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我国毒品犯罪的现实特点

第四讲 我国毒品犯罪的现实特点
第四讲 我国毒品犯罪的现实特点

第四讲我国毒品犯罪的现实特点

自20世纪80年代中叶起,由于受国际毒潮的侵袭、渗透和国内毒情的福射、互动以及社会、经济、地理、人文环境等因素的作用,我国各地区的毒品犯罪活动迅速蔓延、愈显严重。《中国的禁毒》白皮书指出“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国际毒潮不断侵袭中国,过境贩毒引发的毒品犯罪活动死灰复燃,吸毒人员持续上升,毒品案件不断增多,危害日益严重,禁毒形势严峻。”《中国禁毒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全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7.7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1万人,缴获海洛因5.8吨,鸦片1.3吨,冰毒6.6吨,氯胺酮5.3吨,摇头丸106.2万粒,大麻8.7吨。同时,各级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137起,缴获易制毒化学品及非列管物质649.1吨。而2010年我国全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8.85万,同比上升13.6%,抓获犯罪嫌疑人10.09万人,同比上升9.9%,缴获海洛因5.3吨,鸦片1吨,冰毒9.9吨,氯胺酮4.9吨,大麻3.2吨,查获易制毒化学品869吨,整顿、取缔涉毒娱乐场所3800多家,抓获境内外毒枭和重要毒贩40多名。同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的管理,打掉网上贩毒团伙46个。可见,我国的毒品犯罪已经到了愈演愈烈的地步,从近年来毒品犯罪的发展态势看,我国毒品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毒品犯罪总量居高不下,近年增速放缓

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发布的各年度《中国禁毒报告》公布的官方数据,近二十年来,我国司法机关破获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整体上呈上升趋势。但是,相对于1991-2000年间我国毒品违法犯罪所呈现的急剧增长的趋势,近十年来,

我国毒品犯罪总量在保持高位运行的同时,也出现了小幅波动和增速放缓,譬如,在2003年至2005年期间,我国毒品犯罪总量逐年递减,从2005年起毒品犯罪持续上升的趋势再度出现,但增幅远远小于上世纪90年代。

二、大要案频发,个案毒品缴获量及涉毒人数不断增加

2008年9月23日至24日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案件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指出,“从司法实践来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类犯罪均有大要案出现,涉案毒品数量越来越大,例如,张洪安走私毒品案,涉案海洛因近200多斤;韩永万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海洛因达775公斤,刘招华制造、贩卖毒品案涉案‘冰毒’达16吨之多,是近年来审理的毒品数量最大的案件之一。”又如2010年7月1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破获的“乌X X跨区贩毒团伙案”,缴获毒品海洛因16.28千克,是历年来该局破获的一案收缴海洛因数量最多的贩毒案件。毒品犯罪大要案的频发主要表现为:

(1) 涉案毒品纯度逐年增高,精制毒品不断涌现

20世纪80年代,危害我国的毒品主要是鸦片。90年代后,毒品的种类有了质的拓展,尤其是海洛因、冰毒等精制毒品的缴获数量和比例都在持续增长。由于精制毒品的毒性远强于鸦片,且吸食容易、携带方便、利润巨大,已经成为了毒品犯罪的主要对象。与此同时,一些大要案中涉案毒品的纯度也大大提升了,譬如,2005年广州市查获的走私毒品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海洛因是纯度很高的4号海洛因。2011年湖北省孝感市查获的“5. 11”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中,所缴海洛因2100克,毒品纯度高达92. 58%。

(2) 涉案人数持续增加,有组织化程度不断加剧

近年来,在我国毒品犯罪涉案人数呈持续快速上升趋势(参见图2.276)的同时,个案涉毒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并呈有组织化、集团化发展趋势。据有关资料显示, 2009年新疆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480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795名。这一数字分别等于2003年的1.03倍、12.82倍以及1991年的14. 09倍、80.倍。2010年黑龙江省共打掉吸贩毒团伙150个,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9%; 2010年2月,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破获的“2010.01.20”特大制贩毒案件,涉案人员涉及四川、北京、河北、黑龙江等多个地区,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9名。从以上情况看,毒品犯罪涉案人数的逐年递增和犯罪集团化的加剧已成为毒品犯罪大要案突出的重要表现。

三、贩毒区域全国蔓延,周边毒源渗透加剧

从地域上看,毒品犯罪已遍布我国大部分地区。“在整个中华大地,已经很难找到一块未受毒品污染的净土”。其中,以云南省为重点的西南地区,贩毒分子开辟了所谓的“中国通道”,把“金三角”的大量毒品经由我国转运到港澳地区、再投入国际毒品市场;以新疆为重点的西北地区,犯罪分子把“金新月”地区的毒品运输到我国境内,形成新的毒品市场;以广东省为重点的东南地区是我国制造、走私冰毒、摇头丸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重灾区。此外,毒品犯罪正在向东北等一些新的地区扩散。资料显示,2010年东北三省全年共破获毒品案件7393起,占全国毒品案件的8.35%,较上一年有大幅增长。

(1)缅北毒情形势继续恶化

缅北地区与我国西南边境陆路相接,近年来已经发展成为“金三角”地区的核心毒区。从其毒情发展态势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一是缅北罂粟种植面积增势不减,海洛因生产仍有相当规模。虽然在罂粟种植面积上总体处于低位,但已连续三年小幅增加,从2010年卫星遥感监测和境外蟹粟踏查情况看,原罂粟种植地块依然有II粟种植,且增加了新的种植地块。缅北和老北的罂粟种植面积保持在30万亩/年以上,鸦片产量可达30吨,除部分直接销售外,大部分被加工成海洛因。从近年来云南缴获缅北的毒品情况看,海洛因的缴获量保持在3吨/年左右。由此可见,缅北的海洛因加工规模并未减小。二是大宗毒品贩运的加剧。缅甸国内局势动荡,佤邦又加大了毒品打击力度,部分毒贩和受到冲击的毒品加工厂急于抛售囤积毒品,疯狂进行毒品交易;同时,在当前缅甸大选刚刚结束,新政府尚未成立,政府对缅北各民地武组织的整编存在变数等因素的影响下,“民地武”组织为获取军费,加紧毒品贸易,造成大宗毒品贩运加剧;受上述多种因素影响,云南省万克以上毒品案件大幅上升。

(2)“金新月”毒品渗透仍在加剧

我国西北边境毗邻“金新月”地区,近年来,“金新月”及中亚地区的毒源地进一步发展壮大,并且在毒品输出方面,改变了以欧美为主的传统流向,向东流入中国的势头有增无减,进而使我国新疆等地毒品走私、制贩活动大幅增加,对我国造成的现实危害和潜在渗透继续加大,主要呈现出如下特点:其一,“金新月”海洛因入境案少量增。2010年全国共破获外国人走私“金新月”地区海洛因入境案件157起,同比减少32.6%。虽然案件总数下降,但平均个案携毒数明显上升。2010年,共破获通过空运走私“金新月”海洛因案件1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7名,缴获海洛因173.7千克,人均携毒1.6千克。相比去年人均1.02千克提高了

60%。其二,贩运路线和运毒方式不断变化。从贩毒路线看,除继续从新疆或直接从广东入境外,国际贩毒团伙近年来开辟了从越南经广西陆路口岸或空港入境再到广东的走私贩运路线,广西作为“金新月”毒品中转地的地位日渐突出。从运毒方式看,藏匿毒品的手法五花八门,除了在运输的货物、行李的夹层、汽车轮胎、传动轴和水箱内藏匿毒品外,今年新疆还发现了以果汁外包装为掩护走私液体海洛因入境的案件。

(3)朝鲜半岛毒品对我危害依然存在

朝鲜半岛毗邻我国东北地区,近年来成为了国际贩毒分子极力开辟的毒品市场和贩毒通道。1998年以来,朝鲜国内年产海洛因20万吨,其冰毒加工也颇具规模,进而对我东北地区形成了新的威胁。2010年,朝鲜毒品经陆路口岸向我走私入境明显减少,毒贩多在边境民族地区交易毒品不入境、不登岸的毒品交易增多。除去个案因素影响,2010年破获的涉朝毒品案件数和缴毒数均减少,涉朝毒品犯罪呈现出小型化、分散化和集中于延边地区走私入境的特点。

(4)东南境外毒品进入我国逐年增多

长期以来,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毒品违法犯罪总量一直居于高位,并占全国的主要份额。来自境外的毒品逐年增多,渗透持续。调查显示,2010年,广东不仅面临着“金三角”毒品以传统的大宗货运和小宗人身藏带等方式入境的局势;还面临着新兴的“金新月”海洛因的另一层渗透,且渗透路线不断变化。除此之外,“银三角”可卡因入境态势尤为迅猛,案件显著增多,广东省内可卡因销售网络和消费群体正在逐渐形成和扩大。

同时,东南沿海制毒犯罪依然突出,呈现新特点。用易制毒化学品合成的新型

毒品往往具有价格低廉、吸食方便、药效刺激等传统毒品无法比拟的优势,因而其在国际和国内的消费市场中具有旺盛的需求力。鉴于此,欧美、日韩、港、澳、台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毒品犯罪分子,纷纷将目光投向我国东南沿海地区,逐步将境外的新型毒品、制毒原料以及制毒技术等引入中国,并与境内人员勾结走私、制贩各种合成毒品。可以说,目前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已经成为了走私、制贩易制毒化学品和合成毒品的重灾区。

四、犯罪手段隐蔽化、现代化和暴力化

为了应对公安机关重拳打击毒品犯罪的行动,同时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和提高毒品犯罪活动的成功率,毒犯分子不断地变换和更新毒品犯罪方式和手段,使用现代高新技术和先进武器装备来保障毒品犯罪活动的安全指数,主要表现为:其一,创新制毒技术和原材料。除传统毒品的制造活动没有停止外,近年来我国案发多起从非处方药物中提取毒品的案例,如从非处方药“呋麻滴鼻液”、新康泰克胶囊中提炼麻黄素(麻黄碱)用以合成冰毒。其二,改变藏毒方式。除了传统的人体藏毒的方式,很多犯罪分子还采取将毒品夹藏在茶叶、鞋盒、音响等小型货物中,通过长途汽车捎带,或者通过快运、托运等方式,实现“人货分离”。其三,变换运毒工具。2010年查获的毒品案件中,贩运方式还是以陆路运输为主,交通工具选择租赁车辆、乘坐长途汽车、自驾车等方式。部分犯罪分子亲自驾驶高档汽车或利用朋友、假的身份证从汽车租赁行临时租车运输毒品。其四,改换交易地点、通讯工具。犯罪分子对公安机关各种侦查手段较为熟悉,频繁更换通讯工具、手机卡、交易地点,或利用暗语、网上联络等反侦查手段,甚至通过无线网络视频进行验货,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其五,严密组织、明确分工。毒品犯罪团伙内部成员各自分工明确、互不熟悉,涉案成员之间多单线联系。验货、进货、运输、分销等

各个环节都分开进行,防范意识极强。可以预测,不断翻新的毒品犯罪形式将会随着毒品犯罪的发展逐歩显现,未来我国毒品犯罪将以逃避侦查为目的,更加趋向于隐蔽化和智能化。此外,在毒品犯罪活动中,枪毒同流、武装护毒、暴力抗法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很多时候呈现出黑社会性质和有组织犯罪。未来,“毒品犯罪中的有组织犯罪、共同犯罪形式将逐步成为重要形式,而且毒品犯罪将越来越多的与黑恶性质等其他犯罪紧密联系在一起,特别是涉枪、涉黑、有组织犯罪将会是毒品犯罪分子广泛采用的犯罪方式”,毒品犯罪的暴力化趋势将会更加突出。

五、新型毒品犯罪大量涌现、发展迅猛

当前,我国新型毒品犯罪发展迅猛,制贩活动逐步由东南沿海向内地蔓延,滥用人数持续攀升,国内基本形成制、贩、消费一体化。据统计,2010年全国共缴获各类合成毒品21.95吨,其中27个省市新型毒品缴获总量超过传统毒品,冰毒缴获量跃居各类毒品缴获量之首,高达9.54吨。

(1)新型毒品犯罪呈现“三增多”趋势

首先,制毒案件增多。资料显示,2010年全国共破获各类制造合成毒品案件421起,同比上升6.3%;打掉毒品加工窝点332个,同比上升72.9%。除了广东、四川、湖北等省仍是国内制造合成毒品的“重灾区”外,山东、湖南、内蒙古、黑龙江等地打掉的制毒窝点数同比增长也均超过50%。而这些犯罪大多是新型毒品犯罪,在制毒活动不断加剧的同时,也呈现出了由南向北、由东部沿海向内陆地区迅速蔓延的特点。其次,毒品种类增多。化工技术的改进,使得地下制毒技术得到了快速的提升,加速了新型毒品的更新换代。目前,根据幻觉种类、幻觉发生的时间和持续时效的不同,仅“摇头丸”一类就多达200余种,其中约有20多种产品已传入我国。从我国缴获的毒品看,除了甲基苯丙胺、硝甲西泮、氯胺酮等

合成毒品比重有所增加外,更新换代的合成毒品也不断出现,如“喵喵”(对甲基甲卡西酮)、K2 (主要成份为合成大麻素)、“红五”(主要成份为尼美西泮)等。再次,流入非法渠道的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增多。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没有易制毒化学品,就没有毒品”85。易制毒化学品一旦流入非法渠道,就有可能被用来制造毒品。例如,被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中,有一种叫做羟亚胺,它是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的重要原料。截至目前,我国羟亚胺的合法生产企业只批准了1家,并且尚未投产,但网上有关的销售信息竟有20多万条。在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交易已经成为了易制毒化学品买卖的重要渠道。仅2010年全国缴获的易制毒化学品总量就比上年同期增长了近八成。

(2)新型毒品蔓延速度飞快

由于新型毒品加工便捷、携带方便,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反映在如下两点:一方面,消费市场迅速扩张。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世界毒品形势报告》中指出:“全球的传统毒品市场已出现停滞或萎缩,但新型毒品的生产与消费正呈现上升趋势”。在毒品消费方面,相对于我国传统毒品市场的“稳定”状态,安非他明、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消费却在持续增长。据统计,2010年我国共发现43.2万人滥用合成毒品,同比增加了10.4万人。尤其苯丙胺类毒品越来越被毒枭所青睐,吸食人数不断增多,已占吸食合成毒品总人数的67.36%。上述数据足以证明,在我国“毒品犯罪转向新型毒品新兴市场的局面已经形成”。另一方面,涉毒区域不断扩大。吸食新型毒品的人数发展迅速,大有从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向周边经济欠发达的小城市和农村发展蔓延的趋势。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国共有涉毒县(市、区)2827个,比上年底增加97个。其中登记吸毒人员千人以上的372个,比上年底增加68个。值得注意的是,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日趋严

重,成为新型毒品蔓延的温床。例如,国内许多地方的赌博和娱乐场所相继出现了为淫乱活动提供性陪侍的“冰妹”群体,有的场所甚至以“容忍吸贩毒”招揽客源,恶性刺激了娱乐场所内新型毒品犯罪的蔓延。

六、特殊群体实施犯罪数量增多

近年来,特殊群体涉毒案件屡见不鲜,以青少年、女性、农民和无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实施毒品违法犯罪的比例逐年上升,这一趋势也反映出现阶段我国毒品违法犯罪的主体正向年轻化、复杂化、高知化发展。

(1) 青少年涉毒犯罪非常突出

青少年正处于青春发育时期,猎奇心理强烈,由于对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的危害存在模糊认识,加之互联网的催生作用,致使青少年涉毒活动增速迅猛。2010年4月,安徽破获的“2010.05.31”制造毒品案,3名江西籍制毒人员及10余名贩毒分子均为“90后”人员,平均年龄18岁,他们从网上自学制造冰毒工艺、购买原料并寻求销路,范围涉及粤、湘、赣、皖四省。“90后”制贩毒人员的迅速上升,已经显露出毒品犯罪年轻化的明显趋势,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2) 女性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

在当前社会复杂的环境影响下,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女性犯罪现象不容忽视,“她们涉嫌的罪名主要集中于贩卖毒品罪,盗窃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其中,女性贩卖毒品罪尤其值得关注。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怀孕期间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因而,我国西南地区的许多贩毒分子纷纷将孕妇、哺乳期妇女等发展为毒品犯罪的“新生力量”,大肆组织、雇佣其从事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此外,伴随着冰毒等合成毒品的蔓延,赌博和娱乐场所里“陪吸”、“陪溜”并提供性陪侍的女性从业群体相继出现,女性参与毒品违法犯罪的人数也将持续增多。在重庆,自2005年

起,女性毒品犯罪每年都以10%的速度上升,2005年至2008年5月,重庆法院生效判决的毒品罪犯中女性共379人,占毒品案件生效判决总人数的10.27%。

(3) 农民和无业人员犯罪增多

当前,由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无业人员、下岗职工等组成的弱势群体,在实施毒品犯罪的主体构成中仍然占据着较大的比例。据调查,安徽省临泉县毒品犯罪的主体95%是农民,这些农民大多来自经济水平比较落后的地区,由于生活贫困,受教育程度较低,加之人员流动性较强,社会控制的难度较大,因而,在毒品的巨额利润的诱惑之下往往容易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受人员流动性和交通便捷性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吸毒人群由大中城市逐渐向中小城市发展蔓延,县级城市和乡镇吸贩毒品的现象逐渐增多,部分农村地区的贩毒网络逐步形成,这些地区的农民和无业人员等仍将是毒品犯罪的重要实施者。

(4) 以患有严重疾病、艾滋病、残疾人等为主体的特殊人群贩毒活动引起关注

以上人员主要以贩毒供养治疗,维持自己的生命和生计,贩毒活动趋于公开、半公开化,甚至通过“坐地贩毒”形成较大的零包贩毒销售网络,少数地区50%左右的“供货”市场为他们左右。由于法律政策的瓶颈,对他们羁押难、打击难、执行难,已成为许多地区禁毒工作的一大顽疾。

此外,滥用毒品的娱乐性、情境性和群体性,使接受并吸食毒品尤其是新型毒品的人员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的社会层面更加宽泛,既有文化程度较低的城市、农村闲散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个体经商人员,也有学历较高的公司职员、企事业单位员工、公务员,甚至大学青年教师和在校大、中学生。“2008年全国查获的新型毒品滥用人员中,企业老板4104人,占5%,同比上升58.2%;学生2338

人,占3%,同比上升71%。“与此同时,近年来明星涉毒情况频频发生,内有孙兴、满文军等知名演艺明星,外有菲尔普斯、马拉多纳等体坛名人,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吸毒者社会身份的多元化,加速了滥用毒品行为的进一步传播。

毒品犯罪

关于毒品犯罪问题的研究 被世人称为“社会毒瘤”的毒品,严重危害着人类健康和社会安宁,毒品问题已成为困扰社会的严重问题之一。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对毒品犯罪形态的判定常出现认识不一的情况。针对毒品犯罪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探讨打击毒品犯罪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打击毒品犯罪对策,可以更加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 一、毒品犯罪概述 (一)毒品犯罪概念 毒品犯罪作为犯罪学上的一个概念,它与刑法学上的毒品犯罪概念相似相近但不完全相同。一般地说,它是指与毒品有关的一系列犯罪的总称。毒品犯罪既是国际公约规定的一种国际犯罪,也是各国国内法规定的犯罪。但是当我们考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刑法和有关禁毒立法时,均未有毒品犯罪概念的界定,而只是对毒品犯罪的种类作了具体规定,同样我国1997年《刑法》第347条虽然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但也没有对毒品犯罪下定义。 目前,关于毒品犯罪定义有着5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毒品犯罪通常是一种跨国性的犯罪,对国际上的毒品犯罪定义,主张援用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第3条的规定,认为,在中国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关于毒品管制法规,从事与毒品有关的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身心健康的活动,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1]第二种观点认为,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禁毒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及从事与上述毒品犯罪直接相关的或者与毒品有关的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论者还认为毒品犯罪也是国际公约规定的国际犯罪。[2]第三种观点认为,毒品犯罪是指违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法规,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使用毒品以及与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使用毒品直接相关的破坏国家禁毒活动的行为。[3]第四种观点认为,毒品犯罪是触犯《决定》,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甚至危害生命,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4]第五种观点认为,所谓毒品犯罪,就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非法走私、贩卖、制造、使用毒品,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与此直接有关的破坏国家禁毒活动、危害公民身心艰苦和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5]纵观上述五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将毒品犯罪划分为国际上的毒品犯罪和中国的毒品犯罪,并将毒品犯罪的定义关键强调在与毒品有关的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身心健康的活动上,其不足之处在于,它没有概括出毒品犯罪的全部。第二种观点将毒品犯罪分为三类,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与其直接相关的犯罪,以及其他与毒品有关的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这种界定,从表面上外延涵盖了所有毒品犯罪,但实际上没有周全外延,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直接相关以及其他与毒品有关的犯罪行为,其范围和犯罪种类仍不能确定。例如,盗窃毒品,抢劫、抢夺毒品的犯罪,非法持有毒品是否是属于直接相关的犯罪或者与毒品有关的犯罪?以毒品犯罪行为方式出发概括毒品犯罪定义,无法周延所有毒品犯罪。第三种观点认为毒品犯罪是违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法规,并同样可以成为犯罪嫌疑人行为是否具有刑事犯罪违法性的依据,其局限在于,毒品犯罪是违反了《刑法》及有关禁毒法规的刑事违法性,在定义的表述上,以列举毒品犯罪方式界定毒品犯罪显得冗长且无法包容所有毒品犯罪。第四种观点的根本缺陷在于其反复强调所有毒品犯罪都必须触犯《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年12月)(以下简称《决定》),这将导致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所规定的,我国有义务予以管辖而《决定》未予规定的国际毒品犯罪被排除在毒品犯罪的范围之外。第五种观点在界定毒品犯罪时出现了一个表述失误,即“非法走私、贩卖、制造、使用毒品,种植毒品原植物”中,“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使用毒品”是毒品犯罪的一种,显然是不妥当的。综上所述,我认为,毒品犯罪可以定义如下:毒品犯罪,是指违反禁毒法规,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当前毒品犯罪的特点 1、毒品犯罪的集团化、职业化趋势明显 世界上凡大批量的贩毒活动,几乎均系职业性的犯罪集团所为。从我国已破获的毒品犯罪案件看,集团化、职业化趋势非常明显。犯罪分子结成集团、团伙,或境内外勾结,或跨省区勾结,他们长期经营,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职业性犯罪体系。他们有秘密联络点存储毒品,用现代通讯手段相互联系,有专车运输毒

第七讲 我国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防控战略

第七讲我国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防控战略 美国犯罪学家雷克利斯认为,犯罪是个人内在的控制能力和社会中存在的外部控制因素缺乏的结果,当一个社会的控制力量减弱时,这种情况本身就是诱发犯罪的一个直接社会因素。毒品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毒品犯罪的社会防控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毒品犯罪产生原因及条件的复杂性决定了毒品犯罪不能仅依靠打击,而更应依靠社会力量。因此,采取综合治理的社会防控对策,将打击和预防相结合,强化毒品犯罪的社会防控力度,对于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具有重要意义。本章力求在科学的社会防控战略指导下,择其要点论述如下。 一、落实联合国的禁毒战略 毒品问题作为全球性的灾难之一,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为了有效打击和控制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联合国分别于1990年和1998年召开了两次禁毒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 1990年联合国特别会议以“国际合作取缔麻醉品和精神药物非法生产、供应、需要、贩运和分销问题的联大特别会议”为题,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会上各国代表和国际观察员就禁毒工作进展情况和禁毒经验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审议了全球面临的禁毒任务,并通过了关于禁毒的《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动纲领》,宣布1991年至2000年为联合国禁毒十年。会议认为,全球毒品之所以如此泛滥,一方面是大量不法分子从事毒品的非法生产和贩卖,从中攫取非法利益;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吸毒人群的存在,这些瘾君子滥用各种毒品,为毒品贩卖提供了广泛的消费市场。正如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政策分析和公共事务部主任绍拉所说:“永久性解决这一问题唯一的途径就是回到解决毒品控制的首要原则上来,那就是本着保护公众健康的原则把毒品控制起来。”基于此,在此次会议上确立了“减少毒品非法供应”和“降低毒品非法需求

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特点

[摘要]证据是案件的生命和灵魂,是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是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活动中的核心任务。如何针对毒品犯罪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充分的收集、运用毒品犯罪的证据,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课题。本文首先归纳了毒品犯罪证据收集的特点,然后着重分析了运用证据打击毒品犯罪时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特点运用 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继续呈蔓延发展趋势,毒品种类不断增加,犯罪分子手段越来越狡诈、反侦察意识越来越强。而随着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打击毒品犯罪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高,毒品犯罪案件查处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案件侦破难、起诉难、审判难的问题较为突出。笔者通过调研发现,2007年至2009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53件84人,其中翻供(包括全部翻供和部分翻供)的犯罪嫌疑人有61人,比例达72%;翻供后存疑不起诉或由公安机关撤回的犯罪嫌疑人有15人,比例达到了17%。有关毒品犯罪案件中的证据问题,成为值得探讨的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毒品犯罪的证据种类及特点 我国现行刑法第6章第7节对毒品犯罪作了专门的规定,该节共9条,12种罪名。所谓毒品犯罪,是指违反禁毒法规,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从广义上讲,能够证明毒品犯罪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毒品犯罪的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毒品犯罪的证据也包括这些证据形式。 毒品犯罪属隐蔽型犯罪,它不像暴力型犯罪那样有明显的作案现场和痕迹。与其它犯罪相比,毒品犯罪有其特殊性:犯罪双方都是自愿的,没有通常意义上的被害人;隐秘性强,很难被外人发现;流动性强,点多、面广、线长;情报工作和技术手段在侦破毒品犯罪中起重要作用。因此毒品犯罪证据与其它普通刑事犯罪证据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没有被害人陈述 在普通刑事犯罪中,大多有被告人和被害人。被害人基于对被告人的憎恨,通常会主动向司法机关举报犯罪。在普通刑事犯罪中,被害人陈述是一项重要证据。被害人陈述能准确地指明犯罪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谁,无论是在侦查、起诉、还是审判中,都有其独特作用和价值。 而在毒品犯罪中,犯罪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买卖毒品赚取巨额的利润,其它种植、制造、贩运毒品等犯罪都是为买卖毒品犯罪服务的。买卖毒品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卖活动,一个愿买,一个愿卖,毒品交易即成功。尽管毒品买卖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但对于毒品买卖双方来说都能给其带来巨额的非法利润,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毒品买卖双方通常不会相互举报犯罪。因而,在毒品犯罪中缺少普通犯罪意义上的被害人。缺少被害人陈述,是毒品犯罪案件证据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2、缺少证人证言 在普通刑事犯罪中,通常都会有证人证言。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是当事人之外知道案情的第三人,证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在通常情况下证人证言的客观性较强,对查明案件

法学案例分析(毒品犯罪)

案例分析 【问题提示】 行为人购入毒品准备出售,尚未交付即被抓获,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法院可否超越起诉书的指控范围定罪? 【案情】 公诉机关: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A、B 被告人A(浙江开化人)与被告人B(黑龙江集贤人)系无业游民,在浙江杭州同租一屋居住,有共同吸毒史。案发前,被告人A的表哥C(浙江开化人)也曾在两被告人住处吸食过毒品。C回开化后,电话要求被告人A为其购买冰毒10克,约定价格为350元/克。被告人A应承后,即由被告人B从杭州的一个叫“阿风”的人购得冰毒9克,分别装在9个塑料袋中,交易价格为每袋300元。2013年6月3日凌晨,被告人A、B携带9袋冰毒乘坐D(另案处理)驾驶的小轿车赶往开化。早晨6时50分许入住开化开阳饭店8512房间。当日7时40分许,被告人A、B在房内用自制的吸毒工具从9袋冰毒中挑出少许用于共同吸食和日后吸食,其中A装了5个小袋、B装了3个小袋,剩余部分则分装成10个小袋。被告人A将这10小袋装在一个大的塑料袋中,藏匿在房间的垃圾桶内。按事先被告人A与C的约定,准备将这10小包的冰毒以每包350元的价格卖给C。被告人B应D之邀离开住房外出。当日下午17时许,在C到达开阳饭店交易前,被告人A在住房内被开化县公安局民警查获,当场搜缴出毒品。后被告人A 羁押于开化县看守所时,从其裤袋内搜缴出一小袋毒品,上述毒品共计8.229克。经鉴定,上述毒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被告人A被查获时供认出同伙B 及毒品买受人C,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B和D。 【审判】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认为:被告人A、B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运输和贩卖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贩卖毒品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归案后被告人A、B主动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禁毒知识概述.doc

禁毒教育材料 自八十年代以来,毒品对我国人民和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越来越大,由于初期的毒品过境发展到过境和消费并存,而且涉毒地区逐步扩大,吸毒人员逐年增加,且复吸率高,一旦吸毒,终难戒毒。吸毒者中青年人所占比例高达70%,新生的吸毒人员呈现明显的低龄化趋势。 目前,除了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吸食外,受国际毒潮的影响,新一代毒品如: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严重威胁国人的身心健康。 一、我国现有吸毒人员近80万形势依然严峻 毒品来源多元化、毒品滥用多样化和制贩吸毒一体化的趋势更加明显,传统毒品继续发展,新型毒品迅速蔓延………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涉毒因素影响,当前我国毒品问题仍呈现发展蔓延的趋势,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记者从4日召开的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上了解到,由于我国处在著名的毒品产地“新金月”、“金三角”之间,境外毒品对我国“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格局尚未改变,我国受境外毒品的影响加大。在国内东南沿海地区,制贩冰毒、摇头丸犯罪活动突出并向分散型、流动型和隐蔽型发展。 据了解,在2004年,我国缴获3.5吨冰毒半成品和液态冰毒,既反映了我国打击发现能力的提高,也反映出国内制毒活动仍不容乐观。目前,国内新型毒品问题趋于复杂,既存在制贩问题,也出现消费问题;国内生产的冰毒、摇头丸既走私出境,又内销国内市场;国内消费的冰毒、摇头丸既有来自“金三角”和东南沿海境外,也有国内生产制造,这种局面加大了新型毒品的治理难度。 另外,少数地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有所反弹,个别地区土法加工海洛因问题不容忽视。目前,国内传统种植地区的大面积非法种植问题得到禁绝,但零星非法种植问题有所反弹。2004年,在河北、四川、河南、安徽、云南、浙江、新疆等省区均发现了零星非法种植问题。在山西、河南、安徽等地破获了一些不法分子雇佣种植、定向收购、土法加工海洛因贩卖牟利的案件,特别是山西一些地区土法加工的海洛因已在本地及周边地区形成消费市场。 截至2004年底,我国现有吸毒人员79.1万,同比上升6.8%。国内吸毒人数总体增加,毒品滥用种类日趋多元。这近80万吸毒人员涉及全国2102个县(市、区)。其中,滥用海洛因人员67.9万,占85.8%。青少年、农民、无业闲散人员仍是吸毒的高危人群,分别占吸毒人员的70.4%、30%和45%。 而面对如此严峻的毒品蔓延形势,根据禁毒斗争的需要,全国各地都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打击毒品蔓延的工作体系,上海早在1994年底就建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数据统计,2004年全国部署开展遏制毒源专项行动和扫毒行动以来,打击毒品犯罪取得重大战果,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9.8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颖人6.69万名,比上年分别上升4.4%和5.1%;缴获海洛因10.8吨,上升13.6%;摇头丸300余万粒,增长8倍;冰毒2.7吨,下降52.9%;易制毒化学品160吨,上升119.8%。 二、药物滥用和毒品 (一)、毒品 一般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还包括具有依赖性的天然植物、烟、酒和有机溶剂等。 毒品是指出于非医疗目的反复连续使用能够产生依赖性(既成瘾性)的药品。七届全国人大在第十七会议上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指出:“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从控制毒品运输谈打击毒品犯罪

从控制毒品运输谈打击毒品犯罪【摘要】毒品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严重危害着社会安全,是各种暴力犯罪的罪魁祸首,而毒品运输是毒品犯罪的咽喉,控制了毒品运输也就基本上控制了毒品犯罪。 关键词:控制;毒品犯罪;毒品运输 一、毒品犯罪历史以及现状 毒品以及毒品犯罪在全世界范围内早已蔓延已久,是各国政府重点打击的最严重的犯罪之一。然而,从毒品犯罪打击的效果来看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毒品的非法生产、加工、制造、走私以及运输的规模越来越大和数量上升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使毒品像瘟疫一样从原产地蔓延到世界各地,毁坏了数千万个家庭的和谐,导致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由此引发日益严峻的治安问题和广泛的社会问题。 毒品和毒品犯罪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其所具有的历史意义、政治意义是其他犯罪无法取代的。鸦片战争导致的丧权辱国的历史成为每一个中国人心中永远抹去不了的阴霾,正是因为这种历史情节,导致毒品犯罪让人“谈毒色变”,所以在对付毒品犯罪时尽管国家采取了比较严厉的惩治力度,但是还是跟预期的目的相差甚远,毒品犯罪对社会的威胁依然巨大。放眼全世界,毒品之危害几乎已经蔓延到每一个国家,毒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在新中国成立的一段时间内,由于历史毒品的长期影响,再加上被打倒的反革命分子的捣乱和破坏,制毒、贩毒问题仍然相当严重。据统计,1949年全国吸食毒品的人数高达200万之多,制造、贩卖毒品的也有30万之众,罂粟种植面积达100万公顷①。毒品犯罪的泛滥,严重威胁着社会的安定和刚刚建立的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为了不重蹈覆辙,在中央政府的引导下在全国范围内风风火火的展开了一系列禁烟运动,从周恩来总理面对外国记者的提问时毫不犹豫的说道毒品在中国大陆已经彻底根除,从这些话中就可以反应出禁烟运动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自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世界毒潮的泛滥以及我过改革开放的开展,毒品——这一犯罪的代理人又一次进入到我们的视野之中,我国的毒品犯罪问题再一次死灰复燃,而且愈演愈烈,走私、贩卖、种植毒品案件时有发生。90年代初,在我国海洛因等毒品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冰毒、摇头丸又开始泛滥,导致我国毒品犯罪情势更加复杂和严峻。进入21世纪后,各种新型犯罪更是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让缉毒人员应接不暇,措手不及,而且大有向内地蔓延的趋势。虽然全国各级公安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破获了一系列毒品犯罪案件,抓获了大批毒品犯罪分子,搅和了为数不少的各类毒品,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国的毒品犯罪形式依然十分严峻,毒品犯罪活动呈现居高不下的特点并且持续在全国范围内蔓延,惩治与防范毒品犯罪的任务十分艰巨。 2012年上半年恩施州组织开展了禁毒严打、社会面扫毒、破案攻坚“三大”行动,破获各类毒品罪案245起,比上年同期上升380.39%,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83名,比上年同期上升356.45%,缴获各类毒品9911.42克(其中,海洛因4299.6,冰毒4199.67克,冰毒片剂1140.39克,吗啡145.76克,氯胺酮126克),破案数、缴毒数较上年均有大幅增长。成功破获我州建国以来制贩毒品第一大案--“利川7.7制贩毒案件”,此外,、还组织破获了“恩施4.2运输贩卖毒品”、“巴东6.4种毒案”、“恩施5.17跨省贩卖运输毒品团伙案”和“建始6.4蜗居贩毒案”等大要案件②。从数据上看,这些数据从正面反应了恩施州打击毒品犯罪所取得的成绩,对毒品犯罪防控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些数据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的毒品犯罪情势是相当严峻的。恩施自治州位于湖北西南边境,地处我国内陆腹地,全州地势是三山鼎立,呈现北部,西北部和东南部高,逐渐向中、南倾斜而相对低下的状态。然而就是在这一被群山环绕的中国内陆腹地,其毒品犯罪情势确实如此严峻,

毒品社会危害性的现状与趋势研究

毒品社会危害性的现状与趋势研究 摘要:近代以来,毒品问题一直困扰中国,毒品在极大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稳定。近年来,以冰毒、摇头丸、K粉等苯丙胺类的新型毒品犯罪愈演愈烈,毒品种类不断推陈出新,犯罪手段趋于智能化、隐蔽化和武装化,犯罪区域也由东部沿海、西南边境扩大到整个内陆地区,社会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本文试图分析毒品犯罪的现状和趋势,为将来打击毒品犯罪的工作提供对策和借鉴。 关键词:毒品、社会危害、趋势 一、毒品的概念 “毒品”在国外则被称之为药物滥用。在我国,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一规定一方面列举了6种常见的毒品。并指出了毒品的范围包括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而另一方面也从内涵上指出了毒品的本质特征是能够使人形成瘾癖。 目前在传统毒品久禁不绝的同时,有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所谓的新型毒品,即相对于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而言,由人工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直接作用

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具有成瘾性的精神药品。因其人工合成的属性和易于隐藏在娱乐场所等特点,新型毒品也被称作“实验室毒品”、“俱乐部毒品”。 无论是传统毒品还是新型毒品,都引发了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多种疾病的扩散传播,不仅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更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因此,深入分析毒品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大致预测其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趋势。对采取防范与打击措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毒品的危害 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吸毒贩毒现象又死灰复燃。对此,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贩毒活动,制止吸毒活动蔓延。但是,毒品滥用的势头没有明显减弱,境外毒源有增无减,国内吸毒人数不断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4年4月底,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已达258万人,①据时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介绍,在这些吸毒人员中,阿片类138万人,占53%;合成毒品117万人,占45%;其他3万人,占2%。特别是合成毒品,因其兴奋、致幻等特殊功效越来越受到吸毒者的青睐和追捧,滥用人数年均增长36%。其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75%。这还仅仅是统计出来的数据,实际情况还远不止于此。因此,我们面临的禁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一)毒品是严重的人类公害。当今的西方世界,吸毒

论新时期毒品犯罪的特点和工作对策

论新时期毒品犯罪的特点和工作对策 【摘要】新时期,毒品迅速向多元化和精制化发展,毒品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全球范围内吸食毒品人数日趋增加,毒品交易额不断增大,毒品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在我国,境外毒品多头入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活动愈演愈烈,犯罪分子使用的贩毒手段极为隐蔽,毒品犯罪案件持续增长,毒品犯罪群体和贩销网络形成,吸毒问题日趋严重。为了严厉打击的毒品犯罪,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必须运用多元化的手段来进行全面、持久的综合治理。 【关键词】毒品犯罪;特点;对策 一、毒品犯罪概述 (一)毒品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毒品通常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但随着制贩毒品技术的提高,冰毒、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日益猖獗。 (二)毒品犯罪的概念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售、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二、新时期我国毒品犯罪的特点 (一)境外毒品“多头入境,全线渗透” 自 20 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受国际毒品泛滥的影响,境外毒品犯罪的渗透,我国毒品犯罪又死灰复燃,且愈演愈烈。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金新月”为了不使自己生产的海洛因滞销,贩毒分子便把眼睛盯在了附近市场,于是竭尽全力开辟新的运毒通道或新的毒品消费市场,中国的西藏、新疆便成为这些人的

毒品犯罪死刑限制适用问题研究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 I I 引言. (1) 1毒品犯罪死刑适用各国刑罚考察 (3) 1.1中国毒品犯罪刑罚历史演变 (3) 1.2世界各国毒品犯罪刑罚考察 (3) 2国内立法与司法对毒品犯罪重刑化的体现 (5) 2.1毒品犯罪重刑化在立法中的体现 (5) 2.2毒品犯罪重刑化在司法中的体现 (5) 3 我国毒品犯罪死刑限制适用理由 (7) 3.1不符合死刑适用条件 (7) 3.2死刑的威慑作用有限 (8) 3.3顺应国际废除死刑浪潮 (9) 4 毒品犯罪死刑限制适用路径设想 (10) 4.1消除“唯数额论”对死刑的影响 (10) 4.2将纯度纳入定罪量刑考量范围 (10) 4.3扩大毒品犯罪中死缓的适用 (10) 4.4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 (11) 4.5秉承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11) 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6)

摘要 国际范围内毒品犯罪态势愈加猖獗,与毒品相关犯罪的死刑适用问题日益凸显,我国对毒品犯罪从始至终都是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从立法上看,对待毒品犯罪,从制作毒品原材料、培育、运送至吸食者手中,各个环节都严格细致地在我国刑法上被规定为犯罪,法网庞大缜密,罪名全面,因对毒品犯罪的敏感关注和治理,我国对待毒品犯罪始终重刑规制甚至动用死刑。在实践中,我国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率一直过高,仅次于严重暴力性犯罪故意杀人罪,与我国严宽相济政策相背离。现阶段越来越多人重视到问题的严重性。国内刑法、社会政策均日益成熟完善,对待毒品犯罪的相关制裁法律也从未减弱过,可为何毒品犯罪数量仍旧日益高升,毒品犯罪分子仍然不顾一切奔向亡命之路,由此观之,想要切实有效地治理毒品犯罪,并非是重刑打击即可控制的,而是需要找到问题存在的根源。在短时间内,我国想废除死刑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可以在保留死刑的基础上,限制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这是目前来说最现实可行的做法。 关键词:毒品犯罪;刑罚适用;限制死刑;量刑情节;宽严相济

从数据里看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形势

从数据里看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形势

从数据里看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形势大数据时代,我们享受着巨量信息带来的便利,却也在这些信息的压迫下感到怅然若失,仓惶无措。每年6·26都会披露一大波毒品犯罪的相关数据。作为法律人,特别是一线的公检法及律师同行对这些数据都具备一定的敏感度,如何从这些数据中汲取有用的信息呢?下面让我们切入正题: 一、毒品犯罪案件持续大幅增长,五年一番,三年两番;毒品犯罪在刑事犯罪中跃居第二位

图一 图二:2014年刑事一审收案排前15位的罪名从图一数据显示,全国法院刑事一审案件收案总量变化并不大,但毒品犯罪案件却持续大幅增长。2008年,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947件,在同年的768130件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为5%;2014年新收毒品案件增长为10.7万左右,在同年的104万的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近一层。2011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毒

品犯罪案件69754件,比2006年的34350件增长了1.03倍,五年翻了一番。到2014年,这个数据增长至10700件,比2011年增长近2倍,三年翻了两番。再看这两个时期的的刑事一审案件排名情况,毒品犯罪的排名迅速上升,目前已排名第二位。短短几年时间,毒品犯罪案件增长速度令人咋舌。 另外,据中国法院网数据统计显示:2010年至201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06777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88%;年均增长率达15.88%,高出全部刑事案件增长率8.85个百分点,其中2014年审结106803件,比2010年增长80.31%。2015年1月至5月,全国法院共新收毒品案件59616件,审结50123件,同比分别上升36.23%和32.70%。

毒品犯罪的特点及侦查对策

毒品犯罪的特点及侦查对策 摘要:毒品犯罪是一种特殊的刑事犯罪,具有隐蔽性、组织性、国际性、暴力性、秘密性等特征。毒品犯罪这些特征使得查缉毒品犯罪组织和犯人具有一定的难度。针对毒品犯罪的特征,文章探讨了毒品犯罪的侦查对策。 关键词:毒品犯罪;秘密性;特殊侦查措施 一、毒品犯罪的特点 毒品犯罪不同于一般刑事犯罪,具有特殊性,其特殊性主要表现于以下几点: (一)作案手段具有强隐蔽性 首先,毒品运输方式的隐蔽性。贩毒分子为了躲避侦查,一般采取在毒品运输过程中采取隐蔽性措施,包括:(1)人货分离,利用合法的运输工具,如铁路、航空、邮轮等,将毒品伪装成邮件邮包邮寄,自己不携带毒品;(2)利用不知情的人做工具运送毒品。自己随车监控;(3)将毒品伪装或藏匿,雇人押运或随车押运;(4)运输毒品的工具躲避各种检查关卡,跨境跨区域贩毒等等。 其次,利用各种隐蔽方式藏毒。毒贩在贩运毒品的过程中,挖空心思,手段不断翻新,凡是能够藏匿毒品的物品均可能作为工具用于藏毒。最常见的有:(1)混装藏毒。常见的混装毒品工具大多为随身携带物品。(2)空心部位藏毒。利用皮鞋、胶鞋底(跟)部,书籍、砧板、家具、电器、机器等中心部位或掏空部位藏毒。(3)夹层藏毒。利用纸箱、木箱、竹萝、水壶、茶杯、饮料筒、帽子、头巾、衣领、衣裤口袋、腰带、棉絮等制作夹层藏毒。(4)人体藏毒。为掩人耳目。将毒品藏匿于身体隐蔽部位。等等。 最后,交易过程的隐蔽性。交易是毒贩最后一道难关(如果不考虑洗钱的因素),在此阶段,由于交易双方不完全信任对方,毒贩会采取各种措施保护自己。包括:(1)交易时利用先进的交通、通讯工具,不断变换时间、地点,待双方谈妥价格,验过毒资后,才在另外一个地方交货;(2)将毒品藏到大型商场存包柜,待买方将毒资存到其指定账户上,再告知其存货柜号码等等。 (二)贩毒有组织化、暴力化

毒品犯罪形势与遏制对策

第26卷第1期江苏警官学院学报Vol.26 No.1 2011年1月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OFFICER COLLEGE Jan.2011·社会治安研究· 毒品犯罪形势与遏制对策 许惠宏 摘要:毒品犯罪在我国持续蔓延发展,除取决于其所赖以产生和存在的条件及国外毒情变化发 展的影响外,还与我们对毒品犯罪的认识和抑控机制的强弱有密切关系。面对当前的毒品犯罪态势, 我们不仅要“亡羊补牢”更应该“未雨绸缪”超前积极应对,提升禁毒工作地位,确立禁毒工作 的目标,履行禁毒工作责任,把毒品犯罪控制在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关键词:毒情毒品犯罪禁毒工作 中图分类号:D669.8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672-1020(2011)01-0125-06 毒品犯罪是全球性的社会公害,在当今的世界,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避开它的浩劫。20世纪80年代初,在国际毒品消费市场特别是欧美毒品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刺激下,世界范围内的毒品犯罪出 现了新的高峰。毒潮步步渗透,撞开了中国的国门。自毒品从我国的西南边陲云南、广西涌入,随后 四川、广东出现了毒品泛滥,接着,毒潮不断向全国渗透蔓延。一部《中华之剑》电视剧,一场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全国禁毒展览,惨烈的毒情,使全国感到震撼。“一个景颇族居住的村庄,竟然在毒品的劫掠下,到了10年多没有一户人家结婚,田地荒芜,老人死了连抬棺材的人都没有的地步。”“我们面临的已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毒品和艾滋严重蔓延的问题,而是新时期执政党和整个国家面 ① 临民族生死存亡的严重问题。” 2004年,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亲自深入德宏、保山毒情最严重的地区调研,呈现在面前的触目惊 心的惨状,令他心情十分沉重,他严肃指出:云南的毒品危害,是关系到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使云南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成为一句空话!他将写成的一份长达16页的重量级调研报告直呈胡锦涛总书记。云南地区的严重毒情,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5年,在全国 范围内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的战火终于点燃。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 收稿日期:2010-11-09 作者简介:许惠宏(1953-)男,浙江宁波人,汉族,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巡视员,南京,210006。 ①施晓娟:《第三代毒啸突袭》云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3、27页。 - 125 -

试论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试论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本文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近四年来受理的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毒品犯罪案件为例,分析了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与成因,并提出了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三大机制建设对策:建立涉毒案件综合办理机制;建立涉毒案件综合档案和信息综合管理分析机制;对毒品案件实行公检法等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标签:华阴市;毒品犯罪;成因;对策 当前毒品犯罪是社会危害性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它不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损害,而且往往引发抢劫、盗窃、诈骗、杀人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给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构成巨大威胁。本文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近四年以来受理的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毒品犯罪案件为例,对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其进行分析归纳,并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了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三大机制建设。 一、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 2011年至2014年,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共计35件46人,批捕35件46人,法院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年不等。这些涉毒案件犯罪罪名相对集中,主要是贩卖、运输毒品罪。且贩毒上线90%左右在逃,不法分子在高额利益的诱惑驱动下,置国家法律和禁毒高压政策于不顾,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导致毒品犯罪案件及犯罪人数始终在高位运行,且有逐年大幅增长的趋势。可以说,华阴市禁毒斗争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艰巨。具体呈现以下特点: 1、毒品犯罪区域相对集中 随着农村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毒品犯罪活动集中在华阴市五方乡大城、杨城村及桃下等农村居住区。作案地点,多集中在出租房和市内一些中低档的宾馆。犯罪分子利用此类地区人员成份复杂,人员流动量大,公安机关及社区治安力量相对薄弱,管理不完善,伺机作案。通过对2011年至今的毒品犯罪案件统计,在这类地区发生的案件占总案件的80%以上。 2、潼关等周边县已成为本地毒品的主要流入地 自2011年以来,华阴市院受理的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大多数毒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是从潼关等相邻县购入毒品。从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反映出,在潼关专门有贩卖毒品的窝点,至今未被查获。贩卖行为猖獗。其毒品主要成份为海洛因。有一大批人员从事着为华阴毒贩及潼关毒贩之间毒品的中介工作,从中提成赚取高额介绍费。 3、毒品犯罪成员有向青年及女性蔓延的趋势

毒品犯罪经典案例分析

亲戚租房藏毒品,知情不举,亦有牢狱之灾 委托人:李某委托事项:为被告人李某作有罪从轻辩护 承办律师:陈铭审理结果:成功辩护 【案情简介】 《起诉书》称:2005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李某租给其姨夫居住的广州市某巷某号某房家里一衣柜内发现有一大包的物品,并打开翻看,见胶袋内装着一些绿色、橙色药丸的摇头丸时,就将其转移至该衣柜的最上层处藏匿。同月27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的举报在其家里的衣柜上层缴获其藏匿的10包绿色、橙色药丸(经检验共重数千克,含有亚甲基双氧甲基苯丙胺成份),然后将其人赃并获归案。 【律师观点】 辩护律师的观点:辩护人受案以后,会见了被告人李某,又仔细研读了案卷材料,本案确定存在诸多疑点。而被告人李某辩称:强调被告人李某的姨夫贾某(香港人)租住过该房,而被告人李某发现该房中有绿色“丸子”的塑料袋是亲戚的物品,碍于亲情,也没有及时报案,酿大错。且被告人李某属偶犯,上有70多岁的双亲,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等酌定从轻情节。辩护人为被告人作有罪从轻辩护。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李某明知毒品而将其窝藏,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毒品管理制度,构成窝藏毒品罪。根据被告人李某在犯罪中的性质、情节、悔罪表现,依法对其处罚。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犯罪窝藏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宗涉及到亲情犯罪的典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亲属犯罪时,公民一般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种,大义灭亲,劝其认罪悔改,并带领其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第二种,知情不举,我国《刑法》没有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但对知情不举的行为,应予以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但不能认为是犯罪行为; 第三种,窝藏、包庇,使其逃避法律追究。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其为窝藏包庇罪,并处以刑罚。 在中国历史上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儒家学说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儒家的“父子相隐、亲亲相隐”的原则为历代封建王朝所遵循。“亲亲相隐”也就是亲属犯罪互相隐瞒,不告发,不论罪或减刑。在当今社会里,封建的传统思想还常常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被告人李某碍于亲情,知情不举,将亲戚的毒品窝藏,成为“亲亲相隐”受害的见

浅谈毒品犯罪

浅谈毒品犯罪 【摘要】:在这个越来越发达的人类社会,尽管人们在许多领域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而且人们也还在为更美好的生活继续奋斗着。可毒品这个一直困扰着人类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近年来毒品更加严重危害着人类健康和社会安宁,影响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虽然我们都在积极开展禁毒斗争,也使毒品犯罪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由于诸多因素,毒品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本文就从现阶段毒品犯罪的特点以及存在的原因和其危害方面,应采取怎样的策略,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下,更好地对毒品犯罪进行有效预测、打击和预防,最终消灭毒品犯罪! 【关键词】:毒品犯罪公害产物隐蔽性吸食预防 毒品犯罪是全球性的社会公害,在当今的世界,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避开它的浩劫,然而毒品的泛滥又是一个极难治理的社会问题。对于中国的普通百姓来说,毒品祸国殃民,曾经是早已过去的旧时代的一场噩梦。然而在今天?许许多多的中国人却几乎不知“毒品”为何物,而把它看作是新奇而又陌生的怪物。因此,有关毒品犯罪的研究,是一项极其艰巨而困难的任务。可能有人会问:毒品对人体的危害究竟有多大?当然,这是一个无法用自己的亲身体验来加以验证的问题。毒品不仅直接对人类身心健康造成重创,而且往往与杀戮、抢劫、盗窃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相伴随,同时还对社会的经济增长、政治稳定和文化发展带来方方面面的消极影响,最为可憎的是它会消磨掉一个民族的意志和精神。虽然,人类目前正在经受毒品的煎熬,但毒品的侵蚀必将激发全人类的忧患意识,促使人们寻找战胜毒品危害的有效对策。值得庆幸的是:联合国于1998年6月召开了第二次禁毒特别大会,来自150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团出席了这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政治宣言》、《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和《在处理毒品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的措施》等三项决议,[1]建议发起一个协调一致的全球运动来打击全世界的毒品犯罪。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在全球范围内控制毒品的斗争揭开了一个新的篇章。它表明了国际社会对于“人类应当为在2 l世纪扫除毒品而努力”达成了共识,从而给消除毒品祸害带来了新的希望。 一、当前面临的毒品犯罪的特点

中国毒品现状及防治措施

中国毒品现状及防治措施 内容摘要: 现阶段,毒品犯罪在整个国内仍然呈上升趋势,成为非传统安全领域中的新型威胁,成为中国经济建设的一大毒瘤,也成为当代我国政府首当解决的问题之一。因此,研究中国毒品问题的现状和防治措施,对于中国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介绍了我国现阶段毒品的一系列现状,并针对其现状阐述了其防治措施。 关键词: 毒品现状贩毒发展吸毒因素禁毒措施 正文: 当前吸毒者已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1900多个县(市)。曾以"无毒国"享誉世界的中国,已很难找到一片无毒物污染的净土。在某些城市吸毒人数亦在几年内呈几十倍的增长态势,有暴发流浪行的迹象。不难看出这样庞大的吸毒者队伍,必然需要消费大量的毒品,因此,从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已逐渐形成一个毒品的消费市场。国内毒品消费市场的存在和不断扩大以及国际贩毒集团的大量输毒、制毒,使中国的禁毒面临着严峻而复杂的形势。 冰毒、摇头丸等兴奋剂类毒品问题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迅速发展蔓延。尤其是近几年来,此类犯罪活动愈演愈烈。目前,吸毒人员仍以吸食海洛因为主,但滥用冰毒、摇头丸的人员越来越多,全国各省都发现了吸食冰毒、摇头丸问题,许多城市的娱乐场所吸食摇头丸问题十分严重。 专家研究表明:“中国的贩毒集团目前有几个发展趋向: 第一,中国的吸毒群体通过黄、堵、毒三者连在一起来支撑他们的毒品消费。另外,贩毒集团为了巩固贩毒渠道,发展吸毒群体已经把触角伸向了警方、政府等部门。贩毒集团跟当地政府包括跟警察合作。目前的案例显示这种合作是存在的,而且这种合作还是比较普遍的。 第二,犯罪集团国际化倾向比较普遍。中国是国际贩毒市场很重要的通道,出现了中国警方所称的一条龙的贩毒形式,跟国际毒品贩子连在一起; 第三,以暴养毒。毒贩往往装备好了先进的军事设备,有案例显示,广西云南的一些地方贩枪非常利害的地方,而往往贩枪和贩毒都是同时进行的。据报导,中国有些地方的公安部门把收缴的毒品再通过毒贩线人抛售出去;也有的戒毒所干警把缴获的毒品再卖给戒毒所里面的人。 第四,中国毒品问题跟艾滋病,跟黄、赌、毒紧紧的搅和在一起,毒品是威胁人类很大的恶魔,而艾滋病是威胁人类的另外一个恶魔。而目前中国社会还没有以一个开放的心态,以理性的,民主的心态来讨论毒品和艾滋病的问题。 某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中国吸毒人群的构成如下:吸毒者以青年人主,90%的吸毒者年龄在30岁以下,平均年龄为23-25岁,男性为女性的4-5倍(但近年来女性吸毒人员比例有上升趋势);个体户及无业者占多数(70%-85%);文化程度低(90%以上);滥用的毒品主要是海洛因,其次为鸦片;吸毒的起因占首位的是好奇;滥用的方式以吸入占首位,但注射方式在毒品滥用流行地区有增加趋势。在吸毒者中发现多种药物滥用现象。 吸毒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那毒品在我国存在并持上升趋势的因素我归纳了一下几点:

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9c12462225.html, 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毒品犯罪的特点】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1、犯罪主体的职业结构、学历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都各有特点 从已生效的268件327人毒品案件中,可以看出犯罪人员职业结构仍以无业人员为主,无业人员为202人,占61.8%。学历层次普遍偏低,以初中及以下文化为主,初中文化205人,小学、文盲或半文盲96人,两者占92%。受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影响,加上一些外来人员好逸恶劳、游手好闲,更是因为贪图毒品犯罪的高额利润,外来务工人员(指具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外来人员)贩毒数量急剧上升,人数达71人,占21.7%,同比上升近10个百分点。犯罪分子呈现明显区域特点,以四川、贵州、江西、湖北为主,其中四川、贵州两地为188人,占57.5%。浙江省内74人,占22.6%,其中瑞安本地34人,占10.4%(详见图三)。 从犯罪人员年龄结构来看,以中、青年为主,占88.17%,未成

年贩毒也不少。生效判决中,未成年犯52人,占15.9%。从犯罪人员性别结构来看,毒品犯罪中女性犯罪已不容忽视,女性逐渐由毒品犯罪的受害者变成实施者。生效判决中,女性19人,占6.98%,高于全部犯罪案件女性比例的3.4%。 2、毒品种类不断翻新,呈现多样化趋势,但仍以海洛因为主 新型毒品隐蔽性强、携带方便、易服食,更便于小量贩售,给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困难,而且较高的科技含量对侦查机关也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原来人们所熟知的毒品主要有鸦片、海洛因,但近年来,在法院审理的各类毒品案件中又涉及到许多其他类型的毒品,如:大麻、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麻古、摇头丸、甲基苯丙暗胺、三唑仑、吗啡等应有尽有,但海洛因仍占据“大壁江山”。 图四:生效判决案件中毒品种类分析 海洛因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其他合计 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50克以上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50克以上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

毒品犯罪的现状和对策研究概要

毒品犯罪的现状和对策研究 关键词:毒品,刑法,相应对策 摘要:本文以毒品犯罪的现状及对策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国外刑事法律、国际公约为借鉴,对毒品犯罪这一国际性问题进行了简述。本文包括前言、正文、结论三个部分。正文部分共分为五部分。一、毒品的含义及其特征,首先简述了刑法学界对毒品的定义,分类,制作,并分析了毒品的特征。并且简述我国和国际社会对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二、毒品犯罪的立法演进。在此部分对我国对毒品问题立法演进进行介绍。三、毒品犯罪的概念、刑罚。在此部分,通过对毒品犯罪的论述,尤其是对刑事责任的阐述,突出其与其他刑事犯罪的区别。四、我国毒品犯罪的现状。介绍我国毒品犯罪的历史和现状。透视毒品犯罪的成因。首先从历史的角度探求毒品犯罪的成因,接着从现实的角度探求毒品犯罪的成因。五、毒品犯罪的防治与对策。阐明我国如何防治毒品犯罪。前言:毒品自从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便对人们的生活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毒品犯罪已经成为全球共同的难题,世界各国都进行了极其艰苦而而持久的斗争,而毒品犯罪并未就此消亡,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将就毒品犯罪的现状和对策进行研究,以求达到对打击毒品方面做出贡献。 正文:毒品的含义及其特征 一、刑法学界对毒品的几种定义。 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毒品的分类。 品种类很多,范围很广,分类方法也不尽相同。 ● 从毒品的来源看,可分为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三大类。天然毒品是直接从毒品原植物中提取的毒品,如鸦片。半合成毒品是由天然毒品与化学物质合成而得,如海洛因。合成毒品是完全用有机合成的方法制造,如冰毒。 ● 从毒品对人中枢神经的作用看,可分为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等。抑制剂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镇静和放松作用,如鸦片类。兴奋剂能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如苯丙胺类。致幻剂能使人产生幻觉,导致自我歪曲和思维分裂,如麦司卡林。 ● 从毒品的自然属性看,可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的药品,如鸦片类。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如苯丙胺类。 ● 从毒品流行的时间顺序看,可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传统毒品一般指鸦片、海洛因等阿片类流行较早的毒品。新型毒品是相对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在我国主要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在歌舞娱乐场所中流行。 三、毒品的制作。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用于非法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物品,包括用以制造毒品的原料前体、试剂、溶剂及稀释剂、添加剂等。 毒品制造是一个复杂的化学反应过程,常使用一些化学药品、化学试剂。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本身不是毒品,但由于其在毒品生产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生产合成毒品的重要辅助原料,因而,经常被毒品犯罪分子用来生产毒品。 四、毒品的特征。 依赖性:毒品的依赖性又称为成瘾性,分生理依赖性和心理依赖性两个方面。生理依赖性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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