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促进学术交流,推动学术带头人培养进程,规范兼职研究生导师的管理工作,为我校独立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奠定基础,结合我校与外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是指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之前,我校具备研究生指导能力且被国内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聘为兼职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兼职导师)指导校外研究生在我校完成部分学业等相关工作。

第二条校外研究生是指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并被相关学校录取的,其课程学习至少有半年以上在我校且由我校兼职导师负责指导完成学业的学生。

第三条我校兼职导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属于校级及校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负责人),有相对稳定的科研方向,熟悉本学科方向的现状与发展动态,主持一定数量并足以支撑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研科研经费理工科不少于10万元、文科不少于5万元,以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兼职导师由我校遴选产生候选人,获得对方院校兼职导师资格认可并持有对方学校或主管研究生工作部门的相关文件或颁发的聘书。

第四条申请程序

一、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兼职培养校外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和兼职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二、提交与对方院校或其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部门签订的协议书(培养合同)和相关文件或颁发的导师资格聘书。

第五条兼职导师在指导联合培养研究生时,同时接受所兼职的高校和我校的管理。在本校对以下事项负责:

一、负责确定研究生研究课题,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并定期检查完成情况,指导并检查研究生科研和学位论文的撰写(培养计划应在研究生来校报到后三周内由导师制订交至科研处)。

二、负责协调处理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等问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三、负责向科研处提供开题、中期检查与毕业论文答辩的材料,审查研究生向科研处提交的

学期考核报告。

四、负责向科研处送交研究生做毕业论文期间的归档材料。归档材料包括: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答辩表决成绩及最后总成绩复印件,研究生学分成绩单复印件,攻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以我校为署名单位的论文,学位论文,各类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等。

五、积极参与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并为研究生提供从事课题研究的条件和必要的助研津贴。

六、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相关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及以上,学校给予理工科兼职导师指导酬金5000元/生,文科兼职导师指导酬金4000元/生;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1篇SCI、EI、ISTP收录的论文,学校给予理工科兼职导师指导酬金7000元/生,文科兼职导师指导酬金6000元/生。

第六条在我校学习的研究生需接受原培养单位和我校的共同管理,具体如下:

一、注册报到

1、凡由我校兼职研究生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在进校时均须填写《徐州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登记表》,到科研处办理注册报到,方可享受相关待遇。

2、各类时间段来我校学习的研究生均需按时来校上课,履行请假、销假手续,以便按实际在校时间享受相关待遇。开学后无故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我校有权退回原培养单位。

二、学业要求

1、完成原培养单位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成绩合格且取得相应学分;

2、通过原培养单位规定的英语等级考试;

3、按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4、由学籍所在学校评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5、交齐基础归档材料。

三、为来校学习研究生提供的条件

1、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学校为其提供免费住宿,水电额定数量范围内免费,超出部分的收取标准按我校学生宿舍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研究生图书借阅和上网查资料均享受学校助教的待遇。

3、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助研费由导师从自己的科研经费中支出。

4、研究生开展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过程中涉及到实验场地、设备等由导师所在院(系、所)负责协调、解决,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5、研究生在我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津贴,津贴标准为:博士生600元/人·月、硕士生500元/人·月(每年发放10个月)。

6、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每年资助我校每位兼职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不多于一人,硕士研究生不多于二人。

如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是本院职工,则不享受生活津贴。学校鼓励导师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科研补贴。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与联合培养单位协商解除对其研究生导师的聘任:

一、无正当理由而对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不进行正常的培养和指导者;

二、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有严重政治问题和学术问题者;

三、由于导师原因在培养过程中任务完成不好,或不服从安排,或因失职已经不适宜继续做兼职研究生导师者;

四、在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中弄虚作假,有损相关学位点和学校声誉者;

五、拒不接受所在部门的其它教学等相关工作任务者。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最新精选研究生培养工作总结

研究生培养工作总结 经过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学院06~07学年的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工作圆满完成,现就过去一年的工作予以总结,提出新学年的工作要点。 一、完成研究生招生任务,招生专业和人数大幅度增加 06—07学年是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增加最多的一年,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批准后,增加了两个硕士点,四个博士点;建筑系开始了首届三个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全院硕士招生专业增加到16个,博士12个。 学院进一步规范了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程序,加大招生宣传工作的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建筑学专业考试和阅卷等方面都认真做好周密的组织工作,制定了“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XX年研究生调剂与招生规定”和“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XX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利用校园网及时公布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在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研究生招生较顺利完成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再次超过本科生。 XX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21名,博士研究生35名,工程硕士与高校师资专业硕士7名,招生总数163名。博士和硕士具体分布如下: 土木系:66名,其中博士18名,硕士48名; 力学系:42名,其中博士11名,硕士31名; 建筑系:15名,其中博士1名,硕士14名; 岩土中心:33名,其中博士5名,硕士28名。 目前学院在校研究生总数为46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8名,硕士生333名,工程硕士21名。按学院各系、中心统计: 土木系:227名,其中博士55名,硕士166名,工程硕士6名 力学系:129名,其中博士34名,硕士92名,工程硕士3名 建筑系:15名(从XX年开始招生)其中博士1名,硕士14名 岩土中心:91名,其中博士18名,硕士61名,工程硕士12名 二、研究生导师队伍壮大,指导力量得到加强

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科教兴国战略,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建立有一定先导性的、结构合理的,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研究生全面素质和培养质量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 1995年全国研究生工作座谈会以来,国家和各培养单位相继出台了许多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较好地适应了国家“九五”期间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研究生培养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尚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又出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新问题,主要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调节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研究生培养规模还不能很好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意识尚不强;研究生培养条件的改善相对滞后;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能够适合于培养高水平博士的生源不足;现行研究生培养制度、培养模式等还不能完全适合于人才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实践能力培养,与社会的实际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等。 上述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影响了研究生教育适应社会需要的程度,制约了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就今后几年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研究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深化改革,积极发展;分类指导,按需建设;注重创新,提高质量。 (一)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必须紧密结合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学制等方面,根据社会对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研究生的要求进行改革和新的探索,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适应社会需求的程度;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大应用性人才培养的比重。 (二)根据区域、行业和学科的发展水平及其对高层次人才数量、质量和类型的要求,对研究生工作进行分类规划与指导。采取多种措施扶持中西部地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重视改善研究培养条件,国家要加强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建设,适时新增一批研究生院。培养单位通过应用型人才,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逐步培育一批产学研基地。 (三)推进素质教育,突出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的培养,增进研究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强化全面质量观,把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国家和省级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培养单位应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改革研究生培养制度和培养模式,形成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 (一)科学规划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硕士生教育承担着既为博士生教育输送合格生源,又为社会培养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任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应在强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创新和创业精神,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和不同面向确定培养目标、培养类型和培养模式。 博士生教育应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博士生不仅要掌握坚实宽广

广西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广西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西大研〔2017〕28号 为更好适应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形势,新发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身心健康。 (四)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一)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程硕士基本学制2.5年,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基本学制3年,其它类型基本学制2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兽医硕士、农业硕士、法律硕士基本学制3年,其它类型基本学制2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 (二)依照规定享受一定奖助学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超过基本学制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参照《关于印发<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规定>的通知》执行(西大研字〔2017〕21号)。其中,2017年9月1日及以后入学的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学校不再接受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延期申请。 三、培养方式 (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实践学习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设置应体现宽理论、重实际、博前沿知识,尤其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的学习。实践学习环节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

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规定与细则

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规定与细则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及《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汇编》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实际情况以及2019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学院全面梳理了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规定与细则,方便导师及导师组完成各培养环节指导工作: 第一条:导师负责制 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研究生培养采用导师和导师组负责制原则,指导教师要求全程参加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工作。 1)要求导师及导师组平均每两周开展1次研究生学术活动(包括研究进展汇报、项目研讨及学术交流等),各导师或导师组每学期末提交《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日志》给学院研究生办(日志本封面注明导师姓名及研究生名单)。 2)导师有责任参加研究生各环节指导,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养环节工作,须由本人请符合条件老师代理完成本人的培养环节工作。 第二条: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我院博士四年制,硕士三年制。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入学初完成,导师负责;硕士研究生选课不到5人的课程(博士课程3人),要求学生重新选课。 第三条:博士资格考试。 第二学期末完成。由学院组织,专家组不少于3人,由相关教授职称专家组成,导师要求参与专家组,但不能任组长,组长由学院另安排博导担任。提交《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记录表》。 1)博士生资格考试考查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审核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课程学习考核成绩;考核博士生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的了解情况;根据本专业博士生所应该具备的学科知识,考核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博士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素质和科研作风,并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等。(学生用PPT汇报) 2)博士生资格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口试或答辩的形式进行(我院采用答辩形式),资格考试专家组根据资格考试和平时学习情况做出综合评定、写出简要评语和给出最终成绩(通过、不通过)。 3)考试结果处理。资格考试通过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不通过者,予以退学。如因特殊原因第一次资格考试不通过者,可在半年内申请重考一次,重考仍未通过者,终止论文工作,予以退学。 第四条:学位论文开题。 第三学期末完成。由导师及导师组负责,要求导师组专家不少于3人,研究生向专家组做公开形式的开题报告;提交审定的《开题报告》和《开题记录表》,工程硕士要提交《实验(设计)报告》。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首次开题后三个月内重新向专家组作开题报告。开题通过一年以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1)博士生开题前应阅读国内外与课题相关的近5年发表的文献120篇以上,其

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精)

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聂铁志,太佳良 (辽宁工学院研究生学院,辽宁锦州121001) 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是高等学校的责任和义务。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遵循教育规律,用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 一、研究生教育工作现状及困境 作为大众化下的精英教育对象的研究生群体,是国家未来建设者和栋梁,这要求他们不仅要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知识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还要求他们具有良好的思想品格。但是随着社会发展,报考研究生出现生源多样化、入学动机复杂化等特点[1]。同时,研究生面对社会竞争、经济、情感等方面的压力,导致一些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取向上 的偏失,表现出依赖、浮躁等消极心理。此外,由于研究生教育的特殊性,使研究生的教育具有问题分散、个性突出等特点,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形式化 研究生教育不同于大学生本科教育,研究生既是知识的学习者也是科研工作者,研究生教育不像本科生那样按班级进行学习、生活。作为学校,对研究生进行教学、生活和社会活动的管理是必要的,但以管理代替教育工作,坚持群体价值取向而轻视个体自我价值,就忽视了研究生个性开发与全面发展,很难适应造就品格健全、具有新时代特点的研究生教育的目标。 (二)教育工作方式上的简单化 就研究生教育而言,教育工作必须贴近其生活世界和科学世界,要民主、平等交流,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只用简单的社团活动或采取灌输式的说教方式是达不到效果的,触及不到他们的思想和习惯,至多也就是服从管理而已,谈不上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研究生教育特点的复杂化 研究生教育特点不同于大学生,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多元化和培养模式的多样化,研究生的活动规律和教育方法具有分散性和差异性等特点,他们的精神活动和内在需要不同,如果仅采用统一教育工作方法达不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二、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研究生作为我国社会精英群体,有较强的民主意识、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有较强的自我探究、自我教育、自我实现的愿望和能力,他们有较大的抱负,但是由于研究生每个人成长经历、生活环境不同,他们所表现的心理素质、性格、习惯都有差异,在具体的学习、研究和日常生活中,在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等方面也表现出消极意识。这就需要研究生教育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有意识地进行。 就研究生教育工作而言,不是仅靠说教、灌输“大道理”能够解决问题的,虽然学校的管理、宣传工作、社团、社会活动,都有“教育”工作成分,但是它不能完全替代教育工作,有时教育工作所处环境、角度不同,“轰动效应”有时还不如“此处无声胜有声”产生的效果好。 在研究生教育中,针对“诚信、名利、责任心、勤奋、挫折、献身精神、务实创新”等现实生活中具体、复杂的问题,不仅只是知识的传授、方法的指导,它还包含着很多做学问的态度和做人道理,这都很难使研究生教育工作与导师指导工作用一条界线分开。导师的地位和研究生培养的模式,决定了导师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如果导师

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

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 经过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学院06~07学年的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工作圆满完成,现就过去一年的工作予以总结,提出新学年的工作要点。 一、完成研究生招生任务,招生专业和人数大幅度增加 06—07学年是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增加最多的一年,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批准后,增加了两个硕士点,四个博士点;建筑系开始了首届三个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全院硕士招生专业增加到16个,博士12个。 学院进一步规范了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程序,加大招生宣传工作的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建筑学专业考试和阅卷等方面都认真做好周密的组织工作,制定了“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2007年研究生调剂与招生规定”和“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利用校园网及时公布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在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研究生招生较顺利完成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再次超过本科生。 07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21名,博士研究生35名,工程硕士与高校师资专业硕士7名,招生总数163名。博士和硕士具体分布如下: 土木系:66名,其中博士18名,硕士48名; 力学系:42名,其中博士11名,硕士31名; 建筑系:15名,其中博士1名,硕士14名;

岩土中心:33名,其中博士5名,硕士28名。 目前学院在校研究生总数为46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8名,硕士生333名,工程硕士21名。二、研究生导师队伍壮大,指导力量得到加强 06—07年度,经学院教师申报,院学位委员会评审,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我院增加了8名硕士生导师,3名博士生导师,为学院研究生培养和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学院增添了新鲜力量。 三、规范研究生的培养管理环节,毕业生论文评价较高 学院对研究生的培养管理环节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对研究生培养计划、必修和选修学分以及选题报告的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研究生都及时通知导师进行了更改或补充。 对毕业生的论文答辩资格和答辩情况都进行了严格审查和监督,硕士和博士论文都按15%的比例抽查外审,学位论文水平整体评价较高。06~07学年学院共毕业研究生118名,其中博士学位23名,硕士学位93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2名。 在学院抽查由校外专家评审的16份硕士学位论文中,8篇论文的校外专家评阅成绩全在90分以上,占总数的50%。全院93名硕士毕业生中,评阅和答辩成绩均在90分以上的论文有28篇,占总数的30%以上。 学院23名博士毕业生的论文中,专家评阅的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的有15篇,占总数的65%。

贵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贵州大学研究生基本培养流程及注意事项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理工农类采取“1+2”培养模式,其中“1”为第一年的课程学习时间,“2”为中间培养环节及论文工作阶段时间。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采取“1.5+1.5”培养模式,其中1年半为课程学习时间,1年半为中间培养环节及论文工作阶段时间。 以研究生在校三年学习时间为基准,按时间先后顺序,研究生在各培养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如下: 1、在下一年度研究生入学前,即每年的6月中旬左右,由各培养单位按专业培养方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结合各培养单位教师情况,申报下一学期研究生新生的课程,领取教学任务书,并根据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批后的课程申报表制作下一学期课程表,并将课表分发到任课教师; 注意:由于新生入学还没有制定培养计划,因此,第一学期课程排课时要求排公共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或本专业研究生均须学习的学位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要求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政工师、高级实验师除外,但高级实验师可承担课程的实验部分),没有达到职称要求的(公共基础课外语、数学、政治可放宽到讲师),须向研究生院申请批准;严禁第一、二学期开设相同课程; 2、每年9月左右,研究生新生报到入学,在新生报到入学时,领取课程表。 3、报到入学后,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要求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必须从专业培养方案中选取;由于专业的发展和研究方向的变化,可考虑1~2门超出培养方案课程以外(超出培养方案课程须打报

告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加入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订首先由研究生与导师协商确定,然后研究生在管理系统填报后提交,再由导师确认,最后由培养单位教务管理员确认提交,由研究生院审核。 注意:在审定培养计划时,必须有3位以上研究生选同一门课程才能开课(除非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未达到3人)。 4、第一学期为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在第一学期结束两周前,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填报该学期任课教师课酬、指导教师津贴和论文津贴等,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后到校计财处为相关老师办理课酬及津贴发放手续。 注意:在计算课酬时,必须依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进行课酬计算,没有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的课程,一律不发课酬。 本学期中期的时候,通知研究生进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 5、在第一学期结束三周前,各培养单位教务管理人员根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申报下一学期的研究生课程,领取教学任务书,并在研究生院培养科公共基础课排定的课程表上,添排专业课,并将课程表分发给研究生和任课教师。 注意:排课时每门课程至少有3位研究生选课,研究生选择的课程必须是培养计划中的课程。 6、第一学期最后两周为研究生课程考试周,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专业课程的考试或考核,并参加研究生院培养科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程的监考。 7、在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专业课任课教师及时将所任课程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3-17 23:04:51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武大研字[2008]3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学位是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为硕士和博士两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两种。毕业后同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称为学历学位教育研究生;仅取得学位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称为学位教育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仍按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专业学位成立相应的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组织和协调与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活动,包括审定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课程、教材和案例库的建设,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为学校制定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及有

关政策提供建议和咨询等。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负责协调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各学院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优质生源的组织,课程、教材和案例库的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答辩以及学位授予审核等工作,同时抓好学风建设。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质量监督、培养目标管理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凡涉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单位,应严格履行职责,规范管理,做好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六条取得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每年4-6月到相关学院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学习资格。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各学院须于7月10日前将新生入学注册情况报研究生院,并认真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落实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学院应将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给每位专业学位新生。 第八条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年10月必须在所在学院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办理注册手续。各学院应在每年10月底将

复旦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复旦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2017年7月21日研究生院院务会审议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复旦大学章程》、《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制定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学术研究人员和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 博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专门人才。 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从事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第三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具有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权限的学院(系、所、中心,以下简称“院系”)为研究生培养的二级单位。各院系与研究生培养相关的学术性事务,受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与研究生培养相关的行政管理事务,受学校研究生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各院系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其资格考试、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预审、学术活动及其他培养环节的工作细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院系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 工作细则应至少提前3个月向师生公布。 第二章指导教师 第五条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的培养由导师或导师组全面负责,实行导师组联合指导的,应确定一名主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办法 中地大研发〔2017〕1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和提升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与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一种突出应用性、职业化要求的研究生培养类型,其区别于侧重理论与学术研究的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有特定职业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是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目标。 第二章修业年限与学习形式 第三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为五年。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且未达到结业要求的,将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超过基本修业年限而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者不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第四条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具体授课方式及时间安排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第三章培养方式与培养方案 第五条采用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第六条培养方案是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基本教学文件,也是进行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应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充分体现“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基本改革方向。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应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应用能力、适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八条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领域)简介、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学分、课程设置及实践环节、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部分。 第九条各专业学位点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学位点实际,并

研究生工作总结

研究生工作总结 篇一:研究生自我鉴定范文 研究生自我鉴定范文 能够在研究生院继续深造我十分的珍惜,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够更加出色,我在研究生阶段所获颇丰,从学业、科研工作,到个人素质,都得到了充分的培养和锻炼,是充实且有意义的两年。两年来本人思想上要求上进,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专业知识,毕业之际,回望过去的日子,不禁让我感慨万千:这一段时光不但让充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是让我刻苦铭心。年华虽逝坚,带不走的记忆却历历在目。 学习上:文化课的学习使我对本专业有了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查阅相关的文献和资料使我对专业的相关进展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在不断的学习中,积累了知识和经验;在平常的实验中,提高了动手技能;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科研活动,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对相关的领域有了全面而具体的认知。专业课程的学习上,根据自身研究方向的要求,有针对性的认真研读了有关核心课程,为自己的科研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并涉猎了一部分其他课程,开阔视野,对本人研究方向的应用背景以及整个学科的结构有了宏观的认识。在英语学习方面,通过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具备了较强的英语听说能力。

生活上:我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同学之间和睦相处,关系融洽。平常注意锻炼身体,参加丰富多彩的各种体育活动,如篮球,乒乓球等。保持朴素的生活作风,注意节俭,抵制各种浪费行为。提高自身修养,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 当然,在不断进步的同时,自己还是暴露了一些缺点和需要提高的地方。例如,在两年的学习中并没有发表相关的论文,说明自己在学术研究上还需要继续努力。平常的待人处事中容易冲动,有时脾气比较急躁,做起事情来有些时候也欠缺考虑。所以在将来的工作和学习中要更加努力,不断严格要求自己,从各个方面完善自我,继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研究生自我鉴定范文二 本人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思想上要求上进,学习上勤奋刻苦,努力钻研专业知识。回顾两年来的学习、工作以及生活,做自我鉴定如下: 思想觉悟上始终对自己有较高的要求,始终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能用科学发展观来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能清醒的意识 到自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对个人的人生理想和发展目标,有了相对成熟的认识和定位,研一阶段顺利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1981—1982学年度第7次校务会议第一次通过, 2010—2011学年度第15次校务会议修订) 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各院系应依据此规定做好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应根据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并参照学校有关要求制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如下: 1.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有社会责任感。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以及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指导教师个别指导或指导教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在研究工作中有成就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聘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外专家共同指导。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应由院系审核批准并备案。 硕士生的培养计划一般按两年安排,学习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培养方案与个人培养计划 各院系应依据学校关于硕士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制订所在学科的硕士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及环节)学习与学分要求、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应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并结合国家建设需要而确定。根据本学科特点和硕士生培养目标,各院系可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培养方案是各院系进行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以及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学科培养方案应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院系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硕士生入学后,指导教师应按照所在学科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指导硕士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及环节)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由指导教师、院系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四、学校关于硕士生培养的基本要求 1.课程学习及要求 课程学习是硕士生系统、深入地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领域,加深专业知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硕士生入学三周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计划的制订,并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个人培养计划应明确规定选修的课程(及环节)、学分数和考核方式等。需要时,导师指导自学的有关课程和为弥补跨学科知识欠缺需要补修的有关课程也可按非学位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在执行计划过程中,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硕士生须征得导师同意,在每学期选课期间内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签字后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1)学位课程与环节 硕士生在学期间,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23,其中公共必修课程5学

研究生培养工作总结

抓内涵促发展大力提高我校学科与研究生教育水平 ——研究生部、研工部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研究生部、研工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在机关各部门、各学院的支持与配合下,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改革与发展规划,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根本目标,大力加强学科和人才培养内涵建设,稳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深化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不断优化研究生成长成才环境,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学科建设新成果不断涌现,内涵建设不断深化 获“十二五”省高校重中之重一级学科、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各1个,省重点学科11个,数量位于全省前列。 1.学科平台建设有了重大突破,学科层次和水平再上新台阶。为了实现学科的新一轮科学发展,一年来学校注重学科内涵建设,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十二五”省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工作,“纺织科学与工程”获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生物学”获省重中之重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正在评选中);“应用经济学”获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企业管理、设计学、应用数学、凝聚态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植物学、流体机械及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学、岩土工程等11个学科获省高校重点学科,为“十二五”我校实现新一轮学科交叉、寻找新的生长点、学科建设再上新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2.多渠道争取支持,学科建设条件得到加强。在省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经费渠道,“服装与产品创新设计平台建设”获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流体机械及工程”和“心理学学科建设”项目获2013年资金支持,经费总额405万元,进一步夯实了我校学科建设的基础。 3.加强评估,规范管理,学科建设的基础得到夯实。对学校各类学科建设项目实施科学管理,我校“区域经济学”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应用化学与生态染整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省重中之重学科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的验收。对“材料学学科二期—功能性纤维实验室”、“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纺织服装计算机视觉检测实验室”2个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l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 教研[2000] l号(二○○○年一月十三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科教兴国战略,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建立有一定先导性的、结构合理的,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研究生全面素质和培养质量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 1995年全国研究生工作座谈会以来,国家和各培养单位相继出台了许多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较好地适应了国家"九五"期间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研究生培养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尚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又出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新问题,主要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调节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研究生培养规模还不能很好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意识尚不强;研究生培养条件的改善相对滞后;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能够适合于培养高水平博士的生源不足:现行研究生培养制度、培养模式等还不能完全适合于人才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实践能力培养,与社会的实际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等。 上述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影响了研究生教育适应社会需要的程度,制约了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就今后几年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研究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深化改革,积极发展;分类指导,按需建设;注重创新,提高质量。 (一)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必须紧密结合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学制等方面,根据社会对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研究生的要求进行改革和新的探索,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适应社会需求的程度;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大应用性人才培养的比重。 (二)根据区域、行业和学科的发展水平及其对高层次人才数量、质量和类型的要求,对研究生工作进行分类规划与指导。采取多种措施扶持中西部地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重视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国家要加强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建设,适时新增一批研究生院。培养单位通过应用型人才,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逐步培育一批产学研基地。 (三)推进素质教育,突出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的培养,增进研究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强化全面质量观,把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国家和省级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培养单位应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改革研究生培养制度和培养模式,形成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 (一)科学规划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硕士生教育承担着既为博士生教育输送合格生源,又为社会培养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任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应在强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创新和创业精

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2013年5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学、科研、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进一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相应的技能方法,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从事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能力。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5年,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硕士生提前完成全部学业,达到提前毕业条件,要求缩短学习期限,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最新目录为依据,其专业属于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下设研究方向。根据本学科专业的情况,一般设置3-6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该为本学科的主要分支,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客观需要和发展基础,能反映本学科专业的特色和研究水平与发展方向。每个研究方向须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

导师从事该方面的研究,有具一定学术造诣的学术带头人和合理的学术梯队,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及信息条件,目前有明确的研究课题,拥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研究方向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增列跨学科专业条件基本成熟的研究方向。各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跨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由相关学科专业协商后报各学部分委员会讨论确定。 各学科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详见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 四、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由3-5名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的硕士生导师组,选拔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导师担任组长,组长统筹硕士生的日常培养、指导和管理。硕士和导师组之间应建立定期交流和汇报制度,组织开展报告会和各种研讨会。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培养方式或与国内外同行学者或学术科研单位进行联合培养。 硕士生采取课程学习与论文并重的方式。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科研、教学)实践等各个环节。应着重培养硕士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课程学习 (一)学分要求

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9e11996051.html,)/演讲稿/发言稿 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 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非常高兴今天能有机会和大家交流研究生培养这一话题。其实,我并没有资格代表优秀导师,在座的各位老专家及其他学者,在研究生培养方面都有许多独特方法,也造就了一批优秀的毕业生,你们才是当之无愧的优秀导师。我自己虽然从XX年开始担任学院首批硕士生导师,也顺利地送走了六届毕业生,但认真反思,在研究生培养指导过程中虽然有一些收获,但更多的还是不足和遗憾。能和各位老师交流的,只是自己在研究生指导中一些不成熟的思考,一些普通的做法,希望得到批评指正,以便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指导工作。 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牵涉许多方面。从培养环节来说,有复试录取、课程教学、中期审查、开题报告、论文写作、论文答辩等。从教育内容来说,涉及专业知识、研究方法、人格培养等。如何针对目前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有效开展培养工作,我的主要思考和做法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如何对待学术 随着近年来研究生教育的迅猛发展,在校学生规模不断增加。处于改革开放背景下的研究生群体,由于受到多元思想文化的影响,加之浮躁功利的社会环境,就业困难等社会压力,在心态、目标、理想等方面都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众多的特点中,对学术和学术研究的态度,是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在今天的研究生群体中,真正的所谓“读书种子”,已属凤毛麟角。许多学生渴求的不是知识,而是烫金的文凭和学位证书;追求的不是探索未知世界的快乐,而是如何能找到一个待遇好的工作。学术研究,在许多情况已经成为谋生的简单工具和晋升的敲门砖。毋庸讳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是正当合理的。但如果把学术降低为简单的谋生手段,“学术”就只剩下了形而下的“术”,而没有了形而上的“学”的神圣意义。如何能够使研究生对学术保持一种敬畏,是我在研究生培养中首先思考和解决的一个问题。 每年的研究生入学,我都会给学生介绍两篇*,要求他们认真阅读。一篇是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王汎森的《如果让我重做一次研究生》,一篇是中山大学中文系长江学者吴承学教授的《学术的尊严与快乐》。这是两篇讲话稿,面对的就是刚刚入校的研究生,强调的也正是珍惜研究生的美好学习时光,保持对学术的敬畏和尊重。正如吴承学教授所说:“当我们进入学术研究时,

研究生培养工作

2013级新同学学期初研究生培养工作注意事项 2013-08-30 2013级新同学: 欢迎来到上海海事大学深造! 为帮助你尽快了解和适应我校的研究生培养工作,研究生部培养办特提醒你关注学期初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安排,详见下文。 1.2013-2014学年校历及上课节次时间表(在研究生部网站--培养工作— 培养信息处查看) 2.研究生培养方案(在研究生部网站--培养工作—培养方案处查看) 3.研究生手册(电子版在研究生部网站--培养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处下 载) 4.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表(在研究生部网站--培养工 作--学生资料下载处下载) 5.公共英语分类名单(在研究生部网站--培养工作--学生资料下载处下 载) 6.国际法学和民商法学分类名单(在研究生部网站--培养工作--学生资料 下载处下载) 7.公共课程教材清单(在研究生部网站--培养工作--学生资料下载处下 载) 8.研究生系统使用操作说明(在研究生部网站--培养工作--学生资料下载 处下载) 请你务必认真阅读各项信息,并记住每个时间节点应做的事情,希望你能积极配合并遵守规定。 近期研究生培养和教学事务安排 2013级新同学: 请务必认真阅读各项信息,并记住每个时间节点应做的事情。 研究生系统访问方法:学校主页-数字平台-数字海大右下角常用应用中的“研究生系统”以及“研究生-选课”系统(数字平台的账号为12位学号,学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如无法登陆系统则请改用学号或学号后6位作为

密码)。如果常用应用中没有“研究生-选课”系统,请在应用列表中找到“研究生-选课”系统,点安装即可。 (一)每位研究生必须在系统内做好以下3件事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第2--4周):9月9日-9月29日。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培养计划管理-培养计划学生维护-培养计划个人制定(做一年的课程计划)。 做培养计划的依据: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导师意见 a)选择专业方向、导师(记得保存一下) b)按培养方案要求选择课程(1、培养计划中已有课程不允许删除;2、X 选Y的课程表示至少要选Y门课;3、英语B类研究生必须选4门中级英 语课程,英语A类研究生从3门高级英语课程中任选2门;4、所有硕士 研究生不得删除培养计划中已有的学位英语课程,英语专业无学位英语 要求) c)培养计划合格后提交审核 d)审核通过后打印一份(正反页打印)培养计划,并将其他必修环节和论 文环节填写好,学生签字、导师签字后交学院教学秘书 注意:商船学院载运、交信、交工研究生在制定培养计划时,若选修数值分析必须先修矩阵理论。 2、选课(第2--3周):9月9日-9月22日。选课请先进入研究生选课系统,不在研究生系统内。2013级研究生首次登陆系统必须先访问“研究生系统”,点“培养管理”-“培养计划管理”-“培养计划学生维护”将个人培养计划做好,才能进入选课系统选课。只有培养计划中有的课程才能出现在选课系统中,大家先将要上的课程做入培养计划才能选课。提醒:必须要选课!只做培养计划而不选课的学生不能随堂听课,不得参加课程考核,成绩不能录入系统。现在需要把第一学期要上的课程全部选好,第二学期的课程待第一学期末选课。部分必修课程已经帮大家选好,请大家核对是否本学期要上的课程都已经选上。同学们需严格按选好的班级上课,不得随意换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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