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

为深化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强化联合执法制度保障,建立完善“指挥统一、责任明确、联合行动、严格规范、高效运转”的联合执法体系,形成水污染防治行政执法合力,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秘〔2018〕2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一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省级巢湖湖长办主任任组长,湖长办副主任任副组长,沿湖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巢湖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园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市城乡建委、市政府法制办、市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巢湖管理局,省巢湖管理局牵头协调开展一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工作。

二、联合执法范围

联合执法主要查处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如下违法行为:

(一)违反《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规定的;

(三)违反《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四)违反《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五)违反《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

(六)违反《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

(七)建设项目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八)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三、职责分工

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秘〔2018〕22号)明确的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信息梳理。省巢湖管理局对投诉举报、媒体反映、现场巡查等发现的违法线索汇总梳理,并进行核实初查。

(二)线索移送。省巢湖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将案件线索等信息移送有关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独立开展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单位并抄送省巢湖管理局。

(三)现场检查。开展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可独立开展现场检查。

(四)信息通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查处违法问题(包括独立查处)结束后,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省巢湖管理局。

五、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巢湖管理局牵头,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梳理总结工作,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分析重

大违法问题,研究联合执法行动计划方案和需上报领导小组审议的其他事项。

(二)联络员制度。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明确内部机构在案件查处中的职能分工,确定具体牵头部门及联络员,开展经常性信息互通交流,协调办理违法案件。

(三)联合巡查制度。由省巢湖管理局牵头,沿湖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参加,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重点区域开展经常性专项巡查,发现违法行为,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查处。

(四)信息通报制度。成员单位每月10日前,向省巢湖管理局书面通报涉及一级保护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情况,省巢湖管理局每月编制《一级保护区联合执法工作简报》并报送市政府。

(五)案件移送制度。对于在独立执法行动中发现的本部门无职责权限处理的违法线索和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将证据材料移送至相关具有执法权限的部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六)案件会商制度。对于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以及有执法争议的案件,由省巢湖管理局协调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确定该案件适用法律、执法主体等,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七)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或者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造成一级保护区水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追究责任。

街道环境保护工作报告.doc

街道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敢于亮剑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各位代表、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街道办事处向大会报告街道环境保护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8年上半年,xx街道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抓好环保为经济,发展经济促环保的大局观念,全面开展基层环保工作,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实现了街道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主要做法为: 一、制定预案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街道年初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制定了《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预警期间1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预案严格实施应急停限产措施,为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街道实行每天24小时驻厂监督,秋冬季期间累计驻场监督人员126人次,有效保障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大气污染排放的降低。二是街道制定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问责办法》,通过《办法》将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和精神传达到了最基层,并对服务区和村具体的环境环保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对出现的各种环境违规事项进行了问责的详细规定,使基层了解了环境保护工作该干什么,怎么做

以及做不到位该承担什么责任。使各服务区、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专项治理,实现全面规范监管。一是做好落叶禁烧工作。自2017年以来,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落实秋冬季落叶禁止焚烧工作,街道成立了落叶禁烧领导小组,并由各村成立落叶禁烧巡查组,街道每天派出两个督导组,全天候巡查督导,落叶禁烧工作完成较为圆满。二是做好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取缔和补偿工作。自去年以来街道通过排查发现使用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单位共40家,燃煤锅炉71个,今年通过再巡查发现漏报燃煤锅炉10个,所有涉及燃煤锅炉目前已全部取缔。燃煤锅炉补偿资金49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企业。三是做好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街道建成区内已督促完成55家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并联合上级环保部门对所有商户油烟净化装置复查后已将补偿款全部发放完毕。四是做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改工作。街道通过多次摸排共上报小散乱污企业26家,其中取缔类16企业家,规范提升类企业10家。街道组织了多次由街道、公安、环保、综合执法、电力等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已将取缔类的16家企业全部取缔到位,达到了“两断三清”的标准;规范提升的10家企业已全部提升到位,获得了环评批复和监测验收等环评手续。五是积极做好涉vocs企业整治工作。街道通过排查共上报74家涉vocs排放企业,目前所有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监测,60余家企业已获得监测报告和验收报告,其他企业正积极整改和验收。对不符合产业布局和无法完善手续及污染治理的10家企业漆房进行了强制拆除。六是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解决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的情况,街道申请中央扶持

巢湖水质报告

学号:1309410031 论文设计 巢湖水环境调查及保护策略 专业:化学师范 班级:13级化学师范班 学生姓名:方阳 导师姓名:陈琛 起止时间:2015/05/20至2015/06/03 合肥师范学院 2015 年 5 月20 日

巢湖水环境调查及保护策略 摘要:科技不断发展,环境也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恶化,尤其是水资源更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而巢湖是安徽省的饮水缸,具有提供生活饮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灌用水以及水产养殖、航运、旅游、蓄排水和调节气候等多种功能。巢湖水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合肥师范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部分研究人员,在2013年暑期就巢湖水环境做了细致的调查,包括取样,分析和问卷调查,据此对巢湖环境保护的实施及综合利用进行了简要论述。 关键词:巢湖,调查,水环境,综合治理

目录 一、巢湖流域基本概况 (4) 二、调查目的 (4) 三、巢湖市地理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4) 四、巢湖流域生态环境及水质现状 (4) 五、城区河流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5) 5.1 沿岸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 (5) 5.2 工业废水的大量排放 (5) 5.3 氮、磷的累积 (6) 六、对解决巢湖水质污染问题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6) 七、结论 (7) 参考文献 (7) 附表 (8)

一、巢湖流域基本概况 巢湖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位于安徽省中部、长江下游左岸,湖区面积760km2,流域面积为13486km2,人口887万。流域地势总轮廓东西长、南北窄,有西高东低,中部低洼平坦,形成巢湖盆地的态势。33条入湖河流纵横交错、呈放射状汇入巢湖,裕溪河为巢湖水入江的唯一通道。 巢湖流域属于亚热带和暖温带过渡性副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为15~16oC,无霜期224~252d。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00mm,夏季多暴雨,易发生洪涝灾害。巢湖湖盆岸线188.66km,平均水位8.40m,平均深度2.5m。平均入湖水量约为48亿m3,水面蒸发量则达到6.3亿m3,总用水量7.7亿m3。 二、调查目的 由于巢湖市水环境基础资料比较匮乏,因此本次调研的主要目的在于: 第一,调查丁岗河与西环城河沿岸入河污染源的数量、种类及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区域。 第二,掌握巢湖城市水系总体污染状况与特征,分析水质变化趋势,为示范工程技术方案提供依据,为将来示范工程建成后的环境效益评估提供基础。三、巢湖市地理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巢湖市位于安徽省中部,濒临长江,环抱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周边与合肥、六安、安庆、滁州、南京等市接壤。长江流经巢湖市182公里,芜湖-巢湖公铁两用大桥和铜陵-巢湖公路大桥横跨长江。巢湖市现辖4县1区,全市总面积9423平方公里,总人口465万。巢湖矿产资源含量十分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矿藏34种,其中磁铁矿、硫铁矿、明矾石等储量巨大。巢湖也是全国著名的“鱼米之乡”,巢湖三珍(银鱼、白米虾、螃蟹)一直以来享有盛誉。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巢湖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快,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然而由于濒临巢湖,其环境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据2008年巢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当年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相对稳定,达到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巢湖东半湖轻度富营养状态,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 然而近年来,巢湖市老城区的环境问题一直为人们所诟病,特别是城区河流水质状况。由于城区河流水系长期水流不畅,城市内河自净能力差,导致许多河道在枯水期有的断流,有的则成为城市排污沟。另一方面,由于生活污水及大部分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使城市水环境受到污染、增加河道淤积,致使环城河、天河等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到巢湖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巢湖市开展了活水工程规划,期望通过该工程的实施,增强水体流动,提高河道释污、调蓄能力,改善水体质量,提升城市安全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的保障能力,优化城市水环境,构建水景特色城市。 四、巢湖流域生态环境及水质现状 20世纪50年代初,巢湖生态环境良好,曾有各类鱼虾和水鸟,巢湖流域被誉为安徽省的鱼米之乡,巢湖更似一颗璀璨明珠。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大量生产和生活污水入湖,加速了湖水富营养化程度,使其成为湖泊单位容积接纳废水量位居五大淡水湖之首。据统计,每年滞留于湖内的氮约14961t、磷219.8t,在湖泊生态系统内循环转化,为浮游植物生长提供了丰富的营养源,导致藻类“疯长”,“水华”频繁发生、水体呈现富营养化状态。加之森林覆盖率仅有20%,造成森林防护效益差,水土流失严重,流失面积达1773km2,占流域面积19%。沿岸植物因控制水位提高而减少,加剧了风浪淘蚀作用,破坏了湖泊

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征求意见

《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公开征求意见汇总情况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O一五年十二月

《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14年5月,《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下达后,标准编制组立即启动相关工作,通过大量的调研、走访、资料搜集、整理、分析,并多次与相关专家、企业代表座谈、研讨,2015年3月底完成了《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015年4月,省环保厅印发文件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污水处理厂及典型工业企业等34个单位、部门的意见,并在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截止日期,环保部污染防治司、环保部标准司、省环保厅部分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法规处、环评处、项目处、总量处、水环境保护办公室、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质监局、合肥市环保局、马鞍山市环保局、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合肥望塘污水处理厂、庐江益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合肥市循环经济园联熹污水处理厂、安徽皖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方磷复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庐江龙桥矿业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部门反馈了意见,其余12家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征求意见期间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对于各方的反馈意见,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合理的采纳,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进行修改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初审稿)。 2015年7月3日,省环保厅主持召开了《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审会。会后编制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修改稿)。 2015年10月,省环保厅再次印发文件,征集了合肥、芜湖、马鞍山、六安、安庆5个市政府和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5个省直部门的意见。其中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市政府(市环保局代复)和省住建厅、省经信委等6家单位出具了书面反馈意见,其余4家单位在征求意见期间没有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情况,省环保厅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了《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巢湖地方标准座谈会,邀请了省住建

水法解读

2008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原水污染防治法予以了全面修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共八章九十二条,将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在总结我国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的一些成功做法,加强了水污染源头控制,完善了水环境监测网络,强化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在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内河船舶的污染防治,增加了水污染应急反应要求,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了民事法律责任。这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对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原水污染防治法相比,新法在适用范围、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排污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等方面基本保留并维持了原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在以下几方面对原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和补充。 一、水污染防治的原则 水污染防治的原则是水污染防治领域在一定时期内指导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是制定各项具体政策应当体现的精神。原水污染防治法没有对水污染防治的原则作出规定,本次修订增加了这一内容,即: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关于地方政府对水污染防治的责任 一个地区的水环境的好坏,与地方人民政府是否切实承担起防治水污染的职责密切相关。为了保证本法规定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落到实处,落实地方政府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本次修订新增加两方面的规定:其一,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其二,明确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 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三、关于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为了鼓励保护水环境,统筹区域发展,对一些为保护水环境作出贡献的位于水源上游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建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给予生态保护补偿的呼声较高。对此,国务院已有明确要求,水污染防治法为了给今后我国建立健全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供法律保障,新增加了有关关于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原则性规定,即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关于排放水污染物的法定要求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6696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为加强环保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环保管理工作之用。 3、制度内容 3.1、各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责。 3.2、根据环保工作的需要,厂部应设专职环保人员。各车间设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及环保统计工作。 3.3、专职环保员要根据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及时制

定环保工程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3.4、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噪声、震动和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3.5、各车间产生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按指定地点按要求排放,禁止乱倒乱放。 3.6、风产生噪声和震动大的设备装置,要采用消音、隔音及防震等设施,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7、各车间要大力植树造林,并健全绿化管理制度,保护花草树木,实现厂区园林化。 3.8、凡新建、扩建、改建等大型项目,要彻执行环保法及“三同时”的规定,必须把保护环境的设施与本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以防止新污染。 3.9、各车间要将环境保护设备建立正常的维护检修考核制度,并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不许停用或拆除环保设施。 3.10、环境保护的内容和指标要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巢湖水污染状况及原因调查报告

巢湖水污染状况及原因调查报告 生物与环境工程系李建1202062008 一、调查目的 1.对巢湖水污染状况及原因的深入调查与了解。 2. 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巢湖水污染情况以及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 3. 提高小组成员的实践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 二、调查内容 1、巢湖简介 巢湖位于安徽省中部,合肥市南部,是在构造盆地基础上发育起来的典型断陷构造湖泊,流域面积13350km2,按侵蚀切割类型划分,地形地貌可分为中切割低山区、浅切割低山丘陵和丘陵岗地、岗冲地和冲击平原三种类型,流域内共有大小33条河流,分别属杭埠河-丰乐河、派河、西淝河-店埠河、柘皋河、白石山河、兆河、裕溪河7大水系,其主要出入河流有9条,分别为合肥市境内的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巢湖市境内的柘皋河、双桥河、兆河、白石山河、裕溪河,六安市舒城县境内的杭埠河,其中入湖水量最大的是杭埠河,约占总入湖水量的60%左右。裕溪河是唯一的出水通道,通往长江。巢湖由于淡水水域面积较大成为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揽湖入怀”,独拥800平方公里巢湖,这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是独一无二的。对于巢湖的治理,合肥一直在探索。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自然系统的环境日益恶化,尤其以水污染和富营养化等水环境问题最为突出,水质的严重污染已

经成为巢湖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它使该地区既不能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又不能形成健康、安全的投资环境,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流域内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巢湖流域水污染状况的调查 本次我们的调查主要是为了调查巢湖水的颜色、污染度、气味、生物状况以及巢湖周围的环境气味、污染度、和周围居民对巢湖水的使用情况。总体上了解巢湖,了解巢湖污染的现状,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治理措施。 湖区水质状况:经调查发现巢湖水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湖内的氮、磷两种元素呈现富营养化,这使得藻类等水生物大量繁殖,鱼、虾等水生物因缺氧而大量减产或死亡(藻类的生长也需要氧气,它的过渡繁殖会使鱼虾窒息)。同时藻类及油污覆盖在湖水的表面也会阻止湖面上的氧气的溶入,这就加快了鱼虾的死亡及水质的变臭。全湖处于重营养化状态,湖泊水质超出国家规定的V类水质标准。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目前我国的水质状况 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区、珍稀水生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区、鱼虾类越 Ⅳ类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巢湖水环境生态修复探讨

第16卷第5期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 o l.16N o.5 2002年10月JOU RNAL O F H EFE I UN I V ER S IT Y O F T ECHNOLO GY(Social Sciences)O ct.2002 巢湖水环境生态修复探讨 李如忠 (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徽合肥 230009) 摘 要:巢湖是我国“九五”“十五”期间重点治理的“三湖”之一。日益严重的湖泊富营养化,不仅降低了水体使用功能,也使湖泊生态系统日趋退化,从而制约了流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文章在浅析巢湖水环境现状的基础上,简要阐述了对巢湖水环境生态治理的基本认识,提出了实现生态修复的几点具体措施。 关键词:巢湖;水环境;生态修复;富营养化 中图分类号:X1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3634(2002)0520130204 A pp roach to resto rati on of w ater environm en tal eco system in chaohu lake L I R u2zhong (Schoo l of N atural R esources and Environm ent,H efei U niversity of T echno logy,H efei230009,Ch ina) Abstract:Chaohu L ake is one of the th ree m ajo r lakes harnessed du ring the n in th“five2year p lan”and the ten th“five2year p lan”in Ch ina.Increasingly seri ou s eu trop h icati on no t on ly reduces the w ater functi on s of Chaohu L ake in u tilizati on bu t also m akes the eco system deteri o rati on.T herefo re,it re2 stricts the su stainab le developm en t of the local econom y and society.T h is paper b riefly analyzes the p resen t situati on of w ater environm en t of Chaohu L ake,and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it also elabo2 rates the basic know ledge of harnessing the w ater environm en tal eco system of the lake,and pu ts fo r2 w ard several effective m easu res to realize the resto rati on. Key words:Chaohu lake;w ater environm en t;resto rati on of eco system;eu troph icati on 巢湖位于安徽省中部,为中国五大淡水湖泊之一,水域面积789km2,汇水区面积9135km2。作为流域主要水体,巢湖具有调节洪水,向城镇和工农业供水,发展渔业和旅游等多种功能,是流域水资源生态系统的主要基础。近年来,随着汇水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的快速增加,巢湖水体富营养化和有机污染日趋加重,制约了汇水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巢湖水质,实现巢湖水环境生态修复,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目前,巢湖已被列为国家“九五”“十五”期间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之一。 一、巢湖水环境现状及变化趋势 1.水质日趋恶化 20世纪50年代前,巢湖曾是水质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大型天然湖泊。60年代初巢湖建闸,湖泊与长江水体交换能力大大减弱,吞吐功能丧失,最终演变成人工调节的半封闭水体。由于水利工程建设改变了原湖泊生态环境,加上汇水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致使湖泊水质日趋恶化。到80年代,巢湖的收稿日期:2002201211 作者简介:李如忠(1970-),男,安徽怀远人,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讲师,河海大学博士生.

关于治理巢湖水污染的现状采取生态修复的物理方法

Water Pollution and Treatment 水污染及处理, 2016, 4(4), 129-135 Published Online October 2016 in Hans. https://www.360docs.net/doc/9b17988849.html,/journal/wpt https://www.360docs.net/doc/9b17988849.html,/10.12677/wpt.2016.44020 文章引用: 路嘉, 任超, 任中成. 关于治理巢湖水污染的现状采取生态修复的物理方法[J]. 水污染及处理, 2016, 4(4): The Physical Method of Ecological Restoration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Water Pollution in Chaohu Jia Lu, Chao Ren, Zhongcheng Ren Hehai University, Wentian College, Maanshan Anhui Received: Oct. 8th , 2016; accepted: Oct. 28th , 2016; published: Oct. 31st , 2016 Copyright ? 2016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https://www.360docs.net/doc/9b17988849.html,/licenses/by/4.0/ Abstract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in Chaohu city of Anhui Province, starting from water environment treatment, the local water pollution status has been researched. Physical methods of ecological restoration were adopted to deeply explore the city water environment situation. Then we summed up and put forward our own thinking, to explore the construction situation of “wat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ity”. A project of CDB dredging has been launched recently in Chaohu city, with dredging sludge as the main direction. Chaohu has a long history, with outstanding people, which owns the advantaged water environment conditions and long water culture history. By analyzing the water pollution status and its causes in Chaohu basin, and drawing lessons from the experiences and methods for treating lake pollution at home and abroad, a series of ecological management measures have been proposed, such as constructed wetlands, ecological ditch, dredging by humans, etc., which can improve the water environment of Chaohu in exogenous and endogenous sources synthetically. Keywords Water Environment, Water Ecology, Water Pollution, River Regulation 关于治理巢湖水污染的现状采取生态修复的物理方法 路 嘉,任 超,任中成 Open Access

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第二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为广大职工创造清洁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 第三条防止“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尽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第四条凡需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如有“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第二章基础治理 第一条项目部成立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丁良静;副组长:张英、高伟;成员:项目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第二条各施工队必须设置必要的环保机构,成立安环科(科),配备相应人员,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对各施工队的环保治理工作,有权监督,应不定期地对各施工队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第四条具体要求 1、以上治理制度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发放按照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执行。 2、相关部门要有相应的制度,要组织学习并熟知。 3、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章关于“三废”治理的要求 第一条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020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做好环保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重大举措,为社区居民创建一个干净和谐的生活环境,是关注民生、提高社区环境面貌,提升辖区发展空间的重大任务。下面是带来关于20 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根据四方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四方区20 年度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环委发[20 ]2号要求,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我管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三项”整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目标,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二、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在办事处创建“绿色环保社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全管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进行督促、指导等工作。选出2个社区居委会争创“绿色环保社区”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环境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注重社区生态建设,社区环保工作计划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 3、社区人居环境良好,区域环境噪声达到《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应区域划分规定》的标准,无在室外使用高音喇叭的经营性店铺,垃圾分类收集水平不断提高,绿色率高,社区内无违法建筑,无废弃煤池,无生活废水乱排现象。 4、社区居民环境意识较高,有一定的环境文化氛围,经常开展和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社区内设置环境保护宣传栏1-2块,每月更换宣传内容。 5、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树立了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抵制破坏环境的生活方式。 6、居民对社区环境质量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共分5个阶段 1、制定方案阶段:5月31日前完成。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选出创建社区,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前完成。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统一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于2008年2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对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的诸多亮点进行深入解读,以飨读者。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月28日全票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与在此之前施行了近12年之久的、1996年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相比,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新意颇多。 一、加大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对水环境承担实实在在的责任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有关加大政府责任的新规定主要是指:1.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最重要的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而这个规划是有项目和资金作保证的。2.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3.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这些新规定意味着,今后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承担实实在在的责任。今后,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情况以及当地的水环境质量如何,都要纳入到对政府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中来。 二、明确违法界限:超标即违法,不得超总量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条规定明确了违法行为的界限,是对1996年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的重大突破。

1984年通过的《水污染防治法》以及1996年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仅仅把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作为征收超标排污费的一条界限,这是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做出的规定。 鉴于我国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同时也考虑到我国企业达标排放能力日益增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抽紧环境政策,明确将企业超标排污作为构成违法行为的界限。不仅如此,排放水污染物,还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违反这些标准也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强化 此次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同时规定,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县予以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以上3条规定是总量控制制度的核心条款。专家们认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防治水污染物的有力武器,是实行排污许可证的基础。只有坚定不移地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才能切实把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削减下来,把水环境质量提高上去。 四、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规范企业排污行为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在排污许可证制度和规范排污行为方面也有不少创新。一是对于排污许可证制度,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编号:SY-AQ-0806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为加强环保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环保管理工作之用。 3、制度内容 3.1、各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责。 3.2、根据环保工作的需要,厂部应设专职环保人员。各车间设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及环保统计工作。 3.3、专职环保员要根据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及时制定环保工程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3.4、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噪声、震动和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3.5、各车间产生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按指定地点按要求排放,禁止乱倒乱放。 3.6、风产生噪声和震动大的设备装置,要采用消音、隔音及防震等设施,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7、各车间要大力植树造林,并健全绿化管理制度,保护花草树木,实现厂区园林化。 3.8、凡新建、扩建、改建等大型项目,要彻执行环保法及“三同时”的规定,必须把保护环境的设施与本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以防止新污染。 3.9、各车间要将环境保护设备建立正常的维护检修考核制度,并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不许停用或拆除环保设施。 3.10、环境保护的内容和指标要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11、凡违反本办法,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况

巢湖十五里河流域水质改善治理探讨

巢湖十五里河流域水质改善治理探讨 通过分析巢湖十五里河流域水污染现状及形成原因,结合十五里河地貌及社会环境,提出适合十五里河流域水环境改善的治理措施,解决十五里河流域水质污染问题。 标签:十五里河巢湖流域治理水质改善 0前言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逐步发展,流域水资源短缺、水资源浪费和水环境污染三种现象已成为影响社会经济与生态发展的主要问题[1]。 我国流域没有进行过系统科学的治理,其存在工程建设标准偏低、防灾能力差、水资源开发利用低、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致使小流域的综合治理的水平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有较大差距[2]。 水污染的流域性是我国水污染主要形式特点,由于流域作为我国水资源自然形成的基本单元,所以水污染分析也应以流域为基本单元[3]。 流域治理应从单纯的点源治理向面源、流域、区域综合整治发展,从侧重污染的末端治理逐步向源头和工业生产全过程控制过度,从分散的点源治理向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通过全流域范围内水陆并进,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同时进行,来科学高效的改善流域水环境问题[4]。 流域水环境治理首先应对湖库等水体的外源污染进行有效控制,之后是去除水体内源污染负荷,最后进行水生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5]。入湖库河流在为湖泊、水库等水体输送径流水源的同时,也输送了其携带的大量污染物,造成湖库汇水区域水环境的恶化。因此,湖库流域水环境改善应重点考虑入湖库的河流控污及水质改善。 十五里河是巢湖主要入湖河流之一,其水质状况显著影响巢湖水体环境[6]。改变巢湖污染现状,必须对入湖河流水质进行改善治理。 本文针对巢湖十五里河流域现状,提出十五里河流域综合治理措施方法,以期解决十五里河水质污染问题。 1十五里河概况 巢湖十五里河原属南淝河右岸支流,河口在马家渡入南淝河,1957年修建兴集排灌站时,改道直下巢湖,成为巢湖的一级支流。十五里河位于合肥市西南郊,发源于大蜀山东南麓,自西北流向东南,流经高新区、政务区、包河区,在义城镇李荣处汇入巢湖,是合肥市区西南部主要行洪通道之一,河道弯曲,源短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

环办函…2008?667号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 你办转来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关于商请对?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的函?(法工经函…2008?5号)收悉。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并充分、合理考虑实际需要,我们作了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 新?水污染防治法?第58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1、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上述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只要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禁止建设。但是,对于既无法调整饮用水水源和保护区,又确实避让不开的跨省公路、铁路、输油、输气和调水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批准建设。但必须具有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并在铺设线路方案上科学论证,从严要求,并采取防遗洒、防泄露等措施,设置专用收集系统,对所收集的污水和固体废物进行异地处理和达标排放,而且应当对施工阶段提出严格的环保要求。 2、?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名录?已明确规定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因此,上述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审批,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名录?确定的审批权限执行。 二、关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 1、新?水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立法目的和上述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是指因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可能对水体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排污口未设在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 2、新?水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一款还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000年3月20日开始施行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和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在2000年3月20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施行后,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属于违法项目,因此应当依法作出予以拆除或者关闭的处罚决定。 在?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已经建成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合理、妥善安排,采取拆除或者关闭措施;对于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确实没有对水体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要求,对此类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以上意见,供参考。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法规饮用水意见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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