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服务协议合同模板

物流服务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合作的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仓储、运输的实际情况,签订本物流服务协议:

第一条货物运输

1.1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的货物安全、及时地运送到指定地点;配送报价及时效见附件一《物流运输报价表》。

1.2 甲方委托乙方运送的货物为甲方或甲方所属集团子公司的产品。

1.3 甲方客户收货的方式:

1.3.1乙方按照甲方的指令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由甲方客户根据《发运单》上的信息核对货物的外包装、标志、各品种件数,如外包装完好、品种规格、数量准确等,乙方应要求甲方客户在运单上签收实收各品规的数量,注明收货人全名、收货日期并加盖公章或收货专用章。

1.3.2乙方应在客户指定的接货人出具有关收货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后方能办理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在向收货方配送时,以收货方加盖印章或指定收货人签字作为唯一有效的交接凭证。

1.3.3甲方应将收货的方式告知客户并做好客户的工作。

1.4配送途中如果发生车祸、途中遇劫、被盗等,乙方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及时将情况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事故处理和索赔工作。

1.5经双方协商需要增加运输地点、变更托运方式或运价时,以双方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2.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安全、及时地把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可随时向乙方追踪货物动向及其它信息。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送作业进行监督、指导。

2.2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发运单)将有关的作业指示通知乙方(包括货物的名称、型号、件数、规格、具体提货时间、指定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传真或电子信箱以及客户公章或者收货专用章等信息)。

2.3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做好货品的交接。

2.4 甲方货物包装必须符合仓储及运输要求,若由于国家有关机构查验货物而造成外包装破损、内装货物短缺、损坏的(乙方必须提供书面依据,经甲方认定),或由于甲方包装不符合仓储及运输要求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5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五条支付运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 货损赔偿: 如因乙方造成的货物损失,应按照保价额赔偿,保价比例为千分之五,如未保价,则按照当次运费的1-3倍赔偿或者另行商定,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

3.2 乙方应按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

3.3 乙方应负责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出库到客户签收全过程的货物安全;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

失、丢失的,应由乙方按货物现款价全额赔偿给甲方。

3.4乙方确保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运输发票;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开出有效的发票而造成的支付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3.5乙方如因意外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货物运输,须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及时采取其它解决措施;乙方应按照第7.5条负责赔偿由于延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3.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现包装破损,应将破损货物及时返回甲方的工厂,并在当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甲方(注明破损的品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及破损的具体情况)。甲方人员必须分开存放,破损货物包材更换必须在甲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包装破损,货物的返工、包材费及运费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损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破损货物按照货物现价款予以全额赔偿。

3.7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各类货物统计报表。

第四条费用与结算

4.1运输总费用为:运费(运费按照约定的价格及运单上的价格为准),送货费,发票费(抵扣11点

发票收取7.5%),根据客户需求商定运费。

4.2 乙方按照双方签订的费用结算协议按月收取费用。

4.3 结算方式:单月运费2500元以上支持月结,低于现付或回单付,每个月月底对账,5号前开

发票,次月10日前付款。

4.4 乙方在每月1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算单、正式发票及客户签收单原件交给甲方。

4.5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结算单、发票及客户签收单原件,审核无误后,在每月的10日前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物流服务费用。甲方如对所发生的费用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结算单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必须全额支付全部款项。对于没有异议的款项若不能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给乙方,则按2‰的月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延期提交结算依据,甲方有权相应顺延向乙方支付费用。

4.6甲乙双方关于运费的结算遵循以下原则:甲方下单发往同一地址(同一地址指同一城市同一街道)的货物,下单日期不同,但乙方同一日期提货发运的,双方按同一票货物结算运费。

4.7甲乙双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中的产品重量和体积结算运费,如甲方产品的重量和体积变动在5%(含)以内的,甲乙双方按原《产品资料》的重量和体积结算运费,如变动大于5%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报价结算运费。在甲乙双方未确定报价期间,乙方应本着合作的原则继续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物流运输义务。

4.8乙方必须凭甲方客户签收的合格回单原件向甲方结算运费,任何复印件、传真件等非原件形式的回单均不能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

第五条保险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的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费已包含保险费用);乙方应将办理各项保险的有关单据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保密条款

6.1双方理解本协议(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运力、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一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作为保密信息,未经该另一方(视情况而定)事先明确表示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方

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还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协议。

6.2本保密条款有效期为本协议终止后三年,并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无效或撤销而终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与免责

7.1甲方提供的货物、收货人及其它相关货物运输的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发生的滞装、滞卸或空驶产生的损失。

7.2当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情况下收货人拒收的,甲方承担乙方退运及处置费用。

7.3 出现7.1、7.2所述的情形时,乙方对甲方货物的安全仍应负全部责任,货物产生毁损、灭失、丢失的,乙方应按现款价全额赔偿给甲方。

7.4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甲方货物损坏或乙方车辆、仓库、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它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7.5由于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送货,甲方有权依据未按时交货造成的不良影响对乙方要求索赔。

7.6 若出现可归责于乙方的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延迟交货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

(2)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拾万元以上的货物损失;

(3)甲方单个客户投诉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

(4)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5)乙方未按照约定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6)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担保;

7.7 乙方不承担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递送延误、货物短缺、损坏等责任:

(1)不可抗力;但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造成货物受损;

(3)外包装表面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乙方必须提供书面依据,经甲方认定)

第八条:代位求偿权:

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已向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应及时将其享有的保险索赔权和向责任方的追偿权无条件转移给乙方,并就乙方实现其代位索赔及代位追偿的权利提供一切必要的方便。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处理

10.1 对客户的不良品的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货物返还指令后,按要求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再将确认后的相关单据返还甲方。

10.2对于处理特殊情况而产生的额外服务费用,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结算标准及方式。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1.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1.2 对于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留置权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享有货物的留置权。

第十二条修改与补充

13.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 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13.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如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部分仓库供甲方存放货物,则双方另行签订仓储协议.

第十三条本协议范围

依据本协议,乙方将按甲乙双方认可的《物流运输报价表》中的区域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

1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体报价详见附件一《物流运输报价表》,有效期自2017 年10 月9 日起至2019年10 月8 日止。

15.2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到期前协议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15.3如乙方以上运作线路出现其中一个市场严重违规或经考核不符合甲方服务标准的情况,则全线退出以上全部市场的物流运作业务。

第十五条其它

16.1 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货物的损失,应依据甲方提供的最新产品价格表进行赔偿。

16.2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贰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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