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东建〔2009〕8号)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的变更行为,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勘察设计文件变更,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的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性变更。

第三条勘察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合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对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变更,属重大变更范围的还应依据本办法重新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审查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

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变更单位对变更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东莞小学排名一览表

东莞小学排名一览表(东莞市十大小学排行榜) 1、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创建于1906年,是首批广东省一级学校,也是东莞市较具知名度的百年老校。学校正校地处东莞市中心城区万寿路,占地面积30亩。作为莞邑大地教育界的“领头羊”,中心小学是催生名校、孕育名师名校长、培育人才的摇篮。自1989年至今先后设立六所中心小学分校,即现在的实验小学、花园小学、阳光小学、建设小学、步步高小学和今年刚组建的莞城中心小学分校,前五所学校都先后发展为省、市一级学校。 2、东莞市莞城实验小学 东莞市莞城实验小学始建于1989年,广东省一级学校、全国教育质量管理示范校。学校占地面积约109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910平方米,是东莞首间以“实验”命名的小学。学校一直以实验创新作为发展立足点,结合陶行知求真教育的教育思想,形成“智行至真”的办学理念。学校把“智行”作为师生工作或学习的态度和习惯、方法与途径,把“至真”作为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目的与结果,是理想与愿景,确立了“一加八”培养目标。 3、东莞市莞城建设小学 莞城建设小学是一所令人瞩目的市一级学校,其前身是莞城中心小学分校, 创立于1998 年8月,2000年5月易名为莞城建设小学。学校2007年10月搬迁新校区,学校环境优美,庭院式校区古朴典雅,教学设备完善。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省巾帼文明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省平安校园、省绿色学校、市科普特色学校、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市文明校园等。 4、东莞市东城中心小学 东莞市东城中心小学坐落于东城主山大井头学前路40号,是东城区首批联合办学学校之一。于2000年9月成立,原名为东城区第七小学,于2001年4月,由市教育局批准更名为“东城区中心小学”,学校占地面积46667.1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7590平方米,学校按照广东省有关标准进行场室的配置,为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以“方圆教育”为办学思想,秉承“方中有圆学做人,圆外有方学做事”的办学理念。 5、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 长安镇中心小学位于广东省东莞长安镇长盛中路72号,1987年8月,学校从沙头村搬迁到长安墟镇新校舍,占地8070平方米,由长安镇人民政府拨款200万元建成,是东莞市一所

东莞常平粤海水务标书

东莞常平粤海水务标书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商务标书 1.投标报价书 投标报价书 东莞常平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研究了2016年度固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愿意遵照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我司对2016年度固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投标的总报价为:¥元,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捌仟壹佰伍拾元整 )。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包括本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报价清单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的60天(日历天)内均有效。在上述投标有效期内,我单位保证不改变投标综合单价及投标的总报价。随同本投标文件,附上我单位已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在上述规定的60天(日历天)内,如果我单位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拒绝商签合同或出现招标文件中所述可以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上述投标保证金可由招标人没收。 我单位投标报价中若分项计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报价为准(分项报价出现明显差错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我单位澄清),修正总价。如果投标报价书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汇总报价(汉字大写)两者不一致,则以报价清单中的单价复核计算的结果为准(单价有明显错误的,贵方有权要求澄清或宣布我方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我单位承诺按报价汇总表中所列逐项报价,报价若出现漏项,视为已包含在我单位投标其他分项报价和总报价中。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按此签认价格。

我单位承诺,采购项目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均无权要求变更。 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的合同总价的5%的履约担保,作为我单位的履约保证。同时,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标准(不被招标人接受的除外)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我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合同工作内容。 我单位完全理解,也不要求解释,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我单位同意负担直至合同协议书签署时我单位为此项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我单位确认完全明了,也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则、全部内容。 投标人:(公章)广西平果锋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广西平果县工业园铝产业园 邮政编码:531405 电话号码: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平果县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 日期: 2016 年 4 月 29 日 2.已标价的报价清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府办〔2005〕27号 印发《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经贸局《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日

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了我省九大支柱产业竞争力的调研,完成了《广东省工业产业竞争力研究报告》,并颁发了《广东省工业九大产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粤府〔2005〕15号)、《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改版)》(粤府办〔2005〕15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的意见》(粤发〔2005〕5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经贸局组织开展了我市工业八大支柱产业的调研。为了进一步将省、市调研成果加以消化吸收并转化应用,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推动东莞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及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发展思路,围绕打造现代制造业名城的发展战略,树立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立和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更高效率的产业资源配置结构、更为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和协调发展的产业区域结构,大力培育和发展自有品牌、自主技术企业,优化以龙头企业为骨干,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推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品、企业乃至整个工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从制造业大市向制造业强市转变,从加工制造业基地向现代制造业名城转变。 二、基本思路 —2—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东莞市教育局 - 长安教育网

东莞市教育局 东教办继〔2009〕5号 关于举办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课例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宣教办,各初级中学、市直属学校: 我市自2004年启动英特尔○R未来教育项目以来,共培训了3500多名中小学教师,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能力的提高。在省教育厅举办的2008年“广东省首届英特尔○R未来教育项目教学创新大赛”中,我市有5个优秀课例获一等奖(全省共10个)。为总结交流和展示我市英特尔○R未来教育项目实施以来的经验与成果,进一步加快该项目在我市的应用推广,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该5个获奖课例的展示活动。现将有关活动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4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安排表(附件1、2)。 二、参加观摩人员: 1.各镇(街)宣教办对应学科的辅导员; 2.学科教师代表。小学以镇(街)为单位选派对应学 - 1 -

科教师各5—8人;初中(含民办)以学校为单位选派对应学科教师各2—3人。教师代表由镇(街)教办统一组织参加活动; 3.东莞市英特尔○R未来教育项目主讲教师。 三、报名 各镇(街)宣教办统一安排本辖区中小学参加观摩的人数,分别填好附件1、2,于4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钟进田,联系电话:23126189,传真:23126199。 四、其它 参加观摩的教师必须在当天8:15—8:45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工作人员指示入场,各镇(街)教办、学校要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附件:1. 英特尔○R未来教育项目教学创新获奖课例展示活动安排表(小学) 2. 英特尔○R未来教育项目教学创新获奖课例展示 活动安排表(初中)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继续教育活动通知 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4月7日发 - 2 -

东莞市水土保持政府规划技术方案

东莞市水土保持政府规划技术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东莞市的经济快速发展,在城市化进程中,以开发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为主的人为侵蚀是我市土壤侵蚀的主导因素。据2006年省土壤侵蚀遥感调查,东莞市人为侵蚀面积占土壤侵蚀总面积的90%以上,且侵蚀强度较强烈。近年来,我市加大力度对水土流失进行防治,严格要求开发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力度,初步遏制了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趋势。但目前我市尚未开展水土保持总体规划,致使水土保持工作缺少有效统一的技术指导,缺乏科学合理的水土流失防治总体目标和具体部署,这将极不利于我市今后的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工作。如东江河道中部分沙洲由于缺乏水土保持设施建设造成岛上农田严重水土流失,甚至淤塞河道影响行洪;另外,废弃的裸露采石场不仅影响景观而且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甚至造成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这都需要我们及时进行全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及早落实防治措施,保护我市宝贵的水土资源。 根据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明确规定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主体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故编制和落实我市水土保持规划是市水务局的基本职责。 因此,依法编制我市水土保持规划,科学合理地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总体目标和任务,明确重点治理区域和项目,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行业统筹协调管理与服务能力,是我市水土保持工作中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任务。 二、规划水平年 本次《东莞市水土保持规划》的规划水平年确定为: 规划基准年定为:2011年 近期规划水平年:2020年 远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 三、规划范围 本项目初定规划区范围为东莞市全境,总面积为2465平方公里。 四、规划任务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根据东莞市土壤侵蚀状况,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在综合考察和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按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分别提出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方向,确定保持水土的主要措施、治理的重点地区与重点项目,明确开展治理的基本步骤,布设各项水土保持治理措施,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 五、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水土保持是以人为本,发展民生水利的重要措施,是保护水土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举措。规划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加强预防保护,注重生态修复。 2、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适当超前 规划既要着重水土流失防治,发挥水土保持整体功能,又要以统筹兼顾各地区、城市与农村、建设与保护、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之间的关系,坚持可持续发展和适当超前理念,形

(1+7文件)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东莞市委员会文件 东委发〔2009〕11号 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 (2009年5月22日)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方针,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快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社会工作发展是建设文明东莞、和谐东莞的战略任务 社会工作是一种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提供专业社会服务,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的职业活动。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社会工作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和显著标志。西方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实践证明,社会工作在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极其显著的功效。党的

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国家有关部委提出到2020年要在全国基本建成社会工作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建立社会工作制度,加快社会工作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建设文明东莞、和谐东莞的一项全局性战略任务。 (一)加快社会工作发展是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迫切要求。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但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转型、利益格局的调整、思想观念的变化,一些高速发展过程中来不及解决的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尤其是随着当前世界性金融危机的蔓延,就业困难、贫富悬殊、犯罪吸毒、诚信缺失、心理失衡以及流浪乞讨、群体性事件等社会问题不断涌现。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既需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也迫切需要使用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和专业方法,来协助党和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 (二)加快社会工作发展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现实需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是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文明新东莞的重要保证。建立社会工作制度,加快社会工作发展,能够有效推动政府与社会的分工合作,形成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有利于整合社会资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工程变更依据必须是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或由建设单位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并由监理机构签发的设计文件或有效书面文件。 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的审查处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建完后的运行与管理。 (2)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3)工程变更有利与施工实施,不至于因装修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4)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5)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 (1)重大工程变更,指涉及总体工程特征、运行标准、设备选择以及工程完工工期改变的工程变更。 (2)较大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单位或分部工程的局部改动、装修形式的改变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3)一般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分项工程细部改变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4)常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指由于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由于设计文件本身的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属于一般变更范围以内的对工程设计的调整与修改。(1)当认为原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与施工进展时,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2)设计部门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要求,或自行根据工程进展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3)设计部门可依据有关法规或合同文件规定在责任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通知。 (4)施工单位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根据施工进展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变更建议。 (5)施工过程中,除由于实际工程量本身超过或小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增减外,没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发出的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监理机构按以下内容,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进行审查。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起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东莞市教育局文件(2)

东莞市教育局文件 东教基〔2011〕12号 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宣教办(局),松山湖科教局,各学校及幼儿园: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做好学期结束前和暑假期间的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校历规定,本学期小学、初中及高中暑假从2011年7月10日开始,下学期所有中小学校统一在9月1日正式上课。各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全日制高中校历执行,幼儿园可参照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执行。本学期放假时间原则上按上述安排进行,各中小学不得擅自变更放假时间。 二、要安排好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

(一)学习内容:继续组织学习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省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粤教创先发〔2011〕8号)和汪洋同志在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上关于“加快转型升级 建设幸福广东”的讲话精神,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构建幸福东莞。 (二)学习方式:可采取读文件、专题发言、讨论等形式,学习时间可在假期内安排1至2天。 (三)其他要求:各学校要做好教师假期师德师风教育和读书的安排,提高教师师德师风水平和人文素养。 三、要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指导学生过好假期生活 (一)要加强学生假期校外教育和管理,做好“三个一”工作。一是要开好一次法制报告会。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政法部门领导,结合学生特点,举办专题法制报告会,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二是要写好一封《给家长的公开信》或开好一次学生家长会,使家长明确学生假期活动的内容和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家庭教育。三是要设计好一份学生假期学习生活鉴定表,由学生和家长自评鉴定,开学前交回学校,以便学校掌握学生假期的活动情况,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监督。各中职学校要巩固“校风建设年”的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学生假期生活的教育和管理,展示新时期中职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东莞市教育局

2008年东莞市中小学车辆模型竞赛结果通报 松山湖管委会科教局,各镇(街)宣教办(体委、科协),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属学校: 2008年东莞市中小学车辆模型竞赛于11月16日圆满结束。这次活动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主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合承办。 本届竞赛共有59所学校的642名中小学生报名参加,其中小学49所学校、中学13所学校(含中小学合一的学校3所)。竞赛分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中学男子组、中学女子组4个组别进行了遥控车三对三足球赛、四驱车拼装竞速赛、遥控车争先抢旗赛三个项目的比赛。 东莞市教育局 文件 东莞市体育局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东教研〔2008〕24号

49支队伍参加了遥控车三对三足球赛。经过134场紧张、精彩的比赛,石龙镇中心小学绿鹰队、石龙镇中心小学灵猫队、石碣中学(高中)飞鸟队、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月亮队分别夺得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中学男子组、中学女子组冠军,10支队伍获得一等奖、11支队伍获得二等奖、16支队伍获得三等奖。260名选手参加了四驱车拼装竞速赛,14名选手获得一等奖、40名选手获得二等奖、52名选手获得三等奖。153名选手参加了遥控车争先抢旗赛,22名选手获得一等奖、26名选手获得二等奖、48名选手获得三等奖。石龙镇中心小学等18所小学、厚街湖景中学等7所中学、石龙镇宣传教育办公室等8个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现将获奖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各镇街、各学校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加强动手实践能力培养,激发中小学生热爱科学的兴趣,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质。 附件:1.遥控车三对三足球赛获奖名单 2.四驱车拼装竞速赛分奖获奖名单 3.遥控车争先抢旗赛获奖名单 4.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体育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 2008年东莞市中小学车辆模型竞赛遥控车三对三足球赛获奖名单

关于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整改实施思路

关于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整改实施思路 发表时间:2019-05-09T16:04:12.237Z 来源:《建筑模拟》2019年第9期作者:萧伟博 [导读] 本文主要对关于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整改面临的问题及实施思路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萧伟博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南城分局 摘要:本文主要对关于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整改面临的问题及实施思路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现状;问题;整改实施思路 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资源越来越珍贵,人们对改善城区排涝、提高河道水质和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生活环境以及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大区域的雨污合流制已经不起城市快速发展的考验。面对越来越严重的水污染问题把污染物减排列为进行城市管网改造工程的重要目标,而雨污分流是有效解决目前排水系统存在的雨污合流、污水直排等问题的重要途径。雨污分流就是让雨水和污水各行其道,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减轻城区污水对受纳水体的污染,也是完善城区污水管理体系的有效途径,城区实行雨污分流改造是排水系统改造的必然趋势。进行分流制改造将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提高污水厂进水质量,减轻对城市水体的污染。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关于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整改面临的问题及实施思路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二、东莞雨污排水系统现状及存在问题 东莞市成为广东省内的第4个暴雨区。东莞大部分的地下排水管网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修建的,排水标准偏低,然而东莞地处沿海地区,每年之中有至少半年是处于汛期的,经常要面对强降雨,在城市极端降水增多、增强的趋势下,极端降雨引起的城市内涝灾害日益频繁和严重,几乎每年都有发生。今年来,东莞每年至少发生一次城市内涝,甚至更是一年发生2~3次城市内涝。造成内涝成因主要是以下五方面原因:一是气候变化导致城市极端降雨频发。气候变化导致一些地区极端天气事件出现频率与强度都相应增加,各种极端气候及灾害事实中,从城市角度考虑,极端降水事件发生最为频繁、影响最为严重。极端强降水事件因其降水时段集中,降水强度大,常引起城市内涝灾害。二是城市地面硬化,地面滞洪和下渗能力降低。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屋顶和硬质地面等不透水面积大幅增加。三是城市天然蓄水设施被填埋覆盖,蓄洪能力减弱。四是排水设施破坏严重,管理维护不到位,影响排水顺畅。五是排水管道雨污合流,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共用同一个主管道,导致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造成了水环境的污染,此外,雨季到来时,雨水管道接入污水管道,会造成雨水冲击污水处理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对辖区全面雨污分流措施可行性分析 雨污分流制是当前最理想的一种排水体制,既可以保证雨水入河,又能做到污水进处理厂处理,不仅改善了水环境,还避免了河流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为保障东莞排水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起草了《东莞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水管(渠)道应当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的方式;已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污水管道混接;原有的排水设施还将加快实施雨水、污水分流改造。此外,东莞将最大限度就地消纳和利用降雨。该《管理办法》所称城镇排水,是指对城镇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接纳、输送、处理和再利用。根据《管理办法》,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水管(渠)道应当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的方式。已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污水管道混接。原有的排水设施应当按照排水相关规划要求,加快实施雨水、污水分流改造。新建、改建住宅小区的,除楼顶公共天面设置雨水排放系统外,阳台、露台等排水设施应当纳入污水收集系统,并与本市建筑设计的相关技术要求衔接。此外,按照低影响开发原则,加强径流量控制,采取就地收集、入渗、储存、处理、利用等措施,最大限度将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降低地表径流。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其中,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含)的项目,除公路、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外,每10000平方米硬化面积应配建不小于25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 四、全面实施雨污分流遇到的问题 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是一项浩大的工程,牵涉到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必须结合各个局部区域的客观条件,采用适合的改造方式,充分利用已建的市政排水设施,才能避免财政投资上的浪费和降低工程实施对城市交通和市民生活的干扰。同时,这还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从工程实施到完成需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时间,因此也必须考虑在漫长的工程实施期内的污水收集解决方案。而在短期内难以实现雨、污分流的区域应推行截流式合流制,以控制近期的污染问题。同时,东莞城市合流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面临的问题针对城市合流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在技术和施工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初期雨水的截留与处理、难以安排新增管位的位置、改造资金、改造期间交通等,具体表现如下:初期雨水成为水体的重要污染源。初期雨水指从降雨形成地面径流开始,前12.5mm降雨形成的径流量。国内外调查研究表明,降雨形成的初期径流携带有大量污染物,其浓度与城市污水厂的进水水质相近,且某些重金属浓度甚至超过城市污水厂的进水水质。这些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大气沉降、地面垃圾堆积、车辆排放以及地面冲刷侵蚀等,如果单纯地进行雨污分流,放弃对初期雨水的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将会使高污染的初期雨水成为水体污染的重要污染源。 五、东莞市城镇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整改实施思路探讨 (1)合理利用原有排水管道。根据城镇建成区原有排水管道的使用情况和现状,决定是否保留雨水管道或者污水管道,节约工程投资,加快施工进程。 (2)充分利用改造区自身的优势。如果改造区域内具有调蓄作用的池塘、蓄水构筑物、低洼带或人工湿地等,可以将新建的雨水管道与其相连,不仅节省了造价,而且还加快了雨水的排放,对美化居住环境,提高景观水水质等均有重要作用。 (3)废除或清理原有合流制管道。雨污混接现象是当前城市排水系统中的普遍问题,对管网布置混乱、管道严重破损的区域需废除原有系统,重新建立雨污分流系统。 (4)因地制宜推广雨水资源利用技术。东莞市的雨水资源利用,要与东莞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协调。一是要以目前正在大力建设的城市雨污分流系统和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等为契机,一方面,在雨污管道建设中,要将雨水管道依地势而建,这样雨水经过分流后,既可分散排入城市内河,作为东莞天然的景观用水,也可通过天然或人工建设的湖、塘、库等场所进行雨水蓄积,为雨水的进一步利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阳光热线”工作暂行规定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阳光热线”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开办“阳光热线”节目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东府办[2005]55号 【发布部门】东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8.15 【实施日期】2005.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阳光热线”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开办 “阳光热线”节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5]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纠风办《东莞市“阳光热线”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开办“阳光热线”节目的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东莞市“阳光热线”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进一步优化我市的政务环境,规范和推动“阳光热线”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阳光热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展示部门形象,加强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和谐发展”为宗旨,通过运用广播媒体独特的广泛覆盖和即时互动优势,借助现代通讯传播手段,加强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促使政府部门进一步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为经济建设服务。 第三条“阳光热线”工作的目标内容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以建设和谐社会,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服务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 (二)宣传参播单位的工作职能、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承诺制度等政务公开内容; (三)解疑释惑,受理和解答群众的投诉和反映; (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有效承诺,并及时解决; (五)反馈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的处理结果。

变更管理程序文件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 1、一般变更,指工程变更增加投资在1~2万元以内,另包括由设计方提出的2万元以下变更; 2、较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2~5万元以内; 3、重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5万元以上。 二、工程变更审查权限 1、1、一般变更由管理部、设计代表、代表处共同审查; 2、2、较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 3、3、重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并报上 级主管部门。 以上变更的审批过程由政监处参与监督。 三、工程变更的流程图 1、业主或其代表(或原设计单位、地方有关方面)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1办理。 2、代表处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2办理。 3、驻地办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3办理。 4、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4办理。 四、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的条件和价格的确定见有关合同条款。 驻地办一旦得到变更信息(无论变更来源于何方),即应着手进行有关变更资料的收集,尽快地提交给代表处一份能够完整准确的反映项目情况的书面报告。驻地办还应注意收集、整理反映工程状况的资料。包括: 1、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 2、有关方面的意见、信函。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水利部门、电力部门、消防部门等)的来往信函; 3、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数量的差异。施工单位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并依据这些资料评估变更费用; 4、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决定采用何种单价标准。应注意同一分项工程的所有变更必须按一个变更报送处理,不得分割项目,改变变更设计类别。 驻地办在收到变更信息后,应尽快完成初审并呈报所有资料到代表处。由代表处召集四方联系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各方确认。 五、工程变更令的文件组成 1、工程变更令目录。列明所有与之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成有序排列; 2、工程变更令; 3、设计代表的变更设计图; 4、工程变更令说明。作为工程变更令的重要附件,主要阐明变更原因、依

东莞市城镇排水规划编制刚要

附件 东莞市城镇排水专项规划 编制纲要 东莞市水务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

目录 1、编制说明 (3) 2、规划编制原则 (3) 2.1规划指导思想 (3) 2.2 规划原则 (4) 2.2.1 经济合理性原则 (4) 2.2.2可实施性原则 (4) 2.2.3相关性原则 (5) 2.2.4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5) 3、规划年限、范围和内容 (6) 3.1 规划年限 (6) 3.2 规划范围 (6) 3.3规划内容 (6) 4、规划成果格式 (7) 4.1规划文本必要章节及图纸 (7) 4.2规划说明书内容要求 (8) 一、概述 (8) 二、城市概况 (8) 三、排水现状调查及分析 (8) 四、排水标准及相关参数 (8) 五、雨水系统规划 (8) 六、初期雨水治理规划 (9) 七、排水管理规划 (10) 八、项目实施计划 (10) 九、投资估算 (10) 十、存在问题及建议 (10) 十一、附录 (10) 5、附则 (10)

1、编制说明 为确保东莞市各镇排水专项规划质量,规范城镇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使其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促进我市排水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纲要。本纲要适用于东莞市各镇排水专项规划。 东莞市城镇排水专项规划应在镇街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是对镇街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其成果应包括规划说明书及规划图册两大部分。 城镇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应合理布局和规划全镇的排水系统,按流域、地形或地势进行分区,在充分利用现有排水系统设施和服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分析,选定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经济可行的规划方案,指导全镇排水工程的分期实施。 东莞市城镇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单位须有相应的市政排水规划设计资质。2、规划编制原则 2.1规划指导思想 排水专项规划始终坚持以各镇街城市总体规划为龙头,以“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蓄用排相结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根据各镇街的具体情况,按流域、地形或地势、统筹安排、合理分区。规划的管网系统、雨水提升泵站等适当留有余地,提高排水管网覆盖率、排水收集率,逐步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以支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优化城市综合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规划思路上应以“三提高、二确保、二利用、一推广”为核心,全面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三提高:①提高城市化地区雨水管道、雨水泵站达标率;②提高城市对雨水高峰的缓冲能力,增大调蓄容积;③提高各水利片外围排涝泵站达标率;改善城镇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环境质量。 二确保:①确保在设计重现期内,排水畅通,不积水;②确保在超过设计重现期时,退水快,积水时间短。 二利用:①充分利用城市的公共绿地、室外大型停车场等场所,作为超标准降雨和低标准地区改造措施的调蓄池,以降低投资成本,体现工程效益;②科学、合理利用雨水资源,作为绿化、道路冲冼及对水质要求不高用水水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9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9-10-28 第114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长李毓全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市政府决定对《东莞市违法建设处罚规定》等1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被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继续执行。现将被废止的文件公布如下: 一、东莞市违法建设处罚规定(东府〔1998〕38号); 二、东莞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东府办〔1998〕81号); 三、关于加强市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府〔2001〕85号); 四、关于调整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东府〔1995〕72号); 五、关于加强废旧物品收购管理的通知(东府办〔2002〕69号); 六、东莞市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04〕30号); 七、东莞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东府办〔2005〕82号); 八、东莞市技术引进中专利管理暂行办法(东府令第35号); 九、东莞市鼓励民间投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办法(东府〔2003〕60号); 十、东莞市培育发展自主技术企业实施细则(东府〔2005〕41号); 十一、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转机建制的试行办法(东府〔1995〕93号); 十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转机建制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东府〔1997〕30号); 十三、东莞市区范围内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东府令第52号); 十四、东莞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东府〔2005〕166号); 十五、东莞市计划生育实施办法(东府〔1989〕41号); 十六、关于限期拆除各类违法搭建物的通告(东府〔2005〕58号);

东莞学习心得体会

虚心学习,收获精彩 ——参加省小学数学优秀教研案例交流活动心得 平远县实验小学马永花 2015年12月9日至11日,我有幸来到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参加了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举行的广东省小学数学优秀教研案例交流评比活动。这次活动内容分为两大环节,第一环节由华南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系博士曾文婕副教授做“小学数学研究的方法与实践”的讲座。第二环节是小学数学优秀教研案例交流,接着进行优秀教研案例颁奖。此次培训的内容丰富、精彩纷呈,有专家的精彩讲座、发人深思的教研案例交流,又有学员们的互动交流等。此次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教育教学理念上完成了一次洗礼,教学知识上得到一次强劲的“充电”,特别是一些优秀教研案例里介绍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做法,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次活动给我们一线教师带来了很好的指导意义,具体体会如下: 一、专家领航,促进教育教学理念提升。 在这次的学习中,我认真聆听了曾文婕教授的讲座,在这里我汲取了当前最前沿的教学理念、最新的教学思想方法,最具个性的教学一线的实践经验,认真倾听了很多优秀教师教研案例的发言,如肇庆吕永梅老师的《小学数学当堂检测的有效性研究》,当堂检测又名课堂小测,它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课堂优化教学的重要手段,也是长期以来被许多师生认为行之有效的方法,通过吕老师的研究和相关的数据分析,课题组发现当堂检测有助于教师提升教学成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我觉得当堂小测可操作性强,效果明显,值得尝试,当然也希望在应用中不断总结提升;深圳市王伟群老师的《基于ipad技术下的翻转课堂实践》发言很精彩,他指出翻转课堂中最为关键的前置学习---视频学习,这样的学习方式有很大的优势,因为老师把讲的内容、知识点编制成微视频让学生在家里自己看,这样的学习更形象生动,方便记忆,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进度进行学习,课堂上能将自己所遇到的问题进行重点讨论,能进一步解决遇到的问题,还能用ipad小测直接显示小测成绩,这样的课堂应该更为高效。“翻转课堂”,利用信息技术把知识传授放在课堂外,把知识内化放在课堂上,使我们耳目一新。但对于我们山区学校的孩子来说,学生人手一个ipad还是有一定的难度,这方

(完整版)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东莞教育概况

东莞教育概况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发展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坚实基础。东莞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作为战略发展重点,确定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采取重大举措,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东莞市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成功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市,全市32个镇(街)全部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教育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教育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 一、各级各类教育情况 (一)学前教育。2010年,全市共有幼儿园727所,在园(班)幼儿208373人。在现有幼儿园中,公立集体办园175所,民办园552所。共有省、市一级幼儿园101所。本市户籍3-6周岁幼儿入园(班)率达95.35%,基本普及3年学前教育,实行6周岁入小学。 (二)义务教育。2010年,全市共有小学331所,在校生552377人,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全市共有初中151所,在校生187878人,,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入学率100%,毕业生升学率97.9%。全市“三残”儿童少年在校生501人,本市户籍“三残”儿童小学入学率98.8%,初中入学率98.17%。 新莞人子女教育方面,全市中小学非本市户籍学生有549553人。非本市户籍小学生432597人,其中在公办小学就读的有105011人;非本市户籍初中生96034人,其中在公办初中就读的有20976人;非本市户籍普通高中学生8792人,中职学生12130人。 (三)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共有68所,其中普通高中(含完中)40所,在校生70398人;中职学校28所(含技工学校3所),在校生50531人。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35744人,升入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34985人,其中普通高中21155人,中职学校13830人。本市户籍学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4.9%。 (四)成人教育。2010年,全市有5所成人高等教育机构、32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31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培训量达52万多人次,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规模达29756人(不含本市高校内的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全市共有20220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共有51459人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五)民办教育。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幼儿园有552所,民办中小学252所,其中办学层次为小学的有118所、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4所、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中1所、多层次学校9所、中职学校9所(含2所民办技工学校)。民办学校接收了大量新莞人学生,其中民办小学327586人,民办初中75058人,民办普通高中7456人,民办中职学校10228人。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有402644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学生的71.4%。 二、发展教育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东莞市始终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政策(即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学校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问题),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围绕“优质、均衡、提高”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主要工作措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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