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乳矿物盐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8号)

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乳矿物盐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8号)
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乳矿物盐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8号)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来源于:《关于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6年6月27日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号)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共9类产品,包括边销茶。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2个,茶叶、边销茶。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单元名称及产品品种,即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边销茶(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边销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按《边销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从鲜叶加工流程 鲜叶-杀青-揉捻-干燥-绿茶

鲜叶-萎凋-揉捻(或揉切)-发酵-干燥-红茶 鲜叶-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干燥-乌龙茶 鲜叶-杀青-揉捻-闷黄-干燥-黄茶 鲜叶-萎凋-干燥-白茶 鲜叶-杀青-揉捻-渥堆-干燥-黑茶 2. 从茶叶生产加工流程 茶叶-制坯-窨花-复火-提花-花茶 茶叶-拼切匀堆-包装-袋泡茶 3. 精制加工 毛茶-筛分-风选-拣梗-干燥 4. 分装加工 原料-拼配匀堆-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鲜叶、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茶叶加工过程中,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 茶叶在加工、运输、储藏的过程中,易受设备、用具、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生产工艺、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分类及编号.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 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具体类别编号规定: 粮食加工品小麦粉0101;大米0102;挂面0103;其他粮食加工品0104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0201;食用油脂制品0202;食用动物油脂0203 调味品酱油0301;食醋0302;糖0303;味精0304;鸡精调味料0305;酱类0306;调味料:0307 肉制品肉制品0401 乳制品乳制品0501;婴幼儿配方乳粉0502 饮料饮料0601 方便食品方便面0701 饼干饼干0801 罐头罐头0901 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 速冻食品速冻食品1101 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薯类食品1202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1301;果冻1302 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1401;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402 酒类白酒1501;葡萄酒及果酒1502;啤酒1503;黄酒1504;其他酒1505 蔬菜制品蔬菜制品1601

水果制品蜜饯1701;水果制品170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01 蛋制品蛋制品1901 可可制品可可制品2001 焙炒咖啡焙炒咖啡2101 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01;其他水产加工品2202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淀粉糖2302 糕点糕点食品2401 豆制品豆制品2501 蜂产品蜂产品2601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2701 其他食品其他食品2801 需要办理QS的28类食品食品分类

其它蔬菜制品蜜饯(1)蜜饯其它蔬菜制品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果糕类水果脆片、蔬菜脆片、无核葡萄干、荔枝干、桂圆干、红枣、香 17 水果制品水果制品(2)水果干制品蕉脆片等果酱苹果酱、山楂酱等炒货食品 18 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烘烘炒类(如炒瓜子、烤花生)、油炸类(如油炸玉米)、其他类炒货食品(1)炒类、油炸类、(如糖炒瓜子仁、核桃粉)等其他类)再制蛋类干蛋类皮蛋、咸蛋、糟蛋、卤蛋等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蛋黄酱、色拉酱、松花蛋肠、日本豆腐等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 19 蛋制品蛋制品(4)冰蛋类其他类可可及制 20 品焙烤咖啡 21 食糖可可制品(1)可可制品焙炒咖啡(1)焙炒咖啡焙炒咖啡豆、咖啡粉糖(1 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干制水产品水产加工品(3)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熟制鱼糜灌肠和冻鱼糜制品虾酱、海胆酱、鱼子酱、虾子酱、蚝油、贻贝油、虾油、鱼露、水产调味品海藻酱等 22 水产制品水生动物油脂鱼体油、鱼肝油、海兽油等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准则

精心整理2017年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标准 临床化学(NCCL-C-01)2017年2016年钾靶值±6%靶值±0.5mmol/L钠靶值±4%靶值±4mmol/L氯靶值±5%靶值±5%钙靶值±5%靶值± 0.250mmol/L(1.0mg/dL)磷靶值±10%靶值±0.097mmol/L或靶值±10.7% ) 17%)总蛋 靶 )丙氨 靶 肌 酸性磷酸酶靶值±30% γ-谷氨酰基转移酶靶值±11%靶值±20%α-羟丁酸脱氢酶靶值±30%靶值±30%胆碱酯酶靶值±20%靶值±20%脂肪酶靶值±20%靶值±20%心肌标志物肌酸激酶-MB(ug/L)靶值±30%靶值±30%肌红蛋白靶值±30%靶值±

30%肌钙蛋白-I靶值±30%靶值±30%肌钙蛋白-T靶值±30%靶值±30%肌酸激酶-MB(U/L)靶值±30% 超敏CRP靶值±30%靶值±30%同型半胱氨酸靶值±2.5μmol/L或±20%(取大者) 脂类胆固醇靶值±9%靶值±10%甘油三酯靶值±14%靶值±25%高密度脂 30%30% 4%靶 C4、C- 靶值±LH、 、 HCG、PSA PSA靶值±25% 全血治疗药物监测环孢霉素A、他克莫司、西罗莫司靶值±25% 血清治疗药物监测卡马西平靶值±25% 地高辛靶值±20%或±0.2μg/L 苯妥英靶值±25%

茶碱靶值±25% 丙戊酸靶值±25% 糖化血红蛋白HbA1c靶值±8% 脑钠肽/N末端前脑钠肽BNP、NT-proBNP靶值±30% 尿液定量生化钾靶值±29% 半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剂C半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剂C靶值±25% 代谢物、总蛋白正确度验证葡萄糖靶值±3.5% 尿素靶值±4.0% 尿酸靶值±6% 肌酐靶值±6%

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修订)

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 的通知(修订) 【法规类别】卫生防疫检疫 【发文字号】卫监督发[2009]53号 【修改依据】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修改《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9.06.09 【实施日期】2010.01.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9]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加强消毒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消毒产品生产行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我部组织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版) 二○○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保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含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厂区环境与布局 第三条厂区选址卫生要求: (一)与可能污染产品生产的有害场所的距离应不少于30米。 (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不得建于居民楼。 (三)厂区周围无积水、无杂草、无生活垃圾、无蚊蝇等有害医学昆虫孳生地。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9.03.03 【实施日期】2009.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和整体推进的一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2009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密围绕卫生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卫生改革与发展成就,营造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完善各项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做好新闻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探索新闻宣传工作与健康教育的有机结合。现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卫生宣传 2009年卫生宣传工作要点如下:

(一)宣传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关情况。2009年,《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将陆续出台,卫生部门将着力抓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进行解疑释惑并广泛宣传,要组织新闻单位宣传有关政策、配套文件及医改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各地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要宣传各地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等各项重点卫生工作。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项卫生工作的成就。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我国卫生事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各级卫生部门要总结回顾60年各项卫生工作的成就,并组织形式多样的宣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

附件2: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 1.1适用范围 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以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 O. Ktze】鲜叶或其加工制品(毛茶等)为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不含边销茶,下同)等产品时,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许可生产产品的检验。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1个:茶叶。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1401。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审证单元即“茶叶”。同时,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茶类名称,即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中的一类或几类。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具体品种明细。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本细则适用以下分类和定义: 绿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红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揉捻(切)、发酵、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黄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闷黄、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白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乌龙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黑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渥堆、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其中,紧压型黑茶纳入“紧压茶”审查和管理。 花茶:以茶叶为原料,经整型、香花窨制、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窨制花茶的香花有茉莉花、玫瑰花、栀子花、桂花、白兰花、柚子花、代代花、珠兰花。 紧压茶:以茶叶为原料,经筛分、拼配、汽蒸、压制成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袋泡茶:以茶叶为原料,经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后,用过滤材料包装加工制成的产品。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2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2017年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标准

2017年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标准 临床化学(NCCL-C-01)2017年2016年钾靶值±6%靶值±0.5mmol/L钠靶值±4%靶值±4mmol/L氯靶值±5%靶值±5%钙靶值±5%靶值±0.250mmol/L(1.0mg/dL)磷靶值±10%靶值±0.097mmol/L或靶值±10.7%(取大者)葡萄糖靶值±7%靶值±0.33mmol/L(6mg/dL)或±10%(取大者)尿素靶值±8%靶值±0.71mmol/L或±9%(取大者)尿酸靶值±12%靶值±17%肌酐靶值±12%靶值±26.5ummol/L(0.3mg/dL)或±15%(取大者)总蛋白靶值±5%靶值±10%白蛋白靶值±6%靶值±10%总胆固醇靶值±9%靶值±10%甘油三酯靶值±14%靶值±25%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靶值±30% 总胆红素靶值±15%靶值±6.84mmol/L(0.4mg/dL)或±20%(取大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靶值±16%靶值±20%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靶值±15%靶值±20%碱性磷酸酶靶值±18%靶值±30%淀粉酶靶值±15%靶值±30%肌酸激酶靶值±15%靶值±30%乳酸脱氢酶靶值±11%靶值±20%直接胆红素靶值±2s靶值±2s铁靶值±15%靶值±20%总铁结合力靶值±2s 镁靶值±15%靶值±25%锂靶值±0.3mmol/L 或±20%(取大者) 铜靶值±2s 锌靶值±2s

酸性磷酸酶靶值±30% γ-谷氨酰基转移酶靶值±11%靶值±20%α-羟丁酸脱氢酶 靶值±30%靶值±30%胆碱酯酶靶值±20%靶值±20%脂肪酶 靶值±20%靶值±20%心肌标志物肌酸激酶-MB(ug/L)靶值±30%靶值±30%肌红蛋白靶值±30%靶值±30%肌钙蛋白-I靶 值±30%靶值±30%肌钙蛋白-T靶值±30%靶值±30%肌酸激 酶-MB(U/L)靶值±30% 超敏CRP靶值±30%靶值±30%同型半胱氨酸靶值±2.5μ mol/L 或±20%(取大者) 脂类胆固醇靶值±9%靶值±10%甘油三酯靶值±14%靶值±25%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靶值±30%靶值±30%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靶值±30%靶值±30%载脂蛋白 A1靶值±30%靶值±30%载脂蛋白 B靶值±30%靶值±30%脂蛋白(a)靶值±30% 血气分析pH靶值±0.04靶值±0.04pCO2靶值±5mmHg 或±8%(取大者)靶值±5mmHg或±8%(取大者)pO2靶值±8%靶值±2SNa+靶值±4%靶值±4mmol/LK+靶值±6%靶值±0.5mmol/LCa2+靶值±5%靶值±0.25mmol/LCl-靶值±4%靶 值±5%特殊蛋白IgG、 IgA、IgE、IgM、C3、C4、C-反应蛋白(CRP)、类风湿因子(RF)、抗链球菌溶血素O(ASO)、转铁蛋白(TRF)、前白蛋白(PA)靶值±25%靶值±25%内分泌总T4靶值±20%靶值±20%叶酸靶值±30%靶值±30%皮质醇、雌二醇、FSH、LH、孕酮、催乳素、睾酮、C-肽、FT3、TT3、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叶类产品有苦丁茶、绞股兰、银杏茶、桑叶茶、薄荷茶、罗布麻茶、枸杞叶茶等;花类产品有菊花、茉莉花、桂花、玫瑰花、金银花、玳玳花等;果(实)类(含根茎)产品有大麦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罗汉果等;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叶类:鲜叶→杀青→揉捻→干燥。 花类:杭白菊:鲜花→拣剔→杀青→干燥。 贡菊:鲜花→拣剔→干燥。 其他花类:鲜花→拣剔→干燥。 果(实)类:鲜果(实、根茎)→拣剔→(切片)→干燥。 混合类:原料→拣剔→拼配→(打碎)→包装 分装加工:原料→拣剔→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 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中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的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 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受到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干燥、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米以上,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 2.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墙面无污垢。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叶类生产必须具备杀青、揉捻、干燥、包装设备。 2.杭白菊生产必须具备杀青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包装设备。 3.贡菊及其他花类、果(实)、根茎类、混合类生产的设备视具体生产工艺而定,必须具备包装设备。 4.分装加工必须具备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18862-2002《原产地域产品杭白菊》;GB/T 20358-2006《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GB/T 20353-2006《地理标志产品怀菊花》;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应无劣变、无异味,无其他植物叶、花和杂物。 (二)产品应具有正常的品质特征,无异味、无异嗅、无霉变;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无其他夹杂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不影响产品品质,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

2012年第9期,总第303期 行 业 之 窗20 这些测试可以只简单地进行筛选测试(如OECD 301快速生物降解能力测试和OECD 302固有生物降解性试验),或者更复杂、更高级的分层模拟测试(如OECD 303A,污水处理模拟测试)。要了解的是并不是所有物质都可以应用这几个指导方法的。例如,那些微溶于水的物质、可挥发性物质或者吸附性物质,它们进行快速生物降解能力测试指导要应用ECHA指南关于化学品安全评估:R.7b 章中的内容,见http://guidance.echa.europa.eu/docs/ guidance_document/information_requirements_r7b_ en.pdf。对于可挥发性物质,特别是大多数香精配料的测试方法见OECD 301C、301D、301F和310测试。 这些生物降解能力的标准为一些生态标签组织所接受。还有其他类型的生物降解物质(如在欧盟的洗涤剂)就要通过快速或固有生物降解能力测试(即在OECD 301和OECD 310或OECD 302试验中,60%~70%可生物降解)。 目前,在化妆品方面还没有生物降解能力的法规定义。香精行业要认定一个香精是否是“可降解香精”,要按以下方面进行考虑和判别: 1、香精中的配料要进行OECD 301实验检测其快速生物降解性能; 2、也应考虑到配料的固有生物降解性能; 3、实验结果是否符合OECD、GLP(良好实验室规范),甚至QSAR(定量构效)模式; 4、判别混合物是“可生物降解”的,要考虑混合物中的配料有多少是达到可生物降解标准的,如60%、70%、90%,甚至100%。 标准生物降解测试是为单一物质而开发的,最终的生物降解率就通过CO2或O2的消耗量来计算。因此对于象香精这样的混合物,不会提供其中各个成分的降解信息。从技术角度来说,混合物的生物降解测试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出于种种原因,并不推荐对整个香精进行生物降解测试。在此,对测试进行不一样的设计是非常必要的。取代的方法是对香精进行的降解测试应该对其中每个香精配料分开进行生物降解测试,并把不同配料的测试结果按重量比进行相加。这一对香精的生物降解能力和环境接受度的测试方法在IFRA IL 620及其附件1中进行讨论。很少有对精油和天然提取物生物降解测试的数据,因为它们大多数是复杂的混合物。 不同的快速和固有生物降解性测试标准 测试OECD/ISO参数 快速生物降解性测试 DOC消减试验301A/ISO 7827DOC消减量 CO2产出试验301B/ISO 9439/OPPTS 835.3120CO2产量 改进的MITI试验301C耗氧量 密闭瓶法试验301D/ISO 10707耗氧量 改进的OECD筛选301E/ISO 7827DOC消减量 呼吸计量法试验301F/ISO 9408耗氧量 顶空测试310/ISO 14593CO2产量 固有生物降解性测试 不溶物生化需氧量试验ISO 10708耗氧量 改进的MITI试验II302C耗氧量 赞恩-惠伦斯试验302B/ISO CD9888/OPPTS 835.3200DOC消减量 S.C.A.S.试验302A/OPPTS 835.3210DOC消减量在密闭容 器中CO2的产量 (未完待续)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 2012年8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新批准和增补一批食品添加剂,主要内容如下: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卫医管发[2009]38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9.04.28 【实施日期】2009.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 活动方案》的通知 (卫医管发〔2009〕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部属部管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0)》,根据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和继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安排,现将《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附件 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 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 自2005年以来开展的“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医院管理年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就医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2009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和整体推进的一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要围绕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药费用,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体验,积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为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撑。根据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在总结2005年-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及范围 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0)》和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我国医院管理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引导和促使医院规范执业行为,重视内涵建设,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服务,努力让群众看好病,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活动范围包括全国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公立医院。 二、重点工作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

附件2: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 1.1适用范围 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以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 O. Ktze】鲜叶或其加工制品(毛茶等)为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不含边销茶,下同)等产品时,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许可生产产品的检验。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1个:茶叶。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1401。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审证单元即“茶叶”。同时,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茶类名称,即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中的一类或几类。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具体品种明细。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本细则适用以下分类和定义: 绿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红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揉捻(切)、发酵、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黄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闷黄、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白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乌龙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黑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渥堆、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其中,紧压型黑茶纳入“紧压茶”审查和管理。 花茶:以茶叶为原料,经整型、香花窨制、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窨制花茶的香花有茉莉花、玫瑰花、栀子花、桂花、白兰花、柚子花、代代花、珠兰花。 紧压茶:以茶叶为原料,经筛分、拼配、汽蒸、压制成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袋泡茶:以茶叶为原料,经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后,用过滤材料包装加工制成的产品。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2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卫生部公告

卫生部公告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卫生部公告2011年26号关于发布《速冻面米制品》等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等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19295-2011速冻面米制品 GB9684-2011不锈钢制品 GB8821-2011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 GB13481-2011食品添加剂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GB13482-2011食品添加剂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GB25571-2011食品添加剂活性白土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GB19295-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 2011-11-21 2011-12-21 2 GB25571-2011 食品添加剂活性白土 GB25571-2010 2011-11-21 2011-12-21 3 GB9684-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

2011-11-21 2011-12-21 4 GB8821-2011 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 2011-11-21 2011-12-21 5 GB13481-2011 食品添加剂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2011-11-21

2011-12-21 6 GB13482-2011 食品添加剂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2011-11-21 2011-12-21

含茶制品代用茶生产许可证QS审查细则

附件17: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固态速溶茶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干燥、包装设备。 2.液态速溶茶(浓缩茶汁)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包装设备。 3.(抹)茶粉生产必须具备研磨、包装设备。 4.调味茶类生产必须具备包装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 四、产品相关标准

卫生部血透室基本标准

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生意社3月22日讯从国家卫生部网站获悉,近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2号),《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决定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诊疗活动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 二、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并符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见附件)。 部分地区与医疗机构确因地域、服务人群与服务需求等因素,设置血液透析机数量达不到标准的,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应当向其执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申请;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情况; 4、血液透析室功能区建筑平面图; 5、血液透析室仪器设备清单; 6、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7、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她材料。 四、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并按照《基本标准》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同时应当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血液透析设备使用、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现场综合急救能力与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现场考核。经审核合格批准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下登记“血液透析室”及血液透析机数量,并录入“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设置或血液透析机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变更。 五、已经设立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继续执业;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当保证医疗安全;至2010年8月31日,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本省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情况形成报告,并于2010年9月15日前上报我部医政司。 六、未经批准并执业登记设置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中的有关情况可向我部医政司反映。 电子邮箱:MOHYZSYLJGGLC@126、com附件: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关于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 (2006年6月27日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号)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共9类产品,包括边销茶。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2个,茶叶、边销茶。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单元名称及产品品种,即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边销茶(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边销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按《边销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从鲜叶加工流程

鲜叶-杀青-揉捻-干燥-绿茶 鲜叶-萎凋-揉捻(或揉切)-发酵-干燥-红茶 鲜叶-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干燥-乌龙茶 鲜叶-杀青-揉捻-闷黄-干燥-黄茶 鲜叶-萎凋-干燥-白茶 鲜叶-杀青-揉捻-渥堆-干燥-黑茶 2. 从茶叶生产加工流程 茶叶-制坯-窨花-复火-提花-花茶 茶叶-拼切匀堆-包装-袋泡茶 3. 精制加工 毛茶-筛分-风选-拣梗-干燥 4. 分装加工 原料-拼配匀堆-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鲜叶、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茶叶加工过程中,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 茶叶在加工、运输、储藏的过程中,易受设备、用具、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生产工艺、产品仓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件所列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及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 2、列入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的物质目录 3、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目录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 附件1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 名称:赤藓糖醇 赤藓糖醇(生产用菌株:分别为Moniliella pollinis和trichosporonoides megachiliensis) Erythritol 功能:甜味剂 (一).赤藓糖醇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 各类食品 a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二)赤藓糖醇的质量规格要求

1.生产用菌株为Moniliella pollinis的赤藓糖醇 (1)生产工艺 由食品级的碳水化合物底物经丛梗孢酵母(Moniliella pollinis)发酵,并经纯化及干燥等工序而得。 (2)性状 白色晶状粉末 (3)技术要求 ①理化指标 (1).生产工艺 以取自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中的淀粉经过化学的或酶水解所得的葡萄糖为主要原料,经Trichosporonoides megachiliensis发酵,并经纯化及干燥等工序而得。 (2)性状 白色结晶性粉末 (3)技术要求 ①理化指标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 名称: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1,3-Dioleoyl 2-palmitoyl triglyceride 功能:营养强化剂 (一)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 1.生产工艺 由脂肪酶催化酯交换,使脂肪酸在丙三醇分子上的位臵重新排列而得。 2.性状 在25℃条件下为白色固体 3.技术要求

2015版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类别 编号 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备注 粮食加工品 0101小麦粉 1.通用(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低筋小麦粉、营养强 化小麦粉、全麦粉、其他) 2.专用[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 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自发小麦粉、小麦胚(胚片、胚粉)、其他] 0102大米 大米(大米、糙米、其他) 0103挂面 1.普通挂面 2.花色挂面 3.手工面 0104 其他粮食加工 品 1.谷物加工品[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线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 莜麦米(燕麦米)、荞麦米、薏仁米、蒸谷米、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其他] 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碜、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粉、 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 粉、芸豆粉、蚕豆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混合杂粮粉、其他] 3.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0201食用植物油 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 油、芝麻油、棕榈油、橄榄油、食用调和油、其他) 0202食用油脂制品 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植 脂末] 0203食用动物油脂 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鹅油、骨髓油、鱼油、其他) 调味品 0301酱油 1.酿造酱油 2.配制酱油 0302食醋 1.酿造食醋 2.配制食醋 0303味精 1.谷氨酸钠(99%味精) 2.加盐味精 3.增鲜味精 0304酱类 酿造酱[稀甜面酱、甜面酱、大豆酱(黄酱)、蚕豆酱、豆瓣酱、大酱、其他]

2009年38号文件 卫生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I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医疗机构可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增加“特殊使用”类别抗菌药物品种。 (一)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 (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 (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 (四)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液、注射剂),伏立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等。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医师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四、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 1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共9类产品。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1个。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产品品种,即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中的1类或几类;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揉捻干燥绿茶 揉捻(或揉切) 发酵干燥红茶 做青杀青揉捻干燥乌龙茶 揉捻闷黄干燥黄茶 萎凋干燥白茶 揉捻渥堆干燥黑茶 窨花复火提花花茶 包装袋泡茶 2

筛切拼堆 (渥堆) 蒸压成型干燥紧压茶 精制加工:毛茶筛分风选拣梗干燥 分装加工:原料拼配匀堆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鲜叶、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茶叶加工过程中,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茶叶在加工、运输、储藏的过程中,易受设备、用具、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生产工艺、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米以上,离开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100米以上,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 2.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墙面无污垢。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1次。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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