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度检验和中间检验和特别检验要求

02-年度检验和中间检验和特别检验要求
02-年度检验和中间检验和特别检验要求

年度、中间和特别检验要求

青岛远洋公司轮机长年会培训教材

一、年度检验

1 一般规定

轮机、电气设备和机舱自动化,应按入级规则的规定按期进行各项检验。申请检验方应根据申请检验的种类、项目,作好检验前的准备,如准备必要的有关图纸、资料以及检验部件的清洁工作等。轮机、电气设备和机舱自动化的检验和修理标准应依原产品的技术说明书,有关图纸资料的规定。并做好必要的检测记录,若无原产品的说明书和资料时,则可参照国家的有关标准。重要的机电设备或零部件换新,应提供相应的船用产品证书及技术文件。轮机的年度、中间和特别检验一般应与船体的各种相应的检验同时进行。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同时进行时,亦必须保证二者具有相同的有效期。

2、检验项目和检验内容

年度检验一般应向有关船员了解主要机械设备过去的使用情况,必要时查阅其使用测量记录,对应急安全设备进行效用试验,同时也要查询最近的检验报告有无遗留项目。此外对年度检验报告记录中提到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验,并做好检查试验记录。

确认机器、锅炉和其他压力容器及其附属的管系和附件的安装和保护,已经充分考虑到其运动部件、热表面和其他危险情况,对船上人员安全的危险性降低到最低程度对所有船上机器进行检查,确认其运动部件已经适当的防护,一般情况下不会对船员造成危害。运动部件,比如飞轮、传动轴、皮带等一般应有罩壳遮蔽。对船上的锅炉、空气瓶和其他压力容器及其管路、附件进行检查,确认其安全阀能正常工作,压力容器及其管路、附件没有过度腐蚀。锅炉的安保装置、给水系统、水位表等能正常工作。检查锅炉、蒸汽管、排气管及其他热表面的隔热防护层情况,隔热层应完好。对于2002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一般情况下应禁止使用石棉材料,除非其满足SOLAS 74/00 第II-1/3-5 条的要求。

对机器、锅炉、所有蒸汽、液压、气动和其他动力系统包括他们的附件进行一次总体检查,确认其得到了恰当的维护保养、能正常工作,并对火灾和爆炸等

危险的预防给予特殊考虑询问情况查看轮机日志对主推进机械系统、辅助机械及轴系总体的检查,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应在工作状态下进行检验,检查的结果应符合SOLAS 74/88 II-1/26、27 条的要求机舱应无过多油污,及其他易燃物检查机炉舱的燃油柜、滑油柜、日用燃油柜、供油总管上的应急、遥控速闭阀是否灵活可靠检查主机、辅机排烟管及锅炉蒸汽管的绝缘层是否完好注意检查燃油、滑油管系的完整性,不应有临时设置的燃油或滑油管机器处所外对机舱风机、油泵遥控切断装置进行效用试验。在应急切断按钮动作以后,应确认下列设备可以立即停止运行:机舱风机、主、辅机燃油泵、燃油供给泵,燃油、柴油分油机、锅炉的燃油、柴油泵及风机.或在试验时不必预先开启上述设备,只需检查应急切断动作后,这些设备设在主配电板或组合起动屏或起动控制箱内的的电源开关随即断开即可。

检查对船舶推进和安全检查主、付机及其他用于推进的主要机械的机旁操作、驾驶室必须的主机和付机的操作,还应包括从驾驶室遥控推进的装置以及从机舱集控室操作主机和其他机器的装置(适用时)遥控和机舱集控室操纵的有效性。一般应对操作位置转换功能、车钟、紧急停车措施等进行总体检查。

对推进机械、轴系及其他重要的辅助机械进行总体检查询问情况查看轮机日志对推进机械、轴系及其他重要的辅助机械进行总体检查机器的操作和保养须知以及保证船舶机器和设备安全操作的图纸文件应使用高级船员和船员明白的语言书写。

对所有服务于主推进机械的泵和管路,在工作状态下进行检查对所有服务于主推进机械的泵和管路,在工作状态下进行检查,如发现动力管系有腐蚀、损坏、泄露痕迹时,可要求对该系统进行液压试验或测厚。

对所有服务于发电机组原动机的泵和管路,在工作状态下进行检查对所有服务于发电机组原动机的泵和管路,在工作状态下进行检查,如发现动力管系有腐蚀、损坏、泄露痕迹时,可要求对该系统进行液压试验或测厚。

确认重要辅机的备用设备能确保推进机械仍能保持或恢复正常操作确认船上为主推进服务的泵系统和管路系统得到维护保养,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满足规范的相关要求。

确认已有措施保证在没有外来帮助的情况下,能使推进机械从瘫船状态运转

起来。

检查和试验船上的舱底水系统,检查和试验的范围应包括机舱的舱底水系统和其他所有水密处所的舱底水系统。另外,如适用,货舱的舱底扫舱系统也要进行检查和试验。效用试验,检查每一个舱底水系统和污水井,包括泵的动作及其报警装置,底座、控制器、释放机构、高压管路和废气管路、绝缘物和仪表等进行总体检查,上述检查应包括了:1)按SOLAS 97 年修正案的要求,检查所有货舱和货物运输装置隧道的舱底水阱报警装置能在驾驶室发出声光报警信号;2)按SOLAS 88 年修正案的要求,检查位于客船舱壁甲板上和货舱干舷甲板上封闭的货物处所的排水装置、高水位报警器和向舷外排放的装置检查舱底水系统的高位报警,可以用手动方式将浮球抬起,或对于传感探测器可模拟舱底水高位,经过适当的延时后,发出报警。检查舱底水应急吸口阀杆高度,手轮距花钢板高度至少为450mm,且有清楚而永久性的铭牌。同时检查此阀的活络情况。

检查锅炉和热油系统,检查应包括安全阀、基座、控制系统、压力释放机构、蒸汽管、绝热材料和仪表询问情况查看轮机日志安全阀试验,锅炉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可为大于实际允许工作压力的5%,但应不超过锅炉设计压力。过热器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低于锅炉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检查锅炉或热油装置的基座情况,不应有过度锈蚀、变形。检查锅炉或热油系统的控制系统,检查其安保系统是否能正常工作,对于无人监管的每台锅炉,应检查其低水位、空气供给故障、火焰熄灭时能自动停炉并报警功能。为汽轮机推进机械服务的水管锅炉还应检查其高水位报警功能。检查锅炉监视和控制给水质量的设施。检查或了解主、辅蒸汽管系(包括油舱和加热管系)、锅炉给水、排污等管系及重要附件(安全阀、液位器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检查锅炉或热油系统的隔热包扎是否完好,热表面温度超过220℃的部件或管路应使用不渗油的隔热材料包覆、或者使用不渗油的材料对隔热材料进行表面处理。检查锅炉或热油系统的压力表是否经过合格的测试单位/部门(指业经国家技术监督机构认可)的校核,并且处于有效期内.检查锅炉的水位表应正常.

检查压力容器及其附件,包括安全阀、高压管路和仪表询问情况查看轮机日志外观检查,如发现容器或管系有腐蚀、损坏、泄露痕迹时,可要求对该系统进行液压试验或测厚。安全阀检查,外部检查安全阀,并了解安全阀的开启、关闭

压力,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使容器内压力不超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检查压力容器及其系统的压力表是否经过合格的测试单位/部门(指业经国家技术监督机构认可)的校核,并且处于有效期内。

检查柴油机高压油管漏油保护措施及其报警装置:

①对于1998 年7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的国际航行船舶,除安装在救生艇上的柴油机外,其他柴油机不论功率大小均应设有高压套管组件以及燃油泄漏报警装置。

②对于1992年2月1日及以后、1998年7月1日以前安放龙骨的国际航行船舶,输出功率为375kW 以上的柴油机,不论安装位置,应不迟于2003年7月1日加装高压套管组件以及燃油泄漏报警装置。但对于输出功率为375kW 或以下的柴油机,如果燃油喷射泵供给一个以上的喷嘴,允许采用适当的围蔽加以保护而不必加装高压套管组件以及燃油泄漏报警装置。该围蔽应能为高压燃油泵和燃油喷嘴以及之间的高压燃油管路提供保护。对于主柴油机或多台相邻的辅柴油机,可以采用封闭或半封闭式防护外壳的型式以隔离涡轮增压器和排气管等热表面;对于设置在独立处所的柴油机,可以采用防溅挡板的型式以隔离涡轮增压器和排气管等热表面。但无论如何,均应有燃油泄漏和收集措施。高压油管套管组件及燃油泄漏报警装置应持有本社的船用产品证书。而对于将高压燃油泵和燃油喷嘴以及之间的高压燃油管路密闭在防护外壳内而无外露部件的柴油机,若其内部设有泄油通路,则不必采取上述措施。对于单缸功率小于40kW的柴油机,其喷油器总成中的中间(过渡)接头部分(一般都有回油设计),若长度较短、刚度较大、壁厚较厚,可以不必加装高压套管组件保护。检查船上所有柴油机(艇机除外)的高压油管保护布置,包括双套管、防护罩壳、泄漏报警装置、集油箱或集油盘的情况符合柴油机高压燃油管和高压套管组件的批准图纸要求,并对照产品证书核查产品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检查燃油管、滑油管的接头防溅措施检查船上燃油管、滑油管(工作压力大于0.18N/mm2)的接头防溅措施,应使用满足IMO MSC/Circ.647 要求的钢质罩壳或使用经本社认可的防护胶带。应注意到燃油管和滑油管接头防溅措施的生效日期是不一样的:燃油管接头的包扎要求适用于1992 年2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当建造阶段的船舶;滑油管接头的包扎要求适用于1998年7月1日及以后

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当建造阶段的船舶。

确认机器处所的通风运行良好询问情况查看轮机日志总体检查关闭装置检查遥控切断装置检查。

确认机器处所的噪音防止措施是有效的,按SOLAS 88 II-1/36 的要求,检查船上采取降低机器处所噪声的措施能满足主管机关的要求。检查船员进入高噪声处所必须配备的护耳器的情况,检查机器处所电话通信位置的隔音罩或隔音室的结构状况是否完好。

对全船电缆进行状态检验,检查是否有电缆受损、电缆脱落、电缆导线外露、乱拉电缆等可能导致触电和火灾危险的现象,特别注意露天甲板处敷设的电缆以及电缆托架或电缆管是否有腐蚀严重的情况,必要时对可能有怀疑的线路进行绝缘测量。检查电缆穿越水密和防火分隔甲板或舱壁的贯穿口里的密封填料是否有脱落现象。检查电缆的电气接地(保护接地)线两端头应不松动且可靠,接地线应无明显腐蚀、断线(丝)的情况。

向船员了解并查阅船上的辅机日记,核查发电机组工作情况和实际最大使用负荷。若出现船舶在海上正常航行情况下发电机组并联工作而又没有备用机组时,应进一步确认单机实际承受负荷的能力,确保船舶在正常推进时,有能力在任何一台机组出现故障时,其余机组仍可维持正常推进、船舶安全、具有冷藏船级船舶的冷藏货物以及基本生活设备的供电量。若存在上述问题。验船师应提出修理要求。任何情况下,上述问题做为船级条件,必须事先征得总部的同意。检查发电机机壳的保护接地应良好,可靠。如验船师认为必要时,对发电机组进行运行状态下检查,检查控制部件能正常工作,机组运行时有无异常声响,振动及过热情况。

对主配电板的一般性检验。检查用于电力、电热和照明的绝缘配电系统的检验电阻监测报警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并对监测报警装置的自检功能进行试验,确认视觉和听觉报警正常;检查所有指示灯和指示仪表完好、指示准确,所有控制部件完好,绝缘检测装置工作正常。检查配电板的前后的绝缘防护扶手是否完好。检查配电板前方的绝缘地板或绝缘地毯是否完好。

对于1987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在海上正常由一台发电机供电的情况下,当发电机发生故障失电时,备用发电机应能在30s 内自动起动并恢复供电,

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45s。(这可解说为当主电源由两台发电机组成的情况时,验船师应尽实际可行对发电机的自动起动、供电进行效用试验。

应急电源的检验:如应急电源为发电机组尽实际可行对应急发电机组进行起动和供电效用试验。若具有自动起动并供电的功能,应进行效用试验。断开主配电板向应急配电板的供电的开关或者断开主发电机开关,应急发电机组应在45 秒内自动起动,并完成自动合闸,向应急回路供电。检查保持应急发电机组或其处所环境温度的加热器工作是否正常,确保应急发电机组能在0℃起动。对于1994 年10 月1 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除非应急发电机组可以有效地人工起动,否则,对供应急发电机组在30分钟内三次起动的第二能源进行检查,并进行效用试验。对于1998 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船舶,如应急电源对恢复推进是必要的,应对应急发电机进行效用试验,使之能在30min内连同其它机器(如设有),验证从瘫船状态恢复至船舶的推进。对应急发电机的起动装置(人工起动装置)进行效用试验。

通过向船员了解船舶救生消防演习时应急发电机的起动试验情况、查阅保养记录、和外观检查等方法,对起动用蓄电池组进行一般状况的检查。

对于1984年9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客船,当主电源发生故障时,检验应急发电机应能在45s内自动起动,确认应急发电机自动与应急配电板接通供电的技术状况,而且还须确认在应急发电机未完成自动起动的一段时间内,备有的临时应急电源(蓄电池组)应能自动正常放电。

对于1984年9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货船,有两种情况下的要求:

1)确认应急发电机应能在45s 内自动起动,自动与应急配电板接通供电的技术状况(不要求设置临时应急蓄电池组电源)。

2)确认应急发电机手动起动的技术状况,而且必须对应备有的临时应急蓄电池组电源进行自动放电效用试验。

如应急电源如为蓄电池组时。当船舶主电源失电时,应能自动向应急电路放电,有条件时可以切断主电源,全船失电情况下进行试验,若条件不允许,可以利用应急配电板或充放电板上的试验开关进行放电效用试验。检查蓄电池室或箱的通风是否良好,电池固定情况,防酸铅皮是否破损。检查露天蓄电池箱的水密完整性以及蓄电池室内的防爆电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检查蓄电池组日常保养所

需的物品,如比重计、电解液、添加漏斗等器具是否齐全。

电力推进装置及其控制系统询问使用情况;查阅轮机日志;对原动机、推进电机、控制设备、励磁电路、电缆和测量仪表进行总体检查。

通讯和报警系统:驾驶室和机器处所之间的通信对主机传令钟(驾控功能船舶的应急车钟)进行效用试验,检查传令钟系统操作指令和回令的正确性,且主机传令钟失电时应在驾驶室有声光报警。检查驾驶室和机器处所和间的第二种通讯措施的操作有效性,确认其技术状况正常,它们可以是应急主机传令钟系统或由重要电话系统替代主机传令钟系统。或检查驾驶室和其它机器控制位置(如设有)间通讯措施的有效状况,若这些位置上设置了主机传令钟系统的复示器,则不需设电话。

驾驶室与舵机舱可变换操舵位置之间的通信,检查驾驶室与舵机舱间的单独直通电话通讯系统的有效性,确认话音清晰,并要求设在舵机舱的电话位置应靠近可变换操舵位置且能清楚的看到舵位角的实际指示(指通常所说的机械舵角指示)。

通用报警系统SOLAS 1974,1983年修正案,对于1986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要求通用紧急报警系统应能以船舶活动号笛或气笛,及附加电动铃或小型振膜电警笛,发出7个或7个以上的短声继以一长声的通用紧急报警信号。该系统能在驾驶位置和其它要害位置进行操作。所有起居处所和船员通常工作的处所能听到报警。

SOLAS 1974,1992年修正案,对于1994年10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还必须能在开敞甲板也能听到报警,通用报警器在被触发后,应一直保持报警状态,直至人工将其关掉或由于广播系统工作而暂时中止。因此通用报警必须和号笛或汽笛联动,和广播系统连锁,并规定报警信号的声压级要符合IMO的标准。

对于1998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GT≥500的船舶,通用报警系统还必须符合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 Code)第7.2.1条的要求。即除符合1992 年修正案的上述要求外,还明确规定了报警信号的声压级:内、外部为80dB,并高出环境噪声至少10dB,舱内睡眠位置为75dB,并高出环境噪声至少10dB。

检查通用报警系统由船舶主电源和应急电源(若有时,包括临时应急电源)供电,并进行效用试验,检查各警铃、船舶号笛或汽笛等是否正常工作,并检查

通用报警系统和广播系统的连锁状况应是正常。

对轮机员报警系统进行效用试验,在集控室(机器处所)启动轮机员报警,在轮机员的居住处所应能听到,并确认轮机员报警信号应是清晰明亮。本要求适用于1984年9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对于周期性无人值班机器处所的船舶,轮机员报警系统一般和轮机员呼叫系统结合。

确认液压动力操纵的、电动和电动液压的操舵装置所要求的各种报警装置的运行令人满意,并且确认液压动力操纵的操舵装置的再充液装置保持良好状态确认报警点处于良好状态。确认当主操舵装置要求动力操作时,设有一个固定储油箱,器容积至少足以满足使一个动力转舵系统包括循环油箱进行再充液。储油箱应与管路固定连接,使液压系统能在舵机室内便于充液,并应设有液位计。

应有措施向应急操舵位置传递航向信息的装置,以及,如适用时,提供可视罗经读数的装置设有应急操舵位置的船舶,至少应设有电话或其他通信手段,以能为该位置传送船舶的首向情况。此外,在1992年2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50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设有向应急操舵位置提供可见罗经读数的设备。

对于2002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不论船舶尺度的所有船舶:①应设1台电话,或其它措施,用于同应急操舵位置(如设有)交换航向信息.如果超过1个应急操舵位置,应可以在每一单独的操舵位置接收航向信息;对于使用对讲型扩音器,头戴耳机或类似手段,应保证在应急操舵位置徒手接受信息.②对于2002 年7 月1 日或以后建造的所有50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设1台陀螺罗经航向复示器或其它装置,用于将可视的航向信息传送到应急操陀位置(如设有).该陀螺罗经航向复示器的安装位置,应能在应急操舵位置当读取舵杆上的舵角时方便读数.一个带数字读出的罗经复示器可以较好地达到这个目的.

触电、电气火灾及其它电气灾害的预防措施检查电气绝缘及测量记录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接地)线两端头应不松动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接地线应无明显腐蚀、断线(丝)的情况;检查电气设备的外壳无明显的腐蚀、破损等;若船舶设有控制静电和接地装置时,应检查连接带和连接装置的完整性。检查电气设备的周边保护环境应是整洁,无油污、垃圾等什物。

危险区域和处所,包括蓄电池间、油漆间的所有电气设备确认危险区域和处所,包括蓄电池间、油漆间、及露天甲板上的电缆和电气设备均处于良好状态,

并得到适当的维护。检查在这些危险区域和处所,有无安装不适当的线路和未经认可的灯具和电气设备。。对危险处所内换新的防爆设备,除应具有认可产品证书外,其防爆电气设备的类、级别和温度组别必须符合本社规范的要求。检查电缆及其机械防护是否完整,若存在空端线路,应在危险区域以外切断电源的每一极,或采用隔爆的接线盒进行封闭处理。对危险处所内的防爆灯和其它防爆设备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是否受损,或不适当的维修和装配。若船舶设有控制静电和接地装置时,应检查接地连接带和连接装置的完整性。核查危险区域内电气设备的上次绝缘电阻的测量记录,对绝缘太差的电路,验船师在检验中可视情况要求重新测量,但应特别注意,这种测量在船舶油气未清除之前不得进行。应使用测爆仪测量被测电气设备处所的可燃气体,确保在无危险时进行绝缘电阻测量。若实际情况不允许测量,可作为观察项目提出。

主照明和应急照明对全船的主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和试验,注意各种型式的照明灯具的保护罩的完整性,应急照明灯具上或应急照明灯所处的位置上的设别标志应明显清晰。对于仅采用应急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的船舶,可仅对应急照明兼作主照明的灯具进行检查,若船舶采用蓄电池组作为应急电源或设有临时应急蓄电池组电源,还应检查临时应急照明的自动供电装置是否正常,并逐一检查公约要求必须提供应急照明的处所的应急照明灯具是否正常工作,尤其是:

救生艇、筏集合地点和登乘地点,注意舷外照明灯的活络情况;

通道、梯道和出口;

机舱出口和逃生通道;

储藏消防员装备的所有处所;

所有控制站(如驾驶台和消防控制站)和集控室,等。

航行灯检查航行灯的安装位置、角度应符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规定。核查航行灯具种类、颜色及备件数量。对航行灯控制箱进行主、应急电源的通电试验,检查航行灯故障报警、电源失电报警,确认声、光报警状况正常。通过打开航行灯在检查过程中,可通过打开航行灯盖在外部检查航行灯的情况。注意,航行灯的发光源,即灯泡应是航行灯的配套件,绝不是通常使用的照明灯泡。

确认了解从上次年度检验后至本次检验期间,船员自修的项目和修理后的使

用情况,了解设备和零件修理及测量情况,检查修理记录并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效用试验。经过确认的船东自修设备和部件, 验船师应在检验报告Form RA中作相应的记载。

轮机和电气备件的核查确认船上有充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备件,是否满足规范最低要求。

轮机自动化装置的检验,验船师在进行此项目检验之前,应查明船舶入级证书中的具有AUT-0、MCC 和BRC 附加自动化标志,根据其自动化标志,选择适用的检验项目。

柴油机滑油状态监控检验的年度检验要求

应按照《柴油机滑油状态监控指南》第二章2.2.2 条的要求,结合年度检验进行“柴油机滑油状态监控检验”的确认性检查,并作为年度检验完成的必要条件。确认性检查要求如下:(1)润滑油分析机构及分析人员的认可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润滑油分析记录及分析结果报告,确认各监控参数值以及趋势分析在正常范围内;(3)查阅自上次确认性检查后的轮机日志、维修保养记录,了解其他性能参数的记录情况,如润滑油温度、压力、排气温度、冷却水(油)温度等。

二、中间检验

1 一般规定

轮机和电气的中间检验一般应在船舶完工,投入使用或特别检验后的第二个或第三个周年日的前后3个月内进行。检验尽量与法定的中间检验及坞内检验一起进行。

2 检验要求

轮机和电气设备-尚应完成年度检验对该船适用的项目

主发电机组应在工作情况下进行效用试验,确认其处于良好状态,起动每台发电机组进行运行试验,同时对日常航行要求并联运行的发电机组进行并联运行试验,对不需并联运行的发电机进行负荷转移试验。检查控制部件能正常工作,机组运行时有无异常声响,振动及过热情况。检查配电板上的所有指示灯和指示仪表完好、指示准确,所有控制部件完好,绝缘监测装置工作正常。

机器处所、锅炉处所和隔离空舱等的舱底水吸口和舷外排出阀的操作试验机

械处所和锅炉处所,隔离舱等的舱底水吸口和舷外排出阀应进行试验。

机器处所内自动火灾探测和报警效用试验(自动化船级)检查该系统的主电源和应急电源的供电有效性检查手动火警按钮的工作有效性检查火警报警装置的回路故障监测报警;遥控系统在动力故障时转换为就地手动控制试验(自动化船级)确认有效性;控制系统、安全系统和报警系统的供电试验(自动化船级)检查主电源和应急电源供电的有效性。

柴油机滑油状态监控检验的检验要求应结合中间检验进行“柴油机滑油状态监控检验”的确认性检查,并作为中间检验完成的必要条件。

确认性检查要求如下:(1)润滑油分析机构及分析人员的认可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润滑油分析记录及分析结果报告,确认各监控参数值以及趋势分析在正常范围内;(3)查阅自上次确认性检查后的轮机日志、维修保养记录,了解其他性能参数的记录情况,如润滑油温度、压力、排气温度、冷却水(油)温度等。

三、特别检验

轮机的特别检验一般应每5年进行一次,以保持入级证书的有效性。由本社进行的第一次特别检验应在初次入级检验日期后5年内完成,以后的每次特检应从上次特检期满之日起5年内完成。特别检验可在到期之日前开始,并可分多次进行,但特检开始至特检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月。

特检展期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且应事先征得总部同意。

主柴油机(下列部件应打开检查)

气缸盖及其阀件气缸盖,要求除去结碳和清洗冷却通道在水侧的沉积物,清洗后检查所有可能有裂纹的表面,对有怀疑区域进行着色检查,有裂纹的缸盖可以进行修理,但其修理工艺应取得验船师的同意,修理后或必要时,应对冷却空间进行0.7MPa 的水压试验;进排气阀,应检查进排气阀的装配垫表面和阀座,应特别注意阀座有无严重的腐蚀、刻痕、损伤,对于阀杆有怀疑时应进行探伤。阀和阀座可接受焊接修理,但其焊接工艺必须取得验船师同意。缸盖安全阀,应拆下检查,并在车间进行调定。其调定压力,一般为1.4 倍的最大爆发压力。上述修理工艺,应符合制造厂对产品修理、产品性能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可参照我国的CB。

气缸套检查其工作表面,通过几个不同的水平位置测量内径(前后和左右方向 )来检查其磨损,主要检查进排气口处的直径和裂纹,如果其磨损超过极限值(由制造者提供)应换新缸套,亦可在其工作表面重新镀铬,但其修理工艺必须经发动机制造厂认可。当然除了过度磨损外,出现如下情况亦须换新缸套。—缸套上部变形。

—缸套工作表面严重拉伤,有沟槽或裂纹。

—冷却水套漏水。

—严重的腐蚀/穴蚀。

注:缸套的椭圆度应遵从发动机制造厂能接受的极限,一般可接受的椭圆度最大极限0.0015D。

如果对缸套的外部状态(冷却水侧)有疑问,则应拔出缸套检查密封联接处或座处,检查有无裂纹、腐蚀或穴蚀。当缸套被换新产生了特殊问题时,缸套应拔出,仔细检查缸套的所有支承面有无腐蚀或缸盖的不正确把紧的印记。

活塞及活塞杆活塞,验船师检验时应确认活塞有无如下任何损坏缺陷:—活塞头的过热或过烧

—裂纹

—活塞头的腐蚀和烧蚀

活塞环槽应检查校验并与发动机制造者提供的极限值相比较,也应测量活塞环的磨损(间隙和厚度),按要求换新。活塞环槽的焊接或镀铬修复可接受,但其修复工艺必须经发动机制造者认可。活塞承磨环(铜环)有断裂或松动时,只能换新。(通过木锤检查)。必要时活塞应解体,以检查其冷却内腔的积垢、腐蚀。装复后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一般为0.7MPa。

注:筒状活塞的检验必须包括活塞销和曲柄销的轴承间隙,销套的椭圆度和加强筋部位的内部裙(易于产生裂纹)。

检查活塞杆有无裂纹,拉伤或过度磨损,弯曲变形,活塞杆不得有横向裂纹,个别纵向或与轴线夹角小于30°角,深度不超过活塞杆直径1/10,长度不大于100mm的非连续性裂纹允许进行修复,但应保证活塞杆中心线的直线性在允许的公差范围内,如果采用热校正弯曲或裂纹焊补修理,则修后应进行退火处理和探伤检查。检查活塞杆填料箱的填料的磨损,检查格兰,当有怀疑时检查活塞的

循环冷却套管和套管铰接处的密性。

十字头销、轴承、导板十字头销和轴承承受特别重的冲击和应力,且它们之间相对转动是不完善的,在有效的动力冲程作用下,难于形成有效的保护润滑油膜,这轴承应检查有无裂纹和/或白合金的脱落。十字头轴承重新浇铸白合金是可接受的,但其工艺必须取得验船师的认可。十字销可以镀铬修理,其工艺必须得到制造者的认可,进行镀铬前的直径,最后的尺寸,平行度等要检查确认,表面粗糙度亦应检查,均应遵守发动机制造者的说明书规定。检查滑板和导板显示出磨损迹象时,可通过综合性的修理,导板机械加工,滑板重新烧铸白合金,并可用加减垫片的方法,十字头重新找正。

连杆和轴承检查连杆上下连接螺栓有无裂纹、变形、滑丝现象,必要时进行无损探伤,并检查固定导板和滑板的螺栓是否牢固可靠。轴承的检验和修理,参照1.4

曲柄销和轴承及曲拐臂检查有无擦伤、腐蚀,机械损伤,裂纹和磨损等情况

主轴颈和轴瓦检查各轴颈有无擦伤、腐蚀,机械损伤,裂纹和磨损等情况,当曲轴磨损造成轴承间隙变得过大时,各轴颈的磨损会迅速增大,如果在轴颈润滑油孔处或在轴颈过度圆角处有裂纹,这裂纹会随着发动机的运转可能逐步扩展,直至在没有任何预兆下曲轴突然断裂,因此曲轴检验期间,如果认为必要,可要求上述部位无损探伤检查有无裂纹,用桥规测量曲轴的磨损,吊起轴承盖和上部瓦,检查轴颈的技术状况,必要时可要求取出下瓦,测量轴颈的尺寸和椭圆度。有缺陷的曲轴可要求机加工或磨削抛光,允许的椭圆度极限一般由发动机制造者提供。具有专用工具和专业化的公司,允许在现场来操作进行机加工轴颈,初始直径允许减少1.5%,某些发动机制造者规定了不同的最大减少极限,这些都应该被遵守。经受过过热和拉伤的轴颈,其表面应检查有无表面裂纹,表面硬度也应进行检查,并与发动机制造厂的说明书给出资料进行比较。对组合式的曲轴要检查曲柄与轴颈之间有无滑移,如果有滑移,在原有的定位标记上会显示出来,装有平衡重块的曲轴,在检查紧固重块的装置时,要特别仔细小心(螺栓、螺钉等情况)。

注:在曲柄与轴颈被检查出现打滑移动的情况下,可通过液氮注入润滑油孔,并

用顶起收缩安装的方法来消除这问题是可以接受的,但这必须获得总部的指示建议。

检查曲轴的轴线找正,测量曲轴的臂距差,测量时保证曲轴支承在所有主轴承下瓦上是非常重要的。检查结果应符合发动机制造者规定的曲轴找正曲线图。主轴承和曲柄轴承,不管它们是什么形式或什么材料构成,它们都必须有足够的间隙来允许滑油循环流动,来满足冷却和润滑轴承表面,其间隙的大小由发动机制造者在说明书中给出,同时要避免过大的间隙,因为过大的间隙会破坏润滑油油膜和产生“敲击”。轴承应与轴承座应有良好的接触,避免薄壁瓦的变形,并得到良好的热传导。轴承的寿命可能受到下述各种情况的影响。

—防摩擦白合金的粘着力差。

—过大的轴承间隙造成的敲击。

—轴瓦或轴承座安装质量差。

—轴线找正不好,发动机内部平衡不好或振动。

—润滑油质量差(受到污染)。

为找出轴承损坏原因,要求取出主轴承下瓦检查是非常重要的。巴比德白合金与轴瓦金属应紧密粘合,因为松驰的白合金不能承受长期的敲击或防止裂纹,轴瓦的锌和白合金涂层的结合必须做到紧密不存在分离。任何点的分离都是产生裂纹的开始点,并甚至产生表面的断裂。而轴承可能存在的分离松动点用眼睛往往不易看见,常用锤击听音或用偏振光照射的方法来检查。轴承的过大间隙,在润滑系统中保持足够油压下,常常难于在一开始就被注意到,而过大的间隙最终导至白合金的敲击破坏和/或快速磨损。此外轴瓦安装质量差(不正确、变形),在工作循环期间,造成轴承白合金的挠曲,造成或多或少的加速其产生裂纹,因为即使是最好刚性的轴瓦也不能由它本身来经受住重的交变力作用。造成的挠曲,因此要求轴瓦必须沿着瓦背的整个周向介面都支承在瓦座上。一般轴承的所有紧固螺栓和装配螺纹在使用中都承受周期性应力,在张应力或疲劳的作用下,它们可能松动,被拉伸或断裂。当螺帽拉紧安装不好时,振动总是促使螺栓,螺柱松动。螺母、螺栓的螺纹之间的间隙过大也会造成松动。或由于重新组装时的超负荷和在工作期间意外情况造成不正常的应力从而造成螺栓、螺丝的拉长。一般紧固螺栓的负荷的50~60%以上是由1~3 道螺纹来承受的,故一般疲劳损坏发

生在第一道螺纹上,如是双头螺柱,也常常在螺帽的第一螺纹上发现裂纹,而较少可能裂纹开始发生在螺孔内的第一条螺纹上,除疲痨损坏外,偶尔也看到由于剪力造成的螺栓损坏,并发生在有相对活动自由的装配连接面上。

曲拐箱及其安全装置曲拐箱可能在某些点会产生裂纹(如曲柄箱壁等处),如果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用渗透或其它无损探伤法进行检查。若发现有裂纹,可在裂纹两端钻止裂孔,防止裂纹扩大,裂纹的修理应根据其影响的区域和结构以及受力情况可采用冷嵌、焊接,螺栓打复板等方法,但其修理工艺应经验船师同意。检查曲柄箱防爆门弹簧有无断裂,作用是否活络有效,必要时可校核防爆门的开启压力(或总力)。

扫气箱及其安全装置打开检查扫气箱是否有腐蚀和泄漏,安全装置作用是否活络有效。

主机曲轴臂距差检查主机曲轴臂距差,应满足主机制造厂的要求。

凸轮轴及其驱动机构凸轮轴、传动链条的检查,应检查凸轮轴,凸轮工作表面有无裂纹、剥蚀、擦伤和过度磨损,凸轮与凸轮轴的紧固是否可靠,检查传动链的链节和滚子有无裂纹、剥蚀及其磨损情况,必要时可对传动链条进行探伤和校正链条的预紧度。

增压器检查燃气侧的透平和压气机的叶轮是否有阻塞和腐蚀。检查透平壳体的腐蚀情况。检查透平和压气机部件的径向间隙,滑油泵的组装件等。如果转子经修理则应做动平衡试验,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转速n≤20000rpm 时,叶轮偏心距e≯0.002mm;当转速n>20000rpm 时,叶轮偏心距e≯0.001mm。

应急(辅助)鼓风机打开检查叶轮、轴承等部件是否正常装复后进行效用试验

空冷器拆开检查内部的管子是否有损坏,必要时可泵压检查

高压油泵燃油喷射泵(高压油泵)一般由专门的车间来维修,检验时要检查阀、凸轮、推杆、柱塞和套筒,及阀的密性试验等。

主机底座和机架发动机机座、机架可能在某些点产生裂纹(如构成轴承座的机座横梁等处),如果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用渗透或其它无损探伤法进行检查。若发现有裂纹,可在裂纹两端钻止裂孔,防止裂纹扩大,裂纹的修理应根据其影响

的区域和结构以受力情况可采用冷嵌、焊接,螺栓打复板等方法,但其修理工艺应经验船师同意。铸铁机座在轴承发生过过热以后,必须特别注意检查轴承座有无存在任何变形,为了保证对中和轴承座的直径尺寸,必要时应进行必要的机加工。

主机贯穿螺栓主机贯穿螺栓在使用中都承受周期性应力,在张应力或疲劳的作用下,它们可能松动,被拉伸或断裂。通常,疲劳损坏大都发生在螺柱的第一道螺纹上,也常常在螺帽的第一螺纹上发现裂纹。除疲痨损坏外,偶尔也看到由于剪力造成的螺栓损坏,并发生在有相对活动自由的装配连接面上。

主机底脚螺栓检查是否有腐蚀,必要时可进行探伤所有的主机底脚螺栓应按规定的扭力紧固

止推块和垫片检查是否有损坏抽查其接触情况

推力轴及其轴承应拆卸推力轴承推力块,检查推力轴承块、推力盘,检查推力块白合金有无裂纹、松脱、过度磨损。推力块接触面积一般不少于总面积的75%,且分布均匀。并测量推力轴承的轴向间隙,它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中间轴及其轴承应打开中间轴承盖,检查中间轴轴颈、轴承,如果轴系中心线和各轴承磨耗正常,下瓦可不必拆开。

减速齿轮箱齿轮箱的检查部件,主要包括:

检查齿轮箱体的各元部件的完好性,一般它是用铸件或焊接的钢构件与螺栓装配而成。

检查齿轮箱座和地脚螺栓的完好性。

检查连接轴或把高速的小齿轮轴连接到透平轴的半柔性连轴节。

检查各个齿轮的齿的情况,它们是减速齿轮箱检验中的最敏感的元部件。

一般通过检查门进行检验,但若对减速齿轮的技术状态有怀疑时,则必须要求打开检验。在检验记录中要详细叙述齿轮上各种不正常的状况,并与以前的检验记录进行比较,以判断各种不正常状况有无进一步的发展。

发电原动机参照同类型主机检验中的有关要求进行拆验。进行效用试验,检查在各种实际工况下原动机的运转情况。负荷试验和调速性能试验,结合电气设备要求一并进行。同时要检查试验超速和滑油失压等其它一些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货油泵透平了解使用情况透平装置打开前要测量、记录轴承的径向和轴向的间隙。拆开检查,应重点注意:

叶片有无裂纹、变形、机械损伤,有无松动,末叶片和锁块,拉筋、围带和叶片的紧固是否可靠,松动和有缺陷的叶片应予修理或换新。检查叶轮或转鼓、轴、叶片等有无腐蚀、裂纹、变形、损伤,叶轮或转鼓的轴,必要时检查中心线,因消除缺陷轴进行光车时,光车量累计超过公称尺寸的2%时,应进行强度和临界转速的计算,轴的工作轴颈的磨损一般其不柱度不超过0.06mm,椭圆度及跳动量不超过0.040 mm。当转子的叶片有更换,轴颈经磨光、拉筋、围带经修理后或验船师认为必要时,转子应进行动平衡试验,其不平衡值不应超过图纸技术条件的规定。

应急消防泵原动机若使用柴油机,拆检要求及装复后的试验要求与同类型主机相同若使用电动机,拆检要求及装复后的试验要求与同类型电动机相同应急发电原动机,了解使用情况,柴油机的拆检要求及装复后的试验要求与同类型主机相同。

主空压机打开检查活塞和阀,阀和阀座上的缺陷(凹坑、损伤缝隙、损坏等)导致多级压缩机上的“级间内漏”。同时应注意压缩机的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分离油水干燥装置和有关仪表,安全保护设施(各级安全阀)等。

主机起动空气管拆卸做内部检查,要查明有无裂纹和普遍的或大面积的腐蚀、必要时可进行测厚,其值不应小于本社建造规范规定的计算值。经修理后应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

主空气瓶及安全装置(安全阀、易熔塞)空气瓶应进行内部检验和安全阀校验。内部清洁后的内部检验要查明有无裂纹和普遍的或大面积的腐蚀、必要时可进行测厚,其值不应小于本社建造规范规定的计算值。腐蚀超过原壁厚10%时,应进行强度校核。如果小空气瓶不能进行内部检查或大空气瓶内部检验发现有较严重的普遍腐蚀或发现其一般状况不令人满意时,以及经过大修时,验船师可要求作液压试验,其试验压力(压力保持5 分钟)如下:

空气瓶年龄:0—10 年1.5P(P≤4.0MPa)

1.4P+0.4(P>4.0MPa)

空气瓶年龄:10 年以上者 1.25P(P≤4.0MPa)

1.2P(P>4.0MPa)

P——空气瓶的工作压力

如果空气瓶的年龄不知道,试验压力按10 年以上年龄要求进行液压试验。

空气瓶安全阀的校验要求:开启压力不应超过1.1倍工作压力,关闭压力一般不低于85%的工作压力。设置易熔塞而无安全阀的空气瓶,在进行内部检验时,应检查易熔塞的技术状况,如有怀疑时,可复核其熔化温度,并换易熔塞。对设置易熔塞的空气瓶,应对其进气高压空气管路上的安全阀和其所用的空压机高压缸出口安全阀进行校核,使其开启压力不超过1.1倍空气瓶的工作压力。

辅空气瓶及安全装置(安全阀、易熔塞)同主空气瓶

应急空气瓶及安全装置(安全阀、易熔塞)同主空气瓶

泵浦拆检并做效用试验。

热交换器拆开检查内部的管子是否有损坏,必要时可泵压检查。

独立油柜及安全装置:指不与船体结构组成一体的燃油柜及其阀件(速闭阀)等附件,外部检查打开清洁并检查其内部情况试验阀件,包括速闭阀。

8 试验

主机操纵性试验在各操纵位置进行试验,检查控制指令的正确性;主机安全系统进行模拟试验;主机报警系统进行模拟试验;发电柴油机进行负荷试验;安全保护装置等项目的试验;调速特性试验,分级加载负荷应满足规范第三篇第九章9.7.3 的相关要求;锚机检查液压系统安全阀等的设置正确性运转试验抛锚试验;舱底系统舱底泵运转试验,机舱舱底系统抽吸试验,机舱应急吸口抽吸试验,全船舱底系统抽吸试验,进行上述试验时,应注意到环境保护的要求,不能将含油污水排入江河或海洋中。因此,上述试验可以使用清水进行。比如,在吸口处放置一个大的帆布袋,在袋中注入清水,或者在干净的污水井中注入清水,进行上述试验;压载系统对压载系统的连接和盲断设施进行进行检查,检查连接用的法兰、螺栓、垫片、膨胀接头等,应没有过渡腐蚀、没有损坏,对于盲断设施还应检查其完好性及可用性;压载泵运行试验和压载驳运试验。

电气设备

主电源

主配电板对其控制装置进行功能检查;对配电板仪表进行校差;对各发电机的

主开关过电流保护进行校核;进行发电机的逆功率、欠电压保护的试验;对自动卸载(优先脱扣)装置进行效用试验;对配电板内外部的清洁程度进行检查;对主配电板汇流排的连接器件进行效用检查;检查绝缘监测报警系统。

发电机负荷试验发电机或变换装置应能够稳定运行,不应产生异常的噪音、震动和过热现象;滑环的工作情况,在最大试验负荷状态下运转时滑环应不出现有害的火花;电压、电流、频率和功率等指示应是正常;试验后测量热态绝缘电阻;发电机组应在工作条件下进行效用试验,必要时可进行全负荷试验。

发电机并联运行试验对原设计不需并联运行的机组仅作负荷转移试验,检查其可靠性;对需并联运行的机组,在最大试验负荷内变化负载,应能稳定运行,并且功率分配误差符合本社规范的规定。

分级卸载试验对于1998 年7 月1 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主电源应设有卸载装置,检查一级卸载和二级卸载的有效性。

主空气开关整定对主开关保护装置(过电流、逆功率/逆电流、欠电压的整定值进行校核)

应急电源

应急配电板对其控制装置进行功能检查;对仪表进行校差;对主开关的过电流保护进行校核;欠电压保护试验;对内外部的清洁程度进行检查;试验自动合闸/分闸动作;检查绝缘监测报警系统。

分配电板检查保护装置,外观检视正常,无明显损坏。

航行灯检查航行灯故障报警情况;检查航行指示灯情况;检查主电源和应急电源的转换;检查航行灯出现故障时,驾驶室应有声光报警。对拆下进行保养维修或更换的航行灯,在安装复位后应对其位置角度进行检查,确保航行灯安装正确,符合国际避碰规则的要求.

绝缘电阻核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测量记录,或进行实际状况下的测量,确认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良好。

轮机自动化(试验结果)

AUTO-O

主控制系统和驾驶台控制系统检查在驾驶室控制和集控室控制时,对主机控制的情况;检查当自动控制系统和遥控系统故障时,报警功能的有效性,传令钟等的

控制有效性。

安全系统检查自动停车、降速功能;检查应急停车功能;检查越控功能。

电站、锅炉和重要辅机的自动控制

验证发电机自动起动;验证备用发电机自动起动,自动同步合闸、并连接到主配电板,自动调频、调载的技术情况(发电机需并联运行的情况);验证备用发电机自动起动并自动连接到主配电板(发电机仅单机运行的情况);验证自动卸载;验证发电机的自动切断和解列功能。

锅炉

对自动锅炉进行外部检验;对其安全装置进行效用或模拟试验。

重要辅助机械自动控制系统检查泵的切换、程序自动启动;检查空压机的自动起动/停止功能。

报警系统对全船报警点,特别是主机、电站、锅炉等设备的重要报警点,尽最大可能进行模拟或效用试验,并校核其报警参数值。

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对机舱的火警探测器(感烟/感温)进行抽查。

MCC

控制系统检查机舱集控室对主机控制情况.检查当机电设备自动控制和遥控故障时,报警功能的有效性。

安全系统检查自动停车;检查应急停车功能;检查越控功能(如果设有)。

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对机舱的火警探测器(感烟/感温)进行抽查。

BRC

驾驶室控制检查驾驶室控制系统在发生故障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安全系统检查主机的越控功能(如果设有)。检查应急停车功能。

电力推进装置及其控制系统对推进电动机、发电机、电缆及所有附属设备、控制设备进行检验,并测量绝缘电阻。

注:如对上述未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了检验,验船师应在检验报告FormRA 作相应的记载。

柴油机滑油状态监控检验的特别检验要求

应按照《柴油机滑油状态监控指南》第二章2.2.3 条的要求,结合特别检验进行“柴油机滑油状态监控检验”的总体检查(定期检查),并作为特别检验完成的必

钢丝绳和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钢丝绳和连接装置检查试 验制度正式版

钢丝绳和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新绳到货后,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和试验,合格后妥善保管。进货试验的均为Φ18以上的提升钢丝绳。 2、保管超过一年的提升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新钢丝绳悬挂前试验(包括验收试验)和使用中定期试验的结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新绳悬挂前,每根钢丝必须做拉断、弯曲和扭转试验,这三项指标按公称

直径计算,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和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能用做升降人员,达到10%时,不能用做升降物料。 (2) 使用中钢丝绳的定期试验,只作每根钢丝绳的拉断和弯曲试验,这二项指标按公称直径计算,当不合格钢丝的断面和新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必须更换。 (3) 钢丝的韧性:专为升降人员用的以及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不得低于特号钢丝的韧性标准。专为升降物料和平衡用的,不得低于I号钢丝的韧性标准。作重复试验时,专为升降人员用的以及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应符合I号韧性标准。专为升降物料用的,应符合Ⅱ号韧性标准。

钣金检验通用标准

封面页文件编号: WI-BJ-023 文件名称:钣金件通用检验标准 修订号: 1.0 (包括封面,共 16 页)

1.0目的 为保证我司钣金件产品的质量,又减少图纸对通用要求的描述,特制订本通用检验标准。 2.0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标准以及非标准的钣金产品,本标准侧重范围,规定了钣金件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工序的检验标准,主要从外观、尺寸控制、力度、组装要求作出规定;对钣金件产品的功能、结构特别性能不作规定,我司主要产品要求须参照相关检验标准,特别产品之特殊要求需另外说明。 3.0职责 3.1工程部 3.1.1设计时应支持本标准,对特别要求应特别说明。 3.1.2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3.2销售部 3.2.1客户特别要求的收集 3.2.2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3.3生产部 按本标准做货及自检。 3.4品管部 按本标准检验。 4.0作业内容 4.1剪床开料 4.1.1外观保证 4.1.1.1剪床开料必须用经IQC检验合格之板材,大料平直度、外表面状态必 须符合IQC检验标准。 4.1.1.2未经确认不得采用已生锈之SECC和SPCC板料,以及表面严重划伤之 SUS板料。 4.1.1.3对胶沙不锈钢应注意开料之纹向要求,不可在不确定情况下作出纹向 任意开料,并严格保护表面,以避免刮伤。 4.1.1.4剪床开料之批锋应小于料厚之3%,手摸应无明显刮手现象。 4.1.2尺寸控制

4.1.2.1为保证钣金成形尺寸,减少过程累积误差对工件尺寸的影响,剪床开 料尺寸允差按下表检验: 4.1.2.2对一开几过多的开料件,如单一方向开料数量超过六件(一般应为偶 数),应先将料对开,然后再开成单件,以减少误差累积。 4.1.2.3对长度超过1500-2500之开料切边直线度应小于0.3mm/m,宽度大小端 误差小于0.5mm。 4.1.2.4开料件之长短边90。角度允差±3′。 4.2 CNC冲孔 4.2.1外观保证 4.2.1.1 CNC冲孔应先检查板材是否有划伤,对经剪床放行而有少许划伤之板 料,冲孔时应将划伤面尽量放于批锋面,以减少对外观的影响。 4.2.1.2 CNC冲孔应留意批锋在工件成形后的位置影响,应尽量保证批锋在工 件成形后的内面方向:(对重要表面,工程绘图应将外表面放在正视方 向,以方便编程)对重要表面又分左右之工件,CNC冲孔需在冲孔时分 左右(即正反),以保证成形后批锋都朝内面。 4.2.1.3对胶沙不锈钢,CNC冲孔应保证批锋位于胶沙之反面。(工程绘图,应 留意将外表面放在胶沙面且于图之正视方向,并作出相应之标注,如在 打弯图上标明胶沙面位置)。 4.2.1.4冲孔应保证最小的模具接合缝以及批锋高度,直边接合缝不可出现大 于0.1~0.15之阶梯现象。孔边批锋高度一般应小于料厚的3%,最大不 可超过0.1mm(对T≦3mm厚板材言) 4.2.1.5为保证折弯后钣金件的拼角外观以及折弯尺寸,CNC冲应留意工艺孔不 可漏冲。一般T=0.8或1.0板,工艺孔取Φ2.0;T=1.0/1.5/2.0板,工艺孔取Φ2.6;T=3.0板,工艺孔取Φ3.2。 4.2.2尺寸保证 4.2.2.1孔距

钢丝绳的使用和报废标准完整版

钢丝绳的使用和报废标 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钢丝绳的使用和报废标准 1. 钢丝绳由于在尖锐的突起上承载运行而导致机械损伤。 2. 由于支撑结构的摩擦导致局部磨损。钢丝绳在天轮与卷筒之间震动。 3. 狭窄的磨损会导致疲劳断裂,钢丝绳在过大绳槽中工作或者在过小的支撑槽沙锅工作都会导致此问题。 4. 钢丝绳严重磨损,纤维主芯凸出。应停止使用,更换新钢丝绳 5. 同向捻制的钢丝绳的严重磨损,由于多层缠绕的钢丝绳相交点间摩擦引起。 6. 钢丝绳浸泡于化学处理过的水中所引起的严重腐蚀,钢丝绳会损坏,所以钢丝绳应注意放在防潮干燥处储藏。 7. 外表几乎没有损坏迹象,但内部锈蚀,股间空隙的完全消失表面内部损坏。 8. 钢丝绳弯曲疲劳引起的典型断丝。此类发生在点接触钢丝绳类型中居多,所以建议推荐使用线接触钢丝绳。 9. 在股或绳芯之间的饿断丝,由于缺乏绳芯支撑引起,与股"顶部"断丝明显不同。 10. 高应力作用下出现的(独立结构钢丝绳主芯)断开,注意外层股钢丝的交咬。 11. 股芯突出,由于突加负载引起的扭曲不平衡造成的,钢丝绳应该换更大规格钢丝绳使用。 12. 在以前打结的部位出现的局部磨损和变形的典型情况。 13. 多股钢丝绳出现"鸟笼"状,由于扭曲不平衡造成,典型情况可见于多绳起重机的锚定端。 14. 由于突加负载引起的(独立结构钢丝绳主芯)凸出。 15. 明显磨损及严重的内部锈蚀。在此例中,高拉力,磨擦和腐蚀性环境并存。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报废规定: 钢丝绳是否报废,主要依据钢绳断丝程度和一些其它条件: 1.起重机械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钢丝绳总丝数的10%。 如绳6×19=114丝,当断丝数达12丝时即应报废更新,如绳 6 × 37=222丝,当断丝数达22丝时即应报废更新。对于由粗细丝组成的钢丝绳,断丝数的计算是细丝一根算一根,粗丝一根算1.7根。 2.钢丝径向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则应报废,当不到40%时,可按规定折减断丝数报废。 3.起重机械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用钢丝绳报废标准的一半数 4.对于符合 ISO2408 (一般用途钢丝绳特性》标准所规定的结构钢丝绳,报废的断丝数应按GB5972—86中规定数执行。 5.整条绳股断裂应报废。 6.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

钢丝绳检查检验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钢丝绳检查检验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钢丝绳检查检验制度 1、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保存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原始资料。 2、本绞车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绞车,使用前必须对钢丝绳做鉴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7,否则不得使用。 3、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 4、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段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为5%时,必须立即更换。 5、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10%时,必须立即更换。 6、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7、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检查出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8、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9、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反圈,不松动。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分矿领导汇报,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10、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每周涂油保养1次。 11、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主管领导不定期 第 2 页共 4 页

检查。 第 3 页共 4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4 页共4 页

钢丝绳检查制度

提升钢丝绳检查制度 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转,确保提升机钢丝绳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平衡钢丝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对钢丝绳检查记录机电区长和机电科长每旬审查签字一次,机电科组织每月分析总结一次,并有分析总结资料。 一、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2、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3、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 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三、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 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 3、专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四、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和兼作运人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 3、罐道钢丝绳为15%。 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专为运物料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 五、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罐道钢丝绳为15%。 3、使用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时,必须更换。 六、其它

钢丝绳报废标准规范

钢丝绳报废标准 摘自《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6) 2.5 报废标准 2.5.1 断丝的性质和数量 起重机械的总体设计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长的寿命。 对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主要发生在外表。而对于多层绳股的钢丝绳(典型的多股结构)就不同,这种钢丝绳断丝大多数发生在内部,因而是“不可见的”断裂。 下表考虑了这些因素,因此,当与2.5.2~2.5.11款中的因素结合起来考虑时,它适用于各种结构的钢丝绳。 2.5.2 绳端断丝 当绳端或其附近出现断丝时,即使数量很少也表明该部位应力很高,可能是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的,应查明损坏原因。如果绳长允许,应将断丝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装。2.5.3 断丝的局部聚集 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如这种断丝聚集在小于6d的绳长范围内,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绳股里,那么,即使断丝数比表列的数值少,钢丝绳也应予报废。 2.5.4 断丝的增加率 在某些使用场合,疲劳是引起钢丝绳损坏的主要原因,断丝

则是在使用一个时期以后才开始出现,但断丝数逐渐增加,其时间间隔越来越短。在此情况下,为了判定断丝的增加率,应仔细检验并记录断丝增加情况。判明这个“规律”可用来确定钢丝绳未来报废的日期。 2.5.5 绳股断裂 如果出现整根绳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报废。 2.5.6 由于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 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 微小的损坏,特别是当所有各绳股中应力处于良好平衡时,用通常的检验方法可能是不明显的。然而这种情况会引起钢丝绳的强度大大降低。所以,有任何内部细微损坏的迹象时,均应对钢丝绳内部进行检验予以查明。一经证实损坏,则该钢丝绳就应报废。 2.5.7 弹性减小 在某些情况下(通常与工作环境有关),钢丝绳的弹性会显著减小,若继续使用则是不安全的。 钢丝绳的弹性减小是较难发觉的,如检验人员有任何怀疑,则应征询钢丝绳专家的意见。然而,弹性减小通常伴随下述现象: a.绳径减小; b.钢丝绳捻距伸长;

钢丝绳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钢丝绳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一、钢绳工应由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二、钢丝绳在使用前应由钢绳工对其直径、结构、捻向、麻芯和捻制质量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1.钢丝绳中出现断丝、交错或折弯等不良现象。 2.钢绳出现绳股捻制不均匀、塌股或凸起现象。 3.钢绳表面有压扁、损伤或锈蚀现象。 4.麻芯干燥、腐朽现象。 5.钢绳的实际直径和公称直径不符。 三、提升用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力学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中的钢绳若发生咬绳,跑花绳等不良现象,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加以消除。 五、钢绳固定在绞车滚筒上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必须有专用合格的卡绳装置,严格系在滚筒轴上。2.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3.滚筒上应经常缠留三圈以上钢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留有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 六、在使用绳卡时,必须按钢丝绳直径正确选择绳卡的型号和使用数目,被卡绳头的长度不小于钢绳直径的15倍,但最短不少于300mm。 七、每天必须对使用中的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当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换绳: 1.一个捻距内断丝面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升降

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专为升降物料用绳为10%。 2.以钢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少量达到10%时。 3.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①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②断丝超过上述规定。 ③直径减少量超过上述规定。 ④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长度伸长0.5%以上。 4.断绳数突然增强或伸长突然加快。 5.钢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绞,或外层钢线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 八、钢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九、使用中的提升钢丝绳,应根据情况,至少每月润滑1次。 十、严禁用铁质大锤的棱角或其它工具的棱角直接敲击钢丝绳表面,严禁钢丝绳表面直接与轨道,轨枕直接接触产生摩擦,严禁钢绳表面直接与带电导体接触。 十一、刹绳操作时,先要在刹绳处用铁丝扎牢固后,在进行刹绳,并且在打锤前,应首先检查锤头是否松动,打锤时,锤头前后不准站人,钢绳头要压牢,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防止锤头脱落,绳头飞伤伤人。

钢丝绳检查工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钢丝绳检查工技术操作规 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钢丝绳检查工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般规定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对竖井、斜井、上山、下山及 凿井时,使用的提升钢丝绳、平衡尾绳、井筒罐道绳、防 撞绳、罐笼防坠器制动绳、缓冲绳等的检查作业。 第2条:钢丝绳检查工应由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对 钢丝绳的用关规定,并经技术培训合格者担任。 第3条: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分工, 实行专人专绳检查制度。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第4条:了解并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 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 第5条:应对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检验仪器进行认

真检查和调整。 第6条:在检查之前应对绳上作好检查起始的标志和检查长度的计算标志,在同一根绳上每次检查的起始标志应一致。 第7条:检查工作开始前要与提升机司机、监护人员及信号工共同确定检查联系信号。检查期间不得同时进行井筒和提升机的其他作业。 检查作业 第8条:对使用中钢丝绳的日常检查应采用不大于0.3m/s的验绳速度,用肉眼观察和手捋摸的方式进行。 第9条:验绳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丝,应用裸手直接触摸钢丝绳,前边的手作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断丝,以免伤手,后面的手抚摩可能发生的断丝和绳股凸凹等变形情况。 第10条:验绳时,应由2人同时进行,1人在井口,

GBT5972-200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5972-2006/ISO4309:1990 1 范围 a)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检验和报废的一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下列起重机: b)钢索及门式缆索起重机 c)悬臂起重机 d)甲板式起重机 e)桅杆及牵索式桅杆式起重机 f)斜撑桅杆式起重机 g)浮式起重机 h)桥式起重机 i)门式或半门式起重机 j)门座或半门座起重机 k)铁路起重机 l)塔式起重机 这些起重机可用吊钩、抓斗、电磁盘、料桶、铲斗、集装箱专用吊具、堆垛叉等作业,并可以手动、机动、电动或液压操纵。 本标准也适用于钢丝绳电动葫芦。 本标准所涉及的起重机词汇可参照ISO 4306-1; 本标准所涉及到的机构分级可参照ISO 4301-1。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钢丝绳芯 支撑钢丝绳外部绳股的部分。在6股钢丝绳和8股钢丝绳的结构中绳芯库用一根天然或人造纤维绳、一根钢丝绳股或若干根钢丝绳股(呈螺旋形拧成单根较细的钢丝绳)制成。 2.2 卷筒上换层部分钢丝绳 由于卷筒槽型或底层钢丝绳外型的作用,钢丝绳由一圈绕到另一圈而改变其正常轨迹的绳段。 2.3 钢丝绳的检验记录 由起重设备用户作的记录,附录B给出了典型示例。 2.4 间隙 存在于绳股中的各钢丝绳之间或钢丝绳中同层的各绳股之间的间隙。 2.5 接触点 各绳股之间的接触部分,接触部位的钢丝绳可能因无绳股间隙而出现断裂。 2.6

卷筒上的钢丝绳多层缠绕 钢丝绳在卷筒上连续缠绕形成了多个层面(此多层缠绕为螺旋型或平行型,后者指钢丝绳由一层绕至另一层的缠绕型式与卷筒上钢丝绳在固定处的缠绕型式一致)。 2.7 同向捻 钢丝绳中绳股的捻向与外层钢丝的捻向相同。 2.8 捻距 由各股形成的螺距。 2.9 多层股绳 由若干层绳股缠绕形成的钢丝绳,如果一层或多层绳股缠绕方向与外部绳股的方向相反,则可减小钢丝绳的旋转特性;如果所有绳股缠绕方向相同,则无此优点。 2.10 交互捻 钢丝绳中绳股的捻向与其外层钢丝的捻向相反。 2.11 卷盘 用于运输包装时,缠绕钢丝绳的可转到件,可为木制或钢结构,根据缠绕钢丝绳的质量而定。 2.12 钢丝绳的实际直径 钢丝绳的外接圆直径。 2.13 钢丝绳的公称直径 钢丝绳直径的标称值,单位:毫米。 2.14 抗扭钢丝绳 呈螺旋形缠绕的、外层有8根以上(包括8根)绳股、且外层绳股绳股与内层绳股的缠绕方向相反的钢丝绳。 3 钢丝绳 3.1 安装前的状况 用户应保证钢丝绳状况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新更换的钢丝绳一般应与原安装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如采用不同类型的钢丝绳,用户应保证新钢丝绳不低于原选钢丝绳的性能,并与卷筒和滑轮上的槽形相适应。 当起重机上的钢丝绳系由较长的绳上切下时,为防止其松散,应对切断处进行处理。 在重新安装钢丝绳装置之前,应检查卷筒和滑轮上的所有绳槽,确保其完全适合更换的钢丝绳。 3.2 安装 当从卷轴或钢丝绳卷上抽出钢丝绳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 如果当钢丝绳空载时与机械的某个部位发生摩擦,则应将能接触到的部位加以适当防护。 在钢丝绳投入使用之前,用户应确保与钢丝绳工作有关的各种装置已安装就绪并运转正常。

钢丝绳使用 检查制度

高县腾龙磨盘田煤矿 钢丝绳使用、管理、检查制度 编制:机电运输科 2015年

钢丝绳使用、管理、检查制度钢丝绳是矿井提升系统中的关键部件,它既关系到矿井的正常生产,又直接影响着职工的生命安全,因此,对钢丝绳的使用、管理和检查特作如下规定。 一、钢丝绳的管理与使用控制 1、绞车提升钢丝绳,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确的计算和选型,安全必须符合要求。 2、必须设专职(兼职)钢丝绳检查人员专门负责,钢丝绳检查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机电矿长和机电班长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具体负责,责任必须明确到人。 3、认真做好钢丝绳的试验工作,新绳使用前必须进行抗拉力试验及出厂资料必须存档。 4、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慢速详细检查,平衡绳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应利用深度指示器(或显示器)确定断丝和其他损伤部位,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严重的地方应停机详细检查,并将损坏情况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内。 二、钢丝绳检查制度 1、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到指定试验站试验) 2、绞车提升钢丝必须每天检查1次,检查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 3、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

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为10% 4、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10%时,必须更换。 5、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锈蚀严重,不论断丝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6、纲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继丝及直径减小超过《规程》的规定,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以上时,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纲丝绳。 7、钢丝绳如果遭受忽然停车等猛烈摇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损坏严重时,必须立即更换。 8、对钢丝绳必须做到定期涂油(无油绳例外)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以减少钢丝绳的磨损,保护钢丝绳不受锈蚀,阻止湿气和水分浸入绳内。 9、应及时做好钢丝绳的张力测定工作,及时调整钢丝绳张力。 10、小绞车及其它设备使用的钢丝绳,使用单位也必须设有兼职人员进行检查,有领导分管按规定,按标准进行维护、检修、更换。 11、绞车司机对绞车的工作闸、保险闸、钢丝绳、绳轮、滚筒、轴承、大轴及螺丝每班进行一次检查,司机要持证上岗。

钣金件检验的基本要求

钣金件检验的基本要求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钣金件检验的基本要求 1 范围及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种类型的钣金件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本标准不适用有特殊要求的钣金件的验收。 规范钣金件(电器箱、柜)尺寸、外观、性能等检验标准,为来料检测提供依 据,确保物料满足生产实际需要。防止不合格品流入生产、客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冲压件尺寸公差 GB/T 13914-2002 冲压件角度公差 GB/T 13915-2002 冲压件未注明公差 GB/T 15055-2007 焊接质量要求 GB/T 12467-2009 漆膜划格测试 GB/T 9286-1998 人造腐蚀试验 GB/T 10125-2012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6739-2006 3 要求 钣金件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程图样和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4 内容 尺寸检验标准 尺寸按最新版图纸要求及加工公差执行检验,特殊情况以实际装配样品为准并和研发部技术工程师共同确认。 未注明公差要求的钣金件尺寸偏差优先选用 GB/T 13914 中规定公差数值;角度尺寸公差和线性尺寸未注公差,分别优先选择 GB/T 13915 、GB/T 15055 规定值。

用计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精度要求的游标卡尺、卷尺、钢尺、角度尺(精密件可配以千分表、千分尺等)进行检验。 外观检验标准 钣金件的外观检验应在自然光线良好(8:00 ~ 16:00)的环境或等效的照明条件下进行检验, 产品检验通常在40W白色灯光下,并且距离300~400mm,旋转角度进行检查,每一面目视时间不超过10S A 级面(关键区域),此区域非常重要,通常是指产品的正面、顶面,客户容易看到的区域。 B 级面(重要区域),此区域通常是指产品的后盖面、侧面,客户可以看到,但不会非常关注。 C 级面(非重要区域),此区域通常是指产品的底面或安装在整机内隐蔽面,客户不能充分看到或不能看到。

钢丝绳检查检验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钢丝绳检查检验制度(新版)

钢丝绳检查检验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保存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原始资料。 2、本绞车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绞车,使用前必须对钢丝绳做鉴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7,否则不得使用。 3、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 4、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段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为5%时,必须立即更换。 5、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10%时,必须立即更换。 6、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钣金件检验规程

1.目的: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同时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1-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极限与配合第1部分:公差、偏差、和配合的基础 GB/T1800.2 -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极限与配合第2部分: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 4.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2.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冲裁检验标准 5.1.1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5.1.2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0。 5.1.3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5.1.4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5.1.5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mm。 5.1.6平面度公差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未注平面度公差要求 5.2 折弯检验标准 5.2.1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 5.2.2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有特殊表面要求和镜面除外) 5.2.3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表二》及《表三》。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钢丝绳的检验与维护(最新版)

钢丝绳的检验与维护(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41

钢丝绳的检验与维护(最新版) 1.钢丝绳检验的意义 按规定钢丝绳在使用前之所以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扭转试验,是为了检验新绳的物理、机械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根据试验结果可以算出安全系数,看其是否能达到规定的安全系数,使用中的钢丝绳,将主要受拉力、弯曲力、扭转力的作用,特别是前两项力的作用,此二项指标对判断钢丝绳是否满足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2.提升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应遵守的规定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一次。 (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

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 摩擦轮式绞车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制。 3.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及规定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等于实测的合格钢丝绳拉断力的总和与其所承受的最大静拉力(包括绳端载荷和钢丝绳自重所引起的静拉力)之比。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是衡量提升钢丝绳安全性能和安全状况的重要安全技术指标。为确保钢丝绳的安全使用,在选择和使用钢丝绳时,必须保证其安全系数不小于《规程》规定的最低值。 使用中的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更换: (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安全系数小于7。 (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安全系数小于7;升降物料安全系数小于6。 (3)专为升降物料和悬挂吊盘用的安全系数小于5。 4.钢丝绳的换绳标准

煤矿钢丝绳检查工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钢丝绳检查工操作规 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620-11 煤矿钢丝绳检查工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2本适用于对竖井、暗立井、斜井、上井、下山及凿井时使用的提升钢丝绳、平衡尾绳、井筒罐道绳、防撞绳、罐笼防坠器制动绳、缓冲绳等钢丝绳检查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3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了解并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能独立工作。 第4条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5条上班前不准喝酒,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分工,对主要提升和运输设备的钢丝绳应由专人负责检查。 第7条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器)和兼作运人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 3、罐道钢丝绳为15%。 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专为运物料的钢丝;牵引带式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 第8条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罐道钢丝绳为15%。 3、使用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时。

手拉葫芦、专用钢丝绳检查试验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手拉葫芦、专用钢丝绳检查试验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手拉葫芦、专用钢丝绳检查试验制度 (1)插接扣可靠,无松动现象。 (2)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扭结、无灼伤或明显的散股,无严重磨损、锈蚀,无断股。 (3)钢丝绳断裂根数在规程规定限度以内。 2.钢丝绳试验: 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 3.手拉葫芦检查: (1)链节无严重腐蚀,无打滑现象。 (2)齿轮完整,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撑牙灵活能起煞车作用。 (4)撑牙平面垫片有足够厚度,加荷重不会拉滑。 (5)吊钩无裂纹变形,防脱钩装置完好。 (6)润滑油充分。 4.手拉葫芦试验: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效果应良好,且无拉伸现象。 (2)一般情况下,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三.试验安全措施 1.试验前先将现场用安全围栏围好,有试验标示牌,非试验人员禁止入内。试验应由专人操作,专人监护。 2.试验严格执行《安规》有关规定,试验过程中避免不正当的操作 第 2 页共 4 页

方法,试验所用拉力表应合格、准确。 3.试验应有专人指挥操作,非专业人员不能指挥。 4.用吊车吊起手拉葫芦时应慢且稳,严禁有冲击拉伸现象。 5.试验时一次只允许挂一个手拉葫芦,禁止串挂试验。 6.避免用人拉紧手拉葫芦,以免在试验1.25倍的过负荷中手拉葫芦部件突然断裂伤人。 7.试验后作好记录并按要求做好检验标记。 8.试验现场应物放有序,试验后应清理场地使其干净整洁。 9.试验时按要求掌握好时间和试验的拉力。 10.注意不能误动现场其它设备设施。 11.吊车司机在配合试验时,必须听从指挥,遇到问题及时停车停电,以免发生事故。 第 3 页共 4 页

钣金件检验规范

钣金件检验规范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Q/XW Q/XW JXXXXX-2012 钣金件检验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2-XX-XX 发布 2012-XX-XX实施 发布 Q/XW JXXXXX-2012 1. 目的 本标准旨在明确制造过程中对各种钣金件质量的描述、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及对钣金件固有缺陷记录和使用标准,为制造过程、入库的质量检验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生产的冲压件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 3. 引用标准 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效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T 13914-2002 冲压件尺寸公差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1998 标准公差数值 GB/T1031—1995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 GB/T 13915-92 冲压件角度公差 JB/T 8930-1999 冲压工艺质量控制规范

JB/T 4129-1999 冲压件毛刺高度 GB/T 15055-2007 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 GB/T 8923-2009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GB/T 708-2006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术语定义 关键钣金件 对整车的结构、装配、生产工艺、使用性能、安全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钣金件将这一类钣金件作为过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去加以控制,列为关键钣金件。 固有缺陷 针对前期产品开发过程中,因技术、工装及设计等原因导致的钣金件存在一些工艺上无法彻底整改的缺陷,制造过程对这些缺陷进行固化和稳定。 钣金件分类 根据钣金件在车身上功能尺寸等作用 分为:关键件和非关键件。 根据钣金件在车身上的位置不同及客户的可视程度 Q/XW JXXXXX-2012分为:A 、B 、C、D 四个区域。 根据钣金件上孔在车身装配及工艺要求 分为:一般孔、定位孔、装配孔。 分为:一般料边、压合料边、焊接料边。 钣金件在整车上分区定义 钣金件质量缺陷类型

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5972-2006起重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4309—1981《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1 引言 1.1 起重机械中的钢丝绳应视为一种易损件。当检验表明其强度已降低到继续使用有危险时即应报废。 1.2 钢丝绳的工作寿命是随起重机械的特性和工作条件以及用途而变化的。凡是要求钢丝绳寿命长的地方,都是采用较大的安全系数和弯曲比(卷筒或滑轮直径比钢丝绳直径)。然而,在设计要求轻巧和紧凑的场合,如果许可较少的工作循环次数,那么,这些数值可以降低。设计选择应符合GB 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 1.3 在所有情况下,要能在正确操作的起重机械上安全地搬运货物,对钢线绳还应加强检验并作好记录,保证其信息返回,以便适时更换。 1.4 某些起重机械的作业条件使钢丝绳特别容易受到意外的损伤,因而在最初选用钢丝绳时就应考虑这一因素。在此情况下对钢丝绳的检验必须特别仔细,一旦发现钢丝绳的损坏达到了危险程度应立即更换。 1.5 在所有使用条件下,有关断丝、磨损、腐蚀和变形等的报废标准均可直接采用,本标准已考虑了这些不同的因素,其意图是给从事起重机械的维护和检验的主管人员作指导。 1.6 本标准适用于附录A(补充件)所列的各种起重机械用钢丝绳并规定其报废标准,其目的是使起重机械的钢丝绳在未报废之前搬运货物时留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不及时发现钢丝绳已达到报废标准是危险的。 1.7 本标准详述了进行检验起重机械用钢丝绳的基本导则,并列举了为确保机械有效与安全使用应采用的钢丝绳报废标准。 2 钢丝绳 2.1 安装前的状况 用户应保证钢丝绳状况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新更换的钢丝绳一般应与原安装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如采用不同类型的钢丝绳,用户应保证新钢丝绳不低于原选钢丝绳的性能,并与卷筒和滑轮上的槽形相适应。 如机械所需的钢丝绳系由较长的绳上切下,应在切断的两端进行处理,以防切断处引起钢丝绳的松散。 2.2 安装 当从卷轴或钢丝绳上抽出钢丝绳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 如果当钢丝绳空载时与机械的某个部位发生摩擦,则应将能接触到的部位加以适当防护。 在起重机械上的钢丝绳投入使用之前,用户应确保与钢丝绳工作有关的各种装置已安装就绪并运转正常。 为使钢丝绳稳定就位,应使用大约10%的额定载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2.3 维护保养 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工作环境和钢丝绳的种类而定。在可能的情况下,对钢丝绳应进行适时地清洗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起重机械的制造厂或钢丝绳制造厂另有说明者除外),特别是那些绕过滑轮时经受弯曲的部位。 涂刷的润滑油、润滑脂品种应与钢丝绳厂使用的相适应。 缺乏维护是钢丝绳寿命短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当机械在腐蚀性环境中工作,以及在某些由于与作业有关的原因而不能润滑的情况下运转时更是如此。 2.4 检验

钢丝绳和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示范文本

钢丝绳和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钢丝绳和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新绳到货后,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内容 进行验收和试验,合格后妥善保管。进货试验的均为Φ18 以上的提升钢丝绳。 2、保管超过一年的提升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 一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新钢丝绳悬挂前试验(包括验收试验)和使用中定期 试验的结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新绳悬挂前,每根钢丝必须做拉断、弯曲和扭转试 验,这三项指标按公称直径计算,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和 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能用做升降人员,达到 10%时,不能用做升降物料。

(2) 使用中钢丝绳的定期试验,只作每根钢丝绳的拉断和弯曲试验,这二项指标按公称直径计算,当不合格钢丝的断面和新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必须更换。 (3) 钢丝的韧性:专为升降人员用的以及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不得低于特号钢丝的韧性标准。专为升降物料和平衡用的,不得低于I号钢丝的韧性标准。作重复试验时,专为升降人员用的以及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应符合I号韧性标准。专为升降物料用的,应符合Ⅱ号韧性标准。 (4) 提升钢丝绳的定期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 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一年后试验一次,以后每隔六个月试验一次。 (5) 各种用途的钢丝绳,在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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