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设计说明

保证人员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积。超市营业厅作为公共场所,顾客人流所需的面积应予充分考虑。这方面目前国内尚无规范明确规定,但根据实际情况和参考国外经验,货架同人流占有的公共面积比例为:综合性大型超市或多层超市一般不小于1∶1.5;较小的超市最低不小于1∶1。人流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时间顾客平均流量人均占有面积不小于0.4平方米。柜台分组布置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米。



超市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划分防火分区。多层超市地上按2500平方米为一个分区,地下按500平方米为一个防火分区;如超市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一倍;高层市场如果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超市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4000平方米,地下超市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2000平方米。



超市的小型中转仓库、服务加工及家用电器、钟表、眼镜修理部等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严格控制动用明火。



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宜设在地下超市内,如果必须设置时,应避开人员密集的部位和出入口,且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变压器下面应设有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空调机房进入防火分区的水平支管上,均应按规定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门。空调风管上所使用的保温材料、吸音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超市的安全疏散门不仅要有足够的数量,而且应当多方位均匀设置,营业时必须保证疏散门畅通无阻,绝不允许封堵、上锁,楼梯、通道不得堆放商品和物资,也不得设临时柜台、摊位,在门外出口处3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方便群众购物,超市已经在大中城市、小集镇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特别是一些跨国大超市如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进驻我国后,为人员聚集场所的防火工作提出了重要课题。针对大中城市超市和小集镇超市的火灾危险性不同可分开来看:
一、大型超市存在的危害性
(一)营业厅面积大,火灾蔓延快
大型超市的营业厅,建筑面积一般都比较大。每层面积,小则几百平方米,大则几千平方米,而多层的大型超市,除设有楼梯外,还安装自动扶梯或采用“共享空间”的设计方法,使超市层层相通,每层四面环通,难以进行防火分隔,一旦发生火灾,势必会迅速蔓延到整个超市。
(二)可燃商品多,燃烧迅速

,经济损失大
大型超市经营的商品,大多是可燃物品。一些商品本身虽属不燃材料制成,但其包装箱、盒却都是可燃的。还有一些商品,如指甲油、摩丝和小包装的汽油、酒精等有机溶剂以及丁烷气(打火机用)、火柴、赛璐铬制品等,均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大型超市的商品,大多分散陈列或堆放在货架、柜台上或悬挂展示在超市的空间,使可燃物的表面积远远大于其他任何场所。
(三)大型超市人员多、流动量大,容易造成重大伤亡。大型超市的另一特点是,顾客云集,男女老少挨肩接踵,在我国已成为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最高、流动最大的场所。一些城市的大型超市,每天接待的顾客人数高达20余万,高峰时每平方米可达5~6人,逢节假日时更加突出,这些与影剧院、体育馆等公共场所规定的人均占用面积比超过了好几倍。例如,2004年8月1日中午,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北郊一大型超市发生火灾,造成504人死亡,500余人受伤,其中70多人重伤。
(四)电气照明设备多,致火因素多
一是灯光设备多。大型超市吊顶、柱、墙、橱窗、柜台内往往安装有大量照明、装饰、广告霓虹灯等灯光设备,这些灯具的安装方式大都采用埋入式或直接嵌入可燃材料上,长期积热不散,极易引起火灾。
二是经营照明器材或电器厂家,为了测试的需要,私拉电线,乱拉插座,各种大功率长时间处于运行状态,增大了火灾因素。
三是其他致火因素多。市场设有的服装加工部,家用电器维修部,常需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加热器具和酒精灯等明火用具,稍有疏忽,极易引起火灾;有的员工安全意识差,偷偷吸烟或乱丢烟头,也是引起火灾的重要因素;有的商场为了追求利润,在更新改建时仍照常营业,施工中明火作业,增大了火灾危险。
二、小集镇超市存在的危险性
第一,装饰装修申报审核制度不能贯彻落实。目前,集镇小多为一个或者几个业主投资,在闹市区利用现有的一个或者多个门面集中而成,超市作为一类主要的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饰装修必须严格把关,才能杜绝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形成。但是,许多集镇小超市的业主们有的为了片面追求工作进度,缩短工作时间,根本就没有想到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要到消防部门申报审核,有的由于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知识的欠缺,他们常常把消防部门对防火设计的要求理解为仅仅购置几个灭火器而已,有的业主知道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要到消防部门申报审核,而为了节约应花在消防那一块的资金,故意不报审,使得许多装饰装修工程漏报,在验收时,问题“木已成舟”难以

整改。
第二,可燃、助燃物多,容易形成立体燃烧。主要表现在:一是商品集中。超市里出售的大部分日用品都是可燃的,有的物品本身是不燃材料制作的,但是包装盒、包装箱却都是可燃的,还有一些商品,如摩丝等则属于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同时,超市里的商品周转快,商家们追求薄利多销的营销手段,往往是库与店毗邻或库与店和二为一,一旦发生火灾,损失严重。二是陈列和堆放商品的柜台和货架布置不当。货物分区、货架分组是超市布局的基本原则,然而,大部分超市为了增加营业面积,货架的组距一般小于规定的距离,基本上毗连成片。三是超市里的装修材料多为可燃物,特别是吊顶内部除敷设电气线路、安装灯具外,有的还设有通风管道,并用可燃的泡沫材料做隔热材料,使电气起火不易发现,燃烧速度快,火灾蔓延快。
第三,工作人员不固定,消防安全意识差。城市大型的超市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有的还形成了自己企业的内部文化,最重要是形成了员工的培训机制。集镇中小超市由于规模所限,工作人员大多数为临时雇佣,干了今天或许明天就不干了,工作人员流动频繁,使培训机制难以形成。未经培训上岗的工作人员,如果面对初起火灾束手无策,后果将不堪设想。全国由于初起火灾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以致蔓延成灾的例子举不胜举。
三、存在的问题
大凡超市在防火上都出现及近类似的问题
1、安全出口数量虽然满足要求,但在营业期间保持畅通的不多。商场、超市的场地在经过建筑设计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程序把关后,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通道的宽度等基本能满足规范要求。但在营业期间,出于防盗和便于管理的目的,商场超市往往只将主要出入口保持畅通,而把其它安全出口上锁或用货架、广告画等遮挡,群众基本不知道除主要出口之外的安全出口的位置。
2、疏散通道被占用。商场、超市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在尚未营业、货物堆放整洁或尚未堆放货物、现场人员少的情况下进行的,实际在营业期间,部分销售量大的货架为了及时上货,往往将部分货物堆放在货架旁。另外,商场内开展的各种促销,以及购物车、购物篮等的堆放,都以方便顾客为出发点,却不同程度地占用了疏散通道,使疏散通道的宽度减少。
3、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建筑规范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商场出于促销及营造购物氛围的需要,往往在店内装饰很多饰物

,在天花板或吊顶下悬挂宣传画、广告等,基本将疏散指示标志“淹没”,使得疏散指示标志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的疏散指示标志指向的安全出口被锁或被封堵,在突发事件情况下,就会给人员造成误导,延误逃生的宝贵时机。
4、应急照明的最低照度达不到规范要求。《建筑消防规范》规定,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但由于超市的悬挂物多、货架多等特殊情况,应急照明的光线被遮挡,地面照度无法达到0.5lx。
四、措施及对策
(一)合理布局和防火分隔
按防火分区进行防火分隔。如多层建筑的大型超市,当面积大于2500㎡,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当分区面积大于2500 ㎡,区与区之间应用耐火等级大于3.00h的防火卷幕或水幕等分隔设施进行分隔,如商场内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的面积可增加一倍。大型超市的小型中转仓库,服装加工、修理部、家用电器、钟表、眼镜维修部等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无条件分开时,应用防火墙分隔。
(二)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减少超市内的火灾负荷
大型超市营业厅的建筑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级,大型超市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应严加控制,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吊顶,对必须采用应采用不燃材料或经过防火测试合格,核准销售的防火装饰材料和绝缘隔热材料。对原有可燃的木结构建筑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建筑,以及可燃的吊顶等建筑,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大型超市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
(三)保证安全疏散
1、鉴于大型超市是人员最集中的公共场所,故安全疏散是应特别重视的大问题。大型超市的安全疏散与影剧院不同,影院出口是专门用于散场时的疏散,而大型超市则不同,它集入口与出口于一门。在设计中疏散门不仅要有足够的数量,而且应该多方位地均匀设置;既要考虑顾客流进出方便,又要考虑安全疏散的需要,因此不应设置影响顾客人流进出和安全疏散的旋转门、弹簧门等。如设置旋转门,必须在旁边另设备用的安全疏散门。大型超市供疏散的门、楼梯等通道应保持畅通,并且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有效的事故照明。
 (四)严格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防火管理
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防火管理在公共建筑中是较复杂的,而且不能像仓库那样设计成每个部位都能集中控制并可同时切断一切电源的形式。因此,在消防安全上对这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应注意如下两点:
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低压电气安装规程的要

求。在吊顶内敷设电气线路,应选择铜芯线并穿金属管,接头必须用接线盒密封。
2、注意霓虹灯防火。很多大型超市营业厅内的商品柜台上方、沿街的玻璃窗内、建筑物顶部及外墙上,都安装了霓虹灯,尤其是玻璃橱窗内的广告霓虹灯,有时通宵不闭,致使霓虹灯的高压变压器很易发热起火。
(五)日常经营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
1、明确责任、履行职责。消防车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的 单位统一管理,承租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2、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保证完整有效。单位应当制定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分隔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使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3、抓好内部人员的日常管理。要注意大型超市的消防安全检查。在各类大型超市内部,柜台的营业人员应禁止吸烟,同时在顾客中也应提倡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吸烟的宣传标牌。在超市的营业厅内,应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以防使用中带来火灾危险。在营业时间要有专人在场内巡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火灾隐患或其他问题。各柜、组人员在下班前应认真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检查,确认无患后才可下班,夜间值班人员要进行巡查,以防不测。
4、制定灭火预案并组织演练。大型超市应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预案,使一旦发生火灾,单位领导、员工能够按照预案确定的组织体系和人员分工,有序地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六)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要切实建立岗前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培训,进行消防业务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这也是《消防法》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进行不定期的短训和灭火演练,这样既能培养员工的防火知识,也能培养员工面对火灾的动手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