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

陕西省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
陕西省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

商品房竣工验收全流程详解

商品房竣工验收全流程详解(转) 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虽是房地产商自己填写,但要得到有关部门同意备案,是需要向备案部门提供规划 、公安消防、环保、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人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的,购房人可由 此知道房地产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原来规划的要求。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看到备案表的正本,并检 查上面是否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是国家强制性 规范。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 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应向买受人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 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如果出卖人交付的商品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 缺陷(但并不代表就一定有缺陷),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房产证的办理,一旦将来发现该 房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则始终无法办理。 根据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竣 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 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 称;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1)工程竣工验收 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 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3)、工程质量 监督注册登记表;(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7)、工程质量保修书;(8)住宅质量保证书;(9)住宅使用说明 书;(10)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签署意见的竣工结算;(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有 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质量监督站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 文件收讫,加盖备案专用章;对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

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重要性及房屋交付注意事项

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虽是房地产商自己填写,但要得到有关部门同意备案,是需要向备案部门提供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人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的,购房人可由此知道房地产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原来规划的要求。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看到备案表的正本,并检查上面是否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是国家强制性规范。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应向买受人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交付的商品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但并不代表就一定有缺陷),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房产证的办理,一旦将来发现该房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则始终无法办理。 根据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7)、工程质量保修书;(8)住宅质量保证书;(9)住宅使用说明书;(10)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签署意见的竣工结算;(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质量监督站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加盖备案专用章;对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这时,共计四页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才是一份完整的备案表。另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缺少任何一项,买受人不能接受。需要注意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是建设(开发商)、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建设行政机关各方,就完工的建筑物的施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所作的验收报告,并不能证明该建筑物没有质量问题,如果该商品房确有质量问题,主管单位可以收回备案表,责令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全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开发商

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备案时所提供文件目录 一、竣工验收通知书 二、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建设及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评估报告 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及功能试验资料 1、地质报告封面及结论; 2、探验槽记录、桩基检测报告、桩基验收记录;(原件) 3、地基基础结构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实体现场检验报告;(原件) 4、砼、砂浆强度检测报告,砼强度评定汇总表; 5、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报告; 6、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及检测报告,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及检测报告; 7、屋面淋水及卫生间、厨房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8、上水及采暖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9、上下水及采暖等塑料管材的试验报告; 10、排水管灌水、主干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11、电梯准运证、消防验收合格证; 12、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13、抽气道功能抽查记录; 14、外窗“三性”试验报告;

15、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九、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商品住宅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工程用户签字表》 十一、竣工验收整改项目回复单 十二、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十三、建筑节能 注: l、复印件加盖原件留存单位红印; 2、申报资料应按顺序打印目录、并注明页码; 3、以上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七日内装订成册一并送至建筑有形市场质监站窗口(市建设局二楼大厅)。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本表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3、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备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在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费结算后交建设单位按规定年限保存;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本表要求执行。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学习资料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我国《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是国家强制性规范。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应向买受人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假如出卖人交付的商品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房产证的办理,一旦将来发现该房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则始终无法办理。 根据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办法及湖南省及长沙市的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7)、工程质量保修书;(8)住宅质量保证书;(9)住宅使用说明书;(10)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签署意见的竣工结算;(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质量监督站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加盖备案专用章;对符合条件、证实文件齐全有效的,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这时,共计四页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才是一份完整的备案表。 另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缺少任何一项,买受人不能接受。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二○一○年一月

填表说明:1、本表下载打印后须认真填写,不得涂改;2、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注:本须知仅做为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帮助文件,可不打印) 一、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交文件说明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 填表说明: 1.封面:“工程名称”栏内:填写工程名称应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相一致。 “建设单位” 栏内:建设单位全称应与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名称相一致。 2.第二页: ⑴“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栏内:填写工程名称应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相一致。 ⑵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建筑面积”栏内:填写面积应与该工程施工许可证中建筑规模及规划验收注明的面积相一致。 ⑶“工程类别”: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⑷“单位名称” 栏内:填写各单位全称,应与各参建单位“法人公章”名称相一致。内容应与施工许可证核对,如单位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不符时,应出具变更单位的上级单位或工商局的变更证明文件。

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活动(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容。 (二)工程已进行预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预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并通知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质量部门、项目经理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附件1、附件2)。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写要点见附件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编写要点见附件4)。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复试报告,以及建筑节能、幕墙、室环境、通风与空调、智能化、消防工程等功能性检测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了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案。验收组长一般由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验收组根据工程专业性质可分若干个验收小组(房建工程一般分工程资料、土建和设备安装三个验收小组;市政道路一般分工程资料、外观和实测三个验收小组)。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安装和装饰装修等主要

陕西省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

陕西省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

————————————————————————————————作者:————————————————————————————————日期:

备案编号:年度 房屋工程:FW() 市政设施:SS()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章) 施工企业(总包)(章)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制

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投资万元工程决算万元 建筑面积㎡层数地上层、地下层结构类型 工程用途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发证机关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 论 审查机构 资质等级 证号责任主体单位 勘察单位全称资质等级证号 设计单位全称资质等级证号 施工单位全称资质等级证号 监理单位全称资质等级证号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备案事由: 该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合格验收,备案文件齐全。现报送备案。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代表(签字): 报送时间:年月日 竣工验收意见 勘察 单位 (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设计 单位 (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施工 单位 (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 单位 (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建设 单位 (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 内容份数验证情况备注 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2、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4、质量合格文件 (1)勘察部门对地基及处理的验收文件 (2)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3)监理单位签署的竣工移交文件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文件 5、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6、有关质量检验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规划许可证及其它规划批复文件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批准使用文件 9、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0、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11、住宅质量保证书 12、住宅使用说明书 1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4、其他文件 (1) (2) (3)

陕西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陕西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章):旬阳县棕溪镇中心学校 工程名称:旬阳县棕溪镇枣园小学综合楼建设及改造工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

填表说明 1、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2、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机关、监督机构各存一份; 3、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 4、报告须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各专项验收应符合要求: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有关安全和功 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单位提供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 证书。

竣工项目审查表(一) 工程名称旬阳县棕溪镇枣园小学综合楼建设 及改造工程 工程用途综合楼用房 工程详细地址旬阳县棕溪镇枣园社区一组 工程规模结 构 类 型 建筑 工程 70.88万元地上二层地下/ 层总高度7.4m 市政 工程 / 建筑面积444.74㎡ 抗震设防 烈度 6度 设计使用 年限 50年 竣工验收日期年月日注册监督号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旬阳县棕溪镇中心学校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陈立平项目负责人吕万洋 勘察单位 单位名称安康市建筑设计院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丙级 263704-kb 法定代表人李颉 项目 负责人 师充明 注册勘察师 证书编号 陕测6100900622 设计单位 单位名称旬阳县建筑设计室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丙级 A261004607-4/1 法定代表人王军 项目 负责人 康晓晋 注册结构工程师 证书编号 6100460-S000 1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乙级 E261004913-4/3法定代表人梁文耀 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张红卫 注册 证书编号 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陕西旬阳大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贰级 A27 2/4 法定代表人杨荣玉 项目 负责人 吴世兵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陕 261091118960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范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X X 省 建 设 厅 制

勘察单位意见 按勘察报告进行了设计、施工。 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 2001年4月12日 设计单位意见 按设计文件完成施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 2001年4月12日 施工单位意见 工程质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自评优良。 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 2001年4月12日 监理单位意见 工程质量优良。 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2001年4月12日 竣工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同意验收。 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 2001年4月12日

工程名称常青花园中学教学楼工程地址常青花园康居三路26号工程规模 7669㎡工程类别二类结构类型框架 规划许 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或 开工时间 监督注册 号 420103-2000- 659 开工时间 2008年8月8日竣工验收日期2001年4月8日参建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武汉新世界康居发展有限公司一级×××××××××勘察单位:武汉市勘察设计院甲级×××××××××设计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甲级×××××××××施工单位:华兴建筑公司一级×××××××××监理单位:湖北土木监理公司甲级×××××××××监督机构: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本工程已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条件具备,备案文件齐全,现报送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负责人:××× 报送时间:2001年4月20日

备案机构处理意见: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5、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市政基础设施 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实验资料;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 者准许使用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规定的工程质量维修书; 8、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9、备案机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备案意见 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2001年4月22日收讫,文件齐全。 (公章) 2001年4月22日 备案机构负责人×××备案经手人××× 注:1、本表用钢笔、墨笔填写清楚; 2、本表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保送单位公章,并说明原件存放处。

竣工验收备案表与交房

《辽宁省物业条例》第四十四条,是否解决《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争议之我见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为商品房交付的法定条件,一直是商品房买卖关系中纠纷不断且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一方面,建设单位即开发商基于预售商品房在建设中及各项手续办理中的不确定性,为了规避逾期交房风险,通常在合同中约定,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具备交付条件,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商品房交付条件。另一方面,购房者基于对房屋质量的担忧及对政府有关部门的信任等原因,在交房时则往往要求建设单位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则以未达到交付条件为由拒绝收房。相关纠纷涉由此产生,而司法实践对此问题的裁量尺度也不尽相同。尤其是2018年《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实行后,其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新建物业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向物业买受人办理物业交付手续”,有关矛盾更显突出。本文从有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角度对《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为法定交房条件进行探讨,并针对相关情形提出建议。 一、关于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有关法律规定 (一)国家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层面 有关规定散见于《合同法》第279条、《建筑法》第61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第11.0.1 条等根据述规定可见: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仅要求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必须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并要求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完成备案。但对于达到交房条件的验收合格文件到底是建设单位及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共同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未给予给出答案。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第11.0.1 条虽然明确规定“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但其作为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标准,非认定合同条款是否有效的有效法律或行政法规且该规范仅适用住宅,对于同属商品房的公建等房屋并不适用。 (二)地方性法律、法规层面

最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清单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清单 1.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原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4.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质量自评报告(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原件,盖施工企业公章) 5.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项目总监签字、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原件,盖监理企业公章) 6.监理评估报告附件(需施工、监理单位核查签署意见,并且签字盖章齐全) 6.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6.2屋面及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6.3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4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5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6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7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8有环保材料要求的环保性能检测报告核查记录 6.9节能材料及外墙外保温工程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10饰面砖、粘接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11钢结构材料合格证和工程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12其它材料、构配件核查记录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验收合格证(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9.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公建及住宅工程须提供,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10.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表或竣工备案单(指含有人防工程的就必须提供) 11.专项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人防、电梯) 12.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或档案验收意见反馈单 13.单位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单(指市管工程) 14.水、电、通风空调工程检测反馈通知单 1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反馈通知单 16.初装饰、甩项验收工程的审批手续(市管工程由市站有关领导审批,区管工程由区质监站有关领导审批) 1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交存原件) 1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9.竣工工程款支付证明(乙方盖章存原件)

商品房竣工验收到交房全流程介绍

商品房竣工验收全流程介绍 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虽是房地产商自己填写,但要得到有关部门同意备案,是需要向备案部门提供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人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的,购房人可由此知道房地产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原来规划的要求。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看到备案表的正本,并检查上面是否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是国家强制性规范。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应向买受人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交付的商品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房产证的办理,一旦将来发现该房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则始终无法办理。?根据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7)、工程质量保修书;(8)住宅质量保证书;(9)住宅使用说明书;(10)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签署意见的竣工结算;(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质量监督站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加盖备案专用章;对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这时,共计四页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才是一份完整的备案表。?另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缺少任何一项,买受人不能接受。?需要注意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是建设(开发商)、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建设行政机关各方,就完工的建筑物的施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所作的验收报告,并不能证明该建筑物没有质量问题,如果该商品房确有质量问题,主管单位可以收回备案表,责令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全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开发商与购房人签署的,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具备交付条件,也需要购房人来验收确认。?一、购房者收房步骤 购房者收到交房通知单后的收房步骤: 1.在规定的时间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资料包括: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

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

附件一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

注:1、提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质量监督手续、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同本表一式三份,逐级上报至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2、陕西省级文明工地在城市规划区内申报面积为西安市20000㎡以上(含),其它各市(区)城区内为10000㎡以上,各县(市、区)为6000㎡以上。 3、房屋建筑工程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前、其他工程应工程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备案。 4、1万㎡以下的工程,设一名安全员,1~5万㎡的工程,设不少于两名安全员;5万㎡以上的工程(含5万㎡),设不少于三名安全员,且按专业配备。 5、创建文明工地计划和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另附材料。

附件二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总表 可设一正一副两名项目经理,3万㎡以上的工程,可设一正两副三名项目经理;③夏季职工宿舍有空调、冬季洗浴、有供暖、远程监控系统、节水型洗车机,使用安全标准化设施的,每项目各加1分,设有亲属探亲房、亲情电话、节能型灯具各加0.5分。

第一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与环境保护表1-1 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

第一部分 施工现场管理与环境保护 表1-2 验收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人: 注:1、※符号为否决项目; 2、扣减分数不得大于该项应得分数;3、当一个项目有多处不合格,在对应序号√上按数划点,数点累计扣分;4、该表换算到总表得分= 应得分 该表实得分 20

陕西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陕西省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章):学峰、治川 工程名称:凤凰花园5-6单元商住楼(拆迁安置楼)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

填表说明 1、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2、竣工报告一式四份,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施工、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部门各存一份; 3、报告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 4、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有下列附件复印件; (一)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竣工报告 (二)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质量检查报告(三)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勘察、设计文件和变更通知质量检查报告 (四)施工图设计(抗震)审查报告 (五)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出具的认可文件(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问题的结果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

竣工项目审查表(一)

1 竣工项目审查表(二)

审查人签字; 2 竣工项目审查表(三)

审查人签字: 3 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实施情况 验收住宅机构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竣工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组织竣工工程质量验收,不得简化程序。 建设单位人员签名表 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参加人员签名表

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活动(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工程已进行预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预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并通知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质量部门、项目经理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附件1、附件2)。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写要点见附件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编写要点见附件4)。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复试报告,以及建筑节能、幕墙、室内环境、通风与空调、智能化、消防工程等功能性检测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了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验收组长一般由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验收组根据工程专业性质可分若干个验收小组(房建工程一般分工程资料、土建和设备安装三个验收小组;市政道路一般分工程资料、外观和实测三个验收小组)。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安装和装饰装修等主要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竣工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