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合规专项常年法律服务合同模版

专项?常年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

电话:x 传真:x 邮编:x

一、专用条款

(一)委托事项

1. 甲方xx控股集团公司是从事实业投资、矿产开发、金融服务的综合性多元化企业,乙方系是国内较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任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担任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xx律师协调并安排x等律师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其他律师及工作人员在需要时配合完成下述法律事务工作。

2.乙方指定xx为工作联系人,甲方指定为工作联系人,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3.乙方为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同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成果

1.合规检查专项法律服务

(1)乙方根据互联网金融有关法律规定,对甲方现有上线产品和即将上线产品提供咨询、合规审查、论证等服务,提出分析意见,提示法律风险,协助甲方调整产品模式;

(2)对甲方的财富管理公司、网络借贷公司、信息咨询公司运营提出合规性意见;

(3)形成专项法律风险防控意见,并协助甲方进行业务调整。

2.法人治理结构调整专项法律服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业务独立性的相关监管规定和

政策解读,为甲方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设计提供法律意见;

(2)形成专项法律服务意见,并协助甲方进行法人治理结构调整。

3.常年法律服务

(1)对甲方新上线产品提出合规性意见,协助进行各类业务的规范工作;

(2)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3)乙方通过访谈、培训、会议等方式,向甲方员工阐明互联网金融刑事法律风险控制,讲解司法实践中办案的界限,为甲方阐释业务合规性提供服务;

(4)应甲方的要求,涉及甲方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进行接触、会谈、会议等事项,乙方提供现场咨询、解释、提出书面分析意见等服务;

(5)对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签署、变更、解除劳动协议过程中,乙方对方案设计、合同审查、人员约谈、争端解决等事项,提供劳动法律服务;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审核、修改、起草合同,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收到的交易方或合作方提供的合同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7)其他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法律咨询服务,提供的方式包括口头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应邀参加甲方的专题会议就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等;(b)协助甲方拟订对外函件、通知等法律文书;(c)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完善规章制度设立,协助甲方建立健全法律资料库,协助甲方培养其法律事务工作人员;(d)应甲方要求,以甲方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e)应甲方要求,为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做代收代付业务。

(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x月20日起至2xxx年5月20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如无异议,则可书面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四)法律服务费用

1.法律服务费用计算方式为下列()

(1)以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为基础依据,乙方计时收取律师费用,累计100小时以内,计价标准为人民币1500 元/工作小时;超出100小时部分,计价标准为人民币1800 元/工作小时。

(2)合规检查专项法律服务收取律师费10万元,法人治理结构调整专项法律服务收取律师费10万元,常年法律顾问收取律师费10万元,共计30万元。

2. 律师费支付时间:

(1)本合同签署后十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确定付款方式后完善)

(五)工作费用

工作费用是指与办理委托事项密切关联的各项支出,该等费用应由甲方另行承担。包括:

1.诉讼案件的诉讼费用;

2.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

3.乙方律师及助理因办理本合同委托事项发生的京外差旅费(包括食宿费、交通费)等。北京市内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作费用原则上乙方先行预支事后据实结算。但费用额度较大时,甲方应直接支付。

(六)费用支付

甲方将律师费用支付至如下帐户:

户名:xx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x

账号:x

本合同生效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终止委托的,乙方已经收取的法律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二、一般条款

(一)乙方和律师的义务

1.乙方应指派专业胜任的律师处理甲方委托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承办律师应当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承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4.承办律师在听取甲方陈述或者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应当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向甲方及时通报工作进程;

5.承办律师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行事;

6.承办律师在受聘期间不得接受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结果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委托;同时承办律师在受聘期间不应接受甲方提出的针对乙方其他顾问单位的诉讼、仲裁或有其他利益冲突的委托,但是对于上述两种情况,承办律师可以参与调解。

7.承办律师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8.乙方或承办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9.乙方应该对甲方的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10.乙方和承办律师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二)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可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送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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