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商业模式

军用无人机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军用无人机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作者:戎皓 智能、自动驾驶和信号处理等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各种新设备的成功研制,军用无人机已发 展成为能进行侦察、电子干扰、战场目标毁伤效果评估等多种用途的平台,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本文就军用无人机的发展概况和应用进行概括介绍,并对未来军用无人机的发展趋势作简要预测。 关键词:军用无人机、作战应用、发展 1. 引言 用无人机替代有人飞机执行高风险作战任务,是当今国际航天领域一个重要发展方面。无人机也称无人航空器或遥控驾驶航空器,是一种由无线电遥控设备控制,或由预编程序操纵的非载人飞行器,拥有众多有人驾驶飞机所不具有的优点,可遂行各种作战和训练保障等任务,具有广阔的军事应用前景。无人机在近几场局部战争被大量地使用,而且在未来战场上的用途将越来越大,成为世界各军事大国武器装备发展的重点。 2. 军用无人机的发展概况及作战应用 1909年第一架无人机在美国试飞;1917年,英国和德国也先后研制成功无人驾驶遥控飞机。无人机直接用于战争始于20世纪60~70年代的美军侵越战争。最经典的无人机作战运用,是以色列人创造的。在1973年的第四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沿苏伊士运河大量使用美制BQM-74C多用途无人机模拟作战机群,掩护战斗机超低空突防,成功地摧毁了埃及沿运河部署的地空导弹基地。在1982年以色列入侵黎巴嫩的军事行动中,以军派遣“猛犬”无人机,诱使叙利亚地空导弹基地的雷达开机并发射大量地空导弹,为摧毁该基地创造了条件。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和科索沃战争中,美、英、法、加拿大和以色列等国的无人机纷纷亮相战场,用于中低空侦察和长时间战场监视、电子对抗、战况评估、目标定位、收集气象资料、营救飞行员和散发传单等,为多国部队实时了解战场态势及评估空袭效果提供了重要依据,对干扰、压制伊拉克防空体系和通信系统等也发挥重要作用。 3. 军用无人机的种类与特点 3.1 种类 目前从事研究和生产无人机的有美国、俄罗斯、以色列、英国和南非等近30个国家,无人机的型号已经增加到200种以上,无人机的种类繁多、用途广泛。军用无人机的主要用途有:

无人机航空管制

赵春年 140146336 无人机空中管制 摘要:随着无人机的大量应用,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无人机出现在天空,无人机空中管制问题已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突出问题。无人机空中管制的最终目标是使无人机能够同有人机一样的使用空域。解决无人机空中管制问题,必需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采取措施。技术措施包括为无人机装备先进的航管设备,提高无人机的智能程度,使无人机具备“感知与规避”能力等。管理措施包括建立和确定无人机的适航标准、人员资格标准、空域使用规则和相关程序等。 无人机的现状与未来的趋势 随着民用无人机的大量应用,越来越多的无人机出现在天空,无人机空中管制问题已成为未来民航管制必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必需对无人机空中管制问题尽早做出安排和规划,以维护正常的空中秩序,保证各类飞行安全,促进无人机产业的正常发展。 无人机在民用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无人机已应用于地质探测、测绘、灾害监测、边境监控、电力线路监测、反恐和毒品种植监测等许多领域。这些无人机也要与军民航的有人飞机共同使用空域。 无人机的大量涌现,对现有以有人飞机为主的空中管制格局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保证战时各型无人机使用空域时互不影响,同时不危及有人机执行作战任务时的飞行安全;如何保证平时无人机的各种任务飞行、训练和科研试飞活动能够合理地使用空域,并不影响军民航有人飞机的正常飞行活动,这已成为当前和以后若干年内航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各国对无人机空中管制问题都非常重视,都花费大量人力和财力

进行研究。美国联邦航空局和国防部、欧洲民航局都下设有专门的无人机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和制定有关无人机空域使用的政策和法规。我军也应当及早开展无人机空中管制问题的研究及相关法规的制定,以适应无人机迅速发展的要求。 无人机的空中管制 空军尚未对无人机的空中管制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国家民航局于2009年6月颁布的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对民用无人机的飞行活动做出了规定。有关空域使用问题,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为了避免对运输航空飞行安全的影响,未经地区管理局批准,禁止在民用运输机场飞行空域内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申请划设民航无人机临时空域时,应当避免与其它载人民用航空器在同一空域内飞行”。第八条规定:“不得在一个划定为无人机活动的空域内同时为民用无人机和载人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服务”。即单独为民用无人机飞行划定空域。这在无人机数量较少,飞行活动范围较小时可以做到。随着无人机数量的迅速增加,以及大量高空长航时无人机的出现,继续单独为无人机划定飞行空域将很难做到。 目前美国和欧洲无人机空域管理主要采用划定隔离空域的方法来保证安全。在美国本土,联邦航空局规定无人机只能在限定的空域内(都在18000英尺以下)飞行,某些情况下允许无人机在管制员连续的雷达监控下在18000英尺(5487米)以上飞行;但是无人机高空飞行时必需有一架伴随巡逻的有人飞机目视跟踪监视无人机的飞

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修改20151206)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编号:AC-91-FS-2015-XX 咨询通告下发日期:2015年12月XX日 编制部门:FS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及分类 (3) 3.定义 (4) 4.民用无人机机长的职责和权限 (7) 5.民用无人机驾驶员 (8) 6.民用无人机使用说明书 (8) 7.禁止粗心或鲁莽的操作 (8) 8.摄入酒精和药物的限制 (9) 9.飞行前准备 (9) 10.限制区域 (9) 11.视距内运行(VLOS) (10) 12.视距外运行(BVLOS) (10) 13.民用无人机运行的仪表、设备和标识要求 (11) 14.管理方式 (11) 15.无人机云提供商须具备的条件 (13) 16.植保无人机运行要求 (14) 17.无人飞艇运行要求 (16) 18.废止和生效 (16)

1.目的 近年来,民用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蓬勃发展,特别是低空、慢速、轻小型无人机数量快速增加,占到民用无人机的绝大多数。为了规范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的运行,依据CCAR-91部,发布本咨询通告。 2.适用范围及分类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轻小型民用无人机运行管理。其涵盖范围包括: 2.1空机重量小于等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的无人机,且动能不大于95千焦,校正空速不超过100千米每小时; 2.2起飞全重不超过5700千克,距受药面高度不超过15米的植保类无人机; 2.3充气体积在4600立方米以下的无人飞艇; 2.4本咨询通告适用于除I类以外的所有轻小型无人机,某些特定条款中仅适用于特定类别无人机的内容将在条款中另行说明。 2.5 轻小型无人机运行管理分类:

浅谈无人机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浅谈无人机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摘要】随着世界科技的进步,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人工智能、云计算已经得以实现,智能化、信息化和自动化的时代已经到来,无人飞机就是新科技下的产儿。无人机能有效的利用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和信号处理等高精尖核心技术,由于其体积小、航程远及无人驾驶等优势,现在广泛应用到军事领域,用于侦查、干扰,战场目标摧毁等,效果极佳,受到各国军事管理部门的重视。本文就无人机发展的现状及其未来可能出现的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尝试解开无人机的面纱,让更多的人了解无人机。 【关键词】无人机;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军事领域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对未知领域的探索也拉开帷幕,面对着高风险、高强度的任务,人们开始利用无人机替代有人飞机来执行,这也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无人飞机其实就是一种由无线电遥控控制的设备,有的是利用预编程序操控,又被人称为遥控驾驶航空器。目前在军事领域发展较为迅速,在一些科技发达的国家已经得到广泛应用。本文对无人机的研究主要是以军用无人机为标本,因为它代表着最先进的无人机发展技术。 1、军用无人机的发展现状分析 对于无人飞机的研究和使用,最早出现在美国,1909年世界上第一架无人机在美国试飞,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接下来的几年里,英德两国也开始研究无人飞机,并且在1917年先后在此技术研究上取得成功。在无人机问世以来,军事领域显得兴趣盎然,现在对无人机的研究也多数是出于军事使用的目的。在20世纪60年代,无人机已经开始应用到军事领域,在美越战争中,美国就使用了这种无人机来进行军事侦察、空中打击和目标摧毁。但是,最经典的无人机作战运用,属于以色列人。在第四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使用BQM-74C无人机,成功地摧毁了埃及沿运河部署的地空导弹基地。在以色列入侵黎巴嫩时,利用猛犬无人机摧毁了黎巴嫩一些重要的导弹基地。美国在出兵阿富汗和袭击恐怖组织的时候也大量使用了无人飞机,并且在使用中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在20世纪末,很多的国家已经研制出新时代的军用无人机,并且纷纷应用到军事领域,用于战场情报侦察、低空侦察和掩护、战场天气预报、战况评估、电子干扰和对抗、目标定位摧毁等,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军事战争和军事调动的原始形式。 2、军用无人机的类型研究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军用无人机的发展日趋成熟,它与有人机相比具有相当大的优势,比如,相对于有人机来说,无人机的操作简单,材料花费较小,关键是可以无飞行员亲自操作,伤亡率低;无人机顾名思义隐蔽性较好,不易暴漏,获取情报的真实度较高,生命力极强;另外,就是无人机的跑距离较短,易于起飞和降落。 就目前对无人机的研究来说,掌握此技术的国家已经有30多个,无人机的类型也有200种以上,军事无人飞机已经广泛应用到军事领域。就现在的军用无人飞机,按照及功能,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型:靶机:主要用于训练飞行员和防空兵及测试其它防空兵器的性能;侦察机:主要用于战场相关情报的搜集和处理;诱饵机:主要是诱使敌雷达,进行空中打击;电子对抗机:主要是对敌机、指挥系统等开展电子干扰和信息侦;攻击机:主要是目标打击和战场摧毁;战斗机:用于空袭或者地面打击;其它无人机:比如激光照射、核幅射的侦察等。 3、军用无人机未来的发展趋势探究 虽然和平与发展是当代社会的主要特征,但是很多的国家在国防建设上并没有放缓脚步,而是在不断的升级军用武器及其它国防基础设施建设。军用飞机有其自身巨大的优势,在各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追捧和研究。新时代的战争不再是常规武器之间的较量,而是科学技术

民用无人机发展现状及应用分析

民用无人机发展现状及应用分析 一、民用无人机行业发展现状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无人机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中表示,民用无人机的发展要归功于军用技术的民用化,与军用无人机的百年历史相比,民用无人机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起步,在近十年里得到了真正全面的发展。与军用无人机高空、高速、远程和高续航等要求不同,民用无人机技术要求低、更注重经济性,军用技术的民用化降低了无人机市场进入门槛和研发成本,使得民用无人机得以快速发展。 主要的军用无人机制造国如美国、以色列、欧洲和日本等均加快民用无人机产业化,民用无人机进入普及时代。 图表世界民用无人机不同领域销售额占比 资料来源: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

图表不同用途民用无人机 资料来源: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 民用领域对无人机的飞行速度要求通常在100公里/每小时以下,飞机高度在3000米以下,某些特殊应用飞行高度在4000-5000米。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防灾减灾,搜索营救,边防巡逻,森林防火,气象探测和农作物估产,管道巡检等领域。由于小型无人机的航空特性和大面积巡查的特点,在洪水,旱情,地震和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实时监测和评估方面具备特别优势。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无人机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中表示,民用无人机下游需求非常广泛,包括农业、电力石油、检灾、林业、气象、国土资源、安防、海洋水利、测绘、城市规划等多个行业。近年来无人机在民用市场的应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如农林植保和巡检两个领域,无人机需求较为迫切,且具备较大的市场规模。我们认为其它行业的潜在需求也将逐步显现,我国民用无人机市场空间巨大,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二、中国民用无人机的应用情况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无人机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中表示,中国无人机起步较早,20世纪80年代,西北工业大学D-4固定翼无人机就对地图测绘和地质勘探做了尝试,但是民用无人机领域开发长期以来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直到近年来由于需求牵引,尤其是灾害频发急需一种灾情监视评估和搜救手段,民用无人机才得到充分关注。

2017年无人机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研究报告

2017年无人机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研究报告

小型无人机行业最近可谓热潮涌动,极飞、亿航等多家无人机初创企业在还未有成熟产品的情况下就获得了数千万美元的融资。无人机这一小众行业之所以能够进入大众视野,还是得益于大疆创新的出现。在国内电子企业普遍还处在代工与组装的劳动力密集模式中时,大疆创新已经悄然成为全球小型无人机市场的绝对龙头,2014年营收近30亿元,市场份额近70%。大疆的引领与示范作用不可谓不强,国内迅速兴起了一股无人机创业与投资的热潮。 套用大疆创新创始人汪滔的话:“人类对于飞行的梦想与生俱来。”小型无人机的真正发展时间不超过10年,从有成熟产品到现在不过4年,而1年以前相关产品还相当粗糙、没有完整的安全保护和数据记录设备。无人机的发展速度大大超出人们的预期,越来越多之前不曾设想过的领域已经开始出现无人机的应用。我们看好这一快速成长行业未来的发展,同时也将持续关注这一领域中相关的投资机会。

小型无人机发展现状分析 民用小型无人机迎来爆发期:市场规模快速成长,国外巨头纷纷布局 所谓无人机,即不载人的飞行器。按照技术来划分,无人飞行器可分为无人固定翼、无人直升机、无人多旋翼飞行器、无人飞艇、无人伞翼机、扑翼式微型无人机等六大类,而前三类应用最为广泛,其中无人多旋翼飞行器又由于其结构简单、价格相对低廉的特点,应用场景迅速拓展、发展前景最受关注。 多旋翼小型无人机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发展历史。 多旋翼无人飞行器尽管机械结构简单、成本相对较低,但飞行时不太稳定、很难控制,容易因侧翻而坠机,所以需要自动控制器和导

航系统来控制飞行姿态。但过去由于导航系统体积庞大、重达数十斤,难以应用在小型飞行器上,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多旋翼无人机都没有取得大的发展。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得益于MEMS技术的发展,重量仅为几克的导航系统才被研制出来。配合逐步成熟的控制算法,多旋翼无人机的研究和使用成为热点。 2006年至2015年,国内外的民用小型无人机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2015年,法国的Parrot公司发布了世界上第一款真正受到大众关注的四旋翼无人机AR.Drone,它不仅控制简单、可实现悬停,还可以通过WiFi将所搭载相机拍摄到的图像传送到手机上。 AR.Drone轻便灵活、操作便捷,最终大获成功。在AR.Drone的引领下,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将多旋翼商业化的热潮,多旋翼飞行器进入快速发展期。目前,中国的DJI(大疆创新)、美国的3DRobotics、法国的Parrot成为这一市场的龙头企业。

AC-61-20R2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编号:AC-61-FS-2018-20R2 咨询通告下发日期:2018 年8 月31 日 编制部门:FS 批准人:胡振江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驾驶员(业界也称操控员、操作手、飞手等,在本咨询通告中统称为驾驶员)数量持续快速增加。面对这样的情况,局方有必要在不妨碍民用无人机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的规范管理,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民用无人机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速,国际民航组织已经开始为无人机系统制定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空中航行服务程序(PANS)和指导材料。这些标准和建议措施已日趋成熟,因此多个国家发布了管理规定。 无论驾驶员是否位于航空器的内部或外部,无人机系统和驾驶员必须符合民航法规在相应章节中的要求。由于无人

机系统中没有机载驾驶员,原有法规有关驾驶员部分章节已不能适用,本文件对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本咨询通告针对目前出现的无人机系统的驾驶员实施指导性管理,并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随时修订,最终目的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建立我国完善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监管体系。 2 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其涵盖范围包括: (1)无机载驾驶人员的无人机系统。 (2)有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但该航空器可同时由外部的无人机驾驶员实施完全飞行控制。 分布式操作的无人机系统或者集群,其操作者个人无需取得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3 定义 本咨询通告使用的术语定义: (1)无人机(UA:Unmanned Aircraft),是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 (2)无人机系统(UAS:Unmanned Aircraft System),是指无人机以及与其相关的遥控站(台)、任务载荷和控制

国内无人机航拍现状的几点分析

国内无人机航拍现状的几点分析 随着今年国家的各项政策决议,无人机航拍、遥感市场将在未来几年迎来跨越式发展的新契机。低端航拍无人机的应用,远不止航空拍摄、航空摄影、航拍这么一点,我所接触过有明确需求的航拍用户,有固定翼航拍的森林防火、地震调查、核辐射探测、边境巡逻、应急救灾、农作物估产、管道巡检、保护区野生动物监测、军事侦察、搭载航拍电子设备进行科研试验、海事侦察、保钓活动等方面的航拍应用需求,还有我听说但却未直接接触的需求,包括固定翼航拍的环境监测、大气取样、增雨、资源勘探、禁毒,直升机航拍的反恐、消防航拍侦察等。 无人机航拍将大显身手 不同的无人机应用,对飞机系统的各项指标各不相同,比如森林防火要求航时长,应急救灾要求抗风能力强,科研试验要求载重大,军事侦察要求展开时间短5分钟内就能起飞,边境巡逻要求长航时加高海拔(油机达不到),地震调查要求机动性强,运输方便,不挑起降场地、易操作,保钓要求抗风能力强、航时远、成本低……而航拍要求姿态、定高的精确度、发动机的可靠性。 国内工业部门(包括院所和航空、航天集团公司)研制的无人机技术高于民营企业,但无人机在我国毕竟首要用于军事用途,所以高空、高速、中远程、长航时、大载荷等类型的无人机都应用于军事领域,几乎全部是由航空集团、航天集团以及院校研制与生产,主要是应付军队的需求,任务十分饱满,所以才无瑕顾及民用领域。但随着国家信息化建设,地球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民用无人机市场会逐渐得到重视,除了国内工业部门(包括院所和航空、航天集团公司)以外,更需要民营企业研发生产性价比更高的,满足市场需求的民用无人机。从而把成本拉下来,应用推上去。这是一个趋势。 目前民用无人机航拍的缺点:市场不够规范,需要技术投入 虽然目前民用无人机的研制生产确实还没有明确的骨干单位,但包括贵航、时代电子在内的一些国有集团公司已经开始往低端的民用领域进军和扩展了,所以想进军无人机行业或者已经在行业里的同志们应该有危机感。虽然院所、航空集团在逐渐往低端靠,但无人机行业前景相当广阔,据称是“预计今后10年内民用无人机市场的销售额可达10亿美元。无论是军用还是民用,无人机都将朝着模块化、标准化、多样化和系列化的趋势发展,其应用范围广泛,前景喜人。”院所、航空集团的最大缺点,就是体制

无人机发展现状以及未来趋势研究

无人机发展现状以及未来趋势研究 2014020912026 姚聪 【摘要】随着世界科技的进步,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人工智能、云计算已经得以实现,智能化、信息化和自动化的时代已经到来,无人飞机就是新科技下的产儿。无人机能有效的利用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和信号处理等高精尖核心技术,由于其体积小、航程远及无人驾驶等优势,现在广泛应用到军事领域,用于侦查、干扰,战场目标摧毁等,效果极佳,受到各国军事管理部门的重视。本文就无人机发展的现状及其未来可能出现的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尝试解开无人机的面纱,让更多的人了解无人机。 【关键词】无人机;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军事领域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对未知领域的探索也拉开帷幕,面对着高风险、高强度的任务,人们开始利用无人机替代有人飞机来执行,这也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无人飞机其实就是一种由无线电遥控控制的设备,有的是利用预编程序操控,又被人称为遥控驾驶航空器。目前在军事领域发展较为迅速,在一些科技发达的国家已经得到广泛应用。本文对无人机的研究主要是以军用无人机为标本,因为它代表着最先进的无人机发展技术。 1、军用无人机的发展现状分析 对于无人飞机的研究和使用,最早出现在美国,1909年世界上第一架无人机在美国试飞,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接下来的几年里,英德两国也开始研究无人飞机,并且在1917年先后在此技术研究上取得成功。在无人机问世以来,军事领域显得兴趣盎然,现在对无人机的研究也多数是出于军事使用的目的。在20世纪60年代,无人机已经开始应用到军事领域,在美越战争中,美国就使用了这种无人机来进行军事侦察、空中打击和目标摧毁。但是,最经典的无人机作战运用,属于以色列人。在第四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使用BQM-74C无人机,成功地摧毁了埃及沿运河部署的地空导弹基地。在以色列入侵黎巴嫩时,利用猛犬无人机摧毁了黎巴嫩一些重要的导弹基地。美国在出兵阿富汗和袭击恐怖组织的时候也大量使用了无人飞机,并且在使用中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在20世纪末,很多的国家已经研制出新时代的军用无人机,并且纷纷应用到军事领域,用于战场情报侦察、低空侦察和掩护、战场天气预报、战况评估、电子干扰和对抗、目标定位摧毁等,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军事战争和军事调动的原始形式。 2、军用无人机的类型研究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军用无人机的发展日趋成熟,它与有人机相比具有相当大的优势,比如,相对于有人机来说,无人机的操作简单,材料花费较小,关键是可以无飞行员亲自操作,伤亡率低;无人机顾名思义隐蔽性较好,不易暴漏,获取情报的真实度较高,生命力极强;另外,就是无人机的跑距离较短,易于起飞和降落。 就目前对无人机的研究来说,掌握此技术的国家已经有30多个,无人机的类型也有200种以上,军事无人飞机已经广泛应用到军事领域。就现在的军用无

无人机行业发展现状、前景及趋势分析

中国无人机行业发展现状、前景及趋势分析 中国无人机发展现状 中国2014年无人机销量约2万架,其中军用无人机约占1.4%,民用无人机占98.6%,预计到2020年中国无人机年销量将达到29万架。受低空逐步开放的利好,国内民用无人机发展非常迅猛,未来几年将保持50%以上的增长,2014年中国民用无人机销售规模已经达到40亿元。 以中航智、大疆、易瓦特、零度智控、深圳亿航等为代表的无人机企业将迎来较好的发展机会。 图表中国典型的民用无人机企业情况 资料来源: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 2015年,国内的无人机市场依然火热。包括研发、生产、运营在内,我国目前有300家至400家民用无人机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万人。未来我国需要1万多架民用无人机,以此简单计算,未来市场空间高达500多亿元。 无人机行业发展前景 无人机被称为“空中机器人”,从1917年第一架无人机诞生到现在近100年时间,无人机技术持续进步,尤其是微电子、导航、控制、通信等技术,极大地推动了无人机系统的发展,促进了无人机系统在军事和民用领域的应用。 2015年9月3日中国的阅兵展示了3款无人机,让民众过足了眼瘾。据美国、以色列未来战机规划,未来无人机将超过有人机。我国军用无人机紧随以美国、以色列为首的第一梯队之后,处于第二梯队,发展空间巨大。 民用无人机拥有规模不亚于军用无人机的巨大市场。未来的无人机将集成更多的机器人技术和更先进的算法,装备更多的传感器,加载更多的任务载荷设备,接入外部网络,智能化地完成各种复杂的任务。 民用无人机用途极为广泛,未来市场主要集中于农林植保、影视航拍、电力巡检等领域。借鉴美

第2页 国对民用无人机监管逐步放松的历程,以及国内民用无人机政策的规范和低空空域改革的深化,我国民用无人机行业将呈现爆发式增长。 无人机行业发展趋势 一、智能化趋势 未来无人机应该是智能化的,而不仅仅只是听从人类指令而被动行动的玩具。未来战场瞬息万变,战机往往梢纵即逝,因此,一架具有主动判断能力和卓越战场感知能力的智能化无人机就能在站场上迅速取得先机,从而赢得战争胜利。 二、隐身化趋势 现代防空武器的迅速发展,对无人机的隐身性能及机动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提高无人机的机动性能和战场生存能力,未来无人机需要朝着隐性化,微型化方向发展。特别是翼展不超过15厘米的特微型无人机,携带方面,战术灵活,可以在提高生存能力的大大增强战争侦察、渗透能力。 三、集成化趋势 未来无人机正朝着系统集成,综合传感方向发展,增强无人机的通用性。未来无人机不将再有明显的分类,一架无人机就能完成侦察/探测/打击/评估等一体化任务。同时,针对未来一体化战争趋势,无人机数据链可以与有人战斗机迅速分享,各自分工,应对不同任务的需要。未来的无人机系统更强调高度集成化,以满足灵活多变的作战任务需求。 四、民用化趋势 根据《美国陆军无人机系统路线图(2010-2035)》,无人机在军用领域的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展至C3I 指挥控制、空战、加油、空运等更多类型的作战任务,逐步对有人驾驶飞机形成替代。而在民用领域,随着对无人机应用价值认知程度的加深,无人机在遥感测绘、边海防、森林防火、管道巡线、警务执法等方面的应用已开始起步,并呈现出迅猛发展之势。未来,全球民用无人机的市场需求将以年均近30%的速度快速递增。

无人机空域使用申请流程

无人机空域使用申请流程 关于无人机如何正规合法的开展飞行活动,网上回答五花八门,但都不能最终解决问题。今天就结合这两年给无人机用户提供飞行空域方面的服务和大家分享一下本人的经验,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也可私信添大家一起来讨论。 近几年来民航管理部门发布了很多无人机相关的管理规定,例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等等,而且民航局也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但是具体无人机怎么才能合法合规的飞起来,说实话大多的无人机飞行人还是一头雾水。 首先,说到无人机的飞行需要来了解一下我国的空域管理体制,简单点就是:我国所有空域都是由人民解放军空军负责实施管理,而为了保证民用航空空域使用,空军将民航机场本场空区域和民航航路航线划归民航负责,但是空军仍然拥有最高的使用权。了解了这一点才能理解无人机空域申请应该找谁。 从目前无人机飞行空域使用申请来看,各民航地区管理局是不接受无人机飞行任务申请的,我分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为了民航飞行安全根本不可能允许无人机在机场净空范围内飞行,二是按照航路航线的高度来讲一般的民用无人机通常不会飞到那个高度,除非是有特殊任务的大中型无人机(不在今天讨论的范筹,今天所说的无人机应用飞行是指1000米以下的飞行活动)。所以就管理权限来讲只要不涉及民航机场空域和航路航线就不属于民航地区管理局范围。 那么问题来了,无人机到底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的呢 办过无人机空域使用批文都知道,这个申请函一般要提交到管理你所飞行活动空域的战区空军航管处,也就是空军了。大家都知道部队不是随便就可以进出的,需要提前联系办件参谋得到同意后登记才能进去交材料,这个就要看大家对航管处熟不熟悉了。 无人机提交空域使用申请都需要哪些材料呢 根据个人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飞行计划申请函(为申请单位正式函件,内容包括:任务描述、执行飞行单位、无人机型号、任务性质、飞行区域、飞行高度、起降点、空域使用日期、安全责任、相

国内外旋翼无人机行业现状分析

国内外旋翼无人机现状分析 旋翼无人机是一种利用前飞时的相对气流吹动旋翼自转以产生升力的无人旋翼航空器。它的前进动力由发动机带动螺旋桨直接提供。 整个旋翼式无人机系统是一个综合了空气动力学、导航制导、无线通信、电子信息、智能控制、系统软件等多项技术的复杂系统。 固定翼无人机与旋翼无人机的特点相差比较大,固定翼无人机没有旋翼系统,它依靠固定翼来提供飞行过程中的一部分升力。固定翼无人机需要较长的滑跑距离和降落距离,但是固定翼无人机的优点是它拥有较长的航程和航行高度,另外,它的飞行速度也比较快。 国外旋翼无人机制造的领先企业主要包括美国诺-格公司、德国Microdrones GmbH 公司、波音公司、庞巴迪公司、奥地利西贝尔公司、贝尔直升机公司、西科斯基公司、以色列飞机工业公司等。 随着无人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整体无人机技术并不是特别复杂,一些小规模的创业公司也可以制造旋翼无人机,今后,整体市场仍然将持续增长,以色列飞机工业公司、德国microdrones GmbH公司等将继续在技术上保持比较领先的优势,总体而言,行业发展的趋势是竞争将更加激烈,仍然有许多公司将加入到旋翼无人机制造行列中来。 国内旋翼无人机行业相比整体无人机行业来说竞争不算特别激烈,行业内规模比较大的有中航工业直升机设计研究所、湖南山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友泰顺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易瓦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海鹰航空通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这几家单位的产能比较大,另外,北京天宇创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合肥佳讯科技公司、西安韦德沃德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电气研究院、北方天途航空技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等也生产旋翼无人机,但是

无人机发展现状及相关技术_邹湘伏

无人机 本文2006-03-20收到,作者分别系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讲师、教授和副教授 无人机发展现状及相关技术 邹湘伏 何清华 贺继林 摘 要 较详细地论述了无人 机的发展现状以及无人机技术要素,并从无人机技术发展的角度分析了无人机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无人机 无人机技 术 发展趋势 引 言 信息是决定现代和未来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谁能夺取信息优势,谁就能掌握战争的主动权。要打赢未来高技术条件下的信息化战争,只有最大限度地获取更多更准确的信息,为战争决策所用。无人机正是能够满足这一需求的有效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等高新技术在航空领域的广泛应用以及现代战争的需要,无人机的应用范围和性能都将得到不断提高和扩展。本文针对国外近年出现的无人机新动向,就无人机的发展现状和无人机技术以及无人机的发展趋势进行了论述。1 无人机的发展现状 无人机的发展至今已有80余年的历史。最早的无人机就被人们用于军事侦察。迄今为止,无人机已经历了五次局部战争的实战使用考验。在20世纪60年 代的越南战争、70年代的中东战争、90年代的海湾战争和科索沃战争及本世纪的阿富汗战争中,无人机卓有成效地执行了多种军事任务,如照相侦察、撒传单、信号情报搜集、布撒雷达干扰箔条、防空火力诱饵、防空阵地位置标识、直升机航路侦察,为武器系统提供目标定位、目标指示、目标动态监视和目标毁伤评估的实时情报。无人机以突出的战绩使各国高层军事首脑对它刮目相看,对其作为军队战斗力倍增器的作用与地位及其潜在的军事价值取得了共识,从而为无人机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据统计,从1990年到2010年,世界上小型无人机的数量将以每10年翻一番的速度发展。1990年为2.5万架,2000年已超过4万架。预计到2010年将达10万架以上,加上中型和大型无人机,数量将达到12万架,将超过全部有人驾驶飞机1倍以上。目前,世界各国军用无人机尤以美国和以色列发展最快,西欧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有不同程度的进展。目前全球无人机已发展到了200多种型号。当前军用无人机的种类繁多,还掺杂许多改型机,因此其分类标注和方法 也多种多样。一般以无人机续航时间(航程)或军事用途两种分类方法应用比较普遍。2 无人机的种类 根据军事用途分,无人机可分为以下几类。2.1 靶机 靶机是发展较早的无人机,主要是用来模拟各种飞机和导弹的飞行状态和攻击过程,鉴定各类航空武器的性能和训练战斗机飞行人员、高炮和地空导弹及雷达的操纵人员,也可研究空战和防空战术。随着武器性能的不断提高,促使靶机不断地更新换代。近年出现的有:美国特里达因 瑞安公司的高空高速AQM 281A 靶机、法国航空航天公司导弹分部的用于新一代空空导弹的CT-22靶机、英国空中加油公司的新式亚声速空中靶机(ASA T)、日本富士重工业公司用于空空导弹训练的空中发射一次性使用XJ AQM 21靶机等。此外,还有由空地导弹改成的靶机,如法国的CT -20和CT-30靶机,就是分别由AS -20空地导弹和AS-30空地导弹改成的,主要用于地空武器的研制试验和训练防空人员;澳大利亚的图尔纳(Turna )

国内无人机航拍现状的几点分析(精)

国内无人机航拍现状的几点分析 国内无人机航拍现状的几点分析随着今年国家的各项政策决议,无人机航拍、遥感市场将在未来几年迎来跨越式发展的新契机。低端航拍无人机的应用,远不止航空拍摄、航空摄影、航拍这么一点,我所接触过有明确需求的航拍用户,有固定翼航拍的森林防火、地震调查、核辐射探测、边境巡逻、应急救灾、农作物估产、管道巡检、保护区野生动物监测、军事侦察、搭载航拍电子设备进行科研试验、海事侦察、保钓活动等方面的航拍应用需求,还有我听说但却未直接接触的需求,包括固定翼航拍的环境监测、大气取样、增雨、资源勘探、禁毒,直升机航拍的反恐、消防航拍侦察等。 无人机航拍将大显身手无人机航拍将大显身手 不同的无人机应用,对飞机系统的各项指标各不相同,比如森林防火要求航时长,应急救灾要求抗风能力强,科研试验要求载重大,军事侦察要求展开时间短5分钟内就能起飞,边境巡逻要求长航时加高海拔(油机达不到),地震调查要求机动性强,运输方便,不挑起降场地、易操作,保钓要求抗风能力强、航时远、成本低……而航拍要求姿态、定高的精确度、发动机的可靠性。 国内工业部门(包括院所和航空、航天集团公司)研制的无人机技术高于民营企业,但无人机在我国毕竟首要用于军事用途,所以高空、高速、中远程、长航时、大载荷等类型的无人机都应用于军事领域,几乎全部是由航空集团、航天集团以及院校研制与生产,主要是应付军队的需求,任务十分饱满,所以才无瑕顾及民用领域。但随着国家信息化建设,地球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民用无人机市场会逐渐得到重视,除了国内工业部门(包括院所和航空、航天集团公司)以外,更需要民营企业研发生产性价比更高的,满足市场需求的民用无人机。从而把成本拉下来,应用推上去。这是一个趋势。 目前民用无人机航拍的缺点 目前民用无人机航拍的缺点目前民用无人机航拍的缺点

世界各国无人机发展现状与前景

世界各国无人机发展现状与前景 “捕食者”无人机 21世纪前十年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发展各种用途的无人飞行器,目前,世界上32个国家已研制出了50多种无人机,有55个国家装备了无人机。无人机成为本世纪武器装备发展中的最大亮点。 据报道,1993-2005年间,北约国家无人战斗兵器总数增加了1.7倍,2006年前,这一数量将达到11万架。美国、北约其他国家、以色列、南非都非常重视无人侦察机和多用途无人机的研制和生产。 无人机可装配制导系统、机载雷达系统、传感器、摄像机等设备,用途广泛。2006年前,北约驻欧洲联合部队将大量装备各型无人机,仅中欧战区无人机数量就可达到6万架,其中约60%将是小型无人机。 美国和北约正在前景计划框架内研制多用途无人机,根据机载设备装配情况的不同,分别执行空中侦察、无线电电子战、打击敌军纵深配置重要目标等任务。在新型无人机的研制中,特别重视造价相对廉价的小型多用途无人机的研制,如美国的“阿奎拉"、意大利的“奎宿九星”等,这些无人机能在执行侦察任务的同时,完成攻击任务,自动攻击被发现的目标。 在北约联合部队装备用于压制敌方防空系统的前景无人机后,可解放20%的有人驾驶飞机,能在中欧战区空中战役实施过程中遂行压制和火力摧毁地面目标的任务。 组图:世界各国无人机发展现状与前景

美军RQ-7“影子-200”战术无人机 下面,简单介绍无人机主要研制和生产国代表性机型的发展状况。 美国 美军使用“无人飞行器”(UA V)这一术语指称由自动驾驶仪控制的无人机。美国正在实现无人飞行器25年科研和试验设计计划,并在近年来的武装冲突中大量试验使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美军应用无人机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17年的N-9无人机,越南战争期间开始大量使用,共出动3435架次,自1986年美军成功使用以色列研制的“先锋”无人机后(该机将服役至2007年,之后被可垂直起降的无人机“探火”取代),美军在两次伊拉克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中广泛使用各型无人机。研制费用也大幅增加,仅2001年一年,美国在无人机研制和生产方面的科研和试验设计投入就高达120亿美元。 美军最现代化的无人侦察机“影子-200”,最大起飞重量149.1千克,飞行速度123公里/小时,留空时间5-6小时,最大飞行高度4200米,装配图像电视摄像机、红外摄像机等侦察设备。 据五角大楼公布的数据,美军在阿富汗战争期间已经进行了RQ-1“捕食者”无人机导弹战斗试验,此前该型无人机仅用于侦察和目标指示。在2003年春伊拉克战争“解放伊拉克”行动中,“捕食者”无人机表现优异,在“无人区域”巡逻时借助机载激光目标指示仪,照亮目标,引导导弹攻击目标(最初,导弹是从其他飞机上发射的),RQ-1“捕食者”无人机共攻击并摧毁了12个地面目标,有防空导弹连、导弹发射装置、伊拉克电视台雷达和卫星设施。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共动用了约50架无人机,主要是RQ-1“捕食者”、RQ-4A“全球鹰”和RQ-5“猎手”。 与“捕食者”无人机通常在5000米高空飞行不同,“全球鹰”一般在20000多米的高空飞行,是伊军地面防空设备根本无法攻击的高空飞行器。任何一架“全球鹰”无人机都可留空36小时,使用红外和雷达传感器监视约60公里距离内的目标。每套系统由3个地面指挥站和8架无人机组成,1997年首飞,长13.3米,翼展34.9米,作战半径5550公里,有效载荷885千克。“全球鹰”无人机能在6小时之内从德国飞到阿富汗,装备有自动化着陆系统,由地面指挥站计算机控制。2000年6月完成了先期概念技术演示和军事应用评估,2001年4月完成了从加利福尼亚到澳大利亚的全航程连续自动飞行。 美国《2004-2009年国防计划指南》五年计划规定,到2012年前,美军应组建由12架无人战斗机组成的空军中队,参与对敌方的轰炸任务,使美军飞行员摆脱生命危险。 2003年初,美国国家安全部部长里奇宣布,从2003年底开始,无人侦察机开始巡逻美国边界,在伊拉克战争中得到广泛战斗使用的无人机,也能遂行打击非法移民、提高边防局工作效率、保护国家陆、海、空边界等任务。

无人机行业进出口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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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无人机行业进出口分析 (3) 第一节出口分析 (3) 一、2013-2016年1-3月无人机出口总况分析 (3) 二、2013-2016年1-3月无人机出口量及增长情况 (4) 三、2013-2016年1-3月无人机细分行业出口情况 (5) 四、出口流向结构 (5) 五、出口产品 (5) 六、主要出口企业 (6) 七、出口价格特征分析 (6) 第二节进口分析 (6) 一、2013-2016年1-3月无人机进口总况分析 (6) 二、2013-2016年1-3月无人机进口量及增长情况 (7) 三、2013-2016年1-3月无人机细分行业进口情况 (8) 四、国家进口结构 (9) 五、进口产品结构 (9) 2

无人机行业进出口分析 第一节出口分析 一、2013-2016年1-3月无人机出口总况分析 为加强对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进口监管,自2015年7月1日起,海关对部分航空器商品编码做出调整: (一)原8802110000:空载重量≤2吨的直升机,拆分为两个编码:(1)8802110010:空载重量不超过2吨的无人驾驶直升机(两用物项和出口管制的);(2)8802110090:其他空载重量不超过2吨的直升机。 (二)原8802200010: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空载重量<2吨),拆分为两个编码:(1)8802200011: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空载重量<2吨);(2)8802200019:其他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空载重量<2吨)。 调整后,涉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无人机包括: 8802110010:空载重量不超过2吨的无人驾驶直升机(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的); 8802200011: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空载重量<2吨); 8802200019:其他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空载重量<2吨)。 2011-2013年间,我国无人机的出口额较少,而从2014年开始,随着我国无人机出口的增多,其出口额也急剧增加。 3

民用无人机行业发展现状及应用情况

民用无人机行业发展现状及应用情况 一、民用无人机行业发展现状 民用无人机的发展要归功于军用技术的民用化,与军用无人机的百年历史相比,民用无人机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起步,在近十年里得到了真正全面的发展。与军用无人机高空、高速、远程和高续航等要求不同,民用无人机技术要求低、更注重经济性,军用技术的民用化降低了无人机市场进入门槛和研发成本,使得民用无人机得以快速发展。 主要的军用无人机制造国如美国、以色列、欧洲和日本等均加快民用无人机产业化,民用无人机进入普及时代。 图表世界民用无人机不同领域销售额占比 资料来源:产研智库

图表不同用途民用无人机 资料来源:产研智库 民用领域对无人机的飞行速度要求通常在100公里/每小时以下,飞机高度在3000米以下,某些特殊应用飞行高度在4000-5000米。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防灾减灾,搜索营救,边防巡逻,森林防火,气象探测和农作物估产,管道巡检等领域。由于小型无人机的航空特性和大面积巡查的特点,在洪水,旱情,地震和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实时监测和评估方面具备特别优势。 民用无人机下游需求非常广泛,包括农业、电力石油、检灾、林业、气象、国土资源、安防、海洋水利、测绘、城市规划等多个行业。近年来无人机在民用市场的应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如农林植保和巡检两个领域,无人机需求较为迫切,且具备较大的市场规模。我们认为其它行业的潜在需求也将逐步显现,我国民用无人机市场空间巨大,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二、中国民用无人机的应用情况 中国无人机起步较早,20世纪80年代,西北工业大学D-4固定翼无人机就对地图测绘和地质勘探做了尝试,但是民用无人机领域开发长期以来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直到近年来由于需求牵引,尤其是灾害频发急需一种灾情监视评估和搜救手段,民用无人机才得到充分关注。

无人机飞行管理规定

无人机飞行管理规定 1.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应当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7个工作日前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负责批准该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3个工作日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以下摘取的部分无人机法规: (1)无人机(UA:Unmanned Aircraft),是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RPA: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2)无人机系统(UAS:Unmanned Aircraft System),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是指由无人机、相关的控制站、所需的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的系统。 (3)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运营人指派对无人机的运行负有必不可少职责并在飞行期间适时操纵无人机的人。

(4)无人机系统的机长,是指在系统运行时间内负责整个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 (5)无人机观测员,由运营人指定的训练有素的人员,通过目视观测无人机,协助无人机驾驶员安全实施飞行,通常由运营人管理,无证照要求。 (6)运营人,是指从事或拟从事航空器运营的个人、组织或企业。 (7)控制站(也称遥控站、地面站),无人机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用于操纵无人机的设备。 (8)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C2:Commandand Control datalink),是指无人机和控制站之间为飞行管理之目的的数据链接。 (9)感知与避让,是指看见、察觉或发现交通冲突或其他危险并采取适当行动的能力。 (10)无人机感知与避让系统,是指无人机机载安装的一种设备,用以确保无人机与其它航空器保持一定的安全飞行间隔,相当于载人航空器的防撞系统。在融合空域中运行的Ⅺ、Ⅻ类无人机应安装此种系统。 (11)视距内(VLOS:Visual Line of Sight)运行,无人机在驾驶员或观测员与无人机保持直接目视视觉接触的范围内运行,且该范围为目视视距内半径不大于500米,人、机相对高度不大于1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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