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官制度

清朝文官制度
清朝文官制度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堪称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的一朵奇葩。而作为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总结和集大成者,便是清朝的文官制度。

在中国古代实践中,文官的确定较为复杂。官员的资、阶与其职任常常分离,文资出身者任武职、武资出身者任文职屡见不鲜。所以,确定“文官”范畴,不仅要看其出身,更要依其实际职任。

结合中国古代实际,可以讲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界定为文职官员的管理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文职官员的选拔、任用、权利义务、奖励和处分、考绩、监察、休致等等。

文官之选拔

在现代文官制度中,选拔人才和职位分类被认为是当代行政管理的两大支柱,同时选官制度集中反映了某种文官制度的实质精神和价值取向。考察选官制度是我们分析、评价某种文官制度的一把钥匙。

清朝关于文官的选拔制度,既有承袭唐宋以来尤其是明朝之旧制,又有许多根据本朝情况而新定之内容,条规繁多,关系复杂,自成特点。

1.入仕途径和出仕之限制清朝文官之来源十分广泛,《清史稿·选举五》写到:凡满、汉入仕,有科甲(为科举考试中第之举人、贡士、进士)、贡生(为府、州、县学生员选送至国子监读书者)、监生(不以贡生身份而直接入监者)、萌生(凭借长辈庇荫而得官者)、议叙(考核官吏之后,对优异者议以奖励之制)、杂流(非正途者)、捐纳(以钱财买官)、官学生(通过一定方式可以获得低微的官职)、俊秀(平民捐纳入监者)。法律上限制的出仕之人主要有三类:从事低贱职业者、家奴、祖父犯有严重罪行,其子孙出仕受到限制。充分反映了清朝统治者漠视人权、崇尚宗法的思想意识,而这是与现代文官制度格格不入的。

2.科举形成这种选官体制的原因,一方面固然与唐宋以来的传统密切相关,统治者还没有发现更好的选官办法。另一方面,清初统治者还有深刻的政治考虑。清初几代君王都将科举取士视为推行文治、吸纳人才的治国大政。清代科举分为三级考试,即乡试(每三年一届,中第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会试(每三年一次,由乡试的中第举人参加,礼部主持,中第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和殿试(皇帝亲考会试中式之贡士,亦称廷试)。

作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终结,清朝选官制度在继承历代经验成果的基础上达到了较为完备的程度。综观其体系,规范和内容,有些特点值得我们重视和总结。

在清朝,虽然或因政治笼络,或因财政需要,或因标榜仁政,或因力求野无遗贤,入仕之途众多,甚至有时出现仕途淆杂之现象,但是科举被视为“抡才大典”,它无疑是最主要的入仕之途,自始至终在选官制度中占主导地位,其他各途无法与之相提并论。许多君臣在禁止或反对捐纳等入仕之途时,往往都以维护科举地位作为主要理由。在任官制度中,科甲的主导地位有更充分的表现。重科举、重正途,这是清朝选官制度首要的和最主要的特点。

作为一种选官制度,科举有着不可否认的积极作用,并且蕴含着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观。首先,科举是一种较为公正的选官方式;其次,科举否定了门第观念,是一种布衣政策;第三,科举肯定了“劳心者治人”的社会政策。

在清朝文官制度的全部规范中,贯穿着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指导着清朝文官制度的制定和建立,体现了清朝文官制度的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

任何事物都是一般和个别的统一。一方面,清朝文官制度具有一般文官制度

应有的最基本的原则,体现出一般文官制度共有的文化精神;另一方面,清朝文官制度又具有因特殊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历史传统而产生的特殊原则,体现出清朝时期中国封建社会文官制度特有的文化精神。

1.公正原则一、公正是文官应有的重要品德从传统儒学的人才观出发,清朝统治者认为,最理想的文官是才品皆优。但是二者不可兼具,则宁可要“品胜于才”者。二、合法待民由于受到儒家“民本”思想的影响和支配,一些有头脑的帝王君主都清醒地认识到,民乃社稷之基础,因此都很注意抚民、安民,忧虑民生之疾苦。三、廉洁为政禁止“遗托馈送”,禁止官员因事犯赃,禁止官员因职犯赃。

2.效率原则一、按时赴任二、按时完成事件

3.皇权至上原则皇权至上体现在文官选拔制度、任用制度、文官权利义务制度中。

4.国家本位原则

5.家族主义原则一、“孝”是为官的必备品德二、终养之制所谓终养是指官员因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年老,依例具呈暂离职务,回籍侍养。三、荫叙和封赠之制都是为了满足中国古人固有的光宗耀祖、传业子孙的心理和需要。四、丁忧之制丁忧是官员遇有父母等尊长之丧,暂离公职而在家服丧守制。

清朝官职等级学习资料

清朝官职等级

清朝官职等级 清朝官职等级 正一品:【正国级】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 殿阁大学士【政治局常委】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北京军区司令】 掌銮仪卫事大臣【中央机关事物局、安全局长】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正国级减】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副职】 协办大学士【政治局委员】 各部院尚书【副总理兼部长】 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书记兼最高监察长】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北京卫戍区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长】 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八旗军大军区司令】 都统【八旗军首都及陪都军区司令】 提督【绿营军区司令】

正二品:【副国级】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荣誉称号,相当于总工会主席】各部院左右侍郎【国务委员兼副部长】 内务府总管【中央办公厅主任】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大区书记,如以前的东北局、华北局等】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中央警备团司令】 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中央仪仗队】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绿营集团军司令】 从二品:【部级】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国务委员】 翰林院掌院学士【社科院院长】 文职外官:巡抚【省委书记】 布政使司布政使【省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副部级】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副书记】 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信访办主任】 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北京市长】

奉天府府尹【直辖市长】 按察使司按察使【省纪委书记】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军级军队领导】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副部级减】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厅级加】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中央信访办副主任】 大理寺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 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外交部长】 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北京市副市长】 奉天府丞【直辖市副市长】 各省守巡道员【地委专区书记】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清代八旗制度

1、八旗制度是一个集()为一体的组织。 A、经济、政治、文化 B、经济、政治、社会 C、经济、军事、社会 D、政治、经济、军事 我的答案:D 2、清代的八旗制度是由哪三个部分组成的?() A、八旗满洲、八旗中原、八旗蒙古 B、八旗满洲、八旗汉军、八旗蒙古 C、八旗满洲、八旗汉人、八旗蒙古 D、八旗东北、八旗中原、八旗蒙古 我的答案:B 3、八旗制度最基本的特征是“以旗统人”。() 我的答案:√ 4、八旗制度是一个军政合一、军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并不完全是一个军事组织。()我的答案:√ 5、“指婚”步骤中最重要的是()。 A、呈报宗人府 B、钦天监合算八字 C、颁发御旨 D、授予品级 我的答案:C 6、一般旗人的婚嫁权归()所管理。 A、自己 B、父母 C、贝勒 D、佐领 我的答案:D 7、清朝时期允许皇室男女与民人通婚。 我的答案:× 8、选秀女合例年龄应当是()。 A、12-19岁 B、12-18岁 C、13-17岁 D、13-16岁 我的答案:D 9、清朝选秀女制度变化,秀女范围逐渐缩小最主要的原因是()。 A、受汉族传统礼教的影响 B、八旗人口增长很快

C、限制部分宗族在朝廷的权势范围 D、以上都不是 我的答案:B 10、清朝中期以前,所有的八旗女子曾经都要参加阅选秀女。() 我的答案:√ 11、以下关于清朝宫女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内务府一年一次阅选宫女。 B、宫女可以充当内廷使女。 C、宫女的选择范围也逐渐缩小。 D、宫女到了二十五岁可被遣送回家。 我的答案:C 12、清朝的宫女主要来自于外八旗。() 我的答案:× 13、关于清朝对儒家学说态度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儒学非常尊崇,并付诸实践 B、汉族士大夫在这个方面的影响力远大于满族学者 C、儒学是清朝社会两性关系、妇女观念的核心 D、由皇太极开始,将儒家伦理道德作为满族社会遵行的准则 我的答案:B 14、清朝接受儒学伦理道德后,对妇女生活、婚姻的规范发生了哪些改变?() A、婚娶按照辈分,不许一夫多妻 B、严格的嫡庶之间的区别 C、禁止从死,禁止收继婚 D、以上都是 我的答案:D 15、清朝在尊崇儒学的情况下,满族社会尤其是旗人妇女保留了哪些固有特点?() A、禁止旗人妇女缠足 B、服满族衣冠和服饰 C、旗人妇女善于操持家务 D、以上都是 我的答案:D 16、清朝对八旗寡妇的优抚包括旗兵孀妇、旗人寡妇终生半俸半饷政策。() 我的答案:√ 17、“出旗为民”政策的实施是在()。 A、雍正年间 B、康熙年间 C、嘉庆年间 D、乾隆年间 我的答案:D

清清朝官职制度与现代官职对比

清清朝官职制度与现代官职对比 一、清朝宗室爵位 和硕亲王、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等镇国将军、一等镇国将军、二等镇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一等辅国将军、二等辅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一等奉国将军、二等奉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奉恩将军。笔亲王至公均为超品,镇国将军为正一品,辅国将军为正二品,奉国将军为正三品,奉恩将军为正四品。 “和硕”、“多罗”、“固山”都是满语转音。“固山”就是“旗”,“多罗”指一角,“和硕”指一方,都是指所担当方面范围的大小,以“和硕”为最大。封爵分功封与恩封。功封是因功而封,可以“世袭罔替”——辈辈长子承袭爵位不降级。满族人入关后,有睿、礼、郑、豫、肃、庄、克勤、顺承八家功封的和硕亲王是“世袭罔替”的,俗称八家铁帽子王,后又增加恭亲王,怡亲王、醇亲王、庆亲王。恩封的爵位则是长子承袭时,辈辈经父亲下降—级爵位。但是亲王之子孙降到镇国公为止,不再下降;郡王的子孙降到辅国公为止;贝勒的子孙降到不入八分镇国公为止;贝子的子孙降到不入八分辅国公为止;镇国公子孙降到镇国将军为止;辅国公子孙降到辅国将军为止。亲王年俸白银1万两、郡王5000两、贝勒2500两、贝子1300两、镇国公600两、辅国公300两。

二、清朝官员等级 清朝入关后,清朝官职有九品,每一品又分正和从。称为“九品十八阶”,九品以下是未入流。九品以上是官,九品以下是吏。 正一品:【正国级】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殿阁大学士【政治局常委】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北京军区司令】、掌銮仪卫事大臣【中央机关事物局、安全局长】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正国级减】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副职】 协办大学士【政治局委员】、各部院尚书【副总理兼部长】、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书记兼最高监察长】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北京卫戍区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长】、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八旗军大军区司令】、都统【八旗军首都及陪都军区司令】、提督【绿营军区司令】

后妃、皇子、公主最全清朝后宫等级制度一览表

后妃、皇子、公主最全清 朝后宫等级制度一览表-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后妃、皇子、公主最全清朝后宫等级制度一览表 一、后妃等级 太宗初始,定“一后四妃”的后宫制度,除立有皇后外,还有分局关睢、麟趾、衍庆、永福四宫的嫔妃;世祖入关后,完善后宫制度,皇后居中宫坤宁宫,设东六宫:景仁宫,承乾宫,锺粹宫,延禧宫,永和宫,景阳宫;西六宫:永寿宫,翊坤宫,储秀宫,启祥宫,长春宫,咸福宫;合称“东西十二宫”,后妃亦按等级分为 中宫皇后【母仪天下掌凤玺】皇贵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贵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嫔贵人常在答应在同等级的妃嫔中,两字封号的妃嫔要稍高于一字封号的妃嫔,同理,三字封号高于二字封号 二、后妃礼仪 1、自妃位以上可为一宫主位,居于东西十二宫正殿中,管束一宫嫔妃,有升降宫内嫔妃的权利 2、若一宫尚无主位时,便由宫中位分最高者暂管宫内事务 3、后宫嫔妃每日上线需至太后、太妃、皇帝、皇后与所居宫中主位娘娘处请安,其他高位处可视情况而定, 4、嫔妃若是犯了小错,可在自己宫中禁足,不得侍寝,禁足天数由主位妃嫔决定,但不可因一己之私而将人禁足,不管是陷害还是确实犯错,要有确实的证据。 三、后妃的自称与她称 1、嫔以上可称娘娘,或主子,对上自称臣妾,对下自称我、妃位以上居主位者可自称本宫, 2、贵人以下称呼职位即可,如X贵人,或X常在等,对上自称奴婢、XX氏,对下自称我 四、秀女选秀 1、凡满族八旗人家年满十三岁至十六岁的女子,必须参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选秀女,选中者,留在宫里随侍皇帝成为妃嫔,或被赐给皇室子孙做福晋未经参加选秀女者,不得嫁人。

明朝官吏制度

明朝官员品级 ]明朝(中央官员品级)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令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 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 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 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 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 予执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 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清代宗族制的特点

清代宗族制的特点 1987年,我和常建华教授合撰《清人社会生活》一书①,其中由我撰写的《清人的宗族社会生活》一章,将清代宗族制的特点归纳为三条,即(1)宗族制度的规制的不断完善与其不能彻底实行的矛盾;(2)一般地主拥有了对宗族的控制权;(3)政府注意调节政权与族权的矛盾关系,并拥有绝对的主动权,迫使宗族处于被动地位。近两年,我对古代宗族史作了初步探讨,同时陆续读到李文治的《明代宗族制的体现形式及其基层政权作用——论封建所有制是宗法家族制发展变化的最终根源》等三篇宏文②,受到很多启发,今因从我国古代宗族发展史的角度,从宗法宗族制度的变化过程,进一步考察清代宗族史,有了一些新的理解,故不厌其繁,草此小文。其中有史料重复利用之处,尚乞读者惊宥。 一、宗族的绅衿化与富裕地主商人化 有血缘关系的人相互之间是为族人,但他们是否成为一个社会群体,还要看他们是否有组织,这组织在古代就体现于祭祀祖先的宗庙祠堂。在周代,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祭于寝③,即天子所祀之祖先百世不祧,诸侯五世而祧,大夫祭曾、祖、父三世,士只能祭父亲一世,庶人无庙制,祭祀自然不能超过一世。不同社会集团的人有不同的祭祖法则和宗族组织,社会层次越低,祭祖祖先的权力越小,宗族组织因受到较多的限制而不健全。到了我们所要论述的清代的前一个王朝的明朝,如李文治在《明代宗族制的体现形式及其基层政权作用》一文中所说的,明朝政权废除关于建祠及追祭世代的限制,于是“庶民户皆有权建置祠庙,在一村镇中几乎所有农民都被纳人一个族姓的宗祠或家庙,由祠庙所联系的族众人数大为增加”。这就是说,由于祠堂的被允许在民间设立,宗族组织民众化了④。 清承明制,宗族政策亦然,允许民间建设祠堂,追祀远代祖先。清人,尤其是农村居民,大多聚族而居,因而设置祠堂。乾隆朝协办大学士陈宏谋说:“直省惟闽中、江西、湖南皆聚众而聚,族皆有祠”⑤。他说的闽、赣、湘三省宗祠多,自是事实,此外,江苏、安徽、浙江、湖北、广东、四川宗族建祠堂的也很普遍,北方各省亦有宗祠的建立,尤其是山东,为数不少,不过要比南方少得多。聚族而居的人们建立宗祠祭祖,在清代是一个普遍现象,宗族组织确实是民众化了。现在要提出的问题是宗祠由什么人掌握,它的性质如何?与古代有何不同?由于宗祠是以祭祖的名义设立的,所以需要从祠堂祭祀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 自从明朝解除民间祭祖代数的限制之后,清代民间追祀远祖,所谓“自始祖以下皆立主而祀之”⑥。而且亲尽不祧,故祀至十几代、几十代,正如嘉道间学者李兆洛所说:“今士庶家宗祠,动辄数十世,族之繁者,木主几无所容”。①这些宗族,皆把祖先牌位放在宗祠的正堂,有的宗族考虑到正堂不可能容纳那么多神位,就有选择地在正堂设始祖木主,并另辟享 ①冯尔康/常建华:《清人社会生活》,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②李文治:《明代宗族制的体现形式及其基层政权作用——论封建所有制是宗法家族制发展变化的最终根源》,《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另二文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关系与宗法宗族制》,见《历史研究》1989年第5期;《西周宗法制释义——论西周典型宗法制从属于封建领主制》,见《谱牒学研究》第一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出版。 ③《礼记正义》卷12《王制》,十三经注疏本上册第1335页 ④早在1944年,高达观在《中国家族社会之演变》一书中,对宗族普遍化已有所涉及,见该书正中书局版第72页。 ⑤《皇朝经世文编》卷58《寄杨朴园景素书》;卷58陈宏谋《选举族正族约檄文》;卷58辅德《请禁祠宇流弊疏》;卷23《复方本府求言札子》;卷59《别籍异财论》。 ⑥张惠言:《茗柯文四编·嘉善陈氏祠堂记》。

清朝官职制度及各官职作用

清朝官职制度及各官职作用_百度知道百度首页 | 百度知道 | 登录 新闻网页贴吧知道 MP3 图片视频百科 帮助设置 百度知道 > 教育/科学 > 科学技术 > 历史学添加到搜藏已解决 清朝官职制度及各官职作用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9-6-24 15:49 提问者: qujinpeng0536 - 试用期一级最佳答案清朝官职制度 一、清朝宗室爵位 和硕亲王、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等镇国将军、一等镇国将军、二等镇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一等辅国将军、二等辅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一等奉国将军、二等奉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奉恩将军。笔亲王至公均为超品,镇国将军为正一品,辅国将军为正二品,奉国将军为正三品,奉恩将军为正四品。 “和硕”、“多罗”、“固山”都是满语转音。“固山”就是“旗”,“多罗”指一角,“和硕”指一方,都是指所担当方面范围的大小,以“和硕”为最大。封爵分功封与恩封。功封是因功而封,可以“世袭罔替”——辈辈长子承袭爵位不降级。满族人入关后,有睿、礼、郑、豫、肃、庄、克勤、顺承八家功封的和硕亲王是“世袭罔替”的,俗称八家铁帽子王,后又增加恭亲王,怡亲王、醇亲王、庆亲王。恩封的爵位则是长子承袭时,辈辈经父亲下降—级爵位。但是亲王之子孙降到镇国公为止,不再下降;郡王的子孙降到辅国公为止;贝勒的子孙降到不入八分镇国公为止;贝子的子孙降到不入八分辅国公为止;镇国公子孙降到镇国将军为止;辅国公子孙降到辅国将军为止。亲王年俸白银1万两、郡王5000两、贝勒2500两、贝子1300两、镇国公600两、辅国公300两。 二、清朝官员等级 清朝入关后,清朝官职有九品,每一品又分正和从。称为“九品十八阶”,九品以下是未入流。九品以上是官,九品以下是吏。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光禄大夫、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清朝绿营兵制

清朝绿营兵役制度的特点 10历11班10021009 卢家艳 [摘要]绿营是清朝前中期重要的武装力量,其兵役制度的特点主要有三: 第一,绿营兵制实行的是变相的招募制度。而不是此前人们认定的“世袭制”。第二,清廷对于绿营采取的是“养兵”制度。士兵的收入由政府提供。类似于“职业兵”。第三,入伍后,绿营士兵必须土著化,而军官则需要实行流官制。绿营兵役制度并未改变传统兵制的弊端,因此依然没有避免迅速腐化的结局。 [关键词]绿营;招募;养兵制;土著化 清朝入关之后,在统一全国、巩固政权的过程中建立了绿营制度。绿营是纯用汉人为兵的制度,产生于顺治年间,各省绿营随满洲对中国的征服而逐次建立。作为清朝的“经制”部队,绿营各项制度的确立其实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变化、完善的过程。比如,各地绿营兵最初并无定额,“视战争需要,时多时少”,直到康熙二十五年才有了稳定的总额。①随后的兵额多有损益,基本上是遇有战事前线需兵时则广为招募,承平时则员额减少,极盛时的绿营,人数多达六十余万。而早期的绿营,其成员主要通过整编明朝各地旧有武装组成,在兵源、管理等方面并无定规,直到康熙平定三藩之乱后,绿营兵役制度方才渐次确定。从士兵来源、管理等角度而言,定型后的绿营兵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变相”的招募制 关于绿营的兵役制度,学界多认定其为“世兵制”。此说源于罗尔纲先生所著《绿营兵制》。该书认为:绿营实行的是“世兵制”,因其基础是“余丁制”:绿营父兄在伍,子弟为余丁,守兵出缺,即以余丁拔补,余丁不足乃募于民。并以鲍超年轻时拔补绿营时,余丁很多,出现几十人补一缺的例证,说明绿营“无余丁乃募于民”的条例只是预备条文,通常都以余丁拔补守兵,很少募兵于民。因此,罗尔纲先生认为,士兵都出自兵家,“与征兵制不同,跟募兵制也有分别”,“实在是一个世及的制度。”②因为拔补过程带有世袭的特点,绿营被多数人视为“世兵制”。 笔者认为,绿营虽然有世兵制的特点,但是并不能依此认定绿营实行的就是“世兵制”。换句话说,绿营的“世兵制”同八旗的“世兵制”是不同的。 首先,绿营的世兵制和八旗的世兵制有很大区别。八旗兵丁来源于特殊的、固定的、在政治上享有特权的群体,并不容许汉人掺杂其中,当兵在某种程度上属于一种特权。绿营实行之世兵制度本质上却是变相的招募。清人亦认为八旗绿营在制度上有所区别,即“八旗驻防兵,由于世籍,绿营兵由于招募。”③绿营兵丁除了来自兵户外,往往根据实际需要,从社会其他阶层中招收士兵。例如,嘉庆十年,为了镇压白莲教起义,嘉庆皇帝下谕以招募来弥补绿营兵之不足。“自剿办教匪以来,各省多有征调,其在军营打仗出力兵丁拔擢员弁者甚多,将来凯旋归伍时自不敷原设兵额,前已谕令各省督抚提镇招募新兵。除河南、陕西、四川、云南募兵较多,所缺无几,毋庸议外,其余各省著再照派出征兵见缺之数,酌量招募.....务须挑选健壮,实力训练,庶兵额不致久悬,地方亦资弹压。”④ 许多乡勇被补充到军队中以弥补经制兵的不足,甚至有些地方“各营内新兵大半由乡勇入伍”⑤,只不过为了适应兵皆土著的原则,招募之后,必须由民籍转为兵籍,使之成为土著。但是招募是绿营士兵的重要来源则无疑。 其次,世兵制的基础——“余丁制”在实行过程中遭到破坏。余丁制设立的最初目的有

浅谈清代宦官制度

浅谈清代宦官制度 历史文化学院 09级2班 朱恩会 209012530

宦官,已成太监,文书上称为很多,例如阉人,阉臣,宦者,中官,内官,内侍,内监等,是中国古代专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员,先秦和西汉时期并非全是阉人,自东汉开始则全为被阉割后失去性能力而成为不男不女的中性人。据《后汉书·宦官列传序》记载,我国先秦和西汉时期的宦官并非全是阉人;自东汉开始,才全部用阉人。“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用调他士”。这是由于在皇宫内廷上自皇太后太妃,本朝后妃以及宫女等,女眷较多,难免会发生秽乱宫帷的事,所以决不允许有其他成年男性在宫中当差。 在封建社会消亡之前看,没有与宦官的时代不多,太监作为皇帝和后妃的仆役,支撑着皇家宫廷的金碧辉煌,成就了皇宫内统治者优裕舒适的生活条件。宦官制度是封建专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对穷苦劳动人民的残酷压榨。由于太监不仅涉足于王公贵族的日常生活,而且或多或少的接触复杂的政治斗争,所以当中不乏专横暴虐这结党营私蒙蔽圣听,残害忠良。中国古代历代的衰亡大都与太监作乱有关。而且汉,唐,明三朝的覆灭就与宦官专权有直接关系。这些人虽数量不多,但残忍狠毒,狡黠阴险,危害性极强。我想这不仅与外部条件有关,更是由于他们生理残缺所造成的心理畸形。 鉴于宦官势力膨胀危害极大,故历朝都有些许限制宦官的规定。然而在朝代后期,皇帝一旦没有威信或者过于幼小,都会依赖于其一起生活的太监。生活上的依赖一旦升级为心理依赖,后果不堪设想。宦官专权时期往往是一个朝代最为黑暗的时期。宦官主演过一幕幕祸国殃民的惨剧,其中以明朝最甚,成化年间的汪直,武宗时期的刘瑾,

熹宗时期的魏忠贤等,他们权倾朝野,专横跋扈,加剧了明朝的腐败,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鉴于明朝宦官为害之烈,清朝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改革了明朝臃肿的太监机构制定了一套管理制度即宫规宫法。清初规定宦官鬼内务府管辖,具体由敬事房管辖。敬事房亦称宫殿兼办处,设总管,副总管,带班首领,御前太监,殿上太监,一般太监和下层打扫处大小太监之分。发展至清代末期,太监等级更加复杂,在宫殿监中就有总管,首领,掌案,回事和大小太监之分。在各处所中又有领班,大师傅,师傅,带班,陈人,徒弟之别等等。如此层层节制,一级压一级,统治的十分严密,而总监并不大过四级官职。裁明代“二十四衙门”为“十三衙门”,人数大幅度缩减,顺治时设置宦官千余人,乾隆年间增至三千余人,直至清末过此数。宦官升迁由内务府移文吏部决定,宦官犯法,内务府可先拿后奏,尤禁其干政。顺治帝仿朱元璋旧制,铸铁碑立于交泰殿,明文规定凡有不法行为,均凌迟处死。些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虽在清末有慈禧太后宠臣安德海李莲英等屡犯例禁,朝臣为之侧目,终未出现汉唐明宦官专权的现象。 例如,公元1813年,爆发李文成,林清理教起义,宫内太监刘金、刘德才、杨进忠等在入宫前即是天理教徒,他们准备里应外合,一举推翻清王朝。起义失败后,刘金等人被杀害。经此变故,清廷对宦官的约束更加严格,规定宦官一经当差,就不准回本主私宅。违者都要严惩,杖毙宦官时有发生。这时,宦官们的地位很低,管束又严,生活困苦,反抗行为也在所难免。

清朝和现在的官职对照

清朝和现在的官职对照 (1)、清总体情况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经验,为加强中心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 (2)内阁【相当于国务院的领导班子】 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续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把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这些宰相相当于政治局常委】。 (3)中心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由于部比较少,所以这些堂官相当于主抓某线条的副总理兼部长】。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心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

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相当与中心的直属机构】。 (4)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北京卫戍区】,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中心警备团】,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治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大军区】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

清代八旗制度

清代八旗制度 清代八旗制度下的妇女生活与婚姻(一) 1 【单选题】清代的八旗制度是由哪三个部分组成的?(B) A、八旗满洲、八旗中原、八旗蒙古 B、八旗满洲、八旗汉军、八旗蒙古 C、八旗满洲、八旗汉人、八旗蒙古 D、八旗东北、八旗中原、八旗蒙古 2 【单选题】八旗制度是一个集(D)为一体的组织。 A、经济、政治、文化 B、经济、政治、社会 C、经济、军事、社会 D、政治、经济、军事 3 【单选题】清朝通过“指婚”对皇族婚姻进行控制的目的有(A)。 A、削弱贝勒的势力和联姻外族。 B、控制贵族人口结构和联姻外族。 C、促进多民族文化交流和削弱贝勒的势力。 D、控制贵族人口结构和促进多民族文化交流。 4

【判断题】八旗制度是一个军政合一、军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并不完全是一个军事组织。(√)5 【判断题】八旗制度最基本的特征是“以旗统人”。(√) 清代八旗制度下的妇女生活与婚姻(二) 1 【单选题】“指婚”步骤中最重要的是(C)。 A、呈报宗人府 B、钦天监合算八字 C、颁发御旨 D、授予品级 2 【单选题】一般旗人的婚嫁权归(D)所管理。 A、自己 B、父母 C、贝勒 D、佐领 3 【判断题】清朝时期允许皇室男女与民人通婚。(×) 清代八旗制度下的妇女生活与婚姻(三) 1 【单选题】清朝八旗制度最基层的领导叫(A)。 A、佐领 B、参领

C、都统 D、贝勒 2 【单选题】选秀女合例年龄应当是(D)。 A、12-19岁 B、12-18岁 C、13-17岁 D、13-16岁 3 【单选题】清朝选秀女制度变化,秀女范围逐渐缩小最主要的原因是(B)。 A、受汉族传统礼教的影响 B、八旗人口增长很快 C、限制部分宗族在朝廷的权势范围 D、以上都不是 4 【判断题】清朝中期以前,所有的八旗女子曾经都要参加阅选秀女。(√)清代八旗制度下的妇女生活与婚姻(四) 1 【单选题】以下关于清朝宫女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C)。 A、内务府一年一次阅选宫女。 B、宫女可以充当内廷使女。 C、宫女的选择范围也逐渐缩小。 D、宫女到了二十五岁可被遣送回家。 2

奏折制度

奏折制度 清代高级官员向皇帝奏事进言的文书制度。奏折是重要官文书之一,也称 折子、奏帖或折奏。它始用于康熙年间,雍正以后普遍采用,乾隆年间形成固 定制度。至清亡废止,历时两百余年。 奏折之称最早见于顺治十三年(1656),因是孤证,而且实物至今尚未发现,故史学界对此有所怀疑。比较确切的是始于康熙朝。因康熙帝常令其亲信 官员及部分督抚大员密奏见闻,以便互相监视和探听民情,遂有密折文书的出现。密折就是奏折的一种,故史学界大都认为奏折制度起源于康熙朝。目前所 见世存最早的奏折是康熙二十八年(1689)二月二十七日大学士伊桑阿的“奏谢 温谕赐问平安折”。康熙四十年以后,奏折的使用就比较广泛。至五十年前后, 内而王公大臣,外而督抚提镇均可使用奏折。雍正帝继位以后,更进一步扩大 奏折的使用范围,规定内外诸臣,对凡属宜守机密或应速递上闻的国家庶政, 都可以用密折先行奏闻,然后再用题本正式奏请批示遵行。于是,奏折作为机 密文书遂被普遍使用,成为定制。乾隆十三年(1784),清廷又谕令停止奏本 的使用,从而使奏折与题本并重。但实际上许多机密要务都是用奏折先行上达,而题本则成了例行公事。因此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终于取消题本而专用奏折。

都不能直达皇帝,须先送内阁阅览票拟后再进呈皇帝裁夺,既费时又易泄密,不利于皇权的加强。奏折则一扫此弊,具奏人可派遣专人或通过驿站直接送入内宫,由皇帝亲自折阅并用朱笔批示,然后再交来人或通过驿站发回原奏人遵行,中间不必经过任何机构或个人转手。既速且密,有利于皇帝个人的专制独裁,故得到普遍推广使用。 奏折按其内容可分为奏事折、奏安折、谢恩折及贺折四类,其公文程式各有不同。最初主要用作请安致贺,以后逐渐用作奏事、谢恩,尤以奏事折为最多。它在康熙时 乾隆二十年(1755)汉文录副奏折 及雍正初年,原无一定规则与程式,也未列入国家的正式官文书之内。京内外官员,不论官职大小,只要得到皇帝的宠信和特许,即使是微末之员,甚至寺庙的主持和尚,也可以上折奏事和谢恩。但到雍正后期,尤其是在乾隆时期,因奏折成了国家的正式官文书,就逐渐形成一套严格的制度。首先是只有高级官员,如文官的京官三四品京堂以上或翰詹科道官员;地方官按察使以上或负有特殊使命的钦差官员;武官须总兵以上等员始有资格用奏折奏事。其次在公文程式、运转关系以及缮写的字体等方面,也都有繁琐的规定,违者就会受到处分。

清朝秋审制度

清代秋审制度探析 【摘要】秋审是我国清代最主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它是每年一度的对判处死刑案件进行一次全国范围的复核,于每年秋后定期会审和复核各省督抚定拟的死刑监候案件。并且皇帝亲自参与和决判。它作为清代的一项刑事诉讼制度,充分的保证了司法的公正,它使古代死刑案件的审理进入了一个严格法律程序之中。本文试着从秋审制度的确立、审理程序、特点、价值等方面进行探析。 【关键词】秋审制度特点死刑复核审理程序执行 清朝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可以说是集中国封建社会法律之大成。清朝所处的历史地位也决定了其法律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中的地位。清朝在继承明朝会审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了秋审等会审制度。秋审作为一种会审制度,是由中央官员对死刑监候案件进行复核审录,以决定最终刑罚,同时也是一种死刑复核制度,其与中国自古以来便长期存在的死刑复核制度是一脉相承的。中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是在“慎刑”思想的基础上产生的。秋审最为一种最高级别的死刑复核制度,是对中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的继承发展,也是在“慎刑”思想基础上,同时又为适应清朝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极端强化的需要而产生的,是总结了中华法系中历代精华而形成的最完善、最能反映皇权色彩的死刑复核制度。秋审在清朝被视为国家大典,在当时具有重大社会意义,对清朝统治者维护自身统治、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一、秋审制度的确立 清朝的秋审制度源于明朝的朝审制度。它是明朝的一项重要刑事诉讼制度,由朝廷派官员会审在押重囚。据记载,明朝于“永乐元年定制,死囚百人以上者,差御使审决,弘治十三年。定岁差审决重囚官,俱以霜降后至,限期复命”!。但其真正的开端始于明天顺三年“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侯、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历朝遂遵行之”"。明朝刑律规定,“凡决囚,每岁朝审毕,法司以死罪请旨,刑科三覆奏,得旨行刑。在外者,奏决单于冬至前,会审决之”。而对各省的死囚,明朝要派官员到该地审决,并将审决名单奏明皇

清朝皇室的爵位等级

清朝皇室的爵位等级 前一段时间,只要打开电视机,随手调到任何一个频道都会看到清宫戏,里面很多关于皇室贵族的称呼,如“亲王”、“郡王”、“贝勒”、“黄带子”等名词,相信观众都已经耳熟能详。但是,其中具体含义是什么呢?这些头衔有没有高低之分?估计很多人对此就比较陌生了。 首先说说“黄带子”的来历——按照清朝的制度,凡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及其亲兄弟的子孙后代,都属于“宗室”,以腰间束黄色绸带为标记,这一类贵族俗称为“黄带子”,特权极重,甚至杀人都可以免罪。另外,努尔哈赤堂兄弟的后代虽然也有皇室血统,但由于血缘关系比较远,所以没有被归入宗室之中,只能被称为“觉罗”,以腰间束红色绸带为标记,表示与皇室有血缘关系,这些人俗称“红带子”,也享受一定特权。 “贝勒”这个词在清宫戏中出镜率颇高,皇帝的很多兄弟或子孙都曾经被封为“贝勒”。在清太宗皇太极正式登基称帝之前,满清(当时称“后金”)的君主是“可汗”,当时贝勒的地位极高,仅次于可汗。但在皇太极称帝之后,增设了亲王和郡王两级爵位,贝勒被排在王爵后面,地位和权势明显下降了。不过,想在清朝封王很不容易,在其290年的历史中,也仅封了一百多位亲王和郡王,很多皇子都在贝勒的爵位上终老一生。 清军入关之后,定都北京,也正式确定了皇室成员的十二级爵位,根据功劳和与皇帝血缘的远近亲疏,由高到低分别是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不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爵位虽然可以世袭,但后人并不能原封不动地继承上一代的爵位,而是降一级世袭,也就是亲王之子降为郡王,郡王之子降为贝勒……依次类推。如果不出现变故,一位亲王之家可以世袭12代爵位。 也有特殊情况,在满清(后金)开国及后来入关的时候,立下重大战功的8位皇室成员,其中6人被封为亲王,2人被封为郡王,为了表示对他们的嘉奖,满清朝廷特许这八位王爷“世袭罔替”,即王爵可以世代相传,后人继承时无需降序,所以被称为“铁帽子王”。 在清朝中后期的雍正、道光和同治年间,先后又有四名亲王受到皇帝的特许,被封为“铁帽子王”。在整个清朝历史中,能够代代相传的王爷,只有这十二家。

2020年吉林省高考历史考前模拟试卷(一)(含答案解析)

2020年吉林省高考历史考前模拟试卷(一)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12小题,共48.0分) 1.周初的分封有两类:一类是对周以前各地原有方国进行的册封(“褒封”),这种 分封并不包含实际的授土授民,而只是对旧有政治势力在新兴王朝中的地位做重新认定;另一类是对周王子弟、同族、亲戚和功臣的分封,这是“实封”。由此可见,周初分封() A. 巩固了中央集权 B. 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 C. 稳定了统治秩序 D. 完善了官僚政治体系 2.某学者总结了汉武帝决心实行“独尊儒术”的历史背景,如下表所示。据此可知, 汉武帝实行“独尊儒术”旨在() 序号历史背景 1长期的“清静无为”导致中央政府对一部分农民失去控制。 2一些皇室贵族、官僚和大地主大商人的势力膨胀。 3匈奴的势力一天天扩大,直接关系着西汉政权的生死存亡。 4“挟书律”的废除使各家思想都不同程度地活跃起来。 践行先秦儒家追求和谐的主张缓解面临的各种矛盾 C. 整合诸子百家治理国家的理念 D. 促成“大一统”的局面 3.由唐入宋,人们的婚姻标准发生了较大的转变:由注重门阀出身到重视科举及第; 财富逐渐成为了婚姻关系中的重要因素。这可以用来佐证当时() A. 政治经济发展引发民众价值观转变 B. 商人社会地位得到了提升 C. 生产关系剧变促进生活方式多元化 D. 商品经济冲击了自然经济 4.如图为清代前期外交体制架构表。这说明清代前期() A. 内政和外交事务混为一谈 B. 仍然奉行传统的“宗藩”外交 C. 对外交往注重实际的利益 D. “督抚将军”可参与外交决策 5.第二次鸦片战争以来,随着规模的扩大、机器的广泛使用,民族企业在会计、采购 销售、工人的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改变,西方工厂制度受到了民族企业广泛的关注。这说明() A. 近代中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 B. 实业救国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C. 制度创新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D. 企业生产环境日益受到重视 6.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当中国还丝毫谈不上有什么实际科学的时候,中国的知识分 子就已经从自身的社会危机和文化心态出发,直接获得了关于科学的社会价值包括人生价值的概念意义,但对于科学本身的内容和价值较少有理解。可见,当时知识分子对科学的认识()

清朝晚期军事思想的转变与发展

清晚期军事思想的转变与发展 学号:09313242 姓名:吴威摘要:满清王朝依靠武力消灭了明朝,建立起了全国统一政权,开始了其长达268年的统治历史。清前期在军事思想方面的贡献十分微小,而在清朝统治后期,社会、民族危机严重,涌现出众多将帅之才,清朝的军事思想也从传统向近代发生着转变。 关键词:清朝晚期近代军事思想转变兵书 清朝统一全国以后,在军事上并没有积极进取,而是陶醉于已经取得的胜利。特别是满清以游牧部落起家,一直坚持“骑射乃满洲之根本”的思想,对军事学术及军事技术的发展漠不关心。清朝晚期,统治集团腐朽不已,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危机和民族危机,可谓是内忧外患。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近代中国的军事思想在一次又一次地对外和对内战争中不断发展起来,完成了从传统军事思想向近代军事思想的转变。 一、清前期军事思想概述 一般认为,军事思想是关于战争与军队问题的理性认识,通常包括战争观、战争问题方法论、战争指导思想、建军指导思想等基本内容。在我国,军事思想是“关于军事的理性认识。它随着武装斗争的发展而发展,对武装斗争起指导作用。”1 清前期军事思想是指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清代各阶级、民族、政治集团、军事家、兵学家关于国防、治军和作战指导等问题的理性认识。清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封建王朝,入关以后,满清统治集团大量接受中原文化,但其政治、军事制度仍保留了本民族的特点。明清之际,由于战争的需要,火器尚能够受到重视,但由于清朝注重骑兵的作用,以弓马骑射为根本,又长期处于升平的状态,对火器的发展不够重视,从清朝建立到鸦片战争前夕,军事上基本没有什么重大发展,作战方式、组织体制和军事思想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其武器装备甚至比明末清初时的水平还要低劣。到鸦片战争前夕,在西方人眼中,中国的用兵之学“只是一种浮夸、陈腐与毫无意义的平凡的公式的杂拌,对于军人的教育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就是在那些最著名的、为中国人像对于一切古籍那样迷信的崇敬的军事艺术著作里,也找不到更好的东西。在这些备受称颂的著述里,作为理论与实际的军事科学,我们看到的不外是空洞的格言、卖艺人的大吹大擂和无稽的牵强附会。”2此时,中国的军

鸦片战争中清朝实施的政治制度分析

鸦片战争中清朝实施的政治制度分析 鸦片战争时期是中国在历史长河中的一个转型期,腐败的政治制度和落后的经济制度使得中国在战争中惨败,最终使中国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地位。政治制度是影响国家兴衰的重要因素,它不仅含有政治体制、方针、政策方面的规定,还与国家的经济、军事、思想等各个方面相互联系。鸦片战争期间清政府的皇权专制制度达到了极致的程度,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仍以“地大物博”自诩,推行“闭关锁国”的外交政策,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中国已经基本上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史地来看,鸦片战争期间清廷内的政治状况是造成鸦片战争失败的原因之一。 一清廷的皇权专制制度 我国封建社会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独权和专断在鸦片战争前后发挥到了最大程度。各大机构相互分立,互不影响,都各自受命于皇帝,将权力集中到皇帝一人的手中,其中内阁、军机处已违背其最初的设立目的,逐渐成为皇帝的私人“秘书室”.官吏的封免等权利也归皇帝掌控,且不受任何部门的制约,皇帝的决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绝对执行的命令,所以皇帝的决策水平和统治能力直接决定整个国家的前程。 鸦片战争期间,皇帝的决策和命令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出现偏差,决策的正确性无法得到保证,错误的命令和决定也不能在监督中得到改正,所以在鸦片战争期间,道光皇帝对战争进行了两次错误的决策,命令军队两次大撤兵,其主要原因是道光皇帝得到了错误的军事情报,从而做出错误的决策,影响了战争的局面。清廷的君主更加专断独行,要求官吏在军事、外交等各个方面的任何决定都要上奏请示皇帝,即使是在鸦片战争期间紧急的战况中,也要求军队领导在粮草采购和供应、发放军饷的数额、军用物资的调用和武器的使用等各个方面进行汇报和奏请,并且严格按照皇帝的旨意进行。 鸦片战争期间,交通依然落后,战况主要依靠驿马进行传递,在皇帝进行决策研究时,往往已经贻误了战争的最好时机。由于封建王朝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皇室家族的专有性,政治制度对整个国家都具有重大影响。在皇帝一再专断的过程中,官吏对朝廷上的事物更加不闻不问,即使自身怀有谋略,也不会忤逆皇帝的旨意。所以,鸦片战争期间错误的战略决策和军事指挥,使得清政府的军队在战争中的地位更加被动[1]. 二清廷为维护天朝尊严而推行的外交政策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一直以“幅员辽阔,地大物博”自称,在“闭关锁国”的世界里具有很强的优越感,在自负的民族意识中,一直无知地将外交关系放在无足轻重的地位,以自高

清朝官员等级俸禄

一、清朝内阁与军机处的设立 1.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废除 清统治者入关前,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由八旗的诸王和总理旗务大臣组成,凡朝廷的军国大政,都要由它讨论和决策。这说明,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满洲贵族控制朝政、维护自己利益的特权机构,这必然同封建的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发生矛盾和冲突。所以清王朝统一中国后,封建皇帝便通过允许蒙、汉大臣参加议政和设立内阁等办法,逐步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并最终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明令正式予以裁撤。 2.清内阁的设立 清朝入关前,朝廷设有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分掌记注皇帝起居、编立史册、撰写实录、草拟国书制敕及为皇帝进讲等。内三院设大学士、学士等,可参预国家机要。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朝改内三院为内阁,设大学士,加殿阁头衔,满汉各半。并且仿照明朝制度,规定凡各处官员上呈的奏章,先由内阁代拟批旨(替皇帝拟出几种处理意见),再进呈皇帝;对于皇帝的诏令,也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行。开始时,由于规定大学士仅为五品官,至使内阁的权势反而低于原内三院。但是由于清朝皇帝利用内阁抑制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势,使内阁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雍正时,内阁大学士的官位品级升为正一品,成为朝廷的最高级官员了。不过,自军机处成立后,取代了内阁的许多职权,内阁官员也只是处理一些例行公事了,这时的“大学士”也成了文臣的一种荣称。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由于部比较少,所以这些堂官相当于副总理兼部长】。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相当与中央的直属机构】。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北京卫戍区】,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中央警备团】,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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