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律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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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律应对

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律应对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业和金融业相结合的一种金融创新形式。在2014年间,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达到了历史性的高度。同时,互联网业和金融业的结合,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了新的风险,主要有法律风险、监管风险、技术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等。为了合理规避风险,从经济法、金融法的角度均可以有所作为。而本文是通过刑法学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进行研究,目的主要是探讨刑法对网络金融犯罪规制的性质、可能性与必要性。这样有利于将刑法的规范作用应用于互联网中;有利于对现有的金融犯罪的刑事规范与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刑事规范进行深刻比较;有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风险监管法律制度,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犯罪刑法应对

【Abstract】:The Internet is the financial industry and finance combination of a form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In 2014,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financial reach the height of the historic. At the same time, the combination of the Internet industry and the financial sector, to the Internet has brought new financial risks, mainly include legal risks, regulatory risk, technology risk, and network security risks, etc. Reasonable in order to avoid risk, from the Angle of economic law, finance law, all can make a difference. And this paper is through the study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crime

punishment law point of view, the purpose is mainly to explore the nature of network financial crime regulation of criminal law, the possibility and necessity. This makes the specifications of the criminal law is applied to the Internet; For the existing financial crime criminal norms and profound Internet financial crime criminal norms; Perfect is conducive to promot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risk supervision legal system, financial crime hit the Internet.

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律应对

一、什么是互联网金融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业与互联网的开放及分享理念结合起来的产物,具体是指WEB2.0时代到来、支付宝等互联网技术工具发展起来之后依托社交网络、尤其是移动互联技术等进行信息中介、资金融通支付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狭义上讲,互联网金融是指通过计算机连接终端和网络服务平台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所形成的虚拟金融产品市场,广义上讲,还应当包括提供联网金融服务的实体金融机构,用以规制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应当也属于这个范畴。

目前互联网金融在国内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模式: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模式、针对个人间借贷的P2P融资平台,利用大数据对客户进行分析的大数据金融、向网友直接募集资金的众筹模式,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电子货币模式,利用金融门户网站进行金融产品销售及提供服务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

(二)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金融模式的优点

金融服务经济的根本作用在于为经济实体融通资金,实现资金的有效合理匹配,而互联网与金融一旦结合,就充分发挥了其商务交易成本低、信息更新和交换速度快,交易便捷成本低的特性,与传统金融业相比有着鲜明的优点。

1、相比传统金融机构的交易方式可以大量降低成本。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完成信息甄别和交易,大大削减了传统金融中存在的中间环节,而且极大地降低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许多交易成本,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其开设分支网点所需要的资金及运营费用,金融交易人员的薪酬都可以大幅减少。

2、相比传统金融机构的交易方式更为高效。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效率更高,互联网金融的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在新兴的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等工具的帮助下,业务处理速度更快,省去了许多传统交易中不必要的时间浪费(比如每天去银行办理金融业务,都要先领号排队等候,有时仅排队等候一项就要花费半小时以上),可以为业户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

3、相比之传统金融机构的交易方式更为灵活。传统金融机构的交易是通过设立各级实体网点进行间接式运营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能够通过互联网的固有特性。使全国范围内的客户和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直接交易、阳光融资,在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上也极为灵活。而且相比传统金融主要面向信誉好的大客户的间接式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服务的范围更广,可以兼顾传统金融机构的盲区,为小微企业、家庭个人等解决融资问题,有利于提升金融资源配臵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三)当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1、互联网金融模式还很不完善。作为新生事物,现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处于监管边缘的同时还存在

诸多政策和法律空白盲区,使政府难以全面掌握这个行业的情况。同时由于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网络金融行业内部管理制度也不完善,比如互联网金融的关键环节没有实行实名制。这些因素都导致互联网金融比之传统金融机构,存在更多业务上的风险,不但缺乏风险控制、合规和清收机制,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也比传统金融模式要低得多。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对网络借贷的业务范围进行规定, P2P网贷平台尤其成为许多犯罪分子进行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的温床,已经发现许多起非法经营、非法集资、恶意骗贷等犯罪案例,而由于未实名制,犯罪分子往往可以从容的隐藏起他们的真实身份,给公安机关破案带来很大的困难,更令受害业户欲哭无泪。

2、互联网金融模式安全风险大。互联网的高透明度也会引发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已经有黑客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攻击,以期获取非法利益,由支付宝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电子存款凭证,存在被盗取的风险。而互联网金融交易的线上性及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也使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金融模式不够安全。而互联网金融机构防护措施的不完善,使得犯罪分子不但可以如前面提及隐藏自己的身份进行欺诈,还可以通过各种手段盗取业户的个人资料,使得许多业户的隐私暴露在犯罪分子面前。也正是这些乱象导致网上交易中的各种欺诈现象屡禁不绝,亟需相关法律对业户合法权益进行保障。而且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差强人意,不

具备为客户提供专业理财规划的能力。

二、互联网金融犯罪和传统金融犯罪的比较

(一)互联网金融犯罪与传统金融犯罪的内在联系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事制裁的行为。比较为人熟知的金融犯罪种类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洗钱,非法集资等。而互联网金融犯罪,顾名思义,就是破坏互联网金融正常秩序,依法应当接受刑事制裁的金融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仍然属于金融犯罪的范畴,它在本质上是一种金融犯罪行为,互联网只是金融犯罪行为的平台和载体,而经过总结,可以发现目前常见的互联网金融犯罪,如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犯罪活动的罪名在刑法中都有相关对应条文予以规制。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兴起,不啻为传统金融业补充了优秀的血液,但因为没有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活动加以规范,所以在带来便捷高效的客户体验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催生了许多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犯罪行为,严重的制约着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金融模式的发展壮大。

(二)互联网金融犯罪的鲜明特点

互联网金融犯罪主要是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自己作为犯罪主体,组织参与犯罪活动,另一种是犯罪者对合法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实施犯罪行为,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由于互联网金融模式与传统金融模式具有鲜明的独特性,互联网金融犯罪也有自己的鲜明特点。

1、相比传统金融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有更多的技术手段。比如现在有的地方,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传销的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打着众筹的手段骗取其他人的财物,又比如很多犯罪分子利用P2P网贷平台,名为借贷中介实则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这些手段都是结合互联网的本身特点而量身开发的,极大地损害了正常的互联网金融秩序。

2、相比之传统的金融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更加隐蔽。现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多有不规范之处,也存在不少的灰色地带,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例如交易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就使许多犯罪分子用假身份掩护作案,案发后犯罪分子身份难以核实,给破案工作带来很多的困难。加之现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业户信息保护制度不严格,很多业户的信息很容易就被透漏给了犯罪分子,降低了犯罪分子的犯罪难度,使得互联网金融犯罪活动比传统金融犯罪活动要频繁许多。

3、相比传统金融活动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犯罪缺乏强力制裁措施。由于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在各项制度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行政监管方面存在大量空白,在具体交易中常常因为其不规范性而发生许多违法犯罪行为。比如在互联网借贷平台P2P,中介引导借贷双方达成借款协议,如果发生一方金融欺诈捐款潜逃的事情,那么该如何界定其

中中介的责任,法律就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而这时就要根据其主观动机、行为结果如何来确定。这些问题都应尽快通过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的方式予以解决。

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对于刑法如何介入互联网金融活动,相关部门应当秉持审慎严格的执法原则,对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认为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皆可适用的,应当在确定只有民法、经济法等其他法律不能够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刑法。

三、中国互联网金融可能面临的风险及法律应对

在中国,从事互联网金融工作所面临的刑事风险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从事普通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刑事风险,比如利用依法成立的P2P融资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符合刑法中某些金融犯罪的构成条件。另一种是以互联网金融为掩护,从事本来就违法的犯罪行为的刑事风险,如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金融机构施行的洗钱罪、诈骗罪等。再有就是第三方利用计算机对手法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的犯罪,主要是计算机网络方面的刑事犯罪。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所面临的风险及法律应对

1、互联网金融模式所面临的金融风险

即使在中国传统的金融机构中,个人信用系统也谈不上十分的健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个人征信系统就更得不到保证,我国P2P平台和央行的征信系统都无法联接,其信用难以得到评

价。我国的P2P平台监管措施又比较滞后,导致现在开设P2P平台不需要准入门槛,也没有行业监管和部门监管,只需要买个网站就可以开张了。这样的P2P平台很多罔顾金融法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金放入中立第三方托管,而是违反规定直接将资金掌握在平台里,而且往往有随意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

在过去的两年里,在看到互联网金融的广阔前景之后,各路资金热钱纷纷涌入这个领域,在很短的时间之内,我国的P2P平台就发展到上千家,涉及贷款资金达上千亿元之巨,一时间,金融领域人人都在谈P2P,但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因为P2P平台当前所存在的缺陷,许多犯罪分子上下其手(其中很多都是犯罪分子利用所掌握的一个或多个P2P平台非法吸纳然后挪用客户资金,最终卷款潜逃),如(例一)济南国光创投、青岛中衡信创、青岛琴岛创投背后实则为某李姓老板操纵,该老板大量挪用客户资金,最后此人主营公司资金链断裂陷入破产危机,其P2P融资平台大量客户则难以收回自己的投资。再如(例二)上海汇通等十家P2P平台实为同一嫌疑人何某某创立,何某某利用单一担保物在其所建立的各个平台重复抵押,然后违反规定将借款借给自己,所得借款远超过抵押物的价值,最终此人席卷所有贷款潜逃外地,导致其客户大多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这些违法行为给未成熟的P2P融资模式带来很大损害,并导致了大规模的P2P平台倒闭潮,不但许多轻信P2P平台投资许诺的金融投资者深受其害。也引发了许多刑事和民事案件,甚至引

发了各地多起受害者集体上访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而从宏观层面更加深了对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怀疑者的成见,在我国金融领域决策层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2、互联网金融模式引发风险的法律应对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到现在,法律、金融学界争议最大的莫过于对P2P融资行为是否应当认定为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行为,在认定为金融犯罪时又将如何适用刑法条文的问题。实际上,P2P 平台本身应当是一种金融中介,但是在实际运行中,许多P2P平台因为人为的原因,违反法律规定,逐渐蜕变为金融存贷款机构或者融资担保机构。比如前述的例一、例二。在这种情况下确实符合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下面本人将结合我国刑法中关于金融犯罪的具体法律规定进行论证,鉴别某些P2P平台的所作所为是否合法,对违法者应当适用我国刑法有关金融犯罪的何种法律条文予以制裁。

前述的(例一)P2P平台如李姓老板利用互联网金融网络个人征信系统的缺失,一人设立济南国光创投等多家P2P融资平台等,通过进行虚假承诺,许以高额利息的手段,吸收了大量资金。在没有央行授权的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将资金按照法律规定交予第三方保管,反而大肆挪用滥用投资人的借款为自己的经营的实体公司注入资金,这实际上实际上符合我国刑法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特征(李姓老板没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虚假承诺投资回报,其行为实质上扰乱金融秩序),

可以认为该李姓老板已经构成本罪。

前述案例(例二)中何姓老板违反法律规定,以非法诈取资金为目的,创建十家P2P平台,通过单一担保物反复抵押借款,然后违反规定将借款借给自己,所得借款远超过抵押物的价值,这实际上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特征(以欺诈目的设立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并骗取公民私有财产,最终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可以认为该何姓老板已经构成本罪。

这里还有一类引起法律学术界和金融界特殊的案例值得提及,这里本人以一个典型案例,即深圳美微媒介公司淘宝网络发行股票案进行论述。2012年该深圳公司通过P2P网贷平台以自己本身作为媒介,在淘宝网店公开招股,先后募得近百位投资者的1500万元投资。这是网络众筹的一种典型形式,只不过其并非通过网络众筹平台募集资金,而是采取网络以公司股权换取投资,其突破了传统的融资方式的限制,尤其对在传统金融模式中融资困难但富有创意和前景的小微企业有利。

但是,虽然可以认为网络众筹上是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大势,并且已经在欧美等国得到立法支持,但是由于中美两国国情及立法理念方面的差异,网络众筹这种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我国仍受到很大的法律限制。所以在我国当前法律背景下,虽然获得了很多法律和金融业界从业人士的支持,但这种利用网络公开招股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中的擅自发行股票罪,行为本身仍然是不合法的。这种网络众筹活动也不得不在相关部门的叫停下终止。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今后的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犯罪分子有可能以虚假的众筹活动为幌子,通过虚构不存在或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借助P2P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大肆进行集资活动、以高额利息等方式诱骗并收取资金,然后隐秘的捐款潜逃。这种情况下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对网络金融犯罪分子予以制裁。

(二)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引发风险的法律应对

1、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的法律应对

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许多传统犯罪的黑手也伸向了这个新兴的领域。并结合互联网的特性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特点。依据其不同的特性基本有可以划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类是传统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的方式。比如2014年耿某某在网上筹建了虚假的“XX国国际贵金属交易平台”然后通过近乎网络传销的方式,在QQ、论坛、贴吧、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授权书,谎称该平台有资质从事国际贵金属交易,诱骗他人对不存在的贵金属交易进行投资,然后骗取他人将钱款汇入犯罪分子指定存款账号。通过这种方式耿某某等犯罪分子先后骗取资金上百万元,该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构成特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

另一类是利用钓鱼网站进行犯罪活动。所谓钓鱼网站,即犯罪分子通过伪装成银行、福彩机构等,欺骗受害者在网站上进行注册领取根本不存在的奖金等,盗取其银行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

然后进行盗窃的行为。比如彭某某在2013年创建了虚假的“XX 电视节目中奖平台”,然后诱骗他人领奖,窃取受骗者银行账户信息然后盗窃,这也是一种以通过欺骗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2、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的法律应对

网络洗钱活动。是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从事洗钱违法犯罪活动。由于互联网金融服务所具有的运营快捷、资金流动速度快、交易活动更隐蔽的特点,犯罪分子经常会利用网络金融平台进行洗钱活动。目前在上海、深圳都发生过互联网金融机构为犯罪分子洗钱的案例。互联网金融模式中的经营主体相比之传统银行的金融主体,有着可以无视时间空间限制的巨大优点,使得资金流可以在短时间内内快速流动。犯罪分子通常通过让人眼花缭乱的频繁交易来混淆资金来源,规避反洗钱监管。最终完成赃款的漂白工作。这就更方便了犯罪分子的洗钱活动,对此我们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刑法》中关于洗钱罪的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制裁。也正是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滞后,导致许多犯罪分子产生侥幸心理,使得互联网金融领域成为洗钱罪的高发地带。因此,对洗钱行为进行打击当为互联网金融中刑法规制此项的重点内容。

3、利用互联网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互联网诈骗在某种意义上存在着相似之处,一部分互联网诈骗和几乎全部互联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犯罪行为看似都是利用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募集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危害投资人切身权益的行为,但实际上他们有很大的区别。而根本的区分标准在于犯罪目的的不同,即行为人到底是以诈骗他人钱财为目的虚设互联网金融机构,还是在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中非法吸收了公众存款。前者如虚设10家P2P平台的何某某及设立虚假“XX国国际贵金属交易平台”的耿某某。其本身并非以融资为目的而是诈骗他人钱财,所以其罪名属于前者。而(例一)P2P平台李姓老板则出于融资目的而非单纯的诈骗钱财,所以其罪名属于后者。

(三)互联网理财产品如余额宝风险的法律应对

当前互联网理财产品方兴未艾,其中典型代表就是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额宝,相比之传统金融产品,余额宝的存取更加便捷,交易过程更加透明,其对存取额完全自由的模式使之更加大众化,而余额宝实际上虽然还没有银行之名,但已经具备了很多的银行功能。这种互联网理财产品突破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一些弊端,对我国金融市场体制改革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也要看到开发运营这些理财产品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相比传统金融机构也存在许多问题,他的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在落实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并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程序和制度。导致一些金融从业者在获取他人个人隐秘信息后,往往会挪用受害者账户中的资金。而且互联网本身的高透明度与技术脆弱性也使得他容易发生被盗现象。自余额宝出现

一年多来,已经发生多次黑客盗取他人账号然后将受害者账户洗劫一空的行为。

目前针对余额宝等新兴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我国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等法规予以规范,而如果违反上述法规的规定,则分情况予以处理,如果是金融从业者利用管理漏洞挪用资金的行为,可以按照刑法有关金融犯罪中挪用资金罪的规定予以制裁。而如果是黑客盗取账户资金资金的行为,则可以按照刑法中有关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规定予以制裁。

(四)破坏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黑客行为的法律应对

自从2013年以来,已经发生几十次黑客攻击P2P融资平台的行为,攻击者通过攻击P2P网站,散步病毒造成用户无法登陆,正常的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甚至引发用户个人信息的外泄,导致网站无法正常运营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行为明显符合我国刑法及刑法修正案七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条件。应当依此罪名予以制裁。

四、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行为的一些应对措施

互联网金融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它的正常运营,阻碍了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健康发展,在我们运用刑法应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行为的同时,我们也应当从加强管理、提高技术、完善立法等几个方面提高金融犯罪的成本,从根本上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

我们主要应当采取两点措施,一是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明确监管机构和监管职责,提高对互联网金融主体违法行为的纠察力度。二是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的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提高他们的素质尤其是守法意识。使他们明白如果犯罪成本远远大于获得,使他们自觉提高抵制违法诱惑的能力。

(二)提高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产品的技术水平

提高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产品的技术水平,一方面要提高P2P 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技术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的降低客户的交易成本,提高平台的交易效率,更好的为客户保密个人信息,逐步完善客户和金融机构在线个人信用系统。而另一方面则要提高平台和产品的安全水平,使之能够抵挡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行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财产。

(三)加强与完善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立法

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日新月异的实际情况,我们的立法部门更亟需完善相关方面的立法。否则面对新型的网络金融犯罪形式,我们的执法部门就会出现无法可依、难以执法的情况。而另一方面,我们刑法等法律中关于金融犯罪的一些陈旧的、滞后的法规也应当立法予以限缩。比如修改放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更好的为互联网民间融资活动进行松绑。

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法律规制的总体看法

互联网金融是网络化时代金融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它相比传

统金融模式蕴含了大量的创新,它使得金融服务整体上更加灵活,高效,并显著降低了金融活动双方的运营成本。即使是传统金融行业也在利用互联网提升它们的业务水平。可以说总体上讲互联网金融基于传统金融而出现,又极大的推动了传统金融行业的革新,两者结合,可以为更多的金融业户提供更廉价、更便捷的、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鼓励和支持发展互联网金融是我国金融行业宏观政策的应有之义。所以我们总体上要对互联网金融活动予以支持,既要对其监管,帮助其健康发展,要对这种新兴金融模式予以一定程度的容忍,允许一些新的金融业务领域的出现,我们不能单纯的依靠刑法对其进行规制,况且我们现行刑法金融犯罪中某些滞后性的规定也应当予以改变(如网络众筹和某些金融犯罪法条的冲突等),以适应互联网金融时代新的情况。当然,这并不代表我们就要对互联网金融中许多乱象熟视无睹。更不能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放任自流,使各种金融犯罪分子大行其道,最终为整个行业带来毁灭性的消极后果。

为了更好的鼓励和促进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健康发展,比较合适的方式应当是双管齐下,一方面通过完善科学地立法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监管,对互联网金融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予以规制,对各种犯罪行为加以制裁。另一方面对互联网金融活动中出现的创新应当予以支持,不应当仅仅因为对某些风险的担忧而采取保守的立场,甚至采取“懒政”的方针而对互联网金融

创新进行压制,甚至是单纯的一禁了之。而是应当适时对刑法金融犯罪问题的某些滞后性法律条文予以修改。这样才能够好的利用刑法的规制作用更好的促进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型金融模式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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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4期。

[2] 任春华、卢珊《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其治理》,《学术交流》2014年11月第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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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区别》,载深蓝财经网http: //www. mycaijing.

https://www.360docs.net/doc/9717287464.html,/news/2014/04/10/5912. html, 2014年5月10日访问。

[7] 刘宪权:《刑法严惩非法集资行为之反思》,《法商研究》2012年第4期,第125页。

[8 牛禄青:《互联网金融冲击波》,《新经济导刊》2014年第1期,第21页。

[9] 参见杨阳、张宇:《互联网金融在金融改革中的机遇与挑战—以阿里金融为例》,《时代金融》2014年第5期,第58页。

[10] 参见李文韬:《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初探》,《时代金融》2014年第5期,第55页。

[11] 参见商建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互联网金融之辨析》,《上海律师》2014年第2期,第12页。

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控制

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控制 一、互联网金融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发展,许多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模式应运而生,并对传统金融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和巨大的冲击:余额宝的横空出世,P2P的迅猛发展等,给传统金融业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从互联网发展历程上看,互联网金融是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是伴随着电子商务而迅速发展起来的,其核心资源是大数据,核心技术是云计算。 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多的区别于传统金融机构的特征,包括资源开放化、成本集约化、选择市场化、渠道互联网化、运营高效化、用户行为价值化等。这些特点是传统金融所不具备的,也是互联网金融独特的优势,但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其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管理弱,行业内部自律松散,外部监管及法律规范的缺失.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信用信息交换有困难、风险高。今年7月,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针对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给出了指导意见。但是对于风险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和金融相结合的新兴行业,其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由于行业本身所存在的高风险特征,两者结合之后所存在的风险将比单个行业所存在的风险可能更大。具体来看,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 1.市场风险;由于便捷性和优惠性,互联网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发放更多的贷款,与更多的客户进行交易,面临着更大的利率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2.操作风险;目前互联网公司在没有法律法规规范、监管政策监管等外部监控环境下,互联网企业仅是通过自律来经营金融业务,容易出现以下问题:为赢取不正当收入,一方面,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教材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及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国际金融界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金融体制也得到进一步完善,但金融风险也较突出,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金融业审慎经营和监管,不断提高风险管理与化解水平,维护国家金融的安全。 一、我国金融风险的种类及表现形式 按照风险来源的不同,金融风险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市场风险 它是由于市场因素(如利率,汇率,股价以及商品价格等)的波动而导致的金融参与者的资产价值变化的风险。这些市场因素对金融参与者造成的影响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通过对其竞争者,供应商或者消费者所造成的间接影响。 (2)信用风险 它是由于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的违约(无法偿付或者无法按期偿付)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几乎所有的金融交易都涉及信用风险问题:除了传统的金融债务和支付风险外,近年来随着网络金融市场(如网上银行,网络超市等)的日益壮大,网络金融信用风险问题也变得突出起来。 信用风险仍然是中国金融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贷款和投资是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活动。贷款和投资活动要求金融机构对借款人和投资对象的信用水平做出判断。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金融机构的这些判断并非总是正确的,借款人和投资对象的信用水平也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下降。因此,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就是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即信用风险。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金融机构不能及时界定发生问题的金融资产、未能建立专项准备金注销不良资产,并

且未及时停止计提利息收入,这些都将给金融机构带来严重的问题。除银行类金融机构面临很高的信用风险外,近几年我国证券类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也日益突出,相当部分证券公司的资产质量低下。所以,信用风险仍然是目前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它是金融参与者由于资产流动性降低而导致的可能损失的风险。当金融参与者无法通过变现资产,或者无法减轻资产作为现金等价物来偿付债务时,流动性风险就会发生。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来源于两个方面:负债方和资产方。由负债方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源于商业银行很难在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变现资产或者被迫以较高成本融入资金来满足负债持有人即时提取现金的需求;资产方引起的流动性风险是指表外业务的贷款承诺 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展,利率水平逐步由市场的资金供给和需求决定。利率市场化将对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理财行为产生深刻影响,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例如,当预期利率要下降时,为了减少财富的损失,此时居民储蓄存款会相应增加,而贷款则会因为未来成本的下降而转为在未来进行,此时贷款需求减少,这时银行一般不会产生流动性风险;而当居民和企业预期利率上升时,为了减少未来融资成本,现时企业的贷款需求会突然放大;而居民的储蓄意愿会向后推迟,造成银行的预期资金来源减少,从而造成银行流动性供给不足,产生流动性风险。此外,当银行存在资金利率缺口时,利率的变化将会对银行利率资产和负债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银行的资产负债流动性。 (4)操作风险 它是由于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或其它一些人为错误而导致金融参与者潜在损失的可能性。目前对操作风险的研究与管理正日益受到重视:从定性方面看,各类机构不仅通过努力完善内部控制方法来减少操作风险的可能性;从定量方面看,它们还将一些其它学科的成熟理论(如运筹学方法)引入到了操作风险的精密管理当中。

金融风险管理案例

《金融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华谊兄弟 姓名:周冰倩 学院:行知学院商学分院 专业:金融学

学号:12856218 金融风险管理案例分析之华谊兄弟 前言: 在21世纪初的中国娱乐业市场,涌现出一批商业巨头,而华谊公司正是个中翘楚。从一家小型的广告公司,到如今庞大的商业帝国,华谊走过了一条不可思议的崛起之路。当然,时势造英雄,这不仅仅归功于王中军王中磊两位创始人的商业才能,也要归功于繁荣的中国市场。 华谊概况: 华谊兄弟传媒集团是中国大陆一家知名综合性民营娱乐集团,于1994年创立。1998年正式进入电影行业,因投资冯小刚的贺岁片而声名鹊起,随后全面进入传媒产业,投资及运营电影、电视剧、艺人经纪、唱片、娱乐营销等领域,在这些领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时至今日,华谊兄弟传媒集团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涵盖广告、影视、音乐、发行、艺术设计、建筑、汽车梢售、文化经纪、投资等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并于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正式上市。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证券发行人或交易对方因种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件而构成违约,致使银行、投资者或交易对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我认为可能会导致出现信用风险的原因有两个:

(1)经济运行的周期性。 (2)是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 宏观经济与政策环境: 2013年起,全球经济逐渐复苏,中国经济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14年将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中国经济的主要特征是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换。伴随着这种增速转换,中国经济的结构性调整特征十分明显,服务业发展动能逐渐增强。国内外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国内深化改革的政策目标都将刺激中国服务业,第三产业的发展。 行业态势: 优势: 1.中国电影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为大型电影企业提供了发展机会。而且娱乐影视这整个行业发展快,对优质作品需求大,有利于公司发挥自身优势满足市场需求,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华谊拥有出色的制作、宣传与发行能力,在国产大片市场处于优势地位;电视剧制作实力强产量高;艺人经纪业务拥有艺人数量超过百人。公司独创的经营管理模式,有助于降低风险保证收益。 3.公司以工作室独立运营进行作品创作等经营管理模式,有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取得最大收益。公司产业完整,影视资源丰富,电影、电视剧和艺人经纪三大业务板块有效整合,协同发展,在产业链完整性和影视资源丰富性方面有较为突出的优势。 劣势: 1.虽然我国电影产量已初具规模,但其中具备较高商业价值的影片数量仍然较少,高质量影片供应量的增加将直接推动电影票房收入的增长。 2.影片产量和放映数量均在增长,但银幕数量以及高质量影片的供应不足限制了整个行业的发展速度。规模大,产业链完整,运作高效的电影企业将在发展中获胜。 综上所述,尽管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但总体来看,电视剧市场以及国内外的经济环境外部因素都是有利于华谊公司的发展的。因此,外部环境对该公司造成的信用风险的压力较小。 华谊重大事件年表: 1994年,华谊兄弟广告公司创立 1997年,年销售额达6亿,进入中国十大广告公司行列 2000年,并购金牌经纪人王京花的经纪公司,成立华谊兄弟时代经纪有限公司;太合控股2000万入股,成立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公司 2001年,成立华谊兄弟太合文化经纪有限公司 2002年,华谊取得西影股份发行公司超过40%的股份 2004年,出资3000万收购战国音乐,成立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TOM集团出资500万美元收购华谊27%的股权,华谊更名为华谊兄弟传媒集团 2005年,中国最大SP之一华友世纪对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进行超过3500万战略性投资;华谊以3500万入股天音公司成立新的天音传媒有限公司;金牌经纪人王京花带领一些艺人跳槽橙天娱乐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管理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管理 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是在传统金融机构上的一种重大创新,它结合了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来开展金融业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我国金融行业迎来了巨大的转变,有助于金融机构的改革。但是,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机遇与风险是并存的,风险的存在将成为制约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一道门槛,如果互联网金融不能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不仅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给社会经济造成影响,故此,必须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的认识。 网络安全风险 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将面临着网络安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来窃取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重要信息,如用户密码等,一旦密码泄露,就容易造成利益损失,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资金风险 在现代社会里,依托网络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越来越频繁,而网络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在依托网络进行金融业务的时候,网络上的信息都可能是虚假的,使得互联网金融将面临着较大的信誉风险。如某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企业

可以利用网络来制造一些虚假的信息,如果银行不能做好相关工作,一旦企业破产,就难以偿还贷款,从而造成银行资金损失。 信誉风险 信誉风险就是金融交易双方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履行金融业务要求的一种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虽然活跃了金融市场,同时也带来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例如,企业为了自身发展需求,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在规定期限规范的合同,然而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其经济活动在市场环境下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使得企业蒙受损失,如果企业亏损,企业就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从而造成信誉风险。 竞争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的竞争性会越来越激烈,互联网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纷纷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来获得客源,获得效益,从而加剧了互联网金融竞争。另外,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互联网的出现也会恶化金融市场环境,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互联网来扰乱金融市场,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竞争,带来竞争风险。 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它融合了互联网技术,而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使得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金融风险也不断增加。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风险的发生不仅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给我国社会经济造成影响。当下,

金融市场中的风险案例

金融市场中的风险案例 1.流动性风险的引入—北岩银行的破产案例 1997年北岩建筑协会在伦敦股票交易所发行股票,促成了英国北岩银行的创立。2007年,北岩银行已经进入英国按揭提供商的前5名,是英国东北部最大的金融机构,拥有76家分行,主要业务是在零售和批发市场提供房屋抵押贷款,其服务包括提供储蓄账户、存款账户、贷款和住房及财产保险。这家银行在1997~2007年发展迅猛,其发行的部分按揭被通过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子公司Granite进行了证券化。 北岩银行主要依靠出售短期债券来融资。2007年8月美国出现次贷危机,市场风险迅速在欧美房地产市场、信贷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间相互传染,银行发现很难再通过发行新债券来取代已到期的债券,这是因为机构投资者不愿意出借资金给那些在按揭业务中涉足太深的银行。9月14日,英格兰银行和金融服务监管局发布联合声明,认为北岩银行没有丧失偿债能力,资产足以偿还负债,贷款质量良好,而且表示“向其提供流动性支持”。但北岩银行不能筹得资金,这给运作带来了严重问题。北岩银行在2007年9月向英格兰银行求救,并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向三方监管部门,即英格兰银行、金融监管局、以及政府财务部借入了30亿英镑的资金。 然而,央行注资的消息并没有起到安抚储户的作用,反而引起了北岩银行储户的恐慌,于是9月14日星期五,北岩银行出现了挤兑现象。数以千计的北岩银行客户排长队提取资金,据估计,从2007年9月12日到9月17日客户提取资金的总量达20亿英镑。9月17日晚,英国财务大臣宣布,英国政府和英格兰银行将保证北岩银行客户所有存款的安全,这一消息公布后,挤兑现象才逐渐消失。 在之后的几个月内,北岩银行寻求的紧急救助资金大幅增加。英格兰银行为了告诫其他银行不要承担过多风险,坚持对北岩银行的资金施以惩罚性利率。到2008年2月为止,紧急救助资金的需求以高达250亿英镑,这时英国政府宣布将北岩银行国有化,银行的管理团队也被更换,银行被拆分成北岩公共有限公司和北岩资产管理,之后北岩公共有限公司被维珍集团从英国政府手中收购。 这个案例说明了金融机构存在着融资流动性风险,这种风险是当金融机构为了满足现金要求时而产生的,北岩银行的破产说明了流动性问题可以使得一家银行在短时间内陷入崩溃边缘。 该行资本一直非常雄厚,资本充足率远远高于巴塞尔II的标准。从各项指标来看,该行发展势态良好。同时,该行资产质量很好,17年以来,其信贷拖欠率低于英国同业水平的一半。在2007年7月以前,没有任何明显迹象表明该行将面临重大困难。 然而,该行资金来源明显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其资金来源中的短期资金比重严重偏高,同时其证券化资金来源占到了其资金来源的一半以上,而英国主要银行的这一比例约为20%。为了配合其高速发展战略,北岩银行1999年该行实施证券化发展模式,即发行与分销模式,结果是该行过分依赖证券化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越来越容易受到市场崩溃的冲击。北岩银行快速发展的战略以及随后融资模式的大转变为其当日之祸埋下了危机的种子。 2.流动性风险的成因及影响因素 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主要来源于如下因素:持有现金和随时可以被转化为现金的短期国债;变卖交易头寸的能力;短时间内在交易市场借入现金的能力;短时间内提供有利的条款以吸引零售存款的能力;短时间内将资产(例如贷款)进行证券化的能力;由中央银行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写作提纲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金融风险也较突出,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和监管,不断提高风险管理与化解水平,维护国家金融的安全。 一、我国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单个金融机构在在的风险。 (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风险。 二、我国金融风险现状分析。 (一)、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 (二)、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 (三)、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三、防范和化解我国金融风险的措施。 (一)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措施在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 1、须强化利润目标。 2、建立和健全商业贷款风险防范体系。 (三)改善法律环境,维护市场信用。 (四)加强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五)、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总之,在防范金融风险的过程中,我们要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机构管理体制和及内控制度,加强金融监管,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内容提要 金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对外国际关系的核心内容,金融体系健全性及金融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就显得至关重要。而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笔者从我国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风险入手,分析了我国金融风险的现状,并提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根本措施在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改善法律环境,维护市场信用,加强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只有正视我国金融风险的现状,才能有的放矢,采取以上针对性的应对策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和国家安全。

金融风险案例分析

金融风险管理案例集 南京审计学院金融学院 2009年9月2日

金融风险管理案例集 目录 案例一:法国兴业银行巨亏 案例二:雷曼兄弟破产 案例三:英国诺森罗克银行挤兑事件 案例四:“中航油”事件 案例五:中信泰富炒汇巨亏事件 案例六: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破产 案例七:越南金融危机 案例八:深发展15亿元贷款无法收回 案例九:AIG 危机 案例十:中国金属旗下钢铁公司破产 案例十一:俄罗斯金融危机 案例十二:冰岛的“国家破产”

案例一:法国兴业银行巨亏 一、案情 2008年1月18日,法国兴业银行收到了一封来自另一家大银行的电子邮件,要求确认此前约定的一笔交易,但法国兴业银行和这家银行根本没有交易往来。因此,兴业银行进行了一次内部查清,结果发现,这是一笔虚假交易。伪造邮件的是兴业银行交易员凯维埃尔。更深入地调查显示,法国兴业银行因凯维埃尔的行为损失了49亿欧元,约合71亿美元。 凯维埃尔从事的是什么业务,导致如此巨额损失?欧洲股指期货交易,一种衍生金融工具产品。早在2005年6月,他利用自己高超的电脑技术,绕过兴业银行的五道安全限制,开始了违规的欧洲股指期货交易,“我在安联保险上建仓,赌股市会下跌。不久伦敦地铁发生爆炸,股市真的大跌。我就像中了头彩……盈利50万欧元。”2007年,凯维埃尔再赌市场下跌,因此大量做空,他又赌赢了,到2007年12月31日,他的账面盈余达到了14亿欧元,而当年兴行银行的总盈利不过是55亿欧元。从2008年开始,凯维埃尔认为欧洲股指上涨,于是开始买涨。然后,欧洲乃至全球股市都在暴跌,凯维埃尔的巨额盈利转眼变成了巨大损失。 二、原因 1.风险巨大,破坏性强。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牵涉的金额巨大,一旦出现亏损就将引起较大的震动。巴林银行因衍生工具投机导致9.27亿英镑的亏损,最终导致拥有233年历史、总投资59亿英镑的老牌银行破产。法国兴业银行事件中,损失达到71亿美元,成为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金融案件,震惊了世界。 2.暴发突然,难以预料。因违规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而受损、倒闭的投资机构,其资产似乎在一夜间就化为乌有,暴发的突然性往往出乎人们的预料。巴林银行在1994年底税前利润仍为1.5亿美元,而仅仅不到3个月后,它就因衍生工具上巨额损失而破产。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破产的6个月前,其CEO还公开宣称公司运行良好,风险极低,在申请破产的前1个月前,还被新加坡证券委员会授予“最具透明度的企业”。 3.原因复杂,不易监管。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产生既有金融自由化、金融市场全球化等宏观因素,也有管理层疏于监督、金融企业内部控制不充分等微观因素,形成原因比较复杂,即使是非常严格的监管制度,也不能完全避免风险。像法兴银行这个创建于拿破仑时代的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不可谓不严,但凯维埃尔还是获得了非法使用巨额资金的权限,违规操作近一年才被发现。这警示我们,再严密的规章制度,再安全的电脑软件,都可能存在漏洞。对银行系统的风险控制,绝不可掉以轻心,特别是市场繁荣之际,应警惕因盈利而放松正常监管。

互联网金融风险如何防范

互联网金融风险如何防范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推出来的新型金融行业模式,相信也是投资者们非常关注的话题,那么互联网金融风险如何防范?下面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业和互联网结合的新兴领域,它的内涵之广,包括了网络支付、网络融资、网络投资等一切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金融活动,互联网金融将传统金融业带入一个更加拥有着蓬勃的生命力和可观的发展前景的新纪元。然而,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方面存在着不成熟和欠缺,导致一些列特殊风险的存在。本文从几个方面细致阐述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并深入肌理,探求防范风险之道,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一、互联网金融概论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狭义上的互联网金融,是指通过计算机连接终端和网络服务平台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所形成的虚拟金融市场。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则包括了一切依托互联网平台所进行的金融活动和金融服务,以及提供金融服务的的实体机构和约束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金融活动的相关的法律、制度等。 互联网金融除了兼具有互联网平台所赋予它的虚拟性、匿名性、开放性、全球性等特性,还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监管难度大等特点。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现有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以及互联网理财四类。近年来,我国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逐步建立起来,随着《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签名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的出台,互联网金融产业正朝着健康、法制化的轨道上飞速发展。但由于互联网金融固有的特点,以及我国特殊国情下的社会环境,互联网金融风险仍不可小觑。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防范措施 互联网金融涉及政府、金融业、投资方等多个利益主体,要想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平稳健康发展,几个利益主体必须齐心协力为之做出努力: 1.政府方面。第一、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由互联网金融基础法和详细规章条纹的法规组成的完整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着重关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第二、完善我国网络银行监管制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改革,加强网络银行监管力度,细化监管制度条例,注重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网络防护体系。我国目前的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都落后于网络金融发展的要求,增大了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的安全风

加强金融安全区建设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加强金融安全区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因受诸多政策、体制、人为等因素的影响,潜伏的金融风险逐步暴露出来,已影响着金融业的健康与发展,如何及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摆在金融业面前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及产生根源、加强金融安全区建设的目的其及必要性、安全区建设需采取的措施等几个方面,探讨安全区建设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 九七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出现,波及到世界许多国家,对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巨大冲击。这次危机的出现,虽未对我国金融业造成直接的冲击,但也给我们提出了许多警示。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受诸多政策、体制、人为等因素的影响,潜伏的金融风险逐步暴露出来,如何及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摆在金融业面前的当务之急.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发现,加强金融安全区建设,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途径之一。 一、当前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及产生的根源 目前,我国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中小金融机构支付风险较为突出,已严重影响着区域金融的稳定;二是部分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资产比率居高不下,是金融业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三是部分金融机构经营效益低下,特别是基层商业银行及信用社,亏损面、亏损额度逐年加大,已严重制约着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四是“三乱”没有有效的根治,它的存在不但影响了当地正常金融秩序,而且其风险对当地金融机构产生很大冲击,

并且在逐步向金融机构转移;五是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尚不健全,使金融机构面临的内控风险增加;六是社会公众金融意识淡薄,信用风险常期存在。 上述风险形成的主要根源: 一是银行经营体制转轨过程中,使资金的分配机制从财政到银行的转变是金融风险产生的前提。改革前,我国属财政主导型经济,银行仅起出纳和记帐员的角色。改革后,资金的分配机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财政预算在生产和投资中的作用逐步弱化,而银行成为资金投放的主体,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和收益是对等的,有经营活动就有风险的存在,随着银行贷款数量增加,就不可避免地产生金融风险;二是政策性因素的存在是金融风险增大的必然。长期以来,我国银行的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不分,二者互相混用,加之近些年来中央、地方各级财政财力都较为紧张,使财政职能弱化,倒逼银行为财政垫付资金,形成银行资金财政化,给金融业的经营增加了风险;三是企业亏损大量增加,经营效益低下,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能力不足,是金融风险产生的主要根源;四是企业体制改革与有关制约配套改革不同步,部分企业借转轨健制之机,采取破产废债、裂变逃债、母体裂变等多种手法悬空棚架银行贷款,加大了金融风险;五是不规范的政府行为给金融业曾经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政府定盘子,企业铺摊子,银行拿票子的现场办公会”、“资金协调会”、“调度会”,发放安定团结贷款这些情况的存在,强迫银行为企业发放贷款,结

阅读一、流动性风险-案例分析

流动性风险—案例分析:北岩银行 [课程目标] 完成本课程后,你将能够: ●详细说明北岩银行业务模式的主要风险 ●描述这场危机、公共干预措施和北岩银行的国有化 ●充分了解在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方面吸取的教训 [预备知识] 为了从本课程中获得最大收益,你应该熟悉流动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要特征。下列课程涉及这些议题: ●流动性风险—介绍 ●压力测试—流动性风险 第一节 学完本节后,你将能够详细说明北岩银行业务模式的主要风险。 特别是,你会了解: ●北岩银行的历史; ●北岩银行的迅猛增长战略,该战略改变了该行的融资结构,并使 该行越来越容易受到市场崩溃的冲击; ●北岩银行的流动性假设和风险管理怎样使它无法应对流动性危 机。 北岩银行的历史和发展战略 北岩银行在1965年因合并而成立。它在1997年前是一家建房互

助协会,1997年进行股份化改制,成为一家银行。2006年底,它成为英国第五大按揭贷款银行,在过去十年中,年均增长20%。在此期间,其资产负债表增长了六倍多,达1010亿英镑。 该行的核心业务是在英国提供住房按揭贷款。这些资产起初占资产负债表的四分之三以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该行还开展了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便使利润最大化。2006年,该行风险最高的住房按揭贷款占新贷款的四分之一以上。 在1997-2006年期间,违约和损失较低,这主要是由于经济形势相对良好,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该行利润增长,年资本回报率一直在20%左右。 为了继续取得成功,该战略要求在充裕而廉价的资金支持下,对贷款进行激进的定价并增加贷款数量。这种高增长战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它意味着该行不得不改变融资模式以促进迅速的增长。 北岩银行的融资模式是如何改变的 1997年,北岩银行的融资结构是传统的吸收存款机构的融资结构。零售存款账户构成该行的大部分负债,但其增长率无法满足该行的融资需要。北岩银行随后开始更多地依赖批发融资,从其他银行大量借款,但这仍不能为该行的增长提供足够融资。 1999年,该行开始通过设在泽西的一家名为Granite的特殊目的实体对按揭贷款进行证券化。 2004年,北岩银行开始发行资产担保债券,这是一种有抵押担保的借款,北岩银行用一些最好的按揭贷款作为抵押品来筹集中长期

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

1、互联网的技术风险显而易见。计算机病毒可通过互联网快速扩散与传染。在传统金融业务中,电脑技术风险只会带来局部的影响和损失,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技术风险可能导致整个金融系统出现系统性风险,进而导致体系的崩溃。此外,计算机操作系统本身就存在漏洞,且层出不穷。当人们通过互联网进行投资或融资业务时,也就将个人信息及资产暴露于互联网风险之前。 2、互联网金融机构往往发挥资金周转的作用,沉淀资金可能在第三方中介处滞留两天至数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容易造成资金挪用,如果缺乏流动性管理,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将引发支付危机。 3、互联网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在流动性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经验往往不足,金融人才可以引进,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模式尚处于摸索阶段,其中的“学习成本”不容忽视,客户资产可能因此出现严重损失。 4、互联网金融不断涌现的各种创新行为,为客户提供了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的新产品、新服务,但新的风险也潜藏其中。比如缺乏保本承诺的协议条款,一旦投资失败,就可能导致客户本金出现亏损。 5、金融监管滞后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可能面临的一个重要风险。如有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企业准入标准、运作方式的合法性、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等方面,尚无详细明确的法律规范。网民在借助互联网提供或享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将面临法律缺失和法律冲突的风险,容易陷入法律盲区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交易费用,还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6、此外,由于便捷性和优惠性,互联网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发放更多的贷款,与更多的客户进行交易,面临着更大的利率风险。 7、网络交易由于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业务活动在虚拟世界进行,交易双方互不见面,只通过互联网联系,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就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信用风险极大。 8、互联网金融平台因技术缺陷在某些特殊时刻无法及时应对短时间内突发的大规模交易也会产生不良后果。该风险主要存在于“七夕”、“双十一”、“圣诞节”等传统电商打折促销日。由于巨量网上交易集中在一天甚至某个时点,数据量远超于日常基准数量,极易出现系统不稳定、服务器故障等问题。

国际金融案例分析题_共3页

国际金融——案例分析题 1、什么是汇率?汇率波动对贸易收支、资本流动、价格水平的影响是什么? 外汇汇率又称外汇汇价,是不同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或比价。 ①贸易收支对进出口的影响。汇率升值,导致出口减少,进口增加,导致贸易逆差。汇率贬值,满足马歇尔- 勒纳条件,导致贸易顺差,不满足逆差。②对资本流动影响。本币贬值,有利于资本流入,不利于资本流出。本币升值,有利于资本流出,不利于资本流入。预期本币贬值会导致抛本币 抢外汇,即资本外逃。预期本币升值,抛外汇抢本币,资本流入。③对价格水平影响。本币贬值,物价上涨。本币升值,物价下跌。 2、日元升值对日本经济的影响。 有两个方面。①直接影响。出口减少,出口行业受损,外资吸引力下降,对外投资增加。但面临的国家风险增大,物价下降,通货紧缩,国民经济增长受限,失业率提高。②日本为抵消日元升值,所带来的经济衰退,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发展,促进本国货币对外 贬值。但此项政策,导致日本投资激增,经济泡沫空前膨胀。当泡沫破灭时,陷入长期经济衰退。 3、阿根廷货币局制度的内容。 分析要点: ①货币局制度是指由法律明确规定本国货币与某一外国可兑换货币保持固定汇率,并 要求本国货币的发行必须以一定(通常是100%)的该外国货币作为准备金的汇率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货币发行量的多少由该国政府持有的储备货币量决定,货币当局失去了货币发行权;货币当局承诺按固定汇率无条件的进行本币和储备货币的兑换。 阿根廷的货币局制度固定了阿根廷比索与美元的比价。阿根廷政府为了要维持比索与 美元的固定汇率,就要求本国银行体系每发行1单位比索都要有该国银行持有的黄金或美元 作为支持基础。这种100%的储备体系使阿根廷的货币政策取决于该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获 得美元的能力,只有当所获得美元的增加以后该国的货币供应量才能增加。 ②在实行货币局制度以后的几年中,恶性通货膨胀确实被抑制住,但是货币局制度同 时也使阿根廷丧失了为宏观经济调控需要而实施不同货币政策的可能性,阿根廷利率只能 被动的跟随美国利率的波动而波动,严厉、紧缩的货币政策阻碍了经济发展的速度,GDP实际年增长率不断下降,失业率的不断攀升。 在实行货币局制度期间,阿根廷比索对美元的汇率确实保持了稳定,然而经济发展速度、企业盈利能力等经济因素并未有好的结果。外债不断增加,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的逆差逐 渐扩大,财政预算赤字不断攀升。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其风险防范研究

毕业论文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 学院:商学院 专业:金融学 班别: 金融1201B 学生姓名: 王燕 指导教师: 曲建忠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至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共十三周

摘要 作为互联网和金融深度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近几年在我国的发展可谓是风生水起。同时,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在高速发展中也暴露出许多由于法规缺位、监管不力造成的问题和风险。加强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的研究,对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运用了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亟需消除的各种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传统金融 Abstract As a product of Internet and financial depth, Internet financial development in our country in recent years is flawed. At the same time, China's Internet financial developing at high speed also exposed many problems due to absence of regulations, poor supervision and risk. Strengthen the research of Internet financial risk and its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in our country, has important theoretical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the health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ernet financial . This article use the quantitative method of combining the qualitativ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financial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in China, the system analyzes the Internet financial needs to eliminate the risks,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preventive measures.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risk,the traditional finance

国际金融规避风险的手段以及案例分析

一、我国现行汇率制度及汇率走势 我国人民币现行汇率制度概括起来说就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指的是汇率生成机制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汇率水平的高低是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的;单一性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价适用于外汇指定银行(中资与外资)进行的所有外汇与人民币的结算与兑换,包括经常项目收支和资本项目收支,适用于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往来;适用于居民与非居民的交往活动。总之是适用于所有交易范围的一切外汇与人民币之间的交易;有管理性主要体现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中央银行设有独立的操作室,当市场波动幅度过大,中央银行要通过吞吐外汇来干预市场,保持汇率稳定;在零售市场上,中央银行规定了银行与客户外汇的买卖差价幅度;而其浮动性则一是表现为中央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价是浮动的;二是各外汇指定银行制定的挂牌汇价在央行规定的幅度内可自由浮动。 近几年来,人民币汇率问题成为世界经济焦点问题之一,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将影响今后美国与中国关系及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普遍认为人民币币值被低估,指中国操纵汇率已经影响到世界上许多经济体,拖累本已深陷危机的全球经济。美国希望人民币升值,由此可以抑制中国出口,增加美国出口,减少国际收支逆差和降低失业率,推动经济复苏;欧洲诸国则是希望通过人民币升值分享中国的出口空间,并进一步打开中国的市场。但中国则担心人民币升值,将损及出口和经济发展的动力,因而一直极为审慎地处理人民币汇率问题。 人民币汇率在改革开放以来是不断贬值的,直到2005年才开始有下降的趋势,也就是人民币有升值的趋势,然后分析当时的世界的经济格局可知,当时的美国,日本,俄罗斯,以及欧盟是当时的经济大国,而那时候的中国正是经济的真正崛起的时候,各种贸易出口与进口都是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中国的外币储蓄量有质的飞跃,据统计,中国曾经是美国最大的债权国,最高峰期持有美国四万亿美元。这样通过人民币升值,换一句说就是美元相对于人民币贬值了,这样一来,中国就是外汇储蓄上损失惨重,许多进出口贸易额都大打折扣,再看最近几年,中国在顶着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下,努力发展经济,另一方面,美国大印美元,大肆发展美国国债,这样使美元贬值,迫使人民币升值,在达到这一目的

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毕业论文)

当前金融改革风险与防范策略 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用经济属性,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都来得大,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 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实际上,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巳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 一、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改革和金融风险的几点认识 现代金融改革包括放开国家对外汇的管制、允许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银行纷纷上市、放宽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的政策等等,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是多样化的。 1. 金融风险巳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核心,即通过金融资本的流动就可影响甚至决定着人力资本、其他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流向与相互结合,因而对于现实生产力的形成和整个实体经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尤其是以金融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的“金融创新”形式的发现与广泛使用,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如果失去了产业资本的广泛支撐,金融资本营运的不确定性及其决定的风险也就更大。这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 2. 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

金融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金融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2012年9月,借款人金某向银行申请个人经营贷款1笔,借款金额1200万元,期限为1年期,借款用途为其所任职的地暖管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日常经营购进生产原材料,借款人在该公司任总经理职务。为确保该笔贷款的顺利申请,借款人金某提供其个人担任法人的商贸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的厂房及用地,作为该笔贷款的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担保。抵押物位于大兴区物流包装基地,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房屋及土地的总评估价值为2400万元,目前带有10年以上的租约,年租金约为260万元,承租方为汉拿山餐饮集团。由于该厂房需要作为该笔贷款的抵押物,因此借款人出具了承租方签署的放弃第一顺位回购权的承诺函,承诺若该厂房因借款人出现违约情况,银行需要处置该抵押物时,放弃优先收购该厂房的权利。 二、案例经过: 在经过现场调查及相关审批后,银行原则上同意发放该笔贷款,但是要求在厂房抵押的基础上,追加某担保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接到担保公司的担保函后才能发放该笔贷款。担保公司接到该笔担保申请后,经过现场调查后,基本认可了该笔贷款的用途及抵押物情况,准备与借款申请人签订相关委托担保合同后,向中信银行出具贷款担保函,协助银行完成后续放款手续。 但是在与借款人面签担保合同时,担保公司业务人员发现该借款人所携带的用款企业A公司的公章,与之前预留印鉴不符,经过相关部门鉴定核实后确认为私刻的假公章。经过询问借款人得知,因A公司法人为外籍人士,长期不在本市,公章随身携带。为了方便开展业务、配合银行早日发放贷款,才私刻公章,并无骗贷意图。但是这种信用风险已经引起了担保公司方面的重视,随即提高了反担保措施的等级,要求在抵押物的基础上,将借款人所属B公司的99%股权,暂时转让到担保人名下,在发生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能以最快速度处置抵押物,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借款期限内借款人未出现违约情况,则贷款到期后,再将股权转回至借款人的B公司名下。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_魏鹏

DOI:10.16529/https://www.360docs.net/doc/9717287464.html,ki.11-4613/f.2014.07.003 金融论坛2014年第7期(总第223期)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 魏鹏 [摘要]本文分析了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风险特征及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经营主体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技术操作风险、市场流动风险、资金安全风险和货币政策 风险等。发达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要包括对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网络银行、众筹融资的监 管。为改善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应明确监管原则,适度监管和协调监管并重;充分发挥行业自律 组织的作用;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通过立法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完善 互联网监管规则,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及监管主体。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监管原则;自律组织 [文章编号]1009-9190(2014)07-0003-07[JEL分类号]G29[文献标志码]A A Study of the Risks and Regulation of Chinese Internet Finance WEI Peng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s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risk characteristics of internet finance and th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in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The paper argues that there are operator risks,legal and compliance risks,operational technology risks,market liquidity risks,capital safety risks and monetary policy risks,etc.in internet finance.The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 in developed countries mainly include the regulation of third-party payment,online credits,online banking,public financing.To improve the domestic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it’s necessary to form regulatory principles,and keep balance between appro- priate regulation and regulation coordination;make use of the function of industry 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accelerate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laws and rules of internet finance,and clarify the nature and legal rights of internet finance by legislation;im- prove the regulation rules of internet,and clarify the business scope and regulated entity of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Key words]internet finance;financial regulation;regulatory principle;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 当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行业所开展的业务,包括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的结算、小微贷款、标准化金融产品销售、信息中介等金融业务,就构成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在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交易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投融资渠道等方面有别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金融与互联网的简单结合,而是现代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有机融合。近年来,众多互联网企业以颠覆的心态迅速进入金融领域,“快鱼吃慢鱼”的互联网生存法则被搬到金融领域后,不仅对传统银行业造成了冲击,而且成为国内金融监管制度革新所面临的新难题。 与“体制内”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被边缘化,成为“体制外”金融的代表。作为一种新的业态,互联网金融如何在规范的前提下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贡献力量,是政府和监管部门都在探讨的新课题。本文将在对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描述的基础上,从经营主体、法律合规、技术操作、市场流动、资金安全、货币政策等多个视角分析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借鉴国际对互联网金融各类模式 [收稿日期]2014年5月26日 [作者简介]魏鹏,男,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经济师,国际财资管理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业学院,硕士生(北京,100033),E-mail:weipeng@https://www.360docs.net/doc/9717287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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