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和制度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和制度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和制度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

康复医疗中心是独立设置的为慢性病、老年病以及疾病治疗后恢复期、慢性期康复患者提供医学康复服务,促进功能恢复或改善,或为身体功能(包括精神功能)障碍人员提供以功能锻炼为主,辅以基础医疗措施的基本康复诊断评定、康复医疗和残疾预防等康复服务,协助患者尽早恢复自理能力、回归家庭和社会的医疗机构。

康复医疗中心以接收经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或康复医院住院康复治疗后,病情处于稳定期或后遗症期,功能仍需要缓慢恢复或进一步稳定,虽不需要大量医疗护理照顾,但又不宜直接回归家庭的患者为主。

康复医疗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康复部门,也不包括以提供医疗康复为主的二、三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设置

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设置住院康复床位总数20张以上。

不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可以不设住院康复病床。但应设置不少于10张的日间康复床。

二、专业设置

(一)能够开展以功能促进及残疾评定为目的的功能评测项目,如运动功能、感觉功能、言语功能、认知功能、情感-心

理-精神功能、吞咽功能、二便控制功能、儿童康复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个体活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评定,生活质量评定等。

(二)能够开展脑损伤(如脑卒中、脑外伤、小儿脑瘫等)、脊柱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等神经系统疾患的康复医疗;骨折-脱位、截肢、髋-膝关节置换术后、运动损伤等骨-关节系统疾患或损伤的康复医疗;慢性疼痛的康复医疗;儿童康复医疗;老年康复医疗;肿瘤康复医疗;中医康复治疗(包括针灸、推拿、拔罐、中药熏洗治疗等)以及一些明显功能障碍(如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压疮、肌挛缩、关节挛缩、异位骨化、神经源性膀胱和肠道等)稳定期或后遗症期的康复处理等专业中的一种或多种康复医疗服务,并能够开展与所提供康复服务相关的急救医疗措施。

(三)能够开展物理治疗(包括运动治疗,如主动运动训练、被动运动训练、辅助用具训练等;物理因子治疗,如电疗、热疗、冷疗、磁疗、光疗、超声治疗、力学疗法、生物反馈治疗等)、作业治疗(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训练、职业活动训练、教育活动训练、娱乐-休闲活动训练、认知-行为作业训练、家庭生活训练、人际交往训练、主要生活领域训练、社会-社区-居民生活训练、社会适应性训练等)、言语治疗(包括失语症治疗、构音障碍治疗、语言发育迟缓治疗等)和康复辅具应用(包括假肢-矫形器、轮椅、自助具、智能辅助装置等)。

(四)设置康复床位超过30张的康复医疗中心,可提供亚专科康复服务。设置康复住院床位和只设置门诊康复医疗床位的康复医疗中心,均可提供日间综合性康复医疗服务和家庭康复医疗指导。

(五)能够提供满足所开展康复医疗服务需要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事、营养和消毒供应等保障服务。其中,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服务等项目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

三、人员配置

(一)设置住院康复床位的,应按每床至少配备0.5人的标准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康复治疗师和护士比例不低于1:2:3。

未设置住院床位的,至少应配备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不少于1名,康复治疗师不少于2名。

护理员的数量,由康复医疗中心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二)提供两种或以上专业康复医疗服务的,每个专业至少应有1名康复医师或具有本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设置药剂、检验、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部门的,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非康复专业的临床或中医类别的医师、康复治疗师应具有6个月以上、护士应具有3个月以上在综合医疗机构康复部门或者二、三级康复医院从事康复治疗工作或接受培训的经历;技师应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护理员应接受过医疗机构或专业机构的系统培训。

(四)有条件的康复医疗中心应至少聘有1名全职或兼职精神心理专业人员,保证每周提供不少于1天的精神心理康复服务。

(五)所有医护人员、护理员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

(六)配备质量安全和医院感染防控管理人员。

四、基本设施

(一)康复医疗业务用房至少应当设有接诊接待(包括入院准备)、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和生活辅助等功能区域。其中,康复训练区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还应当设有住院康复病区。

(二)设置住院康复床位的,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未设置住院康复床位的,康复医疗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整体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并符合消防、安全保卫、应急疏散和防跌倒、防坠床、防自残(自杀)、防走失、防伤人等功能要求。

五、基本设备

(一)常规设备:参照一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

(二)专科设备

根据所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专业设置,配备满足开展业务需要的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根据所提供康复功能评定,配备相应的运动功能评定、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评定和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光疗、超声波治疗、传导热治疗、冷疗、功能性牵引治疗等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拟职业作业等设备。

5.中医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配置具备信息报送、传输和自动化办公功能的网络计算机等设备,配备与功能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医疗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与所在区域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一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管理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施行由国家发布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患者登记制度、医疗文书管理制度、患者安全制度、患者抢救与转诊制度、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医疗服务标准、住院康复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设施与设备管理制度、药品耗材管理制度、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消防制度。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流程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并有记录。

附件2

康复医疗中心管理规范

为规范康复医疗中心的管理,提高康复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康复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康复医疗中心。

一、机构管理

(一)康复医疗中心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保卫、应急疏散、防跌倒、防坠床、防自残(自杀)、防走失、防伤人和医院感染防控等措施,保障康复医疗服务安全、有效地开展。

(二)康复医疗中心应当设置独立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工作,认真履行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以及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进行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和内部监督的职责;对日常运行管理与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并实施有效干预管理的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职责;对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的职责;对康复医疗专业文书、

档案和数据信息等资料的书写、保存、使用等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的职责等。

(三)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内部质量、安全、服务、技术、财务、治安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

(四)加强与社区康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康复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并加强与上级康复医疗机构的协作,将康复医疗中心纳入医联体建设与管理。

二、质量管理

康复医疗中心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符合《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的规定。

(二)按照国家发布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有关要求,以实现服务质量的可持续改进和提高为目标,健全并遵守各项技术规范、服务标准和流程。

(三)建立并实施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实施内部质量管理与控制,并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质控中心开展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与上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建立有效协作机制,遇有需要救治的情形能够及时转至相关机构。

(四)建立患者信息登记、文书管理制度,相关信息能够记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五)建立良好沟通机制,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并积极开展康复科普、康复教育。

(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康复、治疗、护理等设备、耗材、消毒药械和用品。

三、安全管理

康复医疗中心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加强安全与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一)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有关的制度及要求,健全、完善符合本机构实际的安全与医院感染防控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严格落实。

(二)建筑布局应当符合无障碍要求,满足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防控需要,布局流程、功能分区合理,标识清楚,消防、安全保卫、应急疏散、防跌倒、防坠床、防自残(自杀)、防走失、防伤人和医院感染防控等安全设施完善。

(三)具有完善且可执行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和演练。应急机制在遇有紧急医疗救援或突发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启动、有效实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安全。

(四)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要求,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传染病确诊或疑似病例,并做好传染病控制工作。发生感染性疾病的疑似暴发、聚集和流行时,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报告。严格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和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弃物。

四、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康复医疗

中心的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釆取下列措施:

1.对康复医疗中心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2.查阅或者复制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釆集、封存样品;

3.责令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康复医疗中心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4.对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康复医疗中心出现以下情形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依法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须经执业注册方能开展的专业活动的;

2.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3.未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质控中心实施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与控制工作的,拒绝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的业务指导与监管的;或者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4.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形。

附件3

护理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护理中心是独立设置的为失能、失智或长期卧床人员提供以日常护理照顾为主,辅以简单医疗措施,提高患者生存质量为基本功能的专业医疗机构。

护理中心不含医院内设的护理单元,也不包括按照护理院、护理站标准设置的护理机构。

一、床位设置

护理床位总数20张以上。

二、专业设置

(一)至少能够为年老体弱、失能失智和长期卧床人员提供普通内科诊疗、日常医疗照护、基础康复医疗等服务,具备条件的可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二)至少能够提供满足所开展医疗护理服务需要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事、营养膳食和消毒供应等保障服务。其中,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服务项目等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

三、人员配置

(一)至少应配备2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内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

格的医师。

护理中心应以保障患者安全为基本原则,根据接受护理人员健康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相关专业医师或聘用多机构执业医师。应有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肿瘤科、老年病和中医等相关专业的医师定期巡视查房,指导或协助处理相关医疗问题。

(二)每床至少配备0.6名专职护理人员,其中护士与护理员的比例为1:3-4。

(三)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设置护理床位达到或超过30张的,至少应配备2名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

若同时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应根据所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

(四)设置药剂、检验、辅助检查、营养膳食和消毒供应部门的,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五)护理员应接受过医疗机构或专业机构的系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六)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

(七)有条件的可配备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

四、基本设施

(一)业务用房至少应设有接诊接待(包括入院准备)、医学诊疗、护理单元、公共活动和生活辅助等功能区域,提供康

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基本标准

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 (参照国家对康复医学科的基本规定编写) 一、科室设置、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设置: 1、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 2、设置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等,并具 备相应的临床康复评定功能。 3、支具室(有条件要具备)。 (二)康复科面积: 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用房面积要有500-1000平方米。 (三)康复科床位: 病床数一般应为医院总编制床位的2.5-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人员配置: 1、康复医师:康复医师和康复科病床数的比例是0.25:1,其中至少有一名 以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2、康复师:康复师和康复科病床数的比例是0.5:1; 3、护士:护士和康复科病床数的比例是0.3:1; 三、康复科常用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检测设备 1、科室必须要配备关节活动评定、平衡功能评定、语言言语评定、作业评 定设备; 2、科室或医院要具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 3、有条件可以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设备。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 运动治疗:一般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衡杠、楔形板、 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助力平行木、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PT凳、移位机、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骨关节训练器、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 物理因子治疗: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直流电 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功能性牵引治疗设备等。 3. 作业治疗: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作业游戏设备、木工作业设备、粘 木或橡皮泥作业设备、编制作业设备、手眼协调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 言语治疗:配备录音机(MP4等)、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言语 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言语交流用计算机(智能化电脑控制系统)或交流板、可单幅播放的数码录像机等。 5. 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火罐等。

康复医学科康复流程和操作规范

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 来院患者康复治疗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为有效提升康复医疗服务水平,真正体现文登整骨医院的“大康复”理念,根据卫生部《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和《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中医为体、弘扬特色,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以全面康复理念为指导,以“提高生活质量、重返社会”为目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以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从功能评定、中医特色治疗、临床治疗、现代技术治疗等技术为着手点,将多专业诊疗康复技术融合,为病、伤、残患者提供“一站式”康复诊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文登整骨医院来院患者康复流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以促进患者以最快、好、省的康复方式满足临床和患者的需求的康复需求。 一、康复医学科组成: 1、康复治疗大厅 2、康复病房 3、深入各科室的康复治疗师参与的病区康复 4、康复门诊、治未病预防保健 5、康复辅助器具安装室。 二、康复治疗分组 1、中医药治疗组(中药饮片、中药烫洗、熏蒸等) 2、理疗组(声、光、电、磁、冷、热和力等物理因子对患者进行治 疗的方法等) 3、中医特色治疗组(针刺治疗、灸疗法、拔罐疗法、推拿疗法、导 引技术、五行音乐等)

4、康复技术治疗组[作业治疗组(OT)、物理治疗组(PT)、大型器 械组(机器人、减重、等速等各种仪器设备)、语言治疗组、吞咽认知训练组、心理治疗组] 6、治未病康复工程组(如假肢、矫形器、自助器等辅助器具) 具体康复流程如下: 患者的康复治疗是由一个团队(Team组)来完成,是将多专业诊疗康复技术融合,为病、伤、残患者提供“一站式”康复诊疗服务,包括临床医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中医师、物理治疗师(PT)、作业治疗师(OT)、针炙师、推拿师、护师、营养师、心理治疗师、言语治疗师等。 组长:根据患者科室不同,团队(Team)组长为科室医疗组长以上人员。 成员:团队的所有成员。 骨伤住院患者康复流程 患者入院后,由主管医师检诊患者,进行全面细致的临床以及专科检查,根据患者的病情,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对所有的骨伤科病人和健康者进行康复干预,辩证使用中草药,下达治疗医嘱和康复会诊医嘱,康复医师在24小时内检诊患者并与主管医师沟通、协商,进行康复评定,确定近、远期康复目标,制定康复处方和治疗计划,并出具相关文书或医嘱、治疗单。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对评定治疗内容进行补充,并结合患者进行教学,体现新经验、新进展、新观点。对患者及亲属进行详细告知康复训练的预期结果和可能出现的相关情况,签订康复治疗同意书。康复团队的成员分头实施康复治疗方案,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记录登记。 经过治疗康复后,进行阶段性评估和制定下一步的治疗康复方案,继续分头实施。 在治疗康复中,要针对不同疾病和患者发病时间的长短,采取个性化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SM-ZD-36235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卫生部修订版

本管理规范就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的所有综合性医院。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设置,加强康复医学诊疗服务,更好地发挥综合医院对社区康复的转诊、培训与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卫生事业的康复医学服务功能,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康复医学诊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保障法》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本管理规范就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的所有综合性医院。 第二章性质、功能与布局 第三条 康复医学科就是卫生部规定的12个临床一级学科之一,就是综合性医院必备临床科室,它就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康复评估与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的诊断与治疗技术与相关临床科室密切协作,着重为病伤急性期、亚急性期、恢复早期的有关躯体、内脏器官、脑高级功能与心里功能障碍的患者,提供全面与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并所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人员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培训,为所在区域功能残障患者提供康复医学治疗技术指导的科室。 康复医学科主要业务范畴包括:神经伤病康复(脑损伤、脊髓损伤、外周神经损伤、退行性神经疾病等)、骨与关节伤病康复(骨关节炎、颈肩腰腿痛、骨折后、骨关节手术后、软组织损伤、运动损伤、先天畸形等)、内脏疾病康复(冠心病、高血压、心衰、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等)、老年康复(帕金森病、骨质疏松症、老年性痴呆等)、儿童疾病康复(脑瘫、智力发育迟滞、孤独症等)、疼痛处理等。 第四条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应设置本管理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并开展正规的康复 医学诊疗工作。 第五条

员工健康检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8819 员工健康检查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编写:xxxxx 审核:xxxxx 员工健康检查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为促进员工健康加强预防疾病起见,特定本 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以每年举办一次为原 则,有关检查事项由人事室办理。 (三)X光摄影由人事室与防疾中心接洽时间,请 派巡回车至公司或工厂办理。经防病中心通知必须进 一步检查者,应前住指定医院摄大张X光片,以助 判断疾病。 (四)一般检查由人事室负责与市立医院接洽时 间,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工厂由人事组接洽医师 至厂内检查。

康复科建设标准8383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置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

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 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二、临床治疗:针对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临床问题,由康复医师实施的医疗技术和药物治疗等。 三、康复治疗:在康复医师组织下,由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康复工程等专业人员实施的康复专业技术服务。包括: (一)物理治疗(含运动治疗和物理因子治疗); (二)作业治疗; (三)言语吞咽治疗; (四)认知治疗; (五)传统康复治疗; (六)康复工程; (七)心理治疗。 第九条?综合医院应当鼓励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康复服务。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卫生部修订版

本管理规范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综合性医院。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设置,加强康复医学诊疗服务,更好地发挥综合医院对社区康复的转诊、培训和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卫生事业的康复医学服务功能,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康复医学诊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本管理规范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综合性医院。 第二章性质、功能与布局 第三条 康复医学科是卫生部规定的12个临床一级学科之一,是综合性医院必备临床科室,它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康复评估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与相关临床科室密切协作,着重为病伤急性期、亚急性期、恢复早期的有关躯体、内脏器官、脑高级功

能和心里功能障碍的患者,提供全面和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并所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人员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培训,为所在区域功能残障患者提供康复医学治疗技术指导的科室。 康复医学科主要业务范畴包括:神经伤病康复(脑损伤、脊髓损伤、外周神经损伤、退行性神经疾病等)、骨与关节伤病康复(骨关节炎、颈肩腰腿痛、骨折后、骨关节手术后、软组织损伤、运动损伤、先天畸形等)、内脏疾病康复(冠心病、高血压、心衰、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等)、老年康复(帕金森病、骨质疏松症、老年性痴呆等)、儿童疾病康复(脑瘫、智力发育迟滞、孤独症等)、疼痛处理等。 第四条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应设置本管理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并开展正规的康复医学诊疗工作。 第五条 一级综合医院应设置康复医学治疗部门,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协同当地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大力开展残疾的一级预防工作,对于已经存在功能障碍的患者做好三级预防;同时在上级综合性医院的指导下,配备不少于2名有执业资格的康复治疗师,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治疗工作,组织、指导所在社区的基层卫生人员,在基层有关医疗机构和功能障碍患者住所开展康复医学治疗、咨询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康复医学诊疗服务工作为基础的,以大中型综合性医院和康复医院为转诊、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结构合理、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三)床位:根据需求和当地康复医疗服务网络设定床位,应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5%,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以收治神经科、骨科疾病患者为主或向康复医院转型的三级综合医院,其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运动心肺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认知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疗设备、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气压循环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吞咽、认知治疗: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

康复科建设标准资料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 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置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 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 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

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 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二、临床治疗:针对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临床问题,由康复医师实施的医疗技术和药物治疗等。 三、康复治疗:在康复医师组织下,由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康复工程等专业人员实施的康复专业技术服务。包括: (一)物理治疗(含运动治疗和物理因子治疗); (二)作业治疗;

(完整word版)康复科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图

康复科管理 标准化质量管理 一标准化管理的含义 (一)质量是一切工作成败之关键,要想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标准化管理是必要条件之一,是指制定管理标准,贯彻执行标准以及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标准的整个过程,使管理有据可依,实现管理上的程序化统一,以期获取做好的效果。 (二)八项质量管理原则 1 以病患为关注焦点 2 领导作用 3 全员参与 4 过程方法 5 管理的系统方法 6 持续改进的意识 7 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 8 供方互利的关系 以上八项原则为实施标准提供了普遍适用的原则 (三)康复医学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个新的领域,在临床实践中逐步学习和完善相应的管理方法。 二管理是学科充分发挥正常功能的保障 1 康复医学科要想正常发挥其功能作用,良好的管理是先决条件,其中康复医学科的日常治疗活动,人员的素质培养和提高,及各相关人员科内的日常行为规范都要在科室理念指导下,以科室各项制度为保障在人性化管理指导下积极向上、精益求精、认真负责、不断前进。 我们的科室理念是“积极、认真、主动、和气、厚德载物”“一丝不苟”“大医精诚” 2 康复医学科应紧密合作形成一定的组织形式,医护就是组织中的要素,各要素 之间有机的相互作用,才能产生整体的工作效果,实现科室的整体功能。

三康复管理作用表现在实现整体目标上 1 康复治疗是有目标的,只有通过有效的管理才能有效实现组织整体的治疗目 标。 2 有效的管理能使组织整体更快更好的实现目标,它发挥的作用远远大于整体中 各个部分所起到的作用,起到扩大整体功能的作用。 3 有效的管理,能使有关的组织要素、各个环节、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各项政 策法规及各种治疗方法最佳的有机结合,进行最有效的组合。通过合理的组合,产生新的功能,可以充分发挥这些要素的最大潜能,使之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4 康复医学科的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是康复管理是否正规化的体现, 5 《JCI标准》按照医院重要职能将内容分为“以患者为中心的标准”和“医疗机构管理的标准”两个部分。它的基本理念是质量管理和持续质量改进,强调患者的安全。 管理制度建设 一建立康复医学科的相关服务流程 (一)建立康复病人的收治标准化入院程序 1 医院应有完善的康复筛查制度,以确认哪些人群需要康复治疗,要有相应标准,明确规定哪些患者可以优先应用康复医学科的服务,康复科应向患者提供康复医学信息的流程,提供的康复信息,包括康复治疗的初步计划、康复预期效果、康复治疗患者所必须缴纳的治疗费用等情况。 2 康复治疗流程: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SY-AQ-0897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Health examination management system for employees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 (1)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 (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 (4)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修订稿)

最新版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设置,更好地发挥综合医院的康复医疗服务功能以及对社区康复医疗的转诊、培训和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康复医学诊疗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综合医院。 第二章性质、功能与布局 第三条 康复医学科是卫生部规定的12个临床一级学科之一,是综合医院必备临床科室。它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康复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与相关临床科室密切协作,着重为病伤急性期、亚急性期、恢复期的有关躯体、内脏器官、脑高级功能和心理功能障碍的患者以及重症、复杂和疑难的残疾患者,提供全面和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并作为区域性康复医学资源中心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培训,为所在区域功能残障患者提供康复治疗技术指导的科室。 康复医学科的服务宗旨是预防和改善各种疾病、损伤、畸形等导致影响患者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的功能障碍。主要业务范畴包括:神经损伤及疾患康复(脑血管病、脑损伤、脊髓损伤、、外周神经损伤、神经系统变性疾病、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等)、骨与关节伤病康复(骨关节伤病围手术期、骨性关节炎、脊柱伤病、骨折后、截肢、软组织损伤、运动损伤、先天畸形等)、内脏疾病康复(冠心病、高血压、心功能不全、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等)、老年康复(帕金森病、骨质疏松症、老年性痴呆等)、儿童疾病康复(脑性瘫痪、智力发育迟滞、孤独症等)、疼痛处理等。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本《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并开展《规范》要求的康复医学诊疗工作。 第四条 一级综合医院应设置康复医学治疗部门,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上一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指导下,协同当地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大力开展残疾的一级预防工作,对于已经存在功能障碍的患者做好三级预防;同时在上级综合医院的指导下,配备不少于2名有执业资格的康复专业人员,积

-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房。至少设置具备临床, 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 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 (三)床位:至少为医院床位数的2.5% ,但不得少于 10 张床,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 平方米, 床间距不少于1.2 米。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25 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 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 名具备中 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 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床至少配备0.3 名护士 三、设备(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评定设备、平衡功能 评定设备、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配备肌 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 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 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前臂 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 率车,治疗床(含网架)、连续性关节被 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 球、踏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 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儿童运 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低频电治疗设 备、中频电治疗设备、高频电治疗设备、 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 设备、牵引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 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吞咽、认知治疗: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设备、吞 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 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中药熏(洗)蒸等中医康复设备。 6.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三)急救设备。 至少配备简易呼吸器、供氧设备、抢救车。 (四)信息化设备。 至少配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四、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 或认可的康复医学科诊疗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感染管 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员工的健康与个人卫生处于受控状态,以预防可能引入的生物性(如传染病等)、化学性(如化妆品等)、物理性(如饰物等)食品安全危害,特制定本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包装材料、饺子生产各工序及成品直接接触的员工的健康、卫生控制。 3.职责 3.1厂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制度,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3.2办公室负责安排员工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生产科及各生产班 组负责当班组工人的卫生控制工作。 4.程序 4.1生产、检验及生产管理人员上岗前,须先经过卫生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公司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得在食品加工车间工作: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2发现工作人员因健康可能导致产品、原料污染时,应及时将可疑的健康问题汇报告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员应检查工作人员有无可能污染产品、原料的受感染的伤口,每天开工前检查一次。

4.3 个人卫生: 1)食品加工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2)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洗手清洁。 3)食品加工人员上岗后遇下述情况之一者,各班组长监视执行洗手消毒: ◆上厕所之后; ◆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之后; ◆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不得将手表和各种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带入车间。 5)不得穿工作服、鞋进入厕所或离开车间。 6)食品加工人员上岗前应洗手消毒,其工作服、工作帽应定期清洗消毒。 7)严禁在车间内吸烟、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8)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上述规定。 车间领班上班时负责考核人员的个人卫生遵守情况,并下班时填写《日常卫生检查表》。 5、纠正措施 a)未及时体检的员工应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调离原工作岗 位或不许上岗,未参加培训的员工应及时组织进行食品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b)受伤者应调离原工作岗位或重新分给其不接触产品的工作。

康复医学科管理制度 (制度、规范、岗位职责)

XX医院 令狐采学 康复医学科工作制度(拟) XX医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目录 一、医师管理规范3 (一)医师医疗质量管理条例3 1、接诊制度3 2、医疗安全制度3 3.交班制度3 4、修订医嘱制度4 5、病情反馈制度4 6、参与治疗制度4 7、康复教育制度4 8、医疗组长排班制4 9、医师质量保证基本程序4 (二)医师行风规范管理条例5 二、康复科专业设备统一管理制度6 (一)康复科专业设备的配置及使用6

(二)康复科专业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6 (三)突发故障处理6 三、康复科业务学习计划8 (一)培训目的8 (二)培训对象8 (三)培训方式8 (四)附件:业务培训学习课程表9 四、康复医学科各级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10 (一)康复医学科主任职责10 (二)康复医学科主治医师职责10 (三)康复医学科医师职责11 (四)康复医学科主管技师职责11 (五)康复医学科技师职责12 (六)康复医学科各级人员工作制度12五、康复医学科工作室管理制度13 (一)运动治疗室工作制度13 (二)理疗室工作制度13 (三)针灸室工作制度14 (四)推拿室工作制度14 六、康复医学科安全管理制度16 七、康复治疗计划制定制度18 附《康复治疗计划单》19 八、定期康复治疗与训练效果评定标准与程序20

(一)定期康复治疗标准与程序20 (二)康复治疗无效中止康复程序21 九、康复科医疗文书书写要求23 附、康复科医疗文书书写质控标准24 一、医师管理规范 (一)医师医疗质量管理条例 1、接诊制度 门诊医师负责接待门诊患者、确定治疗方案、开处方和治疗单,并介绍患者到相关治疗室治疗。各亚专业医师负责接待本亚专业住院患者。征询治疗师意见,确定治疗方案(包括康复护理目标、方案)、开医嘱、送交治疗单和安排患者到相关治疗室治疗并请治疗室在医嘱单上签字。安排患者每日治疗时间,并告之注意事项;亚专业住院医师不在病房是由值班医生负责。 2、医疗安全制度 医师必须向患者说明病情、诊疗计划及社保报销情况,签署自费协议书、授权委托书、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骨干节伤病患者知情同意书、瘫痪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对瘫痪、骨折、骨质疏松、老年、儿童等感觉运动障碍患者必须在病历中强调专人陪护,以防跌倒、骨折、再卒中等意外事故发生。各亚专业医师每周一至五随上级医师对本组新入院、疗效差(由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855-32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 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所有健康检查档案装订成册,健康档案必须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人(签名): 时间:年月日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康复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承担着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职能。 第二条、为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康复中心建设,制定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残联所属各级康复中心建设。本标准为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第二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四条、康复中心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条、康复中心选址根据康复服务的特殊性,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好的位置,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残疾人康复、特别是残疾儿童康复对环境的要求,兼顾未来发展。 第三章规模与功能 第六条、各级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与服务功能。 一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5张。一级康复中心直接面向县、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配合同级残联培训社区康复人员和残疾人及亲友,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40张,门诊部应设置医疗观察床位。二级康复中心面向多个县、区提供综合性的康复服务,承担一定的康复技术培训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指导辖区基层康复机构业务建设。 三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00张。三级康复中心提供全面的、连续的康复服务,并在综合性康复服务基础上,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康复教学任务,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对下级康复机构进行指导。 第四章业务部门设置 第七条各级康复中心业务部门设置 一级康复中心

康复医学科管理制度(制度、规范、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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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医师管理规范 (3) (一)医师医疗质量管理条例3 1接诊制度 (3) 2、医疗安全制度 (3) 3、交班制度 3 4、修订医嘱制度 (4) 5、病情反馈制度 (4) 6、参与治疗制度 (4) 7、康复教育制度 (4) 8、医疗组长排班制 (4) 9、医师质量保证基本程序 (4) (二)医师行风规范管理条例5 二、康复科专业设备统一管理制度 (6) (一)康复科专业设备的配置及使用6 (二)康复科专业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6 (三)突发故障处理6 三、康复科业务学习计划 (8) (一)..................................................................... 培训目的8 (二)..................................................................... 培训对象8 (三)..................................................................... 培训方式8 (四)..................................................... 附件:业务培训学习课程表9 四、康复医学科各级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10) (一)康复医学科主任职责10 (二)康复医学科主治医师职责10 (三)..................................................... 康复医学科医师职责11 (四)康复医学科主管技师职责12 (五)康复医学科技师职责12 (六)康复医学科各级人员工作制度12 五、康复医学科工作室管理制度 (14) (一)运动治疗室工作制度14 (二)理疗室工作制度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员工个人卫生、健康的管理,负责体检工作。 3.2各部门负责监督具体实施。 4.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5.内容 5.1人员卫生管理 5.1.1公司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 物,穿戴整洁、得体。 5.1.2各岗位着装影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法防护的要求(冷库应配备 棉大衣,搬运岗位着装应能够保证安全等) 5.1.3公司员工不得在库区内吸烟、打闹、进餐及可能违反药品质量 安全的行为。 5.1.4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存储作业区域。 5.2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5.2.1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 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5.2.2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 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3月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2.3健康检查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 传染病(甲肝、乙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养护岗

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成都和辨色障碍等项目的检查。 5.2.4健康检查不合格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2.5对新员工或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上岗。、 5.2.6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5.3人事部门负责每年定期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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