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车使用管理规定

登高车使用管理规定
登高车使用管理规定

登高车使用管理规定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登高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高空作业车的规范化操作,做好高空作业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防止高空作业车在使用中出现事故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设备使用单位的高空作业车。各设备使用单位的高空作业车设备责任人(被授权人)负责设备的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设施负责对高空作业车的技术业务指导工作,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操作规程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登高车的使用管理

1、登高车每次使用都需要监护人旁站,且包括司机在内,不超过两人。

2、登高车原则上只提供给设施内部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使用,且需要佩戴安全带之后,方可使用。

3、登高车合同,安全协议,验收合格后张贴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4、登高车进场必须携带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以及中文版的使用说明书。

5、登高车进场后必须统一编号、定人定机,严禁随意调换。

6、上岗证由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双方现场检验实际操作能力合格后发放。

7、上岗证要求有操作人员姓名、照片、车辆编号,“两证”要随机携带。

8、操作人员和监控人员务必进行交底。

9、登高车进场必须履行报监验收手续,由总监办组织验收并执行“双挂牌”制度。

11、分包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每天在登高车作业前必须召开工前会,明确工作内容,提醒注意事项;同时做好“三检查”(作业人员、作业环境、试机运行)。

12、登高车作为高空作业的辅助工具,禁止作为施工作业平台使用。

二、操作前须知:

a、阅读并理解此机器的操作信息以及标记符号的意义,并熟悉所有的控制按钮。

b、操作者在作业前必须熟悉各种操作手柄的位置及方向,工作及升降互锁位置,额

定载重等信息。

c、接受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员的培训,并接受管理者的监督:公司内所有操作登高

车的人员都必须经过由设施、安全室、材料部车辆管理相关人员共同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方可进行操作。

d、登高车并不绝缘,并且不提供触电保护,请与电源及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如果登

高车在使用过程中触到带电的电源线时请及时远离,地面或登高车平台上的人员禁止触摸或操作机器直至电源切断。

e、有雷电或室外暴风雨时不可操作登高车进行作业。

f、不可在高空焊接作业时把登高车做为接地线使用。

g、登高车到达作业地点和作业中进行移动时一定要确认移动方向没有人员会与高空

车发生碰撞或处于车辆行进的路线中。

h、车辆在大小臂升降或转盘移动时必须确认下方没有人员和障碍物。

i、登高车在使用中不可使用臂杆推动机器或其他物体。

j、作业平台上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带或使用安全措施。不能在平台上的防护栏上坐、站或攀爬,任何时候都应该稳定地站在平台地板上。

k、充电状态下,登高车降车必须处于停止运行状态。

l、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m、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n、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依据实践需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和有关劳动维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假如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o、登高作业人员应熟悉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

p、登高作业必须有现场监护,监护人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如发现有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叫停作业。

q、登高使用的梯子、脚手架必须是完好无损,扎实牢固,要有专人扶梯,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不同作业要求的其他防护用品。

r、登高作业防止抓、碰,(如蒸汽、酸、碱腐蚀品有机溶媒、毒害品的管线),避免造成泄漏烧伤和坠落。

s、禁止向地面丢、落工具或材料,高空作业应和其他设备(桥架、电线、管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碰伤或出现其他伤害事故。

t、室外作业六级以上大风或遇暴风雨不能高空作业。

u、禁止在未设栏杆的孔、池等危险处作业。

三、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3)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

(4)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四、设施设备的选择要求

(1)所有高空作业人员,要求穿软底防滑鞋,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的特殊工作要求,并正确使用,一般采取高挂底用方式,配有的短绳必须用尼龙或强度相当的材料制作,短绳的长度必须能够调节。

(2)所使用的梯子,应保证踏板完好无损,无缺陷及开裂现象,立脚无弯曲变形;

登高单梯只允许1人操作,支设角度60-70度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40度,同时两梯要固定牢固,移动时禁止上面站人。

(3)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要求的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竹木脚手架。

(4)使用的安全帽应经检验合格。

五、高空作业实施要求

(1)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并得到妥善保护。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进行高空作业前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2)高空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器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

(3)离地面2m以上高度作业人员,应系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带。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高空作业现场应指定专门监护人员,监督高空作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防护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发现危险情况时责令其停止作业。(4)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高空作业区,如确实需要进入,进入前必须戴好安全帽。(5)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6)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的闭锁部件应完好,底部坚实防滑。

(7)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户外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及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和有关设备部负责人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高空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夜间高空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用电设备维修需高空作业前应先切断电源,如确实需带电作业,需同时有两个人在场方可作业。

(9)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高空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在同一坠落平面上,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中间应有隔离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10)在2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的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至少有两人在场,确保安全操作。

(11)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

(12)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13)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4)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笑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六、维护保养:

当登高车在某个班组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使用班组有责任及时向项目部汇报,项目部将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处理和维修。

(2)操作平台上应显着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

(4)确保作业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附:登高车一览表

登高车一览表

中交三航局嘉闵高架JMN2-2标HSE部

2016/12/1

保安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二部电动巡逻车使用 管理规定及出车登记表 物业二部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保安部、客服部电动巡逻车的保养、维修、使用工作,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保障行车安全,节约维修费用,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预防各类案件发生,快速应对和及时制止突发事件,确保治安巡逻车安全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规程。 二、电动巡逻车的使用 1、有机动车驾驶证并经客服中心、保安部业务考核合格后指定的人员,方可驾驶。动用治安巡逻车必须由当班领班或经理安排,发放车钥匙。驾驶治安巡逻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 2、处置突发事件时必须开启警报器,无紧急情况时严禁使用警报器。第一时间安全赶赴现场。 3、电动巡逻车辆的使用范围: a)仅限于物业二部内部使用,不得驶出管理区域(外派厂区巡逻除外),否则后果自负;特殊情况外出使用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考核和指定的人员严禁动用治安巡逻车。 b)保安部换岗、巡逻以及客服中心到公司办理事务; c)早、晚班必须由专人驾驶(原则上由应急分队巡逻员驾驶),非指定驾驶员不得随意驾驶,特殊情况由当班班长批准。 4、电动巡逻车辆驾驶人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客服中心管理员、保安部主管、治安领班及客服中心确定的特定人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驾驶电动巡逻车。

5、电动巡逻车行驶巡逻职能时,早班巡逻次数每一小时沿指定路线巡逻一次;夜班要加大小区内外巡逻力度,凌晨0点后必须沿指定路线巡逻所属责任区域,在重点区域下车巡视,并与步行巡逻队员保持联系。 三、电动巡逻车的管理 1、电动巡逻车的钥匙由客服中心、保安部进行统一管理,客服中心、保安部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 2、要及时充电(每次充电不得低于3小时,且不能重复充电),节约用电,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暂停使用时,治安巡逻车必须停在监控门口。 3、工作中因他方因素导致车辆损坏的,要及时报当班班长,对他方进行合理索赔,维修情况要报客服中心备案;如因自身操作和处置不当导致巡逻车损坏的自己负全部责任,客服中心视损坏程度作相应处罚,直至辞退责任人, 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换班时当班领班应亲自将车钥匙和交接簿交给接班领班。 四、巡逻车的清洁 巡逻车的清洁工作由使用人负责,由客服中心、保安部制定车辆清洁值班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定期对巡逻车进行检查,对卫生不合格的状况将予以一定程度经济处罚。 五、维护保养规定 1、接班前必须对治安巡逻车进行全面检查。 2、有疑问应及时报告或报修。 3、每班应清扫擦拭治安巡逻车一次。 4、由部门经理指定人员进行年检作业。 5、治安巡逻车的事故处理由经理指定。 6、维护保养作业后应做好记录并签名。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及公司员工的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本制度适用于南涧县鹏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理众策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涧县瑞祥商贸有限公司、南涧县头等舱主题酒店(以下简称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3、公车使用范围: (1)领导或职工参加县内外重要会议; (2)集中联系业务或调研业务且工作量较大; (3)其它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 (4)为了节约公司成本,在县城范围内办理公事,如果不是拉送货物或者接送宾客,原则上不使用公车。(报销公交车、电瓶车的费用,一个月申报一次)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综合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

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

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司索工主要从事地面工作,例如准备吊具、捆绑挂钩、摘钩卸载,多数情况下还担任指挥任务。司索工的工作质量与整个搬运作业安全关系极大。其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如下: 1、准备吊具。对吊具的质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绝不可超载或使用已报废的吊具。 2、捆绑吊具。对吊具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吊具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切断与周围管、线的一切联系,防止造成超载;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的杂物,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防止坠落伤人;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损坏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措施来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脱;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诱导绳应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绳头,同时又能避开吊物正下方,以便发生意外时司索工可利用该绳控制吊物。 3、挂钩起钩。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摆动;吊物高大需要垫物攀高挂钩、摘钩时,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禁止使用易滚动物体(如圆木、管子、滚筒)做脚踏物。攀高必须佩带安全带,防止人员堕落跌伤;挂钩要坚持“五不挂”,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将不安全隐患消除在挂钩前;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应由一专人负责指挥,在确认吊挂完备,所有人员都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发起钩信号;起钩时,地面人员不应站在吊物倾翻、坠落可波及的地方;如果作业场地为斜面,应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坠落后继续沿斜面滚移伤人。 4、摘钩卸载。吊物运输到位前,应选择好安置位置,卸载不要挤压电气线路和其他管线,不要阻塞通道;针对不同吊物种类应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支撑、垫稳、归类摆放,不得混

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 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目的 保证车辆行车安全,明确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职责 当班秩序部队长/领班负责巡逻车的使用、日常检查保养; 秩序部负责人负责对巡逻车使用情况的监管; 服务处负责人负责对巡逻车相关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核查。 工作程序 检查 3.1.1 上岗前的检查 a)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零组件是否完好,刹车制动是否灵活有效; b)查看上一班行车记录,是否有未处理完的行车故障,如有未排除的故障应严禁 出车; c)检查有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3.1.2 车辆日常检查 a)擦试清洁车身、检查车身是否有碰擦伤痕,保持车辆良好的车容车貌; b)检查车辆是否有故障,及时发现,及时修理; c)检查电量是否充足。 巡逻车的使用 3.2.1 巡逻车由秩序部负责人指定人员(秩序部队长、领班)驾驶,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严 禁使用。 3.2.2 巡逻车辆只限于在小区作巡逻使用,未经批准不得驶出小区作其它用途。 3.2.3 车辆巡逻时间及巡逻路线由各服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上报公司备案(特殊情况 除外:如送电池、送水、处理突发事件等)。 3.2.4 巡逻车在小区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3.2.5 车辆行驶时要注意安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违 章行驶,礼让行人及其它的车辆。夜间驾车时必须穿着反光衣,确保安全文明行 车。

3.2.6 夜间巡逻时巡逻车可开启警灯,其余时间,除非有警情,否则禁止使用警灯和警报 装置。小区内禁鸣喇叭。 3.2.7 所有的巡逻车辆不得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的,需有秩序部负责人 同意后方可搭载。 3.2.8 车辆停放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并上好防盗锁做好防盗措施。 3.2.9 巡逻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损坏等要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处理或隐 瞒不报。如因自身操作和处置不当导致巡逻车损坏、丢失的,使用人负全部责任, 并视情况对驾驶人作相应处罚,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2.10 电动巡逻车实行换班交接,交接班时做好详细的交接记录。 维修保养 车辆每天在使用前检查各零部件是否完好,以确保骑行安全。 巡逻车使用人每天对车辆进行表层的清洁,每周到洗车点作一次全面清洁。 骑行结束或电量不足时立即充电,充电注意事项: 4.3.1 一般充电2-8小时,充电器绿色指示灯亮起,表示电已基本充满,可再浮充1-2小 时,但最长充电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4.3.2 禁止电池在倒置的情况下充电,充电时,应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下使用,不要 加盖任何物品,切勿遮挡通风口。且须放置在儿童无法触摸到的安全场所。 4.3.3 严禁在没有充满的情况下就开始使用。 4.3.4 严禁在充电时或电瓶从车上取下时打开电瓶电源。 4.3.5 充电器内含有高压电器,切勿擅自拆卸。 4.3.6 使用和存放时应防止液体和金属屑粒渗入充电器内部,谨防跌落及撞击,以免造成 损伤。 4.3.7 若在充电过程中,闻到异味或温度过高时,立即停止充电并上报秩序部负责人送厂 家检修。 巡逻车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秩序部负责人,不得私自进行拆卸分解零组件或调校。 具体使用保养参数参照《使用说明书》相关要求执行。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3、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4、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派车申请,并在人事行政部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出车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人事行政部部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有车登记的,人事行政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5、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后到人事行政部补签《用车登记表》,交行政部存档。 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深圳的原则。 7、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8、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9、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10、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公司办公楼停车场,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登高车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75 登高车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475 2 / 2 登高车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2、下坡时,不许使用紧急制动。 3、行走车速规定:进入工作面时,或道路条件不好,车速不得超过5km/h 。 4、车辆在行驶中,驾驶室外的任何部位不得站人。 5、车辆进入工作面,应停在合适的位置,放下支腿,调整好水平后,方可升起工作平台,并插好保险销,严禁不放支腿升起作业平台。 6、工作时,必须装好平台栏杆,再进行工作。 7、工作完毕,先放下平台,再收回支腿。 8、遇到雷雨、暴风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降下平台。 9、检查销子是否可靠,液压管路是否完好,液压油是否足够等。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挂钩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挂钩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2.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4.基本操作 4.1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4.2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4.3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4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4.5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4.6 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4.7 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5.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6.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工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7.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电动巡逻车安全管理规定

电动巡逻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驾驶员培训 由于电动巡逻车只适用持有汽车驾驶证且接受培训的人员驾驶,培训的项目包括: 一、安全意识培训,强调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二、遵守《电动巡逻车使用说明书》内容所包含的安全规则。 三、正确使用操作系统。 四、充分了解车辆日常的维护与保养。 五、简单故障的判断与排除。 六、根据实际的使用环境及路况进行驾驶培训。 七、进行路面驾驶及其它相关内容测试。 第二章操作步骤 一、拉出(接通)电源总开关,把钥匙插入钥匙开关,拧向“ON”位置。 二、确定行驶方向道路上无障碍物后,将行驶方向开关选定在前进或后退的位置上。 三、放松驻车制动器,缓慢踩下加速踏板,车辆慢慢加速行驶。 四、停车时,释放加速踏板右脚缓缓踩下制动踏板,电动车减速慢慢停下。 五、车辆停止后,拉上驻车制动,把行驶方向开关至于中间空档位置,关闭总电源开关。 ▲注意:如果先踩下加速踏板,后开电锁,车辆将不能行驶。此时须释放踏板,然后重新踩踏板,车辆才能行驶。此特性控制器是一种安全保护功能,防止车辆在电锁打开时突然行驶。 ▲注意:车辆需改换前进后退行驶方向时,需待车辆停稳后才能进行,严禁车辆在行驶时突然改变行车方向,这样极容易造成方向开关、换向接触器、电机的损坏。 第三章巡逻车日常管理 一、只允许经过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驾驶巡逻车。 二、行车前检查仪表指示是否在正常示值内,照明及信号灯是否正常。 三、检查电气系统各接头及插接件接触是否可靠,加速踏板是否灵活; 四、检查制动液面是否正常,行车制动及驻车制动是否可靠,转向工作是否正常。 五、车辆起步前确保所有乘客坐稳并抓紧扶手。 六、遵守车辆驾驶操作步骤。 七、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把身体探出车外。 八、车辆转弯及下坡时提醒乘客抓好扶手,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九、在湿滑、人多或复杂路段上应减速小心行驶。

【关于公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关于公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为加强公车管理使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公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开发区各办公室及其干部职工。 三、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依据分工,管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干部职工。 四、各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报局党组批准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公车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统一调度。 六、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经商,严禁公车对内对外承包经营。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七、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八、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因工作确需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建卡登记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九、个人不准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准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十、严禁公车借企业和私人使用。公车借给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使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值班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 十一、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脖行驶。 十二、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值班领导批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值班领导。

十三、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驾驶员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十五、专职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因事外出,应向值班领导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十六、驾驶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乱发议论,不得泄露秘密。 十七、违反上述规定,由局党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公车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1.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2.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范文3篇 3.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4.最新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登高车安全作业规范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1、当登高车到达需要登高作业区域后应首先对现场进行勘察,选择地面空旷如附近发现有电线等高空障碍物,不得在该区域进行登高作业。 2、检查一切正常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及人员后,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然后用钥匙接通电源(将钥匙转至ACC档) 3、踩下离合器踏板,继续转动钥匙开关启动发动机。如果发动机启动困难,钥匙在启动位置的时间不准超过20s,两次启动间隔不准少于2min,如果连续3次不能启动,应检查油路、电路。 4、启动发动机以后,立即松开钥匙,缓慢松开离合器踏板,把PTO 搁在(ON)的位置上,怠速运转3-5min,检查发动机等有无异常响、异味、异常振动和渗漏,观察发动机排气颜色是否正常。然后逐渐增大发动机油门,使转速至中速,以使发动机升温。(操作时请不要用驾驶室内的加速器踏板和长方形按钮来增加发动机的旋转次数。) 5、发动机预热完毕后,检查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及人员后操作水平支腿控制手柄将水平支腿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张开。随后准备设置垂直支腿。 6、在设置垂直支腿前,先确认周围地面的净空状况,操作时不要猛烈操作操作杆且应尽量避免支撑在两侧的沟槽等上面(遇特殊情况时可以使用登高车自带的枕木)。垂直支腿接触地面时,注意不要使车辆倾斜的太大。车辆在有屋顶的停车场上撑起垂直支腿时,不要使工作斗碰撞到屋顶。 7、高空作业人员(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进入工作斗后使用安全带,并把安全带钩子牢牢地系在工作斗上。插入总控制器开关钥匙,准备升高作业。(工作斗上不得搭载与登高作业无关人员且

不得超重装载货物) 8、操作工作臂升降控制手柄,将工作臂慢慢升高,于此同时操作工作臂伸缩及左右旋转手柄调节至需要升高作业的位置。(如果工作斗平衡装置出现动作不良时,应立即把起伏操作杆或开关回到中立位置,使工作臂的运行停止下来。)操作中不要把身体从工作斗中伸出来,操作工作臂和工作斗时,绝对不要碰到或拉住了建筑物等。 9、在工作臂作业中,需有专门人员对周围情况进行实时查看并提醒警告斗内作业人员与作业无关的闲杂人员不得进到工作臂下面。 10、在工作斗中进行生产作业时应防止任何物品从工作斗内掉落且不得从工作斗移动到别的建筑物上;不能利用梯子和脚架等来进行作业;进行气割和焊接等工作时,为了不让碎片和焊渣损坏液压软管、油缸的活塞杆等部分,请盖上防护罩等,采取不损坏车辆的措施;不要用起伏、伸缩操作来抬起或用回转的操作来横向移动建筑物品;在做起伏、伸缩和回转操作时,要避免工作斗被碰撞。(工作斗内严禁烟火) 11、作业完毕后,操作工作臂伸缩及左右旋转手柄调节至登高车头正上方后,操作工作臂升降控制手柄,将工作臂慢慢降下,确定停放妥当后拔出电源开关钥匙,离开工作斗。(操作前再次查看工作臂下是否净空,如有人员或障碍物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待净空后操作)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起重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起重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版

起重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出车前,做好挂钩作业的准备工作,携带必要的工具、协助起重操作工准备好起重作业的专用工具。 2. 作业前,配合其他人员勘察作业现场并协商安全作业办法。 3. 挂钩工必须通晓起重作业(对吊具的使用规定)以及所用吊具的最大负荷量,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吊具、工具等。 4. 必须懂得各类长大重大物件的安全挂钩的技术和封车方法,并严格遵守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熟悉和掌握各种吊卡

具的应用。 5. 捆缚起吊带有楞角的物件时,应垫以柔软物,以防割断钢丝绳。 6. 吊挂重物时,要找准重心,要挂准、挂牢,物件有吊装标记时,要按标记吊装,以防物件倾斜、转动。钢丝绳要受力均匀,不准有扭曲、交叉打结等现象。 7. 禁止用三角皮带、电线、麻绳等吊运货物。 8. 不准在起吊物件下停留、行走和站立人员。 9. 挂钩工对吊钩有裂纹、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曲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落实区安委会布置的工作,确保全局交通安全工作无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条全局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包括建立车辆使用、调配、维修、保养档案,办理养路费、保险等手续,联系地区安委会,协调处理单位车辆交通事故,配合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交通法规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给各科室使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公务用车的保养、验车、清洁、安全等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应强化本科室交通安全责任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因驾驶公务用车违章产生的罚款由违章人承担。 各科室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有责任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公布检查结果。 第五条实行内部准驾制度,准驾人员应为持有驾驶证并在我局登记的工作人员,接受我局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准驾人员驾驶车辆外出发生严重交通违章或无故不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的,取消其内部准驾资格。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

保行车安全。 非准驾人员严禁驾驶公务用车,如违反规定,由此产生的违章行为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对全局产生不利影响的,除负责缴纳相应的罚款外,科室负责人要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第六条我局公共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公共用车登记管理制度,出车前按实际情况填写使用人、用途、目的地、取车时间及返回时间等信息。车辆使用过程中须遵守交通法规,因违章或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第七条下班或节假日,除备勤公务用车外,其余车辆均需在我局停车场内停放。因故当日无法停放的,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第一时间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并通报未按要求停放车辆情况。 第八条不得驾驶公务用车出京或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给非局内人员使用。 第九条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要向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以便明确责任,妥善处理交通事故。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登高车使用管理制度

登高车使用管理制 度

登高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高空作业车的规范化操作,做好高空作业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防止高空作业车在使用中出现事故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设备使用单位的高空作业车。各设备使用单位的高空作业车设备责任人(被授权人)负责设备的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设施负责对高空作业车的技术业务指导工作,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操作规程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登高车的使用管理 1、登高车每次使用都需要监护人旁站,且包括司机在内,不超过两人。 2、登高车原则上只提供给设施内部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使用,且需要佩戴安全带之后,方可使用。 3、登高车合同,安全协议,验收合格后张贴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4、登高车进场必须携带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以及中文版的使用说明书。 5、登高车进场后必须统一编号、定人定机,严禁随意调换。 6、上岗证由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双方现场检验实际操作能力合格后发放。 7、上岗证要求有操作人员姓名、照片、车辆编号,“两

证”要随机携带。 8、操作人员和监控人员务必进行交底。 9、登高车进场必须履行报监验收手续,由总监办组织验收并执行“双挂牌”制度。 11、分包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每天在登高车作业前必须召开工前会,明确工作内容,提醒注意事项;同时做好“三检查”(作业人员、作业环境、试机运行)。 12、登高车作为高空作业的辅助工具,禁止作为施工作业平台使用。 二、操作前须知: a、阅读并理解此机器的操作信息以及标记符号的意义,并熟 悉所有的控制按钮。 b、操作者在作业前必须熟悉各种操作手柄的位置及方向,工 作及升降互锁位置,额定载重等信息。 c、接受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员的培训,并接受管理者的监 督:公司内所有操作登高车的人员都必须经过由设施、安全室、材料部车辆管理相关人员共同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方可进行操作。 d、登高车并不绝缘,而且不提供触电保护,请与电源及设备 保持安全距离。如果登高车在使用过程中触到带电的电源线时请及时远离,地面或登高车平台上的人员禁止触摸或操作机器直至电源切断。

2021新版行车指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新版行车指挥、挂钩工安全 操作规程

2021新版行车指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经过培训考核有证作业,并必须熟悉起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廿、常用起重钢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

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1.0 目的 保证车辆行车安全,明确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2.0 职责 2.1 当班秩序部队长/领班负责巡逻车的使用、日常检查保养; 2.2 秩序部负责人负责对巡逻车使用情况的监管; 2.3 服务处负责人负责对巡逻车相关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核查。 3.0 工作程序 3.1 检查 3.1.1 上岗前的检查 a)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零组件是否完好,刹车制动是否灵活有效; b)查看上一班行车记录,是否有未处理完的行车故障,如有未排除的故障应严禁出 车; c)检查有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3.1.2 车辆日常检查 a)擦试清洁车身、检查车身是否有碰擦伤痕,保持车辆良好的车容车貌; b)检查车辆是否有故障,及时发现,及时修理; c)检查电量是否充足。 3.2 巡逻车的使用 3.2.1 巡逻车由秩序部负责人指定人员(秩序部队长、领班)驾驶,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严 禁使用。 3.2.2 巡逻车辆只限于在小区作巡逻使用,未经批准不得驶出小区作其它用途。 3.2.3 车辆巡逻时间及巡逻路线由各服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上报公司备案(特殊情况 除外:如送电池、送水、处理突发事件等)。 3.2.4 巡逻车在小区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3.2.5 车辆行驶时要注意安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违 章行驶,礼让行人及其它的车辆。夜间驾车时必须穿着反光衣,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3.2.6 夜间巡逻时巡逻车可开启警灯,其余时间,除非有警情,否则禁止使用警灯和警报 装置。小区内禁鸣喇叭。 3.2.7 所有的巡逻车辆不得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的,需有秩序部负责人 同意后方可搭载。 3.2.8 车辆停放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并上好防盗锁做好防盗措施。 3.2.9 巡逻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损坏等要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处理或隐 瞒不报。如因自身操作和处置不当导致巡逻车损坏、丢失的,使用人负全部责任,并视情况对驾驶人作相应处罚,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2.10 电动巡逻车实行换班交接,交接班时做好详细的交接记录。 4.0 维修保养 4.1 车辆每天在使用前检查各零部件是否完好,以确保骑行安全。 4.2 巡逻车使用人每天对车辆进行表层的清洁,每周到洗车点作一次全面清洁。 4.3 骑行结束或电量不足时立即充电,充电注意事项: 4.3.1 一般充电2-8小时,充电器绿色指示灯亮起,表示电已基本充满,可再浮充1-2小 时,但最长充电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4.3.2 禁止电池在倒置的情况下充电,充电时,应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下使用,不要 加盖任何物品,切勿遮挡通风口。且须放置在儿童无法触摸到的安全场所。 4.3.3 严禁在没有充满的情况下就开始使用。 4.3.4 严禁在充电时或电瓶从车上取下时打开电瓶电源。 4.3.5 充电器内含有高压电器,切勿擅自拆卸。 4.3.6 使用和存放时应防止液体和金属屑粒渗入充电器内部,谨防跌落及撞击,以免造成 损伤。 4.3.7 若在充电过程中,闻到异味或温度过高时,立即停止充电并上报秩序部负责人送厂 家检修。 4.4 巡逻车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秩序部负责人,不得私自进行拆卸分解零组件或调 校。 4.5 具体使用保养参数参照《使用说明书》相关要求执行。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调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使车辆使用规范化、秩序化。 二、车辆使用 1、科室下基层工作、局机关统一安排或紧急用车,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2、严格遵守出车登记制度,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由办公室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派出车辆。 3、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时间、地点、用车人等项目,由用车人如实填写。 三、驾驶员守则 1、驾驶员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 2、驾驶员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驾驶员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开故障车,消除事故隐患。 4、驾驶员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 四、油料管理

1、车辆加油卡实行登记制度。出车前须领取加油卡,登记相关内容,出车后立即上交加油卡和加油小票并登记加油卡使用情况。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或加油卡储值不足,可由司机掌握适量加油,同时保存好加油票据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况盘点一次,并在办公室工作会上通报情况。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 五、车辆维修 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由司机及车管人员进行会诊。大额维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共同办理。按照程序,拟定维修目录,讲定价钱,小额维修(预算金额200元以下)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并到指定厂家维修。修理时,本车司机要在场监督修理。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或有关人员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及相关票据。

登高车使用管理规定

登高车使用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登高车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高空作业车的规范化操作,做好高空作业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防止高空作业车在使用中出现事故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设备使用单位的高空作业车。各设备使用单位的高空作业车设备责任人(被授权人)负责设备的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设施负责对高空作业车的技术业务指导工作,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操作规程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登高车的使用管理 1、登高车每次使用都需要监护人旁站,且包括司机在内,不超过两人。 2、登高车原则上只提供给设施内部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使用,且需要佩戴安全带之后,方可使用。 3、登高车合同,安全协议,验收合格后张贴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4、登高车进场必须携带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以及中文版的使用说明书。 5、登高车进场后必须统一编号、定人定机,严禁随意调换。 6、上岗证由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双方现场检验实际操作能力合格后发放。 7、上岗证要求有操作人员姓名、照片、车辆编号,“两证”要随机携带。 8、操作人员和监控人员务必进行交底。 9、登高车进场必须履行报监验收手续,由总监办组织验收并执行“双挂牌”制度。 11、分包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每天在登高车作业前必须召开工前会,明确工作内容,提醒注意事项;同时做好“三检查”(作业人员、作业环境、试机运行)。

12、登高车作为高空作业的辅助工具,禁止作为施工作业平台使用。 二、操作前须知: a、阅读并理解此机器的操作信息以及标记符号的意义,并熟悉所有的控制按 钮。 b、操作者在作业前必须熟悉各种操作手柄的位置及方向,工作及升降互锁位 置,额定载重等信息。 c、接受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员的培训,并接受管理者的监督:公司内所有操作 登高车的人员都必须经过由设施、安全室、材料部车辆管理相关人员共同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方可进行操作。 d、登高车并不绝缘,并且不提供触电保护,请与电源及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如 果登高车在使用过程中触到带电的电源线时请及时远离,地面或登高车平台上的人员禁止触摸或操作机器直至电源切断。 e、有雷电或室外暴风雨时不可操作登高车进行作业。 f、不可在高空焊接作业时把登高车做为接地线使用。 g、登高车到达作业地点和作业中进行移动时一定要确认移动方向没有人员会与 高空车发生碰撞或处于车辆行进的路线中。 h、车辆在大小臂升降或转盘移动时必须确认下方没有人员和障碍物。 i、登高车在使用中不可使用臂杆推动机器或其他物体。 j、作业平台上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带或使用安全措施。不能在平台上的防护栏上坐、站或攀爬,任何时候都应该稳定地站在平台地板上。 k、充电状态下,登高车降车必须处于停止运行状态。

起重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2.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4.基本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保安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二部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及出车登记表

物业二部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保安部、客服部电动巡逻车的保养、维修、使用工作,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保障行车安全,节约维修费用,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预防各类案件发生,快速应对和及时制止突发事件,确保治安巡逻车安全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规程。 二、电动巡逻车的使用 1、有机动车驾驶证并经客服中心、保安部业务考核合格后指定的人员,方可驾驶。动用治安巡逻车必须由当班领班或经理安排,发放车钥匙。驾驶治安巡逻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 2、处置突发事件时必须开启警报器,无紧急情况时严禁使用警报器。第一时间安全赶赴现场。 3、电动巡逻车辆的使用范围: a)仅限于物业二部内部使用,不得驶出管理区域(外派厂区巡逻除外),否则后果自负;特殊情况外出使用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考核和指定的人员严禁动用治安巡逻车。 b)保安部换岗、巡逻以及客服中心到公司办理事务; c)早、晚班必须由专人驾驶(原则上由应急分队巡逻员驾驶),非指定驾驶员不得随意驾驶,特殊情况由当班班长批准。 4、电动巡逻车辆驾驶人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客服中心管理员、保安部主管、治安领班及客服中心确定的特定人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驾驶电动巡逻车。 5、电动巡逻车行驶巡逻职能时,早班巡逻次数每一小时沿指定路线巡逻一次;夜班要加大小区内外巡逻力度,凌晨0点后必须沿指定路线巡逻所属责任区域,在重点区域下车巡视,并与步行巡逻队员保持联系。 三、电动巡逻车的管理 1、电动巡逻车的钥匙由客服中心、保安部进行统一管理,客服中心、保安部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 2、要及时充电(每次充电不得低于3小时,且不能重复充电),节约用电,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暂停使用时,治安巡逻车必须停在监控门口。 3、工作中因他方因素导致车辆损坏的,要及时报当班班长,对他方进行合理索赔,维修情况要报客服中心备案;如因自身操作和处置不当导致巡逻车损坏的自己负全部责任,客服中心视损坏程度作相应处罚,直至辞退责任人,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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