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为保证本院信息发布的质量,防止泄密现象发生,加强本院信息维护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确认无误后上传。发现问

题及时更正,造成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并由责任单位和个人

负责消除。

第三条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科室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作为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负

责人同意由专职人员负责发布,任何单位、科室和个人不得

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第四条信息发布前要填写发布审核登记表,所有上传信息、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发布审核登记表要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第五条发布关系重大事件的信息和负面信息,必须上报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

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

第六条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

不健康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七条严禁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发布除文字以外的其他内容,发布重要文件需经防病毒技术检测后方可发布。

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与维护管理,提高软件管理水平,优化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工作可分为下面三类类型:功能完善维护、系统缺陷修改、统计报表生成。功能完善维护指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 对信息系统进行的功能完善性或适应性维护;系统缺陷修改指对一些系 统功能或使用上的问题所进行的修复,这些问题是由于系统设计和实现 上的缺陷而引发的;统计报表生成指为了满足业务部门统计报表数据生 成的需要,而进行的不包含在应用系统功能之内的数据处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工作以任务形式由需求方(一般为业务部门)和维护方(计算机中心和软件厂商)协作完成。信息系统变更、发布、 配置过程类似软件开发、发布、配置,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任务提交 和接受、任务实现、任务验收和程序下发上线。 第四条需求部门提出系统需求,并将需求整理成《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附件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计算机中心。 第五条计算机中心负责接受需求并上报给信息主管院长。主管院长分析需求,并提出系统变更建议。计算机中心根据变更建议审批《信息变更申请表》。第六条计算机中心根据部门提供的需求与软件开发商联系协同实现信息系统变更需求,产生供发布的程序。 第七条计算机中心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的信息系统最终用户对系统程序变更进行测试。 第八条信息系统变更程序测试完成后,由计算机中心配置完善信息系统,正式发布并通知需求部门。 第九条计算机中心出具信息系统变更验收报告(附件二),需求部门签字验收。

附件一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 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精编版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 发布审核制度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单位内部网站。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晋林调字[2016]7号文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单位机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单位形象,对单位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单位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科科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单位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单位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科科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各科科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以周或月为时间单位)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第七条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网站共分10个主栏目、38个子栏目。具体内容和分工如下: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精编版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 1、为了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意见,适用于我院门户网。 2、本意见所称信息是指在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3、网站是信息服务的枢纽,是医院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信息的平台。 4、信息中心依据本意见对网站的信息实施维护、监督和管理。 二、信息采集 5、网站栏目建设以介绍医院情况、专业人才,专科技术,先进设备、科研成果、医疗信息为主;以医院文化、健康宣教为辅。 6、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医院各科室其他渠道。 7、网站重点栏目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报送,实行部门负责制。 8、医院各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三、信息审核 9、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10、网站发布信息应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11、信息审核的内容

(1)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2)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4)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5)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院的宣传和发展; (6)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7)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12、信息审核的程序,各科室在网站上发布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由网管人员统一上传发布; 四、信息管理 13、信息中心负责对我院各科室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14、信息中心应按照《医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 15、网站栏目、功能等的调整,由信息中心提出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16、信息中心应加强信息档案管理。文档的登记、保管、借阅和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17、网站应建立信息资源库,充分发挥信息的效用,为领导决策、办公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检查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传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加强公司营销信息、产品信息发布管理秩序,特制定本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公司信息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OA、外部网站)、青年时报、信息早报、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企业宣传照片、经营资料及照片、短信群发、邮件群发、QQ群等业务所涉及的文字内容。 二、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 三、信息发布规定 1、公司的所有对外宣传信息,必须由办公室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办公室审核。 2、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公司的经营信息。 3、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对外信息发布申请》,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 4、IT中心负责信息发布的技术支持。 5、信息发布平台由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车间指定一名通讯员,各部门车间每月向通讯员提供至少一篇稿件,各通讯员每月10号前向通讯组长或副组长提供至少一篇稿件。

6、新闻事件要求及时撰写及时发布,通讯员收到新闻稿当日内需提交至组长(副组长),组长(副组长)次日内需提交至办公室。办公室收到稿件2天内需发布信息。 四、信息发布流程 1. 信息的起草、审核、发布: 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附件)并附信息内容,由各部门车间通讯员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讯员确认后提交通讯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之后提交办公室最终审核并进行发布 2. 信息的撤销: 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的信息,由信息起草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及撤销原因,部门通讯员审核并签字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保存《信息发布管理表》并立即将信息予以删除。 3. 信息的修改: 信息对外发布后需要修改内容的,由信息起草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及修改原因,部门通讯员审核并签字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保存《信息发布管理表》并立即对信息进行修改。 五、奖励办法: 1、在信息早报或青年时报每发表一篇,上级公司奖励作者100元稿费,公司奖励作者50元稿费。

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蒙华铁路的社会形象,促进门户网站的有序发展,保障门户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蒙华铁路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线路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需求提交等。信息办负责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各部门和指挥部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指挥部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工作。

第六条综合部要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留。 第七条各部门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三章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八条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门户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各部门、各指挥部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部门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十条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门户网站管理系统进行内部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各部门、各指挥部的信息采集最好是即时信息、即时发布。滞后的信息最好不要超过10天。提高时效性、可读性和效率,共同维护门户网站的良好形象。 (二)信息审核与发布 1.需要在网上发布信息,由各部门、各指挥部进行撰稿,并填写《网上发布信息申请表》,经综合部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网站信息管理员方可上网

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一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学校网站、论坛、博客、电子邮件和留言板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学校网站、论坛、博客、电子邮件及留言板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二条学校的各办公室、班级、教师或学生,如果要在本校校园网上建立网站、论坛、博客以及留言板等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相关报批手续,经信息中心登记、批准后,才能正式使用与发布信息。同时要做好这些信息发布系统有害信息检测报警技术措施,并做好发布信息记录包括: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发布IP地址以及记录备份保存60天。 第三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一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校网站、论坛及博客等的用户。 第四条学校的信息安全员、信息审核员、信息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按照各自的职能必须定期(每天至少一次)检查自己职责管理范围内链接网站(包括个人主页)、论坛、博客与留言板等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五条学校的信息安全员、信息审核员、信息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每天至少一次)检查网站内容及论坛或留言板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上报学校信息中心,情节严重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应立即上报市公安局。 感谢您的阅读!

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流程

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县局对发布上网信息的审核,规范信息发布行为,现就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的上网信息是指通过县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的各类信息。 第二条为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局信息保密工作开展,并对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办公室为牵头单位,负责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他科室为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按照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做好信息的提供和初审工作;信息中心为协作单位,负责信息上网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各科室应将本制度作为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各科室作为办公室上网信息的主要来源,对属于上网信息范围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做好上网信息的发布审核工作。 (一)初步审查。由各科室指定的信息承办人员承担。承办人员对拟发布的信息的文稿内容进行初步把关。所在科室负责人需要对发布的信息内容和文字进行初审,对承办人的审查事项进行复核,并提交分管领导审阅后,交办公室发布审核人员。 (二)专业审查。由保密领导小组指定的专门人员承担专业发布审核任务。重点对提供或要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发布审核。同时对有关敏感信息是否需要启动送审程序提出建议,如需要启动送审程序的,依法送交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由其提出审查意见。

(三)复核签发。由办公室主管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的领导对审查意见和结论进行复核,认为符合上网信息要求即可签发。如遇提交的信息涉及重大敏感事项的,将决定是否实施重大敏感事项审查程序: 1、主管领导酌情自行裁定; 2、保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3、提交保密部门审批(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可同时报送上级机关)。 审查完成后,主管领导在审查单上签署意见并转信息发布人。 (四)程序审查。信息发布人着重检查上述三项工作程序是否实施完毕,有无遗漏和缺失,同时将上网信息发布审核表存档备查。 第五条对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互联网其他政府官方网站中摘录的新闻信息,由其工作人员填写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单,提交办公室专门审查人员进行审查后才能上网发布。 第六条县局各科室单位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门户网站及办公业务资源网发布上网信息前,由各单位承办人直接填写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单后提交办公室专门审查人员进行审查后,方能发布。 第七条各科室每季度必须对所有发布的信息进行清查梳理存档备查。 第八条各科室要进一步强化上网信息的安全责任意识。对上网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泄密的,或者应当送审而不送审造成泄密的,追究承担发布审核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信息中心要完善计算机、其他存储载体和计算机网络的保密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网站(网页)的保密管理,

集团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集团及公司信息平台,加强公司形象宣传,品牌推广,营销信息、产品信息发布的管理,特制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1 信息平台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平台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各办事处对外销售宣传网页、业务员发布的销售信息及各专业网站链接的页面、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经营资料公布、视频、照片、信息、微信、论坛发帖、淘宝以及阿里巴巴等经营性网站产品发布与更新等业务所涉及的内容,以及以个人名义发布的涉及公司内容、活动的各类信息等。 2 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提高企业社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 3信息分类 3.1 A类:公司平台发布的现场活动类新闻,图片,视频等 3.2 B类:公司平台发布的除上述外的其他各类信息 3.3 C类:以个人名义发布的涉及公司内容、活动的各类信息 4 信息发布流程规定 4.1公司的所有对外介绍宣传类信息,由信息部或信息部授权的职能部门提报总经理办公室后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视频、图片等相关内容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批准。

4.2公司信息发布平台由信息部负责管理与监督。经总经理批准后,信息部可对指定部门或者人员进行信息平台发布授权,授权后的部门或人员可在指定的公司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信息,所发布的信息需信息部进行备案。 4.3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视频、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 4.4公司平台发布信息的起草、审核:信息撰写人按照预定发布的格式进行信息起草后,应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并附信息内容,由本部门负责人及所属系统副总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信息中涉及技术类或销售类资料/信息的需经相应副总对内容的正确性予以审核确认: 4.4.1对于3.1项中A类信息可不受上述审批流程限制,但需在信息发布两天内将资料进行后续审核备案。 4.4.2 对于被授权人员或部门欲在被授权平台上发布的3.2项B类的信息经上述审核批准,提交信息部备案后即可自行安排信息发布 4.4.3 不属于4.4.1及4.4.2项次的其他信息类发布,涉及公司资料发布、公司介绍、数据指标、技术/销售类资料信息的内容,需由信息撰写人或部门经上述审核批准后提报总经理办公室,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内容合规性审查以及总经理办公室对内容进行统一性审核后由信息部发布。 4.5个人名义发布的涉及公司内容的信息:3.3项中C类信息不受上述审核的约定,但要求必须以正面、正能量进行宣传,尽量不要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网站的长效、稳定、健康的发展,促进网站与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网站的整体结构由北京总裁办规划,任何部门、任何人需修改网站的结构均应提出书面的请示,经相关领导批示后方能改动。 第三条网站由专人进行维护管理,管理者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信息必须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上传发布,保证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并对其管理的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第四条对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人工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第五条建立长效的考核机制,重要信息可随时上传,确保网站信息常换常新。 第六条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存档。 第七条一旦在本站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

下列信息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处报告。 第八条网站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检查链接网站、个人注册的信息内容与发布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域删除发布信息。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信息化 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院信息系统内所有计算机的安全保护,适用 本规定。 第三条工作职责 (一)每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都是计算机安全员,计算机安全员负责本人在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确使用、日常使用维护,发现故障、异常时及时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报告;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院内: 1、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 2、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 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信息资料备份, 病毒防护、系统安装、升级、故障维修、安全事故处理或上报等); 4、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包括计 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产品的采购、安装、验收及信息交换等);5、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审查小组负责局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内、对外发布信息审查工作。

第二章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要求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 审查员必须取得省计算机安全培训考试办公室颁发的计算 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并由局领导任命,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领导的直接领导。 第五条计算机安全员必须经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六条由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根据环境、条件的变化, 定期组织计算机安全员开展必要的培训,以适应计算机安全防护和操作系统升级的需要。 第三章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由计算机信息管理员专人管理,未经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计算机房。 (二)计算机房服务器除停电外一般情况下全天候开机;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暂停联网、暂时停机等安全应急措施。如果是电力停电,首先联系医院后勤部门,问清停电的原因、何时来电。然后检查UPS电池容量,看能否持续供电到院内开始发电。 (三)计算机房服务器开机时,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7度,避免温度过高影响服务器性能。 (四)计算机房应保证全封闭,确保蚊虫、老鼠、蟑螂等不能进入机房,如在机房发现蚊虫、老鼠、蟑螂等,应及时杀灭,以防设备、线路被破坏。

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规范新媒体信息发布,促进网络宣传工作健康开展,特制定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严格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总原则。 二、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网站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常规信息发布前由工作人员初审,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发布;重大或特殊信息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布。 四、网站管理人员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

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五、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1、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2、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4、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5、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地的宣传和发展; 6、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7、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8、信息格式是否正确。 六、信息员负责采集、编录提供的信息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七、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负责人校审后交由网站管理人员审核,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审定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 八、上网的信息必须经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网络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及时检查相关发布信息,一旦发现网页篡改或出现本制度第一条禁止发布的有害信息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基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象山春晖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喜玲副组长:张英姿组员:金佩林、王静、吴宗辉、邱玲女、张丹君、王琼、陈潇潇、周爱爱。 第二章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第八条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第九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信息系统变更及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变更及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提高软件管理水平,优化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变更流程 1、系统变更工作可分为下面三种类型: (1)功能完善维护,业务部门由于业务发展或业务处理的需要,所产生的对系统的现有功能进行修改、完善的需求。 (2)系统缺陷修改,系统设计和实现上的缺陷会引发业务操作中的异常。对系统缺陷进行修复的需求。 (3)统计报表生成,业务部门统计报表数据生成的需求。所要求的统计报表数据不能够通过应用系统现有功能提供。这些报表有的只是一次性使用,有的需要经常使用。 2、系统变更工作以任务形式由相关科室和计算机管理员协作完成。系统变更过程类似软件开发,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任务提交和接受、任务实现、任务验收和程序下发上线。 3、因紧急问题处理引发的系统变更处理,具体流程参见《紧急变更流程》。 4、相关科室提出系统变更需求,并将变更需求整理成《系统变更申请表》,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信息中心。 5、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接受需求,进行分析需求后,向开发人员提出系统变更建议。

6、实现过程应按照软件开发过程规定进行。系统变更过程应遵循软件开发过程相同的正式、统一的编码标准,并经过测试和正式验收才能分发。 7、计算机管理员组织相关科室对系统程序变更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进行全面调试,并撰写《程序变更验收报告》,提交科 室负责人和计算机管理员签字确认通过后才能分发,并对前一版本撤销。 8、计算机管理员负责对系统变更过程的文档进行归档进行版本管理,变更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文档应至少保存两年。 二、紧急变更流程 1、紧急事件的报告科室发现系统异常,导致业务处理无法正常进行,必须迅速处理解决时,问题发现人将问题报告给计算机管理员。计算机管理员根据问题信息,进行问题的初步诊断,如有可能,对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定位,并给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紧急事件变更启动计算机管理员接到紧急问题上报后,及时与进行讨论和交流,了解情况,并最终判定是否属于紧急事件。确定属于紧急事件后,由计算机管理员启动紧急事件变更流程,并根据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分配优先权,组织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理流程。 3、紧急事件变更处理 计算机管理员组织人员进行紧急事件变更处理。紧急事件变更流程的变更处理同一般问题变更流程,包括分析、设计、实施、测试、验收,但需使用专设系 统用户账号进行紧急事件变更,并进行明确的紧急事件变更文档记录。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规范XXX系统计算机网站信息发布,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特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内部网站和外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一、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由办公室主管,信息中心协管,市局成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小组,具体负责网站发布信息审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事前审核,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全天候监控、扫描,信息中心负责后台技术支持。上述单位要确定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精炼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网站发布内容审核工作。 三、管理小组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四、各部门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兼专职均可),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五、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校审并签字后交由信息发布管理小组审核,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审定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 六、上网的信息必须经审核,并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登记。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 七、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归口管理。

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制度参数及软件功能介绍

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参数及软件功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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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参数及软件功能介绍 1.概述 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现有宽带网络和显示设备(音响),采用先进的数字编解码和传输技术,对各种显示设备(LCD、LED、PDP、CRT、音响、海报屏)实现网络集中管理、内容远程传输,使动态信息(利率、基金、外汇、航班、新闻、天气)、业务广告、促销信息、政策法规、新闻等资讯得以实时发布。 系统是一套依托现有有线或无线网络,采用先进的数字编解码和传输技术,软、硬件相结合的系统,以前瞻性、稳定性、拓展性、先进性、实用性为设计思路,采用集中控制、统一管理的方式,将视音频信号、图片和滚动字幕等多媒体信息通过网络平台传输到显示终端,以高品质的数字信号播出。并通过网络实现信息播放终端远程监控,使设备安装、系统管理、系统升级、系统维护实现方便、快捷、准确。联网信息发布系统是对传统视音频资讯媒体技术的一次革命,也是传统视音频资讯传媒行业从劳动密集型到高科技传媒的一次质的飞跃。 2.系统组成 联网信息发布系统由四个部分组成:管理中心、信息发布终端、网络平台、显示终端。

系统拓扑 各组成部分的功能与角色描述如下:

2.1.服务器 服务器群架设在总部网络管理中心,采用先进的B/S管理架构,对各种信息播放媒介进行管理、控制、监控及下发各种多媒体信息。 可安装于各主流操作系统 ◆MS Windows:简体中文、英文版,港/台繁体版的2000 server、2003 server各版本、 XP各版本、Vista各版本 ◆LINUX:debian、redhat、suse、红旗、ubuntu、fedora、CentOS等 2.2.网络 系统支持多种网络连接方式:(LAN/WLAN/ADSL/3G等) 终端通过网络连接到服务器,获取播放列表以及播放内容。 服务器可以静态、动态设置网络连接带宽,保证网络链路的带宽稳定性。 2.3.后台管理中心 通过管理用户分配和相应权限的划分,可以通过浏览器登陆服务器管理中心实现所属信息播放终端的远程、分布式实时管理,实现金融数据、多媒体信息、控制信息、节目播出单的发布。 2.4.显示终端 信息播放终端支持与各种尺寸的普通CRT电视、背投、等离子电视、液晶电视、LED 电视<即将到来的主流> 一体式显示终端:落地式海报屏、框架式海报屏、多媒体落地架等多种终端形式。 终端通过网络连接到服务器群,并下载需要播放的信息内容、播放列表,并输出到相应的显示设备,最终实现丰富多彩的多媒体信息播放。 3.系统设计 3.1.设计原则 信息播放系统力求设计的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和扩展性,同时体现以下原则: ?可靠性:系统必须保证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平昌县第三中学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学校网站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是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促进校园网的建设与发展,对学校网站和各部门的网上信息进行及时、有效、规范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页面建设守则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和国家有关法则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2、未经允许不得在服务器上开设没有CERNET备案和认可的BBS电子公告栏; 3、网站上提供的信息,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有害社会稳定、治安和有伤风化。根据“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管领导、学校办公室和网管信息员应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各部门在发现各种有害、涉密信息或收到境内外反动电子邮件时不得传播扩散,应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信息中心处理;

4、学校应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发布信息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5、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发布或报送工作,用户密码不得转告他人,密码泄密由信息员自己负责; 6、网站上提供的软件和应用必须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条例; 7、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8、必须树立安全观念,定期检查网站发布的信息,本单位网站接受校长办公室、校园网络信息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或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与校网络管理员联系。 二、网站页面(信息)发布流程 1、各部门申请发布信息的经办人认真填写《平昌三中信息发布登记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连同需要发布信息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交信息中心; 2、学校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审核,报相关领导签批后,交由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员对其进行技术审核后对外发布; 3、发布部门及学校办公室对文件存档。 三、网络信息员制度 1、各部门均须设立专人管理本部门网站信息(建议由信息员兼任,学校办公室负责培训),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接入校园网的申请、管理,协助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员做好部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使我校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更好地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教师工的信息化意识,激发教师的信息发布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发布审核制度 一、信息发布内容 总原则:遵循积极、健康、向上,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1、由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2、由各处室主办或承办的教育教学活动; 3、校园活动状况及学校发展动态; 4、学校可共享的文件信息。 二、信息发布程序 1、反映学校重大事项信息稿件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组织与提供,并经校长同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 2、各科室提供的信息,由各处室负责人组织撰写文稿,并经处室负责人或校长同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 三、撰稿者职责 1、收集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信息。

2、筛选整理信息: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形成电子文档。 3、上报信息:通过自己拥有的权限登录校网站,进入相应的版块进行电子信息输入,输入后自动进入审核程序。 四、信息发布时间 信息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发布。 五、安全要求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取消登录。 2、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3、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①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③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⑥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规范XXX系统计算机网站信息发布,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特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内部网站和外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一、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由办公室主管,信息中心协管,市局成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小组,具体负责网站发布信息审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事前审核,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全天候监控、扫描,信息中心负责后台技术支持。上述单位要确定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精炼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网站发布内容审核工作。 三、管理小组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四、各部门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兼专职均可),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五、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校审并签字后交由信息发布管理小组审核,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审定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 六、上网的信息必须经审核,并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登记。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

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doc

公司内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公司内部网站(http://192.168.1.251)。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公司形象,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一条公司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公司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公司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

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以周或月为时间单位)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第一条内部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公司内部网站,其主要功能是向公司各本部、车间提供一个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的综合性平台,其访问对象只针对公司内部员工,向员工提供一个展现公司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了解公司全貌的宣传窗口,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信息、最新动态、制度流程、行业动态、员工须知、阅读空间、下载中心、员工意见箱等。 1、公司信息包括公司简介、组织机构、公司荣誉、大事记四个版块,内容更新由办公室负责。 2、最新动态版块内容由公司各部门、车间提交办公室。 3、制度流程版块内容更新由办公室负责。 4、行业动态版块包括行业动态信息及企业内部编制《德泓信息》《羊绒羊毛信息》,内容由策划部、市场部提交办公室。 5、员工须知包括公司人事动态、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两个板块,内容由人力资源部提交办公室。

信息发布审核_登记制度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单位网站的长效、稳定、健康的发展,促进网站与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网站的整体结构由网络部规划,任何部门、任何人需修改网站的结构均应提出书面的请示,经相关领导批示后方能改动。 第三条网站由专人进行维护管理,管理者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信息必须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上传发布,保证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并对其管理的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第四条对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人工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第五条建立长效的考核机制,重要信息可随时上传,确保网站信息常换常新。 第六条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存档。 第七条一旦在本站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处报告。 第八条网站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检查链接网站、个人注册的信息内容与发布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域删除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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