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0月28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基本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工作机构

2.4区、县(市)及开发区机构

2.5专家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2应急处置

3.3恢复与重建

3.4信息发布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4.2应急经费保障

4.3应急物资保障

4.4基本生活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4.6交通运输保障

4.7通信保障

4.8治安维护

4.9指挥场所保障

4.10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4.11科技支撑保障

4.12法制保障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传教育和培训

5.3责任与奖惩

6预案管理

7附件

7.1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序列图

7.2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图

7.3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体系构成图

7.4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图

7.5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7.6《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按照沈阳市“十一五”规划要求,适应沈阳中心城市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构建和谐沈阳创造安全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具有连锁性、复杂性和放大性的特点,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极其复杂,对全市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突发公共事件。需要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市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实施处置和应对。预警等级为一级,用红色表示。

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的突发公共事件。需要由市应急委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市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联合处置和应对。预警等级为二级,用橙色表示。

Ⅲ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应急委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调度有关部门或相关专业应急机构实施处置和应对。预警等级为三级,用黄色表示。

Ⅳ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简单,仅对辖区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大危害和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应急委或授权事发地应急委和专业应急机构实施处置和应对。预警等级为四级,用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附件分级标准(试行),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根据省政府要求,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一些特殊突发公共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相应等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控制危机,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机构的作用。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建立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对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及区、县(市)和开发区应急预案的管理,使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健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形成“上下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1.6预案体系

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是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区县(市)及开发区应急预案及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依据,由市应急委负责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各专项指挥部主要责任单位牵头制定,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应急办”)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3)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应急办审核后备案。

(4)区、县(市)及开发区应急预案。区、县(市)及开发区应急预案是各区、县(市)及开发区根据市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区、县(市)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具体包括:区、县(市)及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农村自然村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区、县(市)应急委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区、县(市)及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区、县(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为应对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由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市属大型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较大规模的节会、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责成相关部门按照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相关规定,负责制订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审定,由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各类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及时修订,并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领导机构

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将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调整为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国家机关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驻沈部队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沈阳市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省政府支援;领导区、县(市)及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开展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应对工作;做好全市年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总结分析工作。

市应急委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委1名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和有关市政府领导、沈阳警备区司令员担任,成员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管理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市政府秘书长为总协调人,负责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政府应急办是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协调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预、救”四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具体承担政务值班、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市应急委决定的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

2.3工作机构

本市具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作为市应急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工作机构;突发公共事件未有专业应急机构管理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事件主管单位为具体指挥机构;主管单位不明确的,由市应急委指定。

各专项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工作;指导和协助区、县(市)及开发区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4区、县(市)及开发区机构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等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或处置工作;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指导本行政区域各单位开展基层应急工作;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提供相关保障;开展本行政区域应急演练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

对工作。

各街道(乡镇)、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

2.5专家组

市应急委和各应急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充分发挥中心区域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协助周边区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农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

3.1预测与预警

市政府应急办、各专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注意收集在本行政区域内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突发公共事件各专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和监测人员,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

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各专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依托市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3.1.2突发公共事件各专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后,根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1.3预测将有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市政府应急办、各专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快速将动态信息报告市应急委并通报有关主管单位。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规范。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说明事件主要情况,并随时续报相关处置情况。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市政府应急办适时建议应急委启动专家组。

3.1.4预警级别及信息发布

预警级别依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由各专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依照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确定并细化。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各专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一般或较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由提出预警建议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由市政府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批准,统一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专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应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

3.1.5预警预测支持系统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本市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会同市质监局等部门,制定全市综合预警体系建设的技术标准,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特别加强交通、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气象、市政、环保、地震、森林火灾等专业部门的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信息平台,建立完善沈阳市应急指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各专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及时预测不同等级突发公共事件出现的可能性,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做到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及时预警。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和通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应急机构、事发地所在区、县(市)政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在控制事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者事件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通过电话报告。特殊情况下,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直接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市政府应急办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省、市领导的指示或批示迅速传达给有关地区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到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应立即判明情况、采取措施,根据职责和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处置工作要具备超前预测能力,迅速控制事态的能力,区分事件性质的能力,组织指挥能力,有效控制局势,防止事态升级,避免矛盾激化。

3.2.3应急响应

3.2.3.1分级响应(预案启动)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由市应急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突发公共事件专业应急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应急委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突发公共事件专业应急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应急委相关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应急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分管市长或副秘书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突发公共事件专业应急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应急委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长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突发公共事件专业应急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应急委的相关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各突发公共事件专业应急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应急委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由各突发公共事件专业应急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应急委负责全权指挥。必要时分管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或事发地应急委负责启动应急预案。整个事件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或事发地应急委全权负责处置。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市应急委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国务院、省政府。发生较大、一般等级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应急委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应急委。

3.2.3.2基本响应程序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的区、县(市)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启动以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和医

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市政府应急办、市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3)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市应急委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和种类,适时组织该领域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人员和相关科研人员组成专家组,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专家组依据掌握的情况,对整个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减灾、救灾等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5)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市应急委发出请求,由市应急委协调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6)与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的单位和部门,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7)发生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时,市外办、外宣办、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职责分工,派人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并负责承办相关事项。

3.2.3.3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1)如果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沈阳市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这时应以市应急委的名义,适时联系驻沈相关单位、沈阳警备区、武警沈阳支队等单位参与应急工作。

(2)当突发公共事件已经涉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严重或者事态隐患将要涉及周边地区,超出沈阳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周边地区、辽宁省或国家提供援助支持时,市应急委应将情况及时上报,请求辽宁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直接指挥。指挥权移交后,市应急委负责统一协调本地区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3.2.4指挥与协调

市应急委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或由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事发地区、县(市)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发地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在沈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与协调下,实行应急联动,共同进行应急处置。

3.2.5应急结束

(1)由市应急委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应根据市应急委领导同志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或者由事发地区、县(市)及开发区应急委、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提出,报市应急委批准后实施。

区、县(市)及开发区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状态解除,由区、县(市)及开发区应急委宣布解除。

(2)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责任部门和区、县(市)政府接到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后,按照预案规定,在指定时限内,就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现场处置工作以及善后工作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向市应急委报告。

(3)应急状态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并立即向社会公布。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人员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疫情监控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有关保险机构要及时做好有关单位、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会同事发地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客观地调查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送市应急委。市应急委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3.3.3恢复重建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区、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需要国家、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市政府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由市应急委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发布。

由专业应急机构处置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跨行政区域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市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事发地政府组织发布。

信息发布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所负责领域与市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及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相关资料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专兼结合、专业对口、指挥灵便、反应快速、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以公安、消防、武警和驻军部队为主要力量,系统、行业、大企业专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自救互救组织和自愿者队伍为补充力量的救援队伍体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快速反应、有效救援。

4.2应急经费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各级财政部门包括市财政、区县(市)及开发区财政,每年要按照财政支出额的适当比例安排政府预备费,并根据当地应急管理的需要,重点保证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经费需求。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估。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市政府和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

4.3应急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根据不同危机事件和灾害种类,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我市工业企业生产的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商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在保证一定数量必需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储备发展,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

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各专业部门根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各种相关灾害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应急保障服务协议,采取政府资助、合同、委托等方式,每年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补助费用,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可直接调用。

4.4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部门要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4.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市政府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要加强我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准确掌握本市急救资源状况,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长等,全面提高城市公共卫生管理紧急处置能力。

4.6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沈阳桃仙机场、沈阳铁路局沈阳铁路办事处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在应急状态下,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通信保障

市信息产业局和中国移动沈阳分公司、中国网通沈阳分公司等相关通信运营企业,负责制定《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计划》,完善公用通信网功能,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必要时可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协调和调动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确保应急状态下通信畅通。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公用通信网络进行特殊管理。

4.8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会同武警沈阳支队负责组织应急治安保障,拟订治安保障计划,明确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全力维护突发公共事件地区的社会稳定。

4.9指挥场所保障

按现行防灾救援体制,沈阳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全市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指挥场所;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本级本部门的常设指挥场所;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由各区、县(市)政府及浑南新区管委会、棋盘山管委会、蒲河新城管委会、细河管委会负责开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临时指挥场所;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临时调用相关部门机动通信指挥车辆及器材,开设机动指挥场所。

4.10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要依据沈阳城市规划,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程度,及时征用人防工程、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设施和场所,用于受灾群众的紧急避难。要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和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4.11科技支撑保障

市科技局、教育局以及有关科研和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增加技术研发的投入,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技术的开发体系和储备机制;制订研发计划,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技术,提高我市公共安全科技水平。同时要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研发领域中的作用。

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人防办、市信息产业局、中国移动沈阳分公司、中国网通沈阳分公司等部门建立市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要求。主要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快速

评估系统、信息报送系统、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移动指挥系统等。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组织建设统一标准、全市共享的基础电子地图。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支持应急指挥决策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并动态更新。市广电局负责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

各突发公共事件专业应急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各类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监控数据库、统一规范的专业数据库、信息共享的应急预案库、应急决策咨询专家库、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辅助决策知识库以及危机管理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做到及时维护更新,确保数据的质量,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的可视化定位与分析决策支持,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的准确和高效。

4.12法制保障

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颁布后,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据此制定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突发公共事件专业应急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各类应急预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不断改进、补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督促各类预案的演练工作。

5.2宣传教育和培训

市政府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教育规划,加强民众防护知识的宣传,组织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和通俗读本。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落实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

6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制定,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沈政发〔2004〕12号文件同时废止。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年1月8日,国**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总体预案共6章,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 编制《总体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为: (1)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 ①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 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 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②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 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

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③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中*、国**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1急管理体制,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⑤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⑥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2)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总体预案》把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主席令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38号) 《信访条例》(国务院令431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2009】22号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监会第4号令 《******分公司总体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突发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管理工作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依据不同的原则进行。遵循“分级负责、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快速反应、依法办事”的方针,快速处置,缩小影响,控制局面,稳定职工队伍,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将突发性事件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1 分级负责原则。 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行政管理部牵头接谈、相关职能部门主谈,涉访部门劝返,行政管理部维护秩序”的现场处置工作格局。 2.2 预防为主原则。 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有关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2.3 教育疏导原则。 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2.4 快速反应原则。 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

酒店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酒店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 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 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酒店宾客及员工身体健 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酒店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 害的重大传染病、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 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体员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遵循逐级管理责任制的原则。总经理负责突发 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属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 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 有效开展自救、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演练,为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有力的保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要全力组织、动员所有员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 理。 三、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

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参考

岗贝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障社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预案,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岗贝社区范围内,由社区组织实施,或需要社区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实施,或社区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1.3 预案体系 主要由防台防汛、突发疫情、中毒事件、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盗窃事件、交通事件等应急行动方案组成,依据社区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相关方案再增加。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报告、先期处置、相互配合、协同应对、公众参与的原则,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 社区应急工作状况 2.1 社区基本情况 岗贝社区位于东城区中心地段,辖区面积达10平方公里,管辖范围有5个居民小组,30多个花园小区、商业大厦和广场,

2个市场等,共有商铺、出租屋、写字楼和大中型公众密集场所2500多间。 2.2 社区资源情况 2.2.1 组织力量 社区内自治组织主要有:岗贝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2.2.2 应急救援力量 社区现有应急救援队伍2支,共20人。具体为:社区应急支援小分队(35人)、社区医疗服务队(4人)、楼群组长(X 人)、志愿者队伍(12人)。 2.2.3 应急保障设施设备 避灾场所:(1)疏散广场,东城第五小学操场7000平方米,能容纳14000余人,岭南小学操场6000平方米,能容纳12000余人;东城高级中学操场6000平方米,能容纳12000人;社区文化广场5000平方米,能容纳10000人。 监控系统:通过 X个摄像头对社区进出口、边界和主要地域、重要设施等实施24小时监控。 应急保障车辆:社区自备3辆应急车辆,1部社区消防车。 信息通知系统:位于社区居委会门口宣传长廊,可将一般应急信息告知居民;通过信息群发通知楼群组长的方式,将紧急信息通知到每一住户;利用社区广播、手提喇叭等将特别紧急的信息告知居民。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 —1—

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2—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 —3—

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固镇县梁桥小学 2013年2月

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 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XX公司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XX公司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和“科学、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提高公司系统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防止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突发事件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本预案。 1.2 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条线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职工队伍的作用,依靠专业、群众力量,形成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样本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11为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 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保持和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是省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全省应急工作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 是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依据。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最大限

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122预防为主。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 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23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我省现有应急资源, 按照条块结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 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资资源和信息资源。 124依法规范。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 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与有关政策相衔接, 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 体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

12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工作, 负责处理省辖市、县( 市、区) 人民政府不能独立处理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各省辖市、县( 市、区) 人民政府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的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能够独立处理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负责先期处理需要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 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12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理技术及设施, 充分发挥专

年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年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年会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预案,请大家明确其内容,严格按照步骤执行。 二、年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对年会活动的顺利举行,**有限公司成立年会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2.2年会安全领导小组组员信息

2.3各小组、岗位安全职责 ⑴现场秩序总指挥: ①负责年会活动安全总协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安全领导小组、年会活动筹备小组、当地消防及公安机关; ②遇突发事件拨打报警或医护电话(110、119、120)。 ⑵灭火行动组: ①年会活动外围安全疏散接应; ②疏散集合点的秩序维护; ③活动现场火灾事故的灭火支援。 ⑶电气设备组: ①年会活动设备、线路安装及现场监督; ②年会活动期间设备、线路及现场监护; ③年会活动结束设备、线路撤场监护。 ⑷现场疏散组: ①年会活动现场安全秩序维护; ②遇紧急情况实施安全疏散引导; ③安全疏散后的及时核对人数。 ⑸现场救护组: ①年会活动现场医疗救援。 2.4安全设施配置 ⑴对讲机:12部; ⑵灭火器:3KG干粉灭火器6瓶; ⑶移动式便捷音箱+喊话筒:1套; ⑷急救医药箱:1个。 2.5安全疏散指示图:

详见冲压车间紧急疏散路线平面图。 2.6注意事项 ⑴各工作组人员统一着工作装; ⑵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未经现场执行总指挥允许不得擅离职守; ⑶高度警惕,谨慎处理; ⑷对讲设备保持畅通,频率准确。 ⑸处理事件原则“迅速,快捷,高效,以人为本,保护生命,安全第一”。 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 3.1 火灾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⑴准备好有效的灭火器,尽量消除安全隐患(明火、裸露电线等); ⑵电线外围,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踩线; ⑶当发生火灾时,及时切断电源,防止事故蔓延; ⑷由现场疏散小组有序的疏散员工至紧急集合点; ⑸根据现场火势情况,采取灭火施救工作; ⑹若火情无法控制,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 ⑺若有人员受伤,由现场救护小组紧急进行处理,若伤势严重,立即拨打“120”送伤员就医。 3.2 人员受伤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⑴若发生踩踏、舞台倒塌事件,由现场疏散小组维持现场秩序并做好疏散引导工作,各部门班组长控制场面,并安抚受伤人员情绪; ⑵若有人员受伤,现场救护小组紧急进行处理,若伤势严重,立即拨打“120”送伤员就医。 3.3 电气伤害、人员触电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⑴对安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及时监督检查,不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气设备; ⑵若发生电气设备爆炸,按火灾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处理; ⑶若发生人员触电,发现或在场的任何人首先迅速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第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第二种方法是当切断电源困难时,可用干燥的绝缘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挑离,并由现场救援小组及时对人员按心肺复苏方法进行施救。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遇案 一、 1、 文字说明: 1.1 场馆一旦发生恶性案件, 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拨打报警电话,打报警电话应沉着、准确地报告发案地址,案件现场简单描述、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1.2 拨打完报警电话后, 值班人员还应迅速用对讲机将现场情况报主管和领导;并用对讲机通知其他值班安保员前来 配合协助保护现场。具体是:由安保人员封闭现场出入口及 通道,疏散群众防止围观,在公安人员到场前,保护现场人员不得随意翻动现场物品、不得擅自离开。 1.3 如有人员需救治,在报警的同时,还应立即拨打 120 急救中 扰乱公共秩序事件的处理 恶性案件 发生恶性案件 通知上级到场 拨打报警电话 拨打 120(如有人员须救治) 保护现场 作好记录、不加任何评论 疏散群众、防止围观

接到被盗信息 拨打报警电话 通知上级到场 保护现场,作好记录 协助警方调查 心电话,打急救电话时应沉着、准确地报告急救地址,伤者现 状及伤者姓名、电话号码;与急救中心联系完毕后,择时安排 人员到附近路口引导急救车到达现场, 以免延误急救时间: 运送伤者时须注意不得破坏案发现场。 1.4 未经公安机关和运行管理组领导许可, 参与维护现场人员不得将案件情况和公安人员现场侦破进展随意在管辖区内散播; 对 于新闻媒体前来采访报道的,现场人员应委婉拒绝。 2、 偷盗 2.1 偷盗事件 文字说明: 2 .1 一旦接到发生偷盗的报警信息,安保人员应迅速拨打报警电话 “110 ”,应沉着、准确报告发案地址,发生案件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2 .1 在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 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主管和领导 (可 以利用通过监控中心通知) ,并通知巡视岗安保人员前来协助保护现场; 必要时, 可以由安保主管调配其他岗安保人员前来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套)

××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指导公司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 引用文件 AQ/T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其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有关制度。 3 术语和定义 3.1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及公司公共安全,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紧急事件。可能发生的危及公司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化学品泄漏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食物中毒、重大疫情、职业病等)、治安事件、自然灾害事件包括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暴雨、雪灾、台风等)等。 3.2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 职责 4.1 根据紧急事件处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公司设立以下组织机构:

4.1.1 领导机构 公司应急事件领导小组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公司分管副总裁领导下,由公司各单位、部门第一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公司应急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生产分管副总 成员:各单位、部门第一负责人及有关专家 应急事件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a)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b)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制定可能发生的各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明确事件等级及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c)组织开展应急事件预案培训和演练。 d)做好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 e)对各单位、部门应急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f)根据现场应急事件的响应级别,由公司应急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公司应急事件指挥 机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指挥管理工作,应急指挥机构是应急事件的现场最高管理机构,可指挥调动办事机构、园区机构及有关单位,按应急预案协调资源应对现场应急事件。 4.1.2 办事机构 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应急

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构建和谐辽宁创造安全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省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依靠群众,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预、救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全省应急管理要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和内容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 a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b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c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d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e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f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g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固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h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一《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阐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1.2 编制依据 阐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1.3 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使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1.4 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1.5 应急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2 施工单位概况 2.1 施工单位概况 2.2 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相应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4.2 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4.3 信息报告与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在公共场所如发现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报警外,还需采 取以下措施: A、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 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B、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 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C、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D、将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记交与警方。 E、防止闲杂人员围观。 F、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之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J、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卫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17-04-03 18:16 | #2楼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 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 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③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 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障社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突发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社区范围内,由社区组织实施,或需要社区联合相关单位实施,或社区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报告、先期处置、相互配合、协同应对、公众参与的原则,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1.3预案体系 1.3.1社区预案 主要有雨季防汛、突发疫情、中毒事件、火灾事故、群体性事件、刑事治安案件等应急行动方案。 1.3.2辖区单位预案 2.组织机构 2.1应急协调小组 成立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干部为成员的应急协调小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工作职责:1、负责社区应急预案的拟制和修订;2、组织风险分析、隐患排查,制订各项预防措施;3、负责突发事件的

检测、预警和信息报告;4、组织先期处置,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和上级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5、及时妥善撤离、安置受灾居民;6、组织开展社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7、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工作。 2.2应急救援力量 社区现有应急救援力量有4个,具体为:社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社区应急支援小分队、社区医疗服务队、志愿者队伍。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控 3.1.1人员网络 依靠党员、志愿者队伍等分别获取各类事件的预警信息。 3.1.2执勤网络 社区值班人员及警务室随时接收上级发布的报警信号和相关信息,并随时关注电视报刊、互联网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3.2信息报送 3.2.1信息报送要求 最先发现或接到紧急信息的个人在第一时间拔打110、119、120以及其他报警电话,同时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领导报告。接到情况报告后,社区在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迅速通报相关单位,并及时查明事件详情,尽快将信息报送到主管部门。 3.2.2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等多项。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贯彻到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以赴” 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善处置紧急情况,迅速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抓细、抓实、抓到位,增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的能力,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报告 1、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情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的,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师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 2、学校立即查清,核实中毒人数,及时向教育局、乡镇、卫生防疫站和当地医院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及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告等)请求支援。 (二)现场处理

1、协助当地医院的卫生防疫部门,对中毒病人采取紧急救护,封存可疑食品、用品及用具,将事故后果降低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与中毒人员亲属联系,并做好接待工作,同时,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维持学校正常、稳定的教学生活秩序。 3、配合医院及相关部门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政府、教育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汇报。 二、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一)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要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教育局报告,积极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三)对传染性、流生性疾病作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坚决杜绝传染病学生带病上学,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许其来校上课。 (六)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 三、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超市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号:AQ-BH-01387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超市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 Emergency plan for supermarket public places

超市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一、制定的目的 为加强**超市卖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突发事 件的发生,保障卖场及购物群众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卖场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经理负责超市应急救援工作的 组织和指挥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值班经理、防损部长 组员:各课别主管及超市员工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 案的具体实施,确保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2、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友临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现场指挥组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协助抢险机械设备的调转;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与有关单位人员的紧急联络,在最短的时间内,传达领导小组的抢险指令,做好与“110”、“120”等单位的联系。 (4)技术保障组职责:协组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负责抢险方案的制定,组织指导方案实施。 (5)人力保障组职责:主要搞好购买者的人身安全,负责人员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整版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妥善的处置发生在校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类 1、按事件的表现形式可分为:飓风型、蓄积型、辐射型、迁延型。按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大小可分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按级别分,可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级。一级,即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局部地区,尚未发生大范围扩散或传播,或者不可能发生大范围扩散或传播,原因清楚且尚未发生死亡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即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较大区域内,已经发生较大范围扩散或传播,或者有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扩散或传播,原因不清或原因虽然清楚但影响人数较多,甚至发生少数死亡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较大区域内,已经发生大范围扩散或传播,或者可能发生大范围扩散或传播,原因不清或原因虽然清楚但影响人数很多,甚至发生较多死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级,即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很大的区域内,已经发生很大范围的扩散或传播,或者可能发生大范

围扩散或传播,原因不清或原因虽然清楚但影响人数巨大且已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发生大量死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安全管理员 组员:学校全体教职工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安排、组织、指挥校园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及时向中心学校及乡卫生院报告。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制度 1、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 2、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3)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完整版)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各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小学生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蔡文阁 成员:邱世摺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谢国呈 成员:各班班主老师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邱文岭 成员:各科任老师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的教学楼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随着我国的社会发展、体制转轨与社会转型,展览馆作为一个公共文化服务部门,可从应急管理教育、突发事件预防、危机管理机构设置、应急预案、信息传递、突发事件救治与处置、保障机制及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等几个方面入手,与时俱进、转变管理观念,有效应对展览馆各种突发事件。为了预防与控制突发事件,在事前、事发与事后,把握规律,科学应对,进行管理与采取措施,以达到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即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具体指在危机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等过程中,建立必要的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安全秩序等有关活动。 展览馆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 信誉危机引起的突发事件:信誉是展览馆在长期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公众对展览馆服务的整体印象和评价。在日常的展览馆服务中可能由于服务质量或沟通不畅引起服务纠纷或公众对展览馆展览及服务需求满意程度以及其他如媒介报道等因素,而出现对展览馆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即属信誉危机。我们可将信誉危机分为两类:一是服务类危机。如因服务质量或员工素质问题或员工处事不当而引起的纠纷、因故暂停开放展览而引起的纠纷或由于缺乏沟通渠道或沟通不及时、不全面公众对展览馆产生误解而引起的危机、观众对展览内容不满而引起的纠纷等。二是

媒介类危机。如媒体追踪报道或报道不实或报道有误或网络博客跟帖等等而引起的危机等。 灾害危机引起的突发事件:我们可以把潜在的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安全的紧急事件作为灾害危机。灾害危机引起的突发事件可分为四类:一是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二是事故灾难(如火灾、恐怖袭击、爆炸、设备故障等),三是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四是重大社会治安事件(如管理秩序混乱、观众拥挤踩踏、斗殴凶杀、盗窃抢劫等),这些灾害是会造成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危及安全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作为一门专门的管理科学,是当代社会中政府部门必须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它是为了对应突发事件,抗拒灾难事变,对所有突发事件发生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化解、防范,以尽量使损害降至最低点而预先建立的防范、处理体系和对应的措施,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前的危机预防管理、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救治与处置及突发事件结束后的总结与整改等系统管理工作。当代展览馆必须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意识,借用政府部门突发事件管理的新理念,在馆内预先建立防范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事故的体制和措施,以达到避免、减少突发事件产生的危害,总结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实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科学化与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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