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目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航前检查

5 到港准备

6 进出港航行

7 安全管理记录

8 附表

编写:海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版本号:1.0 生效日期

1 目的

旨在规范船舶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准备工作,确保船舶进出港及航行安

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职责

3.1 船长负责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2 船员按岗位职责负责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相关工作。

4 航前检查

4.1 船舶开航前,管理级、操作级船员应按职责规定,对船舶及机械设备和仪

器进行航前检查或确认,并分别填妥《甲板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

《轮机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最后分别由大副、轮机长分别保存三

年。

4.2 安全检查核定表每航次填写一次,经船长签阅后生效。集装箱班轮航线可酌

情减少,但每月至少检查两次。

4.3 检查中如发现缺陷,主管船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当发现的缺陷不

能消除时,船长应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报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接

船长报告后,应即设法消除或采取可选靠有效的预防措施。

4.4 船舶离港前应检查水密,收妥并加固舷梯,高空附属件、构件等的焊接和

固定状态均应良好可靠,并做好施工设施、移动物件、属具等的绑扎加

固工作。

4.5 船舶必须备有足够的粮食、淡水和燃油。

5 到港准备

5.1 抵达港口前,船长应参阅有关航海图书、航行警告、临时通告等资料的有

关部分;做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

5.2 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所到港口的“通讯联系制度”和“船位报告制度”。

5.3 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所到港口的“分道通航制度”、“海上交通法”和

其它有关航行法规。

5.4 应认真仔细审阅海图;对与进出港航行安全密切相关的海图改正,危险

版本号:1.0 生效日期:

障碍物、航道水深、灯塔、灯标、浮筒、潮汐、流向、流速、风向和风速等应了解清楚,并在应用图上标定航线,注明航向,对本船适航深度作出

适当醒目的等深线,及重要转向点、危险区标出可利用的目标、方位及

距离。

5.5 应详细了解引航锚地和等候锚地的特点,如接近锚地导航目标、通航密度

情况、锚地的定位物标、水流、风力、水深和底质等情况。

5.6 部署抵港注意事项: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头把关,各负其责,服从命

令,听从指挥,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充分做好到港准备,确保进出港

口安全。

5.7 抵港前应指派有关人员对系泊设备、锚设备、应急设备、通讯设备、主机、

辅机、舵机等进行全面检查或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5.8 按船长指示备妥双锚,以备急需,抛锚时必须避让海底电缆及水下障碍物,

大副还必须先确认在锚的下方无船驳,并严格执行船长命令。深水抛锚

应按操作规程执行,防止丢锚失链。

5.9 按船长命令及时备好车舵,并对各指示器、显示器、仪表、船钟、助航设

备和对讲机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使用可靠、安全、无误。对讲机使用

中与他船发生干扰,应更换频道或在下达命令时冠以船名。

5.10 按船长指示备好引水梯、扶手绳、救生圈和照明灯并确认完好无损、安全

可靠。

5.11 船长应指派驾驶员接送引航员,引航员上下之前,船长应派船员进一步检

查引水梯的安全可靠程度,以确保引航员安全。

5.12 GMDSS操作员应及时抄收所在港口及附近的航行警告、气象预报,提请船

长注意。

5.13 按规定悬挂国旗、船名旗、信号旗和规定的号型,及时开关规定号灯。5.14 到港之前,情况复杂,工作繁重,船长必须集中精力引航,要求值班驾驶

员勤测船位,加强了望,发现异常即告船长。

5.15 开启助航仪器,使处于良好使用状态,驾驶员要勤于观测、善于观测;要

熟练掌握雷达的功能、性能及其局限性,正确发挥设备的导航作用,发

版本号:1.0 生效日期:

现问题即告船长。

5.16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或者在港口过境停留,应当在进、出港口之前提前24小时,直接或者通过代理人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

续,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如离港手续办妥而因

故不能按时离港时,则应按港口规定申请重办。

6 进出港口航行

6.1 船长应在驾驶台,轮机长、电工应在机舱,亲自指挥或操作。

6.2 如有引航员上船,船长应向他介绍本船船舶规范、水尺、货载、操纵性能、

主机转速及本船特点。引航员上船后,船长应主动询问航道水深、进出

船舶动态、码头泊位水深、安全靠离要求等必知情况。

6.3 引航员引航时,船长不可放弃责任、放松警惕,也不能因故离开驾驶台船

长有权纠正引航员的错误指令。

6.4 引航员引航时,值班驾驶员应密切注意命令的执行情况,当值人员应互相

监督,发现错误及时提醒船长、引航员和值班水手。

6.5 进出港时如有复杂情况,船长可组织、指派休班船员加强进出港的当值,

以策安全。

6.6 港内航行要使用安全航速,不得超过港口规定的航速,保持走在已主航道,

当航道前方情况复杂时,不作不必要的追越;避免在弯曲和复杂水道会船。

船位的控制要充分考虑风流的影响,避让措施要及时、明确和留有充分余

地。通常情况下要“多用车让、少用舵让”,防止在避让过程中因走偏航

道而发生意外。港内航行要做到淌航稳、制动快、停得住。

6.7 进出港时若主机临时故障需减速或停车,必须立即报告驾驶台,由船长根

据航道、港区情况,果断决策告诉机舱,避免引起其它事故。

6.8 进出港时或在引航过程中,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保持冷静头脑,严防

手忙脚乱,要设法使船舶摆脱危险,减少损失,同时要认真记录,慎重填

写航海日志。

6.9 进出港时,VHF应在指定频道守听并加强与港口的控制台、导航雷达站、

海上交通指挥中心等有关方面的联系,听从其指导;还应与有关船舶协调

避让措施,互相配合,保证安全航行。

版本号:1.0 生效日期:

6.10 进出港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认真研究具体情况和可能采取的措施,

当安全无把握时,应即向港口当局报告并提出要求。

●泊位不符合安全靠离条件。

●能见度低于本港的安全引航标准。

●风大流急而无足够拖轮。

●浪高超过拖轮作业标准,水深不符合要求。

●主要设备故障致使安全无保证。

●引航员明显不称职。

●引航员在执行任务前酗酒。

●其他危及安全情况。

7 安全管理记录

7.1 《甲板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轮机部航前检查核定表》大副和轮机

长填写,一式一份,保管三年。

8 附表

8.1 《甲板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编码:SID0101)

8.2 《轮机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编码:SID0102)

版本号:1.0 生效日期:

甲板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

编码:SID0101

大副:船长:

注:检查结果:满意[√] 不足[⊥] 缺陷[×],必要时备注栏文字说明。一式一份,大副保管三年。

轮机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

编码:SID0102

轮机长:船长:

注:检查结果:满意[√] 不足[⊥] 缺陷[×]没有的写无,必要时备注栏文字说明。

一式一份,轮机长保管三年。

船舶系泊安全注意事项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船舶系泊安全注意事项a I时'间H 卜/ / 1 / 5

(一) 船上常见的设备 1) 船舶轮机设备系泊的设备 :(1) 水泵和油泵的调试和试验 (2) 机舱和甲板风机调试和试验 (3) 机舱行车效用试验 (4) 空调装置调试和试验 (5) 冷藏装置调试和试验 (6) 分油机和话滑油自清滤器的调试 和试验 (7) 空压机调试和试验 (8) 供油单元调试和试验 (9) 机舱污水处理装置 (10)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11) 燃油锅炉 ,组合锅炉和废气规律锅炉 ,热油锅炉调试和试验 (12)焚烧炉调试和试验 (13) 主发电机和应急发电机调试和试验 (14) 主机调 试和试验 (包括轴系, 齿轮箱, 中间轴承)(15) 船用机加工设备 , 如砂轮机,车床.焊机,钻床, 专用排气阀磨床等 2) 船舶甲板机械设备系泊的设备 (1) 舵机调试和试验 (2) 锚机和绞缆机调试和试验 (3) 小艇 吊,杂物吊,货吊, 软管吊调试和试验 (4) 抛落艇吊调试和 试验 3) 存在的有可能要安装的设备 (1) 压载水生化水处 理装置调试和试验 (2) 液压深井泵调试和试验 (3) 油水界面仪调试和试验 (4) 液货系统的监测系统的调试和试验上述设备的调试和试验需要我们做好安全工作 ,防止意外事故出现 , 造成人员伤害和 物的损失. ( 二)船舶系泊常见的安全事故 (1) 爆炸,(2) 火情,(3) 机械伤害 ,(4) 触电,(5) 坠入伤 害 ,(6) 热灼伤, 上述安全事故的出现和我们的现场生产安全

管理水平的高低有 定的直接关系 ,我们要应用合理的计划 , 严密组织 ,细仔的按排 , 控制 船舶设备系泊的调试和试验 ,达到安全系泊的目的 . (三) 船舶系泊安全注意事项 从上面的船用设备的情况 , 我们可以非常地可以找出各设备安全问题的共性和它们的特殊性 ,还要根据各设备运行彼此的联系 , 组织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 .1) 共性的安全问题 ,(1) 上述设备要用电 , 所以设备动车前要检查接地线是否按要求接地 ,需要屏敝接地的否按要求屏敝接地 , 检查设备电气的绝缘电阻以及接地的可靠性 .(2) 检查设备机械传动装置是否安装保护罩.(3) 对网状的机舱平台可敷设橡皮一类的物品 , 防止异物坠入伤害 , 花钢板敷设完整 ,做好固定工作 . 在调试和试验过程中 ,有良好的工作环境,降低不安全因素 .(4) 检查排气管 , 蒸汽管,热油管隔热绝缘包扎的完整性,防止热灼伤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 管系法兰连接之间隔热绝缘应是可拆装的 ,(5) 检查高压油管法兰连接之间保护罩是否安装的完整性 .防止高压油喷出伤害人的安全事故的发 生 .(6) 各油舱在涂防锈油前或者在加油之前 , 除了对油舱进行清洁检查以外 ,必须对各油舱的开孔的完整性作检查 , 对固定在油舱马脚等褐焊缝作检查 , 防止漏装和漏焊的现

消防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须知

消防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须知 船舶应按本须知的要求做好消防,救生设备的维护养,使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并定期试验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以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或救生汽船时能发挥所要求的作用. 一.探火和报警装置 严格按检修周期进行正确的试验,以保证报警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 1. 手动报警装置应每周进行测试. 2. 自动探火报警装置应每季度进行效用测试. 二.固定试气体(CO2)灭火系统: 1. 保养周期: 1.1每季度常规检查,由三副负责,水手长协助.容为站室钢瓶通风装置,通讯设备及报警装置. 1.2所有管路每2年用压力为0.5Mpa的空气作畅通试验;每4~5年进行压力至少为0.5Mpa的气密试验;瓶头阀至分配阀箱段第8~10年进行压力为11.8Mpa的液压试验.路液压试验后,应体流排除干净. 1.3每五年应对管系(自分配阀至喷头段)进行压力试验.由三副负责,注意取得专业机构认可证明. 1.4钢瓶每8~10,进行一次部检查. 1.5瓶头阀应经液压试验,试验压力24.5Mpa。 2.大型CO2灭火站:

2.1灭火站应有明显的红色标志,门上加锁,钥匙由三副保管,备用钥匙由大副保管,应急钥匙在灭火站附近封闭的盒子,盒子用玻璃盖,便于击碎取出钥匙,该钥匙盒应有明显大红色标志。 2.2 灭火站应清洁干燥,照明充足,并设有应急照明和船舶(无时,进 入人员应携带对讲机并预先约好联系人),通风良好,温度应在0~45 摄氏度之间,注意防冻与降温。 2.3 站不得堆放与本站无关的杂物. 2.4 站应设有准确的大型(CO2)系统图;总阀.控制阀标牌清楚完好; 开关标志明显;施放说明准确.简要;施放手柄与报警器(机舱声.光报警三分钟)联动有效. 2.5 钢瓶: 1.钢瓶外观无绣,油漆完好. 2.钢瓶水压试验在有效期,证书有效. 3.钢瓶灭火击冲装绿不应大于0.67kg/t. 4.所有(CO2)钢瓶每两年应进行沉重检查(或液面测量).若每瓶(CO2)的净重界扫至原重的10%时,应玉充装.总界扫量小于最大一个被保护舱室需要量的5%时,可暂不充灌;但空瓶一经发现,应拆下试压并充灌. 5.检测应请专业单位进行,并由三副监督,证书交船长保管,公司船技部应保管副本一份. 6.钢瓶应垂直放置,各瓶的绞力轴高度相等且处于同一垂直平面. 2.6操纵装置

船舶规章制度汇编汇总

船舶规章制度目录 1.驾驶台规则 (1) 2.拖航安全管理规定 (2) 3.雾航规则 (3) 4.船舶进出港安全操作须知 (4) 5.消防安全制度 (6) 6.安全活动日制度 (7) 7.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8) 8.船舶防强风、防寒冻及冰区航行规定 (10) 9.船舶防台规则 (14) 10.船舶航行安全规则 (20) 11.船舶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27) 12.船舶停泊安全规则 (28) 13.电台安全通信管理规定 (31) 14.封闭舱室作业规定 (33) 15.高空、舷外作业规定 (34) 16.海上救助安全要则 (36) 17.航前会议制度 (41) 18.船舶进出港轮机部须知 (42) 19.油类作业操作须知 (43)

20轮机部值班待命管理制度 (46) 21车床的使用保养制度 (47) 22电气焊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48) 23电器设备使用防火管理制度 (50) 24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51) 25机舱防火安全须知 (54) 26砂轮的安全使用须知 (56) 27钻床的安全使用须知 (57) 28甲板部巡回检查操作须知 (58) 29轮机部巡回检查操作须知 (60)

驾驶台规则 1、在航行中,除船舶领导及当值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驾驶台。停泊时,必须得到当班驾驶员许可方可进入。 2、驾驶台当值人员要衣着整齐,严禁穿拖鞋、衬裤、背心进驾驶台。 3、航行时驾驶台要保持肃静。严禁高声喧哗、谈笑或开收音机。 4、航行时,值班水手不得离开驾驶台,不得在驾驶台(海图室)睡觉、看书、看报。应认真协助驾驶员了望。 5、航行时,值班水手不得擅自启动仪器设备或动用船长的望远镜。 6、夜航时,严格禁止有碍正常航行和了望的灯光外射。 7、驾驶台不得存放非航行所需物件。磁罗经附近不得放置铁器。 8、凡公用的航海参考书籍或图表,阅读后应放置指定地点,不得带出驾驶台。调动工作时,凡借用公用的航海参考书籍必须交还驾驶台。 9、驾驶台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无人值班时要关窗锁门。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1、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是确保船舶进出港及靠(离)泊的安全和生产作业顺利进行的安全保障。 1.2、船舶进出港的计划管理工作旨在保证船舶进出港安全、及时,确保港口生产能够有计划、有秩序地正常进行,保证全港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1.3、船舶进出港计划由调度室编制,值班调度员负责组织落实。调度员要全面地掌握船舶技术状况,货物集疏情况、生产进度等信息,编制切合实际的计划。 因其他原因船舶不能按时进出港时,调度值班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出变更计划的通知,以便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4、船舶进出港时,值班拖轮,系解缆人员必须按计划时间提前10分钟到位做好准备。 1.5、进港船舶,必须按调度值班室指定的泊位靠泊。系解缆人员及码头有关工作人员,

船舶及海工建造系泊试验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船舶及海工建造系泊试验安全 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船舶及海工建造系泊试验安全管理规定 (新版) 1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系泊试验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系泊试验安全管理。 3名词解释 系泊试验:是指当系泊于码头的船舶的船体工程和动力装置安装基本完工,船厂在取得用船单位和验船部门的同意后,根据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的要求,对船舶的主机、辅机以及各种设备和系统进行的试验。 本规定仅对主要设备试验进行了规范要求,管系和电气系统试

验另行规定。各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对本企业的系泊试验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具体细化。 4管理职责 4.1企业技术部门负责编制船舶系泊试验大纲,制订船舶建造关键试验项目系泊试验安全技术要求。 4.2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编制和实施船舶建造系泊试验计划,做好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3各部门根据船舶系泊试验大纲和试验计划要求,负责落实本部门责任人和试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本部门系泊试验项目的准备和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4安监部负责系泊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5管理要求 5.1系泊试验总体安全要求 5.1.1系泊试验前的组织和准备 a.组织各部门对试验项目进行安全策划,明确试验步骤、要求和责任,落实试验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制订系泊试验应急预案。

系泊安全操作须知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028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系泊安全操作须知标准 版本

系泊安全操作须知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本须知规定了船舶系泊作业的安全操作方法,旨在使船员能按本须知进行系泊作业,保障系泊作业中的船舶安全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进入SMS的所有船舶。 3 系泊安全操作须知 3.1 离、靠码头、浮筒以前,船长应将操作部署和安全措施向驾驶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介绍清楚,听取意见,然后分头贯彻,以后如须改变既定的操作部署,应尽可能提前通知有关人员,以利安全操作。如

果引水员操作,船长应及时地将引水员的意图和指令通知有关人员。 3.2 系泊前,水手长应将碰垫、系缆制动索、卸克等物备妥,将足够撇缆及系缆清理置于相应的部位,并明确分工,木匠、副水手长应分别试转起锚机和绞缆机。 3.3 离泊前,正副水手长应检查首尾各缆,以保证能顺利解除。 3.4 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操作。衣服须用纽子扣住或带子缚牢,不可敞开,以防止卷入绞缆机滚筒。 3.5 靠离泊时要切实执行船长命令,动作要准确迅速,机动灵活,保证安全。绞缆时人和滚筒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各人要站在安全位置上工作,不许站在缆圈中,彼此要相互关照,及时提醒,以防发生

事故。 3.6 抛锚前,大副应检查锚下方有无船驳等障碍物,及时通知驾驶台。抛起锚时,现场工作人员不可站立在锚链前方或骑在锚链上;抛松锚链之前应确知锚链舱内无人;绞锚时应密切注意锚链舱内盘锚链人员。不得在禁止抛锚区内抛锚。 3.7 靠离时,大副、二副随时向船长报告首尾距离参数及其它安全情况,驾驶台需动车时,要先通知大、二副注意系缆等安全。 3.8 码头边积有较多浮冰或由于水深不足,船长无法靠拢码头,切勿硬绞系缆,以防损伤绞缆机或发生断缆的危险。 3.9 带缆操作,首尾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及时松绞调整系缆受力。离靠完毕,首尾工作人员须得到船长同意方可离开。

XX海运有限公司船舶设备维护保养须知

1 目的 本文件对船舶设备维护保养作出规定,旨在使船员能明确岗位职责并能能正确编制年度和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及时对船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障船舶安全营运。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的船舶。 3 说明: 船舶在编制机械和电气设备年度、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时检修周期应参照: 3.1 附录表中的周期要求; 3.2 设备制造厂说明书规定的周期要求; 3.3 船舶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航线等特点。 3.4 船舶关键设备(消防、救生、防污染、安全、水密等)的维护保养计划按XZ1005和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4 实施 4.1 船舶船体设备维护负责人为大副,机电设备维护保养的负责人为轮机长;预防维修保养计划编制的负责人为轮机长。 4.2 年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应按规定上报公司,审批后返船。 4.3 年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预定的检修的时间,在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中可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时间和情况进行调整。 4.4 船舶应认真执行年度和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月度执行情况报表应及时报公司。 5 附录 《设备维护项目表》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附录设备维护项目表 第一章甲板部 除锈、油漆由水手长负责淡水仓每半年应清洁一 次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清洁、除锈、油漆、加 油鹅头颈测量记录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1.机械部分由大管轮负责修理及开修理单; 2.电气部分由电机员(大管轮)负责修理及开修理单;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张家埠港船舶进出港须知

张家埠港船舶进出港须知 一、通航水域概况 1、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张家埠港位于黄海靖海湾内,地处山东半岛,地理坐标为北纬37o00〞33′,东经122°10′04〞,港区北依烟墩山,南望五龙咀,港界为长会口咀与张家山咀连线处,深入内陆约4.8海里,港湾形如河流,是天然的避风良港。 张家埠港陆上货物的疏集,目前主要靠公路,公路距文登城25公里、威海66公里、烟台121公里、乳山93公里、荣成34公里、石岛41公里。 张家埠港能与全国各地沿海港口通航,东与石岛港、西与乳山港相邻。业务往来较多的港口有青岛(120海里)、威海(103海里)、烟台(146海里)、龙口(221海里)、塘沽(345海里)、大连(181海里)、丹东(250海里)、上海(403海里)、广州(1241海里)等,与朝鲜半岛、日本的水路较近。 (2)水文 潮位:本港潮型为规则半日潮,最高潮位+4.35米,最低潮位-0.05米,平均海平面2.18米。 潮流:码头前涨潮流向为东北向,流速为2节,落潮流向为西南向,流速为1.5节,航道为入口处涨潮流为4节。 (3)气象 风况;常风向为西北,强风向为东北,最大风速为28米/秒。 降水:年平均降水量826.3毫米,雨量多集中于6至8月份。 雾况:夏秋之交多雾,多年平均雾日29.2天。 冰况:张家埠港每年12月未至翌年1月未为冰冻期,一般为7—26天,结冰厚10厘米左右,对300吨级以下的木质船舶航行略有影响,近几年未封冻。 气温:年平均气温11.2℃,温度最高月份平均气温24.6℃,最低月份平均气温-3.1℃。 2、通航水域 (1)航道

张家埠港进港航道始于张家埠港1号浮(36o55'48"N 122o07'48"E),航道全长8.5公里,宽200-300米,水深一般在-2~-5米,底质为泥沙底,为自然航道。在长会口存在拦门沙,水深仅1.7-2.0米。 (2)锚地 张家埠港设有港外锚地一个,主要用于船舶检疫和船舶候潮进港使用,锚地水深在-6~―6.5米,底质为泥底。锚地位于以下四点连线内: 36°51′00″N122°05′24″E 36°51′00″N122°06′36″E 36°50′00″N122°05′24″E 36°50′00″N122°06′36″E (3)港区泊位 1979年扩建码头岸线至220米,有3个千吨级泊位。其中140米前沿水深为-4.5米,80米前沿水深-5米,可同时停靠千吨轮3艘,三千吨级船舶可乘潮进出港张家埠港,主要经营柴油、汽油、煤炭、木材、粮食等散货。年吞吐能力50万。 3、通航敏感水域 碍航物 在张家埠港长会口处存在拦门沙,水深仅1.7-2.0米。 二、助航信息 1、交管系统 目前无雷达,通过VHF16频道调控船舶进出港动。 2、引航系统 张家埠港属二类开放港口,引航工作由威海引航站负责,引航登离点: 36°50′.50N/122°06′.00E 3、航标系统 航标一览表

第四章 船舶进出港

第四章船舶进出港 第十一条港口作业秩序管理 (一)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船舶到港前应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申报内容为: 1、船舶技术资料:包括船名、国籍、船舶类型、主要尺寸、舱口数量、舱口尺寸、净吨、总吨、载重吨、满载吃水、进港吃水、起重设备、吊杆类型以及船员情况; 2、船舶始发港、经过港、下一港的名称; 3、货物的种类、数量、积配载图以及是否有超长、轻泡和笨重货物; 4、货物的流向,工程船名称、吨位、货主单位名称; 5、运输合同和租船合同关于费率的约定; 6、准确到港时间和靠离的泊位。 (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对来港船舶应于到港前72小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供预报,24小时提供确报;出港船舶应于离港前24小时提供预报,12小时提供确报。船舶航行途中发生改港、延迟、锚泊等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应由取得涉外船舶代理资格的代理公司填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申请书,经海事部门同意进港后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四)危险品船舶进出港口,经海事部门批准同意后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设施资源情况,安排进港船舶安全有序作业。 第十二条船舶进出港报告 (一)按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规范,所有外国籍船舶、客运船舶、危险品运输船舶、以及500总吨以上的其他中国籍船舶(不包括渔船、公务船舶、港内定线航行的客渡船及定点作业的挖砂船舶)进出本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台州海事局报告。 1、进港报告 内容:船名、国籍、总吨位、吃水、通过报告线的时间、拟抵泊位或锚地、缺陷及限制。 2、到达报告 内容:船名、靠泊(抛锚)时间、泊位(锚地)及其情况。 3、移泊报告 内容:船名、移泊时间、移往泊位或锚地。 4、离港报告 (1)船舶出港离开泊位时报告 内容:船名、离泊时间、去处。 (2)船舶出港经过报告线时报告

船舶甲板部一般安全规定

船舶甲板部一般安全规定 一解缆、带缆 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2 作业前,应清理甲板、检查系泊设备及甲板机械,添加润滑剂及试行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3 解缆、带缆或抛缆时,上身切勿过于伸出舷外,两脚要向两侧前后分开站稳,待对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 接缆时,一手握住舷墙或安全扶手后,用另一只手接缆,切勿跨出舷墙作业。 5 上岸或跨挡时,操作要谨慎,动作要敏捷,没有把握不要盲目冒险作业。 6 操作人员要谨防船舶突出部份挤拢扎伤。 7 操作人员切勿用手握在缆绳的琵琶头顶端,也勿握在缆绳与导缆器、卷筒、绞盘和带缆装置太近的位置,也勿将

脚踩进缆绳紧圈内,以防扎手扎脚。也勿要背水操作,以防弹打落水。 8 挽缆桩时,出手要快,一下就挽死。如缆绳受力较大,不宜一下挽死,手应远离桩柱,随时顺势松溜缆绳,以免钢缆崩断伤人和溜缆松缆时扎手。 9 收缆、上关、上桩时,待对方将绳圈在缆桩挂妥后,开始上关、上桩,用力按上下顺序将缆绳挽在绞盘或桩上,勿使“下扣”压住“上扣”避免在绞缆,松缆时困难。 二抛锚、起锚、移锚 1 抛锚、起锚、移锚作业按规定悬挂或显示相应的作业信号。 2 做好锚泊设备的检查、清理、加油、试运转等工作,使其工作安全可靠。 3 整理圈放缆绳时,应按抛、放缆方向圈放成斜坡并防止“抽芯”或扭结;安装锚链和钢缆连接的卸扣时,应将卸

扣的尾部向外、开挡向内,避免顶撞裂开,造成锚链、钢缆脱落。 4 抛锚前,要察看是否在指定的锚位,下游有无船只和其他东西,以防抛错和砸坏东西。起锚时,要随时清除锚链、钢缆和锚上的杂草泥砂。并使锚杆和横杆在船舷上正确落位。 5 选择锚位时,应结合现场情况和水上、岸上建筑施设及航道、土质、流速、潮位、气象等具体条件,选择最佳位置和抛锚数量。严禁在禁止抛锚区进行抛锚、起锚、移锚作业。 6 抛锚时,应掌握水深,流速、土质和施工操作的要求进行抛锚,锚到底后就刹住,待锚链(缆)得力后,再徐徐放出,其长度一般是:在枯水期,长度不少于水深的3-4倍;洪水期,长度不少于水深的5倍。 7 抛锚应按锚位顺序:一般先抛上水或上风开锚,再抛

船舶关键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须知

关键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须知 1. 目的 规范对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确保其可街靠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船舶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 3. 职责 3.1 部门长组织和指导对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 3.3 船长负责对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进行监督。 4. 测试方案 4.1 主机、副机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定期进行检测,主、副机重要部件每隔3000~3500小时进行拆检。清洗、检查气缸头、活塞连杆组、气缸套、凸轮轴、主轴承等主要机件。起动、燃油、操作系统(包括可调浆)相关部件每月进行检查、调整,以保证各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2 离合器及艉轴系统(指推力轴(轴承)、中间轴(轴承))每月应检查连接螺栓和地脚螺丝、垫块是否松动、损坏,轴承润滑是否良好,必要时调整。 4.3 燃油舱柜上的阀件、附件和遥控装置(手动装置)应每月活络,试验其动作是否灵活。 4.4 各种泵每隔2500~3000小时或按说明书规定检查叶轮、齿轮、轴承,需要时更换,并检查其压力、排量、电机负荷情况。 4.5 空压机每隔2500~3000小时或按说明书规定拆检气缸、活塞环,

测量缸径,检查气阀,需要时更换活塞环,研磨或更换气阀,试验其高低压、自动控制系统、电机电流(对于空压机原动机为副机的,可根据电站负荷变化来试验),空气瓶从低压到额定压力(30kg/cm2)的工作时间。 4.6 常用和应急操舵装置,包括附属设备和控制系统,舵角指示器与实际舵位准确性,轮机部应与大副每航次开航前配合调试检查。 4.7 锚机、绞缆机应由水手长和三管轮每航次前作效用试验,锚链由甲板部每四个月检查其磨损及松动程度。 4.8 配电板上附件、过电流保护和熔断器应每月进行检测。 4.9 发电机自动开关,按实际需要进行试验,校准保护装置,包括脱扣器动作,校准保护联锁装置和作效用试验。 4.10检测危险处所内各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包括设备的密封性能,电缆完整性,避雷及接地情况。 4.11各探头和报警系统,应每月试验其效用。 4.12驾驶室与机舱间及各应急机房的通讯应每月作效用试验,确保通讯畅通。出现故障及时修复。 4.13装卸设备如:货油泵、管系和各相关阀门每三个月试压一次(压力由轮机长根据本船实际情况而定),并经常清洗货泵滤器。 4.14锅炉及附属装置,包括安全装置、底座、控制器 蒸汽管路、隔热物及仪表,随时进行外部检查,每次锅炉工作,都应对安全阀和各种报警装置进行效用试验。 4.15救生艇在每次演习时应完成一整套起吊工作,检测艇架、绞车

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1 目的为了做好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工作,遵守海事局的船舶进出港报告规定,保证船舶正常运营,特制订本须知。主管部门为海务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司管国内航行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船舶的进出港报告。 3 定义船舶进出港报告:是指船舶或者其经营人通过互联网、传真、短信等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行为。 4 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一般规定 船舶、航运公司或其代理人可办理进出港报告。 船舶首次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前,应当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进行在线注册。注册需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 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等相关信息。手机号码为接收业务办理信息提示及验证的唯一途径,在船舶进出港报告业务申办过程中,需保持该手机号码的畅通。对于200总吨以下的海船,可免于提交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 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在线注册信息的核验,核验无误后,由系统生成船舶进出港报告帐号和身份认证方式。

当船舶进出港报告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登录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办理变更。 船舶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向预计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 (1)由港内驶出港外; (2)由港外驶入港内; (3)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出港内泊位; (4)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入港内泊位; (5)驶出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 (6)驶入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 第1、3、5项统称出港报告,第2、4、6项统称进港报告,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向将要离泊或抵达港口或作业点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航程不足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或作业点时报告。船舶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在靠港后立即办理出港报告。拖带运输的,被拖船进出港信息可由被拖船或拖船报告。 船舶应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或使用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手机APP客户端,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 船舶进出港报告,应当填写报送以下内容: 进港报告 .1船舶航次动态信息:上一港、拟靠泊码头泊位、拟进港时间、进港船舶艏/尾吃水; .2在船人员信息:船员姓名、职务、适任证号;

船舶进出港安全分析及对策

船舶进出港安全因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水运业也出现了一波快速发展。温州港做为定位为东南沿海、综合性的区域性枢纽港,也是中国25个沿海主要港口之一,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空前的压力。随着港口的发展带来了船舶的大型化,也造成了船舶进出港密度的加剧。另外,港口建设也带来了更多的施工船舶,进一步增加了航道的压力,使得原本畅通的航道变得越来越拥挤。本文从船舶航行安全的角度分析了影响船舶进出港安全的因素,论述了船舶进出港安全的对策。 一、影响船舶在港口水域安全航行的因素 从安全理论来看,任何安全都离不开人、机、环境这三个主要因素的影响。从这一角度来说,船舶的航行安全应由船员(人的因素)、船舶及其相关设备(机的因素)与通航环境(环境的因素)三个部分组成。 (一)人的因素 据行业权威机构统计,海上交通事故中,80%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在狭窄水道密集通航区域(如港口水域)内发生的碰撞事故,人为因素同样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为人的心理、生理、行为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或问题,如驾驶员在航行中的心理状态、船员身体健康程度和疲劳程度、船员的专业技能等。这些因素不仅与船员生理和心理机能有关,而且与经验、工作岗位和语言能力有关。因此船舶的驾驶人员(也就是船长、驾驶员以及港口引航员等)必须掌握与处理大量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本船船位、航向、航速、风、流及涌浪、航道水深、可航宽度、碍航物以及助航设施与航行支持等信息。合理的分析所收集到的信息,根据自身专业技能对信息进行判断

和识别,最终做出航行指令来指挥和操纵船舶,使之达到安全航行的目的。 (二)机的因素 船舶及其相关设备包括船体自身结构、主动力及其辅助设备、舵设备、救生消防设备、起货设备、系泊设备等。做为船舶抵御海上风险的“硬件”设施,船舶结构及其相关设备要在整改航行期间保持正常运作船舶只有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才能够抵御航次中通常出现的或能够合理预见的风险。这就要求船舶在船体、构造、性能和设备等方面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和检验测试,根据不同设备的特点制订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维护须知,并认真落实执行,只有各类设备均得到了有效的维护,才能使船舶具备在特定航次中安全航行并且抵御通常出现的海上危险。 (三)环境因素 温州港地处东海北部沿海,受冬季冷空气和夏季台风影响,气象海况的季节性变化较大;潮汐属正规半日潮,主要受东海前进潮控制,潮差较大;受瓯江自然条件限制,进江航道及通航水域有限,加上港口开发建设工程的增多,水上水下施工频繁;以上各种因素决定了温州港通航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船舶在进出温州港时,不仅有货轮航行,还有港内施工船、港作拖轮、交通艇和小型船舶,另外还有渔船在航道穿行、横越。由此可见,船舶进出港航行,不仅受到气象海况条件(包括能见度、风、浪、洋流和潮汐等)影响的同时也受到港口条件(包括航道水深、宽度、通航密度、水上施工等)的影响。二、进出港安全航行对策 (一)抵港前准备 1、船长在进出港靠离泊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并细心研究港口锚地、航道、

船舶检查保养须知

船舶检查保养须知 1总则 为加强船员定期对船舶及设备,特别是关键设备及系统进行维护,消除船舶存在的缺陷,保持船舶设备正常运转及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特制定本须知。本须知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船舶。 2职责 .1船舶及设备维护工作在船长的领导下,分别由大副、轮机长组织本部门各职责船员按本须知及“船舶检查保养周期表”进行分工及维修、保养。 .2对船舶维护保养的工作情况必须进行记录,每月度初将上月度检查保养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整理,经船长审核后向机务主管报告,船自存一份。 .3公司机务主管应经常上船审查船舶检查保养计划的执行及各项记录情况,并给予技术指导。 3甲板部关键性设备及系统的维护保养须知 3.1磁罗经 3.1.1检查 .1剩余自差极限值:标准罗经应不超过±3°; .2应有有效的罗经自差表和曲线图。 3.1.2维护 .1磁罗经平衡环轴承处应加润滑油,使磁罗经始终保持水平状态。 .2投影罗经专用灯的反射罩,应经常用柔软物擦拭,使其保持良好的反射功能。 .3不观测方位时,宜将标准磁罗经罩好,在大风浪时要用帆布罩好。 3.2雷达 3.2.1检查 .1首向线宽度不超过±5°,指零误差小于1°; .2扫描中心应与荧光屏中心一致; .3信号显示清晰; .4抑止海浪干扰功能应良好; .5各固定距离挡的间距应相等; .6方位误差不超过±1°;距离误差应小于70m或为距标值的1.5%。 3.2.2维护 .1如需对雷达天线维护保养、检修或上雷达天线平台工作,必须将雷达总电源开关置于“断”位,并在显示器周围显目处挂示“严禁开机”警告牌,方可进行工作。 .2在维护收发器和显示器时,应将高压储能器件对地放电,防止高压触电。

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须知[1]

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须知 一、凡出海航行、作业的渔业船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才适航: (1)船体结构、性能及配备的设备应符合《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要求。 (2)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施如救生、消防、航行、无线电信号等设备配备齐全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3)船舶证书证件齐全。①有效船舶检验证书;②国籍登记证书;③航行签证薄。 (4)按规定配齐合格的船员;①职务船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报务员等)应持适任证书;②主推进功率150KW以上船舶的所有船员必须持有专业训练合格证。 (5)燃料、给养充足。 (6)装载合理,积载适当,船名标写清楚。 二、凡新建造或新购置渔业船舶必须向渔业船舶检验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经渔船登记,取得适航条件后,方可投入生产。渔船投产期满一年,必须申请年度检验,满四年要申请定期检验;渔船在变更船名,改变用途或作业区域;进行涉及船舶安全的任何修理;船检部门签发的船舶临时证书有效期满,应当申请临时检验。 三、渔业船舶进出渔港必须向渔监机关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并接受安全检查。所有渔业船舶不得超载,违章搭客,不得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冒险出海航行、生产。 四、渔业船舶必须建立船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驾驶人员应当熟悉航海性能(包括:稳性、浮性、抗沉性、摇摆性、快速性及操纵性)。正确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正确识别各类助航标志,运用良好的船艺,保证航行、作业安全。 五、渔业船舶必须建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值班纪律。航行、作业值班必须保持正规嘹望:锚泊时必须留足值班人员。 六、渔业船舶必须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设备;配齐、安装好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的号灯、号型、声响、通讯、导航等安全设备;船员应当熟知各类设备的使用方法、性能、特点和存放位置,并且应当经常对此类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保证随时有效。 七、渔业船舶出海航行、作业应当编队成组,积极加入近海安全救助通讯网,在航行、作业时,应加强渔船与岸、船与船之间的通讯联络,应充分认识自身的集群性特点,易给商船有效避让带来困难,遭遇商船时,应尽早采取安全避碰措施,不抢越商船船头航行,同时,还应当按时收听气象预报,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果断、及时作好准备措施,防范海损事故发生。 八、渔业船舶发生海上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用有效的手段尽快向就近的渔港监督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船舶的名称、呼号、国籍、起讫港、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海况及船舶的损害程度、求助要求,碰撞事故及对方的船名号、航向、航速和船舶特征。并在进入第一个港口481J、时之内向渔港监督机关递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材料,接受调查处理。 附:渔业船舶安全设备配备定额。 一、救生设备 1.每艘渔业船舶配备的救助、筏和救生浮具的乘员总定额对船上总人数的百分比,应不少于下表的规定。 渔业船舶救助、筏和救生浮具的配备

船舶消防救生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手册doc资料

第一章灭火系统维护保养计划 1、消防总管、消防泵、消火栓、包括水带、水枪和国际通岸接头 (一)每周一次 (1)检查主消防泵,保持良好状态。 (2)检查应急消防泵:为冷启动配备的加热装置;专用燃油足够供泵在最大负荷下运行至少3小时,在机舱外储备足够燃料供泵再运行15小时;启动系统和/或止回阀的运行状况,截止阀和考克的工况。检查泵浦在所需要的压力下的运行状况(20分钟);应急消防泵处所:泵处所四周被隔热,如与机舱直接相通,设有气闸或远控水密门且工作正常。 水带箱的铰链正常,每个水带箱均配备扳手,水带存放位置合适、数量符合防火控制图的要求,水带密封圈正常。 消防水带箱附近有水枪,所有水枪处于工作状态,水枪数量足够,系两用水枪(喷雾/水柱)。 有足够的消防栓和水带接头,开关正常。 (二)每月一次 消防总管在有压力下用小锤检查,特别注意:污泥易积聚的地方、易腐蚀的地方及检查通向机舱的消防总管上的截止阀是否正常。 国际通岸接头应配有标准法兰盘,四套螺栓和螺母,一个密封圈。 (三)每季度一次 水灭火系统的各开关、阀件检查、加油活络,水带检查、重卷。 水灭火系统的喷水系统操作须知是否永久显示,检查给水泵在系统压力下降时的自动启动功能,管系是否有腐蚀或渗漏迹象,机舱外部的分配器应处于良好控制状态,随机检查喷嘴状况。 (四)每半年一次 除锈,补油漆、标志。 (五)每年一次 全面除锈,油漆,重做各类标志。 检查消防泵、应急消防泵马达的风叶、连接轴;紧固接线柱、检查接线盒。 马达控制箱:紧固接线柱、检查过载继电器、清洁继电器接触器。 检查应急消防泵的电磁阀动作时间,检查活络限位开关。 检查消防泵、应急消防泵的考必令。 全面检查水消防系统各部件的性能,并进行完整的效用试验和水压试验。 接受船检的[年度检验] 。 (六)每2..5年一次 必要时,拆检消防泵、应急消防泵。 接受船检的[期间检验] 。 (七)每5年一次 接受船检的[特别检验] 。 2、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一)每周一次 对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的主控面板进行外观清洁、检查。 每月一次 检查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电器控制部分。 清洁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的控制面板,检查整体报警系统情况。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航前检査 5到港准备 6进出港航行 7安全管理记录 8附表 编写:海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1目的 旨在规范船舶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准备工作,确保船舶进出港及航行安全。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职责 3.1船长负责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 2 船员按岗位职责负责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相关工作。 4航前检查 4.1船舶开航前,管理级、操作级船员应按职责规定,对船舶及机械设备和仪 器进行航前检査或确认,并分别填妥《甲板部航前安全检査核定表》,《轮 机部航前安全检査核定表》,最后分别由大副、轮机长分别保存三 4. 2 安全检査核定表每航次填写一次,经船长签阅后生效。集装箱班轮航线可酌 情减少,但每月至少检查两次。 4.3检查中如发现缺陷,主管船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当发现的缺陷不 能消除时,船长应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报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接船长 报告后,应即设法消除或采取可选靠有效的预防措施。 4.4船舶离港前应检査水密,收妥并加固舷梯,高空附属件、构件等的焊接和 固定状态均应良好可靠,并做好施工设施、移动物件、屈具等的绑扎加固工 作。 4.5船舶必须备有足够的粮食、淡水和燃油。 5到港准备 5.1抵达港口前,船长应参阅有关航海图书、航行警告、临时通告等资料的有关部 分;做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 5. 2 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所到港口的“通讯联系制度”和“船位报告制度”。

其它有关航行法规。 5. 4 应认真仔细审阅海图;对与进出港航行安全密切相关的海图改正,危险版本号:1.0 生效日期:2008.10.10 修正号:0.3

船舶及海工建造系泊试验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068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船舶及海工建造系泊试验安全 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mooring test for ships and marine construction

船舶及海工建造系泊试验安全管理 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系泊试验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系泊试验安全管理。 3名词解释 系泊试验:是指当系泊于码头的船舶的船体工程和动力装置安装基本完工,船厂在取得用船单位和验船部门的同意后,根据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的要求,对船舶的主机、辅机以及各种设备和系统进行的试验。 本规定仅对主要设备试验进行了规范要求,管系和电气系统试

验另行规定。各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对本企业的系泊试验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具体细化。 4管理职责 4.1企业技术部门负责编制船舶系泊试验大纲,制订船舶建造关键试验项目系泊试验安全技术要求。 4.2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编制和实施船舶建造系泊试验计划,做好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3各部门根据船舶系泊试验大纲和试验计划要求,负责落实本部门责任人和试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本部门系泊试验项目的准备和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4安监部负责系泊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5管理要求 5.1系泊试验总体安全要求 5.1.1系泊试验前的组织和准备 a.组织各部门对试验项目进行安全策划,明确试验步骤、要求和责任,落实试验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制订系泊试验应急预案。

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实用版

YF-ED-J998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 知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实用 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目的 1.1 本须知规定了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 保养要求,旨在规范各船对消防设备的维护保 养,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始终处于正常可用状 态。 2. 职责 2.1 各主管人员按《船员职责》分工的规 定,分别负责对船舶消防设备、设施定期进行 维护保养、实验和检查。 2.2 三副及主管轮机员应分别将维护保养

情况记入《消防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月报表》 1.3 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对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3. 维护保养计划 3.1 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列入“船舶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3.2 制订维护保养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在计划实施时能确保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的可靠性。 3.3 维护保养计划应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和图示予以表达。 3.4 维护保养计划应包括消防设备一览表等内容。 3.5 维护保养计划所涉及项目至少应包括下列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

船舶证书和技术资料管理须知

船舶证书和技术资料管理须知 1目的 为加强船舶证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证书有效、准确,使船舶保持适航状态。并符合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等的有关规则、规定,保证船舶安全营运,防止污染。 2 适用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公司岸基和船舶的证书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3 职责 公司根据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的有关规定、规则等的要求,分别由相关科室/船舶负责对证书的审办、发放及保管有关证书的正、副本和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3.1海务主管负责船舶安全检查记录、垃圾管理计划、系固手册等有关证书的 审办和保管。 3.2机务主管负责船舶入级证书、吨位证书、载重线证书、防止油污证书、防 止空气污染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船员舱室证书、船舶起货设备检验证书、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救生设备等有关证书的审办和保管。 3.3航运科负责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 舶营运证等有关证书的审办和保管。 3.4体系办负责DOC证书和SMC证书、保安证书、连续概要等有关证书的审办 和保管。 3.5人事科负责船员证件(船员服务簿、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船员专业训练合 格证书(七项)、GMDSS证书、等)和船舶卫生证书的管理。 3.6船舶由船长对所有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进行管理。 3.7如果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等的有关规则、规定发生了变化或公司的经营范围 发生了变化,需要重新补充对证件管理,体系办应及时标明管理人。 4 证件管理 4.1公司岸基 4.1.1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分工对已标明的船舶证书/证件进行监控,掌握 证书/证件的有效期限,证书/证件到期前1个月向主管机关、船级社等部门,提出检验和换件申请,并安排船舶在合适的港口进行检验;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检验和换件进行跟踪,并催促主管机关、船级社等部门及时寄送相应的检验报告和证书。 4.1.2各相关部门收到船舶新证件,应进行审阅并登记,并将新证件正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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