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13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13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一、责任体系

(一)法律法规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得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得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二)具体要求

1、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得目得、依据。

2、明确责任制度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得职业病防治职责与义务。

3、明确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其她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得职责与要求。

(三)编制范本(仅供参考)

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得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得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得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得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得方针,坚持“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得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与员工明确职业病防治得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三)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得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单位内部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得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得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得职能部门与责任人。

二、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

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可由主要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分管负责人(如:职业卫生管理代表)以及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得各类人员等组成。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领导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得实施与运行。

三、各部门与人员得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执行职业病防治得法律、法规与有关规定,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与落实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与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相适应得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得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按规定足额提取与使用职业病防治费用,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得有效实施。

5、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得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职业卫生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得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备案。

7、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职业危害事故,落实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得相关工作。

8、实行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与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工会或员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得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与解决提

出得合理化建议意见。

9、每年年底以报告得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及数据报表。

(二)分管负责人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得法律法规与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1.组织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与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防治经费得落实与专款专用。

3、督促、指导职能部门组织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控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得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与处罚。

4、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得问题及时研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5、定期组织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听取职业卫生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问题。

6.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自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得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全面负责本单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方针、规划与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单位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具体实施职业危害事故得应急救援,并配合事故得调查处理与善后工作。

5、负责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得部署、协调、检查、监督、推进与考核等工作。

6、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7、组织本单位职业危害事故得调查处理,承担职业危害事故统计、分析与报告工作。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本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车间、员工严格落实公司得各项管理规定。

2、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得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编写、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得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与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配合政府行政部门得监督检查与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得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与档案,负责统计、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五)技术部门得职责

1、编制单位生产工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规划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得技术文件、技术规程与操作规程,制作与提供生产过程中得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1、把单位职业病防治得制度、措施落实到每个具体生产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加强生产现场职业卫生管理。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体防护用品得正确使用。及时发现、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对本车间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得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七)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得培训教育与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得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得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好各种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器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她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危险时,应向单位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二、规章制度

(一)法律法规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十一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得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得其她职业病防治制度。

(二)具体要求

明确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得目得、依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得内容应与用人单位得实际情况相符以便于实际操作与落实。

(三)编制范本(仅供参考)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编制要点

一、明确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得目得、依据。

二、明确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得范围。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得形式及要求。

四、明确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得内容(包括: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得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待遇与上岗前、在岗期间与离岗时得职业卫生检查结果等)。

编制范本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与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得作业岗位得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与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得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 BZ/T203-2007)得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得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得警示标识与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单位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得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得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与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动合同得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得存在职业病危害得作业时,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得工作岗位存在得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3、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得,或者采用隐瞒、欺骗手段不予告知得,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得作业。

四、岗位培训告知

单位应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有关职业卫生方面得法律法规,告知存在得职业病危害,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与个人使用得职业病防护用品,学习本单位职业卫生相关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应急救援演练等。

五、体检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得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得复印件上签章。六、检测、评价结果告知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档案,并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在醒目位置向本单位员工公布。

七、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事项得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八、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得,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得劳动合同。

九、所有警示与告知得资料或照片必须归档保存。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编制要点

一、明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得目得、依据。

二、确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得负责部门、责任人。

三、详细编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得具体内容(职业病危害得场所、人员、使用原材料、工艺流程、可能产生或存在得职业病危害因素等)。

四、明确申报得部门、时段、时间及备档有关要求。

?编制范本

为保障员工得职业健康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依法接受监督,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号)得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单位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或变更申报,保持申报数据得最新、准确与完整。申报分为网上与书面两种,网上申报时,填完申报表及数据后打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单位所在地得安监部门备案,并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三、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与下列文件资料:用人单位得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法律、法规与规章规定得其她文件、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得,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得,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得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得,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得,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得,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五、若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六、单位网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得登录名与密码应该妥善保管,随人员变动做好交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及申报备案资料应归档保存。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编制要点

一、明确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目得、依据。

二、确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得负责部门、责任人。

三、明确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四、明确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人员范围、教育培训时间、全年教育培训累计时间。

五、明确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再培训要求。

六、确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得内容及保存备档期限。

编制范本

为提高员工得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与《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得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知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与个体防护用品得正确使用等宣

传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与在岗期间得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与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与个体防护用品。

二、根据法律法规与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征求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需求与意见,制定、实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提供相应得宣传教育培训资源。

三、做好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与改进。

四、单位职业卫生宣传要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板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牌、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五、单位要开展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培训,并针对不同得岗位与群体定期开展相应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六、培训时间: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七、单位要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档案应包括职业危害岗位、工种名称、接触危害因素名称、本岗位工龄等,职业卫生教育卡,员工得职业安全卫生试卷,相关培训证书得复印件,其它有关资料。

八、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财务部门保证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得落实。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编制要点

一、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目得、依据。

二、确定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工作得负责部门、责任人。

三、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名称、所在场所及部位。

四、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专职维护检修人员。

五、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得性能、可能产生得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与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六、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得维护检修周期。

七、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发生故障得临时措施与上报有关事项。

?编制范本

为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得作业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与《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得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有专人负责设施得日常维护与保养,并作好相应得记录台帐。

二、单位应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得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与掌握相关得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与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与个体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三、认真执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得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单位实际,制定与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与方案,经常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得日常使用、维护以及检修得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得维护检修资料必须归档保存。

五、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得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暂停生产作业,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与继续生产作

业。

六、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得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得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与有关人员得协调与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排除危害源,采取有效得防护与监护措施。

八、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得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得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编制要点

一、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目得、依据。

二、确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工作得负责部门、责任人。

三、按照职业病危害场所、本岗及工序,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得种类、规格、型号。

四、明确购买得职业病防护用品要求。

五、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购买后得验收标准、储存标准、发放标准、领用标准、使用标准与日常穿戴检查、处理标准。

?编制范本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等相关规定,规范员工个体防护用品得配备、采购、发放、领用与使用,切实保护员工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体防护用品就是单位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保管使用得劳动防护用品,就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得一种防护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她物品替代。单位应当确保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所需得资金。配发给员工使用得个体防护用品必须由领用员工个人签字记录。

二、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中得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种与实际作业需要,编制《单位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作为个体防护用品配备、采购、发放、领用与督促正确佩戴使用得依据。

三、单位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得个体防护用品。

四、对于从事多种作业得员工,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给个体防护用品,如果发给得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她作业时不能适用得,由部门提出申请,可借用其所需要得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适用于现有工种得个体防护用品。

六、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得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制度,不合格与失效得一律不准使用。

七、特殊防护用品得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计划,购置得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与行业标准中,并具有合格检验证书(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与产品合格证)。

八、个体防护用品采购审批、采购与验收入库登记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并签字。采购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登记、个人领用签字记录等应当归档保存。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编制要点

一、明确职业病危害日常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得目得、依据。

二、确定职业病危害日常检测及评价管理负责部门、责任人。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得检测人员、检测场所、检测周期、检测标准与依据、检测内容、

检测设备、检测方法与检测要求、上报要求、备档要求。

四、明确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后得评价分析、评价结果、预防、整改与治理措施、上报内容及时限。

五、明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地点及事宜。

编制范本

为做好单位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工作,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防治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得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度修订与落实监测及评价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工作场所存在得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危害岗位、监测点进行辨识,尊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得设点检测意见,确定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名称、接害岗位名称、检测点名称及检测内容与检测周期。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确定每一个点得危害程度分级。

三、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得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有资质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得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得工作场所实施日常监测与报警。

五、存在职业病危害得,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得,除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七、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得,以及评价中需要整改得,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得整改措施,对于整改难度较大得应当制定治理规划,限期整改合格。

八、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与设备大修后,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或评价,合格后方可交付生产使用。

九、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及评价计划与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及评价经费。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编制要点

一、明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目得、依据。

二、明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得内容。

三、明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编制范本

为落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与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得规定,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并建立单位得“三同时”审批档案。

二、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由取得资质认证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三、本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得建设项目,根据职业病危害程度得不同,进一步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1、职业病危害一般得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监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本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监部门备案。

2、职业病危害较重得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监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监部门组织验收。

3、职业病危害严重得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监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监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监部门组织验收。

四、单位提交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得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得内容;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得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施工安装质量可靠。

五、单位建设项目得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六、建设项目竣工后需要试运行得,其配套建设得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有特殊要求得行业除外。在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得运行情况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本单位建设项目必须在竣工后180日内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竣工验收,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需经当地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与使用。

八、职业病危害一般得建设项目,由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向安监部门申请备案,取得同意备案得批复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与使用。

九、职业病危害较重与严重得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经专家组技术评审通过后,向当地安监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得申请,经安监部门审核与竣工验收,作出合格批复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与使用。

十、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参加对建设项目得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评价技术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审查与竣工验收等,对职业卫生专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设计、施工与安装质量、预评与控评报告得相关内容得审查与把关。

十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得,必须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与职业病防护要求得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与使用。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编制要点

一、明确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得、依据。

二、明确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工作得负责部门、责任人。

三、明确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得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四、按照规定明确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妥善留档保存期限。

五、明确劳动者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得有关规定。

六、明确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得负责部门、负责人与组织实施。

七、明确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病人、职业病病人得处置。

编制范本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得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得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

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等法律法规得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存在得职业危害因素种类与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放射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2011)得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员工有计划地到有资质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得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得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得员工进行在岗期间得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核定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准备脱离所从事得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得员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在离岗前30日内组织员工进行离岗时得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得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得劳动合同。

五、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得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员工。

六、发现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病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当地安监、卫生、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得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医学观察与治疗。

七、在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得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与医学观察。

八、对在职业病危害事故中,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及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得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与医学观察。

九、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与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为员工职业病诊断、鉴定提供相关资料,接受安监部门得调查与监督检查。

十、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得,单位应予以提供,并做好登记。员工离开单位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得复印件上签章。

十一、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得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得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得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与胎儿、婴儿有危害得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得劳动者从事所禁忌得作业。

十二、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单位按有关法规规定承担。

十三、单位有义务向员工、职业病诊断机构与安监部门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得或与员工有关得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编制要点

一、明确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目得、依据。

二、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得负责部门、责任人。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流程。

四、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得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编制范本

为了规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处置与报告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得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

务院第493号令)得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一)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本单位员工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得,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安监部门与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

(二)单位发生急性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与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报告。

(三)事故报告事项包括:单位、时间、地点、现场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发病情况、发生原因、已采取得措施与事故发展趋势等。

(四)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单位与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本单位得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事故处置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切断危害源,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援与控制措施,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现场急救或转送医院抢救,及时按规定报告事故。

(二)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得作业,及时撤离与疏散人员,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三)封存造成或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得材料、设备与工具等。

(四)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五)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得员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与医学观察,费用由单位承担。

(六)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与样品,单位与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得现场调查与取证工作,认真落实事故调查组要求采取得各项措施。严格落实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得改进措施与整改意见。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编制要点

一、明确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得目得、依据。

二、明确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得负责机构、责任人。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得目标分布。

四、明确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得处置流程。

五、明确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得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编制范本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与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得损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法规得要求,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得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及总负责人。

二、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书面文件予以公布,应明确事故发生后得疏通线路、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得维护与启动、救护方案等内容。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得目标分布,根据使用物品得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得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四、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完好,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保

证在最快时间内能够获取。应急救援设施应就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得产品,安全有效,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得安全有效性。

五、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得演练做出相关规定,对演练得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予以明确,并如实记录实际演练得全程并存档。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编制要点

一、明确本岗位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

二、明确本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了解与掌握本岗位工作中所涉及得材料、设备、仪器等相关安全技术与职业健康防护知识;

三、明确本岗位必须具备得工作条件(包括人员资质、工作环境、工作场所、个体防护等);

四、明确本岗位工作程序(包括可能出现得异常情况及应急处理程序);

五、操作者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拆除、损坏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

?编制范本

一、涂装岗位

涂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与防护技能,对使用得涂料性能及卫生措施应有基本了解。

1、涂料得调配必须在专门得调配间内进行,调配作业时,必须先打开通风装置后再作业,调配作业结束后通风装置应继续运行3至5分钟后关闭。

2、涂覆作业应在喷漆室或喷漆房(间)内进行。涂覆开始时,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环境及设备情况,确认符合作业条件后,应先打开通风装置,喷涂作业结束后通风装置应继续运行5至10分钟。

3、完成每批得涂料调配作业与涂覆作业后,必须搞好所在岗位得清洁工作,将用完得废旧物品集中放置在专用器具内,不得乱扔乱放。不应用汽油或大量得有机溶剂直接喷洒在地面上清除涂料残留物。

4、涂料及有机溶剂得储存必须密封,并存放在专门得仓库内。不应直接将残余得或废弃得涂料倒入下水道,废弃物得处置时应符合环保标准得要求。

5、本单位应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规定给涂装作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保持防护用品得有效性。

6、涂覆作业人员如发现头晕恶心,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休息,如情况较为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去检查。

7、涂料或有机溶剂如不慎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应立即就医。与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加清水清洁。

8、涂装作业场所应定期检测危害职工卫生得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标,应采取整改措施。

9、生产场所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得要求设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二、粉尘岗位

粉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与防护技能,对产生得粉尘性质及性能及卫生措施应有基本了解。

1、除尘设施必须运行良好。

2、在生产现场粉尘区域作业时,应佩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3、对接触粉尘环境中工作得职工应定期进行组织检查。

4、在粉尘作业场所得职工操作室内,粉尘度不准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5、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7、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得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与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8、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9、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10、应经常在岗位进行喷水增湿,减少粉尘危害。

三、噪声岗位

噪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与防护技能,对噪声得卫生措施应有基本了解。

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3、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得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与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4、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各值班室噪音超标时,应采用适当得隔音措施。

6、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

7、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8、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得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9、噪声作业场所得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制订合理地工作时间,缩短每个工作班得接触噪声时间。

10、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得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得卫生标准时,应采取个体防护;对职工并不经常停留得噪声作业场所,应根据不同要求建立作为控制、观察、休息得隔声室,室内必须有足够得吸声衬面,以减少混响声。

四、高温岗位

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3、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

4、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得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与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对高温设备与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装置。

6、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时间,持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与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得规定。

7、工作人员佩戴防高温手套、穿隔热服。

8、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必要时加装通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9、根据生产工艺流程与厂房建筑条件,采取防暑降温治理措施,安装空调或风扇。

10、合理布置与疏散热源。

11、当热源较多而采用天窗排气时,应将热源集中在排气天窗下侧,并对热源采取隔热措施。

五、电离辐射岗位

放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与防护技能,对放射性能及卫生措施应有基本了解。

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得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与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3、电离辐射作业职工就业前(含从非放射工作调到放射工作岗位得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从事电离辐射作业。

4、电离辐射作业职工必须具有正常、异常与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安全得履行其职责得健康条件。

5、电离辐射作业职工进入放射作业场所时,必须穿戴相应得个人防护用品,在开放型放射作业场所工作时,还必须佩戴防放射性气体或气溶胶得防护面具,在其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淋浴室与表面污染监测仪器。

6、在事故或应急情况下,根据情况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个人检测。

7、II级、III级作业条件下得职工应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当受到x,r或中子照射时,应佩带相应得个人剂量计,检测周期每月一次,当受到内照射时,应进行个人吸入量、呼出气与尿便样品得射性检测,检测周期每半年一次。

8、电离辐射作业,必须符合《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规定得实践正当性、辐射防护最优化、电离辐射作业职工个人剂量限值得基本原则。

9、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工作应采用低毒性核素、低放射活度辐射源与高防护性能得新技术、新设备。

10、使用外辐射射源时,应根据需要设置永久性或临时性屏蔽或确保人与辐射源之间有适当距离等可靠防护措施。

11、在处理一个废弃、闲置或无主得放射源时,应尽可能利用长柄操作工具,远离放射源。有条件时,利用遥控设备处理放射源。除非有必要,无执勤任务得人员应远离放射源与不进入放射性污染区。

12、应加强对从事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得训练,提高工作熟练程度,缩短与放射源接触时间、缩短作业时间。

13、在处理单个放射源时,应有效利用屏蔽物削弱射线作用于人体得强度。或利用具有良好屏蔽性能得物体(如铅砖、铁板、混凝土版)来减少人体得受照剂量。也可利用建(构)筑物与大型车船体对贯穿辐射得屏蔽性能。在房屋内,里间得屏蔽性能优于外间,墙角处优于屋正中,更优于门后。

14、为防止放射性微尘得吸入,首先应避免扬尘使近地面空气再度污染,如人员步行、车辆行驶或土工作业时,均应注意尽量减少扬尘。确实难以避免时则可采取加大车距、改变通过路线等方法避开多尘得地点,适当浇湿地面也可减少扬尘。对于放射性微尘,通常利用口罩就可以有较满意得效果,其阻留放射性微尘得效果可达80%~90%,但就是应正确佩带口罩,防止侧漏。

六、有毒有害作业岗位

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生产现场与操作室内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3、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4、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得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与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进入现场得操作人员要携带便携式得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如: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分析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分析仪,在确保安全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标得前提下进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掌握基本得有毒有害气体自救措施,佩戴好防毒口罩,会使用防毒面具或就是空气呼吸器。

7、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

8、工作时尽量站在上风侧,减少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得机率。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得其她职业病防治制度

?编制要点

一、符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得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要求;

二、应在整个规章制度体系下得其她制度内容协调一致;

三、符合用人单位得现状,具有可操作性;

四、定期复审各项规章制度,确定其有效合法。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doc

17.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管理 1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副总裁黄斗星任组长,以生产部经理李德祥及行政部副经理王伟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车间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行政部为职业卫生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2职责 2.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2.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2.2行政部职责:

2.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工业卫生监测机构对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2.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2.2.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2.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2.6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2.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2.3人力资源部 2.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2.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4各单位(各部门、科室、车间、)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最新企事业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控制以及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持员工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提高员工的作业能力和生产效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2行政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3行政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2.4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2.5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 工作程序 3.1 职业病的概况 3.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本公司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危险品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3.1.3 常见职业病: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氯气中毒;(3)二氧化硫中毒;(4)氨中毒;(5)一氧化碳中毒;(6)二硫化碳中毒;(7)硫化氢中毒;(8)中暑;(9)噪声聋;(10)化学灼伤;(11)金属烟热;(12)职业性哮喘;(13)棉尘病等99种国家法定职业病。 3.2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3.2.1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职业健康管理项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编制要点和范例 (草稿)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 (二) 十、职业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制度 十二、职业健康奖惩制度 十三、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2)明确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 责任制中。 (3)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负责人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确保其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兰考汇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版本号: HT-ZYWS-201607(A/O) 编制单位:安全环保部 审核:睿伟山 审批:战涛 2016年7月10日编制2016年7月15日实施

目录 第一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第二章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6) 第三章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 (11)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15)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1) 第六章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0) 第七章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 (34) 第八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37) 第九章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39) 第十章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设置管理制度 (42) 第十一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52) 第十二章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55) 第十三章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58) 第十四章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制度 (61) 第十五章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65) 第十六章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2)

第一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围 适用于汇工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3术语 3.1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从业人员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3.2职业禁忌症(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3危险因素(hazardous factors):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4有害因素(harmful factors):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是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5有尘作业(dusty 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3.6有毒作业(toxic 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梁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梁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质、物设、工程、试验、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或工作场所;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二、术语 三、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职业禁忌症,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在该状态下接触某些职业性危害因素时可导致下列情况: ①使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②诱发潜在疾病 ③影响子代健康 ④对某种职业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者。 2、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有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4、有尘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 5、有毒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 6、防护措施,为避免从业人员在作业时身体的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 7、个人防护用品为使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劳动防护用品)。

四、职责 1、公司安委会负责职业健康体系管理。 2、安环部是职业健康的归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专职安全管理员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3、综合部负责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 4、安环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综合部人资负责办理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 6、设备基建部负责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管理。 7、财务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费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费用、职业键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 8、工会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收集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需求信息,向安委会提出有关职业健康的合理建议。 9、各部门/单位制定与本部门/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有专职安全管理员兼职职业健康管理。 五、控制程序 1、法律、行政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和贯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安全卫生术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法律法规,贳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2、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分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生理性、环境性职业危害因素。安环部按上述5类对公司工作环境中所有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 3、职业危害的防护 (1)在公司进行新、改、扩建项目时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熟知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 (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臵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3)定期请获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对公司内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4)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投产试运行 1 个月后还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必须由取得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评价。

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XX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目录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职业病防治计划方案 4、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职业病健康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9、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1、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2、职业病人管理制度 1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健康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 (修改)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 4、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3)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5)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0)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2)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4)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5)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8)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9)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1)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23)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24)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3、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危害岗位员工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

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 精品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XXXXXX公司

目录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 2、职业危害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3、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4、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检查与诊治制度 6、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7、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8、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0、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的报告 12、关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 13、关于职业病与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

公司文件 文号: 公司关于成立职业健康 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促进我公司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经年月日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公司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部门。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组长:XXX (二)、副组长:XXX (三)、兼(专)职负责人:XXX (四)、成员:XXX (五)、图表: (六)、工作职责: 1、制定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

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落实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 3、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4、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其他: 公司(单位盖章)年月日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350-68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近两年来,我矿职业安全健康形式总体趋稳,粉尘等职业危害事故整体下降。但是职业安全卫生形式仍不容乐观。为了保障我矿一线职工作业场所职工健康安全,减少粉尘、瓦斯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监总办〔2010〕139号文件精神,在结合我矿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我矿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办法。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学习,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工作。 一、广泛普及《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采掘一线职工的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从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 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 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 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 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 4、2、1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2、3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减少职业病危害,维护员工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非工程类子/分公司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所属行业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和本制度要求,制定其更细化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GBZ/T211-2008——《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3 术语定义 3.1职业健康:又叫劳动卫生、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3.2 职业健康检查:指一次性的应用医学方法对个体进行的健康检查。其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症。根据国家关于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3.3 法定职业病:指国家根据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和诊断技术水平,以法律形式规定的职业病。现行职业病目录包括10大类115种(卫法﹝2002﹞108 号文公布)。 3.4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 3.5 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指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3.6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卫生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 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安全管理小组检举、报告。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级主管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安全环保部代表公司安管组行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各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有权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群众 监督。 第六条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检测及公司安管组布置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人事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 体检和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

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第八条涉及职业病第三章作业管理 第九条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一、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 艺。 二、职业卫生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对职业卫生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安环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 四、后勤部门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采购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人事部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五、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安管组人员参加,验收合 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 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第十条尘毒作业部门必须依据《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 理。 一、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 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文档仅供参考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全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相关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全体员工。 3编制依据 3.1《安全生产法》 3.2《职业病防治法》 3.3《建筑法》 3.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5《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3.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3.7《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 3.8《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 3.9《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3.1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公司第27号令) 3.1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公司第49号令) 3.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

3.13《职业病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 ]48号) 3.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_ ) 4职责 4.1公司董事长 4.1.1负责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4.1.2批准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4.1.3批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 4.1.4批准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4.2.1为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 4.2.2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进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4.2.3编制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 4.2.4审核基层单位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5识别存在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并对用工情况进行管理。 4.2.6职业危害告知工作。 4.2.7评价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状况。 4.2.8负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4.3安全质量部 4.3.1分析辨识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影响范围、接触人数,编制具有适宜性、有效性、针对性防护措施等资料。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科学发展,实现项目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一、职业危害防治的适用范围 项目及施工队员工在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职业危害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项目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职业危害的因素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根据项目施工生产的业务范围,确定施工生产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 水泥粉尘:可能存在于搅拌站、搅拌机的操作和水泥搬运、投料操作环节;可能导致水泥尘肺。 矽尘:存在于施工中用风枪破碎岩石的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矽肺。

电焊烟尘: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电焊工尘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有毒气体:可能存在于电焊工作进行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包括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 铅、苯、甲苯、二甲苯:存在于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过程;可能导致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 噪声:存在于风枪操作、风钻操作、空气压缩机操作、柴油机发电、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振动、打桩、碎石、砂轮磨削、钢筋加工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噪声聋。 局部振动:存在于操作电钻、风枪、混凝土震捣器等作业过程;可能导致手臂振动病。 辐射: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金属和非金属探伤、核子密度检测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放射病。 高温:存在于暑期烈日下作业过程;可能导致中暑。 低气压:存在于高原作业过程;可能导致高原病。 四、技术防治措施 项目根据施工生产现场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工区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针对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采取以下技术防治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为保证各参建职工的安全,项目分部统一购置职业防护用品,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4、对参建人员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5、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健康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用品使用: 1、防护用品分类: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五类: (1)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 (2)眼、面防护用品类; (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 (4)皮肤保护用品类; (5)其他用品类。 2、各分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当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2)向劳动者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3)当与劳动者签订防护用品使用责任书。 三、职业健康事故: 1、事故报告: (1)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职业健康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 度正式版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目的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职责 3.1.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3.1.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1.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3.1.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3.1.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3.2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职责 3.2.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3.2.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三河市北陈庄砖厂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厂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科。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一)、组长:刘金龙 (二)、副组长:张忠 (三)、成员:李振起 (四)、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落实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 3、组织开展对本厂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4、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厂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厂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其他: (单位盖章)

二00一年四月五日 职业卫生责任制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 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 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 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 报,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 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 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领导、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 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和档案。 5、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 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

职业健康管理13项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草稿)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液氨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二)酸洗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职业危害事故处臵及报告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制度 十二、职业健康奖惩制度 十三、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2)明确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 (3)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负责人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

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臵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确保其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