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2013年案例分析题详细解析

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2013年案例分析题详细解析
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2013年案例分析题详细解析

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2013年案例

分析题详细解析

(一)某日晚上23点,赵某妻子黄某回家后见丈夫赵某躺在地上,满头是血,立刻拨打110报警。110接警后,迅速指派人员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赵某已经死亡,在赵某尸体旁找到一盏带血迹的台灯。公安机关遂对此案立案侦查。

问题一:民警应当在现场采取哪些调查取证措施?(3分)

答:封锁现场、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走访周边知情人员寻找线索。

案情续一:

110接到现场民警反馈后,迅速调集、指挥有关民警布

控查缉。民警谢某、陈某在巡逻时,发现张某、刘某、王某三人神色慌张,形迹可疑,即同时对三人逐个进行盘问。就在谢某、陈某盘问时,刘某突然转身用随身携带的背包袭击陈某,陈某经警告无效,使用警棍打击刘某的头部,将其制服。

问题二:民警在盘查时存在什么问题?并说明正确做法。(1分)

答:在警力少于对方的时候,匆忙盘问检查,应及时请求支援。

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训练题一

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训练题一 【案情】 一、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 二、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随即用刀杀死了李某。 三、某公安局刑警队侦查员杜某、戴某在讯问陈某至深夜时,陈某交代了作案的工具匕首和抢得的现金等物在其家中卧室床下,杜某、戴某卫了尽快获取证据,向大队领导做了汇报,并立即赶到陈某住处,叫醒其家人进入屋内,按照陈某的供述,很快找到物证,后取回带回警队,并立即制作了《扣押物品清单》,让陈某签字确认,次日,补了一份《搜查证》让陈某签字。 四、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 【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 3.对事实三,在侦查过程中违反了哪些程序? 4.事实四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 5.如果侦查员在杀人现场抓捕陈某后,应该如何把陈某带回公安机关?(请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回答) 【参考答案】 1.对事实一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因为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者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从一重罪论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2.对事实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3搜查时既未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又不开具《搜查证》;搜查时未制作《搜查笔录》;搜查时未让见证人签名,陈某不在现场,由其签名不当;扣押物品制作的《扣押物品清单》未当场开列,未让见证人签名。 4.事实四不构成立功。因为根据《刑法》规定,陈某提供的犯罪线索虽属实,但是其以前查办犯罪活动中掌握的,故不构成立功。 5.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 十一条规定,公安民警采取处置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后,对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约束,并及时收缴其所持凶器。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题,42题12分,43题8分,共20分) 42、某化肥厂通过专用明渠向长江排放生产废水,渠道附近洼地有许多被当地农民承包的鱼塘。1998年6月暴雨连天,加上汛期来临,上游洪水使江长猛涨,提外水面逐暂接近堤内地面,致使排污渠内废水自然入江受阻,漫溢流入鱼塘。鱼塘承包人遂与化肥厂交涉,要求采取措施,阻止废水漫溢致鱼死亡。化肥厂对此请求并未予理睬。数日后鱼塘里出现死鱼现象。于是鱼塘承包人联合向化肥厂提出排除废水侵害和赔偿死鱼损失请求,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处理此污染纠纷。化肥厂在鱼塘承包人提出赔偿请求后, 立即在排污渠入江闸门处安装了两台大功率水泵,将废水扬高排入江中。在环境保护部门处理纠纷期间,当地暴雨不断,长江洪峰多发,以至外洪内涝,排污渠与鱼塘水面连成了一片。鱼塘里的鱼部分被大水冲走,剩下的也被废水呛死。对此,鱼塘承包人要求化肥厂赔偿其全部财产损失。化肥厂则以洪水、暴雨为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 问:1、鱼塘承包人要求赔偿的全部财产损失可以包括哪些损失? 2、化肥厂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为什么? 43、1998年10月,杜某为了牟取暴利,窜入某自然保护区内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雪豹2只。后杜某将捕杀的雪豹皮高价卖给了境外商李某。李某在出境时携带的雪豹皮被海关查获。在海关人员的盘问下,李某交代雪豹皮是从杜某处购买的。杜某遂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承认了捕杀雪豹、出售雪豹皮的事实。 问:1、杜某和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哪些法律?该违法行为与我国参加的哪个国际公约有关? 2、杜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请列出具体罪名。 3、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请列出具体罪名。 答案: 42. (1)鱼塘承包人要求赔偿的全部财产损失可以包括:购买鱼苗费用(1分)、鱼塘经营费用(1分)、鱼塘承包费用(1分)、污染 清除费用(1分)和出售鱼产品预期收入(1分)。 (2)化肥厂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全部损失。(2分)对因“排污渠内废水自然入江受阻,漫溢流入鱼塘”造成的财产损失应予赔偿。(1分)对因“当地连降暴雨,以至外洪内涝,排污渠与鱼塘水面连成了一片”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不承担赔偿责任(1分)。 (3)我国《环境保护法》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害的责任作出了如下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1分),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1分),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对化肥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部分,是因为化肥厂没有及时采取防范废水漫溢可能造成损害的合理措施。对此,不能作为不可抗力对待。(1分)

2016年浙江省行政执法证考试题库-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2016年浙江省行政执法证考试题库-案例分析题 (共47题, 附答案, 摘自练习题库) 某公司拟新建年产10万吨聚酯装置项目,遂于2010年7月2日向有审批权的某局提交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9月8日,公司接到该局电话,需补充一份规划部门的选址初审意见,9月18日,某公司补充材料送至该局。在该许可项目申报期间,未收到某局任何书面答复。11月1日,某局电话告知公司不予许可,公司询问原因,答复称,是局领导开会作出的决定。为此,某公司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1. 对某不予许可决定,某公司可以: 正确答案为:ABCD。 A: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B: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C:提起行政诉讼 D:某局行为给其造成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国家赔偿 2. 某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为:ABD。 A:未出具受理凭证 B:未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内容 C: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时没有立即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D:未告知不予许可理由和救济途径 3. 本案中,某局受理某公司申请的时间是: 正确答案为:A。 A:7月2日 B:9月8日 C:9月18日 D:11月1日 4. 某局最迟应在什么期限内要求某公司补正申请材料: 正确答案为:B。 A:7月7日 B: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 C:9月18日 D: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 5. 如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为:ABC。 A:申请行政许可的证据材料 B:9月8日某局致电某公司要求补充材料的电话记录 C:11月1日致电某局的证明材料 D:某局不予许可的理由 王某经营一家饭店,某日从广州用汽车运回一批价值3万元的海参。在某次工商局检查时,该批海参被依法鉴定为“假货”予以扣押。后来,工商局吊销了王某的营业执照,并对其拘留5天。王某不服。 1. 关于工商局吊销王某的营业执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为:ABD。 A:工商局有权吊销王某的营业执照 B:工商局拟吊销其营业执照前,应告诉他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2014年执法资格基本级考试所有简答题与案例分析题

2014年基本级考试所有简答题与案例分析题 一、简答题 1、请简述行政案件结案的条件。 答:(1)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2)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3)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4)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5)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2、请简述刑事案件有罪的证明标准。 答:有罪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的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3、请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 答:(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4、请简述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含义并分析其构成要件。 答:(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以各种方法,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票证管理制度。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5、请简述交通警察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答:(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请简述不予签发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情形。 答:所持签证类别属于不应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的;(2)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3)不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4)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适合在中国境内居留的;(5)签发机关认为不宜签发外国人居留证件的其他情形的。

环境资源法案例分析

环境工程0702班 倪金元 U200715687 环境资源法案例《溪坪村旁的化工厂》思考题: 1.案例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2.环境资源法体系中有哪些条例适用于该案例? 3.案例违反了哪些环境法? 4.针对案例,谈谈我国现行环境法存在哪些问题? 作为一起中国环保史上一起极其及其典型的案例,《溪坪村旁的化工厂》曾在2003年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中国十大环保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这其中有着丰富的环境法律义务关系值得我们进一步分析。 法律关系: 案例中比较突出的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当地村民与榕屏联营化工厂之间的环境纠纷关系、当地村民与政府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以及当地政府(包括环保局)和化工厂之间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人与自然的法律关系包括化工厂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关系和当地村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首先,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和保护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在受到环境污染损害时要求赔偿。在该案例中,溪坪村村民理应享有国家赋予公民的环境权利,但榕屏联营化工厂却忽视村民权利,为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违规建设、违规运营。在其建设初期未经过严格环评审查、在其运营过程中违规排放氯气工业违规堆放生产废渣,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水污染以及山地土壤污染,导致屏南县溪坪村周围山林大面积枯死,溪坪村后龙溪下游鱼虾绝迹,当地村民皮肤病癌症患病几率急剧上升。因而,在本案中,以溪坪村为主的数个村庄村民与榕屏联营化工厂之间的环境权纠纷关系为首要法律关系。作为一家政府与企业联营的工厂,政府对化工厂负有审批监管责任。同时,政府有保障人民生活环境不受到来自化工厂污染的自然环境影响的义务。

行政执法考试案例大全(带答案)

行政执法考试案例及答案 (案例一)答:某县交通局在执法中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接到举报前去调查的只有张某一人是错误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2、适用当场处罚的程序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未收集相关证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4、未听取当事人的合理意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6、听证程序中,由张某主持,并且收费; 7、对当事人的申辩加重处罚是错误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8、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案例二)答:1、不能。行政复议的规定,只有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复议。本案中的孙江与县地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孙江不能申请复议。 2、没有。《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取邮寄方式。按照法律规定,以邮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的,以邮寄的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在途期间不计算期限,本案中的申请人邮寄申请时间是2009年11月14日,因此没有超过法定申请期限。 3、县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期限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因此,县政府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县政府用电话通知不予受理的做法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县政府应当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违反此规定。 5、应向县政府或者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由张新选择。《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案例三)答:(1)调查应2人以上: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证据不完备。作出处罚决定不能单凭现场调查笔录就可以作出处罚决定,既然引起食物中毒事故,还应当对该餐厅所使用的食用油进行化验,应把化验结果作为重要证据之一。 (3)缺少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程序。根据处罚法的规定,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4)缺少告知听证的程序。根据处罚法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 (案例四)答:A情况,应当告知公民甲可以向省国税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情况,公民乙的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应当告知其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情况,应当受理造纸厂的复议申请,于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省环保厅,同时,应当于7日内将省环保厅关于收费标准的文件及造纸厂认为不合法的复议申请转送省环保厅。 (案例五)答:1、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未及时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2、未告知商贩不得占道经营的理由和法律依据;3、未告知商贩依法享有的权利(陈述和申辩),及复议和诉讼的权利;4、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5、未开具省级政府制发的罚没票据; 6、当场收缴罚款,违反罚缴分离的规定。 (案例六)答:1、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复议法实施条例》14条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本案看,市防洪指挥部领导小组是市政府设立的非常机构,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市政府应当承担责任。 2、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作出确认该处罚决定违法的规定。本案该具体行政行为经审查虽然是违法行为,但房地产开发公司5000万的商品房已经被强行爆破拆除,该违法行为已经没有可撤销的内容,因此只能依法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对于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赔偿的基本原则,应责令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以最大程度保护相对人利益。 (案例七)答:1、《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郑某向市社保局提出的复议申请时间为2008.4.19,但作为其复议标的告知书却是2007.9.30日送达的,间隔了6个多月,当然已超出了60日的法定申请期限。2、正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并不是复议改变案件,只有区社保局所在

2018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集(精选14条案例分析)

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XX年7月12日,赵某在A县抢劫他人财物后杀人灭口潜逃至B县,被B县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抓获后立案侦查。侦查人员将其带回B县公安局后,经刑侦大队长批准于10月2日上午10时予以刑事拘留。因担心赵某还有同伙得知情况后逃跑,故于10月5日才通知其家属 并送看守所羁押。10月6日下午2时,侦查人员将赵某从看守所提解至该地公安机关的办公地点,对赵某进行第一次讯问。在讯问完基本情况后,有下面一段对话: 张(侦查人员):赵某,你要老实地交代你的罪行。 赵:我没有罪。 张:我们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老实我还揍你。 赵:那你告诉我有哪些权利。 张:别废话,你如实回答就行了。 赵:现在我要请律师,让我的律师跟你们说话。 张:你的罪行比较严重,现在还不能请律师。 赵:我抗议,你拘留我时没有出示拘留证。 张:对你这种在逃犯,可以不出示拘留证。 赵:我真的没有罪,你们凭什么说我有罪。 张:你需要自己拿出充分的证据,我们才能说你无罪。 赵:(沉默) 张:你要老实地交代你的罪行,老实交代了,我们可以放你出去。 由于B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讯问室尚未完成规范化改造,本次讯问没有录音录像。 问题:请分析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的言行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本案存在以下问题: 1 . B县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当。赵某抢劫行为发生在A县,应当由A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刑侦 大队长批准拘留不当。应当报经县公安局长批准拘留。 3 ?拘留3天后通知赵某家属不当。应 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4 ?拘留3天后将赵某送看守所羁押不当。应当在拘留后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超过24小时。5 ?拘留4天后对赵某进行第一次讯问不当。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6 ?侦查人员将赵某从看守所提解至公安机关的办公地点进行讯问不当。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7?张某直接要求赵某交待犯罪事实不当。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其是否有犯罪行为。8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时,未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不当。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其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9 ?张某说抗拒从严不当。犯罪嫌疑人有权作 无罪辩解,侦查人员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证实自己有罪。10 ?张某不允许赵某聘请律师的说 法不当。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11 ?侦查人员在拘留时未告知赵某有权聘请辩护人不当。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辩护人有权委托辩护人。12 ?张某关于拘留时不出示拘留 证的说法不当。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13 ?张某关于由赵某自证其无罪 的说法不当。犯罪嫌疑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14 ?张某“不老实我还揍你”、“老 实交代了,我们可以放你出去”的言辞不当。侦查人员不能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收集证据。 15 ?讯问过程未录音录像不当。对赵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应当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 案例二: 某日下午14时,张某(男,15岁)骑自行车欲抢夺同学李某(男,15岁)携带的手机(价值400元)时被发现,李某为免受侵害将张某推开,致张某连人带车摔倒,造成张某轻微伤。事后,张某邀约赵某(男,18岁)一起教训一下李某,二人在学校附近一胡同内找到李某,赵某要求李某赔偿医药费,用木棍指着李某,说“不赔就打死你”。李某不同意,张某随即给了李某几拳,二人遂扭打在一起,均未受伤。当地派出所民警巡逻发现后,大喊“警察,不许打架”,直接要求三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下午15时到达派出所后,张某、李某要求 联系其家长,民警未予许可。民警分别询问三人后,发现出入很大,便将三人叫在一起当面

案例分析题库(环境类6例)

案例1:绿化剪草伤人案例 案例描述6月15日,某项目二名绿化员在欢乐谷修剪草坪,当时赵某操作一台剪草机在作业区域的上方坡地修剪,另一台由富某在下方的平地修剪,两台剪草机 相距约7米远。当修剪到欢乐谷小溪上面的草坪时候,从赵某操作的剪草机里 飞出一个石粒打在了正在下面修剪的绿化员富某的右眼上。经医院诊断,富某 右眼内积血,眼角膜划伤,瞳孔断裂,经过几天的治疗,1米之内能够模糊的 看到物体,伤者眼前积血基本被吸收,眼角膜已经愈合,但瞳孔无法修复,且 玻璃体处于浑浊状态,需做进一步治疗。现场状况:(以下图片为模拟现场人 员操作实景) 案例分析据现场情况分析判断看,事件的发生主要由以下因素引起: 1、剪草机沿坡脊横向修剪,机器在坡脊与斜坡的接触界面上运行时,剪草 机底座面与坡谷方向呈现约10度的放射形外露夹角。人员在坡谷作业时其上身 及脸部位置正处在夹角范围内。 2、现场坡脊草地表面不平整,剪草机叶片扬起草地表面砂石从外露夹角往 外抛,对坡谷作业人员形成直接威胁。 3、现场作业人员“平行”作业方式,且在作业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 经验或教训(含预防措施) 绿化作业人员对草木的修剪、打药及设备的使用和操作上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以上案例再次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绿化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消除隐患。做到: 一、建立和落实对园林绿化器械定期的检查、保养工作程序,以保证器械的完好性。 二、加强对绿化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器械操作技能的培训,新入职绿化人员必需经过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高差 坡 距离 机器底座外露夹角 约10。度

三、加强对绿化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 1、为一线绿化作业人员配置防护目镜、手套和口罩等职业安全防护用具。 2、将绿化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配戴防护目镜、手套和口罩作业的工作要求纳 入到工作流程,并实施检查。 四、加强对绿化作业现场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安全提示、警示标识配备 (如:服务提示、警戒带等)是否到位,及时提醒客户注意安全。 五、对各管理项目内坡地绿化修剪作业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评估工作,评 估坡地绿化修剪作业的合理安全作业和警示范围。 案例2:泳池配套设施伤人案例 案例描述2005年7月,某项目业主孙女士在从更衣室进入泳池过程中,当走到淋浴间通往泳池的入口时不小心滑倒,情急之下,下意识的用手去扶旁边的镜子, 结果被镜子的不锈钢框边缘划伤了拇指。现场流血很多,会所主办立即为其进 行了简单的包扎,同时找到了她的家人将其送到医院。 经医院诊断,该业主拇指表面肌肉被划开3/4。为防止肌肉坏死,需住院治疗。 现场状况:(以下图片为模拟现场人员操作实景) 摔倒地 案例分析据现场情况分析判断,事件的发生主要由以下因素引起: 1、现场标识安装位置不适当,未能满足醒目,清晰、完整的要求。 2、出事地点位于浸脚池旁,地面较湿滑,现场未设置防滑垫。 3、现场仪容镜不锈钢包边工艺粗糙,镜框两边存在较大范围的“利边”和“利

城管执法案例

案例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妥善解决少数民族人员非法经营问题 在处理少数民族无证经营和沿街设点摆卖等事件方面,某地坪地街道执法队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稳妥处置各种民族关系。街道闹市区域有数家少数民族人员经营的面馆,有的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有的营业执照已过期,但一直从事着非法经营。2008年,该队多次组织人员上门向其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其分析无证经营的弊害。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于理的不断教育引导,使他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放弃违法经营行为,并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合法证照。家住地新街市场的居民萧某在提起去年该队处理少数民族沿街摆卖事件时,竖起了大拇指,连连表示赞许。去年的一段时间,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总有几名身着回族服饰的人员,在市场街边设摊摆卖,他们占道设摊,既影响市容,又严重妨碍交通秩序,周边商家和市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出于人性化执法,该队首先组织队员分班多次对其进行劝说教育,同时向周围群众宣传占道设摊摆卖的危害性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劝阻群众不要去购买他们的商品;其次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此外在执法过程强调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经过采取多方面有效措施,几名回族青年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将服从管理并改正违法行为。市民族委员会领导到坪地街道调研时,还对该队成功处置该宗群体性少数民族乱设摊问题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问:该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哪些原则? 答:本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政治性原则和教育原则。 首先,面对信仰和习惯的差异,体谅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在执法过程中突出尊重、团结和帮扶,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这是一种有着良好政治素养的体现,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出现和升级。 于此同时,面对相对人的轻微违法行为,该执法队奉行教育在先的原则,通过教育方式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轻微违法问题,让相对人自己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很好的促进了城市的管理工作。 案例二:教育引导为先锋,促乱摆卖人员“持照”经营 为解决乱摆卖经常反弹的问题,某地布吉街道执法队树立了“疏堵结合、重在引导”的执法理念,高度重视处罚前的教育引导。在每次执法行动前,布吉执法队都组织人员先向摆卖者发出《告知书》、《整改通知书》或发出书面警告等充满善意的文书,规劝当事人自行整改,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接受规劝、自纠自改的,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仅2008年一年,该队就发出此类文书15300余份。在执法人员的充分告知、耐心疏导下,大多数从事乱摆卖的当事人都能支持配合执法工作,大大缓解了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的矛盾。对于,少数依然违法乱摆卖的当事人,在屡次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予以了惩处。 在对违章摊贩教育引导、严格执法的同时,布吉街道执法队还对乱摆卖人员坚持有情执法。对于部分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乱摆卖从业人员,布吉街道执法队主动出谋划策,引导其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帮其寻找合适店铺,并联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最终促成了大量曾经的乱摆卖人员实现了“持照“经营。同时主动联系辖区内几个大的菜市场,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引进一批从事蔬菜水果经营的摆卖者,使部分乱摆卖人员进入合法市场。对于部分经济条件较差,无力从事固定店面经营或者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乱摆摊人员,该队有关部门在适当的地点建立乱摆卖疏导点,在不影响市容的情况下,允许摊贩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规范经营。在一系列“人性化”的疏导措施实施后,布吉街道的乱摆卖清理整治压力大大缓解,部分主要路段的市容环境得到明显好转。 请问该案例体现了哪些原则?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1 该处罚决定有效吗 朱某在M县中心市场里租赁一摊位经营日杂百货。他凭借有亲戚在县公安局、工商局工作可为依靠的条件,常常欺行霸市,其他人都知道朱某的背景,对他敬而远之,敢怒而不敢言。1996年7月,张某也来该县中心市场内租赁一个摊位,也经营日杂百货,由于张某经营有方,生意红火,抢走了朱某的客源,朱某不满。同年10月7日,朱某因事跟张某争吵,进而相抓扯、斗殴。朱某向公安局和工商局的亲戚诬告张某打人。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张某处以15日拘留,并罚款500元;工商局以张某经营伪劣商品为由,吊销了张某的营业执照,并责令张某以后不得在该县中心市场内设摊经营。 请问:县公安局和工商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有效吗 【参考答案】 县公安局和工商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者有违法之处,应无效。 (1)县公安局以张某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他处罚,应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只能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因此,公安局对张某处以500元罚款是错误的,没有法律依据的。 (2)县工商局对张某经营伪劣商品的行为可以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但责令其以后不得在该县中心市场内设摊经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案例分析题2 林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 某日下午,张某骑车与王某相撞,发生口角,继而动手推打,引得过路行人驻足观望。恰好县公安局副局长林某从此路过,见此情景,当场认定张某、王某的行为阻碍交通,扰乱公共秩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张某、王某二人各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当场收缴了罚款,而后林某让二人到别处去吵,不要影响行人走路,然后开车离去。 请问: (1)《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2)林某的处罚行为哪些方面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符林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 (3)《行政处罚法》规定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收缴罚款 【参考答案】 (1)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较轻处罚所适用的比较简单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此条规定,可知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三个:①违法事实确凿;②处罚有法定依据;③适用小数额罚款和警告处罚,即对公民处5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只有这三条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2)就本案而言,对张某、王某的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但林某在适用简易程序过程中,明显存在以下几方面的违法行为: ①没有出示有效证件表明自己的合法的执法人员的身份。 ②给予张某、王某二人的罚款超过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50元罚款的幅度。如果必须给予100元的罚款处罚,则不应适用简易程序。 ③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④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⑤未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集(精选14条案例分析)

2017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集(精选14条案例分析)

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13 年 7 月 12 日,赵某在 A 县抢劫他人财物后杀人灭口潜逃至 B 县,被 B 县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抓获后立案侦查。侦查人员将其带回 B 县公安局后,经刑侦大队长批准于 10 月 2 日上午 10 时予以刑事拘留。因担心赵某还有同伙得知情况后逃跑,故于 10 月5 日才通知其家属并送看守所羁押。 10 月 6 日下午2 时,侦查人员将赵某从看守所提解至该地公安机关的办公地点,对赵某进行第一次讯问。在讯问完基本情况后,有下面一段对话: 张(侦查人员):赵某,你要老实地交代你的罪行。 赵:我没有罪。 张:我们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老实我还揍你。 赵:那你告诉我有哪些权利。 张:别废话,你如实回答就行了。 赵:现在我要请律师,让我的律师跟你们说话。 张:你的罪行比较严重,现在还不能请律师。 赵:我抗议,你拘留我时没有出示拘留证。 张:对你这种在逃犯,可以不出示拘留证。 赵:我真的没有罪,你们凭什么说我有罪。 张:你需要自己拿出充分的证据,我们才能说你无罪。 赵:(沉默) 张:你要老实地交代你的罪行,老实交代了,我们可以放你出去。 由于 B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讯问室尚未完成规范化改造,本次讯问没有录音录像。 问题:请分析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的言行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本案存在以下问题:1 . B 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当。赵某抢劫行为发生在 A 县,应当由 A 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2 .刑侦大队长批准拘留不当。应当报经县公安局长批准拘留。 3 .拘留 3 天后通知赵某家属不当。应当在拘留后24 小时内通知家属。4 .拘留 3 天后将赵某送看守所羁押不当。应当在拘留后立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 1、原告唐某与余某合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在调查虾塘周围环境时,发现某 市的造漆厂的工业用废水排入塘内,这将严重威胁虾苗的生长和生命。为此,唐、余二人要求造漆厂采取排污措施。造漆厂以所排废水量有限不致于毒死虾苗及资金困难为由,拒绝了唐、余二人的要求。在唐、余二人的再三要求下,造漆厂同意根据国家环境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规定,由唐、余二人签订防治废水污染虾塘的协议。协议 规定:造漆厂于1993年年底前对排污渠道作改道处理。在此之前,唐、余二人投放 虾苗时,应事先通知造漆厂派员观看,其后如有虾苗死亡,应及时通知厂方,由双方验证是否为厂方所排废水毒死。否则,造漆厂不负任何责任。1993年5月,唐、余二 人在未通知造漆厂的情况下,投放虾苗30000尾。投放后,唐、余二人精心管理,日 夜看护。10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厂检验。 造漆厂虽然对唐、余二人没有通知其即投放虾苗的行为表示不满,但厂方仍派员一 同到现场查看。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1000尾。厂方将死虾送市商品检验处化验,证明确系造漆厂所排废水中毒而死。但是经化验,造漆厂排放的废水量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由于唐、余与造漆厂之间关于如何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唐、余二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造漆厂赔偿损失。 问:(1)、造漆厂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造漆厂与唐、余二人所订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有无效力?能否成为免责事由, (3)、唐、余与造漆厂之间环境污染赔偿纠纷可通过何种途径进行解决, 2、1998年5月,某居民楼住户胡某等向本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该居民楼楼下的一 个酒店昼夜营业,人声喧哗造成周围居民夜间无法休息并导致失眠、血压升高等病症。经环保局监测,该酒店夜间排放的边界噪声

综合执法局执法考试题库

2016 年度综合执法局执法考试题库 执法考试题型:单选题:20 题;多选题15 题;判断题:10 题;简答题:4 题;案例分析题: 2 题。 合格分数线:45 岁(含)以上开卷考试合格分数:85 分;45 岁以下闭卷考试合格分数为:70 分。 复习时间:20 天。 考试题目全部来自本题库,考试时将邀请区纪委、旅工办人员现场监考, 请全体干职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将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单选题 1、行政处罚只能()。 A、对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人实施 B 、由公安机关执行 C、处罚公务员或公民个人,而不能处罚单位或组织 D、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个人或组织依法采取的惩戒措施 答案:D 2、《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通常由()的行政主体管辖。 A、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 、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C、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地 D 、违法行为发生地 答案:D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具体行政行为 B 、抽象行政行为 C 、行政处分行为 D 、民事侵权行为 答案:A 4、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 被告行政机关()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A、不能 B 、可以 C 、应当 D 、不能自行 答案:D 5、对所有相对方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给相关利害关系人以同等的辩论机会,这体 现了行政程序的()原则。

答案:C 6、罚款属于()。 B 、人身罚 C 、财产罚 D 、行为罚 A、行政处分 答案:C 7、生效的执法行为, 具有依法采取一定手段, 使其内容完全实现的效力。这种效力称为()。 A、确定力 B 、拘束力 C 、执行力 D 、强制力 答案:C 8、如果侵权行政行为是因行政工作人员的过错所致, 行政机关赔偿损失之后, 可以责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费用。 A、部分 B 、全部 C 、部分或全部 D 、双倍 答案:C 9、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程序中,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A、申请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名誉权 B、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名誉权 C、申请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 D、申请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名誉权 答案:C 1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行政程序,应当履行哪些义务?①服从行政管理②协助 执行公务③维护公共利益④提供真实信息⑤遵守法定程序⑥维持现场秩序()A、①②③④⑤ B 、①②④⑤⑥ C 、①②③⑤⑥ D 、①②③④⑥ 答案:A 11、下列哪几种属于行政执法证据:①书证、物证②社会舆论③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⑤鉴定结论⑥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A、①②③⑤⑥ B 、②③④⑤⑥ C 、①②④⑤⑥ D 、①③④⑤⑥ 答案:D 12、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的期限从()起计算。 A、受害人发现其权益受到违法行为侵害之日 B、违法行为发生之日 C、违法行为终了之日

环境法案例分析全集

环境保护法案例分析 光明造纸厂位于某河流中上游。1998年6月,环境监测站对该造纸厂的污水进行监测,发现该厂对所排放的污水的净化处理不够,多种污染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遂向该厂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但光明纸厂不予理会,没有采取任何净化措施。1998年10月,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征收排污费,但该厂领导却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缴纳。 环保局在多次征收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光明纸厂缴纳应缴排污费。 问题:市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答案:本题关于污染环境拒交排污费争议问题。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征收排污费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 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征收。本案光明纸厂不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行为是错误的。至于该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不能支持的,因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并没有这类可以免费的规定。 1、【案情】 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试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因此不予完全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曾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 【问题】 1、该中院的判决是否恰当?为什么? 2、您认为合适的判决应为如何? 【分析】 (1)该中院的审理过程不太恰当。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原告提出被告污染环境引起损害而请求赔偿的,被告否认侵权事实,由被告负责举证。本案中,应由水泥厂承担证明生料粉尘无害的责任,而不应由原告证明生料粉尘有害。水泥厂无法证明的,即视为该事实成立。对于超标排放的损害应予赔偿的判决是恰当的。(2)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因此仅仅以是否超标排放来划分是不正确的,这至多是其损害事实的一个证据。 本案中,被告无法证明其排放物无害时,根据法律规定,应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应由他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气候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分清被告承担责任的大小。 2、【案情】 1989年,辽宁省某乡岗岗村群众向市环保局投诉,称自1988年以来,该市矿务局设在该村的排矸场,由矸石自燃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使附近农田果园受到污染损害,要求赔偿损失。市环保局受理了此案。经调查化验发现,排矸场矸石自燃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持续时间长,是造成附近农作物、果木损害的主要原因。排矸场认为,国家对排矸污染问题没有具体规定,拒不承担责任。同时主张在煤矿生产中必然环节是排放煤矸石。限于我国煤矸石及煤炭技术水平,可燃物品不可避免地进入矸石,这才导致自燃。它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问题】 (1)该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该场的主张能否成立?这是否属于不可抗而构成免责理由? 【分析】 (1)该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国家对排矸污染没有具体规定,但是这不妨碍该场因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洳洼。并且化验结果已经证明该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该场主张矸石自燃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成立,因此不能成为免责事由。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矸石自燃虽然无法避免、无法克服,但是可以预见到的;而且自燃造成的损

综合执法局执法考试题库

2016年度综合执法局执法考试题库 执法考试题型:单选题:20题;多选题15题;判断题:10题;简答题:4题;案例分析题:2题。 合格分数线:45岁(含)以上开卷考试合格分数:85分;45岁以下闭卷考试合格分数为:70分。 复习时间:20天。 考试题目全部来自本题库,考试时将邀请区纪委、旅工办人员现场监考,请全体干职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将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单选题 1、行政处罚只能()。 A、对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人实施 B、由公安机关执行 C、处罚公务员或公民个人,而不能处罚单位或组织 D、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个人或组织依法采取的惩戒措施 答案:D 2、《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通常由()的行政主体管辖。 A、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C、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地 D、违法行为发生地 答案:D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具体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行政处分行为 D、民事侵权行为答案:A 4、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行政机关()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A、不能 B、可以 C、应当 D、不能自行 答案:D 5、对所有相对方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给相关利害关系人以同等的辩论机会,这体现了行政程序的()原则。 A、程序法定原则 B、相对方参与原则 C、程序公正原则 D、效率原则

答案:C 6、罚款属于()。 A、行政处分 B、人身罚 C、财产罚 D、行为罚 答案:C 7、生效的执法行为,具有依法采取一定手段,使其内容完全实现的效力。这种效力称为()。 A、确定力 B、拘束力 C、执行力 D、强制力 答案:C 8、如果侵权行政行为是因行政工作人员的过错所致,行政机关赔偿损失之后,可以责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费用。 A、部分 B、全部 C、部分或全部 D、双倍 答案:C 9、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程序中,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A、申请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名誉权 B、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名誉权 C、申请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 D、申请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名誉权 答案:C 1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行政程序,应当履行哪些义务?①服从行政管理②协助执行公务③维护公共利益④提供真实信息⑤遵守法定程序⑥维持现场秩序()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④⑤⑥ C、①②③⑤⑥ D、①②③④⑥ 答案:A 11、下列哪几种属于行政执法证据:①书证、物证②社会舆论③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⑤鉴定结论⑥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A、①②③⑤⑥ B、②③④⑤⑥ C、①②④⑤⑥ D、①③④⑤⑥ 答案:D 12、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期限从()起计算。 A、受害人发现其权益受到违法行为侵害之日 B、违法行为发生之日 C、违法行为终了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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