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概论(讲义)2017.8

公务员法概论(讲义)2017.8
公务员法概论(讲义)2017.8

公务员法主要内容和公务员管理有关说明

同志们:

根据培训安排,我想借此机会给大家介绍一下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以及与暂行条例相比的创新之处。同时,结合授课内容,给大家通报一下我市政府系统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由于公务员法涉及公务员管理的各个方面,内容比较丰富,而今天的授课时间却比较有限,因此,只能采取重点讲解的方式进行。为便于大家掌握,我将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大致概括为科学管理、优化更新、激励保障、监督约束四个机制。讲解时,若涉及到创新之处,我会重点强调一下,不再具体展开。大家对公务员法及其单项法规的深入学习和全面掌握,还要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边干边学。在我讲授前,先向大家介绍一下西安市公务员局机构职能和人员等情况。

西安市公务员局设立于2009年12月,曾为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内设机构有综合处、职位管理处、录用与考核奖惩处、培训教育处4个处室。处级领导职数6名,行政编制共20名。2015年机构改革调整为直属机构,行政编制18名。公务员局局级领导设1正2副,局长由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宁君担任,副局长是我和邓晓宇担任。李局长分管职位管理处,我分管综合处,邓局长分管录用与考核奖惩处、培训教育处。综合处处长是谢星燕,处室主要职能是公务员统计、行政系统公务员信息数据库分中心管理、参照单位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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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申报等;职位管理处处长是司军,处室主要承担公务员调任转任、副处级及以下职务任职备案、公务员登记、辞职辞退、交流与回避以及代政府人事任免等;录用与考核奖惩处处长是郭九洲,处室主要职能是全市行政系统公务员招录、公务员日常考核、奖励、惩戒以及申诉控告等;培训教育处处长是王家长,处室主要担负全市公务员四类培训、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等。

下面,我就公务员法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以简要介绍交流。大家都知道,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由原国家主席胡锦涛签发了第3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公务员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制定和颁布,结束了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没有大法的历史,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大空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管理进入了法制化阶段,在干部人事法制建设和整个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部法律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加强公务员监督,为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勤政廉政,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993年出台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分为18章88条。公务员法分为18章107条。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继承和发扬了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优点,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积极吸收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干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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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成果,并借鉴了国外好的做法。从内容上看,更加系统、完整、丰富和健全,并在许多方面有所创新,有所发展。由于公务员法的主要指导思想是,着力解决好当前公务员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因此,这部法律的创新之处比较突出,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打破单一管理模式,对职位分类制度进行了创新;二是突出“用人制度”,强调了优化更新机制;三是注意塑造公务员的公共精神,健全了激励保障机制;四是实现了权利和义务相平衡,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

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科学管理机制

公务员法体现科学管理原则,从管理基础而言,主要指范围界定和职位分类制度。

1.范围界定

——暂行条例规定,政府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国家公务员;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部分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为参照机关;履行政府职能,使用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为依照单位。可以看出,国家公务员范围太窄,而且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实行参照管理,显然同我国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干部管理现状极不相符。

——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公务员,是指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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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部分群众团体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一并纳入公务员范畴,且去掉“国家”二字,既符合我国政治体制,又同国际称谓接轨。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同西方国家有别。可以说,公务员法所建立的是一套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法在界定公务员范围时除上述考虑外,还主要考虑了以下三点:

一是各类机关都是履行或实际履行国家管理职能或是与执政参政有关的公共职能机关。也就是说,其工作人员从事或者实际从事的都是国家管理或与国家管理有关的公共事务。

二是原参照机关的工作人员均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费用支付薪酬。因此,应由国家通过立法对其依法管理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是我国党政机关的干部队伍是一个有机整体,对其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共同要求,在管理方式上有共同特点。从实际看,公务员制度的原则精神、基本要求、主要规定等,对其都是适用的。

2.职位分类

职位分类在暂行条例中单设一章,但只有两个实质性内容。一是对公务员的职务,划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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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序列;二是对上至国务院总理、下至副科长10级领导职务和上至巡视员、下至办事员8级非领导职务,设定了15个级别和相应的职务工资档次。严格来讲,这不是职位分类,而是职务分类。而且这种分类过于单一,不能体现多元化和专业化特点,难以体现职位设置的针对性、可比性和有效性,难以为基层公务员提供合理的晋升台阶。

公务员法中的职位分类制度,既吸收了我国传统品位分类好的做法和经验,还借鉴了西方国家职位分类做法,同时又不搞标准职位分类。应该说,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导向,兼顾品位分类合理因素,与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

公务员法针对过去公务员管理特别是职位分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新设计了职位分类制度和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旨在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公务员晋升渠道单一,“职务本位”现象突出;二是缺乏适合各类公务员成长规律的多样化职务序列;三是原职务设置为公务员提供的晋升台阶过少。按照由粗到细、逐步完善、留有空间的设置思想,以激励保障为主线,以高素质为核心,以优化管理保障为目标以及“适才适用”、“适才适遇”两大基本理念,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由此不难看出,虽然明确了三大类,但实质上除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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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立了第四类即司法类,为法官检察官设置。

从管理学角度出发,没有分类,就没有科学的管理。因此,公务员管理基础在分类管理。2006年1月公务员法入轨施行时,《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规定(试行)》一起执行。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这对下一步公务员管理水平迈上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的台阶,起到决定性作用。既然说到分类管理,我要强调说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位设置的空间问题。

——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设置办法与过去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原助理巡视员的名称规范为副巡视员,原助理调研员的名称规范为副调研员。

公务员法对综合管理类职位的级别设置及其与职务的对应关系进行重大调整,这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以前设置15个级别明显过少,不少人的级别工资出现了倒级差甚至是几个倒级差现象。新的级别设置办法遵循了三大原则:一是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原则;二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原则;三是向基层倾斜的原则。确定级别的依据,公务员法第19条规定:“根据所任职务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也就是说,公务员级别晋升可分为职务晋升、考核晋升、奖励晋升。同时,对人民警察、海关和驻外外交机构人员,公务员法第20条规定,要设置同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机关中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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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在机关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机关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这类职位具有三大特征:一是纯技术性。一般不直接参与公共管理,不具有行政决策权;二是低替代性。即与其他类别职位的替代性不强,应尽量避免跨类别人员流动。其人员交流应以工作性质、业务特点相同或相近的职位为主;三是技术权威性。其提供的专业技术结论不受行政领导干预,权威性只体现在技术层面上,仅为行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决策支持,最终的行政决策权仍属于行政领导。只有同时符合这三大特征的职位,才可列为专业技术类职位。目前,具体职务设置办法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正在征求意见中。初步了解的专业技术类职务层次,相当于综合管理类职位中巡视员以下,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层次。设置为一级、二级总监,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一级至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基层行政机关中履行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两大特点:一是纯粹的执行性职责,即只对法律、法规具有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不具有裁定权;二是现场强制性,即处于一线,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实施监督、处罚、强制和稽查。这类公务员在录用上,采取竞争性考试的办法;在考核上,增加社会评价因素;在培训上,将任职培训与日常培训紧密联系。对这类职位,同样具体职务设置办法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正在征求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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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了解的行政执法类职务层次,相当于综合管理类职位中副巡视员以下,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层次。设置为督办,一级至四级高级主办,一级至四级主办,一级、二级行政执法员。

总之,对公务员的职位进行合理划分,在此基础上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是实现公务员管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是公务员法明确的改革方向。职位分类的具体工作包括:职位调查、职位设置、编制职位说明书,确定职务与级别等。可以说,内容较多、难度较大,是公务员法实施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一个难点工作。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在公务员分类管理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就我市而言,2014年开展了市区两级公务员职位设置工作,2016年1月对高陵区和三个县职位设置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因此,如果中、省出台后续管理办法,我们就能及时跟进。希望同志们通过这次培训,能进一步加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以便今后能尽快介入实际工作。

(二)优化更新机制

公务员法的优化更新机制主要包括:录用、职务任免、培训、交流、辞职辞退、退休6个环节。

1.录用

——在公务员录用方面,争议最大的是,如何协调司法考试与公务员考试的关系。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公务员队伍补充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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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考试录用制度。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职务的,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在协调这两类考试的关系上,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主张“两考”,另一种意见认为通过司法考试即可。对此,公务员法第45条第3款规定:“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中公开选拔”。也就是说,重点是司法考试,但必须经过公开选拔的程序。具体怎么操作,由中组部、人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调后作出具体规定。可以肯定的说,既不会是“两考”,也不会是单纯的“一考”。大家可以看到,公务员法第31条规定,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这就把公务员职位划分为一般性职位和特殊性职位两种,不同职位可采取不同的录用形式。

——录用的主管机关。公务员法第22条规定,地方公务员的录用,权限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但也明确规定,必要时,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备注说明:“授权”一词表述,从法律意义上不太严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该没有此“授权”权限,只能是“委托”)

——录用的条件、方法、程序,包括试用期制度等,虽然更加完善、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但是基本要求同过去是一致的。

公务员录用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多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及省上的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实际规范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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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各级机关和参照单位选拔了一大批人才,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一定贡献。公务员法实施后,我市参与组织或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委托组织了历次的招考,共招录公务员7000余名。今年我市计划招录788名公务员,截止目前,已顺利完成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体检工作,待完成考察政审和公示工作后便可办理录用手续。

可以说,经多年实践,我市公务员录用工作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程序和模式,一方面严格遵照国家及省上大的原则和政策,另一方面又能结合我市副省级城市的实际,不拘泥于上级的条条框框,以尽量选拔出高素质人才为原则,提出了我市自己的选才思路:一是注重个人素质和实际能力,不搞学历歧视。凡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且符合考录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都可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二是对区县等基层职位,不作学位限制,专业一般设置为大类甚至不作专业限制,已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三是除一线执法、偏远地区职位等特殊职位确系工作所需外,不作性别方面的限制。

2.职务任免

——关于公务员的任免方式。暂行条例规定有四种:即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和考任制。而公务员法第38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并将“聘任制”单列为一章,去掉考任制。从管理来看,任免种类仍与过去一样,主要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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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初任、升任、降任、转任、调任、兼任、复任、免职。

——关于任期制。公务员法第38条第2款规定:“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这与过去有所不同,过去的任期制,只涉及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即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公务员法将任期制扩大到各级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考虑到对各单位领导成员的副职,也应适时轮岗转任。具体规定,由国家另行作出。

——关于公务员兼职问题。公务员法与暂行规定的主要精神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国家已基本确定,公务员一般不得在企事业单位兼职,特殊情况除外,主要指以工业矿区为主体的城市,为协调政企关系,地方和企业领导人可实行交叉任职,但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关于公务员最高任职年龄。公务员法对此未作出规定,因为新设立的领导成员任期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替代最高任职年龄的限制。

刚才介绍了我局职位管理处职能,其中在职务任免方面,主要有三项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市政府系统机关及参照单位处级以下(不含处级领导职务任职备案)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及职数管理工作;二是指导区县公务员管理部门,做好区县政府系统机关及参照单位非领导职务设置及职数管理工作;三是依照地方政府组织法和行政任免办法,负责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决定任免人员的手续和办理市政府任免人员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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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此机会,我重申一下我市非领导职务设置及职数比例方面的规定:

2009年11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印发了《陕西省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其中第四条、第五条对我市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比例予以明确。

(一)市级机关设置巡视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和副巡视员职数,不得超过局级领导职数的1/3,其中巡视员不得超过巡视员和副巡视员职数的1/3。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数的50%。

(二)区级机关设置调研员以下非领导职务。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数的1/3,其中调研员不得超过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数的1/3。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数的50%。

(三)县级机关,设置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数的50%。在2015年中办14号文件《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了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数按“三定方案”核定的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之和的50%掌握,即乡镇机关可以设置科级非领导职数。

3.培训(公务员法第十章)

——关于“按照职责要求和提高素质的需要”组织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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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这是公务员法针对过去培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培训工作落不实;二是参加培训极不平衡;三是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因此,公务员法第60条明确规定:“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在整个培训立法上,主要体现了三方面内容:一是强调公务员参加培训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二是强调有针对性的分级分类培训;三是注重能力建设是公务员培训的目的。

——培训的种类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与暂行条例不同的是,公务员法强调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近年来,我局培训教育处在完成“四类培训”的同时,结合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工作,先后对新进入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指导区县公务员管理部门开展培训工作。从2011年开始至2016年底,我们开展了公务员网络培训课程,培训学习共40668人次。今年,我们还将以打造西安铁军、助力大西安建设为目标,开展多期不同主题班次的培训。

4.交流

——公务员法第63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与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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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交流制度更为灵活,更加符合形势发展的需要。

——交流的方式为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三种。

调任,是指从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即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中,通过考察或考试考察等方式,调入到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2008年2月,中组部、人事部印发了《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同年4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转发了《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转任,是指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通过职位的转换的方式,即改变职位和人事关系,但不改变原有公务员身份。转任的作用主要在于对公务员多岗位的培养和锻炼。2014、2015年连续两年中,全市行政系统开展了公务员公开遴选,共为市级行政机关遴选公务员33名。在中省暂没有出台转任规定的情况下,我们结合实际,2016年10月,以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编办名义联合印发了《西安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28个单位共约370余人进行了轮岗交流,有力地促进了公务员队伍人员交流。

挂职锻炼,主要情况有到上级部门挂职和到基层挂职。从其交流目的而言,就是要培养和锻炼后备干部出发,通过挂职,使干部扩宽视野,能力素质得到提升。

5.辞职辞退

——暂行条例规定的辞职,属于自愿辞职范畴。而公务员法规定的辞职种类有四种: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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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责令辞职。这四种类型,专指领导职务人员,其中,因公辞职和自愿辞职,适用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仅适用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规定这四类辞职类型,主要是考虑到合法性、个人权益、严格要求和政治责任方面的不同要求。

——辞职的其他肯定性条件、限制性条件、辞职程序、法律后果与暂行条例基本相同。

——辞退。从公务员法规定的辞退公务员的肯定性条件和限制性条件与暂行条例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对原肯定性条件“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进行了完善,具体为在“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后增加了“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的表述,强调了公务员的任职资格。它是一种人事管理的方式。

从掌握的情况看,公务员法颁布实施11年来,我市政府系统中辞职和被辞退的公务员不足300名,这就说明,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开展得还不够充分。要激发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公务员奖惩制度,打破机关内部存在的“铁饭碗”、“大锅饭”和“老好人”现象,不断强化公务员的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

6.退休

——公务员法第87条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着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这个规定比较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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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不像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男性公务员60岁、女性公务员55岁为退休的法定年龄。2016年,国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女干部延迟退休年龄的通知,明确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女干部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到60岁退休。

——退休仍分为强制退休和自愿退休,年龄和工龄仍是两大主要因素。

(三)激励保障机制

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包括考核、职务升降、奖励、工资福利保险四个环节。

1.考核

——完善了考核内容。对公务员的考核,强调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相对暂行条例而言,增加了对廉政情况的考核。

——细化了考核等次。恢复了暂行条例颁布前,即1993年以前的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相对暂行条例而言,增加了基本称职等次。

——明确了平时考核。2015年,国家出台了《公务员平时考核规定(试行)》。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于2007年1月施行。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西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和细化,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一是对考核办法进行了完善,在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同时,增加了群体与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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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结合的办法;二是在“考核内容和标准”一章,增加了“考核时,要区分公务员的职位性质、职位层次,确定考核重点,细化考核内容”的表述,对担任正职及副职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细化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掌握比例。国家规定的比例为15%,最多不得超过20%。我市规定,对上年度评定为良好等次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统一按18%掌握;四是增加了对考核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表述;五是增加了对受党纪处分公务员的考核处理办法。

2015年,建立了全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系统。今年上半年,我们又起草了《西安市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现正在与市委组织部研究修改中。

2.职务升降

——将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确定为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法定形式。公务员法第45条规定:“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第2款又规定:“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但方法和程序必须按照中央《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开选拔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暂行规定》中要求的方法和程序进行。这是公务员法与暂行条例在职务升降制度上的主要变化。

——其他部分,如职务晋升的基本条件、程序、越一级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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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职等规定没有多大变化。

3.奖励

——奖励的原则、条件、种类、权限、方法都没有变化。唯一变化的是,暂行条例规定物质奖励只能奖励公务员个人,公务员法在此基础上规定,物质奖励还可以奖励公务员集体。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奖励基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2008年5月,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联合转发了中组部、原人事部制定的《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接到省上的文件后,我市也及时进行了转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对奖励的条件和种类、权限和程序、奖励的实施及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年初,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关于做好公务员及时奖励工资的通知》,拟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名义联合下发。

在2011年,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了《陕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批权限、程序有关规定予以贯彻执行,其中核心部分主要有三点:“一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举办的面向各部门或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都属于规范管理的范围,但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属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等,不适用省上的管理细则。二是评比达标表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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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实施的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须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由省委、省政府负责审批。三是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不与省级项目重复。”

4.工资福利保险

——工资制度的最大变化是归并减化工资结构,即将过去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结构”归并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结构”。同时,在职务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变过去定期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和级别工资为定期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和级别工资。此外,公务员工资还包括津贴、补贴、奖金。

津贴包括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补贴包括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奖金主要指年终奖金。

——在保险制度中增加了公务员的失业保险。

(四)监督制约机制

公务员监督制约机制包括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惩戒、回避、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6个环节。

1.义务和权利

——公务员法将暂行条例中公务员的8项义务、8项权利,变为9项义务、8项权利,基本内容保持不变。

2.惩戒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纪律仍界定为: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社会公德纪律,将暂行条例规定的14条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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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补充为16条。处分类别仍为6种,解除处分的规定与以前相同。

目前,对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而言,惩戒依据有2个:一个是公务员法,另一个则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对而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日常惩戒工作的指导性要强一些,也更有针对性。该条例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对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处分的权限、处分的程序、不服处分的申诉等内容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它的颁布施行,对进一步加强行政纪律惩戒工作,严肃行政纪律,督促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建设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3.回避

——回避的适用对象和情形与暂行条例的规定相同。公务员法在回避方面的创新之处在于,从法律上明确了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及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一般不得在其原籍、出生地、生长地所在的县(市)任职。

4.申诉控告

与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在申诉控告方面的变化有两个:

一是变一级申诉制为二级申诉制。也就是说,公务员若对人事处理不服,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机关或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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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05任务0017

05任务_0017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180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15 道试题,共 15 分。) 1. 村民自治的基础是()。 A. 民主选举 B. 民主决策 C. 民主管理 D. 民主监督 2. 首次将直接选举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县级及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的是() A. 1953年选举法 B. 1979年选举法 C. 1982年选举法 D. 1986年选举法 3. 到目前为止,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已达3000多个,共有委员() A. 30余万人 B. 40余万人 C. 50余万人 D. 60余万人 4. 将公务员范围扩大到整个行政系统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选举产生和政治任命的政务官在内的国家是() A. 英国 B. 美国 C. 法国 D. 日本

5. 我国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从改为士官之日算起,至少3年,一般不超过() A. 15年 B. 20年 C. 25年 D. 30年 6. 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 A. 各级政府 B. 街道办事处 C. 居民委员会 D. 社区居民 7. 中国的人民武装力量的根本归属权属于() A. 中国共产党 B. 全国人大 C. 中国人民 D. 中央军委 8. 公务员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受到辞退的时限之一是一年内累计超过() A. 15天 B. 20天 C. 25天 D. 30天 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一律由() A. 国库开支 B. 本级人大开支

C. 选区自筹 D. 选民自筹 10. 驻澳门特别行政区部队的构成主要是() A. 武装警察部队 B. 陆、海、空军部队 C. 陆军部队 D. 陆、海军部队 11.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限一般是() A. 拘留后一日内 B. 拘留后二日内 C. 拘留后三日内 D. 拘留后四日内 12. 中共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 A. 十六字方针 B. 四项基本原则 C. 人民民主专政 D.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3. 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检察员的任免,是由()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省级人大常委会 C. 全国人大 D. 省级人大 14. 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与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C 2C 3D 4A 5D 6C 7C 8C 9B 10D 11A 12B 13B 14C 15C 16D 17C 18A 19C 20D 21A 22B 23B 24D 25C 26A 27C 28A 29C 30A 1、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C)制度。 A .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B.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C.分类管理D.根据职位分级管理 2、以下情况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是(C)。 A .曾受到行政处分的B.曾被行政拘留的C.曾被开除公职的D.大专学历 3、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D)。 A .委任制 B .选任制C.聘任制D.任期制 4、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A .记过,十二个月B.记大过,十六个月C.降级,十八个月D.撤职,十八个月 5、去年中组部、人事部选派中央机关的干部到东北地区各级政府中交流任职,这种干部交流方式属于 (D)。 A .调任B.转任C.录用D.挂职锻炼 6、公务员法中规定的领导成员的辞职制度中,有一种辞职方式实际上是领导成员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 主动追究,请问是那种辞职方式(C)。 A .因公辞职 B .自愿辞职C.引咎辞职 D .责令辞职 7、公务员原系领导成员的在辞去公职后(C)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A .一年B.两年C.三年 D .四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C)起施行。 A .2005年4 月27 日 B .2005 年7 月1 日C. 2006 年 1 月1 日 D .2006 年7 月1 日 9、下列哪些人员属于公务员法所称人员?(B) A .在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人员B.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C.履行公职的人员 D .行政工作人员 10、下列人员符合公务员条件的是哪个?(D) A .张三, 28 周岁,研究生学历,患精神分裂症 B .李四, 17 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品行 C.王五为美籍华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 .赵六, 22 周岁,身体健康,大专毕业 11、根据公务员法,(A)有权对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C.省级政府 D .地方政府

最新公务员演讲稿的范文及格式

最新版演讲稿的范文及格式 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事: 大家好!首先感谢××党委给我提供这样一个良好的机会,让我有幸参加今天的竞选。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是大势所趋,是时代的呼唤、现实的选择,是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是新时期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参加竞争的目的,并不是想伸手向党和人民要官,而是想通过竞争来展现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追求进步,主动给自己更大的压力,并积极化压力为动力,勇挑更重的担子,敢负更大的责任,更好地为××工作服务,为本单位的文秘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通过自己勤奋的工作来实现新的人生价值。 我今天参加主管文秘的办公室副主任这一职位的竞选,我认为自己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是思想上进,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我能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依法办事,为警清廉。 二是努力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我自1992年参加××工作,十一年来,先后从事××工作三年,××工作两年,××管理干事三年,办公室秘书三年,无论作什么工作我都能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并能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撰写××工作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三篇,其中,《试论新时期教育改造工作的主要矛盾及其对策》一文获全省××系统论文比赛三等奖。在平时的工作中,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力求把每一项工作作得更出色,尽量把领导交付的每一次任务完成得更好,调入本单位后,在近四年的考核中,有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三是勤奋学习,较熟悉文秘工作业务。2000年调入办公室后,单位先后三次送我参加文秘工作培训,使我系统地学习了新闻报道、保密工作和公文写作知识,我也自学了大量文秘业务书籍,并认真作了两大本读书笔记,更为重要的是,在日常的写作实践中,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大量的指导和帮助,从而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很快,从采写信息到编辑简报,从写一般通知到写重要报告,从撰写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专利法

专利法 ◆专利权的特殊权属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授予的先申请原则及优先权 第九条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的内容 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

《公务员法律制度》课程教学大纲

《公务员法律制度》课程教学大纲 一、《公务员法律制度》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02130022 (二)课程英文名称:Legal Rulers for Officials (三)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学生 (四)课程性质: 该课程是一门专业方向课,研究的是公务员法的原理、原则和制度。既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又有一定的实践性。 (五)教学目的: 本课程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又有一定的实践性,特别是在我国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的今天,开设这门课程有利于学生了解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作 法,明确在我国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了解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和 指导原则,掌握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基本内容,同时联系实际工作,推动国家公 务员制度的具体实施。 (六)教学内容: 本课程主要学习的是公务员法的原理、原则和制度。共由公务员法的基本原理和公务员的基本法律制度两大部分组成。 (七)教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学时数:32学时 学分:2 学分 学时数具体分配: (八)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为主要教学方式,辅之以实践教学。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比例评定,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上课纪律、讨论表现、作业等。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 第一章公务员法的基本理论 教学要点: 理解公务员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公务员法的概念与特点;公务员法的渊源与体系;公务员法的产生与历史发展;我国制定公务员法的意义;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公务员法律关系等。 教学时数:6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公务员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一、公务员的概念、特征 二、公务员的分类 第二节公务员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公务员法的概念 二、公务员法的特点 第三节公务员法的渊源与体系 一、公务员法的渊源 二、公务员法的体系 第四节、公务员法的产生与历史发展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法的产生与历史发展 二、我国公务员法的产生与历史发展 第五节我国制定与实施公务员法的意义 第六节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 一、公务员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二、影响公务员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因素 三、我国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 四、我国公务员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七节公务员法律关系 一、公务员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二、公务员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公务员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 四、公务员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原因 五、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及其双重身份 考核要求: 一、公务员的概念、特征与分类(领会) 二、公务员法的概念与特点(识记) 三、公务员法的渊源与体系(领会) 四、公务员法的产生与历史发展(识记) 五、我国制定与实施公务员法的意义(领会) 六、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领会) 七、公务员法律关系(领会) 第二章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 教学要点: 掌握公务员的品位分类与职位分类;了解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 教学时数:2学时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 从历年真题来看,每年涉及公务员法的内容均有一至两分,而且不管是否涉及,对于每个有志于跨入公务员队伍的考生来说,公务员法都是必需要掌握的内容。 【重点法条】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条: 第一百零五条本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意思分解】 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还包括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公务员,甚至包括中国共产党员及民主党派的机关工作人员、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军事机关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法》意义上的公务员。 【真题回顾】 (2008年上海真题) 99、《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中属于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是(A ) A 依法履行公职 B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 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重点法条】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快捷记忆】 国籍八宪品身化,不录开除受刑罚。 【快捷记忆】 (2008年江苏真题C类) 29、根据《公务员》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是( C D )。 A 曾因违纪受过处分的 B 曾因个人原因辞去公职 C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D 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三十二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意思分解】掌握公务员任职的基本条件,说明一下,这是一般条件,《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较高些。特别要注意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几类人员。另外公务员的试用期为1年,与《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期限不同。 【重点法条】 第二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意思分解】了解一下,什么组织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招录。(省级以上) 【重点法条】 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公务员法》课程教学提纲

1.学分:3 学时:45 (课内讲授:36实验实训:9 课外安排:) 2.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 3.适用专业:本科 4.先修课程:宪法 5.选用教材:关保英主编:《公务员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6.参考书目: 1.《各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黄达强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年版。 2.《现代公务员制度研究》皮纯协、张焕光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8年版。 3.《国家公务员制度讲话》苏玉堂主编,劳动人事出版社,1988年版。 4.《中国公务员制度概论》李和中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7.教学形式:课堂讲授 8.考核方式:考查 课程基本情况

教学目的: 开设《公务员法》这门课程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从目前高校学生的就业情况看,相当大的一部分本科毕业生都报名参加全国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因此,极有必要使其学习和了解关于公务员的基本知识,尤其是,我们学校是政法类院校,本科生毕业后从事公务员职业的更是占毕业生的一个很大比例,开设一门有关于公务员基本知识的课程就更有针对性和重要意义。 (2)通过对国家公务员法的概念及特征及行政职务关系的概念、特征等基本原理的学习,能够掌握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等相关的操作程序。以及公务员的申诉与控告的操作,为将来力争走上公务员岗位同学提供理论基础及岗前培训。 (3)作为一门法学课程,《公务员法》是一门调整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各种关系法律规范的科学,主要讲述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公 务员的录用、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内容,其对于促进国家机关对 公务员的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有着极为重 要的意义。 本课程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对国家公务员的概念与特征、公务员法的概念、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行政职务关系的概念与特点,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职位分类的概念及主要内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与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等内容有较全面的了解。教学中,授课教师将会注重 教学目的及要求 通过基础概念、基本原理的熟悉,引入实践案例,在以案说法的基础上加强学生对概念、原理的融会贯通。 教学要求: 本学科重点介绍国家公务员的概念与特征及公务员法的概念、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行政职务关 系的概念与特点,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职位分类的概念及主要内 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与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 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等内容。 本课程是大学本科的任意选修课,在教学上要使学生对中国的公务员制度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与掌握。同时要求学生对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发 生发展情况也要有一个初步的掌握以拓宽其理论视野。 1.注重培养学生对公务员法领域的法律概念和原理的司法实践运用。 2.课堂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作为知识的传授者、司法实践的引领者,理论争议启发者。 3.课堂注重模拟法律环境,使学生语言表达与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得到良好的发挥与锻炼。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乡镇公务员演讲稿

劳动是幸福的源泉,奋斗是梦想的路径。让崇尚劳动创造蔚然成风,让通过诚实劳动赢得美好生活成为社会共识,让我们矢志奋斗、共享人生出彩机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好! 我来自**镇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基层公务员,很荣幸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无畏艰辛笑声响,劳动光荣美名扬》,3个月前,怀着梦想,怀着期待,怀着激情,来到了**县**镇这片陌生的土地,走上了基层公务员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经历了3个月的适应和磨练。对人生来说,3个月也许很短暂,但对于初出校门的我,体会却是尤为深刻的。从开始的眼高手低,到现在体会到细节的重要性;从开始的拘谨和不适,到现在的坦然;从开始的人事不知,到现在与环境的融合,对业务的了解。3个月的成长,一步步迈向成熟。我由衷的感觉到,组织的培养、领导的重视。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指挥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基层干部直接接触和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是组织和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

那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乡干部呢?我认为要多措并举,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形势、新任务对乡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乡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一种精神追求。要坚持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农业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现代信息网络知识,增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做好乡镇工作的水平。同时,善于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请教问计,及时发现总结群众创造的新经验、新办法,努力在实践中提高工作本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开拓视野,增强本领,真正达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目的。 其次,要脚踏实地、努力工作,竭尽全力为老百姓多办实事、办好事。乡镇工作说到底就是群众工作,就是要办好群众的事。因此,在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经常深入农户,走进田间地头,倾听群众呼声和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竭尽全力地为老百姓谋利益。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 再次,要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农村工作任务繁杂,难度大,工作条件艰苦,因此,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公务员法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务员法》复习讲义(重 点版)含真题 从历年真题来看,每年涉及公务员法的内容均有一至两分,而且不管是否涉及,对于每个有志于跨入公务员队伍的考生来说,公务员法都是必需要掌握的内容。 【重点法条】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条: 第一百零五条本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意思分解】 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还包括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公务员,甚至包括中国共产党员及民主党派的机关工作人员、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军事机关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法》意义上的公务员。 【真题回顾】 (2008年上海真题) 99、《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中属于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是(A ) A 依法履行公职 B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 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重点法条】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快捷记忆】 国籍八宪品身化,不录开除受刑罚。 【快捷记忆】 (2008年江苏真题C类) 29、根据《公务员》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是(C D )。 A 曾因违纪受过处分的 B 曾因个人原因辞去公职 C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D 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三十二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意思分解】掌握公务员任职的基本条件,说明一下,这是一般条件,《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较高些。特别要注意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几类人员。另外公务员的试用期为1年,与《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期限不同。 【重点法条】 第二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意思分解】了解一下,什么组织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招录。(省级以上) 【重点法条】 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公务员法复习提纲(完整版)PDF.pdf

国籍取得的方式及其我国的混合主义原则。 国籍的取得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因为出生而自然取得的国籍,二是因为加入一国而取得该国国籍,对于因出生而取得的国际,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主要有三项原则: 1.血统主义原则,即确定一个人的国籍及其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依据,而不问其出生地为何国; 2.出生地主义原则,即以出生地作为子女取得国籍的依据,而不问父母属于何种国籍; 3.混合主义原则,即将血统主义原则和出生地主义原则结合起来确定子女的国籍。 我国国籍采取血统主义为主并辅之以出生地主义混合方式取得。即:父母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加入中国国籍 申诉和控告制度的异同 公务员申诉制度是关于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有权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人事处理决定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受理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制度。 公务员控告制度是关于公务员对于机关及其领导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制度。 1.申诉和控告的对象不同。申诉所针对的是公务员的人事处理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控告所针对的则是机关及其领导人侵害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2.申诉人和控告人自身的情况不同。申诉人自身涉嫌违法违纪,需要受到人事处理,但个人认为处理是不公正或有误。控告人一般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其合法权益不应受到侵害,但由于种种原因而被侵害了。3.申诉和控告对象不同。申诉一般是先请求原处理机关复核,原处理机关如果不予复核或公务员对复核决定仍不服,再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级机关申诉。控告则可直达上级机关或专门机关。 4. 申诉和控告被受理后的处理不同。申诉被受理后,有关机关一般只作书面审理和处理决定。控告被有关机关受理后,有关机关则要立案调查,并区别违法侵权行为的不同情节予以处理。对违法不犯罪的行为人可直接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犯罪需判刑的行为人,要移送司

2017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行测)

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 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在此发布。本套真题来自考生回忆,由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整理。 一、言语理解与表达 1.由于高密度地养殖,大量饵料未被摄食,残饵溶解所生成的氮、磷等营养物质使海水污染严重,海南文昌海底珊瑚礁大量枯死,底部海域几乎成了“ _______”。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 人间地狱 B 明日黄花 C 不毛之地 D 穷山恶水 2.明清时期的苏州为鱼米之乡,河道纵横,水网密集。市镇多依水而设,既有利于市镇与相邻四方村落的 _______ 联系,又使得每一市镇影响的范围不是很大,从而形成乡村---基层市镇---中心都市的经济社会分层结构。市镇的分布相应呈_______结构。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广泛线性 B 密切网状 C 直接树形 D 动态蜂巢 3.一提到“地沟油”,人们都_______,往往第一反应是地沟油是一种质量极差、极不卫生非食用油。那么可不可以让地沟油_______呢?如果放宽思路就会发现,地沟油还是有用武之地的。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咬牙切齿物尽其用 B 痛心疾首点铁成金 C 深恶痛绝变废为宝 D 众口一词脱胎换骨 4.据统计,目前世界上约有7000种语言,其中近一半左右的语言使用者不到一万人,差不多有四分之一的语言使用者在一千人以下,有的语言使用者只有个位数。语言的_______在于使用,使用人口多寡是决定语言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因素。上述数据表明,人类社会的语言_______形势十分严峻。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 意义发展 B 生命衰亡 C 价值蜕化 D 功能演变 5.对大多数人来说,糖尿病并不陌生。然而,很多人对它的了解仅仅是_______。并非 _______,就发病而言,糖尿病可谓疾病之王。按照2013年的数据,中国18岁以上成年人的糖尿病发病率已经高达,患者绝对人数已经过亿。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 略知一二空穴来风 B 冰山一角危言耸听 C 道听途说杞人忧天 D 管中窥豹故弄玄虚 6.谈论国学,其视角有广狭之分,在“固守五经”与“兼及雅俗”之间,我倾向于后者。照理说,前者_____清晰且渊源有自,容易做成“大学问”,只是因不接地气,很难茁壮成长。后者则_______,兼及精神与物质、殿堂与市井、书斋与田野,更容易为广大民众接纳。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 脉络无往不利 B 历史所向披靡 C 边界无处不在 D 源头兼容并蓄 7.科普创作的要求委实非常高,既要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又要具备______的科学专业基础,甚至在这哲学、历史、艺术等领域都要有相当______。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 系统研究 B 全面学识 C 完备积累 D 扎实造诣 8.昆曲走向没落,在于其在大众市场中找不到一席之地而渐失群众基础。现代昆曲开始引入歌剧、交响乐等流行元素,打造通俗版昆曲,而不再______。没有一种文化可以将自己封闭起来,没有一种文化有资格_______受众群体,多一分包容,才能换来更长久的生命和更精彩的未来。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第一章 一、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1、人大制度是一种代议制民主共和制政体 2、人大制度是社会主义的代议制民主共和制政体 3、人大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代议制民主共和制政体 二、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我国人大制度由于特定的国情所致,具有以下特点: 1. 民主的基础更为广泛; 2. 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比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同类机关更大的权力; 3. 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使我国人大制度的实际运作呈现出一定的特色; 4.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人大制度紧密相连。 综上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实现形式,反映着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它直接关系到中国政治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政权的行使问题,因此,它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根源和所有者 2.“权力委托”与“权力丧失” 3.人民主权原则是人大制度的灵魂与基石 (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工人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健全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 如何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 1.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 2.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3.中国的民族现状不容乐观 (三)民主集中制 1.民主集中制:最早由列宁在1899年提出。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基础上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因 3.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什么是行政区划?中国的行政区划主要遵循哪些原则? 行政区划——国家将领土分级划分成若干区域,以便在各级区域范围内设立相应的一级政权机关,实现对全国的统一管理,这便是行政区划。 中国的行政区划主要遵循的原则: 1、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

最新-公务员奋斗演讲稿 公务员励志演讲稿格式,翅膀与黄金 精品

公务员奋斗演讲稿公务员励志演讲稿格式,翅膀与黄金 公务员励志演讲稿格式:翅膀与黄金 演讲人:石雅云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翅膀与黄金》. 听到这个题目,大家可能要觉得奇怪,翅膀和黄金看起来既无瓜葛也无矛盾,怎么把它们两个扯一块说呢?其实不然.让我们听听著名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诠释吧!他说:鸟的翅膀一旦缚上了金子,那么它就再也飞不动了.是啊!鸟儿有了这样沉重的负荷,还怎能飞得起来呢?鸟儿如此,人也一样;作为一名员,尤其如此,因为他们一旦在自己的身上缚上沉甸甸的黄金,那耀眼的光芒定会照得他分不清东西南北,那沉重的累赘定会让他丧失了高飞的本领. 当然,宁愿让翅膀缚上黄金的毕竟还是少数,花样年华的岁月谁不想自由地翱翔于天空;英雄辈出的年代,谁不愿崭露头角.在员队伍里,更多的还是廉洁自爱,摒弃黄金的优秀儿女,他们个个拥有一双善于飞翔的翅膀.正是他们以刚正不阿的努力,赢得了人们发自心底的赞许,正是他们用高贵的人格支撑起了共和国大厦,正是他们用清正廉明的形象,维护了国法不容亵渎的尊严. 大家可能还记得陈棉启同志吧!这正是国土人清正廉洁,无私. 奉献的楷模!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调解土地纠纷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难题.陈棉启同志怀着对农民兄弟的深切感情,走村入户,栉风沐雨,公正无私地处理了上千起纠纷,不但化解了矛盾,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戴.在他处理公事的过程中,他从不接收村民为感谢他所送的任何物品,从不接收基层安排的吃请,在被评为十佳勤政廉政干部时,他坦诚地说:我的工作不仅代表土地管理部门,更是代表党在为群众办事.我们要对群众负责,对良心负责,更要对党负责.他不正是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干部吗?他不正是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民公仆吗 很多年前,有一位学大提琴的年轻人去向本世纪伟大的大提琴家卡萨尔斯讨教:我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大提琴家呢卡萨尔斯面对雄心勃勃的年轻人,意味深长地回答:先成为优秀的人,然后成为一名优秀的音乐人,再然后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大提琴家.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还年少,老人回答时所透露出的含义我还理解不多,然而随着郑培民,任长霞等一批批党员楷模的涌现,这个回答就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 一、填空题 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4、《公务员法》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5、《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6、《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处分形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7、《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8、《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9、《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10、《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1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二、判断题(如果认为该说法正确,请在题后划“√”,否则划“×”) 1. 《公务员法》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2. 《公务员法》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3.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委任制。X 4.《公务员法》规定,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5.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领取兼职报酬。X 6.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7.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8.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9. 《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10.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X 11.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12.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

《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稿1》

《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稿1》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我是王益司法局的毕琳,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韩非子有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大家是否想过,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也许,你拥有了自由,可是,你的自由却是建立在侵犯别人的利益至上。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只能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是生活息息相关的,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他的束缚,我们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情,也都离不开他的帮助。有了法律,社会才有了和平,有了法律,社会才有了秩序。一旦法律缺失,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中,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而公务员作为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更是应该用自己的行为规范来给广大群众做出榜样。《论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试想,作为公务员的我们,尚且不知学法用法,那法律的制

定又有何用,我们又如何能在群众面前做到以身作则。 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所以培养我们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法律,还要懂得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正如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 刘备在教育刘禅是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学法用法,从我做起”,知易行难,他要求我们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更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任何一件小事,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

公务员法培训讲义

一、引言 (一)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务员法》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在总则中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在具体制度中体现党对各类公务员的统一管理。 2、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相适应,从现阶段国情出发,着重解决公务员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3、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同时吸收改革成果,完善公务员制度。 (二)《公务员法》的诞生:2005年4月27日。 二、《公务员法》要解决什么问题 (一)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1、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2、官员应当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 3、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 (二)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1、在现代社会,公务员不是国家进行管理的单纯工具,公务员与国家之间不是所谓的特别权力关系。 2、制定《公务员法》,应该关心公务员的生存状态和工作状况,使公务员有一种亲切感。 3、公务员也是权利主体,有着自己的正当利益,其合法权益也应予充分保障。(1)公务员奉献的回报:要么政治上发展;要么经济上发展。 (2)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一样,都应享受宪法规定的工资权、休假权等基本人权。 4、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废除问题 该理论认为,政府与公务员、监狱与犯人、学校与学生是特别权力关系。法治和人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将宪法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之一,具有重大意义。 2、公务员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必须坚持这一指导思想。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1、将党管干部原则确立为《公务员法》的另一指导思想,符合中国实际。(1)党管干部原则是党领导国家政权的标志。 (2)我国公务员不分政务类与业务类。公务员都是国家干部,都要服从党的领导和管理。

新进公务员演讲稿

新进公务员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前辈:大家早上好,我是新分配到本镇的公务员xxx很荣幸,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与大家一同努力,为我们镇的美好明天努力奋斗在此,我介绍一下自己的个人情况我是一名本科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期间能够专心学业,掌握了必备的专业知识,并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了自己的社交与为人处事能力大学四年,我担任过班长,社团管理中心主任等等学生干部,在这些工作中,我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与领导能力这些努力也帮助我获得了诸如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等等奖励现在,成绩已成过去,未来的工作需要我以虚心的态度积极学习,奋发上进我也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并对自己做出了新的定位,以在的新的岗位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首先,在场的各位都是我的前辈,无论哪方面都需要向各位学习,希望在各位的帮助下我能尽快完成学生到公务员角色的迅速转变;第二,对于镇我确实了解不多,今后的工作还需要各位的提点和帮助;第三,来到镇,就是要为镇的发展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我渴望加入这样一个不断奋斗,锐意进取的团队并为之自豪;第四,作为一名新人,要学习的还有很多,不管做事还是做人,我都将以谦虚的态度对待,积极向前辈们学习,前辈们需要帮忙,我定会尽自己所能,全力以赴作为一名文秘,我会以一名优秀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各办公室的包括文件收

发,卫生保洁等日常服务工作,为各科室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并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树立我们政府的良好形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会着重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掌握各种公文的写作方法,提高写作水平,以适应现代化公务员办公的需要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xx人,家乡是我这个在外漂泊学子的感情寄托,也是我需要用努力去回报养育之恩的地方自打上学起,我就树立了努力学习,将来为家乡做贡献的坚定信念而成为一名努力为人民服务,“不忘本、不享乐、不贪腐”的人民公仆则是我一生的追求如今,我实现了这个梦想的第一步即“不忘本”我有幸能够回到家乡,为家乡发展做贡献,报答父老乡亲养育之恩而到乡镇工作,则达成了我从基层做起,深入人民群众,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目标家乡的发展进步,凝聚着你们的智慧,饱含着你们的心血,也激发了我为家乡服务的巨大热情新的征程即将开始,每一天都是我提高自己,收获知识与能力的机会我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工作,对照目标找差距,对照差距找方法,对照方法抓落实,踏踏实实地真正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为我们镇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最后,真的很高兴能够来到这里工作,请各位多多关照,谢谢!单位新进公务员会上领导讲话稿新任公务员演讲稿我要谈的最后一点是:思我的所长程建祥同志,每天下午下班前有一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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