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目录

(试行)

1.范围

2.目的

3.分类

4.定义

5.工作要求

6.价款结算报审单审批程序

7.办理顺序

九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试行)

1.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九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和综合单价确认的控制、定价、批准和执行。

2.目的

本办法对业主与各承包商签订的主合同进行了补充,并为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和综合单价确认的控制、定价、批准和执行提供了方法,其最终目的是降低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对工程造价和进度的影响。

3.分类

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为技术类文件。

现场签证:为记录性文件。

综合单价确认:为变更、签证后的经济类文件。

4.定义

4.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对施工图本身的变更、修改、补充,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1.1设计错误和遗漏;

4.1.2使用功能的改变;

4.1.3不可预见的地下条件的发现及处理;

4.1.4业主对已完工程实体提出修改;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区别

一、设计变更 (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 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②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

工程技术工作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工程技术工作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工程技术工作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工程技术工作管理(一)工程图纸1.工程图纸会审工程图纸会审工作由工程部组织,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基础、结构、装饰及主要机具设备有所侧重的进行。由监理公司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图纸... 工程技术工作管理 (一)工程图纸 1. 工程图纸会审 工程图纸会审工作由工程部组织,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基础、结构、装饰及主要机具设备有所侧重的进行。由监理公司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并整理出会审记录,在设计交底前一周由规划设计部转交设计单位。 2. 工程图纸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以会议形式进行,先进行设计交底,后转入图纸会审问题解释,通过设计、监理、施工三方及其他参建单位多方研究协商,确定图纸会审所提出的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交底应在施工开始前完成。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现场施工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由施工单位的项目总工或技术部门负责人编制,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由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留存。施工方案是针对工程中某一专项分部工程所编写的实施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完成,并由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在必要时留存。 (三)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技术资料中建设单位需留存的资料除由施工单位提供的以外,由工程部负责收集并整理。工程资料原件存档于公司办公室。 (四)工程洽商 1. 工程洽商的分类 1) 按提出方案分类 l 由设计单位因设计内容的遗漏或某些错误所提出的设计变更; l 由建设单位因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设计标准的改变,通过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l 由承包单位因施工工艺方法和技术措施的改变所提出的工程洽商。 2) 按其工程洽商的技术含量分类 l 技术洽商; l 经济洽商; 2. 工程洽商的签署 工程洽商的签署严格按照公司《工程洽商管理制度》执行。 社区制度福利院制度科室制度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 因工程洽商变更对工程建安成本影响较大。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安成本,保证项目预期收益。合理控制工程洽商变更,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施工工期的延误等不利影响。因此,为了规范和完善洽商变更的管理,现就包括附属单项工程在内的工程洽商变更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涉及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审批规定: 1、提出部门是指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审批单的提出部门;书面内容由公司工程部或监理公司或施工单位提出。 2、设计变更: 由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 ①均应由工程部和监理公司进行分析后转至采购预算部; ②由采购预算部从成本角度进行分析设计变更内容后,签署意见;然后报主管领导审批。涉及到材料变更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由采购部签署意见。

③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预算部将审批单转至工程部; ④工程部依据审批意见,通知设计院出具正式设计变更,并附审批单抄送采购预算采购部。 3、工程洽商: 由施工单位或监理公司提出的现场工程洽商: 在通知设计院之前应按本规定第一条第2款第②项的办理审批手续。施工单位如果提出降低成本的工程洽商,公司将适当给予奖励。 4、甲方指令: 由工程部现场发出的甲方指令: 在正式发出前同样按第一条第2款第②项的办理审批手续。 5、突发情况: 现场如有突发情况,工程部可应变处理,但应及时通知采购预算部现场见证 施工过程,并在事后按此程序补办审批手续。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应加强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尽量避免上述突发情况的发生。 6、结算依据:

签证手续齐全的洽商变更,在结算时将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如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甲方指令无审批单,则洽商签证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7、单价合同: 单项分包工程的单价合同应由工程部和采购预算部同时确定,并 报分管领导审批。 8、洽商调整范围、原则及依据: 洽商变更的调整范围由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以《武汉市建设工程xx年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定额》为计价依据的:确定单项洽商变更的单个定额子目的定额直接费在元以内 的不进行调整,超过元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调整,并且根据投标时让 利比例进行让利。以工程量清单规范为计价依据的: 确定单个子项在元以内(含元以内)不进行调整,超过元的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调整,并且约定措施项目不进行调整(措施项目指,脚手架、垂直机械运输、模板等)。计价依据由我公司在招标时进行明确。 9、对于楼内指定分包工程及市政、附属单项工程,在其正式规定没有出台之前,暂按照本规定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办理。

工程变更洽商确认单

工程变更洽商确认单编号 工程名称厚博学院迁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后勤服务中心、车库、动物中心 专业名称安装 提出单位名称新疆友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期 内容摘要门框型材的变更 序 号 图号洽商内容 1 因后勤服务中心及车库基础开挖出现地下水,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和监理单位的要求,为了保证土质的承载力,采用降水、排水方法。 签 字 栏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说明: 1.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2.涉及图纸修改的必须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 3.不可将不同专业的工程洽商办理在同一份洽商上。 4.“专业名称”栏应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

工程变更洽商确认单编号 工程名称厚博学院迁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后勤服务中心、车库、动物中心 专业名称外墙保温 提出单位名称新疆友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期 内容摘要后勤服务中心、车库、动物中心外墙保温材料的变更 序 号 图号洽商内容 1 建筑-03 后勤服务中心外墙原设计为酚醛板保温,外挂混凝土纤维板,因市场难于购买,经与建设单位协商,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参数核算,现采用仿 石材保温一体板(改性热固性聚苯板),厚度为60mm。 2 建筑-0 3 动物中心外墙原设计为酚醛板仿石一体板,现采用仿石材保温一体板(改性热固性聚苯板),厚度为60mm。 3 建筑-03 车库外墙保温材料原设计为酚醛板,现采用改性热固性聚苯板,外刷乳胶漆。 签 字 栏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说明: 1.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2.涉及图纸修改的必须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 3.不可将不同专业的工程洽商办理在同一份洽商上。 4.“专业名称”栏应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

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作业指引)

北京龙湖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施工阶段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北京龙湖下属项目全部适用。 三、职责 1.造价采购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总经理审批。 2.造价采购部、工程部、研发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 理等)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四、管理原则 1.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管理 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 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2.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及其 预、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3.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单应编 制一份核定单、通知单,一份预算书,一份结算书,且对应一个工程合 同。 4.一月一清原则:每月18日前,造价采购部、施工单位应就上 月1日至上月月底前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 证的费用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造价采购部以此作为次月付款及结算依 据。 5.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完工后, 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将回执部分签字确认并报监理单位、建设 单位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6.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 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预、结算依据。 7.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预、结算 至少要经过造价采购部二级以上的审核。 8.法律约束原则: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台基苑项目 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台基苑项目的洽商、设计变更管理,保障工程有序、有效进行,加强工程预算过程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洽商和设计变更的提出,均应结合工程进度和工程实际,遵循“符合规范、方便施工、兼顾成本”的原则。 一、洽商、设计变更内容和提出时间要求: 所有洽商、设计变更对变化的内容不得标注具体工程量,如确为方便预算人员需要,可以附标注具体尺寸的简图。所有洽商、设计变更的提出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前提,不拆改或少拆改已实施工程”为原则。承包商提出洽商变更,必须考虑工程的实施情况,有一定的前瞻性,从而避免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如因承包商洽商原因致使工程延误,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洽商、设计变更,必须明确: ①洽商、设计变更资料编号; ②变更内容所在图纸编号; ③变更原因; ④变更内容影响部位、变更前后主要差异(应附简图); 工程洽商遵循“先洽商、后实施”的原则,实施完成后一般不再签补洽商。 设计单位签署、且由建设单位下发的蓝图设计变更,列为最后结

算的依据,由预算人员对照设计变更前后图纸内容变化进行调整,不再签补具体洽商。设计单位签署、且由建设单位下发的零星设计变更,施工承包商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在工程实施前将设计变更所涉及的工程预算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审批。上述零星设计变更下发后14日内未提出经济洽商要求的,视为技术洽商。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变更或洽商,建设单位不做任何经济补偿,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洽商、设计变更签署流程 由于本工程涉及工程造价叁万元以内的单项洽商增减已包括在合同中,故此类洽商只为技术洽商,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绘图存档的依据。 施工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洽商,在按照前款要求填写变更洽商记录单后,如涉及预算增减,应附报对应预算书一式三份(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存一份)及预算电子版(广联达计价文件)。洽商变更记录单及预算书(含电子版)一同报送监理单位审批。所有涉及经济的洽商必须由监理单位预算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总监共同审核、签字、盖监理部章确认,而后报送建设单位审批;如不涉及预算增减,洽商变更记录由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签署后、总监审核完成报送建设单位复核确认。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的事实、涉及工程量进行校核、确认。监理单位签署认可的变更洽商,经建设单位复核后超出现场实际发生量的,建设单位有权对超额认定部分费用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凡施工承包商所报洽商变更未同时附送预算书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

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洽商的区别

工程洽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的,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书面说明。工程洽商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与施工图纸有同等重要作用。 工程洽商,就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洽商的区别 1、工程变更、洽商、签证都是工程内容的调整,主要区别是:工程变更需要有设计人员签字,涉及施工图纸的变化;洽商和签证是甲乙双方对工程做法协商调整,不涉及图纸变化,由甲乙双方和监理签字就行。 2、工程变更是设计单位出具、洽商是发包人承包人协商出具、签证是发包人出具。 3、所谓工程变更(EC,Engineering Change ),指的是针对已经正式投入生产的产品所构成的零件进行的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

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工程洽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的,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书面说明。 工程洽商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与施工图纸有同等重要作用。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注:目前一般以技术核定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反映者居多)。 工程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要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据以正确地计算索赔费用。

北京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北京市轨道交通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的改革需要,加强投资控制,严格变更洽商管理,明确变更洽商的分类、办理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工程设计文件一经鉴定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自设计单位完成并提交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其间需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称为施工图变更。 第四条工程变更与洽商划分。工程建设过程中凡需修改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者为工程变更;不需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但确有工程投资、合同金额变化者为工程洽商。 第五条各项目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处)为变更洽商实施及管理的主责单位,各项目公司(处)必须加强变更洽商管理,建立管理台帐,定期对各类变更洽商项目、原因、内容、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等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六条为及时、正确地处理变更及洽商有关问题,设计单位应派设计代表常驻现场。各项目公司(处)、总体总包设计单位、工点系统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各方应通力协作,及时处理变更洽商的有关问题,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第七条各项目公司(处)、总体总包设计单位、工点系统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其他与工程有关单位均可作为提议方,本着优化设计、节约投资、保证工期和工程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原则,对设计文件提出变更。 第八条参与工程变更洽商各方必须树立工程经济和限额设计观念,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保证施工进度需要和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原则进行变更洽商的提出、审批。变更洽商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和相关后续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减少废弃工程,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延误工期,保证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 第二章工程变更分类及审批权限 第九条工程变更考虑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对工程技术标准及功能影响程度、工程实施难度影响程度、对工期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签证 管理制度 前言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公司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依据。 目前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较高,因而,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是公司的一项重要内容。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是施工图内容的完善和补充,也是承包商的主要索赔手段,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对工程安全度、使用功能、外观造型、付款、造价等均会产生直接影响。为保障工程的顺畅进行,达到工程的进度、质量、成本目标,现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做如下规定。 第一章基本原则 1、设计变更的含义及内容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2、工程洽商签证的涵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洽商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

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3、基本原则 (1)所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的必要性由提出部门说明;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相应的经济变更,分别由甲方或承包商(供货商)作出有效证明; (2)所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的经济否决权在合同预算部,所有设计变更签发权在工程部; 工程开工前,公司工程部、合同预算部、设计单位、监理公司与承包商(供货商)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审阅施工图纸,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减少设计修改和图纸补充,降低因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增加的工程造价。 (3)所有的设计变更(含工程签证),必须公司工程部所有专业工程师会审并签字,确保所有的变更(含签证)的连锁变更(签证)一次性完成,必须避免某专业变更带动的其他专业变更不同步,反复变更及返工。 (5) 所有变更或签证的每一单(以后称单项),均指有此项变更或签证所包含的所有需涉及到的全部工程,非指某单位工程。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变更程序 1、因设计单位认为施工图设计不合理,设计单位要求变更的,由设计单位填写《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合同预算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工程部批准后作为技术文件实施,其设计变更损失按设计合同规定处理。对于不涉及经济的设计变更及洽商,要注明技术洽商字样; 2、因公司工程、销售、合同预算、物业等部门及领导认为原设计不合理,认为有必要变更的,首先经公司工程部所有专业会签、确定所有专业的连锁变更均完成后,然后进行公司各部门内部会签,最后经总工审批;公司审批后的变更文件由合同预算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后,工程管理部通知设计院进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区 别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一、设计变更 (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 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②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③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预算时,更要慎重。④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应办理材料代用单,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纯材料用量的变更。⑤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为了更好地指导施工,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适用范围 (2)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2) 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3) 第五章工作程序 (3) 第六章设计变更、洽商的发放 (4) 第七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的各类变更得到确认和执行,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的洽商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方面的变更控制。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变更、洽商。 第四条工程任何工作的删减、增加等。 第五条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任何附加工作。 第六条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第七条设计单位提出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的修正。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第八条设计变更:指对施工图本身的变更、修改、补充,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错误和遗漏; (2)使用功能的改变; (3)不可预见的地下条件的发现及处理; (4)业主对已完工程实体提出修改; (5)设计认为有必要的修改及补充。 第九条现场签证:指甲方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乙方施工的零星工程。 第十条工程洽商:指因施工的原因(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与设计不符)需要通过洽商的方式变更原设计,导致发生增减工程量,或做法变动,由承包商提出经各方确认后形成的技术变更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由国家法律或标准、规范修改影响工程施工; (2)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改变; (3)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材料代换; (4)安装设备的改变; (5)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它项改变;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洽商认定办法 1. 为切实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变更、洽商认定流程,明确工程变更、洽商认定权限,使项目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法。 2. 所有有关图纸内容的变更、包括设计尺寸、结构形式、使用功能、施工做法等无论由哪一方提出,均应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提出施工方案及设计变更预算书(包括变更后新增工程量预算书和变更后取消工程量预算书)经监理审核后报建设方批准。 3. 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洽商“先上报,再会签,后实施”的程序。所有变更、洽商均应经建设方批准后方可施工,无建设方签字批准的变更、洽商内容建设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 4. 按变更、洽商内容施工完毕,施工方应及时通知监理方及建设方现场核实工程量,施工内容经各方认定后施工方应于3日内规范填写《工程变更签认单》。由施工方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签字后附盖有施工方单位公章并由相应预算员签字盖章的《工程变更结算书》报监理审核后递交建设方现场项目部,经项目部预算人员审核认定后,报建设方作为工程变更、洽商结算拨款的唯一依据。 5. 所有变更、洽商签认顺序必须按照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主管

副总或总经理的顺序进行,若发生越级签字现象,则被越过一方有权拒签并对该项工程费用支出不负任何责任。 6﹑变更、洽商、签证等文件按是否有费用增减分为经济类和技术类。监理公司应要求其所收到的涉及经济类(无论增减帐)的文件均应备有预算或费用附件。监理公司报送到甲方的经济类文件及其附件应有监理公司的审核意见。甲方工程部主管在签认经济类文件之前,应进行严格审查,如果每份文件增减的预算金额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专业工程师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监理预算工程师的审核意见,报知项目经理批准后签署;如果每份文件的预算增减金额在3000元---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专业工程师应将相关资料及监理预算工程师的审核意见报经公司投资预算部门审核,批复后报项目经理批准。经投资预算部门批复的预算文件仅作为判断变更洽商等文件是否可行的依据,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变更洽商的结算方法按甲乙双方协议执行。 7. 凡涉及金额在10000元---50000元(含50000元)以内的变更、洽商由建设方工程部签认,超过50000元的变更、洽商由主管副总或总经理签认。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开发中的洽商管理,节约和减少工程洽商成本,界定施工过程中各类洽商的管理规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对开发项目洽商管理的职责界定 集团(区域)中心对各项目负责,是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对所属项目开发过程中各类变更洽商的统一管理和有效控制,并对此负有管理责任。 二、变更、洽商的审批程序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洽商的审批程序 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附经设计单位项目责任人签字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交给项目公司总工办,总工办下发至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呈报设计变更增减帐,再由项目预算部提出审核意见,交集团预算部审核,报总监审批后签认生效、纳入结算。(二)由总工办、工程部及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洽商的审批程序 1、由施工单位、工程部或总工办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单》,附洽商图纸,施工单位提出的附洽商预算,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工程管理部或者总工办负责人。 2、工程管理部会同项目预算人员对洽商预算进行审核确价并填写《工程变更、洽商报审单》报集团,由集团总工办、集团合约预算中心总监审批后执行。 3、若洽商涉及较大技术或图纸问题时,须经项目工程管理部总监审核并在《工程变更、洽商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单》,责成设计院出洽商修改图纸。 三、洽商文件的管理

1、洽商单格式参照附件四,设计单位提出的洽商可以按设计院的标准洽商单格式或附件二填写。统一用标准A4纸张打印, 如有附图应折叠成A4纸大小。洽商单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各持一份。 2、洽商单由合同预算部统一编号,编号原则是:专业简称-单项工程名称-序号,其中市政配套工程专业简称“市”,建筑、结构专业简称“土”,水暖通风专业简称“水”,强弱电专业简称“电”。例如土-A-1(指土建专业-A栋-第1张)。变更、洽商单编号需按栋号分开编号。涉及多专业的遵循以主代次的原则编号。 3、所有工程洽商单除每月向集团合约预算中心报备外,由工程管理部按项目、单项工程和专业整理存档,工程结束时,由工程管理部将所有工程洽商汇总存档。 4、项目公司各部门、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尽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工程洽商对工程成本、进度以及质量的影响。如有发现问题不及时提报并解决的情况,应追究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责任。 此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流程 2、设计变更通知单 3、工程洽商报审单 4、工程洽商记录 5、工程签证及计量报审单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详细解释(详细)

一、设计变更 (一)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 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 1/3.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②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范文 - 制度大全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范文-制度大全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范文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工程洽商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1.1为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并进一步明确公司业务办理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试行) 1、目的 1.1为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并进一步明确公司业务办理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2.1工程洽商是指业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就施工方案、施工内容改变,处理计划外事件,调整工期或施工顺序调整,设计问题现场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记录文件,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人作为业主顾问共同签署意见。工程洽商按照是否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原则分为两类:有工程价款增减的洽商和不涉及工程价款增减的洽商。 3、工程洽商办理原则 3.1先洽后干,洽商要先于相应工程实施之前办理,并事前确定由此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减额。突发事件经汇报主管部门经理后,可以按领导指示下达指令,并于指令下达后一周内完成工程洽商补办工作。 3.2分级管理,不涉及工程造价调整和工程造价增减额在5000元以内的工程洽商工程部经理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总经理签字后可以直接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5000(含)元及以上,50000元以内的工程洽商须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工程洽商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工程洽商须公司经理办公会谈论通过。重大工程修改,重要技术问题须设计院、专业顾问公司给出专题意见,由公司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3.3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各业务部门通过加强预控,科学管理,努力避免洽商的发生。 3.4实事求是,依据充分。对于不可避免的工程洽商,各经办人员以实事为根据,严格把关,做到事由清楚,依据充分,认证合理,专业人员充分运用专业知识,把不合理、不充分的洽商拒之门外。 3.5科学,准确,工程洽商内容要充分体现专业技术人员解决问题的科学性,本着既解决问题,又不增加或少增加投资的原则审慎填写。洽商原因要明确,工程内容增减表达清楚,工程量计量准确。 3.6严格执行洽商办理程序,凭证及手续齐全。 3.7既要重视控制增加工程内容的洽商的发生,又要注意及时办理减少工程内容的洽商。 3.8充分发挥监理公司,顾问公司的专业特长,严格为业主把关。 4、公司有关各部门职责 4.1工程部 4.1.1负责工程洽商控制,办理及实施、验收的组织协调。 4.1.2负责驳回不合理洽商内容,核实洽商内容的准确性,技术性。检查洽商理由是否充分。并组织监理公司、技术部门、顾问公司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法。 4.1.3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施工记录,认真记录施工进度,天气情况,水电供应情况,材料设

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 因工程洽商变更对工程建安成本影响较大。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安成本,保证项目预期收益。合理控制工程洽商变更,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施工工期的延误等不利影响。因此,为了规范和完善洽商变更的管理,现就包括附属单项工程在内的工程洽商变更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涉及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审批规定: 1、提出部门是指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审批单的提出部门;书面内容由公司工程部或监理公司或施工单位提出。 2、设计变更: 由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 ①均应由工程部和监理公司进行分析后转至采购预算部; ②由采购预算部从成本角度进行分析设计变更内容后,签署意见;然后报主管领导审批。涉及到材料变更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由采购部签署意见。 ③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预算部将审批单转至工程部; ④工程部依据审批意见,通知设计院出具正式设计变更,并附审批单抄送采购预算采购部。 3、工程洽商: 由施工单位或监理公司提出的现场工程洽商: 在通知设计院之前应按本规定第一条第2款第②项的办理审批手续。施工单位如果提出降低成本的工程洽商,公司将适当给予奖励。 4、甲方指令: 由工程部现场发出的甲方指令: 在正式发出前同样按第一条第2款第②项的办理审批手续。 5、突发情况: 现场如有突发情况,工程部可应变处理,但应及时通知采购预算部现场见证施工过程,并在事后按此程序补办审批手续。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应加强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尽量避免上述突发情况的发生。 6、结算依据: 签证手续齐全的洽商变更,在结算时将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如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甲方指令无审批单,则洽商签证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7、单价合同: 单项分包工程的单价合同应由工程部和采购预算部同时确定,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8、洽商调整范围、原则及依据: 洽商变更的调整范围由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以《武汉市建设工程2003年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定额》为计价依据的:确定单项洽商变更的单个定额子目的定额直接费在元以内的不进行调整,超过元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调整,并且根据投标时让利比例进行让利。 以工程量清单规范为计价依据的: 确定单个子项在元以内(含元以内)不进行调整,超过元的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调整,并且约定措施项目不进行调整(措施项目指,脚手架、垂直机械运输、模板等)。计价依据由我公司在招标时进行明确。 9、对于楼内指定分包工程及市政、附属单项工程,在其正式规定没有出台之前,暂按照本规定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办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图纸会审 1)图纸会审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交底,勘察、施工等单位参加(含分包)。 2)图纸会审前各单位应做好图纸自审,形成自审记录,报建设(监理)单位并由其转交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准备。 3)图纸会审纪要由施工单位按建筑、结构、安装等顺序整理、汇总,各单位技术负责人会签并加盖公章形成正式文件。 4)图纸会审纪要是正式文件,不得在纪要上涂改或变更。 5)对图纸会审提出的问题,凡涉及设计变更的均应由设计单位按规定程序发出设计变更单(图),重要设计变更应由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后方可实施。 6)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施工技术装备条件;特殊技术措施在技术上是否有困难、能否保证施工安全;特殊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是否满足需要;建筑、结构、水卫、电气、设备等之间有无矛盾;图纸尺寸、座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连接是否正确;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意见是否已反馈并通过其认可。 (2)设计变更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不合理,或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够完全符合设计要求需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应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由建设(监理)单位签认。 2)建设(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提出的修改意见,须设计单位同意并由其修改设计。 3)涉及工程规模、规划、环境、消防、人防等政府监管內容的修改,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应及时办理,內容必须明确具体,变更应注明原图号,必要时应附图。 5)设计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签证制度,重要设计变更应由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应通过工程总包单位确认后,方可办理设计变更。 7)所有设计变更应汇总于设计变更汇总记录,见质控(建)表4.1.1-1。 (3)工程洽商记录 1)工程洽商是有关单位就技术或其他事务交换意见的记录文件,其内容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由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方签认并满足设计变更记录的有关规定。不涉及设计变更的,由洽商涉及各方签认。 2)工程洽商记录按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填写质控(建)表4.1.1-2。 3)工程洽商经签认后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 4)工程洽商记录原件存档于提出单位,其他单位可复印(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 Ⅱ核查办法 (1)核查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程序是否正确,各方人员是否按规定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管理制度 前言 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我司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依据。 目前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较高,因而,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是公司的一项重要内容。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是施工图内容的完善和补充,也是承包商的主要索赔手段,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对工程安全度、使用功能、外观造型、付款、造价等均会产生直接影响。为保障工程的顺畅进行,达到工程的进度、质量、成本目标,现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做如下规定。 第一章基本原则 1、设计变更的含义及内容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2、工程签证的涵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3、基本原则

(1)所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必要性由提出部门说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相应的经济变更,分别由甲方或承包商(供货商)作出有效证明; (2)所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经济否决权在合同预算部部,所有设计变更签发权在工程部; 工程开工前,公司工程部、合同预算部、设计单位、监理公司与承包商(供货商)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审阅施工图纸,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减少设计修改和图纸补充,降低因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增加的工程造价。 (3)所有的设计变更(含工程签证),必须公司工程部所有专业工程师会审并签字,确保所有的变更(含签证)的连锁变更(签证)一次性完成,必须避免某专业变更带动的其他专业变更不同步,反复变更及返工。 (5)所有变更或签证的每一单(以后称单项),均指有此项变更或签证所包含的所有需涉及到的全部工程,非指某单位工程。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变更程序 1、因设计单位认为施工图设计不合理,设计单位要求变更的,由设计单位填写《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合同预算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工程部批准后作为技术文件实施,其设计变更损失按设计合同规定处理。对于不涉及经济的设计变更及洽商,要注明技术洽商字样; 2、因公司工程、销售、合同预算、物业等部门及领导认为原设计不合理,认为有必要变更的,首先经公司工程部所有专业会签、确定所有专业的连锁变更均完成后,然后进行公司各部门内部会签,最后经总工审批;公司审批后的变更文件由合同预算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后,工程管理部通知设计院进行设计变更; 3、因施工单位认为原设计不合理(如施工难度大,成本高等),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并说明工程量及价格,变更内容、原因,由工程部初审、经公司合同预算部审核变更费用,进行技术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确认后(经济核定按照《工程管理制》相关规定审签),按以下程序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