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教学培养方案2014

复旦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教学培养方案2014
复旦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教学培养方案2014

财务管理专业教学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金融理财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金融、财务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金融与理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金融、财务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及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熟悉我国有关财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毕业要求及授予学位类型:

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49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9学分,文理基础课程31学分,专业教育课程69学分(含毕业实习1学分、社会调查1学分和毕业论文4学分),并通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测试,方能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的通识教育课程修读要求,以及留学生的水平测试要求,参见“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修读说明”。

三、课程设置:(149学分)

(一) 通识教育课程(49学分)

修读要求:I类核心课程,修满26学分;II类专项教育课程,修满17学分;III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修满6学分。

(二) 文理基础课程(31学分)

学生应在文理基础课程中的经管类基础课程I、II组中修满25学分(其中必修“数学分析B”、“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A”、“宏观经济学A”、“管理学导论”和“线性代数”),并在人文类和社会科学类基础课程中选修6学分。

(三) 专业教育课程(69学分)

1. 专业必修课程(57学分)

2. 专业选修课程(12学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