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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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申报书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我单位郑重声明:本表格填写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说明

一、表格的格式可以在页数内自由调整,但不得改变表格的内容,填写字体用仿宋_GB2312四号,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二、申报书填好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如多页还须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

海口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海口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使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9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财建〔2018〕254号)和《海口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海府办〔2018〕230号)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拨付的用于支持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等主体。 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按照“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原则,既要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又要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采用政府引导基金、实施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补贴奖励等方式支持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项资金统筹用于符合支持范围的各项支出。 第六条专项资金补贴类支持项目原则上按照“公开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会议审定、媒体公示、集中支付、绩效评价”等程序进行管理;对于支持标准确定的项目,可适当简化程序。 政府购买服务类支持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股权投资类等其它支持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予以安排。 第二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第七条建立知识产权证券交易体系方面,主要包括: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体系研究; (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 (三)知识产权证券化核心系统建设; (四)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发行; (五)知识产权证券化宣传和推广。 第八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方面,主要包括: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 (二)产业(企业)专利导航;

湖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四年行动计划

湖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四年行动计划 (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服务面广、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为统揽,以全省知识产权“四抓”工作体系为主线,以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为目标,积极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推进全面维权、能动维权、创新维权,为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构建适应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维权援助服务效能大幅提升,打造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湖南业绩、湖南模式、湖南品牌”,促进形成维权援助公共服务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维权大格局,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建成一个中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知识产权保护品牌

机构,成为“将湖南建设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最好的省份之一”的中坚力量。 ——形成一套布局清晰、机制灵活、服务高效、覆盖全省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推进快速维权、精准维权、刚性维权,实现法律效应与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形成执法司法、维权援助、主体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服务和社会监督相互促进的综合维权机制。 ——率先在全国建成集专利、商标、版权“三权合一”,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四调联动”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形成维权援助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紧密衔接的长效协作机制。 ——打造知识产权“维权110”,畅通12330举报投诉电话,构建受理、答复、移交、反馈、跟踪”一体化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关注度、美誉度。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政策体系 1、加强工作谋划,制定发布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近期、中期规划。2017年底前出台中期工作规划文件。 2、突出前瞻引领,适应创新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需求,研究制定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维权保护规则。 3、规范制度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规程、维权援助专家团队遴选管理规程、维权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等。

专利维权成功案例:联合之星企业维权启示

专利专利维权维权维权成功成功成功案例案例案例::联合联合之星之星之星企业企业企业维权维权维权启示启示 继2009年--2010年联合之星成功起诉多家企业专利侵权后,2011年联合之星再次重拳出击,控告浙江2家企业专利侵权,该案日前宣判。联合之星胜诉!专利维权难吗?企业在不断创新的同时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联合之星多起成功维权案的背后,或许能为我们揭晓答案。 案件回顾 联合之星五金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家具五金配件的企业,公司成立20多年来,通过不断创新研发,已取得了包括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内的60多项产品专利。近年来,随着“联合之星?”品牌名度的上升,联合之星的多款专利产品遭到个别同行的恶意仿冒。 2010年,联合之星胜诉了浙江、广东等地四间仿冒工厂,并获得赔款。联合之星成功维权案件,在家具行业引发了一阵热议,包括《中国知识产权报》、凤凰网、网易在内的多家媒体均对案件进行了跟踪报道。 2011年,联合之星诉嘉兴领地沙发功能部件专利侵权案,日前宣判,联合之星胜诉!这是继2010年 底盘结构侵权案后,联合之星再次胜诉该仿冒公司。 联合之星维权之道 在“中国创造”的大环境下,许多企业在探索如何有效地保护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因为,只有在自身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才会有更多的企业愿意去创新、去创造。联合之星从05年开始便积极探索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护之道,在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维权团队的建立上,摸索出一条可资借鉴的维权之路。 1,专利保护,信心保证 1990年,联合之星申请了第一项产品专利,这在当时的家具行业是一种超前的理念。经过20多年的发展,如今的家具业已步入品牌创新的“创造”时代,谁拥有产品专利,就等于掌握了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而联合之星积20多年的不懈努力,已取得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内的70多项产品专利。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同时申请专利保护,是联合之星谋划长远发展的信心保证。 2,专业团队,维权先锋 自2005年起,联合之星便组建了一支由5名律师领衔的专业维权团队。开始在家具产品展会上开展维权行动,汇同展会专利维权办公室,对在展会上擅自展出仿冒联合之星产品的侵权企业进行处理,勒令其不得在展会上展示侵权产品。2008年,联合之星的律师维权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

哈大齐高新技术产业带安达开发区知识产权推动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省、绥化市知识产权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地处哈大齐高新技术产业带节点的园区建设实际,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实施《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落实“知识产权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哈大齐高新技术产业带安达节点园区为平台,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龙头,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增强专利持有量和质量,提高专利核心竞争力,确保完成《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为促进地方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提供科技支持。 二、范围及现状 本次知识产权推进工作范围重点设在哈大齐高新技术产业带安达节点园区。 1、园区基本概况 安达市地处黑龙江西南部,松嫩平原腹地,位于哈大齐工业走廊中心,是国家确定哈大齐高新技术产业带的一个节点。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开发区是2005年我省规划哈大齐工业走廊时应运而生,南距省城哈尔滨120公里,北依鹤乡齐齐哈尔160公里,毗邻油城大庆,基本处于哈大齐工业走廊黄金分割点的独特位置,其发展潜力巨大。2009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工业示范基地,享受省级开发区待遇。几年来,通过政府投入、银行贷款等形式共融资9.8

亿元建设了16.3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46.7公里,铺设排水管线近10万延长米,架设10千伏输电线路25.7公里,建设排水泵站4座。仅2011年通过省市县三级共建,融资4.1亿元建设了7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目前,安东工业新区、石油化工区和万宝山化工区均达到了“七通一平”标准,具备承载项目、摆放项目的能力,为项目落地提供了平台保障。截止目前,区内企业已累计实现产业值450亿元,上缴税金9.5亿元。其中,2011年实现产业值135亿元以上,初步形成了石油化工、食品化工、现代物流、生物医药、建筑建材、机械制造等6大产业框架,聚集了杭州贝因美、吉林亚泰、大庆安瑞家、哈尔滨豪运等73家知名企业,累计80个项目入区,形成了脉络清晰的产业链。其中,以安瑞家MTBE项目、40万吨C4芳构化项目、40万吨塑料改性制品项目,沥青储运和力拓化工项目为龙头,初步形成了石油化工产业链;以贝因美高级婴幼儿配方奶粉、清大乳业为龙头构建了食品加工产业链;以天宏乳品机械、福瑞机械、盛欣机械委牵引,形成了机械制造产业链;以安瑞家、正点、昊锐、广茂晟等物流公司为基础,形成了遍及全国大中城市的现代物流产业链;以亚泰水泥、佳和墙体材料、建华管桩为代表,形成了建筑建材产业链。 2、省、绥化市领导高度重视园区建设 开发区建立至今,省、绥化市及国家相关部门领导曾多次到开发区检查指导工作,并给予了许多画龙点睛指示和建设性建议,使开发区建设逐渐完善,形成规模。尤其是近三年来,省委书记吉炳轩,省

明确网络专利侵权中第三方平台的法律责任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d14785703.html, 明确网络专利侵权中第三方平台的法律责任作者:朱瑾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2015年第08期 今年4月1日向社会公开的《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第71条,旨在遏制网络专利侵权行为多发态势,切实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保护。条款明确了网络环境下相关专利侵权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与其能力相匹配的法律义务,同时就网络服务提供者执行专利行政部门决定、制止专利侵权行为的义务做出规定,从而使相关各方作为有法可依。从客观情况来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规模不断扩大,网络环境下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对专利权人合法权利以及市场秩序正常运行造成了极大冲击和影响。一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每年都会收到并处理大量的专利纠纷投诉,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相关专利侵权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尚不够明确;对于鼓励和支持权利人在互联网环境下采取有效方式进行维权也没有相应的导向;同时,对于遏制侵权多发态势、提高专利纠纷处理效率、缩短处理时间,各方也提出了迫切需求。 为充分了解社会诉求、明确立法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组建了相关专题研究工作组。研究工作组围绕互联网环境下专利保护现状、电子商务平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以及网店经营者等市场主体在专利保护方面的主要诉求、行政执法在网络环境下的专利保护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等问题开展了系列调查研究,得出以下主要认识和结论。 (一)互联网环境下专利保护的主要特点 调研发现,互联网环境下专利侵权纠纷迅速增长,呈现出多发、频发、快发的态势,而纠纷高发区集中在电商领域。具体到电商领域的专利保护,主要表现出以下特征: 一是专利侵权行为更为多发,侵权判定更加复杂。由于网络环境的全面覆盖性及网店经营的低门槛等因素,与实体市场相比,电商领域专利侵权行为表现出更为多发、快发的特点, 特别是对于“闪创新、微创新”商品,往往专利商品一上市,就有大规模的侵权仿制行为出现,短时间内即给权利人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冲击。同时,相比著作权、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型,专利侵权判定的专业性要求更高,在网络环境下,往往无法接触商品实物,仅靠网店经营者公开的图片或文字信息去判断是否存在专利侵权,其复杂性更高、难度更大。 二是专利侵权纠纷投诉多,影响大。网络环境下,产品更易扩散,对于一些季节性商品,其市场生命周期非常短,如果不能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往往无法补救,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对纠纷处理的效率寄予更高的期望,希望能在短时间解决问题。在实践中,除了请求行政执法和提起司法诉讼外,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发现涉嫌专利侵权行为时常常向网店经营的“直接家长”——电子商务平台投诉。电子商务平台,尤其是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每年都会收到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投诉。以淘宝网为例,数据显示,其2013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投诉861万件,同比增长35.6%,其中专利纠纷约51.7万件,日均专利纠纷处理量将近1420件。而且,专利投

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xx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内容摘要】 xx年xx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二、行动重点,在xx年检查区域基础上,继续向县(市、区)延伸, 三、行动要求, (一)及时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谋划部署,明确各自检查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制定出具体措施,确定专利行动责任人、联系人,以及本辖区的执法办案任务, (二)时间安排和进度,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时间为xx年7月至11月,各县(市、区)要每月组织行政区域内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检查,其中7月20日至8月20日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检查、集中整治和集中宣传活动,(三)开展区域联查, (四)检查原则, (五)侵权案件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专利侵权案件,要快速进行处理,提高办案效率。 xx年XX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

落实《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按照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xxXX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加大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数量,巩固xx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市商贸流通环节、生产环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切实解决商贸流通与生产企业专利商品维权方面的突出问题,增强我市执法维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积极办案、规范办案、协作办案的局面,提高创新主体、权利人与广大消费者的信心,为创新主体护航,为广大权利人护航,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护航,为促进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行动重点在xx年检查区域基础上,继续向县(市、区)延伸。“护航”专项行动以县(市、区)规模较大,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场、药店、商品集散地、专业市场为检查对象,以高新技术、食品、家电专利产品为检查重点,以专利权人、发明人、投资者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突破,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办案力度,大力查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及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水平,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影响。 三、行动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 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要部署,发挥专利导航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指导作用,探索知识产权支撑园区发展的有效模式,实现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专利协同运用等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现根据《知识产权试点示园区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以建成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为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2001年启动建设,2012年获批省级高新区,2015年获批高新区。现园区面积54.35平方公里,从业人员6.407万。 2014年,高新区设立知识产权局,配备5名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近年来,特别是2014以来,高新区坚持以创促建,构建了以数控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生物技术和新型光电产业为补充、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1+2+1”现代产业体系。数控装备制造产业始终坚持高端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发展数控机床、粮食机械、工程机械等机械装备制造产业,

并培育了一批体量大、质态优的骨干企业,其中粮食机械、锻压机床分别占据国市场份额60%、30%以上,牧羊集团粮食饲料机械产量位列亚洲第一、全球第二,扬力集团、金方圆公司、扬锻集团位列全国锻压行业前5强。生物技术和新型光电产业坚持建载体、引人才、育企业“三合一”,充分做大产业规模,近几年产业规模始终保持30%以上的增长态势。现代服务业立服务于制造业,荣获“省文化创意产业示基地”和“文化产业示基地”。2016年,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年均增幅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62.5%,在全省省级开发区综合排名列第5位。 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高新区不断完善创新体系,激发园区创新的活力和动力。截止到2016年底,高新区企业达到1900家,规模以上企业173家,高新技术企业67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各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2家。高新区举力打造创新主体集聚新高地,先后与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百余所知名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建设了清华智能装备科技园、大学科技园、铸锻所分所等产学研合作平台,形成了大学、科研机构、企业联动发展格局,并精心打造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级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金荣科技园等一批主题创业载体,建成了“上市基地创新工场”、“金荣科技园创新创富工厂”两家级众创空间,以及“邗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级企业孵化器。

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和维权管理

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和维权管理在知识产权应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风险。风险的性质依权利人的自身情况、行业情况、知识产权的性质以及市场情况等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确认、评估和合理应对,以使权利人在知识产权的商业应用过程中令知识产权的风险变得可预见和可控。为此,单位应建立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和维权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独立的部门进行风险管理和维权管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包括建立知识产权的分析、监控、预防、预警、审查制度等。 知识产权监控和预警是指单位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本单位的行业和产品相关领域的专利或非专利知识产权信息情报,对他人的产品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是否涉嫌侵犯本单位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和报告,知识产权监控和预警还包括将本单位的产品(尤其是研发中的产品)及其他知识产权与他人现有的知识产权相比对,通过分析评估及时发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可能性并予以报告。 一、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和维权管理 1.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包括通过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的分析、监控、预防、预警、审查制度等,分析、监控行业和同行知识产权动态,及时发现自身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和侵权行为。企业除了要保护自身免受知识产权侵权之外,还应分析、评估和审查企业新设计研发的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及时发出预警,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企业要预防和降低

采购、生产、销售和办公过程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泄露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提出规避他人知识产权的建议,避免由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企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监控企业的办公软件,避免使用侵权盜版软件。在出口贸易销售过程中,主动搜集分析出口目的地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出口产品涉及的当地知识产权等,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建议。在采购、销售等合同管理中,对合同中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责任条款进行审查,避免侵权或被侵权。对企业的技术秘密进行严格、有效的管理,避免泄密,必要时审定技术秘密的级别并设置相关可以查看的人员。对于研究开发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岗位,应要求员工签署知识产权保密声明文件。对离职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知识产权事项提醒。涉及核心知识产权的员工离职时,应签署离职知识产权协议或执行竞业限制协议。 鉴于目前知识产权纠纷多发于经营活动中,故应着重在采购、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严格进行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 1)采购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应收集和查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权属证明。当没有能力鉴别对方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时,应保证在正规渠道采购商品,保留供应方的信息和采购信息,以便在发生侵权时能追溯到源头。 2)生产 企业对自己开发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知识产权分析和评估,避免侵权。企业在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外协生产的过程中,应在加工生产合同中明确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属、涉及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范围、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等内容。

浅析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工作模式

浅析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工作模式 发表时间:2019-09-22T00:29:49.01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9期作者:卢昌富 [导读] 摘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成立,响应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运应而生的产物。 阳江市五金刀剪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广东阳江 529500 摘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成立,响应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运应而生的产物。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是外观设计周期更新较快、快速维权需求强烈而专门设立的,将通过建立专利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绿色通道”,提高效率,大幅缩减专利授权时间与专利纠纷案件结案时间,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时间将由原来的几个月缩短至一个月以内,最快的只需要一周,有关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的结案时间也将大幅缩短至一个月内。但知识产权快速维中心在提高了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存在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而造成各地区的快速维权中心不一样的工作情况。而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从业者,必须根据自己工作,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模式。 关键词: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工作模式 前言 全国现在已经建设完成并开展业务工作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共有18家,虽然在工作内容、行政职能等方面都是一致的,但因为各家快维中心所在地区的差异,造成不一样的工作情况。快维中心的职能就是提高知识产权专利授权、确权、维权的工作效率,如果这三方面的工作得不到提升,那快维中心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的制约,就要反思快维中心现在的工作模式是否与当前的工作环境相适应。快维中心是提高专利授权、确权、维权工作效率的一个途径,我们应该加强管理、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1问题分析与工作模式建立 1.1建立与地区发展相匹配的快维中心工作模式 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息息相关,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制度比较完善的地方都是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因为从近几年情况来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企业经济发展的左膀右臂,没有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驾护航,一个企业要在经济大潮中安全航行,几乎不可能。知识产权保护的就是一个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而一个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必将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如果企业从知识产权中使自己的技术创新得到了保护,那企业必将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这大大方便了快维中心开展相关的工作。相反,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企业从事的生产工作,技术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使得其对知识产权需求并不明显,因此对相关工作并不重视,造成“缺乏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更缺乏创新能力”的恶性循环,这对快维中心开展相关的工作是极其不利的。因此,在现阶段,不同地区的快维中心开展工作的重点是不一样的,主要原因是当地企业的发展程度不一样造成的。经济较好的地区,企业已经具有了知识产权意识,快维中心的工作重点是如何帮助企业保护现有的知识产权和发掘潜在技术创新点,并使之产权化,然后再将其投入到生产领域,进而进入市场;或者在技术创新产权化后直接进行知识产权运营。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快维中心的工作重点则是给当地企业做基础的知识产权知识的灌输工作;通过不断的企业走访、调研,结合走访企业的特点,实实在在地告诉相关负责人,企业的哪方面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漏洞,将相关例子告诉他们,如果一旦发生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将会受到重大损失等等,在这一过程中,基本上就是一个知识产权“扫盲”的过程。重要的是如何能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他们接受知识产权这一“新事物”。 1.2 建立与地区突出工作相结合的快维中心工作形式 全国已经有18家快维中心开展业务工作,但18家的快维中心的工作量是有明显不同的侧重点。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的快维中心专利授权量和行政纠纷案件会相对经济发展较落后的地区多,但假冒专利案件量的情况就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会比较多。这是由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知识产权意识决定的。如果一个地区的发展相对提前,则该地区的的知识产权意识就会相对更强,那么在该地区的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就会更多,进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会更强,因此发展知识产权纠纷的概率会更大,所以行政纠纷案件会更多。而假冒专利案件则以属于比较低端的专利侵权案件,一般发生在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的商场,而这种商场比较多存在于经济发展不发达的地区。因此假冒专利案件多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对于不同地区的快维中心,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的工作职能和内容是一样的,但工作重点要根据快维中心所在区域的不同而有所侧重,只有这样,即使是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快维中心,也能利用地域的特点,发挥出快维中心应有的职能。 1.3 建立适应电商环境等新形势的快维中心工作形态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更好地解决权利人与平台之间的问题,知识产权投诉机制便应运而生。当权利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其可以向平台发出投诉通知,要求平台采取必要的措施;平台在收到投诉通知后,如果平台根据村料能够裁定权利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则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同时将投诉通知转送给被投诉方。如果平台根据材料不能确定权利人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则这些疑难的案件就会提交给当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处理。现阶段,由于某大型电商平台接收的知识产权投诉案件数量巨大,因此,该电商平台与浙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帮助该电商平台处理知识产权投诉案件,由于案件数量每年呈现井喷式的增长,因此浙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又将案件分发到各省、市的知识产权局、快维中心等机构处理,这些电商案件就成了我们快维中心的日常工作之一。电商案件的处理要求快维中心必须做到“快”、“准”“狠”。“快”是处理案件的速度要快,这就要求处理案件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超强的专业知识;“准”是处理案件的准确率要高,这是维权案件的基本要求;“狠”是处理侵权的电商销售商家要刻不容缓,这是新形势新环境下对知识产权维权执法提出的新要求。 2 结语 目前,全国各快维中心都是一个集专利申请、维权援助、调解执法、司法审判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构建了一条集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绿色通道”。但在具有相同工作职能的情况下,各快维中心的工作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各快维中心是基于各地区产业集聚而设立的,相对其他地区具有独特势;因此,建立与地区发展相匹配的工作模式,快维中心的工作工涵盖从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灌输,到高端的知识产权运营,要根据地区企业的需要,给予不同的服务。建立与地区突出工作相结合的快维中心工作形式,将快速授权、快速确权与快速维权进行结合,把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进行有效衔接,把工作落实到服务最需要的地方。而在新环境下出现新的工作形态,快维中心要从自身建设出发,只要具备扎实基础知识的工作人员和与时俱进的工作思维,才能建立适应电商环境等新形势的快维中心工作形态。总之,建立与各快维中心相适应的工作模式才能促进其良性发展。

立白集团知识产权分析

立白集团知识产权分析 一、企业的概况 (一) 立白集团简介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日化龙头企业,创建于1994年,总部位于广州市,主营民生离不开的日化产品,产品范围涵盖“织物洗护、餐具洗涤、消杀、家居清洁、空气清新、口腔护理、身体清洁、头发护理、肌肤护理及化妆品”等九大类几百个品种,营销网络星罗棋布,遍布全国各省(区)、直辖市。 在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立白近年来均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全集团销售收入一百多亿元,2010年向国家上缴税收10亿元。根据国际权威的AC尼尔森数据显示,立白洗衣粉全国销量第一,全国市场份额占比为25%,全国每卖4包洗衣粉就有一包是立白的;立白洗洁精连续多年占据全国销量第一,全国市场份额占比为40%,全国每卖2.5瓶洗洁精就有一瓶是立白的。立白的发展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自2002年起连续8年荣登“中国私营企业纳税一百强”排行榜;并先后荣获了“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优秀诚信企业”、“中国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等各种国家级荣誉六十余项,立白已成为民族日化工业的一面旗帜。 立白成立以来一直十分重视科技研发工作,过硬的产品品质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顶起了民族日化工业的脊梁。至2010年,立白拥有三个“中国驰名商标”、四个“中国名牌”产品、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被国家批准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国内首家日化企业“院士企业工作站”。此外,立白还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世界500强的德国巴斯夫公司、美国陶氏化学公司、瑞士奇华顿公司、美国IFF(国际香精香料)公司等国际知名日化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与中国日化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校进行校企合作,不断提升立白的科技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目前,立白正计划投资5亿元建设一个与跨国公司相媲美、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科技研发中心,为消费者提供环保、安全、健康、高附加值的产品。 (二)立白集团企业文化 立白人的愿景:创世界名牌,做百年立白; 立白人的使命:做专做强做大,振兴民族日化; 立白人的传统精神就是: 勤劳节俭、艰苦奋斗、刻苦耐劳、拼搏进取、积极向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敢为人先、坚韧不拔、意志坚强、坚持不懈、百折不挠、永不言败、有志气、有勇气、有雄心、有决心、主人心态、责任心强、用脑用心、专心专注、精力集中、全力以赴、自觉主动、善找方法、不找借口、好学重教、尽忠尽孝、团结协作、低调谦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敢于挑战、敬业爱业、永远创业。 立白人的“一、五、十”文化:一个经营管理总要求、五个立核心价值观、十颗心。 (一)“一个经营管理总要求”就是: 改革、创新、快速、高效

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按照XX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XX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知发〔XX〕95号)要求,结合杨凌示范区实际,特制定《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建设科技杨凌。 二、工作重点 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三、工作机构及任务分工

(一)集中执法,严厉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和假冒专利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中,要加大工作力度,打击和防范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对群众反映大、影响坏的专利侵权假冒产品生产销售点,要协调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集中执法办案力量,主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专利违法犯罪案件的惩处力度。 (二)维权援助,在专项行动中积极发挥12330公益服务电话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 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及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转交案件线索;按照工作职责和执法权限,及时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形成“接案及时、办案迅速、执法有力”的工作模式。 (三)树立形象,切实做好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认真查处涉外专利侵权纠纷和假冒专利案件。围绕杨凌农高会等重要活动,做好专利行政执法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衔接,协助海关做好专利侵权认定等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坚决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进出口,切实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形象。 (四)加强协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

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与管理 ----以海外维权为视角 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 (深知[2008]129号) 第一条【宗旨】为落实深圳市政府“走出去”战略,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维护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进程中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定义】本指引中下列特定用语的解释: (一)企业,是指开拓海外市场的企业; (二)对方,是指在海外向企业发出律师函或在事先无任何预告的情况下直接起诉企业的主体; (三)律师函,是指对方向企业发出的律师函、权利主张声明等带有警告性质的函件; (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以下简称维权),是指企业在海外被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从而围绕该纠纷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第三条【保存材料】企业收到对方发出的律师函或被直接起诉后,应妥善保存与所涉分歧相关的产品手册、电子文档、内部邮件等原始材料。 企业应注意保存律师函、与对方往来的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交换数据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材料。 第四条【沟通调解】企业应积极与对方或对方的中国代理商、分销商、位于中国的关联公司等机构就分歧进行沟通,了解对方行为出发点和目的。 企业可考虑引入客户、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进行调解、斡旋。 沟通前,企业可先征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相关问题答复的准确性。 第五条【资源利用】企业在维权中可充分利用深圳市已有的,包括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资源。 第六条【综合评估】企业应对律师函所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并可收集相关的信息,据此判断有关风险,决策相应措施。

第七条【回复律师函】企业综合评估后认为风险较小,则可礼貌回复律师函,表明尊重且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立场;也可根据情况不予回复。 若发现对方存在欺诈、恶意竞争、诋毁商誉等情形,可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 第八条【选任中介】企业综合评估后认为风险较大,则可通过中国中介机构尽快选任律师事务所等中介。 在与所有备选中介机构就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沟通之前,企业可与其逐一签署保密协议。 第九条【应诉分析】在沟通调解未达成一致时,若对方起诉企业,企业可参考相关要素决定是否应诉及应诉策略,判断应诉后胜诉的几率等。 对方若未经预告而直接起诉企业,企业应按如前所述综合评估风险,尽快选任中介机构,进行应诉分析。 第十条【组建应诉团队】企业应组建应诉团队。一般而言,应诉团队应包含中国律师、案件审理国律师、企业决策层、企业研发人员和企业知识产权法务人员等。 应诉团队内部应分工清晰、权限明确,力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第十一条【内部培训】案件审理国律师、企业研发人员应分别就维权相关法律知识、所涉产品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应诉团队其他成员,以便团队内部紧密配合寻找事实与法律上的突破。 第十二条【行业协会】企业可以积极参加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协会,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资源调动能力和运用能力。行业协会应给予会员企业必要的维权指导和资源引见,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内的服务作用。 企业可与行业协会沟通维权情况,在涉及行业整体利益的维权中,企业可与相关主体联合应诉,从而整合资源、分摊费用。 第十三条【临时禁止令】若案件审理国有关部门应对方申请发布了临时禁止令,企业应及时提交辩护声明以争取时间、避免出现临时禁止令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企业应收集可以推翻临时禁止令的证据,并据此要求对方赔偿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四条【证据收集】企业决定应诉后,应诉团队应紧密合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多渠道全面收集下列证据:

知识产权经典维权案例

知识产权经典维权案例 案例1 申请人“死磕”伟哥专利 针对美国辉瑞公司的伟哥案,2004年7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专利说明书不够完整、准确”为由裁定辉瑞伟哥专利无效引发广泛争议。一个自然人潘华平,以及包括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奥医药集团在内的12家制药企业联合对辉瑞公司伟哥专利提出无效请求,历时3年终于换来“伟哥”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复审结果。 1991年,辉瑞公司发现,一种治疗心脏病的药物,用于治疗男性勃起障碍症疗效更佳,于是1993年在英国申请了专利。该专利也同时在中国内地提起申请。伟哥于1998年和2002年先后获得欧洲和美国专利。2001年,中国也批准了伟哥的专利申请。这些专利只保护伟哥的新型应用,而不是保护药物配方本身。 12家国内制药企业联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该专利保护无效申请。而在此之前,国际知名的几家制药企业礼来来(Eli Lilly)、伊科斯(ICOS) 和拜耳(Bayer)等公司也在力争推翻伟哥在欧洲的专利保护。1999年,英国一家法院撤消了伟哥的专利申请,欧洲专利局也于2001年取消了伟哥在欧洲的专利。 中国公司提出的抗辩理由与英国、欧洲的理由相似。他们认为辉瑞公司的专利并无独创性,只停留在该领域科学家的已知水平。他们还提出,辉瑞公司对相关信息披露不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说明书不够完整、准确为由宣告其专利无效。 辉瑞已就该案提起了行政诉讼。因为三方都不会轻易放弃,辉瑞公司与中国制药企业的这场官司恐怕将会在一个时期内继续纠缠不清、没完没了。

案例2 微软选错被告成笑谈 引起各界广泛关注的全国首例软件终端用户因用盗版成被告案—微软状告亚都,于1999年12月17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颇有戏剧性的结果是,亚都科技集团不是本案被告,驳回微软诉讼请求。 此前,微软的授权代理人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在亚都大厦发现了盗版光盘,包括微软享有著作权的MSDOS、MSWindows95等十余套软件,当时海淀区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对这些软件进行了清查,现场情况由公证人员做了公证。这份公证书成为微软公司最有力的一份证据。微软认为亚都的侵权行为给他们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要求其赔偿150万元。 亚都科技集团则拒不承认使用盗版软件,他们称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没有去过他们的办公场所,所以不可能发现盗版软件,工商局的人也从未对他们进行调查,所以公证书是虚假证据。 在公开庭审中,亚都科技集团解释了此事的前因后果。他们说当时微软的人所清查的办公场所是亚都大厦中的另一家公司—亚都科技有限公司,而非被告亚都科技集团,这是两家独立法人的公司,所以微软告错了人,亚都科技集团不应是被告。鉴于这些情况,法院最终认定,亚都科技集团不是本案被告,公证书虽指明侵权行为发生在亚都大厦,但都无法得出侵权人是亚都科技集团。由于微软提供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微软的诉讼请求。 -

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打假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打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确保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稳定和有效,制止和打击侵犯公司专利侵权、商标权和其它侵犯公司自主知识产权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确权指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出现权属争议需通过行政、司法程序确认的法律事务,包括:专利无效,专利复审,专利撤消;商标异议,商标复审,商标撤消等事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维权、打假指运用行政、司法程序处理对公司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的侵权行为,该侵权行为包括: 1、侵犯公司专利权; 2、假冒公司商标产品,制造、销售假冒三棵树商标标识; 3、擅自使用三棵树产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三棵树产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4、冒用三棵树企业名称、厂址; 5、侵犯公司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 6、侵犯公司著作权; 7、侵犯公司商业秘密; 8、其他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行为。 第四条事务处理原则是:及时有效地办理知识产权确权事务,快速、准确地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降低处理成本。

第二章维权打假机构及责权划分 第五条公司法务部是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打假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1、制订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打假的制度; 2、统一办理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打假事务; 3、组织、协调公司各单位参与维权打假工作; 4、统一代表公司联系、协调、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司法部门处理公司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打假工作。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应确定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打假专门机构,其职责是: 1、负责从本部门的网络渠道线索收集、800服务/投诉热线等渠道收集有关假冒侵权信息,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和法务部报告; 2、发现假冒侵权信息后进行先期调查取证; 3、提供人力、物力,配合公司法务部统一开展确权维权打假活动。 第七条各部门应配备专、兼职维权打假人员,并在其销售网络中指定打假联络员,开展维权打假工作。 第八条在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打假工作中,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有义务在其职责范围内提供或配合法务部调取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打假工作。 第九条处理维权打假案件时,法务部可根据需要成立由本部门法务人员和各部门维权打假人员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专项组,办理具体事务。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中的几个问题

中小企业在海外维权,要充分了解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中小企业应当确认自己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地区拥有特定的知识产权,以及竞争对手是否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一种市场规则,无论是提起诉讼还是应对诉讼,中小企业都要以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为依归。 一、在现代国际经济体系中,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和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营销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国际化,随着国际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如何在海外从事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已经突出地摆在了中小企业面前。 中小企业从事海外维权,首先应当了解知识产权是一种地域性的权利。知识产权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基本特征,但很容易为当事人所忽略。按照地域性的原则,知识产权是由主权国家或者独立关税区的法律所授予的权利,或者给予保护的权利。其中的独立关税区,就我国而言包括了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四个地区。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包括其中的版权、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都是一种板块式的权利,分别存在于或者不存在于特定的板块之中。与此相应,中小企业在从事海外维权的时候,一定要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或者板块的特征考虑自己的利益。 近年来,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欧盟的商标注册、外观设计注册和植物品种授权。例如,欧共体于1993年通过了《共同体商标条例》,于1998年通过了《共同体植物品种条例》,于2001年通过了《共同体外观设计条例》。a然而,对于这个问题要做具体分析。一方面,欧盟的成员国,包括德国、法国、英国、西班牙等,仍然有自己的商标

注册、外观设计注册和植物品种授权。这些权利仍然是地域性的。另一方面,即使是欧盟层面上的商标注册、外观设计注册和植物品种授权,也是在欧盟成员国让渡了一部分主权之后形成的。有关的商标注册、外观设计注册和植物品种授权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获得保护,仍然是由具体的成员国的法院处理的。此外,即使是欧共体层面上的商标注册、外观设计注册和植物品种授权,如果欧洲国家在未来形成了一个主权国家性的欧洲联盟,则有关的知识产权仍然是在欧盟的板块之内。 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原则出发,中小企业在海外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还要熟悉和深入了解当地的法律。通常说来,由于一系列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存在,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差异比较少。但是,这并不表明不存在差异。例如,专利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权利要求的解释方式,等同侵权原则的适用方式,世界各国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又如,在商标注册申请方面,有些国家有实际使用或者意图使用的要求,而有些国家则没有这样的要求。除了实体法上的差异,在专利申请程序和商标注册的申请程序上,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程序上,以及在诉讼证据的要求方面,世界各国都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差异。显然,熟悉和了解这些差异,是中小企业在海外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条件。 当然,这里所说的“熟悉和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则,并非要求企业的负责人或者工程技术人员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现代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条件下,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在涉及海外获得和维护知识产权方面,中小企业还应当聘用当地的律师或者专业人员,帮助处理自己的知识产权事务。例如,聘用当地的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事宜。又如,聘用当地的律师搜集竞争对手的侵权证据、发出侵权警告函,并且在必要的时候提起针对竞争对手的侵权诉讼。事实上,根据很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办理外国人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以及出庭提起诉讼,都只能由本国的专业人员和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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