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

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
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设计方案

一、工作背景 (一)基本概念 据《江苏省市级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要点(试行)》,资源环境承载力是指在可以科学预期的时期内,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要素所能够持续支撑该区域2020年、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及远景规划所确定的居民生活水平的最大人口规模,以及可持续增长的最大经济规模,由此可能允许的最低的耕地保有规模、最适的生态用地规模和最大的建设用地规模。具有资源环境承载的基础性、承载容量有限性、承载空间可调控性、动态变化性、区域关联性特点。 (二)评价目的与原则 资源环境承载力是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健康水平”的关键表征指标。通过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可以深刻揭示影响各设区市资源环境承载的短板与影响要素,科学反映各设区市资源环境综合承载水平,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潜力和方向,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支撑。主要原则有客观真实、限制性、可操作性、可应用性、“红线”原则。

二、评价内容 (一)资源环境现状分析 其一,全面查清资源环境现状。对影响承载力的资源环境要素(土地资源、水资源、地质环境、土壤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等)、社会经济发展作全面调查,查清资源与环境的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分析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阶段和功能定位。其二,分析资源环境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利用历史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结构的动态演变过程,分析资源禀赋对土地利用方式、结构和程度的影响。 (二)资源环境承载力影响或约束因素识别 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资源要素或环境容量保障能力、粮食或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范等方面,识别国土保护与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区域土地利用的资源环境影响或约束因素。重点关注采煤塌陷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三)资源环境关键因素情景分析 经济社会发展设置“保持现有速度”、“基础情景”、“快速增长”三种情形,资源环境基础条件设置“改善”、

水资源承载力特征及其评价方法

水资源承载力特征及其评价方法 [摘要] 水资源在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合理的评价水资源是引导产业发展的前提,本文介绍了水资源承载力评价的基本方法;并阐述了水资源承载力的基本特征,为合理评价利用水资源做了铺垫。 [关键词水资源承载力,水资源评价,水资源承载力特征 [abstract] the water resources in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eople’s production and life is indispensable. The reasonable evalu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is the premise of the guide industry developmen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asic method of evalu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carrying capacity; And explains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water resources carrying capacity for reasonable evalu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do twisted. [key words water resources carrying capacity of water resources evaluation, water resources carrying capacity characteristics 1.引言 水资源承载力是指在可预见的技术、经济和社会生产条件下,水资源可供给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用水的能力。水资源承载力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揭示水资源与区域经济和人口之间的关系,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确保区域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区域水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的主要手段区域水工程出发,针对目前水工程建设、投产运行对区域社会经济效益产生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带给区域生态环境一定的压力,研究了区域水工程建设对区域水资源人口和“社会经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影响;分析计算了区域不同时期水工程影响下的水资源现状承载力和极限承载力以及各个时期区域人口经济的最大支撑规模。 2.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方法简介 目前,国内外对水资源承载力评价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三大类:经验估算法、综合指标法和复杂系统分析法,而且后面两种更为常见。 1)经验估算法。经验估算法是指操作主体应用专门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据此提出一个近似的数字,它虽然可以满足决策者概念上的感性认识,但从估算精度来看,显然不能满足要求。经验估算法主要包括背景分析法、经验公式法和趋势预测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全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 室名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办土壤函[2017]1138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7.07.13 【实施日期】2017.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 (环办土壤函[2017]1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任务,有效组织技术水平高、管理严格规范的实验室参加详查工作,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共同组织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经过三部委以及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

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严格筛选,确定了5家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以下简称质控实验室)、32家省级质控实验室;确定了首批233家检测实验室,当前主要承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其中138家能力验证考核结果较好的实验室(包括8家二噁英检测实验室)面向全国推荐、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使用,95家能力验证考核结果一般的实验室以及地方因行政区域内农用地详查任务繁重、相关部门能力不足而推荐的第三方实验室,由推荐该实验室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使用。现发布实验室名录(见附件1-3),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省级质控实验室的作用,依托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专业、高效的详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队伍,加强对详查各工作环节、各参与单位质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详查工作质量。国家级质控实验室要根据详查工作的统一安排,加强对各地详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详查工作要自觉接受国家级质控实验室的指导监督。 二、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承担本地区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的检测实验室的管理,慎重选择、严格要求。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分工,加大频次,确保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完成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省级质控实验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检测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数据进行分析,对检测实验室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动态掌握检测实验室的工作质量。 三、质控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数据弄虚作假、泄露敏感数据信息等行为的实验室,以及工作过程中发现专业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存在严重问题的实验室,一票否决、坚决退出,不得再承担详查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组成因子所造成的影响的评价。区域和规划的生态影响评价可参照使用。 这里说明导则的适用范围,是制定导则的前提,也是一部导则必须首先说明的事项。但要注意任何一部导则不可能包括一个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因此,只能做出一般性的规定,而很多情况下是有特殊性的。因此,在生态影响评价实际工作中,既在遵循导则的一般性要求,也要高度重视特殊性。一般性的东西,大家不难理解、掌握和应用,而特殊性的东西则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现状调查和影响评价,并提出可操作性的措施,而这恰恰是实际工作中不容易掌握的。因此,需要实事求是,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在专家审查时,专家们一般既关注一般性(首先一般性原则不应违背,否则需充分说明理由,甚至需要论证),更关注特殊性。 此外,本导则与原“非污染生态影响”导则相比,在适用范围上不再提出适用于哪几类项目(原导则包括了:水利、水电、矿业、农业、林业、牧业、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海洋及海岸带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影响评价),而是凡是建设项目影响到生态系统及其组成因子,就应依据本导则进行生态影响评价,其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来的工业类项目重污染影响评价,而轻生态影响评价的现象(其实大家知道,工业项目也有生态影响,特别是新建项目)。

考虑到区域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自身的特点,因此,本导则规定的内容只供其参照,并未规定在区域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也必须遵循本导则。 还有,本次使用最多的是“生态影响评价”,并未使用大家习惯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这是因为生态环境这个词并不规范,在学术界是有争论的,并不被学界所认可。 另外,这里对导则使用了“标准”的说法,个人感觉不妥。其实“导则”与“标准”还是有较大差别的,导则,顾名思义,就是指导性的原则或规则。标准的法律地位相对技术导则或技术规范而言更为高级。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标准一般使用GB编号,且经国家质量技术管理部门同意发布。 本导则HJ19-2011与原导则HJ/T19-1997明显不同的变化之一:是对评价等级的规定。本导则判断评价等级主要由两个方面来决定: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工程占地范围。而且给出了一个占地范围表格。相对于原导则,可操作性明显增强。这是广大生态影响评价工作者多年的实践总结,是新导则的显著进步。 注意这个占地范围,是包括水域的。而且是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均需要考虑。当然,如果临时占地是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的,那就可以直接通过永久占地来判断(而不是需要叠加的,呵呵)。 另外,导则给出了其他几个特殊情况: (1)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类改扩建项目,可做生态影响分析。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中国主体功能区的问题与走向 刘栋 (41406057,法学)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以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主要甚至唯一目标导致了当今中国的资源环境出现了极大的浪费和破坏。面对经济高速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的冲突,国家提出了主体功能区划这一全新的协调经济与环境的方案,但是主体功能区划却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划,资源环境,经济,问题,解决方案 一、中国主体功能区出现的背景 改革开放后,我国将加速经济增长作为重要的发展内容。在国民经济整体实力增长的同时,却出现了一个重要问题:各地都将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主要目标甚至唯一目标,致力于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由于中国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基础的地域差异很大,对于不适于大规模进行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地区,加速经济增长就意味着要付出昂贵的资源环境代价,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也将受到极大威胁。樊杰、洪辉(2012)认为主体功能区的宗旨就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确定不同区域的发展功能,包括引领中国参与全球竞争的优化开发区,支撑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点开发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限制开发区,以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为主的禁止开发区。 二、中国主体功能区的现状 张玉娴、黄剑(2009)认为主体功能区最早由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前司长杨伟民提出。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2006年10月11号,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07 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草案。由此,主体功能区筹划工作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主体功能区划和建设将成为我国国土区划和国土开发整治的主要形式。目前四川省、浙江省、江苏省等省级单位都积极响应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号召,开始了省级层面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现今,四川省、浙江省、江苏省等已经完成了各省的主题功能区的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发[2005]109号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5.09.07 【实施日期】2005.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关于 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环发[2005]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国土资源厅(局),科技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现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请参照执行。 附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保总局

国土资源部 卫生部 二00五年九月七日 附件: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适用范围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从事固体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不包括从事放射性矿产、海洋矿产开发的企业。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矿山基建、采矿、选矿和废弃地复垦等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三)指导方针和技术原则 1.矿产资源的开发应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2.矿产资源的开发应推行循环经济的“污染物减量、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技术原则,具体包括: (1)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无损或受损最小; (2)发展干法或节水的工艺技术,减少水的使用量;

某市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某市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各县区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立全国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工作的通知》(办资源(XX)57号),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XX市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报告》,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建立水资源承截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是探索建立水资源预警机制预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国家、省资源环境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在现有评价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 二、严格水资源管控,制定和落实超载区域综合整治措施。各县区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成果,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上线,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进节水减排,因地制宜地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积极利用当地地表水,外调水和非常规水源,替代地下水,认真开展超采区综合治理;对水功能

区纳污控制指标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超截的水功能区和地区,要分析超载成因,制定和落实限制性措施,维护河湖健康,保障区域内水资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超载有关县区治理方案于2018 年5月底前上报市水利局。 三、积极研究和建立水资源预警机制工作。开展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是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基础,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是强化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目标与任务。各县区要按照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的统一要求,加快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平台制定监测预警措施,力争2018年初步建立县级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监测预警报告,对水资源承载负荷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构建政策引导机制和空间开发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均衡协调发展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 的指导意见 财建【2006】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局(厅): 为了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促使矿山企业合理负担其资源与环境成本,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根据《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中有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就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从2006年起要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煤炭等行业的矿山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开。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先行在所有矿山企业普遍推开。 二、地方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对试点矿山逐个进行评估,按照基本恢复矿山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原则,提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目标及要求。地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新建和已投产矿山企业根据上述要求,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并提出达到矿山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目标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地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依据新矿山设计年限或已服役矿山的剩余寿命,以及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所需要的费用等因素,确定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由矿山企业分年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并列入成本。 三、各地要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由企业在地方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保证金帐户,并按规定使用资金。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预提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进行监管。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本地区企业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四、对本通知发布前的矿山环境治理问题,各级政府要制定矿区环境治理和

天津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 今天,蔡老师为我们分析评价了“天津市资源环境的承载力”。通过老师的讲解,我对天津市的资源环境有了一个大体的认识。 蔡老师通过对天津市资源环境本底条件的分析,分别选取对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限制较大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等三个方面若干因素进行评价,得出在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在环境容量达到一定的极限条件下,在一定时期内,资源环境所能承载的建设用地空间、人口规模以及经济发展规模,达到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提供基础支撑的目的。 针对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方法的研究,主要是从评价指标的选取,并结合传统的评价方法进行。在指标评价的基础上,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和矢量分析法,对天津市资源环境各因素承载力进行定量分析,并将部分因素承载力高低落实到空间分布。 天津市地质构造复杂,大部分被新生代沉积物覆盖。地势北高南低,大部分地区地势平坦,海拔高度平均在2-10米之间(大沽高程),最高峰为蓟县和河北省兴隆县交界处的九山顶,海拔1078.5米。土壤分布从山地、丘陵、平原到滨海,依次为棕壤、褐土、潮土、沼泽土和盐土五个主要土类。并且,天津位于北半球中纬度欧亚大陆东岸,面对太平洋,季风环流影响显著,是东亚季风盛行的地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季风型气候。位于海河流域下游,历史素有“九河下梢”之称的天津,水资源十分充足。 2013年末,天津市常住人口1472万人,居住在城镇的有120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2%,人口密度为1252人/平方公里;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37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2.5%。人均生产总值达到99607元;2013年天津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26514亿元,主要产业为电子信息、石油和海洋化工、汽车和装备制造、现代冶金、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 2013年,天津市耕地总面积438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059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城乡用地3192平方公里。但土地资源所能容纳的建设空间、水资源和环境容量成为了资源环境承载力限制性因素。 考虑一般做法,结合天津市资源环境特点,有针对性地选取对天津市资源环境影响显著的指标,又结合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3级指标因素和10个具

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

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 摘要: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是综合衡量区域人口、资源、环境是否协调、经济发展是否可持续的重要方式。通过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判模型评估电白区生态环境承载的基本状况,对制约电白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进行评价。结果显示,2015年电白区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及效率三个准则层承载力值分别为0.3,0.32,0.84,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承载力与效率承载力间存在较大差距。考虑到全区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有序发展,建议必须加强对当地自然资源尤其是森林、耕地等的保护,优化建设用地空间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水平。 1前言 资源环境承载力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在维持区域资源结构符合可持续发展需要,区域环境功能仍具有维持其稳态效应能力的条件下,区域资源环境系统所能承受人类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能力。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是对资源开发强度与环境承载力之间是否协调进行判断的一个重要标志。它综合衡量人口、资源、环境是否协调、经济发展是否可持续,具有系统性、开放性、动态性和综合性等特点。

通过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判模型评估电白区生 态环境承载的基本状况,对制约电白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进行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的目的是为建设用地供给的空间配置和社会生产力的布局提供科学依据。2研究区概况 电白区位于广东省西南部,茂名市东南部,粤西地区的东部,东经110°54′-111°29′、北纬21°22′-21°59′。东部以儒洞河与阳西县为界,东北部与阳春县相邻,西北至北部与高州市接壤,西至西南部与茂南区、茂港区毗连,东南濒临辽阔的南海。电白区海岸线长约220公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2014年2月,国务院同意调整茂名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茂港区和电白县,设立茂名市电白区,原茂港区并入电白区成立新的电白区。 3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3.1评价指标体系 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由资源承载力与环境承载力构成,遵循综合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区域性等原则,根据区域资源状况、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等方面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密切相关因素,从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效率五个方面构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将资源环境合并为资源环境子系统,将社会、经济合并为社会经济子系统,效率单独为一个子系统。本次评价通过专家咨询并借鉴国际国

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历年真题

第1题(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识别中,必须包括的阶段是( 。 A. 项目选址期 B.建设期和运营期 C. 项目初步设计期 D.产业链规划期 正确答案:B, 第2题(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化工项目生产污水处理场工艺方案应包括运行可靠性论证和( 。 A.处理工艺的技术可行性分析 B.投资费用的来源分析 C. 拟建项目的产品方案论证 D.生活污水排放量计算 正确答案:A, 第3题(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使用醋酸等异味化学品的PTA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要调查( 。 A.项目财务决算表B.项目施工图 C. 试生产期间环保投诉事件 D.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 正确答案:C, 第4题(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某项目配套建设的硫回收设施,其环境效益可用货币量化的是( 。 A.工程总投资 B.硫的销售收入 C. 土地费用 D.固定资产残值 正确答案:B, 第5题(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评价某新建炼化一体化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时, 可作为参考依据的物耗、能耗指标是 (。 A. 同行业任意企业的临时测试数据 B. 同行业任意企业的基础数据 C. 同行业有代表性企业临时测试数据 D. 同行业有代表性企业近年的基础数据 正确答案:D, 第6题(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下列物品不属于木制家具生产项目中的固体废物是( 。 A.刨花 B.废乳胶 C.废聚酯漆 D.纤维板 正确答案:D, 第7题(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多晶硅切片加工项目的生产工艺为硅锭一剖方定位→切片→纯水清洗→电烘干, 其中切片工序循环使用碳化硅及聚乙二醇切割液,产生废水的工序是( 。 A. 剖方定位工序 B.切片工序 C. 清洗工序 D.烘干工序

土地资源利用对环境影响的管理

土地资源利用对环境影响的管理 前言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息息相关,阐述土地利用中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理该与方法在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的应用进行分析评价,剖析我国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是人类懒以生存的环境,是一切生产生活活动的载体,土地利用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管理和评价也越来越重要, 人类逐渐认识到了环境对生产生活的作用,也更重视环境对人类活动的影响,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逐渐加快,在对环境管理过程中环境的土地利用规划作为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息息相关。 1土地利用环境影响的重要性 我国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却面临着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盐碱化、贫瘠化加剧的生态环境问题。我国生态环境总体上呈恶化趋势是由于我国过去没有一个完整的、系统的、科学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淡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统领,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组织的综合技术经济措施;是实现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区域土地利用进行总体规划、引导、调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生态环境导向性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评价与规划过程的紧密结合,即两者要同步进行、滚动发展、互为反馈。这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计过程中,通过研究规划对环境的有利和不利影响,研究环境的自净能力和环境容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土地利用的规模、空间布局等方面的战略关系;并分析预测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规划实施后会产生的不良环境后果。可见,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应将规划对象看成是一个完整的环境生态系统,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协调的统领能力,保证自然、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过程。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实施,必然会打破区域内土地资源的原位状态,对区域内的水资源、土壤、植被、生物等环境要素产生许多直接或间接、有利或有害的影响,从而使得土地生态系统对人类的生产、生活条件产生正向的或负面的环境效应。为了预防有缺陷的土地利用规划的出台和实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迫切需要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对规划区与土地利用有关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研究,为土地利用方式选择和土地利用分区布局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促进地区土地资源持续、协调的利用 2土地利用规划对生态环境有着深远的影响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种综合性的用地规划,涵盖各业用地,是合理配置和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息息相关。不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可能会引发消极的环境影响,如陡坡地开垦可引发或加剧水土流失,从而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围湖造田缩小湖面面积会增加洪涝灾害发生机率和程度;对某些水面、荒草地的开垦会破坏湿地或野生动物栖息地,对保护生物多样性造成负面影响;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城镇用地、耕地和园地面积的增加,导致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的激增,加速了水资源的耗竭;非农建设会导致高质量农地的损失;大面积的城市化可能会降低景观的异质化程度,降低景观的抗干扰能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考试要求与培训内容简介 1.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 2. 考试内容(2013版大纲) 2.1 环境标准体系 2.1.1 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1)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2)熟悉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体系构成及其应用范围; (3)了解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1.2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3)了解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4)了解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总则 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原则;掌握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调整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原则;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要求。 (2)工程分析 掌握工程分析的基本要求;熟悉工程分析的方法;熟悉工程分析的内容。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掌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熟悉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方法;熟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内容。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熟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掌握常用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方法;熟悉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内容。 (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熟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的内容;了解筛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要求;了解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的要求。 (6)公众参与 熟悉公众参与的要求、对象和形式;了解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熟悉公众反馈意见的出来要求。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熟悉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社会论证的要求。 (8)环境管理与监测 了解环境管理与监测的主要内容 (9)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熟悉清洁生产分析的重点;了解循环经济分析的内容。 (10)污染物总量控制 了解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原则;熟悉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的要求。 (11)方案比较 熟悉同一建设项目多个建设方案比选的要求;熟悉方案比选的重点;了解不同比选方案及推荐方案评价的要求。 (1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总体要求。 2.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熟悉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熟悉各等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内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基础讲义(1阶段)

事故风险源强识别: 1、风险识别的范围和类型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 (1)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主要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2)物质风险识别范围: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 风险类型: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放散起因,分为火灾、爆炸和泄漏三种类型。 2、风险识别内容 (1)资料收集和准备 建设项目工程资料: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资料、安全管理体制及事故应急预案资料。 环境资料:利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厂址周边环境和区域环境资料,重点收集人口分布资料。 事故资料:国内外同行业事故统计分析及典型事故案例资料。 (2)物质危险性识别 按附录《建设项目风险评价导则》对项目所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进行危险性识别和综合评价,筛选环境风险评价因子。

(3)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的生产特征,结合物质危险性识别,对项目功能系统划分功能单元,按附录确定潜在的危险单元及重大危险源。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方法: 知识点: 此处主要包括监测因子、监测制度及监测布点方法及监测采样四个知识点。 1.监测因子 (1)凡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常规污染物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 (2)凡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有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或者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 (3)对于没有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且属于毒性较大的,应按照实际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因子,同时应给出参考标准值和出处。 2.监测制度 (1)一级评价项目应进行二期(冬季、夏季)监测;二级评价项目可取一期不利季节进行监测,必要时应作二期监测;三级评价项目必要时可作一期监测。

区域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研究.

区域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研究* 杨梅,李如忠,钱家忠,洪天求 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合肥(230009 E-mail:qjz_mail@https://www.360docs.net/doc/9e13039842.html, 摘要:研究和评价区域水环境承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水环境承载力的内涵和本质,从资源环境、技术管理、社会经济和生态四个角度出发,构建了一个普遍适用的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考虑到水环境承载力本身具有模糊性、多指标性,采用模糊优选原理进行评价,并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指标权重。从而提出了AHP—模糊优选模型。作为案例,将上述理论方法应用于某一城市的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取得了较好效果。 关键词:区域,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模糊优选评价模型 水环境承载力(Water Environmental Carrying Capacity, WECC是承载力概念与水资源和水环境领域的自然结合[1],是衡量区域经济发展活动与水环境条件适配程度的重要指标,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2]。九十年代初 WECC概念在我国得以提出, 随后WECC研究方向在环境科学领域独立发展逐渐完善[2-6],但对水环境承载系统各要素的内涵、特征、变化关系和定量化表征等尚未见有较为系统的理论成果。本文从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所涉及的资源环境、技术管理、社会经济和生态四个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的区域状况,提出了区域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的AHP—模糊优选模型。实例研究表明,所建模型对包含多指标、多因素的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具有很好的效果。 1. 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应根据区域水资源特点,考虑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科技文化水平的差异性、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水环境的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等。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 钟玉梅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钟玉梅 发表时间:2019-12-31T15:00:55.230Z 来源:《房地产世界》2019年14期作者:钟玉梅1 张叶生2 [导读] 在传统管理体制中,普遍存在内容冲突、空间重叠等问题,导致空间管理效率低下、国土开发秩序混乱。 钟玉梅1 张叶生2 1.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酉阳 409800; 2.长江建投集团(武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 430010 摘要:在传统管理体制中,普遍存在内容冲突、空间重叠等问题,导致空间管理效率低下、国土开发秩序混乱。为此,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空间规划权限统一集中到了自然资源部,随后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及其技术要求也逐步明确。在此背景下,需要认真研究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与自然资源部主管的国土空间规划之间的关系,探寻新的空间规划体制下环境保护参与空间规划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引言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全新要求,同时强调应当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在这一背景下,基于生态文明理念视角的国土空间规划变得越来越受重视,我国不再是简单地注重开发空间,而是逐步向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空间管理转变,需要充分考虑国土空间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基于生态保护、文明建设对空间进行规划与管理。 1当前国土规划给环境保护带来的问题 1.1陈旧的规划思想限制生态保护工作 现阶段,我国土地规划方面有很多问题,例如过度规划土地、规划方式过于公式化、对地区规划缺少变通等。目前的土地规划是由政府部门进行相关指导,一般根据行政指示以及资源上的分配进行划分,由于其中一些老旧的规划思想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土地规划条约并不完善,因此导致土地规划不能满足现代环境保护需求。 1.2国土规划中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 当前我国有许多土地划分依旧是根据行政区划分,这种土地规划方式存在诸多弊端,例如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不被重视,土地资源配置分布不均,忽视两者之间关联性,规划人员为追求经济上的利益,从而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制定具体的规划策略时,很多员工只关注短期经济发展,忽略了长期环境问题,在后期实施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策略 2.1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 一是在推进生态修复工作中,要牢固“生态系统”思维和“生命共同体”意识,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整体修复,增强各项治理措施的协同性和关联性,不断提升和改善生态修复治理效果。二是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依据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主要生态功能定位,确定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区域。综合生态调查评估结果和生态保护修复关键技术,考虑地形地貌、河流水文、土地植被等自然环境,确定以流域为范围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布设片区。结合重点区域,针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山体损害修复、湿地再造、含水层保护、水土环境污染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内容,提出分区、分类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布局,全方位、全流域、全过程整体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 2.2结合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提高科技防灾水平 全球气候变暖大背景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受到显著影响,突出表现为河流、湖泊、湿地、冰川、冻土、高寒草甸等生态系统发生明显变化,引发的融冻泥流和强降雨引发的泥石流灾害等都会对地质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有效保护农村农业基础设施、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阻断因灾致贫可能,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一是针对气候变化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及时与自然资源部沟通,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将我省高寒冻土区地质灾害治理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治理范围。二是全面提高科技防灾水平,充分利用高分遥感、无人机航测、InSAR、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的技术手段,加强对冻融泥流等的分布和对生态环境破坏及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做好监测预警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防治技术研究,遵循“顺应自然、利用环境、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原则,将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等措施与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相结合,源头预防、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2.3全面落实国土生态保护工作 其一,加大国家基础生态用地保护力度。在生态文明理念下,代表自然生态文明的国家基础生态用地需要重点保护,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均在其列,这些区域维持着生态系统平衡,长期以来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小,在对其进行规划时应当明确规定不得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其二,设置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随着陆地污染治理与陆地空间保护的深入,海洋逐渐成为当代生态环境保护所重点关注的区域。当前海洋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尚未完全成型,需要设置保护红线来确定底线,从而确定相应地用海空间、岸线和海域资源利用区域、海陆污染控制空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空间等,为海洋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其三,构建国土生态安全屏障。为了有效防范沙尘暴、干旱、洪水等自然灾害,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时有必要设置生态安全屏障,保障我国生态安全,从而有效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其中,东北森林湿地、青藏高原、三峡库区、东部沿海防护林等均是我国生态防护功能极强的生态安全屏障。 2.4凸显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功能 一是可以针对城镇空间、农业空间提出生态建设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方案或路径,进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专门的环境保护规划提供指引;二是在与“三区三线”协调对接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提出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应将大气、地表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管控单元的空间管制作为重点,成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有益补充;三是要重点编制好城镇空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城镇规划区(城镇开发边界)、工业园区、重点矿区等,这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这类单元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多、资源环境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关于改进规范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开放与鼓励外商投资 【发文字号】发改投资[2013]2662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3.12.28 【实施日期】2013.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3]2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银监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决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国务院发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简称“《目录》”),进一步缩小了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取消和下放了部分核

准事项。为切实做好取消、下放后的规范核准和协同监管工作,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简化审核内容、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实现放管并重、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一)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于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要简化备案手续、推行网上备案,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审批。除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的项目外,均应当予以及时备案。 (二)切实履行核准职责。按照国务院《目录》规定,对于下放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省内各级地方政府的核准权限;《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各级项目核准机关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核准手续。 (三)同步下放核准前置条件审批权限。对于取消核准或者下放核准权限的项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同步取消和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做好前置条件的办理工作。 (四)严格遵循国家化解产能过剩政策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不得为此类项目办理规划选址、土地(海域)供应、环评审批、节能评估审查等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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