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量化考核细则

基层党建量化考核细则

序号主要任务工作事项基层党(工)委评分标准(50%)

基层党(总)支部

评分标准(50%)

检查明细备注

1 坚持用习

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

义思想武

装头脑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

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讲话精神(包括学习《习近平

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三十讲》和习近平总书记

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

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

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

东重要讲话精神)

市直机关工委没有开班子会学习

的,扣10分;没有组织党员干部

开展专题学习的,扣4分。

党组织没有组织党员开展学习

的,每缺一项扣3分,最多扣15

分。

市直机关工委检查有关

会议记录簿、通知等资

料;

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检

查有关会议记录簿等资

料。

2 规范党内

政治生活

推进“三会一课”“四个日子”等

制度落实

没有印发或转发《“四个日子”党

日活动制度》《学习要点》的,

扣5分;从2018年4月起,没有

每月学习《学习要点》的,扣6

分;没有对下级党组织“三会一

课”纪录进行审阅并签名确认的,

扣4分;没有所辖党支部《“三会

一课”季度计划报备表》《“三会

一课”季度情况报备表》的,扣4

分。

没有结合党的生日、党员活动

日、扶贫济困日开展党日活动

的,扣4分;从2018年4月起,

没有每月学习《学习要点》的,

扣4分;党支部书记没有讲过党

课的,扣4分;支部书记对“三

会一课”内容不熟悉、不了解的,

扣6分;没有每季度填写《“三

会一课”季度计划报备表》《“三

会一课”季度情况报备表》并报

上一级党组织备案的,扣4分。

市直机关工委检查有关

通知,学习记录等资料;

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检

查“三会一课”记录簿、照

片等资料,实地询问支部

书记“三会一课”相关情

况。

序号主要任务工作事项基层党(工)委评分标准(50%)

基层党(总)支部

评分标准(50%)

检查明细备注

3开展基层

党组织达

标创优活

“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提升

没有建立完善推进“两个覆盖”质

量提升行动相关台账(五类信息

表,工作情况统计表,应建尽建、

尚未组建“两新”组织相关台账

等)的,扣5分;18年没有新成

立“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扣5分。

“两新”组织党组织阵地建设不

达标的,扣4分;“两新”组织党

组织书记对相关党建业务不熟

悉的,扣4分。

市直机关工委、“两新”组

织检查“两个覆盖”质量提

升行动相关台账(五类信

息表,工作情况统计表,

应建尽建、尚未组建“两

新”组织相关台账等)、

配备党建指导员实现党

的工作覆盖相关资料(选

派文件、名册和联系督导

单位党建情况汇总、党建

指导员开展工作相关资

料等)。实地检查阵地建

设情况,询问党组织书记

相关党建业务知识。

4实施“头

雁”工程

配备“两新”专职书记

配备“两新”专职书记或副书记

的,没有达到“两新”组织党组

织总数的10%的,扣5分;“两新”

专职书记或副书记条件不符的,

扣6分。

“两新”专职党组织书记或副书

记对支部情况和党务工作不了

解;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

的,各扣4分。

市直机关工委查看“两

新”党组织专职党组织书

记或副书记名单,随机抽

查确认人员情况是否真

实。

“两新”组织党组织抽查

党组织书记对相关情况

是否了解,工作开展是否

规范。

序号主要任务工作事项基层党(工)委评分标准(50%)

基层党(总)支部

评分标准(50%)

检查明细备注

5实施党员

先锋工程

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没有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报

备案制度的,扣4分;存在弄虚

作假、“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

题的,扣6分;《入党志愿书》

填写不规范的,扣6分;入党程

序不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

扣10分。

没有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

报备案制度的,扣4分;存在弄

虚作假、“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

问题的,扣6分;《中国共产党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没有装裱

挂墙的,扣4分;发展党员台账

记录与会议记录不符的,扣4分。

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没

有到所驻社区报到服务的,扣6

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没

有到社区报到的并定期服务的,

扣6分。

市直机关工委检查会议

记录簿和《入党志愿书》、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备

案审查表》等资料;

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检

查会议记录簿和《入党积

极分子确定备案审查表》

等,以及2018年成为预

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

正的全套资料。并到社区

党组织印证市直机关企

事业单位党员到驻区报

到服务情况。

6建立“红色

引擎”机制

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

党费使用和下拨没有经集体讨论

决定的,扣4分;没有每年对党

费工作进行公示的,扣4分;2018

年党费没有按照年初核查标准收

缴的,扣6分;没有将2018年收

缴党费全部上缴市委组织部的,

扣6分。

党费使用没有经集体讨论决定

的,扣4分;党员没有按时按标

准缴纳党费的,扣4分;没有每

年对党费工作进行公示的,扣4

分;年初没有开展党费核查的,

扣4分;党费收缴标准与实际不

符的,扣5分。

市直机关工委检查有关

通知、会议记录、党费核

查标准材料、上缴凭证等

资料;

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检

查有关通知、会议记录和

党费收缴凭证等资料。

其他加扣分项目加扣分标准检查明细备注

7 日常党建工作情况视上报材料及配合组织部工作相关情况,加分或减分,加分不超

过3分,减分不超过3分。

根据市委组织部各股室

提供评分。

8 党建工作特出亮点在中央、省、湛江市主要媒体刊登本地特色党建工作经验做法的,

每一项分别加3分、2分、1分,累计相加不超过3分,同一做

法取最高分值不重复加分。

由市委组织部调研室提

供资料评分。

9 发展党员工作完成本年度发展党员指标的,不扣分;每多发展1名党员的,加

0.2分,相加不超过1分。

由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室

提供相关数据。

10 代表廉江参加湛江迎检被湛江抽中考核,没有扣分的,加2分;扣分的,按照所扣分数

对应换算成综合分数的3倍扣分。

由市委基层办提供相关

数据。

11 理论业务测试测试试卷为100分制。平均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的,扣5分;及格但未满80分的,扣2分,80分以上的,不扣分。

12 存在资料造假考核过程中发现资料台账、述职评议材料(包括“2361”展示材料)等存在造假的,发现一项扣10分。

说明:考核以实地查阅资料台账和访谈了解等方式进行,分别按照“基层党(工)委”“基层党(总)支部”两个主体进行评分,每个主体的原始分值满分为100分,并按照5:5的比例折算成为综合分,加扣分值均直接计算在各基层党(工)委综合分数之中,最终得分为该基层党(工)委年终基层党建量化考核年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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