业务素质, 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律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体现。这就要求执业律师要时刻关注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相关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应将业务培训作为强化律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中之重,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引导执业律师及时补充法律、法规方面的新知识,紧密跟踪我国司法实践领域的新进展和新动态,在法律知识的把握和运用上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三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形成正确的职业信仰为导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社 会公德教育的一般要求, 深入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带动作用和先进律师典型的示范作用以及反面案例的警示效 应, 引导执业律师以形成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为荣的职业道德信念,促进律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强化自律,培育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内在机制根据伦理学相关理论,道德品质形成与发展主要源自于行为主体内在的道德信仰。在现实生活中,这种道德信仰表现为主体行业选择上的自律意识。因此,自律是律师职业道德品质的主要体现,自律机制的培育与诱导,应是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着力点。律师职业道德自律机制的引导与培育,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激发执业律师强化道德修养的自觉性。激发执业律师加强道德修养的自觉意识,是形成律师优秀职业道德品质、高尚职业自律精神的根本途径。结合当前我国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诸 多问题, 应引导执业律师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标杆,不断提高加强道德休养的自觉性。在 执业生涯中, 执业律师要格外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声誉,通过自尊自重赢得社会对律师行业的尊重和认同;要养成“日三省吾心”的反思习惯,通过经常性的自省自察,对自己的执业过程进行审察,并认真总结经验,对不符合职业道德的执业行为进行自纠;要树立“警钟长鸣”的自警意识,时刻提醒自己要严格坚守职业道德防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并以反面 案例为鉴, 时时提醒自己要坚决抵制金钱诱惑,杜绝违规执业行为;要注意培育自我鞭策的激励机制,在 · 931·

律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体会

律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体会 《职业道德与法律》心得体会 人生道德意识形成、发展和成熟的一个重要阶段就在高中阶段,在这个时期形成的思想道德观念对一个人的影响尤为重要。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是中专学生的必修课程,它体现着社会主义中专学的本质特征,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和对中专学生思想的塑造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下我将就个人实际分析教学职业道德与法律的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要明确职业道德与法律的重要性。该课程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思想性,又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知识性。它以马思主义为指导,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__荣辱观贯穿与教学的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中专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中专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高中阶段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正是此门课程给学生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和法律基础,让学生正确的去认识世界和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加强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学习能让学生都自身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同时正确看待自

己的人生,认清自己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我认为这门课程给我们了提供人生的指南,对于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觉悟和正确看待和分析事物都有着无可取代的意义。 这门课程的开设是贴近我们学生心理实际的,它对我们的心理塑造和自我认识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首先,加强对思想道德与与法律基础的学习有助于高中学生实现从中学到中专学校的转折,更好地适应中专学校的学习,完成中专学习期间的发展任务。从中学到中专学的转折,是中专学生人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将经受多方面的新考验。它既是一种挑战,同时也意味着发展的机遇。然而,由于当代社会背景以及个体特点及其经历的原因,近年来中专学生在这一转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为突出,严重地影响中专学生教育任务的完成及个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有助于中专学生提高自我素质,增加应对现实中各种挑战的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完成中专学期间的各项发展任务,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用之才。 其次,加强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学习有助于青年学生积极探讨人生的具体问题,从生活实际出发,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素养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随着中专学生离开家庭并逐渐融入社会,他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有关个体和社会发展的

律师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捍卫公平与正义 --观电影《民事诉讼》的思考法学 1138 班姓名:张取术学号: 29 评分: 1979年马萨诸塞州的一座小城,两口供小城饮水用的水井发现有工业污染物。不久之后,又发现大量含毒废物堆积地,人们开始怀疑污染物是由本地工业产生的。更为可怕的是小镇由白血病造成的死亡病例越来越多。安妮·安德森(凯瑟琳·奎宁安)——沃本小镇的一位母亲,她的儿子1981年死于白血病,号召8个受害家庭一起调查此事。最终他们发现Beatrice Foods公司和W. R. Grace &Co. 两家大公司是造成水污染的最大嫌疑对象。与大公司打官司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大多数律师认为打这场官司不仅会花费大量钱财,还会影响他们今后的律师生涯,并且赢的机会微乎其微。于是8个家庭找到当地律师Jan Schlichtmann (John Travolta饰)帮助打官司。Jan Schlichtmann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立场非常坚定的律师。要赢得这场官司,Schlichtmann需要证明两家公司往土地上倾倒了含有毒溶剂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渗入了水井并导致致命疾病。他自筹资金打这场官司,花费260万美元用来做各种科学测试。当Schlichtmann拒绝对方的上百万美元和解费后,两家公司使出各种手段终于让Schlichtmann输了这场官司,同时也输掉了一切---家庭、律师执照还有他的朋友。Schlichtmann为正义付出了代价。[1] 作为贯穿整部影片的主人公Jan Schlichtmann,他身上所体现出的在金钱名利与职业良知间的挣扎和抉择是我印象最深的部分。最初Jan接下这个案子是因为看到了这背后可能为其带来的巨大的金钱和名声,但随着时间的进展,困难与阻力层层出现,使得现实与预期南辕北辙,Jan和他的公司也因此到了入不敷出甚至是一文不名的地步,这时候Jan的坚持就与金钱和名利毫无关联,他所坚持的是一种道德良知和职业准则,是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是一种真正令人感动的人性。[2] 我想Jan的转变是一种在现实压力下对职业价值的重新思考和认识,这种转变也成就了Jan作为一个律师所能体现出的真正的职业价值。因此这篇文章我想着重探讨的就是在金钱最大化这种浪潮下律师真正的职业价值。 影片的开头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体现了Jan Schlichtmann在一个案件中追求金钱最大化的表现。被告为了求和解一点一点地往上加赔偿价格,而Jan Schlichtmann却一次一次地摇头,直到感觉到对方不会再往上加才喊停。[3] 这组镜头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基于律师自己的利益与原告利益的捆绑这个基础,Jan Schlichtmann最大化追逐金钱的表现。当然律师作为经纪人的一种,其收入的来源主要是在最大化被代理人利益的基础上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润。Jan作为一名负责人身伤害代理的律师,理所应当地会不停地要求被告提高赔偿金,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为自己和公司收获高额的利润。这是律师这个职业的一种特殊性。 但在这个案件中Anne等多名丧子的家庭一再地强调他们不在乎钱,他们需要的只是一

律师职业道德心得

律师职业道德心得 根据云南省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和所在县律师事务所的安排,结合前期在律师事务所的学习实践,特别是近来认真学习了律师远程培训,受益匪浅,思想认识和专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现总结如下学习心得体会。 当今时代发展大趋势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更替日新月异,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出现了多层次化、复杂化,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和合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中国律师队伍的预备队和接-班人的一员怎样才能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怎样才能在残酷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我认为一定要先保持平和的心态,放低身价、保持做人的低姿态,从最容易、最简单的小事做起,特别是注意工作细节。当然最需要强调的是做人一定要谦虚,做律师更要谦虚。我们要多去发现同仁律师们的长处,多去寻找自身的不足,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我认为还要强调一下学习心态反映了一名律师的修养境界,影响了一名律师的发展空间。做律师前一定得注意要生存、要发展、要进步,就要有好的心态。而一名律师好的心态主要包括付出的心态、坚持的心态、合作的心态、感恩的心态、谦虚的心态等。 目前来说,做律师难,做一名好律师更难。这一情况已

经严重影响最近几年我国律师在数量上的增长。目前流行所谓“二八律”,中国作文之八十的律师服务市场集中在中国作文之二十的律师手中。而剩下的中国作文之二十的律师服务市场由近中国作文之八十的律师来竞争。这一局面,造成新律师和实习人员的生存危机。我认为作为一名老律师,就应为新律师指导职业规划,否则他们将来做律师只能处处被动、步步艰难。同样,老律师们如果不能与时俱进,不提高自身素质,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照样会被无情的竞争刷新和淘汰。 在战争中的战略战术的运用同样也常常适用于律师与律师、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也只有竞争才能沙里淘金,才能更好的激励律师提高自身素质,以服务于当事人,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要想做大做强,就一定要批判和检讨“单纯军事观点”的观念和做法,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但要学会办案,也要多参与与自身专业相关的公益活动,适当地在相关媒体有关法律宣传教育栏目中展现自我风采。不要把自己变成单纯的“办案机器”,要提高自身社会责任感,注重律师办案的社会效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要积极为其提供帮助;要做到外圆内方,坚守律师执业道德的底线,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今后的执业中坚持以

内地企业香港上市的比较研究

内地企业xxxx的比较研究 摘要: 近年来,内地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把到香港上市作为扩大筹资渠道,求得自身更大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介绍了内地企业香港上市的概况,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比较分析了内地企业香港上市的四种模式,对内地企业香港上市前景进行了展望。 去年以来,尽管香港证券市场受国际股市的影响持续低迷,但内地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去香港上市的热情却丝毫未减。据统计,去年联交所新上市的企业中约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内地企业,目前正处于筹备阶段计划在今明两年上市的内地企业至少有50家。此外,随着国内上市公司增发H股模式(AtoH)的开启,出于经营国际化和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的需要,内地证券市场可能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选择去香港市场增发新股。 一、内地企业xxxx基本概况 1.概览 香港作为亚太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吸引国际资本方面优势明显,其成熟的市场运行环境,完善的投资银行服务,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体制对于内地企业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已成为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首选地。从1993年起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青岛啤酒,至今年5月底为止,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各类来自内地的公司达140余家。10年来内地企业在香港资本市场融资七千多亿港元,占同期香港市场融资总额的六成以上,香港证券市场已经成为内地企业筹集国际资本最主要和最有效的场所。据香港联交所公布的有关资料统计,截至到今年5月底,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总市值为四千多亿美元,在全球各主要交易所中名列第八位。其中,中资背景企业140余家,总市值达13460亿港元,占整个港股市价总值的 29.5%,已成为香港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力量。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浅议律师职业道德

浅议律师职业道德 摘要:在法律职业中,律师已被社会广泛认知。且已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实现权利的平等对抗,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一直是律师的光荣职责,但同时律师的自我形象不佳,社会评价降低,职业情况恶化等也在困扰着当代律师业的发展。不可否认,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尚存在很多问题。 关键词:律师职业道德特点问题对策 哲学家康德曾说:“那最神圣恒久而又日新月异的,那最使我们感到惊奇和震撼的两件东西,是天上的星空和我们心中的道德律”。①道德律要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有职业道德的律师。职业道德的高下,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在风雨交加的前行道路上,个体律师能够行进的距离。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及特点 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和风度等的综合反映。也是纯洁律师队伍、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推动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保证。从世界各国的综合情况看,律师职业道德具有以下特点: 1、律师职业道德强调理性的价值。法律的本质是理性的,这就决定了包括律师在内的一切法律工作者都必然具有理性的品格。尽管人们称律师为自由职业者,但律师无法按自己的道德偏好或情绪来开展执业活动,实际上他们只能昼排斥自己的好恶以及主观的价值判断。律师是理性主义者,在执业中少有一般民众那样情绪上的表露,其言论也不强调道德的感染力。律师的信条是:感情不能代替或超越理智。 2、律师职业道德并非理想的道德。律师职业道德由于与法律联系密切,大致相当于“义务的道德”。如果我们认为律师就一定要具有一般所要求的高尚的道德情操,那就是误解了律师职业。这一方面可能超出了律师职业道德的范畴,对律师要求过高;另一方面还可能提出了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要求。②律师职业行为中,使人们关系亲近的行为往往在道德上受到鼓励和支持,而使人们关系变远的行为却常常在道德上遭到谴责,不易被人们理解。具体来讲律师的法律服务会产生使人们之间关系疏远和亲近两种作用。 3、律师职业道德应突显自治性。律师是以其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独立地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而非国家公务员,律师的行为亦非国家职权行为,因而其依法履行职务时不应受国家职权的直接干预。但律师自治不是律师的特权,而是为履行保护人权和实现社会正义的使命,律师也负有规律自己行为的社会责任。 二、律师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们知道,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当前,律师职业道德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丧失原则,唯利是图。有的律师以最有吸引力的虚假承诺——“包打赢”作幌子争取案源。为了多收费,把简单的案子说复杂,把不可能胜诉的案子说成胜券在握;把即使胜诉赔偿数额也有限的案件,说成很可能获得巨额赔偿。并且还“双面人格”式的职业态度,对委托人的态度,在办理委托手续前后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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