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特性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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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特性

作者:安全管理网来源:安全管理网点击: 23601 评论:1更新日期:2012年11月20日化工生产危险的原因:

1. 化工生产的物料绝大多数具有火灾、爆炸、毒性等危险性;

2. 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工艺条件苛刻,高温、高压、强腐蚀;

3. 生产规模大,积聚的危险物质数量大;

4. 生产设备高大等特点。

何谓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生伤亡、财产毁损、环境污染的化学品均属危险化学品。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分类

?第l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有毒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

第二节爆炸品

?爆炸品——指在外界触发因素作用下,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外界触发因素——如受热、压、撞击等

?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声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按危险性分为5项。

①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如梯恩梯(2,4,6-三硝基甲苯)、黑索金(环三次甲基三硝胺)、泰安(季戊四醇四硝酸酯)、苦味酸(2,4,6-三硝基苯酚)、硝化甘油等烈性炸药,无烟火药、硝化棉等火药,黑火药及其制品,爆破用雷管、非电雷管、弹药用雷管等火工品均属此项。

②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如带有炸药或抛射药的火箭、火箭弹头,装有炸药的炸弹、弹丸、穿甲弹,非水活化的带有或不带有爆炸管、抛射药或发射药的照明弹、燃烧弹、催泪弹、毒气弹,以及摄影闪光弹、照明弹、不带雷管的民用炸药、民用火箭等,均属此项。

③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如速燃导火索,点火管,点火引信,油井药包,礼花弹等,均属此项。

④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如导火索,烟花爆竹等,均属此项。

⑤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

本类物品性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如B型爆破用炸药,E型爆破用炸药,铵油炸药,铵沥蜡炸药等。

第三节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物品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 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 8℃时,雷德蒸气压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么是雷德蒸气压?

?雷德蒸气压(reid vapour pressure):汽油挥发度表示方法之一种,指汽油在摄氏37.8℃(100℉),蒸气油料体积比为四比一时之蒸气压。

?测定:将汽油放在一密封容器内,上面有四倍于液体容积的大气容积,在温度为37.8℃时测出的油蒸气压力。

“临界温度”

?“临界温度”是指物质处于临界状态时的温度。降温加压,是使气体液化的条件。但只加压,不一定能使气体液化,应视当时气体是否在临界温度以下。如果气体温度超过临界温度,无论怎样增大压强,气态物质也不会液化。

“临界温度”

?例如,水蒸汽的临界温度为374℃,远比常温度要高,因此,平常水蒸汽极易冷却成水。?其他如乙醚、氨、二氧化碳等,它们的临界温度高于或接近室温,这样的物质在常温下很容易被压缩成液体。

?但也有一些临界温度很低的物质,如氧、空气、氢、氦等都是极不容易液化的气体,其中氦的临界温度为-268℃,要使这些气体液化,必须具备一定的低温技术和设备,使它们达到它们各自的临界温度以下,而后再用增大压强的方法使其液化。

一般说来,

?压缩气体是指温度为20℃时,在储存容器内完全处于气态的气体;

?液化气体是指温度为20℃时,在储存容器内完全处于液态的气体;

?溶解气体是指在储存容器内压缩气体溶解在溶剂中的气体。

按危险性分为3项

①易燃气体如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等。

②不燃气体(指无毒、不燃气体)如压缩空气、氮气、氧气等。

③有毒气体(毒性指标同有毒品)如一氧化氮、氯气、氨气等。

?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特性

1、储于钢瓶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加压溶解的气体受热膨胀,压力升高,能使钢瓶破裂。特别是液化气体装的太满时尤其危险,应严禁超量灌装,并防止钢瓶受热。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特性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不允许泄漏。其原因除有些气体有毒、易燃外,还因有些气体相互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爆炸。

例如:氢气与氯气、氢气与氧气、乙炔与氯气、乙炔与氧气等。

因此,凡内容物为禁忌物钢瓶应分别存放。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特性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除具有爆炸性外,有的还具有易燃性(如甲烷、氢气、液化石油气)、助燃性(如氧气、压缩空气)、毒害性(如硫化氢、二氧化硫、氯气等)、窒息性(如二氧化碳、氮气),虽无毒、不燃、不助燃,但高浓度将导致人员窒息死亡。

第四节易燃液体

?本类物品指闭杯闪点≤61℃的易燃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人其他类别的液体。闭杯闪点是指采用闭杯的方式测定得到的闪点。

?本类物品在常温下容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汽车加油站存在地沟、洼坑等时,汽油蒸汽在此集聚,遇到引火源就发生爆炸,其原因就是汽油属于此类易燃液体,具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特性。

按闪点分为3项。

①低闪点液体

(闭杯闪点<-18℃)如乙醛、乙醚、汽油、丙酮、二乙胺等。用水灭火无效。

②中闪点液体

(-18℃≤闭杯闪点<23℃)如苯、甲苯、乙苯、乙醇、乙酸乙酯、丙烯腈、丙烯酸清烘漆、硝基清漆等。用水灭火无效。

③高闪点液体

(指闭杯试验闪点在23~61℃的液体)如丁醇、氯苯、二甲苯、环己酮、糠醛、松节油、醇酸清漆、环氧清漆等。除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外,还可用雾状水、沙土灭火。

易燃液体特性

一、高度易燃性——几乎全部为有机液体,闪点低,遇火源极易燃烧。

二、易爆性——泄漏,蒸汽与空气混合。

三、高度流动扩散性——黏度小、易渗透、浸润、毛细现象易发生,流动使火灾面积增大。

四、受热膨胀性——内压增大,鼓桶,容器应5%以上的空隙,不可灌满。

五、忌氧化剂和酸——氧化放热。

六、毒性——甲醇、苯、二硫化碳等。

第五节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①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人爆炸品的物品。如红磷、硫磺等。

?②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或生物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堆积的浸油物、赛珞璐、硝化棉、金属硫化物、堆积植物等,都是常见的自燃物品。黄磷的自燃点为30℃,在空气中会冒白烟燃烧,受撞击、摩擦或与氯酸钾等氧化剂接触能立即燃烧甚至爆炸。磷化氢(H3P)不仅是有毒的气体,而且是自燃点为100℃的自燃性气体,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地下的磷酸盐或含磷酸盐的物质(如蛋壳)可转化成磷化氢,自燃的结果就象火源。

?③遇湿易燃物品(忌水性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要明火即能燃烧起火爆炸。如金属钠、钾、电石等。

忌水性物品的特性

忌水性物品不仅包括与水反应生成可燃气体的物质,而且包括与水生成有毒气体的物质,在使用和储存过程中,了解此类物质的特性,对保证安全十分重要。

遇水反应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分三类。

①遇水反应后引起燃烧,但不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②遇水反应后引起燃烧,并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③遇水反应后不引起燃烧,但能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1)遇水反应后引起燃烧,但不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所谓遇水反应后引起燃烧,有两种具体情况,一是遇水反应能生成可燃气体,并放出大量的热,直接引起可燃气体燃烧;二是遇水反应后不放出可燃气体,但有大量的热释放,足以使周围的可燃物着火。遇水反应后不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指遇水的化学反应过程中没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生成,但不等于整个处置过程没有防毒要求,如燃烧产物有一定毒性,有的液体受热后易挥发,其蒸汽本身有毒或固体粉尘及液体本身就有毒,仍需要加强安全防护。

?碱金属主要有锂、钠、钾等,其化学反应式如下:

?2Li+2H2O→2LiOH+H2↑;

?2Na+2H2O→2NaOH+H2↑;

?2K+2H2O→2KOH+H2↑;

?这些碱金属与水反应,是剧烈的放热反应,放出的热量足以引起氢气燃烧。同时二氧化碳也不能作为碱金属火灾的灭火剂,因为二氧化碳能与金属钠起化学反应,其化学反应方程式如下:

?4Na+CO2→2Na2O+C

?生成的碳原子可继续燃烧。

?金属粉末主要是镁、锆、钛、铝、锌五种粉末状态的纯金属有严重的爆炸和火灾危险性,当暴露于空气中时,表面形成氧化物,这种氧化物可起保护膜作用,但遇空气中水分就会发生化学反应放出氢气,并产生热量,最初的燃烧可以触发这些金属粉末的自燃。

?金属有机化合物主要有三甲基铝、二甲基镉、三异丁基铝、二乙基锌、乙基钠等。这些物质有的能在空气中自燃,与水反应会加剧燃烧,甚至会发生爆炸等。

?氢化物主要有碱金属的氢化物如氢化锂、氢化钠,与水反应的方程式:

LiH+H2O→LiOH+H2↑

NaH+H2O+NaOH+H2↑

这些反应能生成氢气放出热量而引起燃烧。

硼分子型和硅分子型氢化物,如乙硼烷和硅烷,能与空气中的水分起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热量并产生氢气而引起燃烧,乙硼烷和乙硅烷与水反应的方程式:

B2H6+6H2O→2H3BO3+6H2↑

SiH6+4H2O→2Si O2+7H2 ↑

盐型碳化物主要有碳化钙(电石)、碳化铝、碳化镁等,这些物质与水反应,发生水解,产生易燃的烃类,放出热量,足以点燃各种生成气体。

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亚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大于5%)等,遇水或潮湿空气会放出大量的热,使周围的可燃物引起燃烧。

过氧化物如过氧化钾、过氧化钠遇水能剧烈反应,大量水接触会发生爆炸,少量水接触时极易起火,还有过氧化锶,接触少量的水,极易起火。

(2)遇水反应引起燃烧并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盐型磷化物主要有磷化钾、磷化钠、磷化镁、磷化锶、磷化铝镁、磷化铝、磷化钙等,与水反应放出热量,产生有毒的磷化氢气体,从而引起燃烧。磷化铝和磷化钙是谷物和烟草仓库的熏蒸剂,在仓库熏蒸中,如反应器设置不妥,滴水反应过量,产生热量大,加上磷化氢自燃点较低,极易引起火灾,这方面的教训已有多起。

?金属有机化合物

?如钾汞齐、钠汞齐等,遇潮湿空气和水,能发生放热产生氢气的化学反应,引起燃烧并产生高毒的汞蒸汽。

?盐类

?如连二亚硫酸钠(俗称保险粉)、低亚硫酸钠遇水或吸收潮湿空气能发热,引起冒黄烟燃烧、放出有毒易燃的二氧化硫。

?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高氯酸、氯磺酸、亚硝基硫酸、三氧化硫、氧氯化铬、五氧化二磷、五氯化磷、三氯化铝(无水)、一氯化碘等,液体外溢,遇潮湿空气或接触周围可燃物,吸收水分,同时放出大量的热,其中1公斤的硫酸与水反应放出的热量,足以使8公斤的水煮开,可燃物很快被碳化而引起燃烧,同时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随着燃烧的发展,可燃包装物被引燃,容器破裂,液体外溢增加,恶性循环加剧,灾情不断扩大。

?如1971年某化工厂硫酸仓库因盲目出水,造成29名战士中毒,头发变白,教训深刻。(3)遇水反应不引起燃烧,但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主要有氯化乙酰、三氯化铝、五氯化锑、氯化铬酰、氯化二苯甲酰、甲基二氯硅烷、甲基三氯硅烷、氧氯化磷、正丙基三氯硅烷、氯化锡、一氯化硫、氯化亚砜、二氯亚砜、四氯化钛、三氯硅烷、三氯三聚氰酸、四氯化砜、四氯化锆、五氟化锑、五氟化溴、三氟化溴、三氟化氯、五硫化二磷等。

?这些物质遇水反应会产生氯化氢、氯气、氟化氢、硫化氢、二氧化硫、三氯化氮、光气等有毒有害气体。

第六节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①氧化剂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化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燃烧;与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按其危险性大小,分为一级氧化剂和二级氧化剂。如过氧化钠、高锰酸钾、氯酸钾、重铬酸钾等。

?②有机过氧化剂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七节有毒品

?本类物品指进入肌体后,积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有毒品包括氰化钠、氰化钾、砷酸盐、酚类、氯化钡、硫酸二甲醋及列人危险货物品名的农药等,均属此类。

第八节腐蚀品

?本类物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和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按化学性质分为以下3项。

①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②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乙醇钠等;

③其他腐蚀品如氯化铜、氯化锌、亚氯酸钠溶液等。

第九节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是指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危险化学品不包括放射性物品,因为其对人的伤害作用与其它种类不同,安全管理措施也不相同。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提供化学品危险特性参数、危害、防护措施、运输、储存、应急行动等方面的知识。SDS的作用

1、化学品安全生产、安全流通、安全使用的指导性文件;

2、应急作业人员进行应急作业时的技术指南;

3、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及处置各环节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技术信息;

4、企业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SDS的十六部分内容

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2、成份、组成信息

3、危险性概述

4、急救措施

5、消防措施

6、泄漏应急处理

7、操作处置与储存

8、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危险化学品

安全基础知识

主要介绍内容

?燃烧三要素

?物质燃烧过程

?液体的闪燃与闪点

?爆炸、爆炸极限

?粉尘爆炸

?燃烧本质和燃烧三要素

一、燃烧定义和特征

?所谓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氧化还原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

?燃烧属于氧化还原反应,但氧化还原反应不一定是燃烧。

燃烧的特征

?燃烧有三个基本特征:

?①是一种剧烈的氧化还原反应,生成新物质;

?②放出大量的热量;

?③发光(或烟)。

三、燃烧的充分条件

1、可燃物和助燃物具有适当的浓度和比例。

A、少量液化气泄漏不能被点燃,浓度达不到爆炸极限,如天然气浓度低于5%。

B、氧气浓度低于14%时,燃着的木块也会自行熄灭。

2、点火源的能量足够。

物质都有各自不同的点火能,点火源能量低于点火能则不能着火。有些物质点火能低,容易被点燃,相反,点或能高的物质不易被点燃。

?在有化工原料(如:苯系物、氢气、乙炔、丙酮、汽油)的场所,人体静电火花就能够引发火灾或爆炸,但静电不可能引起木材着火。

?电火花的能量比静电火花大的多,有其引发的矿山、工厂、住宅、办公室、宿舍的火灾事例很多。

?电焊渣温度达1200℃,一个电焊渣不能引发木材火灾,但大量电焊渣就能够引燃,因为其能量总量大。

根据着火三角形,可以提出以下防火方法:

1.控制可燃物

在可能的情况下,用难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材料;对工厂存在可燃气体或蒸气的地方,保证密封避免泄漏,也可采取通风换气的方法;在森林中采用防火隔离林等。

2.隔绝空气

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过程,应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对有异常危险的,要充入惰性介质(如氮气、二氧化碳等)保护;隔绝空气储存某些物质等。

3.消除点火源

在易产生可燃性气体的场所,禁止一切引火源的产生和存在,如采用防爆电气、安装防雷装置、减少静电产生量并泄放静电电荷等。

根据燃烧三要素,可以得出以下灭火方法:

1.隔离法

将尚未燃烧的可燃物移走,使其与正在燃烧的可燃物分开;断绝可燃物来源等,燃烧区得不到足够的可燃物就会熄火。

2.窒息法

用不燃或难燃物捂住燃烧物表面;用水蒸气或惰性气体灌注着火的容器;密闭起火的建筑物的孔洞等,使燃烧区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火。

3.冷却法

用水等降低燃烧区的温度,当其低于可燃物的燃点时,燃烧就会停止。

?燃烧过程

可燃物质状态不同,燃烧过程也不同。

?闪燃与闪点

?液体挥发速度与温度直接相关

?在一定温度下,靠近液面处,或者是一个小的有限空间,蒸气浓度能达到平衡状态

?平衡状态下,蒸气浓度固定不变

?温度低时,蒸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

?温度太高时,蒸气浓度高于爆炸上限

?随着液体温度升高,蒸气分子浓度增大,当蒸气分子浓度增大到爆炸下限时,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遇火源就能闪出火花,但随即熄灭。这种在可燃液体的上方,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遇火源发生的一闪即灭的瞬间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在规定的实验条件下,液体表面能够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液体温度高于闪点温度时,一旦点燃就不会再自行熄灭,燃烧能够持续。

?闪点分为开杯闪点和闭杯闪点

?采用开杯式闪点测定仪时,由于气相空间不能象闭杯式闪点测定仪那样产生饱和蒸气一空气混合物,所以测得的闪点要大于采用后者测得的闪点。

?开杯式闪点测定仪一般适用于测定闪点高于100℃的液体。

?闭杯式闪点测定仪适用于闪点低于100℃的液体。

?闪点是表征可燃液体火灾危险程度的重要参数;

?可燃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随时都有被火点燃的危险。

?闪点是液体的特性参数,但硫、萘和樟脑等固体在室温或略高于室温的条件下即能挥发或升华,在周围的空气中的浓度达到闪燃的浓度,所以也有闪点。

?爆炸现象及其特征

一、爆炸的概念及其特征

二、爆炸的分类

三、化工行业中常见的几种爆炸类型

一、爆炸的概念及其特征

?爆炸是指物质的状态和存在形式发生突变,在瞬间释放出大量的能量,形成空气冲击波,可使周围物质受到强烈的冲击,同时伴随有声或光效应的现象。

?注意:物理爆炸没有发光和烟雾现象。

爆炸的一般特征

①爆炸过程进行得很快,一次爆炸在瞬间即完成;

②爆炸点附近瞬间压力急剧上升;

③发出或大或小的声响;

④爆炸点周围的介质发生震动或邻近物体受到冲击破坏。

二、爆炸的分类

?按照爆炸的性质分类:

物理爆炸、化学爆炸、核爆炸;

?按照爆炸的传播速度分类:

轻爆、爆炸、爆轰;

?按爆炸反应物质分类:

气相爆炸、凝相爆炸、混合相爆炸。

(1)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过程是纯粹的物理变化过程,爆炸前后系统内物质只发生状态变化,化学组成及化学性质均不发生变化的爆炸。

?是由于内部压力增大,超过容器的承受能力的破裂,内部压缩的气体瞬间释放出能量。物理爆炸的例子

1、蒸汽锅炉的爆炸

2、气瓶或压力储罐受热超压爆炸

3、压力管道腐蚀破裂爆炸

4、少量水急速汽化爆炸

注意:物理爆炸泄漏的可燃气体的二次爆炸不是物理爆炸。

(2)核爆炸

?原子核发生聚变或裂变反应,瞬间放出巨大的能量而发生的爆炸为核爆炸。

?本书内容不包括核爆炸。

(3)化学爆炸

?化学爆炸是由于急剧化学反应造成的;

?爆炸过程中产生大量新的高温高压气体,气体高速膨胀引起爆炸。

?化学爆炸的主要特征——物质的化学成分和化学性质在化学爆炸后均发生了质的变化。按爆炸反应物质分类

①纯组元可燃气体热分解爆炸

②可燃气体混合物爆炸

③可燃粉尘爆炸

④可燃液体雾滴爆炸

⑤可燃蒸气云爆炸

三、化工行业中常见的几种爆炸类型

1、简单分解爆炸

2、复杂分解爆炸

3、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

4、粉尘爆炸

5、熔盐池爆炸

6、化学爆炸的三要素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19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还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危险性类别、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 2 引用标准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 分类 3.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 3.1.1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3.1.2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 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1.3 第3类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3.1.4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

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3.1.5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3.1.6 第6类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汽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3.1.7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 Bq/kg的物品。 3.1.3 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或液体。 3.2 对于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它们的主要危险特性进行分类,见附录A(补充件)。 在附录A中,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和分项。对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给出了它们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或结构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 4 标志 4.1 标志的种类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见附录B(补充件)。 4.2 标志的图形

危险化学品清单及MSDS资料

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 一、油漆MSDS 编号:MSDS-02 学品名称:油漆 危险性类别:第3类易燃液体。 特性及注意事项:各种颜色及粘度的液体。有不适宜气味。闪点及水溶性依成分而定。含有“P”的物质10%或10%以上及及含标有“PP”的物质1%以上为海洋污染物。 闪点:23-61℃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雾状水、干粉、抗溶泡沫、二氧化碳,禁用水柱。 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备注:油漆类中某些货物可能含有20%或20%以下、含氨量不超过12.6%的硝化纤维素。本规定不适用于这些货物。应按硝化纤维素的规定运输。散装和罐柜运输应符合有关规定。 应急措施:适用于易燃液体,闪点23-61℃c.c.,溶于易燃溶剂中的易燃物质。当处理溢漏或扑救火灾时要穿防护服。 注意事项:避免所有火源(如:明火、无防护灯、电动手工工具。) 泄漏处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吸收材料收集起溢漏物,并用安全的方式处理。当发生火灾时,用水雾、泡沫或干粉灭火。不得用水射流。用大量水保持相领的容器冷却。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衣着,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0分钟;化学性灼伤时,用肥皂水清洗患处;若水泡已破,用凡士林纱布覆盖作面;疼痛时,口服扑热息痛或肌注吗啡。 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0分钟;敷1%的氯霉素眼膏;剧痛时服扑热息痛或肌注吗啡。就医。 吸入:立即将伤员撤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暖、吸氧;必要时采用人工呼吸或心脏按压术。就医。 误食:保暖,饮水;口服活性炭加水混合物,尽力避免伤员呕吐;必要进行人工呼吸,症状

严重时迅速就医。 二、天那水MSDS 编号:MSDS-05 化学品名: 天那水 第一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化学品名称:天那水(混合物)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吸入或吞食有害,造成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蒸气可能造成头痛、恶心、麻木、头晕等症状。 环境危害:该混合物对环境有严重的危害,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可造成污染,对鱼类和动物应注意。 燃爆危险:天那水中溶剂为易燃易爆化学品,其蒸气和液体易燃,液体会累积电荷,蒸气比空气重会传播至远处,遇火源会造成着火和爆炸。 第三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水清洗,脱去被沾染之衣物,要风干并洗涤干净后再穿,受沾染之皮鞋要在空气中完全风干后方可再穿。 眼睛接触:如果与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若呼吸困难,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立即送医。 食入:应由医生决定是否应催吐。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行业资料:________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3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 2 页共 7 页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 第 3 页共 7 页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2021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2021版) 《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同时予以废止。 制定背景 2003年3月,根据《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布公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包括危险化学品条目3823个。2003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包括剧毒化学品条目335个。 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由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主要采用爆炸品、易燃液体等8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体系,与现行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有巨大差异。现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同时,《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列入的品种偏多,不符合剧毒化学品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调整。 制定过程 2011年7月21日,《目录》首次制修订工作会议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明细表-爆炸品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明细表-爆炸品 爆炸品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表A1 序号品名别名分 子式(或结构式)主(次)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标志 1 2,4,6-三硝基甲苯(干 的或含水小于30)trinitrotoluene 梯恩梯茶色炸药CH3C6H2(NO2)3 爆炸性(有毒)5.13,5.17,5.37,5.57,5.110,5.1201(26)2 2,4,6-三硝基苯甲硝胺2,4,6- trinitrophenylmethyl nitramine 特屈儿(NO2)3C6H2N(NO2)CH2 5.13,5.31,5.38,5.57,5.95,5.1103 2,4,7-三硝基芴酮2,4,7-trinitrofluorenone C6H3(NO2)COC6H(NO2)2 5.9,5.57,5.85,5.1104 2,4,6-三硝基苯胺2,4,6- trinitroaniline 苦基胺NH2C6H2(NO2)3 爆炸性 5.13,5.57,5.1101 5 1,3,5-三硝基苯(干的或含水小于30)1,3,5-trinitrobenzene 均三硝基苯C6H3(NO2)3 5.13,5.57 6 2,4,6-三硝基苯甲酸(干的或含水小于30%)2,4,6-trinitrobenzoic acid 三硝基安息 香酸C6H2(NO2)3COOH 5.13,5.57 7 三硝基苯甲醚trinitroanisole 三硝基茴香醚 苦味酸甲酯C6H2(OCH3)(NO2)3 5.13,5.23,5.57,5.1108 2,4,6-三硝基苯酚(干的或含水小于30%)2,4,6-trinitrophenol 苦味酸(NO2)3C6H2OH 爆炸性(有毒)5.13,5.57,5.94,5.1101(26)9 2,4,6-三硝基苯酚铵(干的或含水小于10%)2,4,6- ammonium trinitrophenol 苦味酸铵C6H2(NO2)3ONH4 爆炸性5.13,5.32,5.36,5.57,5.711 10 2,4,6-三硝基氯苯2,4,6-trinitrochlorobenzene 苦酰氯苦基氯C6H2Cl(NO2)3 5.13,5.57 11 三硝基萘trinitronaphthalene (NO2)C10H5 5.13,5.57,5.9012 六硝基二苯胺(含水<75%)hexanitrodiphenyl-amine 二苦基胺、六硝炸药(NO2)3C6H2NHC6H2(NO2)3 爆炸性(有毒) 5.13,5.18,5.32,5.57,5.94,5.105,5.1121(26)[next]13 2,3,4,6-四硝基苯胺2,3,4,6- tetranitroaniline C6H(NO2)4NH2 爆炸性5.13,5.57,5.1101 14 环三次甲基三硝胺(含水≥15%或含钝感剂)cyclotrimethylene-trinitramine 黑索金、旋风炸药

IN-第078-034号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本标准(GB13690-1992)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在附录部分列出了997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明细表。表中给出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该标准已于2010年5月1日作废,被《GB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代替。 中文名: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标准号:GB13690-1992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2-09-28 实施日期:1993-07-01 更新日期:2009-07-09 目录 1. 1 内容范围 2. 2 引用标准 3. 3 分类 4. 4 标志 5. 5 危险特性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内容范围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在附录部分列出了997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明细表。表中给出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包装标志,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的分类和包装标志。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分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63℃的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 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 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 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 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 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 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 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6类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 累积达一定的量, 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 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 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 液体LD50≤2000mg/kg; 经皮肤接触24h, 半数致死量LD50 ≤1000mg/kg; 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危险化学品分类

一、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污染环境的均属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 险化学品目前常见并用途较广的约有数千种,其性质各不相同,每一种危险化学品往往具有多种危险性,但是在多种危险性中,必有一种主要的即对人类危害最大的危险性。因此在对危险化学品分类时,掌握“择重归类”的原则,即根据该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来进行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有三个国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 一、《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化学品是指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的产品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化学品除外)。 二、工业产品的CAS号与《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CAS号相同时(不论其中文名称是否一致),即可认为是同一危险化学品。 三、企业将《目录》中同一品名的危险化学品在改变物质状态后进行销售的,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每批次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 五、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在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时,应注明混合物的商品名称及其主要成分含量。 六、对于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生产或进口企业应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 七、化学品只要满足《目录》中序号第2828项闪点判定标准即属于第2828项危险化学品。为方便查阅,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列举部分品名。其列举的涂料、油漆产品以成膜物为基础确定。例如,条目“酚醛树脂漆(涂料)”,是指以酚醛树脂、改性酚醛树脂等为成膜物的各种油漆涂料。各油漆涂料对应的成膜物详见国家标准《涂料产品分类和命名》(GB/T 2705-2003)。胶粘剂以粘料为基础确定。例如,条目“酚醛树脂类胶粘剂”,是指以酚醛树脂、间苯二酚甲醛树脂等为粘料的各种胶粘剂。各胶粘剂对应的粘料详见国家标准《胶粘剂分类》(GB/T 13553-1 996)。 八、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见附件)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判定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指南》中列出的各种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按照其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共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1、3、4项包含危险化学品,2、5项专指弹药,这里不作介绍。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我国将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1、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磨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不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把爆炸品分为五项:1.整体爆炸物品: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2.抛射爆炸物品: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3.燃烧爆炸物品: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4.一般爆炸物品: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5.不敏感爆炸物品: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2)温度在℃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57kpa,或在℃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①易燃气体;②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③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 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常见危险化学品分类与标志

根据标准(GB13690-1992)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包装标志,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的分类和包装标志。 一分类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 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63℃的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

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6类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 ≤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 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二标志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准版)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25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准版)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3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

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

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特性

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特性 作者:安全管理网来源:安全管理网点击: 23601 评论:1更新日期:2012年11月20日化工生产危险的原因: 1. 化工生产的物料绝大多数具有火灾、爆炸、毒性等危险性; 2. 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工艺条件苛刻,高温、高压、强腐蚀; 3. 生产规模大,积聚的危险物质数量大; 4. 生产设备高大等特点。 何谓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生伤亡、财产毁损、环境污染的化学品均属危险化学品。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分类 ?第l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有毒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 第二节爆炸品 ?爆炸品——指在外界触发因素作用下,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外界触发因素——如受热、压、撞击等 ?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声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按危险性分为5项。 ①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如梯恩梯(2,4,6-三硝基甲苯)、黑索金(环三次甲基三硝胺)、泰安(季戊四醇四硝酸酯)、苦味酸(2,4,6-三硝基苯酚)、硝化甘油等烈性炸药,无烟火药、硝化棉等火药,黑火药及其制品,爆破用雷管、非电雷管、弹药用雷管等火工品均属此项。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同时予以废止。 制定背景 2003年3月,根据《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布公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包括危险化学品条目3823个。2003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包括剧毒化学品条目335个。 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由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主要采用爆炸品、易燃液体等8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体系,与现行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有巨大差异。现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同时,《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列入的品种偏多,不符合剧毒化学品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调整。 制定过程 2011年7月21日,《目录》首次制修订工作会议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民航局10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目录制修订办法》,成立了《目录》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设立《目录》制修订工作组,承担目录制修订的具体工作。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是根据GB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和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分为以下9个类别: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五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质,第八类——腐蚀性物质,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对于那些具有多种危险属性的化学品,一般按照“择重入列”的原则进行分类,即按照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属性进行分类。在“类别”下面又细分有“项别”。 一、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并产生高压冲击波(发生爆炸)对周围物体造成破坏的化学品。又分为6各项别,其爆炸危险性依序降低。1、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雷管、炸药、苦味酸、硝化甘油等。2、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燃烧弹、催泪弹等。3、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非起爆导火索、点火引信、苦胺酸钠等。4、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安全导火索、爆炸式铆钉等。5、有整体爆炸危险但非常不敏感物质本项包括有整体爆炸危险性,但非常不敏感以致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引发或由燃烧转为爆炸的可能性很小的物质。6、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本项包括仅含有极端不敏感起爆物质、并且其意外引发爆炸或传播的概率可忽略不计的物品。但是该项物品的危险仅限于单个物品的爆炸。 其危害:人有生命危险和物体被破坏。对这类危险品,只有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生爆炸,是无法扑救的。对于扑救爆炸品火灾,禁用酸碱灭火器,切忌用沙土覆盖,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可用水或其他灭火器灭火,施救人员应配备防毒面具。 二、气体指在50度时,蒸气压力大于300KPa的物质。20度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完全是气态的物质。本类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和冷冻液化气体、一种或多种气体与一种或多种其它类别物质的蒸气的混合物、充有气体的物品和烟雾剂。本类根据气体在运输中的主要危险性分为3项。1、易燃气体如压缩或液化的乙胺、一氧化碳、甲烷等。2、非易燃无毒气体如窒息性气体(氮气)、氧化性气体(氧气)或不属于其他项别的气体。3、毒性气体如液氯、液氨等,对人类健康有较强的危害性。 其危害性:1、易燃易爆。2、流动扩散。3、受热膨胀、气压升高。4、易产生或聚集静电。 5、腐蚀毒害。 6、窒息。 7、氧化。 事故处理:发生泄漏时,阀门松动漏气应立即拧紧;如无法关闭时,可将气瓶浸如冷水中;液化气体容器破裂时,应将裂口部位朝上。气瓶着火时,应尽快将气瓶移出火场,若搬运不及,应向钢瓶浇洒大量冷水冷却钢瓶降温,或将钢瓶投入水中使之冷却,以防钢瓶高温引起爆炸,同时将周围气瓶和可燃物搬离现场。扑救液化气体类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焰,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灭火、扑救有毒气体或处理气瓶泄漏时,应戴防毒面具或站在上风处和钢瓶侧面。 三、易燃液体指1、闭杯实验闪点小于等于60.5度、易于燃烧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如汽油、乙醛、丙酮、苯、甲醇、环乙烷、氯苯、苯甲醚、乙烯防腐漆等,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2、液态退敏爆炸品。 其危害:1、易燃。2、爆炸。3、热膨胀。4、流动扩散。5、易产生或聚集静电。6、有毒。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 对危险化学品分类时,掌握“择重归类”的原则,即根据该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来进行分类。 按主要危险特性把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有毒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爆炸品定义 是指在外界作用下 ( 如受热、受压、撞击等 ),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爆炸 是物质从一种状态通过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能量而做机械功的过程。爆炸可分为核爆炸、物理爆炸、化学爆炸三种形式。 化学爆炸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极快,放出大量的热,产生大量气体,只有上述三者都同时具备的化学反应才能发生爆炸。 爆炸品特性 1不稳定性:爆炸品都具有化学不稳定性,在一定外因的作用下,能以极快的速度发生猛烈的化学反应,产生的大量气体和热量在短时间内无法逸散开去,致使周围的温度迅速升高并产生巨大压力而引起爆炸。 2 敏感度高: 任何一种爆炸品的爆炸都需要外界供给它一定的能量—起爆能。起爆能与敏感度成反比,起爆能越小,敏感度越高。从储运的角度来讲, 希望敏感度低些,但实际上如炸药的敏感度过低,则需要消耗较大的起爆能,造成使用不便,因而各使用部门对炸药的敏感度都有一定的要求。 爆炸品的感度主要分热感度(加热、火花、火焰),机械感度(冲击、针刺、摩擦、撞击),静电感度 (静电、电火花),起爆感度 (雷管、炸药) 等。不同的爆炸品的各种感度数据是不同的。爆炸品在储运中必须远离火种、热源及防震等要求就是根据它的热感度和机械感度来确定的。 决定爆炸品敏感度的内在因素是它的化学组成和结构,影响敏感度的外来因素还有温度、杂质、结晶、密度等。 化学组成和化学结构: 爆炸品的化学组成和化学结构是决定其具有爆炸性质的主要因素。具体地讲是由于分子中含有某些“爆炸性基团”引起的。 另外,爆炸品分子中含有“爆炸性基团”的数目对敏感度也有明显的影响。 “五双管理制度”,做到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本帐、双把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加压以后在钢瓶中处于气体状态的称为压缩气体,处于液体状态的称为液化气体。此外,还有加压溶解的气体,例如乙炔。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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