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概算取费费率表、简易计税方法下税金税率表(2010版)

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概算取费费率表、简易计税方法下税金税率表(2010版)
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概算取费费率表、简易计税方法下税金税率表(2010版)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一、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2.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所列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3.建筑工程利润费率

4.建筑工程规费费率

二、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7。2.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其他非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单独消防及单独智能化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3.安装工程利润费率

4.安装工程规费费率

三、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1.专业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6。

2.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安装工程费率及相应规定计算。

2.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非单独承包的排水工程并入相应工程内计算。

3.市政工程利润费率

4.市政工程规费费率

四、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1.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1.单独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7。

2.专业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6。

2.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3.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利润费率

4.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

五、人防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人防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1)人防掘开式工程

(续表)

注:1.人防工程施工取费表中人工费及机械费均应调至2010版浙江省建安工程人工费及机械费水平。

2.坑地道工程组织措施费费率乘系数0.85。

3.专业土石方工程按人防掘开式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6。

(2)人防安装工程

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7。

2.人防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人防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所列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3.人防工程利润费率

4.人防工程规费费率

六、单独加固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注:单独加固工程的施工取费按上表规定计取,其他费用项目发生时按建筑工程取费的相关规定计算。

七、税金

附件二:建设工程概算取费费率表

一、建设工程概算综合费率

二、安装工程概算综合费率

三、市政工程概算综合费率

四、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概算综合费率

五、人防工程概算综合费率

六、税金

注:建设工程概算的税前工程造价包括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和综合费用。

附件三:简易计税方法下税金税率表

简易计税方法下税金税率

注:简易计税方法下的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的各项费用中,均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201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税率表一

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延伸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 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结合财会[2012]13号进行专项解读)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增值税计税方法的规定,引入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这样新的表述,文字更规范: 1、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作为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作为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部分特定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算征收增值税。 特定项目是指: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相关计税方法可参考小规模纳税人。 本文主要总结试点一般纳税人在一般计税方法下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如何确定和计算,及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额如何确定和计算。

注:1.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以下称计税销售额)的征税方法。(本概念供参考) 2.营改增应税劳务及增值税税率:①提供有形动产租赁(17%)、②提供交通运输业(11%)、③提供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6%):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0%) 3. 目前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允许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包括以下六类:①有形动产融资租赁、②交通运输业服务、③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④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⑤展览业和代理等。具体如下: Ⅰ.交通运输服务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即: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六)项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2014-07-11 20:30:40) 转载▼ 根据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精神,自2014年7月1日其,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实行新政。为进一步全面了解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对到目前仍然实行的简易征收政策进行整理。 一、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征收范围 【重要提示】 1、适用这类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在计算税款方法上具有选择权,纳税人既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也可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六类货物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重要提示】 1、销售上述货物,必须是自产的才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办法,即非自产货物不得选择简易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5号 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 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 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 3% 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 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 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 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营改增后简易征收办法20160523

“营改增”后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有哪些 1.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一般纳税人 ①2008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项目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②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即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③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④销售其他情形的固定资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风险提示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同时,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销售旧货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税率表一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 率(%) 速算扣 除数 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 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 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 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 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 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 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 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 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 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 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 13505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

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 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面举例说明: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为3680元 应纳税所得额=16000-3680-3500=8820 应缴个人所得税=8820*20%-555=1209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适用简易办法征收范围

1,借:应收账款等211577.41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119435.64 ----一般贸易92146.77 2,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6452.63 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抵内销产品应纳税额9211.47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15664.10 3、借:原材料等35346.28 应交税金-增-进项6008.87 贷:应付41355.1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根据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精神,自2014年7月1日其,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实行新政。为进一步全面了解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对到目前仍然实行的简易征收政策进行整理。 一、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征收范围 【重要提示】 1、适用这类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在计算税款方法上具有选择权,纳税人既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也可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六类货物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完整版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消费税税目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烟 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 【注意辨析】卷烟与雪茄烟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计税方式、税率也不相同。 卷烟生产和进口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卷烟在批发环节还有一道复合税,适用税率为11%加元/支。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没有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二)酒 子目: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 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属于其他酒,适用10%的比例税率。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消费品,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果木酒 B.药酒 C.调味料酒 D.黄酒 E.复制酒 【答案】ABDE (三)化妆品 含美容、修饰类化状品、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注意】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例题?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化妆品税目的有( )。 A.香水、香水精 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C.指甲油、蓝眼油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Microsoft Word 文档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税率表一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 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面举例说明: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为3680元 应纳税所得额=16000-3680-3500=8820 应缴个人所得税=8820*20%-555=1209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对比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对比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性规定 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三、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四、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五、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

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八、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 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资源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汇总

资源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汇总 资源税法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资源税思维导图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1.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对出口应税产品也不退(免)已纳的资源税; 2.一次性课征——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自用时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征收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包括个体户)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知识点:税目、税率 (一)税目(征税范围)——5大类

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率(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二)税率

注意事项: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知识点:扣缴义务人 知识点:计税依据——销售额、销售数量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1.销售额中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资源税的销售额不包括的内容: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2016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 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税率为3%--45%(专职)(个税免征额3500元) l 应纳税额T=(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半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半年奖金-“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一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月奖金(年终奖摊每月=年终奖金额÷12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工资低于3500时,应从奖金里抵足免征额后再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收入范围含税级距 税 率(%)计算公式 速算 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3 T=(A-3500)*3%- 0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 部分 1 T=(A-3500)*10% -105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 部分 2 T=(A-3500)*20% -555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的部分 2 5 T=(A-3500)*25% -1005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 元的部分 3 T=(A-3500)*30% -2775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 元的部分 3 5 T=(A-3500)*35% -5505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 5 T=(A-3500)*45% -1350513,50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个体(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适用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l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l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收入范围含税级距 税 率(%)计算公式 速算 扣除数1不超过15000元的5T=A*5%-0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 的部分 1 0T=A*10%-750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 的部分 2 0T=A*20%-3759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 元的部分 3 0T=A*30%-97509750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 5T=A*35%-1475014750 劳动报酬所得个人年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收入范围含税级距 税 率(%)计算公式 速算 扣除数1 不超过 4000不超过20000元的 2 00超过4000不超过20000元的 2 0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 的部分 3 0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 07000

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览表

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览表 下列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 不得变更: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得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得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就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得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得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与生产建筑材料所用得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得砂、土、石料或其她矿物连续生产得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得血液或组织制成得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得水泥混凝土)。 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得,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得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得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得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得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与3%得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其她 (1)一般纳税人提供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就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得运送旅客得陆路运输。 (2)经认定得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得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

2019年资源税税目税率表.doc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下面是赠送的年度工作总结,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欢迎再度光顾 XXXX年度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XXXX就快结束,回首XXXX年的工作,有工作成功的喜悦,有与同事协同攻关的艰辛,也有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惆怅。不知不觉中紧张而有序的一年就要过去了,一年以来,在公司领导的悉心关怀与指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步,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为以后更好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现将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综合素质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条件。一年以来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不断学习专业技能,向周围工作经验丰富的同事学习,用知识充实自己,扩大知识面,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做到尽心尽力,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树立公司现象,使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最大化,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同时也是对公司产品宣传。以及对公司产品性能的收集,以便作出及时改进,使产品更好的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 三要学会善于沟通交流,加强协助协调。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还应该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一种产品很多时候是由于操作不当才出现问题,而往往不是客户反映的质量不行,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找出症结所在,和客户进行交流,规范操作,从而避免客户对产品的不信任乃至公司形象的损害。在过去的工作中得到了一些体会,在工作中心态很重要,工作要有激情,保持阳光的微笑,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便于和客户沟通。在日常

的工作中做到较好跟客户沟通,做到令客户满意,每次优秀的技术服务,代表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多了一份了解和信任。 四要继续学习专业知识,做到实际掌握,熟练操作。一年来,通过不断学习和摸索,学习了气体的产生、收集及方法,逐渐熟悉和掌握了本公司推出的燃气机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在部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熟悉并掌握了公司推出的科迈控制系统的原理、调试方法,并且到武汉陈家冲垃圾电厂对燃气机控制系统改造,学习调试,积累了一些经验. 总之,一年来,干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不能达到更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发扬本人优点,改正不足,扬长避短,争取更大的成绩。展望XXXX年的工作,我会更加的努力下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断的进步,取得更大的成绩。每一年我都有进步,相信不断的成长就会得到更大的回报,我会为公司的发展作出我最大贡献,相信自己在下一年做的更好! 祝大家来年工作学习都进步!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2015-08-16 19:41 来源:个税计算器浏览:4644次 l 应纳税额T=(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半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半年奖金-“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一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月奖金(年终奖摊每月=年终奖金额÷12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工资低于3500时,应从奖金里抵足免征额后再计算)

二、个体(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适用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l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l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1-30%)减征额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 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税率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1-20%)费用〉×税率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业务会计处 理详解 2013-6-28 15:10中国税务报【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增值税纳税人有两种计税方法,即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特定业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特定业务类型 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业务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特定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商品混凝土等货物。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寄售物品等货物。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 值税的旧货。 (二)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固定资产。 (三)特定服务:《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五)项第二款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公共运输服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53号)第二条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动漫服务。财税[2012]5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经营租赁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新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第一条(七)项继续明确了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计处理 自《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发布开始,财政部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和小规模纳税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计处理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却一直未予明确。目前,实务上普遍采用如下会计处理方法: 借: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简易计税及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增值税简易计税及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段文涛/文2016年全行业营改增后,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的项目有哪些,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撰此文,以便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实务中使用。 简易征税方法的简要回顾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销售额×征收率”计算的税额,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原则上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这几年来,增值税简易计税规定的变化不小,尤其是本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部分特定应税行为,新增规定了诸多重要的简易计税项目。 另外,其名称也有细微变化,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90号公告、2014年36号公告、财税〔2014〕57号文件等文件中称为“简易办法”;财税〔2015〕118号文件、财税〔2013〕106号、财税〔2016〕36号文件等称为“简易计税方法”;也还有称文件称“简易征收办法”的。其实,意思都是一样,即“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适用

一、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建筑业新增5%征收率 以下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不适用该项规定)。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附: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45%加0.003元/支30%加0.003元/支25% 30% 、酒及酒精 .白酒 .黄酒 .啤酒 (1)甲类啤酒(2)乙类啤酒.其他酒 .酒精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化妆品3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 10% 、鞭炮、焰火15% 、成品油 .汽油 (1)含铅汽油(2)无铅汽油.柴油 .航空煤油 .石脑油 .溶剂油 .润滑油 .燃料油0.28元/升0.20元/升0.10元/升0.10元/升0.20元/升0.20元/升0.20元/升0.10元/升 、汽车轮胎3% 、摩托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3%

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十一、高档手表20%十二、游艇10%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十四、实木地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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