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电跨接方面的部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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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电跨接方面的部分标准

关于静电跨接方面的部分标准

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专家或执法人员经常要求输送可燃、易爆物质的金属管道法兰要用导线跨接,防止发生静电事故。那么,金属管道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跨接笔者想就此问题做一下探讨。

一、工业管道金属法兰跨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5月8日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文件《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对工业管道有下列定义: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表压,下同)的;

(2)、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

(3)、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日常检查中碰见的压力管道大部分属于上述工业管道之列。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第八十条对法兰跨接防静电有如下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应当测量各连接接头间的电阻值和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当值超过《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或者设计文件的规定

时,应当设置跨接导线(在法兰或者螺纹接头间)和接地引线。从该条可以看出,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导线,需要测量法兰之间电阻值,当阻值超过规定时,需要跨接。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4 部分制作与安装》(GB/)第条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Ω时,应设导线跨接。

另外,《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2010)第条规定:设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当每对法兰或其他接头间电阻值超过欧时,应设导线跨接。

由此可以看出,工业管道金属法兰是否跨接,需要测量法兰间电阻值。当法兰间电阻值超过Ω时,应设导线跨接。

二、燃气管道法兰跨接

企业使用燃气较为普遍,燃气管道法兰跨接又有什么规定

呢《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对法兰跨接无明文规定,只是在第条第3款规定:燃气管道及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HGJ28-90)的规定。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HGJ28-90)目前编号变更为HG/T20675-1990。该规程第条规定: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时,一般情况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在腐蚀条件下,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的接触面,在安装前去锈和除油污,以及在安装时加防松螺帽等。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编制说明》对第条的解释如下:从不少单位的实践经验来看,用金属螺栓相连的金属法兰之间,单是螺栓相连,已具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在有腐蚀条件下的安装要求,为的是确保导通性。

由此可以看出,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时,燃气管道法兰是不需要跨接的。由于燃气管道大部分属于工业管道,因此如燃气管道法兰发生严重腐蚀,电阻值超过Ω时,可以依据《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要求,跨接导线。

三、石油化工管道法兰跨接

石油行业企业对防静电要求较高,管道法兰跨接是否有更严格的规定呢

《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17-2010)第条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Ω时,应有导线跨接。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7-2000)作为企业规范,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该规范第条规定,在管道系统上,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2001)第条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Ω时,应有导线跨接。《石

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第条规定:输油(油气)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应跨接。当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 )第条规定: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2-92)作为静电安全检查的行业标准,第条规定: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

由此可以看出,石油化工管道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取决于其电阻值或其螺栓数量,不是必须强制全部跨接。

四、结论

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金属管道法兰必须全部跨接。是否需要跨接,要看其设计文件是否有静电接地要求。如果看不到设计文件,只能通过测量电阻值的方式确定,当法兰间电阻值超过Ω时,需有导线跨接。通过法兰紧固方式或金属螺栓数量来判定是否需要跨接,适用于燃气管道和石化企业内管道,对常见的工业管道不适用。

GB 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有导电良好。当每一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Ω时,应有导线跨接。

第条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设两处接地引线。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SH3501-2002《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有导电良好。当每一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Ω时,应有导线跨接。

第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不锈钢管道,导线跨接或接地引线应采用不锈钢板过渡,不得与不锈钢管直接连接。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第条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100米接地一次。

第条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米加跨接线。当管道交叉且净距小于100mm时,应加跨接线。

第条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HG 20225-95《化工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条~第条同GB 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规定与规范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规定与规范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规定与规范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探讨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专家或执法人员经常要求输送可燃、易爆物质的金属管道法兰要用导线跨接,防止发生静电事故。那么,金属管道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跨接?笔者想就此问题做一下探讨。 一、工业管道金属法兰跨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5月8日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文件《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对工业管道有下列定义: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 (2)、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 (3)、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日常检查中碰见的压力管道大部分属于上述工业管道之列。《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第八十条对法兰跨接防静电有如下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应当测量各连接接头间的电阻值和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当值超过《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或者设计文件的规定时,应当设置跨接导线(在法兰或者螺纹接头间)和接地引线。从该条可以看出,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导线,需要测量法兰之间电阻值,当阻值超过规定时,需要跨接。 由此可以看出,工业管道金属法兰是否跨接,需要测量法兰间电阻值。当法兰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二、燃气管道法兰跨接 企业使用燃气较为普遍,燃气管道法兰跨接又有什么规定呢?

静电防护管理规范教材

设备装置设备离子风机/扇 离子平衡测试 衰减时间:2 S 离子平衡:±50 V 每月QC 风量 最大风量管控(特殊要求的 站别,适合风量管控) 注:只管控,不记录 每日巡检确认QC 使用距离 除静电风机固定在对象物品 30cm 距离以内处(某些场 所、条件下,要基于实际的 作业环境、装置差异等调整、 确定适当的使用距离) 注:只管控,不记录 每日巡检确认QC 使用角度 根据对象品与固定点的位置 关系选定最佳吹风角度(为 了避免角度在实际使用过程 中被有意或无意的改变,要 明确的标识角度)注:只管 控,不记录 每日巡检确认QC 设备接地设备接地阻抗106Ω~109Ω每半年QC 5.2 测试仪器 表2 仪器用途表 No 仪器名称用途 1 离子平衡测定器测量离子风机/扇静电消除结果 2 阻抗计测量机台接地阻抗 3 人体ESD装备综合测试仪测试每日进入洁净室人员穿着防静电服装后的状态 6.人体ESD装备综合测试仪使用方法 6.1人体ESD装备综合测试仪操作说明: 静电防护管理规范编号DSM-MF-XXXX

LO:低于设定值,PASS:设定值范围内,HI:高于设定值,有报警功能,参数表如下: 指示灯电阻值 LO R<750KΩ PASS 750KΩ≦R≦100MΩ HI R>100MΩ 6.2人体综合测试仪测试方法 静电环的佩戴方式:必须与皮肤紧密接触,不得松弛,不得隔衣物,必须将金属片戴在手腕上侧,如下图所示 人员穿着无尘服装完毕后,在进工程作业前在人体静电综合测试仪上进行人体ESD状态测试,测量方法如下所示 a.双脚站在测试仪金属板上,双脚完全接触金属板,静电环连接在仪器上; b.用手腕处的皮肤按压静电测试仪器的检测按钮,三个指示灯都亮绿灯即合格(OK),有一个指示灯亮红灯则为不合格(NG),并且蜂鸣器会长鸣。如下图: 静电防护管理规范编号DSM-MF-XXXX

接地电阻国家标准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

防静电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防静电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710 防静电管理制度 Anti-static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为避免在生产、检验、储存及运输过程中遭受静电破坏,确保产品符合品质要求。 2.范围:凡乐清庄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检验、储存过程均适用。 3.职责: 3.1生产供应部: 3.1.1依据防静电要求设计、安装防静装置。保证防静电管制区域设备接地合乎要求并适时查检。 3.1.2负责对防静电工作区接地线及防静电地坪执行阻抗测试;对防静电区域检修,维护防静电作业区域正常作业。 3.1.3执行防静电桌、防静电板架(盒)、防静电环等防静电设备的阻抗测试。 3.1.4负责对有静电防护需求的作业人员训练并评鉴作

业能力。 3.2技质部: 3.2.1对防静电测试表格记录进行查核确认。 3.2.2对防静电产品检验区域的静电防护设施及检验设备之防静电效果进行确认。 3.2.3保证产品生产全程合乎防静电,保证作业要求。 3.2.4对生产人员静电防护定期抽查。 3.3仓库:仓库确保电子零件及成品于储存阶段均处于良好之防静电防护环境。 4.作业内容: 4.1防静电的基本原则:抑制静电荷积聚,迅速、安全、有效地消除已产生的静电荷。 4.2防静电工作区环境要求: 4.2.1选用防静电地板或在普通地面上铺设防静电地垫或对地面喷涂抗静电剂,并有效接地。 4.2.2防静电系统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般应小于10Ω。防静电地线不得接在电源零线上,不得与防雷地线共用。

金属管道法兰静电跨接规范与标准(20200831053632)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规定与规范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探讨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专家或执法人员经常要求输送可燃、易爆物质的金属管道法兰要用导线跨接,防止发生静电事故。那么,金属管道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跨接?笔者想就此问题做一下探讨。 一、工业管道金属法兰跨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5月8日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文件《压力管道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TSG D0001 —2009 ),对工业管道有下列定义: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1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 (2 )、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 的; (3)、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日常检查中碰见的压力管道大部分属于上述工业管道之列。《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 道》(TSG D0001 —2009 )第八十条对法兰跨接防静电有如下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应当测 量各连接接头间的电阻值和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当值超过《压力管道规范一工业管道》 (GB/T20801-2006 )或者设计文件的规定时,应当设置跨接导线(在法兰或者螺纹接头间)和接地引线。从该条可以看出,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导线,需要测量法兰之间电阻值,当阻值超过规定时,需要跨接。 《压力管道规范一Q时,应设导线跨接。 另外,《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 — 由此可以看出,工业管道金属法兰是否跨接,需要测量法兰间电阻值。当法兰间电阻值超过0.03 Q 时,应设导线跨接。 二、燃气管道法兰跨接 企业使用燃气较为普遍,燃气管道法兰跨接又有什么规定呢?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 由此可以看出,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时,燃气管道法兰是不需要跨接的。由于燃 气管道大部分属于工业管道,因此如燃气管道法兰发生严重腐蚀,电阻值超过0.03 Q时,可以依据《压 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TSG D0001 —2009 )要求,跨接导线。 三、石油化工管道法兰跨接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

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12.7.4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14.2.2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3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0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静电防护管理规范

一、【目的】 完善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的静电防护措施、烙铁管理及环境要求,降低因静电、漏电造成的产品及物料不良损耗确保产品品质。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从来料、仓储及生产过程的静电防护控制。 三、【权责】 技术工程部:负责制定静电防护管理规范,防静电、烙铁设施的具体规划、申购、管理、维护。 生产部:负责对静电防护设备的日常维护、执行防静电操作管理。 质量部: 监督核查其它部门执行产品防静电、防漏电操作,并负责日常静电的点检。 质量部文控: 负责相关文件的存档、发行和回收。 四、【引用标准】 T10694-1996 五、【内容】 名称解释 静电放电(ESD):处于不同电位的两个物体之间,由于直接接触或者电场感应导致的电荷传输。 静电敏感器件(ESDS):在常规处理、测试或运输中可能会受到静电场或者静电放电损害的分立器件、集成电路或组件。 防护范围 所有与生产相关的设施设备、工具、人员、工作台面、包装材料、存放环境、作业过程,均要采取静电防护措施,纳入管理。 静电发生源 人:人是最大的静电发生源。作业过程中的任何操作都可能使人的皮肤、头发、衣服等带上静电。 环境:地板、工作台面、仪器设备等都是静电发生源。 材料:生产中的一些原材料、生产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也可能是静电发生源。 防护的内容 防静电工作环境管理要求。 防静电工作防护区应在明显处悬挂警示标志; 防静电在静电工作区内尽量避免使用易产生静电荷的电荷源; 防静电工作区域环境要求温度在15℃~28℃、相对湿度:生产车间45%~70%;每个车间配备温、湿度计,并每天记录,出现不符时采取拖地等措施使之达到要求。 静电保护接地要求 防静电系统必须有独立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静电总干线使用Ф2mm的黄绿线;次地线选择使用Ф的绿线; 次地线与主地线应焊接连接,与次地线连接的其余的接点应以焊接或锷鱼夹连接或端子; 防静电手腕、防静电胶皮、工作时不带电的治具接地线接到防静电地线,工作时带电的设备、治具防静电地线接到设备地线。 人员防静电要求 与静电防护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其它相关人员上岗前要培训; 进入防静电防护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穿着有效防静电工作服、鞋(不准加绝缘性鞋垫)、帽,并在入口处触摸静电桩以泄放人体积累静电,确保符合要求; 所有人员在拿放产品时必须配戴有绳防静电手腕操作,且保证有效接地,在远距离转移基板时必须将基板放置在防静电托盘或周转箱内后再移动。 生产设备防静电要求 防静电工作区内的各种设备、工具、工装、仪器都应接地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工作区域地板和工作台(流水线、测试台、修理台、老化台等)均应用防静电胶皮铺垫,并保证一个接地口,确保日常使用中均有效接地; 具有自行传送带的流水线线体应接地,传送带也应有防静电功效,并保证有效接地; 防静电工作台面上测试仪器,稳压电源,电动工具(电批、电烙铁等),测试用设备、工装夹具的外壳均应实施硬接地(所接地线为设备地线; 生产上需求的物料台、零件盒、周转箱、周转车,均应选用ESD材料。

法兰静电跨接

工业金属管道法兰跨接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03-92 5.1.2 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其漏电总电阻必须符合5.1.1条要求。(5.1.1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 。)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4.3.3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 5225-2005 6.1.2.4 连接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绝缘法兰除外)。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4.1.2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按GBJ74第11.2.2条规定,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但在多雷区(注),当油罐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仍可装设防直击雷设备。注多雷区通常指年雷暴日大于40天的地区,参见附录C。 附录 C 我国各地雷暴日期及初终期(参考件) ━━━━━┯━━━━┯━━━━━━━┯━━━━━━ 地名│平均全年│ 最早初日│ 最晚终日 │ 日期│ 日/月│ 日/月 4.6.3可燃性气体放空管路必须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高管口不小于2m,避雷针距管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3m。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95 4.6.1输油管路可用其自身作接闪器,其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版) 第3.2.1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八、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第3.3.3条(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第3.3.9条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应与防雷的接地

标准接地电阻的规范要求

一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二接地分三种 1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1Ω以下。 2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3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接地要求: 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R≤2000/I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 R≤120/I 2)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 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 尺≤250/I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 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力网中,当接地网的接地: 1)对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的接地网,其计算电流应为接在同一接地网中同一电力网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 2)对不装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计算电流应为电力网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时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并不得小于30A。 4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到上述规定值,技术经济不合理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30Ω,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15Ω。 四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达

静电防护管理规范

一、【目的】 1.1 完善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的静电防护措施、烙铁管理及环境要求,降低因静电、漏电造成的产品及物 料不良损耗确保产品品质。 二、【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从来料、仓储及生产过程的静电防护控制。 三、【权责】 3.1 技术工程部:负责制定静电防护管理规范,防静电、烙铁设施的具体规划、申购、管理、维护。 3.2 生产部:负责对静电防护设备的日常维护、执行防静电操作管理。 3.3质量部: 监督核查其它部门执行产品防静电、防漏电操作,并负责日常静电的点检。 3.4 质量部文控: 负责相关文件的存档、发行和回收。 四、【引用标准】 4.1SJ/T10694-1996 五、【内容】 5.1 名称解释 5.1.1 静电放电(ESD):处于不同电位的两个物体之间,由于直接接触或者电场感应导致的电荷传输。 5.1.2 静电敏感器件(ESDS):在常规处理、测试或运输中可能会受到静电场或者静电放电损害的分立器件、 集成电路或组件。 5.2 防护范围 5.2.1所有与生产相关的设施设备、工具、人员、工作台面、包装材料、存放环境、作业过程,均要采取 静电防护措施,纳入管理。 5.3 静电发生源 5.3.1 人:人是最大的静电发生源。作业过程中的任何操作都可能使人的皮肤、头发、衣服等带上静电。 5.3.2 环境:地板、工作台面、仪器设备等都是静电发生源。 5.3.3 材料:生产中的一些原材料、生产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也可能是静电发生源。 5.4防护的内容 5.4.1 防静电工作环境管理要求。 5.4.1.1 防静电工作防护区应在明显处悬挂警示标志; 5.4.1.2 防静电在静电工作区内尽量避免使用易产生静电荷的电荷源; 5.4.1.3 防静电工作区域环境要求温度在15℃~28℃、相对湿度:生产车间45%~70%;每个车间配备温、 湿度计,并每天记录,出现不符时采取拖地等措施使之达到要求。 5.4.2 静电保护接地要求 4.4.2.1 防静电系统必须有独立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静电总干线使用Ф2mm的黄绿线;次地线选择使 用Ф0.75mm的绿线; 4.4.2.2 次地线与主地线应焊接连接,与次地线连接的其余的接点应以焊接或锷鱼夹连接或端子; 4.4.2.3 防静电手腕、防静电胶皮、工作时不带电的治具接地线接到防静电地线,工作时带电的设备、 治具防静电地线接到设备地线。 5.4.3 人员防静电要求 5.4.3.1 与静电防护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其它相关人员上岗前要培训; 5.4.3.2 进入防静电防护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穿着有效防静电工作服、鞋(不准加绝缘性鞋垫)、帽, 并在入口处触摸静电桩以泄放人体积累静电,确保符合要求; 5.4.3.3 所有人员在拿放产品时必须配戴有绳防静电手腕操作,且保证有效接地,在远距离转移基板 时必须将基板放置在防静电托盘或周转箱内后再移动。 5.4.4 生产设备防静电要求 5.4.4.1 防静电工作区内的各种设备、工具、工装、仪器都应接地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5.4.4.2 工作区域地板和工作台(流水线、测试台、修理台、老化台等)均应用防静电胶皮铺垫,并 保证一个接地口,确保日常使用中均有效接地;

金属管道法兰静电跨接规范与标准

金属管道法兰静电跨接 规范与标准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定与规范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探讨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专家或执法人员经常要求输送可燃、易爆物质的金属管道法兰要用导线跨接,防止发生静电事故。那么,金属管道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跨接?笔者想就此问题做一下探讨。 一、工业管道金属法兰跨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5月8日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文件《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对工业管道有下列定义: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表压,下同)的; (2)、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 (3)、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日常检查中碰见的压力管道大部分属于上述工业管道之列。《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第八十条对法兰跨接防静电有如下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应当测量各连接接头间的电阻值和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当值超过《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或者设计文件的规定时,应当设置跨接导线(在法兰或者螺纹接头间)和接地引线。从该条可以看出,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导线,需要测量法兰之间电阻值,当阻值超过规定时,需要跨接。 《压力管道规范—Ω时,应设导线跨接。 另外,《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 由此可以看出,工业管道金属法兰是否跨接,需要测量法兰间电阻值。当法兰间电阻值超过Ω时,应设导线跨接。 二、燃气管道法兰跨接 企业使用燃气较为普遍,燃气管道法兰跨接又有什么规定呢?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防雷接地电阻规范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工频接地电阻 英文名称:power frequency earthing resistance 定义:工频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与远方大地之间的电阻。其数值假定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位最大值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电流最大值的比值。 工频就是一般的市电(工业用电)频率,在我们国家是50赫兹。工频是很低的频率。我国通常叫的工频,就是指50HZ的交流电。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防雷检测报告第19条——防雷接地电阻≤10)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TN-S系统 英文名称:TN-S system 定义: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分开的TN系统。 字母标识: 第一字母表示电力系统的对地关系 T-----一点接地 I-----所有带电部分与地绝缘,或一点经阻抗接地 第二字母表示装饰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关系 T-----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直接电气连接,与电力系统的任何接地点无关 N-----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直接电气连接(在交流系统中,接地点通常就是中性点) 如果后面还有字母,这个字母表示中性线和保护线的组合 S-----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分开的 C-----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合一的(PEN线) TN系统 英文名称:TN system 定义: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接近导体通过保护接地线与该接地点相连接,即设备不单独接地,只系统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

工厂静电防护措施大全

编号:SY-AQ-0122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工厂静电防护措施大全 A complete set of electrostatic protection measures in factories

工厂静电防护措施大全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防护途径 主要内容 具体措施 1.防止静电的产生 (1)控制静电的生成环境 ①湿度控制.在不致导致器材或产品腐蚀生锈或其他危害前提下,尽量加大湿度 ②温度控制.在可能条件下尽量降低温度,包括环境温度和物体接触温度。 ③尘埃控制.此为防止附着(吸附)带电的重要措施 ④地板、桌椅面料和工作台垫应由防静电材料制成,并正确接地 ⑤静电敏感产品的运送传递和存储及包装应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⑥喷射、流动、运送、缠绕和分离速度应予控制,在液体、粉体

等材料的输送管道中使用缓和器 (2)防止人体带电 ②穿戴防静电服装、衣、帽、鞋。 (3)材料选用要求 ①凡必须或有可能发生接触分离的材料应考虑使其在带电序列表上的位次尽量靠近 ③使用静电导体材料和静电耗散材料 (4)工艺控制措施 ①制定并实施防静电操作程序 ⑤对有静电燃烧、爆炸可能性的液体材料设置必要的静置时间 2.减少和消除静电荷 (1)接地 ①地板和工作桌、椅、台面、台垫正确接地 ②人体接地 ③工具(烙铁、吸锡器、台架、运输小车等)接地 ④设备、仪器接地

接地阻值国家标准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

第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

防静电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防静电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静电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油库一切储油设施、设备管线等防静电接地 装置必须符合电业部门和《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二)、油库计量作业,油罐车、船舶装卸油等防静 电必须按《石油库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款实施。 (三)、静电接地的要求、范围、电阻值、码头接地 系统,其它防静电等必须按《易燃可燃液体静电安全规 定》执行。 (四)、加强对接地装置连接系统的维护工作,接地 连接的各导体之间,接触应牢固可靠,无锈污,及时更 换,腐蚀了的势片,以确保电气通路的完好性。 (五)、如接地连接系统有断裂点,在从事恢复性工 作前,应确保断裂点周围的环境内没有易燃、易爆物质。

(六)、如对设备、管道等进行局部检查会造成有关物体静电连接回路断路时,应事先做好临时性接地,检修后应及时复原,并重新测定。使接起电阻值全部达到规定值之内。 (七)、在能产生静电的场合,移动设备的接地线装拆工作必须做到: 1、在操作或移动之前进行; 2、已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 3、应离开易燃易爆危险部位或在连接点的上风向进行。 (八)、每年定期分别对各固定设备的接地电阻进行测量,并建立测量数据档案,被测接地电阻值不符规定,应立即检修。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接地电阻,法兰跨接,防雷接地体,静电连接线,可燃液体流速、静置等标准出处及要求

接地电阻,法兰跨接,防雷接地体,静电连接线,可燃液体流速、静置等标准出处及要求 一、《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2008对于可燃液体进储罐管道位置、防雷要求: 6.2.24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宜延伸至距罐底200mm处。 9.2.2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9.2.5防雷接地装置的电阻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接地电阻要求; 14.2.1钢储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14.2.2钢储罐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14.3.16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0Ω。 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2011接地电阻要求: 6.1.2低电阻接地系统的高压配电电气装置,其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应符合本规范公式(4.2.1-)的要求,且不应大于4Ω。 四、《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接地电阻、跨接要求:

4.2.1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8.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3000Ωm以下的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4.2.2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感应应符合下列规定: 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也应跨接。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 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5.2.2接闪杆采用热镀锌圆钢或钢管制成时,其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长1m以下时,圆钢不应小于12mm,钢管不应小于20mm; 2.杆长lm~2m时,圆钢不应小于16mm,钢管不应小于25mm; 3.独立烟囱顶上的杆,圆钢不应小于20mm,钢管不应小于40mm 。 5.2.3接闪杆上的接闪端宜做成半球状,其最小弯曲半径宜为4. 8mm,最大宜为12.7mm。 五、《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静电接地要求: 7.13.1设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当每对法兰或其他接头间

静电防护管理规范

静电防护管理规范 一、前言 静电的产生无处不在。产生静电的原因主要是物体之间包括人与物之间的接触分离和摩擦。高绝缘的物质环境使静电无法释放而不断积聚。到了一定条件,就发生静电放电现象。在电子制造业中静电放电和静电感应往往会损坏某些敏感的电子器件、产品及设备,或因软击穿导致其潜在失效。为了减少静电危害,降低器件损耗率,提升产品可靠性,需要制定并实施本规范。 二、名词解释 静电:相对于参照物静止不动或移动缓慢的电荷。 静电敏感器件(SSD):指容易因静电放电和感应而损坏的电子元器件,如高输入阻抗低耐压的大规 模集成电路(IC芯片)、场效应管、膜电阻器,其中CMOS器件最为敏感。 静电敏感板卡:使用了静电敏感器件的板卡称为静电敏感板卡。 防静电垫:由防静电材料做的垫子,如混有碳黑的橡胶或塑料垫。 硬接地:物体直接或通过一个低阻抗与大地连接。 软接地:物体通过一个高阻抗接地,使得触电时电流小于人身安全电流。其对地电阻一般在7.5×105 ~1×109Ω。 三、防护范围 所有与生产相关的设施设备、工具、人员、工作台面、包装材料、存放环境、作业过程,均要采取静电防护措施,纳入管理。 生产设备:插件线、焊接线、贴片机、插件机、波峰焊机、ICT测试仪等。 生产工具:烙铁、吸锡器、料盒、料架、周转车等。 四、静电防护措施 (一)建立防静电接地系统 1.人体静电防护接地系统:人体是不可忽视的静电源。为避免操作者在拿放元器件或板卡组件时,人体静电损伤元器件,生产作业、仓管、检验、包装等相关人员必须采取软接地静电防护,如佩戴防静电手套或防静电手腕带,穿戴防静电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袜或脚束带进行作业。 2.操作装置静电防护接地系统 a.工作台面接地系统 采用防静电接地工作台面、工作椅(软接地):铺防静电材料台面垫、地垫;接地电阻;桌垫上要有操作人员腕带接头两个。如图一 b.设备接地系统(硬接地):从生产现场各条生产线、波峰焊机等设备拉出地线,连接室外大地电极组,实现低阻抗接地。 c.器具接地系统(软接地) 各种器具、工具工作表面由防静电材料制造,电烙铁、吸锡器等要接地。使用防静电周转车、 小车、料车、元件盒、周转箱、包装袋。 周转车铺防静电垫,每部车拖一条金属链到地面,以泄放产生的静电荷。 普通的塑料制品因其高绝缘性,易产生强静电,故包装、存储SSD和印制板不能使用普通的塑 料包装袋,要使用防静电塑料包装袋(要求其表面电阻率< 108Ω·cm,体积电阻率<109Ω·cm,静电半衰期<1s);元件盒不能用普通塑料盒,要用混有碳黑的塑料盒。 (二)改善环境条件 1.气候干燥时适当加湿(加湿器、拖地、洒水),保持相对湿度(RH)在 30~75%范围。 2.控制车间尘埃,保持无尘埃洁净生产环境。 (三)规范化操作 操作人员防静电操作准则 1.每次接触静电敏感元器件之前,人体应短暂接地(例如用手摸一下接地的金属导体)以泄漏身上的静电荷;用设备仪表检测检修静电敏感产品之前,设备的接头(探头)应被短暂接地。

接地电阻规范标准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1Ω以下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2)交流工作地。 (3)安全保护地。 以上三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一般要求均不大于4Ω。在通常情况下,电子计算机的信号系统,不宜采用悬浮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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