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方案

2016年黄梅县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消防检查方案

根据黄消委[2016]3号《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方案>的通知》和教督[2015]4号《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县政府、县消防委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迅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全面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努力实现学校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学校的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学校消防工作自我管理水平、消防工作队伍建设和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得到大提升,确保夏季全县教育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保持教育系统安全、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立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局长陶有刚同志、党组书记黎耀成同志担任,教育局副局长王曙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各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教育局各股室院所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学校第一校长、县直各教育单位一把手、县管民办学校校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保办,蒋记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负责协调、调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夏季消防检查。李伟同志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联系电话:,QQ:190588753)。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提升消防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信息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消防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的落实。

(二)组织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化学危险品仓库;教学楼、会议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各种物品仓库等易燃场所;老旧校舍;配电房等部位和线路零乱、老化等问题。组织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研究制定科学的详细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组织力量严格按照夏季消防安全重点检查范围的内容进行排查,不漏一处,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各教育单位对于挂牌督办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学校,要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销案。

(三)认真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各级各类学校暑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高考、中考等重大任务组织期间,重点要加强供电、供气、供水、学生食堂、宿舍、交通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夯实学校消防基础

1、实施学校消防管理网格化。要将学校消防管理纳入湖北省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系统,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2、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尤其要加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对培训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备案。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火灾救援设施设备的配置,优化消防队伍编成,强化消防队伍的培训和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3、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2次以上的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要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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