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规程2019

实验室管理规程2019
实验室管理规程2019

1.目的:

建立公司研究院实验室管理程序,规范研究院实验室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研究院的实验室管理。

3.职责:

3.1一致性评价中心、原料药事业部、质量控制部QC负责组织更新本规程。

3.2所有实验室人员应遵守本规程的要求。

3.3质量保证部负责对文件执行的监督。

4.内容:

4.1实验室管理通则

4.1.1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经过本文件的培训。

4.1.2非实验室人员、外来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实验室试验检验区域,需要进入时应有实验室人员带领或经过所属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和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管理规程。

4.1.3实验室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吃喝东西等。

4.1.4进入实验室的人员一律要穿好工作服,不得穿拖鞋、凉鞋。个人物品应放在衣柜内,不得到处乱放。实验室用冰箱内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私人不得用实验室内电热设备加热食物。

4.1.5实验室内设备设施定置管理不得随意移动,需要变更位置的需要经该区域所属部门的负责人进行风险评估后同意后才能移动。

4.1.6实验室卫生责任区按部门划分,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部门人员情况及时调整值日分工,保证责任区域的值日执行,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1)实验室顶棚、墙角、墙面无灰尘、无污染物;

(2)实验室桌、椅、台、柜、日光灯、门窗的表面无灰尘;桌、椅、台、柜下面无垃圾;

(3)实验室仪器、器皿存放整齐、清洁;

(4)实验室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滴落物质;

(5)实验室抽屉内实物存放整齐,无杂物;

(6)实验室水槽、下水道无堵塞,无积水;

(7)器皿应容易区分是否清洁,按区域存放的应粘贴“已清洁”、“待清洁”标识,已清洁的器皿应按器皿类别及规格有序排列整齐。

4.1.7实验室内温湿度要求:实验室每天按要求记录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必须及时通知房间或区域的负责人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4.1.8仪器设备应防尘,经常保持其整洁,设备负责人应按照要求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仪器长时间不用时应加罩防尘。

4.1.9试液试剂应摆放整齐。试剂领入前应擦去包装外面的灰尘,按类别放入试剂柜中,实验结束后,及时放回原处,并确保标签完整性。

4.1.10使用仪器设备的实验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清洁、维护等知识,严格遵守SOP。严格禁止未经过仪器操作技能培训的人员在精密仪器室操作仪器。由设备负责人协调、分配所使用仪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1.11仪器使用前先检查仪器的各项性能和状态,确认完好后再开始使用。仪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设备负责人和设备管理部,不得自行拆修仪器。

4.1.12仪器使用完毕后,应核查仪器状况,认真填写使用记录,清扫环境卫生,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4.1.13进入实验室区域的人员必须了解本区域的相关管理规定,遵守《实验室安全和人员健康管理规程》、《安全作业管理规程》、《实验室环境保护管理规程》等相关规程,服从区域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的管理。

4.1.14操作过程中保证检验仪器设备、操作台面及房间的整洁,结束后彻底清场,清洁使用过的仪器设备、器具等,将用完的器具、试剂等放回原位。

4.1.15废弃物必须及时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

4.2实验室房间的要求和温湿度管理

4.2.1天平室:远离震源,并防止气流和磁场、静电干扰,不得影响天平的使用;天平使用时,必须关闭房间内有气流形成的空调或者电风扇,地面光滑,墙壁和屋顶平整,不得有脱落物。天平台水平而光滑,牢固防震。电源相对稳定。不得在天平室内存放或长时间使用具腐蚀性、挥发性的液体或固体。房间温度一般应控制在10 ℃~30 ℃,相对湿度不得过70% RH。

4.2.2仪器室:精密仪器室要远离震动源,精密仪器放置在稳固的仪器台上,移动时轻拿轻放,严禁在精密仪器上放置物品。仪器室要避免强光照射。不得存放或长时间暴露具腐蚀性、挥发性的液体或固体。房间温度一般应控制在10 ℃~30 ℃,相对湿度不得过70% RH。

4.2.3理化检验室:房间温度一般应控制在10 ℃~30 ℃。

4.2.4标准液配制室:标准液、滴定液由专人保管,标定和复标在标准液室内进行。温度应控制在15 ℃~25 ℃。

4.2.5滴定室:标定和复标、滴定测试时室温应恒定,温度应控制在10 ℃~30 ℃,非水滴定应记录每个样品滴定时的温度。卡尔费休水分仪进行水分滴定的房间湿度应不得过50% RH。

4.2.6温、湿度达不到规定,应用空调、除湿机等设备及时对环境温湿度进行调整。

4.2.7实验过程中所有物品都要标识清楚,使用结束后及时归位。检验操作完成后及时清理所用仪器、玻璃器皿等。

4.2.8每次实验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包括仪器、量具、工作台面及与工作有关的用具),不得有上次实验遗留的待清洗器皿和残液等,按废弃物处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实验废弃物。

4.3实验室安全管理

4.3.1实验室管理者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岗位的具体情况,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4.3.2每个实验人员必须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4.3.3对首次进行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始实验操作。

4.3.4实验人员必须熟悉本实验室及周围的环境,了解水阀门、气阀门、气源和电源开关的位置,以及救护用具,消防工具等存放之处。一旦事故发生,应及时关闭闸门,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4.3.5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

4.3.6所有产生有刺激性、腐蚀性、异臭和有毒气体的操作都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4.3.7毒剧药品要严格保管,小心使用,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操作完毕,认真洗手。4.3.8使用易燃易爆试剂时,应远离明火。

4.3.9实验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眼镜、手套等。实验前后要洗手,实验后要清洁裸露的皮肤,用肥皂和温水清洗,不要使用溶剂清洗皮肤。

4.3.10实验室禁止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吸烟、进食、喝饮料、吃药、大声喧哗、玩游戏等,走路应步伐稳重,不得蹦跳、快步奔跑、打闹等,应避免滑倒。

4.3.11小心使用、存放玻璃器皿以避免损坏,不使用损坏的玻璃器皿。

4.3.12每次实验结束后,按废弃物处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实验废弃物。

4.3.13试剂洒落地面或工作台上要立即擦拭冲洗干净。凡有毒性或易燃的垃圾废物,均要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损害人体健康。

4.3.14各类压力容器的存放、使用,要有专人管理。不许使用明火加热易燃液体或在减压下进行蒸馏。只在必需使用时才可用明火,不再使用时马上熄灭。当有挥发、易燃物质时,使用无火花的电动设备。

4.3.15实验室放置的灭火器应有标识,标明灭火类型。

4.3.16不明确的危害性物质,尽量减少外露。假定混合物比其最毒成分的毒性还大,假定未

知毒性物质都是有毒性的。

4.3.17保证所有的化学品已贴有清楚、正确的标签。当有异常危险出现时(如进行辐射、剧烈反应、放热操作时,或有易燃物质、生物危险品和其他特殊问题),贴上警告标志,单独存放。

4.3.18禁止分散操作人员的注意力或惊吓操作人员,操作时人员不得离开。

4.3.19将所有化学品露置机会减至最少,对实验室使用的所有化学品采用全面的安全措施。任何时候都避免皮肤接触化学品,禁止去闻或尝化学品,禁止用嘴吸取化学品或者启动虹吸管。

4.3.20按正确的顺序混合试剂,避免在过热的液体中加入固体。

4.3.21在分隔开的实验室中加班的工作人员要定期互相检查。禁止在独自一人操作时使用危险化学品。

4.4用电安全

4.4.1不得私自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所有的电源插座不得有破损,要做好电源和电器的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措施。

4.4.2仪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得随意插拔,不得互相交换使用,如有破损立即停止使用。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用线路,严禁与照明线路共用。所有仪器设备都不能超负荷用电,防止设备、线路着火。

4.4.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接地线并不准随意搬动;待维修期间,需拔出电源。根据仪器设备和工作要求配备不间断电源,防止因电压波动或突然停电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4.4.4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带电的仪器设备。使用仪器设备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标准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离开;使用结束时,需恢复到初使状态,做好相应的使用记录。使用高压高频动力电时,必须穿绝缘胶鞋戴手套,或者使用安全杆操作。

4.4.5带有水槽加热的仪器设备用电时,水槽中的水必须达到安全水位或水至少把电阻丝全部淹没,严禁无水加热或水被烧干。使用电炉时,需清除电炉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4.4.6使用马弗炉、干燥箱时,设定的温度不能超过仪器设备的最高标示温度,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在温度没有降到安全值时,严禁开启炉门或箱门。具体操作参考相应仪器设备的标准操作规程。

4.5钢瓶使用安全

4.5.1选用合格的减压器,确保其在校验期内,出口压力要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力约0.1~0.2 Mpa,严禁直接采气或直接使用气体。

4.5.2装特殊气体的钢瓶要使用专用的特殊减压器,严禁违反规定改变减压器的安装结构和使用方法。

4.5.3防止钢瓶受热后升温,防止钢瓶受热后着火。

4.5.4正确操作,合理使用钢瓶。使用时要安装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冒,不得漏气。

4.5.5钢瓶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而产生高温。

4.5.6盛装可燃气体的钢瓶,尤其要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

4.5.7氧气和可燃性气体的减压阀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阀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钢瓶使用到最后要留有余气,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一般要留有不少于0.5 Mpa 的剩余压力。

4.5.8开启钢瓶阀门时要注意安全,要先检查减压器的阀门是否松开(关闭减压器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接对着操作者,严禁敲打钢瓶阀门或减压器,开气时先打开钢瓶阀门,然后慢慢开启减压器的阀门,关气时先关闭钢瓶阀门,再关闭减压器阀门。

4.5.9要避免钢瓶受到剧烈震动、撞击、冲击,运输时,要牢固地固定住钢瓶,防止钢瓶跳动或滚动。要佩戴钢瓶瓶帽和防震圈。搬运、卸装钢瓶时必须轻装轻卸,不得采用抛装、滑放和流动的搬运、卸装方法。

4.5.10存放钢瓶时,旋紧瓶帽,排放整齐,留有通道,妥善稳定。

4.5.11可燃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准混放,要有隔离措施,钢瓶要直立放置,用架子和套环固定,做好标识。

4.5.12常用钢瓶外部的颜色区分及标志。

4.5.13钢瓶必须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

4.6危险化学试剂安全管理

4.6.1采购新试剂时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或者从专业网站下载建立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下表左右栏试剂应分开存放。

4.6.2操作员在使用试剂时,必须看清楚试剂的危害标识和图样,确定是否有危害。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处理方法,确认现场有急救用的相应物品。

(1)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标志的种类: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设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

(2)标志的图形:主标志是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

(3)标志图案见附件标志的使用原则: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4.6.3凡使用易挥发、易燃、易爆、刺激性、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毒性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必须在通风橱内操作,并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用明火加热。

4.6.4操作前要完全了解操作流程和潜在的物理、化学、生物危险,掌握正确的防护措施。熟悉实验室应急设备的位置、用途、使用方法,熟悉应急措施和撤离现场的路线。

4.7其他常见危险操作列举

4.7.1使用酒精灯时,禁止用燃着的酒精灯去点燃另一盏酒精灯,也不能在酒精灯燃着

时添加酒精,以免失火,使用结束,立即盖上灯罩将火熄灭。

4.7.2在装配玻璃仪器时,注意不要被玻璃割伤(扎伤)。

4.7.3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要把试管口对准自己或他人。回流冷凝器的端口或蒸馏器的接收器开口必须接通空气。

4.7.4在使用移液管吸取液体时,禁止用口吸取。

4.7.5带有活菌或可能被活菌污染的物品,必须经高压灭菌处理。

4.7.6推拉电闸时不要正面面对电闸,以免电火花灼伤眼睛。

4.7.7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发热时,用手背轻轻触试,不要用手掌面去触摸,以免因触电痉挛发生危险。

5.相关表格

6.附件

附件1 实验室安全操作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一览表

附件2 实验室消防器材类型及适用范围

附件3 常用危险化学品标志图案

附件1:

实验室安全操作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一览表

附件2:

实验室消防器材类型及适用范围

附件3:常用危险化学品标志图案

主标志

底色:橙红色底色:正红色

图形:正在爆炸的炸弹(黑色)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

文字: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

标志1 爆炸品标志标志2 易燃气体标志

底色:绿色底色:白色

图形:气瓶(黑色或白色)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

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

标志3 不燃气体标志标志4 有毒气体标志

底色:红色底色:红白相间的垂直宽条(红7、白6)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图形:火焰(黑色)

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

标志5 易燃液体标志

标志6 易燃固体标志

底色:上半部白色

底色:蓝色,下半部红色 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 图形:火焰(黑色) 文字:黑色或白色

文字:黑色

标志7 自燃物品标志

标志8 遇湿易燃物品标志

底色:柠檬黄色

底色:柠檬黄色

图形:从圆圈中冒出的火焰(黑色) 图形:从圆圈中冒出的火焰(黑色) 文字:黑色

文字:黑色

标志9 氧化剂标志

标志10 有机过氧化物标志

底色:白色

底色:白色

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 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 文字:黑色

文字:黑色

标志11 有毒品标志

标志12 剧毒品标志

底色:白色

底色:上半部黄色

图形:上半部三叶形(黑色)下半部白色

图形:上半部三叶形(黑色)

下半部两条垂直的红色宽条

下半部一条垂直的红色宽条 文字:黑色

文字:黑色

标志13 一级放射性物品标志标志14 二级放射性物品标志

底色:上半部黄色底色:上半部白色

下半部白色下半部黑色

图形:上半部三叶形(黑色)图形:上半部两个试管中液体分别向下半部三条垂直的红色宽条金属板和手上滴落(黑色)

文字:黑色文字:(下半部)白色

标志15 三级放射性物品标志标志16 腐蚀品标志

副标志

底色:橙红色底色:红色

图形:正在爆炸的炸弹(黑色)图形:火焰(黑色)

文字: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

标志17 爆炸品标志

标志18 易燃气体标志

底色:绿色

底色:白色

图形:气瓶(黑色或白色) 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 文字:黑色

文字:黑色

标志19 不燃气体标志

标志20 有毒气体标志

底色:红色 底色:红白相间的垂直宽条(红7、白

6

图形:火焰(黑色)

图形:火焰(黑色) 文字:黑色

文字:黑色

标志21 易燃液体标志

标志22 易燃固体标志

底色:上半部白色,下半部红色 底色:蓝色 图形:火焰(黑色) 图形:火焰(黑色) 文字:黑色或白色

文字:黑色

标志23 自燃物品标志

标志24 遇湿易燃物品标志

底色:柠檬黄色

底色:白色

图形:从圆圈中冒出的火焰(黑色)

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 文字:黑色

文字:黑色

标志25 氧化剂标志

标志26 有毒品标志

底色:上半部白色,下半部黑色

图形:上半部两个试管中液体分别向金属板和手上滴落(黑色) 文字:(下半部)白色

标志27 腐蚀品标志

菌种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种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用菌种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3. 引用/参考文件 ChP2015 实用药品微生物检验检测技术指南 4. 职责 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菌种的申购、传代、使用、销毁等工作,QA负责监控和参与OOS调查。 5. 程序 5.1术语和定义 5.1.1 标准菌株 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或者其他经认可的机构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5.1.2 传代菌株 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3代后的传代菌株在需要时可以作为工作菌株使用。 5.1.3 工作菌株 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5.1.4 菌种的代 将菌种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 代。 5.2 菌种来源 5.2.1 标准菌株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菌种保藏中心(CMCC)或者其他经认可的机构提供的冷冻干燥菌种。 5.2.2质量控制实验室涉及到的菌种种类、代码、保存方法及保存条件如下。

5.3.1菌种的申购 5.3.1.1 微生物室QC依据菌种的库存及菌种的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申请需明确菌种的名称,标准编号以及申购数量等信息。 5.3.1.2 质量部经理对申购计划进行审批,审批后由公司的商务部按要求进行采购,采购过程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5.3.1.3 菌种的采购需向法定的业务部门或者认可的机构采购。 5.3.1.4 购买菌种的同时应保留相关证明资料,说明菌种的名称、代数、数量等。 5.3.2 菌种的验收 5.3.2.1 微生物室QC负责对采购回的菌种以及相关的证明资料进行验收; 5.3.2.2 验收应包括菌种外包装的完好性、具体验收的依据为批准后的申购计划。 5.3.2.3 验收符合后签字确认并领回菌种,及时填写《菌种验收、入库记录》,并将菌种的相关证明资料贴在菌种接收登记表当页背面留存。如验收不符合则拒绝签字领用,商务部负责退货处理。 5.3.3 菌种的保存 5.3.3.1验收合格的冷冻干燥菌种,应保存在温度设定为-20℃冰箱中保存,有效期可至1年。 5.3.3.2 验收后的菌种需在验收合格接收后14天内完成转种。

02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微生物试验用菌种的管理,确保菌种的有效使用。 2、适用范围:微生物试验用菌种的管理。 3、责任者:质检科负责人、微生物试验人员、菌种管理人员 4、正文: 概念 a、标准菌株:由国内或国际菌种保藏机构保藏的,遗传学特性得到确认和保证并可追溯的菌株。 b、标准储备菌株:由标准菌株经一次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c、商业派生菌株:由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特性与标准菌株等效的菌株。 d、工作菌株:由标准储备菌株经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e、代:将活的微生物接种到新鲜培养基中进行培养,并希望获取新的微生物培养物。这种操作方式,新培养物对接种培养物而言就称为一代。 菌种的采购和接收 菌种的采购 从药检所或菌种保藏中心等外单位购入菌种斜面或冻干菌种。 根据工作需要对购买国内保藏中心提供的菌种斜面提前1个月填写采购申请单,冻干菌种提前2个月申请购买,国外保藏中心提供的菌种应提前3个月申请购买。 菌种的接收 检定菌应设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接收菌种时,应核实菌种的名称、编号、传代代数、数量、有效期等,并调查清楚菌种的保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接收时应填写菌种接收登记表。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保藏中心编号、传代次数、接收日期、菌种来源等。 对新购入的冻干菌种在使用前应按要求对其进行生物形态确证试验和纯度鉴定,由于新购买的菌种斜面已由菌种提供单位做过生物形态确证试验和纯度鉴定,所以传代5代以内的菌种斜面不需要进行纯度鉴定。 对新购入的斜面菌种应在2~8℃保存,并应在1周内转接。 菌种的复苏 使用人员根据需要应向菌种管理人员领取菌种,仔细核对标签上菌名、编号,并在《菌种接收及领用登记表》上记录菌名、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等信息。 菌株解冻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菌种复苏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常用菌种接种用培养基和培养条件表 菌种的传代 每株菌种应建立菌种使用及传代记录,斜面菌种应根据其特性决定传代时间间隔。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 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职责: QC 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 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 代、使用及销毁等。 内容: 1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 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 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 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 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 代。 2.标准: 2.1 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 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

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 代数。 2.2 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 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 1)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 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 储存于 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 5 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 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 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 细菌: 1 个月;酵母菌: 2 个月;霉菌及芽胞: 3 个月。 2.3.2 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或液体石蜡保存法。 2.3.2.1.甘油冷冻管保存法 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 的菌苔,并通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 预先装入试管中的无菌纯化水中,调整菌液浓度,使其等同于10 号比浊管,向已制备好的菌悬液中加入等体积的无菌甘油(浓度 20%),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98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7、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医疗器械微生物实验室装修建设方案

随着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对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的微生物实验室已做出相应要求,其中《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中第八章监视和测量规定: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要求并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无菌检验室。但实际还包括阳性对照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等,总体称之为微生物实验室更加符合实际。目前医疗器械微生物实验室法规要求起步晚,依据不够细化,加之产品的复杂性,因此微生物实验室的规范化设计并不成熟,SICOLAB对微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和布局进行初步探讨。 1.微生物实验室功能医疗器械的检验通常分为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生物性能检验。理化检验需要设置理化检验室或在相应工位设检验装置;生物性能检验,对其中的生物学评价检验,企业一般不设检验室,而是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而微生物检测按法规要求需自行建立微生物检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应实现以下功能: (1)按照该产品的标准要求(引用GB/方法或药典方法),对产品进行无菌检验; (2)对洁净环境(空气、水、工艺用气、台面、手)进行微生物检验; (3)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初始污染菌检测; (4)部分含药的医疗器械还需满足药品检验需要(无菌、微生物限度、抗生素效价的微生物检定),如含药敷料、含有庆大霉素的骨水泥、药物涂层产品等;此外,部分产品标准规定需要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如注射器、输液器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氧合器、血液透析器、冠脉支架系统等部分人工器官和植入物产品)该类检查虽不是微生物检查,但对检查环境有较高的要求的,操作间应设有紫外线灯,并有控制温度、湿度的设备。应有书面操作规程,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 2.微生物实验室设计要求SICOLAB 微生物实验室设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培养基,菌种,设备,实验室的布局和运行,器具及工作服洗涤、存放要求,更衣流程。 人员从事微生物实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教育背景。检验人员数量和素质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检验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检测方法、程序、检测目的和结果评价。保证人员在上岗前接受胜任工作所必须的设备操作、微生物检验技术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培养基培养基质量稳定可靠,有良好的促菌生长能力,具备适宜的灭菌方式,在规定的条件和环境下贮藏,通过不同菌种的接种试验并观察生长状态,进行灵敏度试验。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职责:QC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内容: 1 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 代。 2.标准: 2.1 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

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 2.2 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1)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储存于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5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 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 8C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细菌:1个月;酵母菌:2个月;霉菌及芽胞:3个月。 2.3.2 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或液体石蜡保存法。 2.3.2.1.甘油冷冻管保存法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的菌苔,并通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预先装入试管中的无菌纯化水中,调整菌液浓度,使其等同于10 号比浊管,向已制备好的菌悬液中加入等体积的无菌甘油(浓度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 八、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十一、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目的:规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职责:QC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容: 1 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 2.标准: 2.1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

检所购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 2.2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1)上,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储存于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5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细菌:1个月;酵母菌:2个月;霉菌及芽胞:3个月。 2.3.2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或液体石蜡保存法。 2.3.2.1.甘油冷冻管保存法 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的菌苔,并通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预先装入试管中的无菌纯化水中,调整菌液浓度,使其等同于10号比浊管,向已制备好的菌悬液中加入等体积的无菌甘油(浓度20%),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 实验进行时,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三、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四、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实验室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实验室工作管理,确保检测的科学合理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的管理。 3.职责 3.1.质保部负责本规程的执行。 3.2.其他部门协作质保部执行本规程。 4.规程 4.1.人员 4.1.1.微生物实验室应设置质量负责人、技术管理者、检验人员、生物安全负责人、生物安全责任人、生物安全监督员、菌种管理员及相关设备和材料管理员岗,可以设置一人多岗设置。 4.1.2.从事药品微生物试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教育背景。 4.1.3.检验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检测方法、程序、检测目的和结果评价。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者其专业技能和经验水平应与他们的职责范围相符,如:管理技能、实验室安全、试验安排、预算、实验研究、实验结果的评估和数据偏差的调查、技术报告书写等。 4.1.4.实验人员应依据所在岗位和职责接受相应的培训,在确认他们可以承担某一试验前,他们不能独立从事该项微生物试验。应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接受胜任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操作、微生物检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如无菌操作、培养基制备、消毒、灭菌、注平板、菌落计数、菌种的转种、传代和保藏、微生物检查方法和鉴定基本技术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1. 5.实验人员应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培训,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灭菌知识,保证自身安全,防止微生物在实验室内部污染。 4.1.6.实验室应制定所有级别实验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保证知识与技能不断地更新。 4.1.7.实验室应确定人员具备承担实验室活动的能力,以及评估偏离影响程度的能力。可通过参加内部质量控制、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客观评估检验人员的能力,并授权从事相应的实验室活动,必要时对其进行再培训并重新评估。当使用一种非经常使用的方法或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新修订)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生效日期:年月日第1页共17页 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职责:QC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内容: 1 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 2.标准: 2.1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 2.2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1)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储存于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5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细菌:1个月;酵母菌:2个月;霉菌及芽胞:3个月。 2.3.2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最新】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大型精密仪器室应安装烟火自动报警装置。 3、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药品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6、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8、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各方面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 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10、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医疗安全工作全员会议,总结发生的差错或事故,分析原因,排查医疗安全隐患和实验室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规定与流程 Word 文档

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规定与流程 1.目的:对本实验室菌种、毒种的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疾病预防与控制检验业务及科研教学工作。2.适用范围及菌种、毒种专职管理人员 适用于本科微生物实验室菌种、毒株的管理; 菌种、毒种专职管理人员: 3.职责 ①微生物实验室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②科室指定2名菌种、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③科室负责人负责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核。 ④技术管理层批准本实验室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批。 4.工作程序 ⑴报送及入库 ①当微生物实验室检出菌、毒株应及时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②新发现的菌、毒种,要做好原始记录,逐级报送进行复核确认,报送时须王红卫、2人参加。 ③一、二类菌、毒种入库前,科室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入库 ④个人不得擅自保留菌、毒种,必须由科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入库管理 ⑤菌、毒种入库时, 2名菌、毒种保管人员须认真做好菌毒种的编号、登记工作。 ⑵日常管理 ①保管人员由王红卫、赵灵葵2名检验人员组成。 ②菌、毒种入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验收,统一编号,填写《菌、毒种登记表》

③严禁随意将菌、毒种置于非菌、毒种专用保存场所,应做到三专(专室、专柜、专锁)。 ④菌、毒种库由2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铁门与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未经各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将钥匙委托他人代管。 ⑤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⑥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在《菌、毒种登记表》 ⑦菌、毒种保管人员发现菌、毒种发生变异和死亡,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菌、毒种登记表》。科室须将变异及死亡的一、二类菌、毒种通报技术管理层。 ⑶索取、领用和发放 ①因工作需要索取、领用和发放一、二类菌、毒种时,须严格按国家有关的规定,填写《菌、毒种领取申请表》(HJK/JL-21),科室负责人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方可索取、领用和发放。 ②三类菌、毒种的领用和发放时,应由2人参加。 ③一类菌、毒种,须报卫生部批准,二类菌、毒种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未经上级批准,不得进行国际间各类菌、毒种交流。 ④进行菌、毒种索取、领用和分发时,须做好记录,填写《菌、毒种使用及销毁记录》(HJK/JL-22)。 ⑤一、二类菌、毒种不得邮寄,三类菌、毒种在邮寄时,应执行有关规定。 ⑷销毁 ①菌、毒种使用过程中须接受保管人员的监督,工作结束后,立即做好善 后处理,销毁时应有2人或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销毁记录。因工作需要暂时保留的菌、毒株也应该按规定的时间销毁。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5857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可是每年都有人因为疏忽大意在实验室中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故。编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从使用者的角度提出做好自身防护的措施,指明安全操作规范,以利于保障安全。编辑手册的目的在于提醒学校教职工、学生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各类工作时,对于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方面时刻保持警觉,经常提醒自己注意安全,科学地进行实验,规范化操作,遵守学校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知法守法,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验室安全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在实验室工作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事故及其规避与排除的方法,使读者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更加专业化的安全教育及辅导材料,请学习自己所在系部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或参考专业(行业)规范或翻阅相关的专业手册。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目录 总则 实验室须知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 三、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 四、剧毒药品的使用安全 五、放射性防护安全 六、实验室消防安全 七、高压钢瓶的使用安全 总则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为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他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学习而编制; 2.学生、新工作人员进实验室之前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经系、实验室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和研究; 3.从事特殊性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放射性工作人员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4.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和研究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 5.在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告系和教务处、保卫处,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实验室须知 1.处理任何紧急事故的原则是:在不危及自身和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保护国家财产少受损失。措施包括自已采取行动,报警、呼叫他人及专业人员协助采取行动。在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以采取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为重点,措施包括撤离危险现场,自救、互救、报警等。在任何情况下,不顾他人人身安全,不采取措施都是不道德的。 2.参加实验时,不能穿拖鞋、短裤。女士不能穿裙子,并应把长发束好。操作感染性、有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目的: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l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烟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

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盛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 1.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佩戴帽子。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人工作区,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1.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1.7)规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和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护师生员工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实验室工作规程(试行)》和《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第四条各院级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应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实验室主任是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教育管理全面负责。 第六条实验室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本实验室从业人员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实验室各类人员应履行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对自己所在岗位的作业行为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是该仪器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实验室在承揽本实验室教学、科研任务外的校内(外)教学、科研、实验任务时,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条实验室应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安全管理规定和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责任人,并悬挂公示。 第十一条实验室在购入新仪器设备前,须出具学校技术安全相关主管部门的安全论证报告。新仪器设备购入后,应根据实际需要,由仪器设备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实验室实行安全准入制度。实验室应对各类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意识教育、急救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各类人员应在了解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掌握相应操作规程,并经实验室考核认定和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开始实验操作。 第十三条实验教师应将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教育列为授课内容并在实验开始前向学生讲解。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应科学摆放,布局合理,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实验室严格做到四防、四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关窗、关水、关气;查仪器设备)。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短期不能解决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第十六条实验室在用电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

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管理规程审核

编号SOP-QCP00101002 部门质保部页码第1页共6页 取代新文件 文件发放号 涉及部门: 质监科 质检科 起草人审核人审核人批准人 签名 和 日期 职务QC技术人员QC主管QA QA主管 生效日期: 年月日 复审日期: 年月

编号SOP-QCP00101002 部门质保部页码第2页共6页 1、目的:规范微生物试验用菌种的管理,确保菌种的有效使用。 2、适用范围:微生物试验用菌种的管理。 3、责任者:质检科负责人、微生物试验人员、菌种管理人员 4、正文: 4.1概念 a、标准菌株:由国内或国际菌种保藏机构保藏的,遗传学特性得到确认和保证并可追溯的菌株。 b、标准储备菌株:由标准菌株经一次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c、商业派生菌株:由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特性与标准菌株等效的菌株。 d、工作菌株:由标准储备菌株经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e、代:将活的微生物接种到新鲜培养基中进行培养,并希望获取新的微生物培养物。这种操作方式,新培养物对接种培养物而言就称为一代。 4.2菌种的采购和接收 4.2.1菌种的采购 4.2.1.1从药检所或菌种保藏中心等外单位购入菌种斜面或冻干菌种。 4.2.1.2根据工作需要对购买国内保藏中心提供的菌种斜面提前1个月填写采购申请单,冻干菌种提前2个月申请购买,国外保藏中心提供的菌种应提前3个月申请购买。 4.2.2菌种的接收 4.2.2.1检定菌应设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4.2.2.2接收菌种时,应核实菌种的名称、编号、传代代数、数量、有效期等,并调查清楚菌种的保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接收时应填写菌种接收登记表。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保藏中心编号、传代次数、接收日期、菌种来源等。 4.2.3对新购入的冻干菌种在使用前应按要求对其进行生物形态确证试验和纯度鉴定,由于新购买的菌种斜面已由菌种提供单位做过生物形态确证试验和纯度鉴定,所以传代5代以内的菌种斜面不需要进行纯度鉴定。 4.2.4对新购入的斜面菌种应在2~8℃保存,并应在1周内转接。 4.3菌种的复苏 4.3.1使用人员根据需要应向菌种管理人员领取菌种,仔细核对标签上菌名、编号,并在《菌种接收及领用登记表》上记录菌名、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等信息。 4.3.2菌株解冻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4.3.3菌种复苏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4.3.4常用菌种接种用培养基和培养条件表 菌种名称接种用培养基培养条件 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 营养肉汤或营养琼脂培养基30-35培养18-24小时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营养肉汤或营养琼脂培养基30-35℃培养18-24小时aureus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营养肉汤或营养琼脂培养基30-35℃培养18-24小时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100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Laboratory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公司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制度,进入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 一、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或周围吸烟、点火。 四、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洗净双手才能进食,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中。

五、保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乱扔杂物。 六、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 七、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章,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八、严禁带电的情况下,搬动、移动或振动实验设备,以防损坏设备。 九、实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使用登记制度,每次使用结束必须登记。 十、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以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应等干燥后再用。 十一、实验所用设备一旦发现故障,应立即断电停机,严禁带故障运行。 十二、实验结束,实验人员应立即清理现场,仪器归位、

菌种保存传代使用销毁管理规程操作规程

菌种保存传代使用销毁管理规程操作 规程

菌种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菌种保存、传代、使用、销毁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种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购买、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3、定义 ?标准菌株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株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株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 4、职责 4.1部门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收、保存分发。 4.2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5、规程 5.1菌种的申购 部门主管根据菌种的使用情况,提出年度购买计划(包括临时检验需

要),填写申购流程,经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株)或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控制传代代数。 5.2菌种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部门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标准菌株库存记录》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并将其暂贮存于4~8℃冰箱中,在一周内必须完成转种。 5.3菌种的保存 5.3.1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琼脂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4~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细菌:每个月转种一次;酵母菌及芽胞:3~6个月转种一次;丝状真菌每年转种一次。 5.3.2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或液体石蜡保存法。 5.3.2.1甘油冷冻管保存法 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的菌苔,并经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预先装入试管中的无菌纯化水中,调整菌液浓度,使其等同于10号比浊管,向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学院财产免遭损失,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实验室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实验室都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事故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张贴悬挂在明显处,严格贯彻执行。二、每个实验室的实验员即为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节假日和规定时间,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三、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尘和防锈,保持通风良好。四、实验室的水、电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 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各种可移动的电器、工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五、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时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六、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护能力,才能动手操作;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师指导监护。七、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仪器设备和器材要经常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实验室的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空调机等大功率耗电设备要及时关闭。八、凡实验、试验资料,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设专人妥善保管,不经主管院长批准,不得随便携出或外借。九、实验室万一发生事故,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所在系负责人和有关部门;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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