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详细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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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资金治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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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光大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目录

1引言 (7)

2项目背景 (8)

3定义 (8)

4参考资料 (8)

5系统结构 (8)

6模块设计 (9)

6.1房屋楼幢治理 (9)

6.1.1开发商治理 (9)

6.1.1.1新增开发商 (9)

6.1.1.2修改开发商 (9)

6.1.1.3删除开发商 (9)

6.1.1.4查询开发商 (10)

6.1.2房屋基础信息治理 (10)

6.1.2.1房屋坐落们信息治理 (10)

新增坐落 (10)

修改坐落 (10)

删除坐落 (11)

6.1.2.2房屋建筑结构治理 (11)

新增建筑结构 (11)

修改建筑结构项 (11)

删除建筑结构项 (12)

6.1.2.3房屋性质治理 (12)

新增房屋性质 (12)

修改房屋性质项 (12)

删除房屋性质项 (12)

启用房屋性质项 (13)

停用房屋性质项 (13)

6.1.2.4户型结构治理 (13)

新增户型结构 (13)

修改户型结构项 (14)

删除户型结构项 (14)

启用户型结构项 (14)

停用户型结构项 (14)

6.1.2.5房屋用途治理 (15)

新增房屋用途 (15)

修改房屋用途项 (15)

删除房屋用途项 (15)

启用房屋用途项 (15)

停用房屋用途项 (16)

6.1.3房屋治理 (16)

6.1.3.1新增房屋 (16)

6.1.3.2修改房屋 (16)

6.1.3.3删除房屋 (17)

6.1.3.4查询 (17)

6.1.3.5补录产权 (17)

6.1.3.6修改产权 (17)

6.1.3.7产权转移 (18)

6.1.3.8查看产权信息 (18)

6.1.4开发项目治理 (18)

6.1.4.1新增开发项目 (18)

6.1.4.2修改开发项目 (19)

6.1.4.3删除开发项目 (19)

6.1.4.4查询开发项目 (19)

6.1.5楼栋治理 (20)

6.1.5.1新增楼栋 (20)

6.1.5.2修改楼栋 (20)

6.1.5.3删除楼栋 (20)

6.1.5.4查询楼栋信息 (20)

6.1.5.5创建楼盘 (21)

6.1.5.6楼盘治理 (21)

6.2单位机构治理 (21)

6.2.1单位设置 (21)

6.2.1.1房管单位治理 (21)

6.2.1.2开发单位信息维护 (22)

新增开发单位 (22)

删除开发单位 (22)

查询开发单位 (22)

6.2.1.3业委会信息维护 (22)

新增 (23)

查询 (23)

修改 (23)

删除 (24)

6.2.1.4银行信息维护 (24)

新增 (24)

查询 (24)

修改 (25)

删除 (25)

6.2.2单位治理员设置 (26)

6.2.2.1功能业务流图 (26)

6.2.2.2新建单位治理员 (26)

6.2.2.3查询单位治理员 (26)

6.2.2.4删除单位治理员 (27)

6.2.2.5密码重置 (27)

6.2.3单位组织机构设置 (27)

6.2.3.1功能业务流图 (27)

6.2.3.2对象属性描述 (28)

6.2.3.3添加组织机构 (28)

6.2.3.4修改组织机构 (29)

6.2.3.5删除组织机构 (29)

6.3系统治理 (30)

6.3.1单位权限治理 (30)

6.3.2功能业务流图 (30)

6.3.3设置单位权限 (30)

6.3.2角色治理 (30)

6. 3.2.1对象属性描述 (30)

6.3.2.2新建角色 (30)

6.3.2.3删除角色 (31)

6.3.2.4停用角色 (31)

6.3.2.5启用角色 (31)

6.3.2.6设置角色权限 (32)

6.3.2.7查询角色 (32)

6.3.3职员治理 (32)

6.3.3.1功能业务流图 (32)

6.3.3.2对象属性描述 (33)

6.3.3.3新增职员 (33)

6.3.3.4修改职员信息 (33)

6.3.3.5删除职员信息 (34)

6.3.3.6查询职员信息 (34)

6.3.3.7设置为系统操作员 (35)

6.3.4操作员治理 (35)

6.3.4.1功能业务流图 (35)

6.3.4.2对象属性描述 (35)

6.3.4.3新增操作员 (35)

6.3.4.4删除操作员 (36)

6.3.4.5停用操作员 (36)

6.3.4.6启用操作员 (37)

6.3.4.7设置操作员角色 (37)

6.3.4.8重置密码 (37)

6.3.5口令设置 (38)

6.3.5.1功能业务流图 (38)

6.3.5.2修改密码 (38)

6.3.6利率设置 (38)

6.3.6.1功能业务流图 (38)

6.3.6.2属性字段描述 (39)

6.3.6.3利率查询 (39)

6.3.6.4新增利率 (39)

6.3.7计息日设置 (39)

6.3.7.1功能业务流图 (39)

6.3.7.2属性字段描述 (40)

6.3.7.3设置计息日 (40)

6.3.8楼层标准定义 (41)

6.3.9缴存标准治理 (41)

6.3.9.1首次归集标准设置 (41)

6.3.9.2续缴归集标准设置 (42)

6.3.9.3首次归集片区标准 (42)

6.3.9.4首次归集房屋标准 (43)

6.3.9.5首次归集楼栋标准 (45)

6.3.10收件清单治理 (46)

6.3.11系统参数设置 (48)

6.3.12开发商代收标准设置 (48)

6.3.13流程设计治理 (48)

6.4小区治理 (48)

6.4.1小区设置 (48)

6.4.1.1新增 (48)

6.4.1.2查询 (48)

6.4.1.3修改 (49)

6.4.1.4设置业委会 (49)

6.4.2业委会设置 (49)

6.4.2.1新增 (49)

6.4.2.2查询 (50)

6.4.2.3修改 (50)

6.5资金归集治理 (51)

6.5.1首次归集 (51)

6.5.2续缴归集 (52)

6.5.3综合处理 (53)

6.5.3.1首次归集缴存处理 (53)

6.5.3.2首次归集入账处理 (54)

6.5.3.3续缴归集缴存处理 (55)

6.5.3.4续缴归集入账处理 (56)

6.5.4首次归集专门归集 (57)

6.5.5开发商代收治理 (58)

6.5.5.1开发商代收审批治理 (58)

6.5.5.2开发商代收已审批信息 (59)

6.6.1使用申报 (59)

6.6.2追加申报 (63)

6.6.3申报审批 (63)

6.6.4使用拨付 (65)

6.6.5使用入账 (67)

6.6.6使用结算 (67)

6.6.6.2结算分摊 (68)

6.6.6.3结算入账 (69)

6.6.7使用归档 (70)

6.6.8申请退回治理 (71)

6.7资金账务治理 (72)

6.7.1利息结转 (72)

6.7.1.1按户结息 (72)

6.7.1.2按帐结息 (72)

6.7.2银行账户治理 (72)

6.7.2.1总帐治理 (72)

6.7.1.2添加片区帐 (73)

6.7.1.3添加小区帐 (73)

6.7.1.4添加楼栋帐 (74)

6.7.1.5添加分户帐 (74)

6.7.3账户转账治理 (75)

6.7.3.1转帐 (75)

6.8资金增益治理 (75)

6.8.1增益登记 (75)

6.8.1.1新增 (75)

6.8.1.2查询 (76)

6.8.1.3修改 (76)

6.8.1.4删除 (76)

6.8.1.5分摊执行 (77)

6.8.2已登记处理 (77)

6.8.2.1查询 (77)

6.8.1.2详情 (78)

6.8.1.3取消分摊 (78)

6.8.1.4入帐 (78)

6.8.1.5打印 (78)

6.9综合查询统计 (79)

6.9.1账目查询(按账统计) (79)

6.9.1.1总帐目查询 (79)

6.9.1.2片区帐目查询 (79)

6.9.1.3小区帐目查询 (80)

6.9.1.4楼栋帐目查询 (80)

6.9.2账目查询(按户统计) (81)

6.9.2.1总帐目查询 (81)

6.9.2.2小区帐目查询 (81)

6.9.2.3项目帐目查询 (82)

6.9.2.4楼栋帐目查询 (82)

6.9.2.5房屋帐目查询(楼盘) (83)

6.9.2.5房屋帐目查询 (84)

6.9.3首次归集查询 (85)

6.9.3.1查询 (85)

6.9.3.2查看 (85)

6.9.4续缴归集查询 (85)

6.9.4.1查询 (85)

6.9.4.2查看 (86)

6.9.5使用入账查询 (86)

6.9.5.1查询 (86)

6.9.5.2查看 (86)

6.9.6增益入账查询 (87)

6.9.6.1查询 (87)

6.9.6.2查看 (87)

6.10开发商端 (87)

6.10.1首次归集 (87)

6.10.1.1查询 (88)

6.10.1.2提交 (88)

6.10.1.3取消归集 (88)

6.10.1.4查看 (88)

6.11银行端 (89)

6.11.1新增利率 (89)

6.11.2查询利率 (89)

6.11.3新增结息日 (89)

6.11.4查询结息日 (90)

6.11.5删除结息日 (90)

6.11.6入帐 (90)

6.11.7查询未入帐记录 (90)

6.11.8出入帐记录查询 (91)

6.11.9出入帐记录打印 (91)

6.12报表打印 (91)

打印 (91)

1引言

为了使项目参与人员能够深入了解系统的结构和流程以及实

现,特编写此文档。

本文档要紧依照需求所需要的数据、功能、运行、性能需要,并依照系统中总体结构和模块之间的关系,进行软件系统的结构设计、模块之间的程序描述(包括模块的功能描述、性能、输入、输出、算法、程序逻辑、接口等)。

本文档的读者范围为:本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开发小组成员、本项目测试人员。

2项目背景

为了满足各地房管部门对维修资金新的需求和适用新出台的维修资金治理方法。

3定义

Visual Studio 2008:维修资金治理系统开发使用编程工具。

C#:维修资金治理系统开发所使用的后台语言。

Framework3.5: 维修资金治理系统运行所需要的运行时环境。SQL Server2005或SQL Server2000:维修资金所用的后台关系数据库(DBMS)。

SQL:住房保障所用的一种标准结构化查询语言。

4参考资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治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财政部

令第165号)

5系统结构

(系统模块图)

6模块设计

6.1房屋楼幢治理

讲明:此模块要紧用于房屋信息及房屋相关信息的维护。此模块公适用于独立版权中(不依靠于产权交易系统)6.1.1开发商治理

6.1.1.1新增开发商

功能描述:用于新增一个开发企业

事件流:

1、用户选择新增开发商

2、系统弹出开发商信息编辑界面,录入相关开发商信息

3、用户选择保存,系统验证数据合法性与必填项

4、验证通过后,系统调用

AddEmpolderCompany(EmpolderCompanyInfoAttr model, string userId, ref string note)执行添加

5、依照执行结果给予用户提示(note)

必填项:开发商名称

6.1.1.2修改开发商

功能描述:用于修改开发企业信息

事件流:

1、用户选择从开发商列表选择一个开发商

2、系统弹出开发商信息编辑页面,并加载选择的开发商

信息

3、用户编辑相关项

4、用户选择保存,系统验证数据合法性与必填项

5、验证通过后,系统调用bool

ModifyEmpolderCompany(EmpolderCompanyInfoAttr

model, ref string note)执行修改

6、更新成功,更新开发商列表

7、更新失败,给予用户提示。

必填项:开发商名称

6.1.1.3删除开发商

功能描述:用于删除开发企业

事件流:

1、用户从开发商列表选择一个开发商,执行删除

2、系统提示用户确认删除

3、假如用户确认要删除,系统调用bool

DeleteEmpolderCompany(string companyId, ref string note)执行删除

4、删除成功,列新开发商列表

5、删除失败,给予用户提示

6.1.1.4查询开发商

功能描述:通过开发商名称查询开发信息

事件流:

1、用户选择查询

2、系统弹出查询条件录入对话框

3、用户录入开发企业名称执行查询

4、系统调用DataTable QueryCompany(Pagination

pageObj, string companyName)执行查询

5、依照查询结果更新开发商列表

6.1.2房屋基础信息治理

6.1.2.1房屋坐落们信息治理

讲明:坐落编码为三位数字一级,每级从001开始依次递增。新增坐落

事件流:

1、用户从坐落树选择一个上级坐落,用户执行添加

2、系统弹出坐落信息编辑界面

3、用户录入相关坐满信息

4、用户选择保存,系统验证数据合法性与必填项

5、验证通过后,系统调用bool

AddAreaInfo(AreaInfoAttr model, ref string note)执

行添加

6、添加成功,更新坐落树。

7、添加失败,给予用户提示

必填项:坐落名称

修改坐落

事件流:

1、用户从坐落树选择一个坐落,用户执行修改

2、系统弹出坐落信息编辑界面并加载选中坐落信息项

3、用户修改相关项

4、修改完毕,执行保存,系统验证合法性与必填项

5、验证通过后,系统调用bool

UpdateAreaInfo(AreaInfoAttr model, ref string note)

执行修改

6、修改成功,更新坐落树

7、添加失败,给予用户提示

必填项:坐落名称

梁洪庆资金管理系统毕业设计

淮阴工学院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 作者:梁洪庆学号:11 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题目:项目经费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 严云洋教授 指导者: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评阅者: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2014年5月

目录 1引言 0 研究背景 0 课题意义 0 2可行性分析 0 现状 0 技术可行性分析 (2) 3需求分析 (4) 功能需求 (4) 4系统设计 (5) 平台架构 (5) 系统实体图 (6) 数据库设计 (10) 数据库表设计 (10) 5系统实现 (13) 系统登录 (13) 一般用户界面 (14) 审批员界面 (18) 系统管理员界面 (21) 6问题及解决方案 (23) 课题功能分析不透彻 (23) 界面设计不完美 (23) 7系统测试 (24) 数据测试 (24) 模块测试 (24)

综合测试 (25) 测试结果分析 (25) 测试总结 (25) 结论 (27) 致谢 (28) 参考文献 (29)

1 引言 研究背景 伴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的步伐,高校互动的节奏越来越快了。在频繁的互动中,新的思路,新的想法,新的研究,新的突破层出不穷,大量的科研项目在学界取得了重大进步。在项目的逐步深入研究中,需要经费的支撑,可以说没有经费支持,那今天如此巨大成就的到来将会推迟些时日。为了科研研究成果早日取得突破,为了经费能够更好的为科研项目的研究提供帮助,因此项目经费管理也是相当重要的。 当前学校在项目的经费使用方面仍然处在低水准阶段。利用编程语言Java编写高校项目经费管理系统,在面向对象的编程技术方法下,在现有的的项目经费管理系统参考以后,项目经费要求被快速、高效的利用,这使得很多高校不得不应用计算机来提高项目经费管理水平,因此项目经费的管理成了一个重点,很好地管理项目经费显得尤其重要。 课题意义 高效、方便、及时的使用高校科研项目经费对科研项目取得巨大成果发挥着巨大作用。目前,随着知识的不断更新,科研项目接踵而来,能够有效的利用科研项目经费甚是重要,现实生活中项目经费申请和使用大多都是纯手工申请填写单子,然后向上级申请,等待审批,等通过在使用,那会不会影响科研项目的进展为了更好的、更高效的使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了节省科研人员宝贵的科研时间,为了更好的管理管理科研项目,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实现迫在眉睫。 2 可行性分析 现状 已有系统 在目前的管理系统里还没有一款是专门用来管理高校项目经费管理的,大部分管理系统都是用于企业项目经费开销管理的。现有一些典型的企业项目经费开支管理系

CCIP平台基础数据管理系统-详细设计

CCIP平台基础数据管理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CCIP V1.0 ] 拟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6年12月12日

1.引言 1.1.编写目的 本设计说明书的编写目的为指导程序开发人员进行程序开发,并供测试人员进行测试方案及测试用例的编写时参考。 1.2.背景 1.本文为常州信息学院统一数据平台系统的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的详细设计说明书。 2.本项目的具体开发人员为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教师,产品的最终用户为常州 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3.定义 参见项目的需求分析报告,略。 1.4.参考资料 略。 2.系统的结构 系统及模块划分:

3. 模块设计说明 3.1. 用户组管理 3.1.1. 模块描述 平台的用户需要进行分类授权,以便执行各自的操作,完成各自的职责功能,所以对平台用户进行分组,另外有相应模块可以对用户组进行授权。 3.1.2. 界面描述 图:用户组管理页面

3.1.3.功能描述 ●用户组列表:页面首先列出目前系统的所有用户组,支持分页显示,在列表中显示 组名和说明,后面带“选择”按钮,选择后可进行“更新”和“删除”,列表下还 带“添加”按钮,实现新增数据功能。 ●用户组新增:输入组名和说明,保存时必须判断组名是否都填写完成,且要判断 组名是否有重复,否则不能保存。 ●用户组修改:选择要修改的用户组,保存时条件同新增。 ●用户组删除:删除时必须弹出确认框,以便用户再次确认,删除用户组时需要调用 存储过程,删除和该用户组对应用户的关联和已授权给该用户组的功能菜单项关 联。 ●页面支持局部刷新(使用AJAX组件或技术),以下模块都同样处理。 3.1. 4.性能 由于后台管理的数据量非常小,并且后台管理也不是日常经常使用的业务,所以性能上一般没有问题。 3.1.5.输入项 输入组名和说明。 3.1.6.输出项 ●数据保存到数据库表,显示输出到网页,用于管理员查询,可打印。 3.1.7.算法 主界面 ●从表P_UserGroup中显示所有用户组,利用数据源控件绑定到 Gridview。 ●在GridView选择一数据项后,在列表下用一个panel控制是否隐藏,如编辑 数据,则显示,在panel中的表格里显示要编辑的字段信息,每次数据有更改 保存后要重新绑定Gridview,用来刷新数据。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售后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等专项维修资金(房屋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房屋保修金,是指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的,专项用于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及室外工程等部位的维修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业主或者结构相连的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结构、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等。 本办法所称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业主或者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绿地、景观、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吉利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其设立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日常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交存 第六条有两户及以上业主的下列房屋应当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一)商品房; (二)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房; (三)经济适用房; (四)售后公有住房。 第七条商品房、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的业主按照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多层房屋45元每平方米,小高层房屋78元每平方米,高层房屋90元每平方米。 首期交存每平方米维修资金数额每两年按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第四季度的建安成本的5%调整一次。 开发建设单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应当交存房屋保修金数额为当地房屋建设投资(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室外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2%。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苏建房管〔2014〕208号)、《南通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通房发〔2014〕234号)、《启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启政规〔2013〕6号)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试行)。 第二条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细则所称更新改造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更新和改造资金,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

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细则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安保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落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用房等。 第四条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市区范围内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交存 第五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细则交存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第六条交存标准(按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中的实测面积)(一)首期维修资金:1.多层住宅(含公寓、别墅)25元/平方米,高层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50元/平方米;2.多层非住宅40元/平方米,高层非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60元/平方米。 (二)更新改造资金:多层住宅(配电梯):10元/平

仓库管理系统,详细设计

超市仓库管理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1.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编写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2.总体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需求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软件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3.程序描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性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输入项目................................................. 错误!未定义书签。 输出项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算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程序逻辑.................................................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接口..................................................... 错误!未定义书签。 存储分配.................................................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限制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测试要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授权使用协议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23 (协议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授权使用协议书标准版本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授权使用协议书 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协议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甲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乙方(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 丙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户银行): 在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划转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甲方同意乙方组织代修并从维修工程涉及的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相应费用,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授权同意,发生以下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之一,且物业服务企业、甲方未按规定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乙方可以组织代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宅的,应当从售后公有住宅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四)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

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六)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的。 二、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代修。 三、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和乙方出具的支付指令及时从所涉及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划转至维修单位。 四、乙方出具的支付指令包括: 1、《支取汇总表》(维修资金系统生成并打印); 2、《支取清册》(维修资金系统生成并打印); 3、《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府组织代修项目资金支付通知》(见附件)。 乙方出具的支付指令需加盖乙方公章并与本协议

最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表格

附件1: 海安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附件2: 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公示 小区现有如下需要维修项目:。由于小区目前已过保修期,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元(大写)(¥)对以上项目进行维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维修资金需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围专用部分占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维修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维修资金未分账到户的,在小区维修资金总账中列支)。 小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小区共有住户户,共缴存维修资金元(大写)(¥),现结余元(大写)(¥)。 投诉: 小区物管处: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城管局物管科:80680276 注:本公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7天。 附件一: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附件二:户同意签名业主联系单

附件三:维修项目预算 公示单位(盖章):见证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由开发建设,坐落于,结构为,共有幢,户,平方米,年月竣工,已超过房屋保修期。 二、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 据业主反映和现场查勘,项目(楼栋号)存在 的情况,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需要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缮。 三、维修和更新、改造容及施工工艺 。 四、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经查询,本次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楼栋号)共有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元。 工程预算费用为元,涉及户、平方米,每平方米分摊费用为元/平方米,按照受益业主所拥有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到户。该方案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费用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核减。 五、维修和更新、改造组织方式

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详细设计

文档编号: PRMS-2 版本号: V1.0 文档名称:详细设计说明书 项目名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项目负责人:董艳,苏丽,李瑞卿 编写:董艳 2009年11月10日 校对:董艳,苏丽,李瑞卿 2009年11月10日 审核:董艳,苏丽,李瑞卿2009年11月10日 批准:董艳,苏丽,李瑞卿2009年11月10日 开发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信管062班

详细设计说明书

1.引言 1.1编写目的 根据从该阶段开发正式进入软件的实际开发阶段,本阶段完成系统的大致设计并明确系统的数据结构与软件结构。在软件设计阶段主要是把一个软件需求转化为软件表示的过程,这种表示只是描绘出软件的总的概貌。本概要设计说明书的目的就是进一步细化软件设计阶段得出的软件总体概貌,把它加工成在程序细节上非常接近于源程序的软件表示。 该文档供系统开发人员使用,为进一步设计软件、编写代码打下基础。 1.2项目背景 在计算机日益普及的今天,科技高速发展,国家对科技项目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视,每年都有很多项目要上报国家或政府,纸制的项目申报报告的审批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 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使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月报信息统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简便,我们小组打算开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本系统是为方便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报送项目月报,增强申报部门与项目单位间的信息沟通与反馈,了解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存在问题,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等问题而开发的应用软件管理系统。 根据2009年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需要,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信管提出开发一套为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服务的应用系统。 1.3定义 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是指应用电子计算机和相关网络支持,为申报项目的相关人愿提供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从而优化项目申报,减少项目申报周期,提高工作质量。 文档中采用的专门术语的定义及缩略词简要如下: PRMS:Project Report Management System,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1.4参考资料 [1]教学提供详细设计模板 [2]杨选辉《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3]王珊,萨师宣。《数据库原理与应用》。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耿祥义张跃平。《JSP实用教程》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安全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划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规定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规定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负责全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所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门机构负责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便利。 第二章交存 第六条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时间按下列规定执行。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交纳。 购买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交存售房款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1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Full text 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housin g special maintenance funds 编订:JinTai College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 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 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 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 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 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 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交存

超市后台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 超市后台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姓名: 杜闪闪 学院: 理学院 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班级: 2006级计算机(5)班 学号: 2006814504 指导教师: 沈峰职称: 讲师 2010 年6月5日 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制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引言 (1) 1 系统概述 (1) 1.1开发背景及意义 (1) 1.2系统开发目标 (2) 1.3开发工具简介及系统运行环境 (2) 1.3.1 开发工具 (2) 1.3.2 运行环境 (2) 2系统分析 (2) 2.1设计目标 (2) 2.2系统开发可行性 (3) 2.2.1技术可行性分析 (3) 2.2.2 经济上的可行性 (3) 2.2.3操作可行性 (3) 2.3系统功能分析 (3) 3系统总体设计 (3) 3.1系统的功能模块 (3) 4超市后台管理数据库设计 (4) 5超市后台管理系统详细设计 (6) 5.1系统的总体设计说明 (6) 5.2数据库中各表之间的关系图 (6) 5.3系统窗体的具体实现 (7) 5.3.1系统登陆程序的设计和实现 (7) 5.3.2系统主窗体程序的设计和实现 (8) 5.3.3基础信息菜单的设计和实现 (8) 5.3.4销售管理菜单的设计和实现 (9) 5.3.5调货管理菜单的设计和实现 (12) 5.3.6库存管理菜单的设计和实现 (13) 5.3.7系统管理菜单的设计和实现 (15) 6系统测试 (17) 6.1 登录界面的测试 (17) 6.2销售管理界面的测试 (17) 6.3入库管理界面的测试 (18) 6.4调货管理界面的测试 (18) 6.5库存管理界面的测试 (18) 6.6基础信息管理界面的测试 (19) 6.7系统设置管理界面的测试 (19) 总结 (20) 致谢 (20) 参考文献 (20) 英文摘要 (21) 附录 (22)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规程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物法权》、《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三、职责: 1.各项目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相关资料的完善。 2.各项目负责制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办理委外工程立 项、验收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委外工程的过程及质量管控。 3.各项目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相关资料的公示。 4.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办理专员负责督促、监督、审核各项目相关 资料的收集,统一办理各项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 相关手续。 四、程序: 1.各项目每年底制定下年度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经项 目经理、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办理专员(以下简称“办理专员”)。 2.办理专员对各项目上报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整理汇总 后,上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管理中心”)。 3.各项目若需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进行维修、更新及改造时,通知办理专员,办理专员向资金管

理中心递交书面申请。 4.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专员领取以下资料,交至项目。 4.1《维修和更新、改造案公示》 4.2《维修和更新、改造案公示证明》 4.3《业主书面表决证明》 5.项目按照公司《委外工程管理规程》进行申报立项,确定施工 案、工程预算及施工单位。 6.委外工程立项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组织完成“4.1-4.3”资料的 填写。施工案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7.项目将填写完成后的“4.1-4.3”资料交至办理专员审核,办理 专员审核无误后,向资金管理中心递交网上申请。待网上申请通过后,办理专员向资金管理中心递交“4.1-4.3”资料,以及经公司立项审批确定推荐的施工单位资质资料。 8.资金管理中心接收“4.1-4.3”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办理专员 留存“4.1-4.3”资料的复印件。通知项目将“4.1-4.3”资料在管理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9.项目须提前将公示日期告知办理专员,办理专员告知资金管理 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将在公示期间进行现场查看并留取影像资料。 10.公示期间,若业主有异议,可向项目进行反映,项目做好解释 工作。业主仍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资金管理中心反映。11.公示结束后,办理专员向造价单位递交“4.1-4.3”资料、施工 单位资质,造价单位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方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方案

一、相关背景 6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第3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物业管理条例》自 9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提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12月4日,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第165号令,正式颁布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月正式施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维修资的征缴、使用等均做了详细说明,将物业维修资金的管理提高到更高的法规层面。 在此之前,全国各地部分城市就本地区的发展现状,相继出台了各自的物业管理条例法规,其中关于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各地也各不相同。当前主要存在两种管理模式:一是开发商代收代管,而后由成立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管理,二是政府主管部门集中监管,业主所有。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及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的人工会计账册管理模式已难以应付,相关软件系统也应运而生。 二、产品简介 《毅成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遵循‘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融合了涉及商品房、房改房、二手房等多种性质房屋维修资金的管理,系统几乎涵盖了所有当前所能预见的

各项业务,并提供方便的开发方法,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政策的需求。 本系统1.0版本于10月立项,底研发成功并在南京物业管理办公室试运行,6月正式上线运行。经过六年多不断完善,先后在江苏南京(包括浦口、江宁、六合、高淳、潥水十一区两县)、淮安(包括涟水、楚州、盱眙等三区四县)、安徽安庆、安徽天长、山东枣庄(包括腾州市、薛城区、台儿庄区、开发区三区一市)等近20家客户实施,当前系统运行稳定,管理的业主户数近240万,管理的资金规模达到100多亿。 当前已升级至3.0版本,包含B/S和C/S结构两种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 三、技术方案 3.1系统建设原则 当前管理信息系统(MIS)主要架构模式有B/S/S和C/S/S两种: B/S/S(浏览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架构是当前运行于广域网内的管理系统普遍采用的系统架构,它的优点是无需安装系统客户端,只要安装了网页浏览器,如IE、FireFox、Maxthon等即可,维护方便。 C/S/S(客户端/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 架构主要用于局域网,它与传统的C/S两层结构不同,C/S/S是瘦客户端,只需简单

公交管理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1. 总体设计 1.1 需求概述 本方案通过对在线车辆的实时监控和调度,保证了车辆运行计划的有效实施。通过车辆运营信息的及时反馈,保证了线路的畅通,并确保了车辆的合理运行、公交运力与客运资源的最优配置。本方案减少了乘客的等车时间,简化了调度员的调度流程,方便了司机与调度中心的联系,提高了乘车的舒适性及行车的安全性,也充分体现了调度人员的劳动价值、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本方案实现了对各时间段、各站点的客流分布情况的采集、传输与分析,为领导的辅助决策提供了必要的数据,并提高了公交企业运营的安全智能化,实现了司机、车、设备管理的智能化。支持多媒体广告信息的发布,公交公司既可以通过广告支持使用智能调度系统所产生的费用,又可以利用多媒体广告设备进行电脑语音自动报站、发布信息,起到一举两得的目的。 本方案可以提高公交车辆的载客率,大大降低车辆空驶率、燃油消耗及设备的损耗,通过提高管理水平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间接地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效益。有效地避免了交通阻塞,减少车辆对道路的无效占有和汽车废气的排放,进而改善整个城市道路的交通状况和空气质量,增加客运收入,为乘客出行提供方便,因此有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备注:(由于涉及到硬件以及众多设备,本方案中只给出Wed管理系统的主要页面以及流程模块)

1.2 功能模块 ·系统设置模块类名:Database ·数据库连接模块类名:SystemManage ·班次管理模块类名:ArrangManage ·路线管理模块类名:LoadManage ·客流量管理模块类名:PassengerManage ·应急管理模块类名:Appliance Manage 1.3 软件结构:

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保障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 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原建设部、 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以下简称”维修资金”) , 是指专项用于 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住宅共享部位, 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 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 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共享设施设备, 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 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 一般包括: 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下水管道、雨水管道、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享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负责全省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设区市、县( 市) 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 以下简称市、县房产部门) 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维修资金交存 第六条住宅业主、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业主、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或者具有共有设施设备的非住宅业主, 均应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住宅只属于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它物业不具有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的, 不交存维修资金。 第七条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按照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首期交存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6%。 市、县房产部门应当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应交存的首期维修资金交存的数额。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 按照下列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 一)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 二) 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 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第九条由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 归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维修资金属于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 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 由物业所在地市、县房产部门代管; 已售公有住房归集的维修资金, 由物业所在地市、县财政部门或者房产部门负责管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维修资金审批流程 一、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 修和更新、改造。 公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二、使用的范畴 公共设施、设备及共用部位的中修、大修。(参考标准: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住宅楼房大、中修定案标准》的通知(京房地修字〔1999〕第930号),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共用部位的小修以及日常维护、养护管理、更换小零件等属于物业管理企业日常管理范畴,由物业管理企业在所收的物业管理费里支出。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第1步:邀请社区(居委会)和镇(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到小区现场调 查了解需维修、更新、改造的设备设施(附相片及现场签名表)。 第2步:提交维修工程报价单(内容包括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设备设施、列明清晰维修更换的零件及金额,需五位业委会代表签名审核),必须提供三个单 位的报价单(三选一)。(附报价公示相片) 第3步:提交《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请示》,有业委会的需要业委会五位代表签名(并提交业委会备案表复印件)、物业管理公司盖章、社区(居委会)盖 章、镇(区)住建局盖章。(须注明:本次使用维修资金提交的所有资料 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4步:提交《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附相片),告知全体业主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的公告。 第5步:全体业主调查咨询问卷(须注明使用维修资金的金额以及每户/每平方分摊的金额)需通过涉及维修区域的三分之二业主签名同意。(附公示相片)第6步:提交公示调查咨询问卷的统计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调查问卷结果需五个业委会代表签名确认(附公示相片)。 第7步:填写《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查表》,社区、镇(区)住建局加具意见、盖章。 第8步:填写《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并提交在银行打印的单元账户对账单。 第9步: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签的维修合同(内需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划款比例,工程维修后的验收标准)。 第10步: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11步:物业管理公司持以上申请资料,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手续。 第12步:维修资金开户银行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同意支取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查表直接将资金划转至施工企业,并按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个人 账户中列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财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代管机构和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管机构)负责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依照本办法执行。 已划转至业主大会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 五、代管机构应当将其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商品住宅、已售公有住房分别建账、分别核算。确需合并建账的,应当在有关会计科目下按照商品住宅和已售公有住房进行明细核算。 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的除外。 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

资产、收入和支出。 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制。 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等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十一、代管机构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代管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二)代管机构应当执行本办法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代管机构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业主报修 申请程序 审核程序 分摊拨款实施维修 社区、业委会向施工企业支 付维修工程款 房屋公共部位或公用设施损坏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业主委员会确认后,及时书面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派人指导监督如下事项: 1、指导社区、业委会、物业组织召开业主(业主代表)会议,以会议表决或书面征求意见方式获得2个3/2同意使用维修资金; 2、协助社区、业委会通过实地勘察,编制维修方案及工程决算书; 3、业委会领取《住宅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对工程决算所需金额进行预分摊到户,打印维修资金使用分摊表,并经涉及的业主签字确认; 4、业委会将维修方案、工程决算书及维修资金使用分摊确认表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将《住宅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加盖业委会、乡镇公章后报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科。 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科接到申请后: 1、核查《申请表》提供资料是否齐全。齐全的受理。不齐全的退回补充。 2、受理后,核对维修项目涉及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资金不敷使用或业主漏交、未交的,退回,由社区、业委会编制续筹方案,并按时续筹到位)。 3、派人进行现场勘查,确认维修项目是否符合维修资金的使用要求,工程量是否与申报材料相符,填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现场勘察表》。 经审核批准后,将维修工程 金额进行核算分摊后每户 应摊金额进行公示。并向财 政申拨维修资金。 经审核批准后,社区、业委会对 维修工程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 单位,并将中标价格及时报维修 资金管理办公室。 获得维修资金后向社区、业 委会发放维修资金 施工企业实施维修,施工结束取 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施工企业获得工程款(预留10% 作为维修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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