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四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四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四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四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

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4.03.04

【实施日期】2014.03.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四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有关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市科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已连续开展了三批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并于2012年3月完成了对第一批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验收工作。通过试点,各试点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环境不断优化。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创新活力强劲、运用成效显著、创新创业环境优良的产业集群,经研究,决定启动第四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按照《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本市辖区内凡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文化产业园、农业园区、工业设计园区的管委会均可申报。

三、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对申报园区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报市知识产权局(纸件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件发至指定邮箱)。

四、评审时间。暂定为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审方式及程序

评审方式: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科委、市工商局、版权局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园区进行集中评审。

评审程序:1.园区管委会负责人报告试点工作方案等;2.相关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补充汇报有关情况;3.专家提问及园区答辩;4.专家评审组形成评审意见。

六、有关申报事宜,请与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联系。联系人:张杨媚。联系电话:67531480。电子邮箱:542196259@https://www.360docs.net/doc/9a7931193.html,。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11号。邮编:401147。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3月4日

附件: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公章)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版权局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 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要部署,发挥专利导航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指导作用,探索知识产权支撑园区发展的有效模式,实现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专利协同运用等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现根据《知识产权试点示园区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以建成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为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2001年启动建设,2012年获批省级高新区,2015年获批高新区。现园区面积54.35平方公里,从业人员6.407万。 2014年,高新区设立知识产权局,配备5名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近年来,特别是2014以来,高新区坚持以创促建,构建了以数控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生物技术和新型光电产业为补充、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1+2+1”现代产业体系。数控装备制造产业始终坚持高端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发展数控机床、粮食机械、工程机械等机械装备制造产业,

并培育了一批体量大、质态优的骨干企业,其中粮食机械、锻压机床分别占据国市场份额60%、30%以上,牧羊集团粮食饲料机械产量位列亚洲第一、全球第二,扬力集团、金方圆公司、扬锻集团位列全国锻压行业前5强。生物技术和新型光电产业坚持建载体、引人才、育企业“三合一”,充分做大产业规模,近几年产业规模始终保持30%以上的增长态势。现代服务业立服务于制造业,荣获“省文化创意产业示基地”和“文化产业示基地”。2016年,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年均增幅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62.5%,在全省省级开发区综合排名列第5位。 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高新区不断完善创新体系,激发园区创新的活力和动力。截止到2016年底,高新区企业达到1900家,规模以上企业173家,高新技术企业67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各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2家。高新区举力打造创新主体集聚新高地,先后与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百余所知名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建设了清华智能装备科技园、大学科技园、铸锻所分所等产学研合作平台,形成了大学、科研机构、企业联动发展格局,并精心打造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级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金荣科技园等一批主题创业载体,建成了“上市基地创新工场”、“金荣科技园创新创富工厂”两家级众创空间,以及“邗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级企业孵化器。

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评定与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上海市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完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园区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品牌建设为目的,以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推动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 第三条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与管理,遵循“自愿申报、公正考评、择优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重点支持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园区。 第四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考核与工作指导。 各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申报推荐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申报与评定 第五条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 1 -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园区; (二)知识产权工作环境良好,建立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出台知识产权政策,配备专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具有专利代理师、专利工作者或知识产权职称等证书),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 (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园区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同期本市平均水平的2倍,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数量占园区属地企业数量的10%以上,拥有有效商标的企业数量占园区属地企业数量的30%以上,近三年园区属地企业未发生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第六条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验收合格的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二)构建了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出台园区知识产权工作规划或战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能够有效开展专利工作和商标品牌的指导服务,配备2名以上专业管理人员;近3年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年增幅不低于10%;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可以提供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信息等相关服务; (四)近五年园区属地企业未发生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第七条申报与评定流程: (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下发申报通知; - 2 -

自主知识产权理论及其实践意义

一、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是指有开创性的基本发明 基本发明又首创发明,例如∶爱迪生的留声机、在其完成之前不存在任何记录人的声音的装置,据说当时人的们很吃惊,像这样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发明就是个基本发明。在科学技术不是很发达的时候,基本发明的数量较少,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基本发明的领域非常广泛,对基本发明的定义为也不像爱迪生的白知炽灯泡、,凡是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条件且无类似的在先专利的发明都可以认为是基本发明。 由于基本发明要比已有的发明专利有实质上的区别或重大的技术进步,大部分是基础科学研究成果,这些开创性发明过去大部分产生于大专院校和科学院的研究所,大部分是理论性研究的成果这种发明往往到产品化时已经超过专利保护的有效期,可以无偿使用。可是近一、二十年来,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都和企业有广泛的联系,特别是技术转让和风险投资的介入,有重大经济价值的专利技术很快都转化为生产力。在西方国家都广泛采用专利网战略,在基本专利周围申请许多防御性专利,即将和基本发明相关的微小改变都申请了专利以加强对基本发明的保护效果。基本发明的威力非常强大,可以用一个典型案例来加以说明。在专利史上被称为发明大王的爱迪生在美国取得了1093件专利,这是人所共知的,而当代的发明大王之翻版---莱迈罗逊在美国取得了500多项专利,作为个人发明而大发横财的例子在中国却并不为人所知晓。莱迈罗逊的预见性惊人在许多技术领域申请了各种各样的专利,其中之一是1954年申请的"计算机控制自动装配生产系统"专利。这是一个利用传送带运送零部件的自动化装置,利用摄像机将零部件拍摄后进行信息数据化处理并输入计算机好存储,再使用条形码激光来选择各部件并对其进行加工。如果是现在的话,这种想法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近50年能有这种想法是十分了不起的。在当时,由于计算机科学技术不够发达,他的科学构思连专利局的审查员也非常难以理解,所以经历了30年,一直到1984年才终于被授予专利权。莱迈罗逊在这一基本专利的周围,同时取得了许多相关的防御专利(或称改进发明专利)圈起了一张完美无缺的专利网。现在世界各国生产汽车、家电、计算机等高新技术领域,都广泛使用这种广为人知的自动生产系统。只要逃不过莱迈罗逊的专利网,就必须支付专利使用费,许多企业便趁早同莱迈罗逊签订合同,企图以较低的费用获得使用权。即使如此最低使用费也高达1000万美元。1992年莱迈罗逊一年的专利技术许可费收入达5亿美元,作为个人发明能有这样的收入实在是令人吃惊。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基本发明也就是人们所称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其有何等程度的重要性。 二、改进发明也有可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有史以来最大的国际专利侵权赔偿案是美国的哈那威尔公司诉日本美能达公司的单镜头反射照相机专利侵权案件。1985年2月,日本美能达公司销售一种带有自动聚焦功能的á-7000型的单镜头反射照相机,1987年4月哈那威尔公司以该照相机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明尼苏达州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后移交新泽西州),这一诉讼是应哈那威尔公司的请求以陪审团的形式进行。1992年经陪审团裁定:日本美能达公司的单镜头反射照相机侵犯了哈那威尔公司4项专利中的2种,美能达公司向哈那维尔公司支付专利赔偿费120亿日元和40亿日元的诉讼费。

知识产权基础PPT整理的复习资料

专利基础知识-----知识产权基础 我国于1980年3月3日向WIPO递交了加入申请书,并在3个月后成为WIPO 的正式成员国。 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权利法定,知识产权依法产生。 WTO列举的知识产权范围: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WIPO中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取得就是指民事主体全面满足法律规定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后,依法获得相关知识产权的过程及结果。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即绝对取得:依法申请取得、依法自动取得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即传来取得或相对取得 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权利的法定性(依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发生)、知识产权权益的双重性(人身权与财产权)、知识产权使用的多元性(知识产权及其客体使用多元)、知识产权权属的专有性、知识产权权源的地域性、知识产权期限的时间性(商标、地理标志除外)、知识产权权能的限制性 著作权(广义)(著作权、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国实用艺术品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知名商品权科技成果精神权利(自动)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登记或使用) 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申请) 商标权(注册商标申请获得,驰名商标申请或自动) 企业名称权(国内申请、国外自动) 地理标志权(申请、登记、自动)特殊标志权(一般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注册) 狭义著作权的具体种类:人身权(发表、署名、修改、保持完整)、财产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其他) 邻接权的具体内容:出版者权利、表演者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 工业产权的种类:技术类工业产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非专利技术成果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权(经营秘密权等)、标识类工业产权(商标权、知名商品权、厂商名称权、地理标志权、特殊标志权) 科技成果精神权利的内容:科学成果精神权利(发现权):发现人;署名权与科技奖励权: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权(国家技术发明奖);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双管齐下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管辖权;民事案件一审管辖:专利52个中院,植物新品37个中院,集成电路由43个中院,其他知识产案件全部中院,加15个基层法院;行政案件一审管辖:各地中院,但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由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刑事案件一审管辖:基层、中、高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查封、扣押或扣留等形式;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行政调解:自愿或请求 行政强制措施: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或有关行为予以强制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查封、扣押或扣留等形式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讲义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 第二讲知识产权的性质分析 第三讲知识产权的特征说明 第四讲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习者能够对知识产权予以宏观把握,理解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强化自身知识产权的专业技能。 学习要求: 在本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学习者应当认真阅读教材,观看教学视频,完成相关练习。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 讲授重点: TRIPS协定中的知识产权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商业标记权 讲授难点: 商业标记权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选择:以下哪些选项属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范畴? A 企业专利研发;B企业商标转让;C企业商业秘密管理;D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答案:A B C (一)“知识产权”术语简介 1.术语由来 据学者考证,广泛使用“知识产权”术语是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2.术语翻译 知识产权与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二)“知识产权”概念的界定 1.概念说明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享有的排他、支配的权利。 2.概念理解 (1)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知识产权主体资格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即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知识、标记和信息。物权客体,为物;债权客体,为行为。 (3)知识产权具有对世权和支配权的属性。对世权,义务主体为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支配权,权利人以自己之单方行为即可行使权利。 (4)知识产权在权利的创设上采法定主义,即知识产权非依法律规定或确认,不得自由创设其种类和内容。

上海市及各区县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标准

上海市及个区县专利试点企业申报标准 一、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试点单位每年认定100家,其中企业比例占80%以上,每年上半年5、6月份,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试点期限为两年,给予总额不超过40万元的专项资助,示范项目实施期为两年,前期先拨款70%,验收后拨剩余30%。 申报条件: 1)机构和制度:高度重视专利工作,已设置专利管理或成果转化机构,已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2)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3)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2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10%。 4)人员培训:重视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6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40%。 5)专利保护:专利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二、闵行区专利示范企业: 闵行区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受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受理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份,9月份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工作由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经初审合格送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10月份在闵行科技网进行公布,被评为区级专利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有条件列入下一年度申报市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的单位 申报条件: (1)近年来专利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总量不少于20件,累计有效专利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概论

课程介绍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分类 第二讲知识产权的性质分析 一、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 二、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属性 第三讲知识产权的特征说明 一、知识产权特征的争论 二、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 三、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四、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五、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六、知识产权的无形性 第四讲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一、知识产权侵害行为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救济措施 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政救济措施 四、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 讲授重点: TRIPS协定中的知识产权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商业标记权 讲授难点: 商业标记权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选择:以下哪些选项属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范畴? A 企业专利研发;B企业商标转让;C企业商业秘密管理;D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答案:A B C (一)“知识产权”术语简介 1.术语由来 据学者考证,广泛使用“知识产权”术语是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2.术语翻译 知识产权与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二)“知识产权”概念的界定 1.概念说明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享有的排他、支配的权利。 2.概念理解 (1)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知识产权主体资格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即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知识、标记和信息。物权客体,为物;债权客体,为行为。 (3)知识产权具有对世权和支配权的属性。对世权,义务主体为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支配权,权利人以自己之单方行为即可行使权利。 (4)知识产权在权利的创设上采法定主义,即知识产权非依法律规定或确认,不得自由创设其种类和内容。(三)知识产权的范围 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根据《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包括: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3)关于人类的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 (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 (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 (8)一切来自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的智力创造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为TRIPS协定) 根据TRIPS协定第1.2条:就本协定而言,“知识产权”一词指作为第二部分第1节至第7节主题的所有类别的知识产权。 (1)版权与相关权利(各成员应遵守《伯尔尼公约》(1971)第1条至第21条及其附录的规定);

上海市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一览

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来说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那么,企业的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应该如何着手呢?小象知识产权日常也接到很多知识产权申报的用户询问贯标的事宜,用户纷纷表示无从下手。其实贯标只要梳理清楚,按部就班去贯彻国家标准,并不是想象中的高不可攀。 下面就跟着小象知识产权来理理思路: 首先,企业要做贯标,必须先了解“贯标”是什么。 “贯标”即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是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简而言之,就是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虽然上海很多企业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但是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企业并不多。 能不能做,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规模和资质有没有要求? 目前,贯标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对企业规模、行业没有要求,也对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数量不做严格规定。而且贯标通过以后对企业申请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小巨人这些能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贯标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规范各种流程和制度、文件合同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需要总经理办公室、研发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各个部门全员参与。 关于贯标的资助补贴

上海企业做贯标能拿到几十万的资助政策,有些和试点示范项目深度结合,小象 知识产权也特意贴心地给大家做了汇总,具体见下表。 上海市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一览 贯标的具体流程分为9大步骤,详见下图所示。 贯标流程一览 之前接触到的用户,有的也尝试自己内部来做贯标项目,反馈一直没能通过。实际上,企业自己不太懂又没有实操经验,抓不住重点,成功率不高也很正常,但是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贯标项目还是属于门槛不高比较容易通过的。这就涉及到选择辅导机构的问题了,小象知识产权凭借经验给大家总结了选择机构的几个注意要点: 1、最好找本地的机构,对政策了解,有本地操作经验 2、需要见面沟通,并且确保以后和你对接的服务专家是同一个人,别见面沟通感觉挺专业的,素养也高,实际做案子的时候换人了,无形中给自己设置了沟通障碍,增加了沟通成本。 3、了解服务流程、做过多少家,也就是案例情况如何,与同行业内的有没有可复制的成功案例。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 1、广义的知识产权和狭义的知识产权 划分标准:知识产权的范围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2、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划分标准:对知识产品的消费方式。 著作权是广义的,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其保护对象是以精神消费为目的的知识产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等。 工业产权是指著作权以外的知识产权。其内容已超出“工业”的范围,主要指以物质消费为目的的知识产品,包括科学技术发明、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标记、禁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等等。 3、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划分标准:知识产权价值的来源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的价值直接来源于对该成果的商业性利用。无论是科学技术还是文学艺术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本质上都是人们设计出来的“结构和形式”。对这些“结构和形式”的利用所获得的收益,就是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的价值。 工商业标记本身不是其财产价值的源泉,它的价值来源于所标记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于它所标记的工商业主体的商业信誉。 三、知识产权的性质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它所反映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因而具备了民事权利最基本的特征。

专利基础知识 考试答案

A.一项 B.二项 C.三项 D.多项 A.饮料配方 B.半导体芯片的制作工艺 C.健身器械 D.英语音标扑克牌 A.颁发专利证书日 B.申请日 C.授权公告日 D.实质审查日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A.具有创造性 B.可能具有创造性 C.没有实用性 D.应当具有创造性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18个月 A.对产品的构造提出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B.对产品的制造方法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C.对产品的构造和形状的结合提出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D.对产品的色彩或产品的制造方法提出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A.专利合作条约 B.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D.国外专利局 A.永动机 B.一种新型电脑芯片 C.一幢造型别致的建筑物 D.一种扑克牌的新玩法 A.发明 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 D. A.用于娱乐的游戏机 B.用于医疗的麻醉品 C.用于治疗疾病的器械 D.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

B .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 . 丙发现某植物新品种 D .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A . 自申请日起20 年 B . 自申请日起 10年 C . 自授权公告日起20年 D . 自授权公告日起10年 A . 最先完成该发明创造的人 B . 最先将该发明创造投入生产使用的人 C . 最先提出该专利申请的人 D . 最先公开销售该发明创造的人 A . 只有涉及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时 B . 只要涉及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C . 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D . 以上三项都不对 二、多选题 (共10题 ,总共40分 )

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申报书

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申报书 园区名称:(加盖公章) 填表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邮寄地址: 申报日期:年月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九年 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晓《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以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各类资料,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 1 / 4

3、严格遵守《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 4、如有虚假和失信行为,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年度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 示范园区信息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序号指标单位年数据 面积平方公里 总人口万人 总量亿元 年财政收入万元 年财政支出万元 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万元 园区年研发总投入万元 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家 其中拥有专利申请的企业家 其中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家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其中拥有专利申请的企业家 其中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家 企业总数家 其中拥有专利申请的企业家 其中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家 二、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情况 序号类别指标名称单位年数据增长率 政务环境 知识产权相关文件名称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名称 知识产权管理专职人员数量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万元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情况服务机构数量家服务机构从业 人员数量 人 工作基础 国家级示范 企业数量 家 国家级优势 企业数量 家 省战略推进计划企业重点项 目数量 家 省战略推进计划企业一般项 目数量 家 企业“贯标”数量家 高新企业“贯标数量”家 有发明专利申请的高新企业 数量 家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数量个――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窗口个―― 3 / 4

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

摘要:知识产权法可以被看成是在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法律选择和整合。知识产权法本身是作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设计,旨在激励知识创造和对知识产品需求的社会利益之间实现理想的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这种利益平衡机制在知识产权法上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专有性公共利益 在知识产权法中,存在着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利与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合法需求之间的矛盾,需要对具有公共商品和私人商品双重属性的知识产品的使用、分配和利益分享做出合理的安排,以实现知识产权法的公平正义价值目标。正是在此意义上,笔者提出利益平衡论可以作为建立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 (一) “在法的创制过程中,认识各种社会利益是法的创制活动的起点……对各种利益作出取舍和协调,是法的创制的关键。”1作为协调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与知识产品中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的知识产权法更不例外。从“利益”的角度考察,可以将知识产权法看成是在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法律选择和整合。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机制,是国家平衡知识产权人的专有利益或者说垄断利益与社会公众接近知识和信息的公众利益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更广泛的促进科技、文化和经济发展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安排。毋庸指出,人类社会的创造性活动在很早即已存在。进入阶级社会以来,智力创造者和使用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一直存在。随着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这种矛盾和冲突表现愈来愈激烈,在客观上提出了以有效的方式加以协调的需要,于是知识产权法在几百年前诞生了。这种制度,一开始就是作为协调和平衡知识创造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作为平衡知识创造者的专有利益或者说垄断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制度安排而出现的。 知识产权法是一种激励知识创造,促进科技、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的重要法律制度。社会的发展需要丰富多样的知识产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是激励知识产品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无论是从知识产权的劳动理论还是经济学理论2等视角看,知识产权这种私权的授予和保护具有充分的正当性。然而,知识产权法这种产权制度的运行是有代价的,这表现为专有权的授予限制了知识和信息的自由流动。为此,需要在知识专有权和知识共享权之间进行利益平衡,以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的整体福利。在几百年的知识产权立法设计和司法实践中,人们逐渐发现,利益平衡原则作为一项根本的指导原则起着实质性的作用。国外有关著作权、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的案件,无不表明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通3过司法实践得到了发展,回过头来又明确地用于指导司法实践和立法的修改与完善。国内外有关学术观点则表明,国内外学者对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与机制越来越达成共识。在知识产权法的整个历史发4展过程中,利益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法发展的主旋律。知识产权在历史上总的趋势是不断扩张,这种扩张的背后即是利益平衡机制在起作用。在当代的知识产权立法和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利益平衡依然是知识产权法上永恒的主题。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明文规定应当促进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唱片条约》(WPPT)序言部分则将“保持作者的权利(表演者、唱片制作者的权利)与广大公众的利益尤其是教育、研究和获得信息的利益之间的平衡”作为公约的重要目的。这可以说是国际上对知识产权法利益平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1、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工商等领域内,智力创造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或工商业经营活动中工商标志所有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范围: 广义的知识产权——七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狭义的知识产权——三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1、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私权。 ?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 ?它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专有性 ?独占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垄断。 ?排他性: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2)地域性

?领土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域外效力:缔结了诸多知识产权双边协定和国际公约 (3)时间性 ?法定期限内权利受保护 ?超过有效期权利消灭 ?知识产权为全社会共有 ?例如:《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三、知识产权的主体 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国家。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 ?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 ?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 ?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限制取得 ?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 四、知识产权的侵害与救济 1、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精神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

2017年智能制造示范园区申报书【模板】

附件2 2017年智能制造示范园区 申报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盖章) 年月日

一、基础和优势(5000字以内) (一)本地区装备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及推进智能制造情况与现状。 (二)对照通知申报条件,阐述本地实施智能制造优势及条件。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主要任务及目标绩效。明确实施智能制造示范的重点领域、推进模式、进度安排、实施期限、目标绩效等。 (二)实施路径。 1.要求建设一个推进智能制造服务平台,明确平台性质、工作模式、进度要求; 2.落实一批智能制造以及协同创新、协同制造示范项目(原则上智能制造要求3个以上项目,协同创新、协同制造要求1个以上项目)。智能制造主要围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五种模式开展;协同创新、协同制造主要围绕整机集成制造企业联合零部件生产企业发展紧密型协同制造模式、工业工程总承包公司联合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服务与制造的新型合作模式、集装备工业设计与销售于一体的企业与各装备制造企业开展紧密合作的模式三种模式开展; 3.明确加强智能制造创新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升企业创新意愿的主要路径; 4.应明确1家及以上智能制造创新示范企业作为支撑;

5.培育若干装备制造商,鼓励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的国产装备,进一步提升当地智能制造水平。 三、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领导体系、财政、人才等要素保障措施、工作推进机制等方面内容。 四、附件材料 出台的推动智能制造、企业技术创新、装备制造业发展等方面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等方面材料。申报书附件只列清单,电子版附详细附件。申报材料电子版,按每个开发区(园)区单独一个文件(PDF格式)形式报送,文件以园区名称命名。

论知识产权的概念、历史发展及其法律保护的含义(蒋志培)

论知识产权的概念、历史发展及其法律保护的含义(注1) 蒋志培 上传时间:2001-6-7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注3),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是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注4)。对我国来说,知识产权是个外来语,是对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一种翻译。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或定义和其特点,我国学术界各种观点和争论颇多(注5)。有的学者主张从知识产权的范围了解该概念(注6),有的学者认为应当用概括式给知识产权下定义(注7),还有的学者建议在民法学研究中建立大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无形财产权体系(注8)。 从国际上看,对规范知识产权领域立法、执法和一般民事行为影响重大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本身并未给知识产权下概括性的定义,它们只是规定列举了知识产权应当包括的范围和权利种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著的《知识产权法教程》则从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角度提出:知识产权是同情报有关的财产,这种情报能够同时包含在全世界任何地方无限数量复制件的有形物体中。这种财产并不是指这些复制件,而是指这些复制件中所包含的情报(注9)。但该教程无须经过条约成员的签字和投票,也因而不具有法律的拘束力。 对于条约和法律来说,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规定了权利的具体范围和如何调整此种权利关系、保护此种权利的实现,也就完成了任务。而此种任务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排除了应当在理论上在深入对其认识的基础上给予其合适的理论概括,包括赋予其准确的概念。 由于国际上有专门制定和操作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谈判和各种理论观点对我国影响颇深。以至于学者评价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的几次"热" 与"冷"根源均来自国际双边谈判和国际公法领域(注10)。又由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进入我国是近20年的事,我国虽然在知识产权理论教学研究的巨大成绩(注11),但应当承认我国现代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是正在建立和发展中,不能说成熟和完善,这不但因为我国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起步晚,还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注12)。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其一,范围说或列举说。知识产权概念的范围说或列举式说,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是由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翻译而来,即: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人们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一切智力成果都应当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知识产权不是体现该智力成果的产品或者记载该智力成果的有形载体,而是该无形的智力成果本身。 "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各项有关权利: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一种产权或财产权,是法律授予发明创造的一项独占权。它既可以是一项产品,也可以是一种生产方法,也可以是解决某个问题的技术方案。它包含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怎样申请专利?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 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 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 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 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发明:在我国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实用新型”一般指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等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组合的技术解决方案。与发明技术解决方案相比,创造性水平较低,只涉及有型物品。根据各国不同的法律保护形式,对实用新型授予的权利有: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证书或者实用证书。注册实用新型的条件相对发明专利而言通常不严格(不要求创造性或者只要求不显著的创造性),注册程序较快(注册前通常不对新颖性和创造性进行审查),并且授权和维持费用一般低于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相比有什么不同点? 1、获得实用新型保护的要求,其严格程度低于对发明专利的要求。虽然 必须满足“新颖性”的要求,但“创造性”或“非显而易见性”的要求可以 较低或完全没有。实践中,有相当数量的发明申请,可能不符合专利性条件 的创新技术经常寻求实用新型的保护。 2、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相对于发明专利短,由于各国法律规定的不同,

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城市、副省级城市和专利工作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更加深入地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在城市、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建立、完善和实施,我局在总结近年来试点示范工作经验和广泛征求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指导意见》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可参照《指导意见》开展本地区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选择了部分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企事业单位,围绕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宗旨,开展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在有关省、市政府的领导下和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推动下,各项试点示范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大胆实践,稳步推进,在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建设、政策法规体系与制度建设、专题数据库建设与信息利用、专利战略研究、专利保护、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和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研发等各个方面都 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普遍增强,各项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正处在重要的历史机遇期。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届人大对产权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温家宝总理2004年6月在山东考察时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吴仪副总理在2004年1月召开的全国专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大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为顺应我国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的变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在多个层面上深入地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在城市、园区(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工业

知识产权声明

北京北研大自然教育科技研究院 知识产权声明 CAN大自然教育(CAN是“儿童与自然”的英文Children and nature的 缩写),是「北京北研大自然教育科技研究院」(后简称“北研”)应用其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大自然教育类”应用技术系统。包含了大自然教育类理论、理念、目标系统、产品、课程、师资培训、家长宣传服务、教学场地标准、教学效果测评等一系列应用技术。 “北研”拥有品牌在内的知识产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数据;基础理论;核心理论;应用理论;大自然教育理念;应用技术;有形与无形产品;操做内容、环节、流程、步骤;培训课程内容、环节、流程、步骤;标识;影像;图画;文字;声音;音频文件;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环节、服务步骤;商业模式;书籍本册;网站内容、网站形式、网站外观;电子文稿;微信版相关内容、出版物及其内容;光盘影像等。 没有获得北研授权的机构或个人,无权使用以下知识产权内容。包括: (1)“CAN大自然教育”独有品牌及内容理念,包括(但不限于)由“北研”公众号发布的原创文章及原创内容;大自然教育课程、产品及服务的宣传内容、宣传口号等。例如:“自然成长,自然成就”“让我们生动的活着”“给孩子一个完整的世界”“每周一天,带孩子回归自然”等。 (2)“CAN大自然教育”独有大自然教育课程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内容、课程产品、测评、课程服务、场地规划方案、组织策划方案、教案教材、课程教具物料等。例如:大自然教育自然成长系列周末营(春夏秋冬)、乐然3号系列网络及线下课程、大自然专项主题培育课、大自然幼儿园系列课程及大自然农场(微农场)系列课程。 (3)“CAN大自然教育”独有大自然教育师资培养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师资培训课程内容;师资管理与激励体系。例如:大自然教育指导师系列理论及实操课程及“自然创客”成长系统。 (4)“CAN大自然教育”独有家长宣传服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教育指导课、文章;家长沙龙(线上、线下)。例如:《快乐爸妈微课》(文字及语音)、《快乐宝贝成长方案》(文字及语音)、《家庭自然活动》(文字及语音)、《遇九悟》(文字及语音)、《妈蜜团》(文字及语音)等。 如有机构及个人,未经“北研”授权,使用北研知识产权所包含内容,进行招生、招商、宣传、服务、技术合作以及出版、发表、网络发表等,均为侵权行为!北研将委托本事务所依法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追偿经济损失。特此声明! 北京北研大自然教育科技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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