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基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基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为规范基金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应制定规范的基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基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基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简称社保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相互挤占或调剂使用。

第二条基金按种类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按照统一的基金会计制度和各项基金的具体规定设置科目,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章财政专户

第三条社保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开设,财政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国库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第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基金收入户。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基金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收入户月末无余额。

第五条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基金支出户。支出户除接受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第六条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城市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补助,经财政部门认可,开设专用账户用于发放,财政专户将款项拨付代发银行的专用账户,代发银行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花名册发放到个人账户。

第三章基金筹集

第七条财政补贴收入由国库直接划入社保财政专户。财政补贴收入划拨社保专户经财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划入。

第八条经办机构征收的保险费、上级补助收入和利息收入,每

月全部转入社保财政专户。

第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第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不得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财政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财政专户,支出户的利息收入从支出户定期转入财政专户,收入户利息月末转入财政专户。

第十二条社保专户开户银行要按照分险种、按政策计息的要求,提供一式多联的利息通知单,同时送财政国库部门、财政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记账,财政部门不得自行分配利息。

第四章基金支出

第十三条经办机构要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基金年度预算及月度收支计划,按月填写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用款申请书,并注明支出项目,加盖本单位用款专用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财政社会保障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和用款手续的,财政社会保障部门有权责成经办机构予以纠正。财政社会保障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财政国库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或直接结算。

第十四条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险基金未经经办机构提出用款、购买国债或转存定期存款申请,一律不得随意动用。

第十五条经办机构应严格执行基金预算,按照用款计划申请的款项进行支付,要加强管理,确保发放及时、数字准确、资料完整,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拨入支出户的基金如有不能支出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社保中心,区别情况,退回社保财政专户或抵顶下期支出,不得擅自用于其他未经申请的支出。

第五章基金结余

第十七条财政社会保障部门每季末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基金支付及国债发行情况,在与人社部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提出转存定

期存款计划,报财政部门分管局领导审批,转存定期存款数额较大的,报局长审批。

第十八条转存定期存款的计划经财政部门领导批准后,社保中心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基金用款申请书。

第十九条财政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用款申请书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并及时递交财政国库部门,财政国库部门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通知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定期存款或国债的原始凭证由财政国库部门妥善保管。

第六章财政部门职责划分

第二十一条根据晋财社〔2011〕186号《关于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移交财政国库部门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财社[2012]3号《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按照“管钱”、“管事”分开的原则,财政国库部门主要负责做好账户管理(包括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并按月按险种向财政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国库征缴入库当月数和累计数以及社保专户收支相关数据;财政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做好预算指标下达、用款计划审核、业务台账记录、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七章业务办理时限

第二十二条经办机构或直接结算的单位提交用款申请书后,财政社会保障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交由财政国库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拨款手续。对于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特殊情况,要特事特办,及时拨付。

第二十三条财政国库部门在与开户银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清账务的基础上,每月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社会保障部门送达专户内每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及各账户的余额情况,专户内每项资金的全年收支余及明细等数据于次年1月10日前送达,协助财政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报表的编制工作。遇特殊情况,财政国库部门要及时向财政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财政国库部门、财政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开户银行要定期对账,对原始凭证在财政国库部门记账的,财政国库部门要将原始凭证加盖专用印章后,交经办机构和财政社会保障部门记账,确保账账一致,账实相符。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内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七条下列行为属于违纪或违法行为:

(一) 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基金;

(二)擅自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

(三)不按时、按规定标准支付社会保障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未按时将基金收入存入财政专户;

(五)未按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有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的,应区别情况限期纠正,并作账务处理。

(一)即时追回基金;

(二)即时退还多提、补足减免的基金;

(三)即时足额补发或追回社会保障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即时缴存财政专户;

(五)即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处理方法。

第二十九条对有第二十七条所列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单位以及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区县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立的新农合基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农合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农民个人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筹集的,用于对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区县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基金实行监督管理,并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经办机构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合理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基金的计划、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六条各区县财政部门应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账(以下简称财政专户),专门管理和核算基金。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借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用于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

第七条经办机构应配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应按照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准确反映基金运行情况,监督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财务会计人员发生变更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八条基金预算是指经办机构根据新农合制度和管理政策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九条基金预算的编制。经办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影响基金收支的相关因素,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十条基金预算的审批。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15日内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批复预算。卫生行政部门应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之日起15日内将预算批复经办机构。

第十一条基金预算的执行。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区县财政和卫生行政部门应逐级汇总上报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并加强对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基金预算的调整。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基金预算时,经办机构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基金预算编制审批程序报批。

基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基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基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是指对基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一 系列制度和规章,旨在确保基金财务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保 障基金财务利益的安全和有效运作。下面将从基金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制度建设和实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基金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1.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监督等基金财务活动,确保基金 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2.费用管理:明确各类费用的核算、支付和监督程序,合理控制费用 支出。 3.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的基金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制定会计政策、编 制财务报表以及开展财务审计等。 4.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对基金财务风险进行 有效管理。 5.监督管理:设立基金财务管理部门,加强对基金财务活动的监督, 保障财务利益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 1.制度建立:明确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并制定适 应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细化制度:对各项具体财务管理活动进行细化,并将其纳入制度中,明确相关流程和操作规范。

3.配套文件:制定配套的财务管理文件,如工作手册、操作指南等, 以便财务人员执行。 4.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符合基金财务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提高财务 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5.培训教育:开展基金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他们的专业 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三、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 1.审批程序:明确基金财务管理的审批程序,确保财务决策的合规性 和正确性。 2.公开透明:制定基金财务报告的公开透明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相 关财务信息,加强基金的舆情监控。 3.考核评估:建立基金财务管理的考核评估机制,对财务管理人员进 行考核,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4.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和相关部门披露基金财务信息,确保信息 的准确和完整。 5.审计监察: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加强对基金财务活动的 监察,预防和发现违规行为。 基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基金财务利益和促进 基金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的 实施和监督,才能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升基金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各个基金管理机构应认真制定和执行基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 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透明和高效运行。

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制度 一、引言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金融机构,负责管理投资者的资金,为投资者获取最佳的投 资回报。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运作合规、透明、高效,制定一套完善的财务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应当包括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 门负责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运作,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财务运作合规。 三、资金管理 1. 资金收付: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收付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 确性。资金的收付应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不得以现金形式进行。 2. 资金监控: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资金监控系统,对资金的流动进行实时监控 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资金使用: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投资组合的需求,合理使用资金。资金使用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严禁挪用资金。 四、会计核算 1. 会计政策:基金管理公司应制定明确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 可比性。会计政策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包括收入确认、费用核算、资产计量等方面。 2. 会计记录: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会计记录制度,确保所有的财务交易 都能够被准确记录。会计记录应包括原始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3. 会计报告:基金管理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并发布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及附注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 五、财务报告披露 基金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应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重要会计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六、内部审计 1. 审计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应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的范围、目标和方法。审计计划应根据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情况确定。 2. 审计程序: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审计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审计程序包括内部控制评价、风险评估、检查凭证、抽样核实等环节。 3. 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应编制审计报告,对审计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审计报告应提出问题和建议,并提交给基金管理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 七、违规处理 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违规处理制度,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违规处理应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措施,以及追究法律责任。 八、总结 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制度是保障公司财务运作合规、透明、高效的基础。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告披露和内部审计等措施,可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中基协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中基协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金账户管理 1. 基金账户应按照《基金法》和相关法规设立,并由中基协进行监督管理。 2. 基金账户应当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分别开设,并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分别负责管理。 3. 基金账户应当记载基金的名称、种类、运作方式、规模等信息。 4. 基金账户应当按照基金种类分别设立,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对基金进行分类核算。 二、基金核算与报告 1.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对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会计报表。 2. 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向中基协报送基金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3. 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管理人的会计核算和报告进行监督,并定期向中基协报送基金托管报告。 三、基金风险评估与控制 1. 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 2.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建立风险控制流程。 3. 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进行监督,

并按照规定向中基协报告。 四、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1. 中基协负责对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 中基协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退出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3. 中基协应当及时发现并纠正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基金收益分配管理 1. 基金收益分配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2. 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报中基协备案后实施。 3. 收益分配应当以投资者利益优先为原则,并按照投资者持有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务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1.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基金财务信息。 2. 基金托管人应当对披露的财务信息进行监督,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3. 中基协应当对披露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查,并督促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履行披露义务。

中基协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中基协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中基协是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简称,是中国证监会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 行业性社会团体。中基协的主要职责是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内,加强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基金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基金业健康有序发展。对于基金的财务管理,中基协也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以保障基金从业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下面就对中基 协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做出以下简要介绍。 一、基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 资金管理制度 基金公司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基协规定执行。资金使用必须符合 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资金划拨必须按照投资基金的合同约定进行。基金公司 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算、资金调度、资金监管等,确保资金使用的合 理性和透明度。 2. 会计处理制度 基金公司应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处理制度,确 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充分的披露和说明,遵 循会计准则,依法缴纳税款。 3. 费用管理制度 基金公司应建立费用管理制度,合理设定各项费用标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在确定 费用标准时,应考虑到基金规模、业务规模、风险水平等因素,确保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 透明度,防止因费用过高而损害投资者利益。 二、基金托管人财务管理制度 1. 资产托管制度 基金托管人应建立资产托管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中基协规定,对基金资产进行正确的登记、存管和监督,定期向基金公司和监 管机构报告托管情况。 2. 资产估值制度 基金托管人应建立资产估值制度,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依据市场行 情和相关权威机构提供的数据,对基金资产进行定期、全面的估值,及时公布估值结果,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1. 引言 基金会作为一种独特的非营利组织形式,其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于基金会的长期发展和公信力的维护至关重要。本制度旨在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保障基金会资金和财务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基金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稳健运作。 2. 会计制度 2.1 会计核算原则 基金会采用货币计量、费用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和持续经营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原则。 2.2 会计处理政策 基金会应依法进行账簿记载、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3. 财务预算管理 3.1 年度预算编制 基金会应按照年度计划和发展目标,编制财务预算。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基金会收入、支出和资产的特点,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2 预算控制与跟踪

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预算控制和跟踪机制,财务部门应及时监控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偏差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4. 财务报告与审计监督 4.1 财务报表 基金会应按照法定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 4.2 财务审计 基金会应每年选择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5. 资金管理 5.1 资金筹措 基金会应根据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积极开展资金筹措工作,并合法合规地进行捐赠和募集活动。 5.2 资金使用 基金会应根据预算和项目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6. 财务风险管理

6.1 内部控制 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息系统和财务流程等,确保财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6.2 监督与评估 基金会应定期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保障基金会财务安全和稳定。 7. 遵从国家法律法规 基金会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以上为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要求,基金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和执行,不断完善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基金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是对基金会财务资产进行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主要目的是规范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基金会的财务资产安全、合法、高效地运作。下面我将介绍一下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首先,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要明确基金会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目标是指保障基金会财务资产的安全性、合法性和高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原则是指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科学决策、风险控制和效益优先等。 其次,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应规定基金会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要明确财务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并明确各部门的财务管理职责。例如,会计部门负责资金的收付、账务记录和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 第三,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应规定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流程。主要包括预算管理、审批管理、报销管理、资金监管等。例如,预算管理要明确编制预算的程序和要求,审批管理要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销管理要规定报销的条件和流程,资金监管要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四,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应规定基金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公开。要明确财务报告的编制标准和要求,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要规定财务报告的公开渠道和公开范围,确保公众对基金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

第五,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应规定基金会财务的监督和审计。要明确财务监督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财务管理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要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最后,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还应规定基金会财务风险管理的措施和责任。要制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同时,要规定各级各部门的财务风险管理责任,强化风险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 总之,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是保障基金会财务资产安全、合法、高效运作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基金会的财务健康和长远发展。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背景与目的 为确保基金会财务管理的规范、透明和有效,制定该财务管理 制度,以规范日常财务运作、保障基金会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 效益和透明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和职责 1.财务管理机构 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机构为财务部,在基金会机构中占有全局性、综合性地位,其职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基金会处理全部 相关财务,编制相关预算和资金流程管理等。 2.职责 2.1.编制年度预算和预算执行方案,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2.2.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编制会计报表,按照像关要求参 照国家法律法规计算统计财务资产,监督资产管理部门收支管理, 确保资产安全管理。 2.3.负责为基金会组织内外部的审计,并按要求加大外审力度,确保基金会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2.4.负责基金会各项税款的申报、缴纳及报表提交,根据税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流程,及时缴纳相关税款,保证财务合规。 2.5.研究和管理基金会资金流动情况,统筹规划资金运用、调配。 2.6.定期向基金会领导提供财务状况分析及预警信息。 2.7.开展基金会员工的财务管理培训和各项财务政策宣传,在推动财务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信息化的同时,提高基金会员工对财务管理的自觉性和敬业度。 三、财务管理流程及要求 1.财务凭证管理 1.1.凭证管理 基金会内部所有涉及到财务收支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发票、收据、支票、借款单等)均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凭证使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1.2.凭证制作 凭证应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之规定进行制作,包括凭证号码、记账日期、交易摘要、科目、金额、支票号码等等,严禁浮现任何涂改和错漏账目,凭证需经过财务主管及财务主管以上签字认可后,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1·1 目的:确保基金会的财务活动合法、规范、透明,保障基金会资金安全和利益最大化。 1·2 原则:依法、科学、准确、公开、责任制。 2·财务职责与权限 2·1 基金会财务部门 2·1·1 财务部门的职责: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1·2 财务部门的权限:掌握基金会财务数据、编制财务报表、决策财务相关事宜等。 2·2 预算编制与控制 2·2·1 编制预算:根据基金会的战略目标和年度计划,制定财务预算,明确收支情况和各项费用。 2·2·2 预算控制:实际收支与预算进行比较,及时发现偏差并采取调整措施。

2·3 资金运作管理 2·3·1 资金流程审批:收入、支出、转账等资金流程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批和记录。 2·3·2 资金监管:建立资金监管制度,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安全与正常运作。 2·3·3 资金投资:根据基金会的投资策略,进行资金的投资运作,平衡风险和收益。 2·4 会计核算与报告 2·4·1 会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基金会财务的核算和账务处理。 2·4·2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向相关方报告基金会的财务状况。 2·5 审计与监督 2·5·1 内部审计: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5·2 外部审计:委托独立审计机构对基金会财务进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5·3 监督与监管:接受和相关行业机构的监督与监管,配合审计工作和提供相关信息。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为规范基金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基金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应制定规 范的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基金会管理工作的规定》,规范 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更好发挥基金会为上海理工大学教学、科研服务和推进作用,根据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其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遵守国家 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财务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按照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指导。 二.财务执行制度 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须遵循《上海市社会团体通用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科目设置 要求和规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 前提下,根据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增加明细科目。 会计科目的编号以制度的统一规定为标准,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会计 科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会计科目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会计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帐目处理。 三.会计的核算

会计人员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新性、完整性。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一)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资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取得相应的原始凭证,并填制记帐凭证。 (二)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五)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旨在规范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适用于所有基金会的财务活动和相关人员。 1-2 定义和解释 1-2-1 基金会:指基金会。 1-2-2 财务活动:指基金会的收入、支出、投资、报表等与财务相关的一切活动。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人员 2-1 财务部门设置 2-1-1 基金会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与监督。 2-1-2 财务部门人员应具备相关财务专业背景,确保财务工作的有效进行。 2-2 财务岗位职责

2-2-1 财务经理: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审核财务活动。 2-2-2 出纳员:负责日常收付款,核对账目,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等。 第三章:财务制度与流程 3-1 预算管理 3-1-1 基金会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投资等方面的预算。 3-1-2 财务预算应在年度初编制,并经过审核和批准,用于指导和监控财务活动的执行。 3-2 资金管理 3-2-1 基金会应设立银行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3-2-2 资金的使用应符合预算和相关规定,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安全运作。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审计 4-1 财务报告

4-1-1 基金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4-1-2 财务报告应准确、完整地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2 审计 4-2-1 基金会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4-2-2 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附件: 1- 财务预算表格模板 2- 资金申请表格模板 3- 审计程序和记录模板 注释: 1- \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本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包括:管理各项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维护基金会财产完好,充分发挥财产效益;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基金会财务决策,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促进基金会建设和事业发展。 第三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物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财务决算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等。 第四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由理事会授权秘书长依据基金会章程和本办法制订并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是基金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核算,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秘书处统一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理事会定期审议基金会财务报告,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秘书长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基金会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财务人员必须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运作的合规、透亮和高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基金会职能部门及相关财务人员,包含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涵盖基金会日常财务管理、审核、统计、报表及审计工作等全部环节。 二、财务管理原则 1.合规原则 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及时、准确、真实录入和报告财务信息,严格依照相关凭证、账簿、报表的制度和要求操作。 2.透亮原则 保护与支持基金会整治结构,确保财务信息的公开、透亮,供监管机构、捐赠者、咨询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并评估基金会的财务情形。 3.高效原则 财务管理应高效、科学、规范,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效能。 三、财务管理标准 1.会计制度 订立和实施财务管理睬计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会计准则,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财务凭证 订立财务凭证管理流程,确保财务凭证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依据凭证的类别建立相应的备查文件。 3.银行存款 建立并保持与合作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确保基金会资金安全,并依照规定期限将资金存入银行,妥当保管存款凭证和银行对账单。

4.预算编制和执行 订立年度预算编制标准和程序,合理调配各职能部门的经费,并要求各职能部门依照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加强经费使用和监督。 5.财务报表 及时准确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方进行披露。 6.固定资产管理 建立固定资产清单、采购流程和验收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规范登记、使用和处理,进行定期盘点,并建立相应档案。 7.费用报销 实施费用预算、费用核算、费用分析与掌控,要求申请人供应完整、准确的费用报销申请,对费用进行审核、核销和报账。 8.捐赠管理 建立捐赠管理制度,规范捐赠的登记、核算和使用,确保捐赠的透亮度和合规性,并及时向捐赠方供应相关报表。 9.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完满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财务数据收集、处理、存储和传递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10.审计与评估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评估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效率性,并及时采取矫正措施,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四、财务管理考核标准 1.内部考核 定期开展内部财务管理考核,包含财务处理、凭证管理、报表编制等,通过审核、抽查等方式,评估各职能部门的财务管理绩效。 2.外部考核 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外部财务管理考核,对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优化方案。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个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保证基金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捐赠资金,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前提下进行资金的投资运作,以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和基金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基金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如实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增值效益,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在基金会理事会领导下,秘书长全面负责财务工作,并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委派会计主管协助秘书长主持日常财务会计工作。 第五条按照《会计法》规定及基金会开展业务活动需要,设置基金会的财务会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财务人员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书,会计主管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且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 第六条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做到岗位明确,以岗定责,权责分明。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不得经手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保管和收付工作。 第七条财会人员工作调动,必须按《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并履行监交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好财务人员交接手续,包括: 1、整理待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账表、印章、现金、支票登记簿以及其他有关台账、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3、一般财务人员移交由会计主管进行监交,委派会计主管由秘书长和学校会计委派中心派人会同监交。移交文件由移交双方及监交人共同签字。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加强会计业务的学习和训练,提高业务素质,必须每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第九条会计人员对不合理、不真实、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和违反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应坚持原则,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条会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办事公正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基金财务管理,根据《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基金财务管理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依法稽核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二)科学规范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三)风险控制原则: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基金财务安全。 (四)透明公正原则:保障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四条基金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 (一)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财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 (二)基金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基金监察部门负责对基金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四)基金投资和运营部门配合财务管理工作的进行。 第二章财务预算与决算管理 第五条基金财务预算管理的原则: (一)合理性原则:财务预算必须合理,符合基金运作规模和特点。 (二)科学性原则:财务预算应基于科学的数据和分析。 (三)规范性原则:财务预算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制定和执行。 第六条基金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一)基金财务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基金的经营目标和策略,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制定。 (二)基金财务预算的执行应按照预算计划实施,并及时做出调整。 第七条基金财务决算管理的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财务决算必须真实,反映基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二)准确性原则:财务决算应准确,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 (三)规范性原则:财务决算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制定和执行。 第八条基金财务决算的内容和程序: (一)基金财务决算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等。 (二)基金财务决算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编制。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 第九条基金财务会计管理的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财务会计必须真实,反映基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二)准确性原则:财务会计应准确,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 (三)规范性原则:财务会计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制定和执行。 第十条基金财务会计的核算和报告: (一)基金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算。

2023年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

2023年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内部管 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1 根据国务院1988年9月27日第28日令《基金会管理办法》、沪财行(1994)第81号、沪民社(1994)第16号文件《关于上海市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和上海市社会团体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财务管理的一般原则 1、本会实行自收自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2、慈善基金会各办事处所募集的基金实行市基金会基金部统一管理,单独设帐,分类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各办事处每季度在次月10日前向市慈善基金会基金部上报会计决算情况报表,年末上报下年度预算。 3、基金会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几种主要帐册以及各种必要辅助性帐簿(包括捐赠实物帐),慈善基金会各办事处应设置上述相应各类帐册。 4、各种帐簿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或汇总表等登记入帐,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各种帐簿中的记录,如需更正,必须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进行。

5、基金会秘书处每半年将捐赠款(物)情况向会长及常务理事会报告。帐目由会计事务所负责审核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6、基金部设置会计科目26个,其中:资金来源类科目12个,资金运用类科目7个,资金结存类科目7个,统一使用不得随意变动。 7、根据设置科目归集,每季编制资金活动情况表,支出明细表,年终编制历年收支总表,上报有关单位。 8、财务各类原始凭证按日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员编制和工资福利 1、本会在编人员的配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统一制定标准,建立独立工资基金手册。 2、本会在编人员的奖金、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决定。 3、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加班,按《劳动法》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三、收入管理 1、凡收到捐助、义举所得现金或者支票,必须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给捐助、义举单位或个人,按基金管理办法及时将支票、现金缴银行入帐。现金一般情况不得过夜。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篇)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篇)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1 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制度是基金会各项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它是维护基金会日常工作运行和基金会信誉的重要保障。 第二条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按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第三条健全逐级审批制度,强化逐级审查责任制,堵塞漏洞,杜绝弊端。 资产管理规定 第四条所有固定资产购置均需报经分管副理事长审核,1万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均需报经理事长同事后,由主管财务的副理事长审批有关凭证。 第五条办公用品、消耗性物品的购置,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办理,秘书长审批。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购置、领用的大型、专项器材和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凡借用贵重器材,必须要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并按时归还。 资金使用规定 第七条资金来源多元化,多种不同来源的资金,严格实施不同的管理规定。

第八条凡属公募捐赠的资金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落实到位,并及时向捐赠人反馈受赠单位、受赠户、受赠人的信息,接受捐赠人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凡捐赠者的捐款无定向投放要求的,或指名捐给基金会的,应按滚动增值的要求,妥善运作,以壮大扶贫实力。对能够增值可投资的项目,由本会项目部审议及论证后,交理事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 第十条凡动用本会以资金用于扶贫到户的扶贫款项,一律采取小额贷款方式,定期收回,滚动使用,以不断扩大援助对象,提高扶贫效益。 第十一条各种项目在运作中的资金滚动,一律接受本会财务的统一管理,按项目进程实行分批拔款,分批报销,切禁挪用。 第十二条本会扶贫基金不得用于经商或借贷。 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依法按章按规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会计要按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做好收入、支出、费用的复核和帐目的登记工作,做到开支归案、科目使用无误;每月按时结帐,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五条切实做好财务收支、费用和债权、债务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坚持按月会计报表送审和年度决算报表送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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