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贫穷的孩子

1994年3月,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关于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八七”的含义是:对当时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从1994年到2000年)基本解决。以该计划的公布实施为标志,我国的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该计划指出: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工作,实现了从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

背景

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这个计划力争在20世纪内最后7年,集中力量,基本解决目前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1986年,中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到1992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8000万人。为了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缩小地区差距,1994年,国务院决定从当年起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这个计划是20世纪后7年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指出,扶贫攻坚的奋斗目标:一是到本世纪末,使全国绝大多数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达到500元以上,扶持贫困户创造稳定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条件,减少返贫人口;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改变文化、教育、卫生的落后状态,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提出了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并明确扶贫开发的基本途径和主要形式以及信贷、财税、经济开发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各部门的任务、社会动员、国际合作、组织与领导作出规定还提出,今后7年里每年再增加10亿元以工代赈资金、10亿元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等。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

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为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到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目前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一场难度很大的攻坚战。为此,国务院制定《国家八七攻坚计划》,这是今后7年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形势与任务

一、扶持贫困地区尽快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方针。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工作,不仅大幅度增加了扶贫投入,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而且对先期的扶贫工作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与调整,实现了从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经过连续多年的艰苦努力,全国农村的贫困问题已经明显缓解,没有完全稳定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已经减少到8000万人。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性成就,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扶贫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尽管目前的贫困人口只占全国农村总人口的8.87%,但是扶贫开发的任务十分艰巨。这些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国家重点扶持的592个贫困县,分布在中西部的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地方病高发区以及水库区,而且多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共同特征是,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生态失调,经济发展缓慢,文化教育落后,人畜饮水困难,生产生活条件极为恶劣。这是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与前一阶段扶贫工作比较,解决这些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难度更大。

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给贫困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更广阔的前景,但在这个过程中贫困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也在扩大。在这种新形势下,抓紧扶贫开发,尽快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改变经济、文化、社会的落后状态,解决以至彻底消灭贫困,不仅关系到中西部地区经济的振兴、市场的开拓、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且也关系到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共同富裕以及为全国深化改革创造条件,这是一项具有重大的、深远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的伟大事业。因此,各级政府必须遵循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

二、奋斗目标

一、到本世纪末解决贫困人口温饱的标准:

1、绝大多数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不定达到500元以上(按1990年不变价格)。

2、扶持贫困户创造稳定解决温饱的基础条件:

有条件的地方,人均建成半亩到一亩稳产高产的基本农田;

户均一亩林果园,或一亩经济作物;

户均向乡镇企业或发达地区转移一个劳动力;

户均一项养殖业,或其他家庭副业。

牧区户均一个围栏草场,或一个"草库仓"。

与此同时,巩固和发展现有扶贫成果,减少返贫人口。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2、绝大多数贫困乡镇和集贸市场、商品产地的地方通公路。

3、消灭无电县,绝大多数贫困乡用上电。

三、改变教育文化卫生的落后状况。

1、基本普及初等教育,积极扫除青壮年文盲。

2、开展成人职业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多数青壮年劳力掌握一到两门实用技术。

3、改善医疗卫生条件,防治和减少地方病,预防残疾。

4、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三、方针与途径

(七)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鼓励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国家的扶持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解决温饱进而脱贫致富。

(八)扶贫开发的基本途径:

——重点发展投资少、见效快、覆盖广、效益高、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相关的加工业、运销业。

——积极发展能够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又能大量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乡镇企业。

——通过土地有偿租用、转让使用权等方式,加快荒地、荒山、荒坡、荒滩、荒水的开发利用。

——有计划有组织地发展劳务输出,积极引导贫困地区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移。

——对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开发式移民。

(九)扶贫开发的主要形式:

——依托资源优势,按照市场需求,开发有竞争力的名特稀优产品。实行统一规划,组织千家万户连片发展,专业化生产,逐步形成一定规模的商品生产基地或区域性的支柱产业。

——坚持兴办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扶贫经济实体,承包开发项目,外联市场,内联农户,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引导尚不具备办企业条件的贫困乡村,自愿互利,带资带劳,到投资环境较好的城镇和工业小区进行异地开发试点,兴办二、三产业。

——扩大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干部交流和经济技术合作。

——在优先解决群众温饱的问题的同时,帮助贫困县兴办骨干企业,改变县级财政的困难状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在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放手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

——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康复扶贫。

四、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为确保本计划的实施,国家现在用于扶贫的各项财政、信贷资金要继续安排到2000 年。以工代赈资金和“三西”专项建设资金在规定期限内保持不变。适当延长开发周期长的项目的扶贫信贷资金使用期限。

(十一)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起,再增加10亿元以工代赈资金,10亿元扶贫贴息贷款,执行到2000年。今后随着财力的增长,国家还将继续增加扶贫资金投入。

各级地方政府也要根据各自的扶贫任务,逐年增加扶贫资金投入,确保本计划的实现。

(十二)原来由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办理的国家扶贫贷款,从1994年起全部划归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一办理。

(十三)调整国家扶贫资金投放的地区结构。从1994年起,将分一年到两年把中央用于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辽宁6个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省的扶贫信贷资金调整出来,集中用于中西部贫困状况严重的省、区。中央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原来用于上述6省的部分,留在当地继续使用,今后中央发展资金的增量不再向6省投放。中央过去投放6省的有偿使用扶贫资金,到期回收后,仍留地方周转使用。今后,上述6省的扶贫投入由自己负责,并要抓紧完成脱贫任务。

各有关省、区也要根据这个原则,对扶贫资金的投放作必要的调整。

(十四)中央的财政、信贷和以工代赈等扶贫资金要集中投放在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有关省、区政府和中央部门的资金要与其配套使用,并以贫困县中的贫困乡作为资金投放和项目覆盖的目标。其他非贫困县中的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和贫困农户,由地方政府安排资金扶持。

银行扶贫贷款要用于经济效益较好、能还贷的开发项目;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新增的以工代赈主要用于修筑公路,以及解决人畜饮水困难。要重点修筑县乡之间的公路和通往商品产地、集贸市场以及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三者要密切结合,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十五)改革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本计划的要求和各有关省、区的贫困县数、贫困人口及贫困程度,讨论决定扶贫资金及以工代赈资金的分配方案,并通知各省、区政府。具体计划由有关部门分别下达。

——各省、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本省、区情况讨论决定各类扶贫资金以及以工代赈资金的分配方案。各省、区和贫困县扶贫办公室要建立项目库,并商有关部门共同规划、设计、论证、筛选扶贫开发项目,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进入项目库,然后由银行和资金管理部门评估、选定。县内项目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进入项目库。跨县项目由省、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进入项目库。

各省、区每年要从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扶贫项目的前期准备。

——扶贫项目一般由相应的经济实体承包开发,承贷承还扶贫资金。跨省、区的示范性项目由全国性扶贫经济组织和有关省、区的经济实体联合开发。扶贫项目必须覆盖贫困户,把效益落实到贫困户。

——扶贫资金的投放要与使用效益和贷款的回收直接挂钩,建立综合的考核指标,实行严格的贷款使用责任制。各级扶贫开发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保证顺利实施,并把协助银行和资金管理部门组织到期资金的回收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要完成核定的催收贷款最高比例和到期贷款回收率的指标,否则扣减下年度的贷款规模。

——严格扶贫资金的审计制度。严禁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者必究。

——中央扶贫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银行等资金管理部门根据本计划的要求,商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分别制定,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各省、区、市的扶贫资金使用办法自行制定。

五、政策保障

(十六)信贷优惠政策

——对贫困户和扶贫经济实体使用扶贫信贷资金,要从实际出发,在保证有效益、能还贷的前提下,贷款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要有一定灵活性。

——国有商业银行,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信贷资金,在贫困地区有选择地扶持一些效益好、能还贷的项目。

——对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辽宁沿海6省的贫困县,以及各省、区刚摘掉贫困县帽子的县,要增加地方财政和商业信贷的投入,一般不低于原来国家对这些县的扶持规模。

(十七)财税优惠政策

——对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其所得税可在3 年内予以征后返还或部分返还。

——各级政府要把扶贫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用于扶贫开发。

——为减轻贫困地区农民由于生产资料价格放开和粮食提价而增加的负担,各省、区、直辖市可使用地方粮食风险基金对吃返销粮的贫困户以适当补贴。

(十八)经济开发优惠政策

——中央和地方安排开发项目时,应向资源条件较好的贫困地区倾斜。中央和省、区在贫困地区兴办的大中型企业,要充分照顾贫困地区的利益,合理调整确定与当地的利益关系。

——国家制定和执行产业政策时,要考虑贫困地区的特殊性,给予支持和照顾。

——对贫困地区的进出口贸易,要坚持同等优先的原则,列入计划,重点支持。

六、部门任务

(十九)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计划总的要求,分别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八七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资金、物资、技术上向贫困地区倾斜。

(二十)计划部门:要结合"九五"计划,制定有得于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规划和产业政策;国家的资源开发型项目对贫困地区实行同等优先的原则;管好和用好以工代赈资金;做好涉及扶贫开发的宏观协调工作;组织和推动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经济合作。

(二十一)内贸和外贸部门:要积极帮助贫困地区建立商品生产基地,兴建商业设施,开拓市场,搞活流通,扩大包括边贸在内的对外贸易。

(二十二)农林水部门:

——农业部门要继续在贫困地区组织和实施"温饱工程";推广"丰收计划",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民技术培训、实用技术的推广;搞好农村能源建设;农业院校应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培养一批稳定的农业技术骨干;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贫困地区乡镇企业发展。

——林业部门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速生丰产用于名特优经济林以及各种林副产品,协同有关部门,形成以林果种植为主的区域支柱产业;加快植被建设、防风治沙,降低森林消耗,改善生态环境。

——水利部门要配合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加快贫困地区的基本农田建设和波浪以域综合治理;兴修小型水利设施,采用多种形式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利用山区资源,发展小水电;认真解决库区移民和滩区、蓄滞洪区群众的贫困问题。

(二十三)科教部门:

——科技部门要制定科技扶贫战略规划,指导和推动扶贫工作转到依靠科学技术和提高农民素质的轨道上来。要增强实施"星火计划"的力度,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认真抓好扶贫开发的科学研究和科技示范。

——教育部门要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的教育改革,继续组织好贫困县的"燎原计划",普及初等教育,做好农村青壮年的扫盲工作,加强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

(二十四)工交部门:

——交通部门要配合实施以工代赈计划,增加投入,加快贫困县、乡公路建设;在有水运条件的贫困地区,要积极发展水上运输。

——铁路部门要根据国家总体计划,尽可能兼顾贫困地区的铁路建设;要把贫困地区的货物运输优先纳入计划,支持其商品物资流通。

——电力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和地方协作,尽早消灭无电县;调整地处贫困地区大型电站的留利政策,尽可能照顾当地尤其是水库移民的利益,帮助发展工农业生产。

——地矿、煤炭、冶金、建材等部门,要继续帮助贫困地区探明矿产资源,并在统一规划下帮助合理开发和利用。

——化工部门要帮助贫困地区改造小化肥厂,扩大化肥的就地供应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其他化工产品。

——邮电部门要加快贫困县程控电话的改造进度,努力扩大贫困乡村通电话、通邮政的网络。

(二十五)劳动部门要为贫困地区的劳动力开拓外出就业门路,做好就业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扩大合理有序的劳务输出规模。

(二十六)民政部门要加强贫困地区的救灾和救济工作,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贫困人口中优抚、救济对象创造基本生活条件。

(二十七)民族工作部门要把解决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问题和进一步脱贫致富作为工作重点,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科技扶贫、智力支边、普及教育和干部交流等项工作。

(二十八)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文化部门要为贫困地区安排一定的文化设施建设,坚持采取电影巡回放映队、文化流动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改善群众文化生活。

——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要为贫困地区建设电视差转台,扩大电视收视率和有线广播覆盖范围。

——卫生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大中专医学院校要为贫困地区培养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医务人员,稳定乡村医疗队伍,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制定和落实控制地方病的措施。

——计划生育部门要特别加强贫困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把实行计划生育与扶贫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提供必要的避孕药具,努力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

(二十九)财政、金融、工商、海关等部门,要根据扶贫开发任务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七、社会动员

(三十)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都应积极与贫困县定点挂钩扶贫,一定几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

(三十一)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应继续发挥人才众多、技术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进一步开展科技扶贫和智力开发,帮助贫困地区培训人才、推广技术、沟通信息、发展经济技术合作。

(三十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要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工会系统要继续组织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贫困地区传援技术,培训人才,攻克技术难点,救治亏损企业,开民经济协作。

——共青团组织要动员贫困地区青年带头学习技术,开拓脱贫致富门路;继续组织东西部地区青年相互交流、对口支援的工作;配合劳动部门组织劳务输出;扩大"希望工程"的范围和规模,提高贫困地区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和巩固率。

——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动员贫困地区妇女积极参与"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兴办家庭副业,发展庭园经济;也要办一些劳动密集型和适合妇女特点的扶贫项目;组织妇女学习实用技术,提高脱贫致富的能力;配合教育部门扫除文盲;配合劳动部门组织妇女的劳务输出。

——各级科协要发挥网络优势,组织广大会员在贫困地区大力开展科普活动,帮助贫困地区引进人才,引进技术,提供信息,组织培训,推广实用技术。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要继续做好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扶贫工作。

(三十三)充分发挥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其他种类民间扶贫团体的作用。

(三十四)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辽宁、福建等沿海较为发达的省,都要对口帮助西部的一两个贫困省、区发展经济。动员大中型企业,利用其技术、人才、市场、信息、物资等方面的优势,通过经济合作、技术服务、吸收劳务、产品扩散、交流干部等多种途径,发展与贫困地区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的合作。凡到贫困地区兴办开发性企业,当地扶贫资金可通过适当形式与之配套,联合开发。

(三十五)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要充分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与贫困地区直接挂钩,通过科技承包、技术推广、选派科技副县长、副乡长等形式,提高贫困地区科技发展水平。

(三十六)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继续发扬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帮助驻地群众解决温饱、脱贫致富。

八、国际合作

(三十七)积极开展同扶贫有关的国际组织、区域组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交流,让国际社会及海外华人了解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扶贫工作。要积极扩大和发展与国际社会在扶贫方面的合作,广泛地争取对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支持。

(三十八)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投资环境,以资源优势和优惠政策吸引海外客商到贫困地区兴办开发型企业,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九、组织与领导

(三十九)本计划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实施。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全面部署和督促检查本计划的执行;抓好扶贫资金、物资的合理分配,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制定促进本计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的问题。

(四十)坚持分级负责、以省为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负责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贫困面较大的省、区,要把扶贫开发列入重要日程,根据本计划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要集中使用财力、物力,保证按期完成本计划规定的任务。

(四十一)所有的贫困县,要把扶贫开发、解决群众温饱作为中心任务,集中力量认真实施扶贫攻坚计划;省(区)、地(州)、市要挑选精明强干、吃苦耐劳、联系群众的干部,充实加强贫困县领导班子,并保持相对稳定;把计划的实施和解决群众温饱的成效作为衡量贫困县领导干部政绩和提拔重用的主要标准。同时,着力加强贫困乡、贫困村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备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班子。

(四十二)贫困地区广大干部要一如既往地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与群众同甘共苦的精神。在完成解决群众温饱的攻坚任务之前,贫困县不准购买小轿车,不准兴建宾馆和高级招待所,不准新盖办公楼,不准县改市。

(四十三)充实和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机构的规格与编制要与本地的扶贫开发任务相适应。

法规细节

【颁布单位】国务院

【颁布日期】 1994年4月15 日

【实施日期】 1994年4月15 日

【章名】通知[1]

完成情况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扶贫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贫困人口进一步呈现出明显的地缘性特征,集中分布在西南大石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区、秦巴贫困山区以及青藏高寒区等几类地区。以1994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公布实施为标志,中国的扶贫开发进入了攻坚阶段。

该计划明确提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明确对象、明确措施和明确期限的扶贫开发行动纲领。

经过多方努力,到2000年底,国家“八七”扶贫攻坚目标基本实现,中国的扶贫开发取得了巨大成就。

——解决了两亿多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0年的300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3%左右。

1978——2000年贫困人口变化情况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1986年到2000年的15年间,在中国农村贫困地区修建基本农田9915万亩,解决了7725万多人和8398万多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到2000年底,贫困地区通电、通路、通邮、通电话的行政村分别达到95.5%、89%、69%和67.7%。

——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八七”计划执行期间,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农业增加值增长54%,年均增长7.5%;工业增加值增长99.3%,年均增长12.2%;地方财政收入增加近1倍,年均增长12.9%;粮食产量增长12.3%,年均增长1.9%;农民人均纯收入从648元增加到1337元,年均增长12.8%。

贫困县农民平均收入增长情况

——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较快。贫困地区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有所下降。办学条件得到改善,592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中有318个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迅速,有效地提高了劳动者素质。大多数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得到改造或重新建设,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缓解。推广了一大批农业实用技术,农民科学种田的水平明显提高。群众的文化生活得到改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解决了一些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温饱问题。沂蒙山区、井冈山区、大别山区、闽西南地区等革命老区群众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一些偏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面貌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历史上“苦瘠甲天下”的甘肃定西地区和宁夏的西海固地区,经过多年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和基本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状况大为缓解。

国家十二五规划全文

中国“十二五”规划研究 新的起点上,人们往往是在忙着想两件事情,一件是回首,一件是展望,站在“十二五”规划的浪口,我们深知“十二五”规划更具全局性和战略性。房产、汽车、清洁能源、低碳经济、民生、就业、医疗改革、社会和谐……等等问题与建议在“两会”时期已被提上,“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一部分,是对中国经济的发展确定航行目标与方向做充足的预言,如何把脉中国未来五年中国经济发展走向、如何更快更好促进中国社会发展,五年发展规划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为此,北京华经纵横咨询有限公司借国家规划、产业开发这个强势东风,特邀众学者、研究专家成立“十二五”规划课题组,对“十二五”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做详细客观的评述与综合分析。课题组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以及“十二五”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重点课题项目的提出、前期调研、论证、筛选以及最终确定都具有一整套严格科学的流程和方法,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的五年规划,也是承诺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五年规划,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本课题成员结合当前“十二五”规划动态,通过整理、筛选、分析和判断整理了当前国家“十二五”规划动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报告目录: 【“十二五”规划概要】 2 【“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 2 【“十二五”规划研究重大选题一览】 3 【“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参考】 4 【政府“十二五”规划思路和方法】 6 【中国“十二五”规划谋三大转型】 6 【发改委:“十二五”规划八大重点】 7 【科技部:“十二五”科技规划六大方向】 8 【商务部:“十二五”规划拟把内贸放重要位置】 8 【交通部:“十二五”规划避免“漏一、挂万”倾向】 9 【住建部:“十二五”规划房地产发展仍以居民消费为基础】 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十二五”期间实施调查失业率】 10【农业部:编制948计划的“十二五”规划】 10 【文化部:“十二五”末基本扭转文化产品出口逆差】 11 【卫生部:疾控“十二五”规划坚持以人为本】 12 【电力行业“十二五”规划重点分析】 12 【中国农业发展存在问题及“十二五”规划思路研究】 13 【钢铁工业“十二五”规划发展思路解析】 15 【能源行业“十二五”规划突出六大重点】 16 【对“十二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的五条建议】 17 【“十二五”规划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指导原则与目标取向】 18【“十二五“规划:助中国汽车业由大到强】 19 【医疗器械产业“十二五”规划突出四方面发展】 20 【煤炭行业“十二五”规划将以减产、整合为主题】 20 【中国通信信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预测】 21 【中国人民银行:“十二五”期间着重完善金融体系】 23 【碳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 23 【北京“十二五”规划将呈现建设世界城市细则】 24 【广东:争取粤港合作纳入“十二五”规划】 25 【上海“十二五”规划以创新推动城市全面转型】 25 【四川“十二五”规划促进高地建设】 26

关于取消在校大学生不准结婚的规定之我见

关于取消在校大学生不准结婚的规定之我见 首先提出我的观点,个人还是认为这个取消决定还是比较合理的,在校大学生结婚就要被开除学籍这是不合理的,而之所以取消了这个不准想必经过了很多人的深思熟虑,我也是赞同取消这个不准的。 据称是根据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这一国务院的部门规章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全国人大1980年颁布的现行《婚姻法》第2条、第4条分别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 由此看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显与《婚姻法》相抵触,前者的规定无疑是变相提高了结婚年龄标准,限制了婚姻自由。其中有关“退学”的规定,更是不合理,一个大学生可以说有着很好的未来,但是就因为结婚而被开除,无疑是改变的别人的一生。如此严重的后果却还是有人违反规定,这说明这个“不准”明显存在着不合理性。试问难道大学生结婚了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2005年,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发布并将于今年9月实施,而婚恋方面硬性规定也取消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婚姻法》的规定有抵触,这本来就是不允许的。这说明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不合

法性。既然不合法为什么还要留下来呢?取消了这个“不准”是为了让《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更具合法性。社会一直在进步,人们的生活也在提高,如果还一直用以往的要求来管理大学生这明显是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我国的法定年龄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就可以结婚,而在校的大学生很多都超过了这个法定年龄,他们结婚是符合《婚姻法》的。学校没有理由因为他们结婚就开除学生,而新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护这一部分学生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看法,而以下就是我对学生行为的看法: 虽然大学生可以结婚了,我赞同规定的取消,但是我并不赞同大学生去结婚,要知道结婚不仅仅是夫妻寻求法律的保护,同时还是一种责任,一个大学生本来就应该以学业为重,现在又多了一个家庭,身上背负这么多的担子不觉得重吗? 大学生真的有了照顾整个家庭的能力了吗?大学生毕竟还是没有踏足社会,生活费用还需要父母的支持,就这样的条件又怎么能够轻易去结婚,组建一个家庭不是闹着玩的,结婚后可能就是一生的伴侣了,以后的问题可能很简单,材米油盐,但很多家庭就毁在这里。所以我不认可大学生去结婚。我对这种行为不赞同。 现在,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取消了在校大学生不准结婚的归规定,但是,很多学校并没有就此让在下大学生随意结婚,对在校大学生结婚规定了一些条件,比如规定高于国家婚姻法规定的年龄等条件。这些我觉得都是很合理的,应该对大学生结婚有一定的限制。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本文是关于请假管理制度通告,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二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审批权限: 1、各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四、请假类别 1、病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关于公司考勤,全勤奖,事假,病假,婚假等各项事宜的详细规定。

考勤管理制度 编制:人事部审核:批准: 编制时间:2014.2.12 审核时间:实施时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保障员工福利待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店长对本店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二章出勤规定 第五条 上下班时间为早班9:30-16:00 中1班 13:00-19:30 中2班 13:30-20:00 晚班 15:30-22:00。 第六条 公司实行打指纹做为出勤证明,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指纹。 第七条 职工上下班出勤如有未打指纹者,视为迟到/早退,未打指纹或者迟到、早退月累计超过3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情况严重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 每周四店长开始准备下一周的排班表,周五把排班表发送至人事部邮箱,店内员工按排班表上下班。员工不得私自调、换班次,一经查实,直属店长将与当事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当月调、换班次每人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取消当月全勤奖(因参加公司会议的换班除外)主、被动调换班次均计算在内,调换班必须提前一天告知店长并上报至人事部得到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 因事需要早退或外出的,需要离开公司且不再返回者,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应打退勤指纹后方可离开公司。 第十条

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劝退处理。 第十一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三章缺勤规定 第十二条 迟到:上班时间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1、上班时间后10分钟内打指纹到职者,迟到每次扣费10元,从当月基本工资中扣除。 2、上班时间后10分钟以后1小时内打卡到职者,按每15分钟20元扣费。超过1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 第十三条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私自下班视为早退。 1、下班时间前10分钟内无故退勤者,每次扣费10元,从当月基本工资中扣除。 2、下班时间前10分钟至一小时内无故退勤者,按每分钟2元扣费。超过一小时者视为旷工半天。 第十四条 旷工:无请假且未以任何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私自不到岗者或离岗者,均视为旷工。 1、职工旷工应按日不发当日薪资,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2、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不计发任何工资。 3、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均视为旷工。 第十五条 迟到、早退以及旷工以月为计算单位,以当月为限。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章事假和病假规定 第十六条 事假: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1、请假在1小时内,不扣发工资;请假1-4小时的,当日工资以半日计;请假1天的扣除当日工资和当月全勤奖。 2、员工因事请假1天的,必须提前1天向店长书面申请,并填写请假单;请假1天以上的由当事人填写请假单,经店长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 病假: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必须取得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 1、职工因病请假者,应事先请病假(急诊除外)申请店长后,次日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补充病假申请、填写请假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店长审核后签字上报公司。员工因病休假的,一医院开出的出诊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例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2、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可以年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即予停薪留职。 3、病假期间无全勤奖。

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

XXXXXXXX有限公司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公司在岗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连续工龄当年满1年、10年、20年的,从到期的下月起分别按规定的时间休假。 三、职工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其中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奖金按所在单位当月的考核比例计发,不含中夜班津贴、保健、上岗工作餐等岗位性特殊津贴和福利。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若在休年休假后,再请病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3. 凡有哺乳假(不含生育假)和工伤假职工,其假期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含2个月)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若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4. 凡属受开除公司籍留公司察看期间的人员;受刑事、治安处罚拘留人员,当年不能享受年休假。 若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五、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患病时,其年休假天数不能顺延,病休天数仍作为年休假计算。年休假期满后仍需休病假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六、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处理。 七、各单位必须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根据当年工作、生产的具体情况和职工在每年初拟订的年休假计划,统筹合理安排职工休假。 一线生产单位和辅助生产单位,应充分利用设备检修、待料等停产期间,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因工作需要实在无法安排职工休假的,经本人认可,根据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由二级单位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公司原则上不对各单位单独审批年休假工资报酬。 八、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在所跨年度内必须安排年休假。 九、职工应服从组织的计划安排休年休假,各单位对职工的休假情况要做好记录;对已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而职工本人自愿不休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科学发展贯穿规划纲要 张平说,“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政策导向、发展目标,以及重点任务,都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尤其是把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放在了一个突出的位置。 他说,“十二五”规划纲要力求做到长短结合,既衔接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出的各项政策、举措,以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成果,也为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纲要中尽量体现扩大内需的导向,把扩大内需作为一个长期的方针和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坚持了民生优先的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改革,把改革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力,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动力。 突出亮点是民生优先 徐宪平说,“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一个突出亮点是民生优先。 他说,“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和重点,涉及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九个方面。“无论东部,还是西部,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政府都要提供同样水平的公共服务。” “十二五”居民收入增长要与经济发展同步 徐宪平介绍,“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提出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这“两个同步”的导向提出以后,已经产生了重要的效应。徐宪平举例说,在“十一五”规划中,我国仅一个省提出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最终结果是有三个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目前,“十二五”地方规划中,提出居民收入增长超过经济增长的有5个省,提出“完全同步”有19个省,提出“基本同步”的有5个省市。“从‘十一五’的1个,到‘十二五’的29个,相信执行的效果会更好。” “十二五”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年均新增城镇就业900万人 徐宪平说,“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即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地扩大就业和创业的规模,特别是要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提出5年年均要新增城镇就业900万人,要转移农村劳动力800万人。 为提高住房保障的水平,未来5年,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其中今年1000万套,明年1000万套,后面3年还有1600万套,使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对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提供廉租房,实行廉租房制度。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十二五”期间要实现城乡社保全覆盖 徐宪平说,“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今后的五年新

关于大学生结婚问题的几点思考

关于大学生结婚问题的几点思考 近些年来,不时地在报纸和电视上,看到关于大学生结婚问题的报道,前段时间,武汉的某所高校率先提出了允许在校的大学生结婚的校规,在社会上沸沸扬扬了好一阵;最近十月份,四川的某所大学同样未申请结婚的两位大学生开了结婚证明书……这既反映社会大众对大学生及大学生活的关注,也说明新的环境下大学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那么究竟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不可以结婚呢? 对此问题,我进行了一个小规模的问卷调查,调查的对象主要集中在01级的广告两个班,共调查40人,女生22人,男生18人。 1. 可以不可以根据情况而定 男生女生男生女生男生女生 2 3 8 12 8 7 11.1% 13.6% 44.4% 54.5% 44.4% 31.8% 由此可以得知,绝大部分同学对于结婚问题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毕竟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和制约,现在的大学生结婚的话缺乏必要的经济保障。 2.你认为有可能导致在校期间结婚的原因是什么? a.怀孕(72.5%) b.相爱(12.5%)c其他(15%) 29位同学选择了一,怀孕成为导致大学生结婚的直接原因,这与我们对两性知识教育匮乏的有很大关系,缺乏有关性和婚姻,家庭方面的知识,没有正确的处理好爱与性的关系,欠缺必要的避孕常识,导致不该有的结果的出现。 3.对于同居的现象,你是如何看待 a.坚决反对(25%) b.给与理解(40%) c.说 不清楚(35%) 30位的同学倾向于给与理解和说不清楚。从这一 问题更能看出,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的迷茫,对 于同居,多数人很宽容的给与理解或者觉得说不 清楚,而正是因为同居时的不谨慎而导致怀孕, 下一步就面临着结不结婚的选择,而结不结婚都 是很困苦的选择,受伤害的不只是双方,有可能 是一生的幸福与前途。 4.如果有可能,你是否会尝试同居或者结婚? a.会(30%) b.不会(70%) 28位同学在没有别的限制下,选择了会。这种开放的回答很自然,从根本上反映了广大同学的真实想法,因为有了想法而产生行动,最后导致结果,问题都是一步步的出现的。5.你是否了解国家或教育部门的对于大学生婚姻问题的有关规定? a.知道并很了解(20%) b.知道但不清楚(50%) c.不知道(30%) 只有少数同学能够很了解关于大学生婚姻问题的有关规定,大部分同学只是一知半解。比如说,很多的人都知道事实婚姻,非法同居的概念,却不能详细地了解两者的区别。 由问卷问卷可以知道,尽管绝大部分的同学知道有关的法规制度,但真的遇到同居,结婚等问题态度又很模棱两可,不反对也不支持,这也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整个八十年代的特点,在个性张扬的同时又无所适从。而我们的教育制度也存在的一定的偏差,对于处于成长期的青年,缺乏必要的引导和教育,导致大学生们对于两性知识,婚姻家庭方面知识的欠缺和不足,没有形成正确的家庭观,婚姻观,加强在大学课堂和课外的有关课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公司请假有公司请假制度,那么关于请假管理制度的通告是怎样的呢?下面范文网给大家带来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

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

公司病最新版本事假管理规定

公司病、事假管理规定 为规范企业劳动纪律,深化公司管理,加强公司员工的自律,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要求,对公司员工请病、事假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病假规定 1. 当日请病假半天,不足一天者,需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向综合部门负责人申请。如特殊情况,可先电话申请,后续补办请假手续。 2. 员工请病假一天及以上者,必须持市级医院开具的病假条。病假条上必须有医院方盖的印章。必须持有医院的病历,病历上必须有主治大夫的签名、病情的种类,治疗的手段、所用药品名称及开病假条的确诊事由、时间等。 3. 员工按手续休病假,需由部门主管、总经理批准。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手续不全,擅自休病假,均按旷工处理。 4. 病假满一天并持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者,扣发半天工资。请病假,但无市级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则视为事假,扣发一天工资,并给予三级警告。 (二)事假规定 1. 员工请事假,必须填写公司内部请假条,并按假条内容说明请假事由,部门 主管和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 2. 员工请事假,单次或每月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3天,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或需 续假,必须通过电话或其它通讯方式请示公司总经理,并得到同意后方能生效,过后必须补办手续,如未补办手续则按旷工处理。

3.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说明,当天请假者,原则上不予批准,项目处于 攻关阶段时,无特殊情况,不予请假。 4.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或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月旷工超过3天,年旷工超 过10天者,经确认无误后,予以除名。 5. 以下为国家法律规定的带薪事假: 如:婚假、丧假、工伤假、外地工探亲假及总经理批示的特殊假,但休这些假,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和领导的批示条。 6. 请假条由综合部备案,每月综合部按本规定结算上报总经理予以执行后续工作。 员工在休病、事假期间,请注意人身安全,遵章守法,不要从事和请假目的无关的活动和商业行为,一经公司发现坚决除名。 上述两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补充,另行规定。望公司员工、部门认真自律、做好本员工作,同心同德,为公司的发展建设尽职尽责。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与员工稳定与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假原则 安排员工带薪年假,应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公司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行、保证公司业务管理工作不增加额外成本为原则。 第三条带薪年休假条件 (1)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期限标准按员工参加工作年限统一划分; (2)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3)员工入公司不满1年的当年度休假天数,按照入职后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不足1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折算办法为:(入职后当年度在公司剩余天数)÷365×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四条带薪年假标准 (1)带薪年假期限 连续工龄10年(含)以下的,休假期限为5天;

连续工龄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休假期限10天;连续工龄20年以上的,休假期限15天; (2)员工工龄年限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期。 第五条带薪年假的审批流程与权限 (1)带薪年假有员工个人提出休假计划,填写《员工年假审批表》,由所在部门经理及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批,交行政部备案。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申请带薪年假应经总经理同意后,填写《管理人员年假审批表》,报业务区总经理批准,交行政部备案。 (3)申请年假须提前20天递交《年假申请表》,并安排好本职工作。 (4)原则上当年休假应批准其一次性休完,如确因工作需要,报备行政部后主管领导有权根据明确的工作计划安排将年休假拆分为最多不超过三次,分批次休完。 第六条员工出勤业绩考核与带薪年假期限 (1)对符合带薪年假条件的员工,上年平均出勤率必须达到85%,并按规定全面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上年平均出勤率70-80%以内者,减扣带薪年假期限50%;

大学生应该结婚吗- Should collage students get merried-(大学英语作文)

大学生应该结婚吗? Should collage students get merried? 大学英语作文 There is a newly dissension putting forward these days: Is it legally allowed for Chinese on-campus students to get married before they complete their courses? Some people prefer "yes" while some others prefer "no". Certainly a large number of people just cannot decide which side they should be stand. 近段时间出现了一个新问题:中国大学学生在完成他们的课程之前结婚是否合法?有些人说“是的”,有人则说“不”。当然有许多人无法决定应该站在哪一边。 In fact, the governments allow on-campus students to get married before they complete their course. There isn' t a regulation proclaimed in writing to forbid marriage of on-campus students. But it must affect those triers.In my opinion, it is unnecessary to forbid on-campus students to get married before they finished their college, however, it shouldn' t be advocated or encouraged. Because, for on-campus

公司病事假管理规定

公司病、事假管理规定 为规范企业劳动纪律,深化公司管理,加强公司员工的自律,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要求,对公司员工请病、事假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 病假规定 1. 当日请病假半天,不足一天者,需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向综合部门负责人申请。如特殊情况,可先电话申请,后续补办请假手续。 2. 员工请病假一天及以上者,必须持市级医院开具的病假条。病假条上必须有医院方盖的印章。必须持有医院的病历,病历上必须有主治大夫的签名、病情的种类,治疗的手段、所用药品名称及开病假条的确诊事由、时间等。 3. 员工按手续休病假,需由部门主管、总经理批准。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手续不全,擅自休病假,均按旷工处理。 4. 病假满一天并持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者,扣发半天工资。请病假,但无市级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则视为事假,扣发一天工资,并给予三级警告。 (二) 事假规定 1、员工请事假,必须填写公司内部请假条,并按假条内容说明请假事由,部门主管 与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 2、员工请事假,单次或每月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3天,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或需 续假,必须通过电话或其它通讯方式请示公司总经理,并得到同意后方能生效,过后必须补办手续,如未补办手续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说明,当天请假者,原则上不予批准,项目处于攻关阶 段时,无特殊情况,不予请假。 4、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或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月旷工超过3天,年旷工超过 10天者,经确认无误后,予以除名。 5、以下为国家法律规定的带薪事假: 如:婚假、丧假、工伤假、外地工探亲假及总经理批示的特殊假,但休这些假,必须持有相关证明与领导的批示条。 6、请假条由综合部备案,每月综合部按本规定结算上报总经理予以执行后续工作。 员工在休病、事假期间,请注意人身安全,遵章守法,不要从事与请假目的无关的活动与商业行为,一经公司发现坚决除名。 上述两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补充,另行规定。望公司员工、部门认真自律、做好本员工作,同心同德,为公司的发展建设尽职尽责。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

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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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病事假管理办法

员工病假、工伤、事假、 产假、旷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员工病假、工伤、事假的管理,确保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患病、事假、工伤期间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员工。 第一章病假管理 第一条为了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公司定期组织为员工体检,做到有病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第二条病假的请假程序 1、当员工患病需要休息时,需本人或部门负责人申请员工请假审批流程;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申请中层干部请假审批流程。 2、1天病假需持有哈尔滨市区社保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和医生出具的休息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并注明具体休息时间);1天以上病假需持有哈尔滨市三甲级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和医生出具的休息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并注明具体休息时间),单位对诊断有异议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原诊断符合的,检查费用由单位承担;不符合的,检查费用由员工承担。 第三条员工实际病假天数连续计算,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第四条员工在病假或医疗期内不得从事其它工作或经营性活动,一经发现,病假或医疗期立即结束,从事其它工作或经营性活动期间按旷工时间处理。

第五条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为24个月。 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六条员工病休进入医疗期的管理 员工进入医疗期后原岗位由公司另行派代理。病假、医疗期累计超过180天,员工纳入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解除本人工作职务,不再占有岗位编制。 员工进入医疗期,原职级不予调整,岗级调整为岗位类别对应较低等级,医疗期满时按公司规定重新进行考核,参与部门岗位等级评定。 第七条病假期间工资、奖金扣发标准 1、病假工资扣发标准: (1)员工因病住院治疗,住院期间需提供病历首页或住院证明,出院需提供住院病历或出院证明。住院14天以内不扣工资;

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草稿1) 一、总则 为维护员工的休假权利,确保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年休假期限 1、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

以上的; (3)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员工已享受带薪休假后,年度内又出现(1)(2)(3)情况的,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休假。 4、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以个人档案记载为准。 每年12月31日前对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进行确认。累计工作年限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尾数满半年的按1年计算。 三、年休假的申请 1、一般员工的年休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高管的年休假由总裁批准。 2、申请休假时,需至少15天填写《休假申请单》,并注明是带薪休假,由本部门负责批准后,到行政总监或者总裁处备注确认。 3、部门负责人须根据申请人的工作安排,以不耽误工作原则,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4、行政总监确认完后,转到行政文员处存档,并计入当月考勤。 5、公司可根据生产或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假。 6、因工作原因当年度没有休完的,在下年度的春节期间给予带薪补齐。 四、附则 1、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报总裁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

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

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来源:信息化推进司】【字号:大中小】 前言 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是国家“十二五”的重要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系统各级政务部门政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政务部门提升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战略举措。依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作为“十二五”期间推动国家电子政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成绩和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电子政务发展成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电子政务发展。“十一五”期间,国家电子政务快速发展,电子政务在改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强化综合监管、完善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已成为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 地方和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普遍开展,组织体系不断健全,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推动电子政务发展的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继续完善,许多地方制定了相关法规。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电子政务应用深入推进,富有成效的典型应用不断涌现。中央和省级政务部门主要业务电子政务覆盖率已经达到70%。金关、金税、金盾、金审等一批国家电子政务重要业务信息系统应用进一步深化,取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宏观经济管理、财政管理、进出口业务管理等宏观调控信息系统在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等方面电子政务积极推进,改善和增强了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质量监管、人口和法人管理等方面电子政务应用持续普及,加强和提升了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县级以上政务部门普遍建立政府网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等服务。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初步满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系统推进业务应用的需要,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高。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系统普遍建立,管理制度规范逐步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二)“十二五”时期电子政务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

目前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吗

目前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吗 一、目前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吗 2005年3月国家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大学生结婚需经学校同意的旧规定。教育部有关官员同时强调,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不等于教育部门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新《规定》于今年9月1日生效,意味着从新学年开始,中国大学生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结婚。 但是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并不表示提倡他们结婚。大学生处在学习的大好时机,限制大学生结婚的出发点是保障大学生更好地实现求知权,“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大学学府与社会上其他机构有本质区别,如果大学生在学校组建婚姻家庭,将会给高校教育制造麻烦,婚姻家庭的拖累,会大大限制知识的获取和自身素质的提高。目前我国很多大学虽说是实施学分制,但并没有像国外那样是完全的弹性学制,学习时间不太自由。经济方面等结婚的条件也不成熟,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大多数学生还要向父母要钱。如果结了婚,那么经济来源、住房等生活问题也随之而来,都会困扰学生、家长和学校。 大学是人生学习的黄金时期,而且社会压力、学业压力较大,年轻的大学生思想趋于成熟,思考问题趋于冷静,不要过早步入婚姻。婚姻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草草结婚,很可能是学业、婚姻都一无所获。

二、结婚手续能否请人代办 结婚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其他任何人不能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利。如果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可在双方当事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首先,可以肯定一点,就是我国并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不提倡他们在校读书期间就结婚。当然,就算是他们有结婚打算,也还需要先符合了《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要件,同时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领取到结婚证的,在校大学生才算完成了结婚流程,与他人缔结了婚姻关系。

员工病、事假管理制度企业员工事假规定

员工病、事假管理制度企业员工事假规定 一、请假制度 员工因病因事需休工者,必须执行请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误工者,按旷工处理。 (一)事假。在通常情况下,员工必须持请假条事先向领导请假。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向领导请假。请假要按下级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的原则,工人请假一天由段长批准,二天由部长批准,三天以上者,由主管经理批准。 (二)病假。病休两天以上者,要持市级医院诊断书请假。 (三)根据国发(82)59号文件规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 二、假期待遇 (一)事假待遇

管理人员享受一年十四天事假待遇(只限当年),超过十四天的事假,扣发工资。因需要占用节假日的,经领导批准,原则上可在淡季串休。 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的人员(只限生产工人),不享受一年十四天事假待遇。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 (二)节日加班待遇 1、由于我公司生产季节集中的特殊性,生产工人享受节日加班待遇,根据 __《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属于节日加班范畴内的有,新年放假一天(1月1日);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1日);国庆节放假二天(10月1日至10月2日),节日串休不计入加班范畴之内。 2、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加班日工资以月基本工资和月平均25.5天为基本工作日为依据,计算出日工资额。 3、节日加班的工资报酬,即另支付给工人工资的200%的报酬。 4、临时雇工、季节工及农民工不享受节日加班待遇。

(三)病假待遇 1、按黑劳险字(1987)207号文件,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下同)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短期病假工资为: (1)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 (2)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2、员工患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其生活救济费标准为: (1)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 (2)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发给。 3、病假时间计算,应在当年内累计计算,对跨年连续病休的,应连续计算病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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