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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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无线电管理规定

河北省无线电管理规定 无线电管理是指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和台站设备进行科学管理的一项政府职能,国家依靠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四种手段进行依法行政。下面是为你整理的河北省无线电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河北省无线电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无线电业务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军事系统除外)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无线电管理贯彻加强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健康发展的方针。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实行统一规划、分级指配、有偿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线电的管理,并对在无线电管理工作和科学研究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

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定辖区内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按照审批权限和业务范围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规划和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四)负责辖区内的无线电监测; (五)对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按照无线电管理规定实施监督; (六)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事宜; (七)按规定收缴无线电管理费。 第六条各县(市)的无线电管理工作,由县(市)政府办公室兼管。其主要职责是协助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搞好对辖区内无线电台(站)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部门(单位),应当明确专(兼)管机构和人员,配合省、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搞好本部门(单位)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第三章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 第八条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办理设台(站)审批手续。 第九条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二)无线电台(站)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2020贵州民法典知识竞答答案二 套

2020贵州民法典知识竞答答案二套 第一套 第1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第2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第3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第4题: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第5题: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A.对 B.错 正确答案:A。您 第6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会议通过。 A.十八大 B.十九大 C.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D.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正确答案:D。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九个月 D.一年 正确答案:D。 第8题: 网购快递商品的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A.商品签收时间 B.商品发出时间 C.商品交付给快递公司的时间 D.商品发出后任一时间 正确答案:A。 第9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 A.有继承人的先死亡 B.相互不发生继承 C.同时死亡 D.长辈先死亡 正确答案:D。 第10题: 小王捡到小李的手表后谎称是手表是自己的,并转卖给不知情的小张,手表的主人小李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小张请求返还原物。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五年 正确答案:B。 第11题: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该如何承担责任?() A.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 B.由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 C.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D.由挂靠人或被挂靠人承担等额责任 正确答案:C。

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国防工业 【批准部门】中央军委 【批准日期】1994.12.03 【发布部门】b03 【发布日期】1994.12.03 【实施日期】1994.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军事法规 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央军委批准1994年12月3日总参谋部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三章无线电频率管理 第四章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 第五章有害干扰处理 第六章无线电设备的研制、生产、购置、进口和销售

第七章无线电管制 第八章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九章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 第十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的无线电管理,实现无线电台站的合理设置、使用,科学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障各种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军队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购置、进口无线电设备,使用辐射电磁波的非无线电设备,以及研制、生产、销售军用无线电设备,必须遵守本条例。 民兵和军队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上述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军队的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贯彻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平战结合、以保证战时需要为主的方针。 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军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军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拟订军队无线电管理规定,审议军队无线电管理的重大问题; (三)参与国家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负责军队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和管理;(四)审查军队无线电台站布局,审批无线电台址,核发电台执照; (五)核准研制、生产、销售军用无线电设备和军队购置、进口无线电设备的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技术指标; (六)组织军队无线电管理的科学研究,组织拟制有关无线电管理军用技术标准;(七)组织平时大型军事活动和战时的无线电管制; (八)归口办理军队涉外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工作; (九)组织实施军队无线电管理监督和检查; (十)参与组织协调处理军队与地方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第五条军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区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军队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订本区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审议本区无线电管理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本区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审批本区无线电台站的台址,核发电台执照;(三)审核本区购置、进口、销售无线电设备的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技术指标; (四)掌握本区范围内各种无线电台站设置和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 (五)组织实施本区大型军事活动和战时的无线电管制; (六)办理与本区有关的涉外无线电管理事宜; (七)实施本区无线电管理监督和检查; (八)负责协调本区范围军队内部的无线电管理事宜;负责与地方协调有关本区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河道管理职责规定

河道管理职责规定 河道管理职责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确保各级河道主管机关及其人员正确履行河道管理职责,确保黄河防洪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水利部规章,参考黄委会和河南黄河河务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乡黄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河道主管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实行权(力)责一致、团结协作、互利互惠原则。局属各河道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各部门应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共同确保黄河水工程的完整和黄河防洪安全。 第四条本规定实行过错归责原则。过错是指故意和过失。 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而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的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黄河河道监督管理,实行各级各部门负责制。 第六条黄河水政监察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水法规意识,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第九条) (二)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和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的、未经同意擅自进行的、可能引发水事纠纷的水事行为;(《黄河河道管理巡查报告制度》第四条) (三)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对违反水法规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四)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等有关事宜。

第七条建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直管水工程及其设施(包括大堤临河50米、背河100米,控导工程临河30米、背河50米管护范围)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水事行为的巡查、报告和制止; (二)配合水政部门查处第一款规定的水事违法行为; (三)配合水政监察部门做好河道内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工作;建管部门应当对其技术方面严格审查,确保建设项目技术符合防洪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建管部门应向水政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技术审查报告; (四)加强河道建设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严把竣工验收关。 (五)对黄河工程突发事件负有快速处理、报告的责任。 第八条防汛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障碍物的清除; (二)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申请同级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 (四)逾期未清除的,申请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清障的全部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第九条各级水政监察部门对本辖区发现的水事违法案件,应正确履行下列职责: (一)属于自己管辖的简易案件,应及时现场处理;其他水事违法案件,应及时立案查处; (二)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应收及相关材料和证据,包括文书、图表、实物、视听资料等,保证案件资料的齐全、完整; (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应遵循法律程序并保证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四)对已作出的水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条按照《河南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规定》,水政部门负责河道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河道建设项目申请;建设项目申请单位提交资料不齐全或需要修改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完整版

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 理条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 2009年05月05日 15时44分 49 主题分类: 信息产业 “无线电” 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 《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 (2009年1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保障电磁空间安全,维护无线电波秩序,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特区内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进口和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依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无线电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深圳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是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无线电发展规划,贯彻实施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划定电磁空间保护区,维护无线电安全; (三)规划和管理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以及站址资源; (四)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和销售; (五)处理无线电干扰,开展无线电监测; (六)协调、处理涉外无线电管理事宜; (七)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安、建设、规划、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以及民航、海关、海事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 第二章无线电频率管理 第五条无线电频率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总量控制、合理开发、有偿使用。 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应当向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权限,对无线电频率用于非经营性业务的,采用直接指定的方式进行分配、指配;对无线电频率用于经营性业务的,采用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进行分配。 第七条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的无线电频率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和规划; (二)具有明确、合理的用途以及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申请跨区使用的,其技术方案应当通过专业评审; (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金;

吉林国土资源系统废止文件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双阳区、江源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对截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本通知附件所列6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 附件: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九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废止规范性文件通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96份)

附件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号文件名称 1 吉国土资储发[2001]2号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2 吉国土资储发[2001]4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实行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审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 吉国土资储发[2001]15号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理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 4 吉国土资发[2002]24号关于全省开展成果地质资料清理、补交、保护工作的通知 5 吉国土资储发[2002]4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6 吉国土资储发[2002]5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7 吉国土资储发[2003]2号关于残采煤矿资源储量清理复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8 吉国土资储发[2003]9号关于采矿权出让前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的通知 9 吉国土资储发[2003]19号关于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0 吉国土资储发[2004]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的通知 11 吉国土资储发[2006]45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2 吉国土资储发[2007]21号关于甲类矿产零星残采小矿采矿权设置有关问题的意见 13 吉地矿管字[1990]第7号关于国营矿山采矿登记矿区范围公告、界桩埋设具体规定的通知 14 吉地矿管字[1991]第35号关于印发《新办国营矿山企业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程序》的通知 15 吉地矿管字[1992]第10号关于做好组建兼职矿产督察员队伍工作的通知 16 吉地矿管字[1992]第26号关于加强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登记管理的通知 17 吉地矿管字[1993]第14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办法》、《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吉林省矿山企业“三率”考核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8 吉地矿管字[1993]第24号关于印发《集体、个人采矿办理延续、变更采矿登、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的规定》的通知

贵州信息基础设施条例.doc

贵州信息基础设施条例 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的基础,是城市的神经网络。贵州 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大家了解吗?下文是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 欢迎阅读! 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信息基础设施 建设,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支撑大数据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促进、 发展、保护和监督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指电信网、广播电视 网、互联网、公共数据中心及其支持环境。 第四条信息基础设施是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是经济社 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 统筹规划、适度超前、互通共享、市场运作、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 领导,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解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和 省通信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进行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广播电视和通信主管部门是信息基础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

基础设施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信息基础设施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 碍依法进行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危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不得利用信息基础设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基础设 施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相关知识。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纳入城 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 关部门,根据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基础 设施共建共享。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基础设施 跨行业共建共享,省信息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协调行业内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第十一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本行政区域信息基础 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实行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提高利用率,防止重复建设。 第十二条信息基础设施经营者、建设者新建或者改(扩)建地 下管道、铁塔、杆路、光缆、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具备条件的应当共建。已建地下管道、铁塔、杆路、光缆、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具备条件的应当共享。 信息基础设施经营者、建设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前款设施的

土地管理规定

×××公司土地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保证正常生产占用土地,合理控制土地费用,有效减少或杜绝乱压、乱占、污染等事件的发生,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土地管理条例》及中石油下发的《土地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生产建设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本规定。×××公司土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土地管理办法。 1、临时征地、永久征地费用分类 1.1投资类:钻井施工占地、电力施工占地、管线施工占地、新井场道路占地(包括老井场未永久征地的占地)和永久征地。 1.2成本类:老井压裂、道路拓宽、管线泄漏、油水淹地、修井作业等临时占地。 2、投资类用地定额标准: 2.1 临时占地: 2.1.1开发钻井(包含井场、生活区、进井场道路)

2.1.2进井场路线的确定:进入施工现场路线由生产管理部指定,宽度按照水田6米、旱田4米确定。 2.1.3管线施工临时占地: 2.1. 3.1管径在114mm以下(含114mm)的单管、单井三管、单井掺输等管线临时占地宽度为6米,采用机械挖掘、回填时管线临时占地宽度可放宽至8米。 2.1. 3.2管径在114mm-159mm以下含159mm的单管或双管管径大于159mm掺输支干线的临时占地宽度为8米,采用机械挖掘、回填时管线临时占地宽度可放宽至10米。 2.1. 3.3同沟双管或三管中有一根管的管径为159mm或单管管径在219mm管线的临时用地宽度为10米,采用机械挖掘、回填时管线临时占地宽度可放宽至12米。 2.1.4高低压配电线路施工占地:只能提供一条道路低压线路4~5米,高压6~8米(包括杆位占地、材料占地)。 2.2投资类临时占地补偿原则: 2.2.1钻井施工临时占地:如果有青苗的情况下,除给当年青苗补偿外,再按年产值的100%给予地力恢复费(土地复垦费);非蔬菜地的地力恢复费按大田产值补偿(第一年60%、第二年40%)一次性结清。 2.2.2占地损害严重的(主要指泥浆坑、水田填石料部分),在处理时要单独丈量面积,一律按该地块前三年平均产值的7倍给予补偿土地复垦费。 2.2.3油、水管线沟施工占地:有青苗的地块需补偿100%青苗补偿,无青苗的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令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五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流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除黄河、沁河干流外的一切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三条开发利用河流、湖泊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究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河道主管机关。 市(地)、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五条全省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置专管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涉及两市(地)以上的主要河道,由省或授权的市(地)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管机构实施管理,涉及两县(市)以上的主要河道,由市(地)或授权的县(市)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管机构实施管理。 第六条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本辖区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河道主管机关的作用。 第七条各级河道主管机关、河道专管机构以及河道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河道管理,执行供水计划和防洪调度命令,维护水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九条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除涝、通航标准和其它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 第十条修建桥梁、码头和其它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 桥梁和栈桥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照防洪和航运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设计洪水位由河道主管机关根据防洪规划确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第十一条交通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对有关设计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 CCAR-118TM (1990年5月2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7号公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航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 (3) 第三章航空无线电台执照 (4) 第四章航空无线电台站呼号频率的指配 (5) 第五章外国航空公司使用航空无线电台的管理 (7) 第六章航空无线电台站干扰的申诉与处理 (7) 第七章无线电通信纪律和保密 (9) 第八章附则 (9) 附表一民用航空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 (11) 附表二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器电台执照申请表 (12) 附表三民用航空无线电台设备频率呼号变更表 (13) 附表四有害干扰报告表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保障民用航空飞行的安全与正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设置、使用民用航空无线电业务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民用航空无线电业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中国民航地区管理局、飞行院校分别实施。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法律、规章及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定。 二、审批民用航空各类航空无线电业务台站的设置,指配工作频率和呼号,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三、检查和监督各类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的业务工作,受理有关无线电干扰的申诉,并负责处理与协调。 四、参与制订有关航空业务无线电管理的国家技术标准。 五、办理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国际电信联盟的有关航空无线电管理的事宜。 第五条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办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的日常业务。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飞行院校成立相应的地区管理局、飞行院校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承办本地区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工作。

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科学保护、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销售、进口、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辐射电磁波的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 第四条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派驻各市(州、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无线电日常管理工作。 国家安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广播电视、民航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协助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 第五条因国家安全或者重大任务需要实行无线电管制时,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管制令,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章无线电频率管理 第六条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和审批权限,负责无线电频率的指配。 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及相关管理规定; (二)具有符合技术规范的无线电频率使用方案;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无线电频率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做出指配无线电频率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因国家需要调整无线电频率规划、分配方案时,无线电管理机构有权对已经分配、指配的无线电频率进行调整或者提前收回使用权,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2015年吉林省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试题

2015年吉林省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土地估价中的技术处理不正确的是。 A:当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时,选择的比较案例应为3年内成交的交易实例B:当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宗地价格时,计算土地开发费用应准确区分宗地红线内外的开发程度 C:收益还原法中估价对象的净收益应根据估价对象实际经营的财务报表分析获得 D:剩余法中未来开发完成的房地产价值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进行测算 E:时间因素 2、衡量不同税差别的最重要标志是.【2008年考试真题】 A:纳税人 B:课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率 E:土地 3、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实例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的评估日地价的方法是__法。 A.收益还原 B.成本逼近 C.路线价 D.市场比较 4、根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颁发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土地估价师可以从事()的评估。 A.地表的权利  B.地表及地下空间的权利  C.地表、地下及地上空间的权利  D.地表、地下空间、地上空间、地上附着物、定着物及相关权利 5、有一临街宽度为10m,深度为6m的矩形宗地,平均价格为1000元/m2,则此宗地价格为__元。 A.10000 B.50000 C.60000 D.6000 6、在下列指标中,属于数量指标。 A:小区建筑覆盖率

B:小区人均绿地面积 C:小区建筑面积 D:小区土地出让价格 E:土地 7、当某一地块的边际报酬曲线达到最大值时,该地块的总报酬开始。 A:以递增的速度上升 B:以递减的速度上升 C:以递增的速度下降 D:以递减的速度下降 E:时间因素 8、总费用是指为创造收益所投入的直接必要的__。 A.劳动费用、资本费用 B.劳动费用、资本费用、经济费用 C.经济费用、劳动费用 D.资本费用、经济费用 9、关于土地自然供给与经济供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土地经济供给是土地自然供给的基础,没有土地经济供给谈不上土地的自然供给 B:土地自然供给随着人们科学技术的提高而增加,并在经济供给允许的范围内变动 C:土地经济供给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在土地自然供给的范围内变动 D:土地自然供给受到土地需求的影响而变化 E:时间因素 10、以下属于农用地利用资料的是。 A:农业技术实验资料 B:人均耕地 C:土地利用变更资料 D:土地利用规划 E:合法性 11、某地块面积为2000㎡,城市规划规定的限制指标:容积率为3,建筑密度为30%.在单位建筑面积所获得的利润相同的条件下,下列建设方案中最为可行的是。 A: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800㎡,总建筑面积为5000㎡ B: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1400㎡,总建筑面积为6000㎡ C: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600㎡,总建筑面积为5500㎡ D: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600㎡,总建筑面积为2500㎡ E:时间因素 12、土地是最基本的资产,无论是私有还是公有,明晰的__都是建立土地市场最基本的条件。 A.土地权利 B.土地产权 C.土地管理 D.土地分配 13、城市地价监测指标中,地价指数通常以地价水平值比值的倍表示。

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

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 (吉林省九届人大第十九次会议于2000年9月29日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集体林业资源,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林业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快集体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所有的林地上进行林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集体林业”,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在农村集体所有的林地上进行培育、保护、利用森林资源的生产、经营事业。 第四条发展集体林业应当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集体林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鼓励和扶持集体林业发展。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集体林业管理工作。 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基层事业单位,受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本辖区集体林业生产、经营进行管理和监督。 乡(镇)林业工作站实行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其经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六条集体和个人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所办林场)在其所有的土地上营造的人工林和天然次生林,其所有权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 (二)个人营造的林木或通过购买等合法途径取得的林木,其所有权归个人; (三)个人经营的自留山和自留滩的森林、林木,以及在自留地、房前屋后种植的树木,其所有权归个人; (四)联营林场的森林、林木,归联营各方共有; (五)股份合作制林场的森林、林木,归股东所有;承包林地所造林木,本着“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原则确定所有权;承包林下综合开发的,依据“谁治理、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

广东无线电管理条例

广东无线电管理条例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无线电监测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无线电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全省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全省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无线电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无线电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宣传无线电知识,引导、鼓励和支持提高无线电频谱资源利用率的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 第二章无线电频率管理 第七条省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无线电频率的统一划分和频谱资源规划,以及全省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全省无线电频谱资源规划。 第八条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和频谱资源规划、省无线电频谱资源规划; (二)具有明确的用途和可行的技术方案;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向地级以上市无线电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但是,中央驻粤、省直属单位使用无线电频率,以及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向省无线电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后,应当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审批权限,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指配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作出不予指配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2016年上半年吉林省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法规》:反不正当竞争法考试试卷

2016年上半年吉林省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法规》:反不正 当竞争法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土地租赁权与广义的土地使用权最根本的区别是土地租赁人不拥有对土地的__ A.处分权 B.分配权 C.收益权 D.转让权 2、通过土地重划或调整后,土地利用价值会提高,地价会立即随之上涨,这反映了对地价的影响作用。 A:土地面积 B:地质条件 C:土地位置 D:土地条件 E:时间因素 3、某公司以年租金540元/m2的价格租用某商业不动产,该不动产的剩余土地使用年期为30年,建筑容积率为1,建筑物的成新度为70%。据调查,同类建筑物的重置价格为2000元/m2。同类商业房地产的法定最高年期土地出让价格为3000元/m2,土地还原率为8%,建筑物还原率为10%,不动产综合还原率为9%。则该不动产的价格为()元/m2。 A.3650 B.4232 C.5270 D.5599 4、《土地复垦规定》规定,复垦后的土地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__;用于基本建设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__。 A.减免农业税 B.减免耕地占用税 C.减免土地使用税 D.给予优惠 E.给予处罚 5、计提折旧一般以月初固定资产的为依据.【2002年考试真题】 A:重置完全价值 B:折余价值 C:现值 D:账面价值 E:土地 6、某宗面积为6000㎡的房地产开发用地,楼面地价为800元/㎡,容积率为3,

受让人需按照受让价格的3%缴纳契税,则土地取得成本为万元。 A:494.4 B:1396.8 C:1440 D:1483.2 E:时间因素 7、表明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的有价证券是. A:资本证券 B:货币证券 C:商品证券 D:以上均不对 E:土地 8、衡量本金价值量的基本尺度是本金的。 A:增值能力 B:形成成本 C:现实成本 D:保值能力 E:土地 9、不属于其他货币资金核算范围的是。 A:银行汇票存款 B:在途货币资金 C:外汇存款 D:外埠存款 E:土地 10、衡量因素的同一水平(同一个总体)下样本数据的误差,称为误差。 A:组内 B:随机 C:组间 D:系统 E:合法性 11、某银行存款利息方式采用单利,假设某一年期存款的年利率为6%,为吸引3年期的储户,则其3年期存款的单利年利率应大于__。 A.6.37% B.6.12% C.6.02% D.6% 12、从统计的认识对象来看,其主要特点有__。 A.总体性 B.分散性 C.数量性 D.具体性 E.变异性 13、申报地价和公告地价是按__划分的。 A.土地权利分类

最新河道管理条例考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共70题,单选58道,多选12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A.河道卫生B.河道安全 C.防洪安全D.防洪措施施行 答案:C.防洪安全 关键词:河道管理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A.人工水道B.行洪区 C.滞洪区 D.灾区 答案:A. B.C. 关键词:河道管理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2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

发展。 A.全面规划B.统筹兼顾 C.综合利用D.讲求效益 答案:A.B.C.D. 关键词:河道管理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3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资源和(),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A.保护环境B.保护水资源 C.防治水害D.保持水土 答案:C.防治水害 关键词:河道管理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3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 A.水利行政主管部门B.交通主管部门 C.海事主管部门D.建设主管部门 答案:A.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关键词:河道管理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4条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1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防止和减少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和保障良好的电磁环境,促进无线电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无线电发射设备是指为开展各类无线电业务而发射无线电波的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不适用本规定,但其产生的电磁辐射水平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应当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第四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和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布和调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制定型号核准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临时进关批准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第五条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 第六条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有相应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 (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失信名单。 第七条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和承诺书; (二)加盖申请人签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境外申请人提供加盖申请人签章的组织机构说明材料;

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2017修正)

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殡葬管理 【发文字号】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22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11.30 【实施日期】201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 (2002年1月7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4年5月28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部分地方性法规条款修改案》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1月23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5年7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等五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二十五件法 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丧葬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 革命烈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华侨和外国人的丧事活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制定殡葬工作规划,把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全省的殡葬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各级殡葬管理处(所)在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 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卫生、价格、环保、建设、规划、林业、民族宗教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认真执行殡葬法律、法规。公民应当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六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其他地区实行土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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