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残疾评定标准规定

儿童残疾评定标准规定
儿童残疾评定标准规定

“两基”工作中残疾儿童少年实用评定标准(试用)

(一)视力残疾评定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注:

⑴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⑵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⑶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⑷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二)听力残疾评定标准

1.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2.听力残疾的分级

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评定标准

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列表如下:

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明确病因,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四)智力残疾评定标准

1.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2.智力残疾的分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IQ(智商)范围*

注:⑴*WeChsler儿童智力量表

⑵智商(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测得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不同的智力测验,有不同的IQ值,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

二、残疾的检查方法

(一)视力残疾的检查方法

1.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主要以测远视力为准,采用小数视力记录法。为了检查方便,可将视力表的0.1及0.3之E字剪下,做成硬纸板卡,检查者可随身携带。

检查方法:检查应用此二卡,在足够明亮处被检查者与视力卡相距5 米,遮盖一眼看0.3卡,E字方向任意调换,若有一眼能看到0.3,即不属视力残疾人。若被检查者不能分辨0.3卡,则用针孔镜矫正再看,若仍不能分辨0.3卡,则改用0.1卡,若好眼通过矫正能看到0.1卡,则属二级低视力。若被检查者好眼通过矫正在5米距离看不到0.1,则嘱被检查者向前移动,每向视力表移动1米,则由0.1减去0.02,即患者视力为0.08,如被检者向视力表移动2米,则视力为0.06(0.1—0.02×2),属一级低视力。移动3米为0.04,为二级盲,以此类推。

也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视力=0.1* 被检眼与视力表距离(米)/5

矫正方法:定残标准必须为最佳矫正视力,为了调查方便,可用串镜或针孔镜进行矫正,串镜是由不同屈光度的正及负球镜镶嵌在木制的镜框上,被检者在5米不能看到0.3时,应用此镜进行矫正,但这必须由有一定的眼科知识的医生进行,简单的方法用针孔镜,当被检查者在5米看不到0.3时,将针孔镜置于眼前进行矫正。针孔镜的制作方法简便,应用一易拉罐空筒剪一圆片,中间扎一0.5—1mm直径的孔即可。

儿童视力的检查:对于较年长儿童可用儿童视力表,制作方法及检查方法同上述。年幼儿童可用实物估算,用以下公式计算:

视力=[1.5/ 实物大小(mm)]*[ 实物距离(m)/5]

婴幼儿则根据其能否追随目标及外眼情况来确定残与非残。

2.视野检查

(1)对照法:被检查者与检查者对坐或对立,彼此相距1米,两眼分别检查。检查右眼时,被检查者遮盖左眼,检查者闭合右眼,同时嘱被检查者注视检查者的左眼,然后检查者伸出手指或视标于检查者与被检查者中间,从上下左右各不同方向由外向内移动,直到检查者自己看见手指或视标时即询问被检查者是否也已看见,并嘱其看见视标时立即告之,以此来估计被检查者的视野。

(2)视野卡法:用白色硬纸板卡,标出10度视野范围,检查者与卡片相距l米,嘱其遮盖一眼,注视10度视野卡中央注视点,询问被检查者是否能看到10度视野范围。若不能看到则属于盲( 指双眼),若一眼能看到则不属于视力残疾人。

(3) 伪视力残疾鉴别

在检查视力或测量视野时,如怀疑被检查者有作假情况,当请限科专业医师鉴定。

(二)听力残疾的检查方法

1.测试环境要求

裸耳听力测试应在测听室进行,对耳聋定残普查亦可在安静房间内(本底噪声<50dBA〕进行,室内应限制非测听人员入内。言语识别率测试在普通安静房间内进行,用当地人发音,其言语声约70dBSPL(正常说话声),房间本底噪声小于50dBA 。

2.评定方法

(1)行为测听法:通过观察受试者对不同频率、不同刺激声强的听性行为反应,来判断其听力损失。

(2)言语识别率测试:用听话识图法识别双音节词,测试者在受试者好耳侧并排而坐,间距半米,测试者( 当地人) 用正常言语声发音,注意避开受试者视觉,通过观察受试者对双音节词的正确识别率,确定其言语识别率。

测试用具:汉语双音节词测听图卡。

3.计算公式

(1)平均听力损失:

指(A)500HZ、(B)1000HZ、(C)2000HZ听力损失分贝数之和的均值

平均听力损失(dB)=(A+B+C)/3

(2)言语识别率:指受试者正确回答数与测试总数之比。

言语识别率(%)=正确回答数/ 测试卡片总数

注:⑴纯音听力测试,在安静房间每个频率连续测试三次,其中有2次测试结果相同方可确认听力残疾等级,结合言语识别率测试结果,对照听力残疾分级标准评定等级。

⑵言语识别率测试,可选用与本方案配套的汉语双音节词测试图片及测听录音磁带,对方言地区可选用当地人发音。音量应控制在正常言语声(约70dBSPL)。

⑶对无言语能力的听力残疾者,要以行为测听结果做为评定依据。对有一定听辨言语能力的受试者,以言语识别率的测试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如行为测听结果与言语识别率的残疾级别相差一级,要以言语识别率的级别作为残疾等级。如二者相差两个等级以上,行为测听结果可向言语识别率级别先后一个等级,再确定听力残疾级别。

(三)言语残疾的检查方法

1.测试环境要求

残疾学生调研报告

万寿小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汇报 万寿小学校长王龙江目前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集中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二是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三是送教到家。 教育部《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中规定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听力语言(包括聋和重听)、智力(轻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包括中度)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试行办法总则中认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促进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机结合,共同提高。但是事实上农村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现状不容乐观。 一、几组数据 1.万寿小学位于城郊结合部,有学生719人,随班就读残疾儿童18名,其中一年级0人,二年级1人,三年级5人,四年级6人,五年级3人,六年级3人。另外送教到家的学生5人。残疾儿童占比3.2%。 2.周边学校残疾儿童入学情况:广发希望小学学生488人,随班就读14人,送教2人,残疾儿童占比 3.3%;普莲小学有学生487人,随班就读6人,送教到家6人,残疾儿童占比2.5%;三教小学学生1910人,随班就读31人,送教到家3人,残疾儿童占比1.8%,仙龙小学有学生874人,残疾儿童14人,残疾儿童占比1.7%;红

炉小学学生528人,随班就读8人,残疾儿童占比1.5%。 结论:一是残疾儿童占正常儿童 2.5%左右;二是偏僻程度与残疾儿童数量成正比。 二、个案 就我校而言。有个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用班主任的话说就是两个字:睡觉。无论冬夏每一节课他都在睡觉,醒来就一个人玩,完全活在他自己的世界中,每次考试成绩也全部为0分,放学后由家长按时接回家;另外一个女生就读于四年级二班,家长告诉老师只要不让她出事,安安全全就可以了,学习可不用管,考试成绩大部分时候在10分以内。五年级一班就读的是男生,每天在学校做得最多的事是提着垃圾篓捡拾垃圾,学校对他来说好像就是干这个的,教室、同学对他来说好像不存在,当然学习成绩对他来说肯定也不存在。每天看着他孤寂的背影游荡在学校,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二年级一班就读的是名女童,在教室小便对她来说好像是很自然的事,什么对她都没有约束感,老师对她也束手无策。 送教的小印同学每天婆婆套着吃住在沙发上;小强每天只玩耍发出声音的塑料;小徐每天只看同一个频道的电视…... 三、我校的做法 1.免试入学:这里没有贫穷与富裕,这里没有聪慧与愚钝,这里没有辱骂与歧视,这里只有爱的教育。这是我的校长寄语。因此,不管哪类残疾学生,只要达到入学年龄,坚决取消入学考试这个环节,直接安排到相应班级就读。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 前言 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万人。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残疾工作,通过加强三级预防策略及相关的医疗、康复干预,预防和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减轻了残疾的严重程度。 儿童期是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通过进行早期康复,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活自理、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力,康复效果显著。但是,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残疾儿童不能在发现残疾后的第一时间接受康复训练,贻误了早期康复训练的最佳时机。 根据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的规定,为加强三级预防工作,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作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手册。《规范》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0-6岁儿童残疾筛查范畴(视力、听力、

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评估和早期干预路径,工作要求,转介和信息管理等,并附以五类残疾儿童筛查技术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对0-6岁儿童残疾的筛查、转介、评估以及早期干预等相关服务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残联及医疗卫生、康复等相关机构。 二、内容 (一)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儿童残疾筛查服务,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和预防。 (二)按照本规范配套的各类残疾筛查技术要求(见附件1-附件5),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法进行儿童残疾的逐级筛查,做到正确评估和指导。 (三)根据转介流程要求,及时转介辖区内疑似残疾儿童,以确保疑似残疾儿童的残疾评估以及康复安置。 (四)做好辖区儿童残疾筛查的信息登记、上报和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 三、职责 (一)行政管理机构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根据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2)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组织实施0-6岁儿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精编版

上饶市五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行辅导。由

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 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上饶市五中关爱残疾儿童方案 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长期任务,为进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

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制度和措施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儿童结对,对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陕县第二高级中学 2013年9月

学校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doc

学校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情况分析 我校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精神三级残疾的李世香同学是我校六年级一名学生。 李世香同学由于精神残疾,虽一直到校就读,但不能接受系统的教学。为此我们开展了此次活动,希望能帮助她快速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李世银 副组长:王发中 组员:班主任潘延花 三、工作计划: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和成长乐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帮扶学生档案,签订承诺书。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学校与党员教师签定帮扶残疾儿童工作承诺书。 2、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帮扶学生的谈心制度。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教职工要不时与帮扶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3、开展人文关爱活动。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思想上出现问题、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结对教职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多与学生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南余店初中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儿童结对,对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附:余店初中残疾儿童入学领导小组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上饶市五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1.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程序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经家长同意,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请旗级以上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2. 保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活动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学校要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

神。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学校应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积极探索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矫治或治疗。 3.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适当的照顾和管理学校应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每年一次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旗教育局备案。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学校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得剥夺残疾儿童参加考试的权利。对因残疾影响学习的残疾儿童的学业成绩另行评价。学校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奖励和补贴的办法,鼓励教师积极从事随班就读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应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免除残疾儿童的书本费等学习费用,残疾儿童的书本等学习费用纳入区内慈善资助保障体系之中。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制度 大岭中学 2013年3月

小学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就读工作方案

寨沟小学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方案 加强组织领导是推动随班就读工作的前提,完善运行机制是落实随班就读工作的关键,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随班就读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强教学研究是促进随班就读工作的有效途径,培养学生适应能力是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推动随班就读工作的前提 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形成领导重视,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 一是政府重视。学校重视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工作,并将其纳入了全校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把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列入学校工作责任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将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是组织机构健全。校里统一领导、各班具体落实的随班就读二级组织管理体系。 二、完善运行机制,落实随班就读工作 (一)完善投入机制 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特教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全部用于特殊教育的发展。

(二)完善管理机制 一是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0至15岁特殊儿童普查和登记制度,定期组织残疾儿童情况调查,摸清底子,并由学校建立档案。每个残疾学生都建有《特殊儿童受教育档案》和学籍,对其发展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 二是认真搞好残疾儿童筛查、鉴别。对筛查对象从受教育情况、社会适应行为情况、智力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反复观察、论证,以确定其是否弱智及程度。为防止家长对孩子智残的事实不愿承认,对随班就读工作不理解,应建立了家长联系制度,要求学校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耐心向家长解释,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另一方面,要求任课教师及其他知情人严格保密,以免对孩子心理造成压力。 三是防止残疾学生流失,确保他们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随读生由于身体缺陷,存在自卑心理,缺乏进取心,难以管理,而且大部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极易辍学。为此,学校应采取的措施是: 1、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注重对他们进行潜能开发和特长培养,使家长看到了成果,而且让孩子看到了希望,从而克服了厌学心理。 2、加大对残疾生的救助力度,不让一个残疾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或失学。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篇一:《开发区二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2014年开发区二中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 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 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 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开发区二中 2014年3月20日 篇二:《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忠信小学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韩建林 副组长王峰 组员李杰施洁静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和成长乐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三残儿童保障制度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保障制度 为了保障残疾儿童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国家教委和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针对重新镇石坪小学实情,特拟订学校“三残”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 1、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因特殊原因(如丧失学习能力等)未能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办理缓入学或免入学的手段。 2、所辖区内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分别达到95%以上。 3、辖区内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适龄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分别达到95%左右。 4、根据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家长的申请,学校可放宽(推迟)其入学年龄。 5、任何教师不得歧视三类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三类儿童、少年。 6、教师在关心、爱护所有学生的同时,要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赋予更多的爱心,要让这类儿童、少年对教师产生亲近感。

7、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家长)必须依法按时送子女入学,不得以任何不实的理由不让孩子上学。 8、学校要与重新镇党委政府、石牛、丰岩、小坡村委会负责人加强联系,作好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动员工作,保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权利。 9、学校要向社会加大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重视这部分孩子的入学问题。 10、学校教导处要负责这部分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插班、学籍管理等系列工作,要让学生家长无后顾之忧。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保障措施 一、明确政府责任,扩大特殊教育资源 政府为主导保护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实现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但在现实中仍能看到,大量残疾儿童失学、辍学。要明确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残疾儿童教育中的义务,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法律的授权,建立相关的教育、保护制度,为残疾儿童享有受教育权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教育均衡发展既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又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和实现途径,残疾儿童教育是整个义务教育教育的重要部分。因此,各级政府应当在经费投入、校长和师资力量安排等教育资源配置上向特殊教育学校倾斜,加大特殊教育学校改造的

三类残疾儿童统计表(修订版).doc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统计(小学) 学校(公章):XXX 小学 填表时间: 2013年9月 说明: 1.以乡镇和学区为范畴统计各项数据。 2.在本乡镇外或本学区外就读,计入已入学人数。 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 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 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人数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 入学人数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视力 残疾 听力 残疾 智力 残疾 三类 合计 视力 残疾 听力 残疾 智力 残疾 三类 合计 合计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统计(小学) 学校(公章):XXX 小学 填表时间: 2014年7月 说明: 1.以乡镇和学区为范畴统计各项数据。 2.在本乡镇外或本学区外就读,计入已入学人数。 2014—2015学年度上学期 2014—2015学年度下学期 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人数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 入学人数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视力 残疾 听力 残疾 智力 残疾 三类 合计 视力 残疾 听力 残疾 智力 残疾 三类 合计 合计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统计(小学) 学校(公章):XXX 小学 填表时间: 2015年9月 说明: 1.以乡镇和学区为范畴统计各项数据。 2.在本乡镇外或本学区外就读,计入已入学人数。 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 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 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人数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 入学人数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视力 残疾 听力 残疾 智力 残疾 三类 合计 视力 残疾 听力 残疾 智力 残疾 三类 合计 合计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管理制度

XXXX学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 管理制度和方案 为了使我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管理制度和方案。 一、总则 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需要,是对残疾儿 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 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使其逐步完善。 \ 二、对象 1、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 语言、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视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而低于0 .03,而且没有其 他残疾的低视力儿童少年。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耳听力损失,其中听力损失轻的一耳听力损失程度在41-70分贝,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重听儿童少年。智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

就读的条件应是:智商(IQ)值在50-70之间,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轻度弱智儿童少年。 2、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1)视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2)听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3)肢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4)对智残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和或教师提出名单,经校领导批准,由学校教务处筛查。 (5)智残儿童少年的鉴定或筛查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 (6)对经过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学校干部共同确定,并报上级批准为随班就读对象。 (7)智残儿童少年凡经过复查,智商达到正常值时,不得再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三、入学 周南望城学校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 四、报批 每年9月份各校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教育情况上报学校教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为了帮助残疾儿童,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保障其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特拟订学校“三残”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 一、转变观念和认识。 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及其文明程度的窗口,而不是可有可无或施舍。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残疾儿童同样是祖国的花朵。因此,社会、家庭要转变观念与认识,在残疾儿童受教育的问题上应一视同仁,学校更不应该有先后、多寡、厚薄之别。 二、加强法制宣传与管理。 从《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到《教育基本法》,无一不渗透着对残疾人教育的关怀与具体要求,学校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对学龄儿童的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员的权利。学校要与党委政府、村两委会加强联系,作好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动员工作,保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权利。学校要向社会加大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重视这部分孩子的入学问题。 三、加强师资培训。 继续抓好随班就读,加强师资培训,增强教师对残疾儿童的关爱意识。任何教师不得歧视三类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三类儿童、少年。教师在关心、爱护所有学生的同时,要对三类残疾儿

童、少年赋予更多的爱心,要让这类儿童、少年对教师产生亲近感。 四、制定有效措施。 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以保证“残疾儿童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1)、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因特殊原因(如丧失学习能力等)未能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办理缓入学或免入学的手段。(2)根据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家长的申请,学校可放宽(推迟)其入学年龄。 (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家长)必须依法按时送子女入学,不得以任何不实的理由不让孩子上学。 (4)学校教务处要负责这部分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插班、学籍管理等系列工作,要让学生家长无后顾之忧。 白湖镇顺港学校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作了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学校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工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主要措施: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 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 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减免 其部分费用。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 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要有计划和 总结。 7.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导 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负 责此项工作。

9.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10.考虑到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将定量和定性、单项和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武功县长宁中学中学 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2014-9

长宁中学中学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少年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少年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少年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为了关心残疾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少年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少年儿童结对,对残疾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2016残疾儿童关爱机制及措施

2016-2017学年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措施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

2015年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大桥学校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作了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学校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工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主要措施: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减免其部分费用。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

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 7. 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9.对学校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10.考虑到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将定量和定性、单项和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残联关于印发宿迁市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各康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创造有利于广大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良好环境,现将《宿迁市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 请各县(区)残联切实履行对机构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职能,组织人员对儿童康复机构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并就机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康复机构安全、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宿迁市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一)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实行机构负责人负责制。机构负责人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机构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筹措安全经费,确保机构和在训儿童的安全。 (二)儿童康复机构应成立由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康复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将制度装订成册并上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儿童康复机构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儿童家长学习安全工作制度,并对工作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考评。 (四)儿童康复机构应对在训儿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指导家长配合机构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倡导家长为孩子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接送安全制度 (一)家长送儿童进机构时,必须亲自把儿童交到工作人员手中,以防儿童走失。 (二)负责接、送儿童的工作人员要提前到岗,并在下班后将所有儿童送达接收人后方可离开。

(三)工作人员接收儿童时,对家长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况、所带的物品、药品要认真记录,以防遗忘。 (四)督促家长严格按作息时间接儿童,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接走儿童的,必须经工作人员允许并履行签字手续。 (五)儿童离开机构时要严格执行接收人签字制度。工作人员要帮助儿童做好准备,并亲自把儿童交给家长。如有代接儿童的,工作人员必须与家长电话确认,再由来者签字,方可将儿童接走。 三、康复训练活动安全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儿童在康复治疗期间的安全。 (二)工作人员必须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不得在精神和身体上处罚儿童,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把儿童排斥在训练室外,或停止儿童的康复训练课程。 (三)训练前做好准备工作,强调安全事项,认真检查康复器材的质量安全、使用安全状况。 (四)教会儿童玩玩具的方法,使用大型玩具时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儿童的不安全动作。 (五)在引导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时要全程跟踪管理并注意儿童的身体特点,做到动静交替、时间适宜,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儿童人数。 (六)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玩具,如边缘锋利、容易破损或断裂、含有毒材料或涂料的玩具,不允许向儿童提供体积较小或豆类玩具。

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1994年7月21日国家教委印发).doc

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 一、总则 1、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是发展和普及我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一个主要办学形式,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新格局的需要。实践证明,这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促进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机结合,共同提高。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并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 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听力语言(包括聋和重听)、智力(轻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包括中度)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5、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一般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和鉴定。 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应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 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由乡镇组织有医疗、教育部门人员参加的筛查小组,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参与下进行严格的筛查(其主要内容是了解被查儿童的病史、家族史及日常行为表现,并进行医学检查,智商测定和教育、行为测定,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名单确定后,由县鉴定小组鉴定。城市可由区组织鉴定小组进行筛查和鉴定。鉴定小组应当由医疗、教育、心理等专业人员组成。有关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量表人员要有资格认定。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 在暂不具备筛查鉴定条件的农村地区,对被怀疑智力有问题的儿童少年(指轻度),可以作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接收其在普通班就读,暂不作定性结论。 6、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三、入学 7、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就近入学。在城市和交通便利的地区,也可以相对集中在指定学校就读。 8、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9、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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