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办法

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办法
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办法

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开展技术研究、撰写科技论文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科技人才的成长和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整体科学技术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根据集团公司《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办法》,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科研等方面论文的申报、评审和奖励。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三条参加评选的论文应是以公司承担的工程施工科研课题为研究对象,在两年以内完成或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工程类论文,以及以在建工程或已建成验收二年以内的工程项目为对象撰写的论文。个别长期研究项目的系列性论文可视专题进展情况适当延长年限。

第三章评选标准

第四条论文应结合具体项目,有一定的创新性、理论性和前瞻性。理论上有独到见解,技术上有新观点,应用上有新体会,指明技术发展方向,对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或对促进公司科技进步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第五条论文内容立题明确、技术性强,资料可靠,论据充分,结论正确,层次分明,逻辑严密,文理通顺,图表清晰,计量标准,参阅文献详尽,文本格式规范(见附件1)。

第六条优秀论文的评选,按总体技术水平、指导作用、应用价值,社会、经济效益,以及撰写质量水平等方面综合评价。奖励等级设一等、二等和三等。

优秀论文评选标准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七条每个技术人员参加完一个项目施工后,必须完成一篇论文或工法的编写。论文评选每年举行一次,由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撰写的论文先组织审查、评选,对符合本评选办法的论文,汇总后向公司申报。

第八条论文字数要求在3000~6000字以内,一律按要求的文本格式打印,并提供论文的电子版。论文可以由一人撰写,也可几人合着,但不超过三人,第一撰写人必须是公司内部工程技术人员。

第九条申报单位对照评选标准推荐申报等级,填写《优秀科技论文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论文一式三份,于当年7月底前,上报公司工程科技部。

第十条科技成果申报材料、工法申报材料、施工技术总结不能直接作为论文上报,必须按照论文格式要求撰写,才可申报。

第五章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工程科技部对各单位上报的优秀论文材料进行复查、汇总。

1.根据当年申报情况设立专业评选小组进行优秀论文评选。原则上按线路路基与轨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及地下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测量与试验等七类

划分。其它内容可结合实际工程项目或研究方向归并到相关专业。

2.技术中心组织公司各专业专家进行评审,在评审会议召开前,按专业将申报材料分送给评委,每项优秀论文须由两名评委主审(主、副审各1人),并填写审核表(见附件3)。

3.召开评审会,逐项听取主审评委介绍项目情况及主审评委的意见后,进行讨论、质疑,确定评为年度优秀论文的项目,报送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委员会批准后发布。

4.评审委员会评议提出推荐申报集团公司优秀论文的项目名单,并于当年8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

第六章奖励

第十二条奖励办法:评选出的优秀论文由公司发文公布,并由公司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奖金15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奖金由公司支付。优秀论文可作为干部业绩考核、技术职务评定的条件。

第十三条对于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奖的,经发现将撤消有关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其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负。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公司【2004】98号文中《科技论文(技术总结)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科技部负责解释。

附件1

论文文本格式

1、论文一律要求按出版格式打印,纸型选用ISO-A4即宽210×297mm,以竖向排版为主。装订线位于竖向版面的左侧。

2、文章题目采用二号黑字体,居中排;题目下为作者姓名,用小四楷字体居中排。

3、内容提要标题5号黑体,提要内容5号楷体。关键词标题5号黑体,内容5号楷体。

…五级标题),正文内容5号宋体。文中所有计量单位一律按国际通用标准或国家标准,并用英文书写,如km,kg等。文中年代、年月日、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5、表格标题5号黑体,表格内容6号宋体。插图采用AutoCAD绘制后插入,插图图名5号黑体。

6、参考文献标题5号黑体,占2行,上下居中。内容为小5号宋体。参考文献中作者超过3人时,列前3人加“等”字,名字之间用“,”隔开。

附件2

优秀科技论文申报表

附件3

注:1.类别填科技成果、工法或论文;

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参考标准

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参考标准 分 值 类别等级标准得分 50分理 论 性 和 实 践 性 A 观点鲜明真确,符合教育方针,符合现代教育思想;具有针 对性,能揭示教育教学某一个侧面本质的规律;能从理论事 实等方面论证自己的观点,尊重客观事实,真实、可信;在 探索教育规律方面有独到见解。材料来自教学实际。数据准 确,丰富详实,真实可信,属于教学论文。 50-43 B 观点正确。能揭示教育教学某一个侧面本质的规律,论文具 有针对性,能从理论事实等方面论证自己的观点,能对一些 教育教学现象进行分析和总结,属于经验总结性文章。 43-38 C 观点正确。能谈一些教育教学中的体会,能举一些教育教 学中的事例,反应一般规律。属于一般性体会文章。 38-30 D 观点有偏颇或有待商榷,没有成熟的体系,理论及论据支持, 且泛泛其谈,联系实际不多,或举例不当,耽误错误。 30- 25分指 导 意 义 A 论文有较强的实践基础,能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有借鉴作用。 对学校、教师、学生的发展,对教学质量的提高,办学效益 的提高,成效显著。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或教育教学中 某一问题的解决,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一定的推广价值。 25-22 B 对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能证明其观点,做法在 教育教学中改革中有积极作用,对学校、教师、学生的发展, 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办学效益提高有较好成效。 22-19 C有一定的借鉴作用。19-15 D指导作用一般。15- 25分结 构 与 表 达 A 论证严密,思路清晰,逻辑性强,表达流畅,语言精辟,行 文简洁,结构严谨,格式规范,有一定文采。 25-22 B思路清晰,语言较通顺,析理较清楚。22-19 C语言基本通顺,能基本表达自己的观点。19-15 D结构松散,语病较多,辞不达意。15- 每篇论文位评委,取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得分85分以上(含85)为A级,总分84-75(含75)为B级,总分74-60(含60)为C级。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 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5366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Measures for rewarding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of group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

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办法

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开展技术研究、撰写科技论文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科技人才的成长和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整体科学技术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根据集团公司《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办法》,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科研等方面论文的申报、评审和奖励。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三条参加评选的论文应是以公司承担的工程施工科研课题为研究对象,在两年以内完成或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工程类论文,以及以在建工程或已建成验收二年以内的工程项目为对象撰写的论文。个别长期研究项目的系列性论文可视专题进展情况适当延长年限。 第三章评选标准 第四条论文应结合具体项目,有一定的创新性、理论性和前瞻性。理论上有独到见解,技术上有新观点,应用上有新体会,指明技术发展方向,对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或对促进公司科技进步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第五条论文内容立题明确、技术性强,资料可靠,论据充分,结论正确,层次分明,逻辑严密,文理通顺,图表清晰,计量标准,参阅文献详尽,文本格式规范(见附件1)。

第六条优秀论文的评选,按总体技术水平、指导作用、应用价值,社会、经济效益,以及撰写质量水平等方面综合评价。奖励等级设一等、二等和三等。 优秀论文评选标准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七条每个技术人员参加完一个项目施工后,必须完成一篇论文或工法的编写。论文评选每年举行一次,由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撰写的论文先组织审查、评选,对符合本评选办法的论文,汇总后向公司申报。 第八条论文字数要求在3000~6000字以内,一律按要求的文本格式打印,并提供论文的电子版。论文可以由一人撰写,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制定了《AA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7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AA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AA大学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AA大学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AA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技成果是指执行学校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学校物质技术条件,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职务科技成果。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守信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享受权益,承担风险,不得侵害学校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科技成果转化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AA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是学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业务指导和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汇总、报送。 第七条AA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以下简称技术转移中心)是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服务机构,由学校科研院进行管理指导,负责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中的具体管理工作及技术经纪、检索分析、技术论证等服务工作。 第八条AA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是学校经营性资产和对外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涉及科技成果以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的,由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统一持有、管理、经营相应的股权,行使和履行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及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及标准 1、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统一按学校标准执行。 总成绩中:文献综述10%、开题报告15%,外文翻译5% ,论文质量及答辩成绩占70%;前三项成绩采用中期检查答辩的成绩,论文质量及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评定,总成绩汇总后必须由答辩小组长签字。 最后成绩比例: 优秀(90~100)不超过25% 良好(80~89)不超过55% 中等(70~79) 及格(60~69) 例: 2、评分标准 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与创新。毕业论文(设计)立论正确、内容完整,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合理,文字条理清楚、书写工整。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甚至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独立工作能力强,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良好:能较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设计)立论正确、内容完整,计算与分析论证基本正确,结论合理。文字条理清楚、书写工整,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中等: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设计) 内容基本完整,计算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说明书、图纸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文档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范,工作能力一般。答辩时能回答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设计) 质量一般,只存在个别非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尚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一般,答辩时讲述大致清楚,回答问题不很确切。 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工作态度不认真,毕业论文(设计)有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完成的软、硬件性能差。答辩时概念不清,回答问题不正确。

建筑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

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 ㈠技术进步奖 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 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 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㈡工法奖 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工法分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 ⑴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 ⑵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级先进水平,技术难度

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2018年1月30日,会后修改)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促进一流学科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 (一)依据我校一流学科建设总体规划,重点奖励在相关学科顶级期刊和标志性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在不增加学校学术论文奖励总金额的前提下,优化奖励结构,同时奖励高水平期刊论文和高被引论文,实现我校SCI 论文从高数量到高质量的转变,提升学校科研实力。 二、奖励对象和范围 (一)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包括离退休教职工)。 (二)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Article 和Review类型的英文SCI论文;不含会议论文、会议摘要、学术报导类、中文SCI论文发表的成果。 三、奖励类别和标准 按照学术论文所在期刊等级、学术影响力及引用次数,设立单篇学术论文奖、ESI高被引论文奖和十佳论文引用频次奖。

(一)单篇学术论文奖 依据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科学标志性期刊目录》(见附表)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每年发布的前一年度JCR分区,将我校SCI论文奖励分为6个等级。 1. A1区论文: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科学学术期刊榜》A1区,即顶级期刊《Nature》和《Science》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万元。其它影响因子大于《Nature》或《Science》的期刊同等对待。 2. A2区论文: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科学学术期刊榜》A2区,即其他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其它《Nature》子刊、《Science》子刊或具有同等学术影响力的期刊同等对待。 3. B区论文: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科学学术期刊榜》B区,即标志性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4万元。 4. C区论文:在除上述期刊之外,但属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SCI 1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 5. D区论文:在除上述期刊之外,但属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SCI 2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6. E区论文:在除上述期刊之外的其他英文SCI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0.4万元。 (二)ESI高被引论文奖 ESI高被引论文(Highly Cited Paper),每篇奖励1万元,只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哈尔滨商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我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和各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校教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学校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哈尔滨商业大学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学校鼓励成果完成人(课题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科学研究处负责校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发布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我校相关单位或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八条成果完成人(课题组)不得将职务技术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学校报告并与学校签订协议,依法保证学校应享有的权益。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需求单位、科学研究处和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

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 ㈠技术进步奖 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 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 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㈡工法奖 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工法分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 ⑴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 ⑵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级先进水平,技术难度

最新科技创新奖励细则资料

附件1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经营业绩 考核奖励细则(试行) 为引导、鼓励中央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依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2号),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经营业绩考核期内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 果(含中央企业所属单位及控股公司的成果),需要给予考核奖励的中央企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专指: (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央企业为项目完成人所属企业,原则上为获奖职务发明的权利人)一等奖、二等奖。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授予的中国专利金奖。 (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正式发布的国际标准。 结合实际对军工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予以实事求是的 考虑。 二、奖励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

(二) 突出重点,有据可依。 (三) 年度考核加分奖励和任期考核特别奖励相结合。 三、奖励方式 (一) 中央企业在考核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 技术发明奖,国资委在年度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具体加分方法: 1?中央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 奖特 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考核综合得分每项加 分;获得国 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 奖考核综合得 分每项加0.4分。 2?中央企业作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 奖特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考核综合得分每项加 分;获 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 奖考核综 合得分每项加0.2分。 3?中央企业虽然不是第一、第二完成单位,但除政府部 门以外为第一、第二完成单位的,视同第一、第二完成单位 加 分。 (二) 中央企业在考核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国资委 在年度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考核综合得分每项加 分。 (三) 中央企业在考核年度主导制定或联合主导制定了 由国0.6 0.3 0.3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论文评审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论文 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以下简称科技)论文的评审管理工作,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撰写和发表高水平科学技术论文(以下简称科技论文),促进集团公司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保证集团公司科技奖励的先进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加强学习技术、科研攻关和科技交流,不断提高科技人员的科技水平,促进科技素质的提高。参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成果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论文的评审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工作方针,评审活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为了维护集团公司科技论文评审的严肃性,科技论文评审活动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1 -

第四条集团公司科技论文的评审由集团公司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是集团公司科技论文的最高评审管理机构,接受集团公司科技领导小组的领导。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科技论文的评审工作; (二)对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和直属企业推荐的科技论文进行评审,提出评审和推荐意见; (三)向集团公司科技领导小组提交科技论文评审报告; (四)对集团公司科技论文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进行处理,对完善集团公司科技论文评审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 第六条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的专家评审组,承担各自专业范围内科技论文的评审工作,对评审委员会负责,向评审委员会提交科技论文评审意见报告。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组织集团公司科技论文的评审,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科技论文评审的组织管理机构,制定集团公司科技论文评审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二)监督、指导、协调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和直属企业科技论文的评审;研究和解决集团公司科技论文评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职责 (一)组织本公司科技论文的评审,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科技论文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本公司科技论文评审-2 -

公司自主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尽快规范本公司工作成果物管理路径,有效保护个人及团体科研成果价值,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业务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国家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的科技成果包括: (一)阐明产品开发、项目管理、产业链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在企业运营上有新见解,并对公司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理论成果; (二)围绕产品应用中解决的技术研发与规划设计问题 ,并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计和新业态等; (三)申报国家项目所需的专利技术及项目成果物,包括产品著作权、学术论文、关键技术、核心专利等; (四)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公司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起积极作用的科技管理、科技情报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三条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应包括科技成果的登记、归档、奖励、保密、宣传、交流、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一条 **部是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公司层

面及部门级的科技成果。 第二条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办法; (二)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审核等业务工作; (三)对公司各部门成果管理机构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四)组织评审公司的科技项目及奖励办法;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协助**部完成成果登记、推广应用及专利管理等业务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成果管理方面的信息统计和审查工作。 第三条部门在各项工作中所取得的科技成果为公司贡献重大经济效益,可向公司申报科技成果奖励,公司以部门为单位发放成果奖金,个人奖金分发金额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贡献情况决定,原则上个人奖励不得超过奖金总额的80%。 第四条成果完成单位和各级管理部门应努力促使科技成果的经济导向转化和业务导向推广。 第五条科技项目根据公司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研发、运营、推广等方面的需要,科技项目计划及前瞻性成果物,实行立项管理。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第十九条获得国家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省部级经营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XX元奖励;市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元奖励。 第四章奖励申报程序

重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技成果转化,规范其收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及《重庆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是指学校师生员工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职务科技成果是指师生员工利用学校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技术条件、人员智力和劳力等资源所取得的智力成果。收入包括科技成果直接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收入和科技成果作为股权投资所取得的收入。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是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规范管理,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转化收入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行使股权管理,负责科技成果股权收入的收取,及时划转学校并通知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和成果完成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负责转化收入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收入分配。 第三章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第六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纳入学校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大类,设立科学技术开发及转让收入科目、成果转让奖励支出科目,对科技成果转化收、支按项目加科目进行核算。 第四章收入分配 第七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收入分配比例如下: 1、50%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含印花税)。奖励方式可由成果完成人选择两种或其中一种。 (1)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转入成果完成人银行卡; (2)转入成果完成人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用作其他课题启动费等,按照《重庆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 2、20%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doc8)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doc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宽敞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制造性,按照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形,制定本方法。 第二章奖励范畴 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进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进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进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进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进展有阻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制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治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有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进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进展有重大阻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制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第十九条获得国家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0元奖励,治理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省部级经营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治理性资质给予2000元奖励;市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元奖励,治理性资质给予500元奖励。 第四章奖励申报程序 第二十条凡符合本方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或个人须填写《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奖励分配方法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方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个人,奖励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二条符合本方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奖励给集体,由该项目要紧负责人决定奖励分配比例并予以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法所指治理性资质,为能够提升企业知名

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促进科技创新、适应*公司科技发展战略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科研成果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使*公司科研成果的管理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结合科研成果管理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所称的科研成果包括:⑴软科学与管理科学研究成果;⑵基础性研究成果;⑶应用技术研究成果。 3科研成果的表现形式主要为新产品和新工艺、技术路线、图纸设计、职务发明的专利成果及科学研究派生出的一切技术资料(包括正式登记、鉴定的科研成果)。 4在*公司立项或在职人员利用公司平台条件(包括图书情报资料及实验场等)完成的科研成果,属于职务成果。公司享有科研成果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或其它处分权。5完成科研成果的个人,享有在有关文件或成果上署名的权利、取得荣誉证书或申请科技成果奖励的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的权利。 6科技管理部是*公司科研成果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专利技术的申报和申请等有关管理工作。 2科技成果的鉴定 7凡列入公司年度科研计划的课题,包括上级机关部门下

达课题、横向转科研课题及自选课题,课题任务结束后必须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并按要求做好有关项目的验收工作;对于取得重大阶段性或最终研究成果的,应进行成果鉴定。科技管理部根据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科研成果鉴定法规,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科研成果及时组织鉴定。 8科研成果的鉴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要勤俭节约、讲求实效;凡弄虚作假、伪造、抄袭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9科研成果的鉴定按成果的性质和类别一般采取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和函审鉴定三种鉴定形式。科研成果鉴定所采取的形式,由课题主持人根据成果的具体情况提出申请,经科技管理部审核后报请有关部门审批进行鉴定。 10科研成果鉴定由科技管理部组织*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其中课题所在部门同行专家不超过2名。 11科研成果鉴定程序 ㈡请:凡需组织鉴定的科研成果,由课题组提出申请, 同时准备全套资料 ㈡审批:科管部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就下面问题提出意见: ⑴是否同意鉴定及其理由; ⑵资料是否完整;

毕业论文等级评定标准

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等级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评分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每一等级内含有六个项目,每一项目分值相同,但权重不同:按权重、分值计算出六个项目所得总分。总分超过90者为优秀、总分80—89者为良好,总分70—79者为中等,总分60—69者为及格,总分低于60者为不及格。 一、优秀成果 1、学习态度好,写作认真,论文达到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按时齐全。(权重:0.1,分值:100) 2、论文结构合理,逻辑性强,概念清楚,文章层次清晰。(权重:0.1,分值100) 3、论文语言通顺,表达较清楚。(权重:0.1,分值:100) 4、论文观点有前瞻性或对某一问题分析、阐述深刻,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权重:0.15,分值:100) 5、论点正确,论据可靠,对实际问题有分析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阐述相关问题,文章有说服力。(权重:0.l5,分值: 100) 6、答辩时思路清晰,概念清楚:能比较流利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正确地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权重:0.4,分值:100) 二、良好 1、学习态度比较好,写作认真,论文达到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按时齐全。(权重:0.1,分值:100) 2、论文结构合理,逻辑性较强,概念较清楚,文章层次清晰。(权重:0.1,分值100) 3、论文语言较通顺,表达较清楚。(权重:0.1,分值:100) 4、论文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阐述较深,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权重:0.15,分值:100) 5、论点正确,论据可靠,对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分析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阐述相关问题,文章较有说服力。(权重:0.l5,分值: 100) 6、答辩时思路清晰,概念清楚:能比较流利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正确地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权重:0.4,分值:100) 三、中等 1、学习态度尚好,写作较认真,,论文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欠齐全。(权重:0.15,分值100) 2、论文结构基本合理,论述基本符合逻辑。(权重:0.1,分值:100) 3、论文语言基本通顺,表达基本清楚。(权重:0.1,分值:100) 4、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选题有一定的价值,理论联系实际。(权重0.15,分值100) 5、观点正确,论据可靠,但对问题分析不够,文章缺乏深度,说服力不太强。(权重0.15,分值100) 6、答辩时思路基本清晰,概念基本清楚,能叙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回答一般的问题,无原则性错误。(权重0.4,分值100) 四、及格 1、学习态度不太认真,论文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欠齐全。(权重0.1,分值100) 2、论文结构较松散,逻辑性不强,论述基本清楚,但说服力不强。(权重0.1,分值100) 3、论文语言欠通顺,表达欠通顺。(权重0.1,分值100)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 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公司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的成果转化资源支持,鼓励自主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实现自主创业。 第三条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六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研发部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九条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成果情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施转化;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的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的与企业进行利益分配。 第十条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可自行进行成果转化,但应事先向公司进行报备,而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转化工作和后续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成果转化的要求进行设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转化:(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三)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四)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财务部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科技成

公司科技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公司科技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促进公司科技管理,充分调动科技成果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现将《**公司科技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科技制度,规范和促进公司科技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对科技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持续、经济提供重要科技支撑。根据《*****集团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集团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管理办法》、《*****集团科技创新工作目标管理办法》、《*****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等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在遵守集团公司、公司各相关制度的原则和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科技项目、知识产权、技术交流与合作、科技激励等专项事宜做出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科技管理和科技活动。 第二章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第四条科技管理包括科技计划管理,科技合同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信息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QC管理,工艺、工法管理,专利管理等。 第五条科技成果是指为提高公司技术生产管理水平,在施工方案创新优化、QC成果发表、工艺、工法发布、科技论文发表、专利获得等方面取得的较大成绩,并通过相应政府部门、机构、行业协会、公司鉴定的成果或经上级行文嘉奖的成果。 第三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六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 主任:公司总工或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经理

副主任:公司分管科技管理副总工 委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总工 “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在“科技管理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的科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管理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管理委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编制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执行上级下达的科技发展计划,检查、分析和总结本单位科技工作。 (二)、负责组织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核、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适时跟踪、检查合同项目进展情况,为合同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完成合同项目。 (三)、负责科技投入经费管理,编制投入经费、科研器材申报计划,测算科技投入经费,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施工一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第八条工程技术部是公司科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对口承接公司科技部指令性任务。 (二)、贯彻落实公司科技管理制度,在公司统一制度架构下制订、修改公司科技管理办法。 (三)、组织制订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及预算。 (四)、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或验收,组织工艺、工法的评审、推荐上报及组织其他科技奖励的评审工作。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与奖励制度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与奖励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司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二、基本原则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科研任务的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三、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技术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四、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等方面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五、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 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 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技术中心,20%归科研人员,60%归企业所有; 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40%; 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4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 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技术中心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六、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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