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XX公司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XX公司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安全,加强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之外的所有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细则中第四条为公司员工制定)。

二、职责:安保科是公司门卫的管理部门,直接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公司进行管理。

三、细则:

1、对于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处登记。(上级领导、其它兄弟单位领导、客户、口头问询即可)。

2、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进出公司大门,均应进行检查,特殊物资应在门卫登记,未经登记的物资,门卫人员不予放行;凡进出公司的车辆及货物必须持有安保科长签发的有效证明(如放行条),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否则不予放行。安保科长因事不在公司,则需致电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登记。

3、门卫负责管理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任何人及车辆不准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绝不允许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特殊工作需要的,需报请领导同意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方可。

4、所有员工车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只允许在公司划分的员工车辆停放处整齐停放,对违规停放的车辆查明原因并追究其责任。禁止非生产机动车(包括摩托车)进入生产区,不听劝阻或态度恶劣的进行罚款处理。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允许新闻媒体等机构到公司来访,拍照、摄影。

6、负责做好单位邮件的接收登记,签收、通知、分发工作。

7、在上班前和下班前半小时打开一半自动门,放下栏杆,在19:00 —7:00之间则将自动门全部关闭,如有车辆进入,要仔细检查登记。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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